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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何合理节税(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7 12:11:05 查看人数:57

【导语】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何合理节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何合理节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何合理节税(16篇)

【第1篇】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何合理节税

《益税捷》专注于税务筹划,通过当地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法合理的节约税收!

一般纳税人企业作为我国常规的企业类型,整体的税负相对而言都是比较重的,其中税负最重的就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最近几年国家也有出台各项减税降费的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帮助企业降低税负,增加发展机会。

那么针对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有这些合理的减负方式,可供企业选择

第一、针对增值税

企业的增值税的税负,都是跟企业的进项发票息息相关的,企业如果没有足够的进项发票抵扣增值税,那么无论是6%的增值税还是13%,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那么企业可合理分包部分业务到有税收扶持奖励的地区新设立分公司,通过该分公司承接业务,保持正常的业务往来,那么企业可享受该地区对企业的税收扶持奖励。

1、增值税:根据企业的纳税额,当地将保留50%,然后扶持企业70%-90%的税收奖励。

2、企业所得税:同样可获得70%到90%的奖励,不过地方只保留40%的税收。

3、并且该新办企业当月纳税,次月就可获得扶持,针对纳税大户,可以一事一议。

第二、针对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所得税税负重,无外乎就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缺成本,另一方面是企业利润太高,导致利润虚高,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有限公司的税收返还,企业可获得70%-90%的扶持,可合理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压力。

2、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经营并申请核定政策,个税最低可核定为0.3%,综合税负1.5%左右。无需缴纳分红税和企业所得税。

3、自然人代开,合理解决部分有实际的业务发生,但没有票据的业务,个税最低缴纳0.5%,完税后,税务机关将出具完税凭证。

版权公告:本文自《益税捷》公众号转载,更多税务知识可移步《益税捷》详细了解!

【第2篇】一般纳税人如何做账

导读:小编下面就来讲讲一般纳税人账务分录怎么写,你看这问题问的,账务处理涉及的方方面面很多的,如果细说能涵盖的知识是一个专业的系统的版块,比如收入,报销、发票、分录、税务等等。

一般纳税人账务分录怎么写?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分录的主要区别是:

进货: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xxxx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

销售: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月末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计提增值税怎样做分录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分录如下:

1、发生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进固定资产/物料时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减去进项的差额)

4、计提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账务分录怎么写为会计学堂整理,财务要面对各种原始凭证,各类漏洞的处理,各类税务处理,总之是非常繁杂,不是说照着这个谱子就能学好。

【第3篇】江苏一般纳税人查询

许多江苏省的退休友友私信与我,询问如何查到自己养老金调整和补发的金额,“早一点知道,早一点快乐”。下面就简要的教目前还不会查询的友友,怎么查?

第一步,手机上安装“江苏智慧人社”app,实名注册认证。(这个过程省略,不再赘述)。

第二步,打开“江苏智慧人社”,实名登录

完成注册后,登录方式还是很多的:

一、本界面(图面)登录就可以选择,1、用身份证号或手机号;2、短信认证码;3、支付宝(直接点击界面下方支付宝图标)。

二、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登录。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框里输入“江苏智慧人社”,打开小程序,也可以登录。

第三步,登录成功后,进入下图界面

注意一点,选择自己社保所在地,界面左上方“省本级”点开,选择。

第四步,地区选择正确后,点击“老人专区”

就可以查到自己养老金调整的情况了

【第4篇】河南一般纳税人查询

最近有一些小伙伴后台咨询河南政务网如何查询个人证书,今天爱上港区把操作方法给整理了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有不清楚的欢迎留言。1、打开河南政务服务网,没有账号的话先点击注册,注册之后点击登录输入注册的账号信息(或者通过支付宝、豫事办等app直接扫码登录)。

2、进入河南政务网先选择实名认证,然后在用户中心—我的证照里面,查询打印个人电子证书。

3、选择我的证照,点击证件名称,打开需要查看的证照名称。在图片上点击鼠标右键、另存为,获取证照图片,需要打印时可自主打印。

▌本文由爱上港区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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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

最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有流程,有案例!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本文来源:北京税务、厦门税务。

【第6篇】一般纳税人变为小规模纳税人

为了规范管理,我国税务机关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同时,一般纳税人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根据“应税销售额”和“会计核算水平”的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1)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且其会计核算水平健全的,将被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对于会计核算水平不健全的,即使达到了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也不应划分为一般纳税人。

(3)对于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但会计核算水平健全的,也可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4)对于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自然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仍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纳税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的“非企业性单位”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如何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1.转换条件

一般纳税人不得随意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转换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累计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额,例如经营期只有8个月,累计应税销售额≦333.33万元【500*(8/12)】

(2)当年仅可以转换1次

例如:纳税人在去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当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但是需要注意,当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即当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当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转换程序

符合转换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1)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当场办理。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总结

一般纳税人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转换成小规模纳税人,转换条件主要是累计应税销售额和转换次数。

【第7篇】一般纳税人报税步骤

增值税申报是会计人每个月必做的一件事。

虽然增值税申报需要填写的东西会多一些,但还是比较简单的。最主要的是会计需要时刻关注增值税税率变化,以及申报表变更的内容。

这个月大家就会发现“增值税申报表”变了,“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名称,变更成“增值税及附加税法申报表(一般纳税人)”。

会计人不是在报税,就是在报税的路上~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

城建税=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7%

教育费附加=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2%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就分享到这了,电子版可以看下方哦:

【第8篇】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一、财政部官网

http://www.mof.gov.cn/index.htm

特别是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两个频道

关注会计准则、会计考试等政策通知

二、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http://www.chinatax.gov.cn/

重点关注税收政策和互动交流里12366的问题解答

掌握最新税务政策动向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合作企业信息,判断他是否靠谱,以及做工商年报的平台,可以说是灰常有用了

四、12366纳税服务平台

http://12366.chinatax.gov.cn/

了解财税实务问题解答及政策执行口径

五、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验增值税发票真伪的平台,收到票先查一查!

六、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

http://www.yibannashuiren.com/

查询企业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

七、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了解最新涉税案件纠纷的判决

八、焦点财税

https://www.jiaodiantax.com/index.php/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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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一般纳税人证明书

最近,有好多小伙伴很好奇如何查询销售方是否是一般纳税人,其实很简单,就在销售方登记所在省份的税务局网站就可以查询。

以四川省为例

1、登录四川省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查询

2、点击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3、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纳税人名称点击查询即可

4、比如我输入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点击查询就得到下面的结果了。

注意:各省网站只能查到各省的公司,其他省份的公司不能查询

比如北京注册的公司,你在四川省的网站就没法查询。我们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公司在四川省网站是查询不到的。

我们登陆北京市税务局网站,也是在我要查询里面

输入名称或者纳税人识别号就可以查询到。

当然北京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更牛,信息更全面。

所以,有了这个查询功能,如果哪天对方要求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是否可以以此查询截图来证明呢?

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电子税务局都有这个功能。如图所示,灰色地区尚未开通。

那么现在又出现一个问题,如果对方非要让我提供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我应该怎么提供?莫非真的给对方打印一个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其实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八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就是这个,一式两份,纳税人留存的那份可以用来证明。

不过现在印象中很少有地方需要提供这个一般纳税人证明了。

以前还是挺多的,很多时候你要求别人给你开专用发票,对方都会要求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比如纳税人出差,需要索取专票,对方要让你出这个证明,如果当时没有办法提供,可以用手机在电子税务局查询自己公司一般纳税人的信息给对方财务看,这样也是可行。

其实税务局已经明确过,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需要提供开票信息即可,不需要提供诸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目前除了一些银行、加油单位在向你开具专用发票时候还需要让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外,其他基本都不存在这种现象。

比如,某银行在向客户开具手续费专用发票时候就需要客户提供如下资料:

开发票需提供: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证明是一般纳税人的书面资料「加盖公章」

3、客户需提供需要开票的手续费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4、客户还需填写我行开票申请表「加盖公章」

5、客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

当然,除了开票,有时候招投标中也有被要求提供这个证明的。

其实虽然我们现在看一般纳税人证明是登记表来证明。

以前还不是这样的。

最早有单独一个证书的。

后面,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实施后,一般纳税人是实行认定制。

那个时候,如果你认定是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会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附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很多人应该看过这个,这个也经常被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对方要的时候就拿着给复印一个。

当然,认定制下,很多单位用的税局下达的税务认定书来作为证明。认定机关会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后来,认定改登记,没这个认定事项通知书了。

再后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而目前最新的政策就是文章开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

这次,小编把一般纳税人如何开证明,如何开专票都整理好啦,可以直接收藏学习!也可以分享让更多小伙伴知道,一起学习。

【第10篇】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小规模吗

文件很长,划个重点:

1、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后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这意味着:原本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又延续了一年

2、纳税人实际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起始时间的选择

在某项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该项政策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开始享受这项减免税政策的时间。在一般纳税人实际享受某项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相关减免增值税政策后,选择放弃其减免税权的,与销售货物放弃减免税权一样,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免税额”等两栏不需填写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第4栏“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和第5栏“免税额”不需填写。

4、二手车经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同时,为规范征管,本公告发布后新出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均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附:常见问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秀财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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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政研君 专项债课堂第十一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操作指南

来源:

本文来源:资阳市财政局公开信息编辑整理:对公开信息进行勘误、校正、增补、美化,并补充最新政策相关信息,相关信息以收到的文件为准。

政研君

专项债课堂

政策研究 ★ 案例解读

知未明观未见!”本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初心,为地方申报项目减负、增效、助力。将应讲未讲已讲未知已知未明已明未操已操未会之知事,以系列分享的形式予以呈现,以飨读者!

目录

一、基本定义二、新增专项债券的特点三、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四、组合融资及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政策要求五、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原则六、专项债券负面清单七、专项债券申发行工作流程八、评审细则(2023年标准供参考)九、政策文件

一、基本定义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产生的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来源的政府债券。

二、新增专项债券的特点

一是融资方式合法。专项债是当前法律法规制度下地方政府融资用于有一定收益公益性项目建设最主要的合法合规方式。二是融资成本较低。专项债融资成本低,平均发行利率约比同期国债利率上涨25个bp(1bp=0.01%),年利率约3%—4%,较一般金融机构融资成本更具有优势。三是融资期限较长。专项债可根据项目周期合理设置债券期限,项目期限涵盖3、5、7、10、15、20、30年期,还可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选择还款方式。

三、专项债券支持领域

四、组合融资及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政策要求

为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撬动作用,国家鼓励不存在隐性债务的企业法人业主单位通过“专项债券 配套融资”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同时,允许铁路、收费公路、水利等10个领域将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

2023年,四川省财政厅实施“债券引导工程”,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投入引导、精准聚焦作用,优先安排水利、铁路、城市更新改造、乡村振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在建项目、能够立即开工的项目。

五、专项债券负面清单

六、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原则

申报的专项债项目必须是能够产生持续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且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根据现有“项目储备一批、债券发行一批、资金见效一批”动态申报发行机制,对应窗口期提早谋划,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优先考虑在建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七、专项债券申发行工作流程

八、评审细则(2023年标准供参考)

(一)评审规则

1.评审要点分为前置条件和评分要点,凡项目不符合前置条件的,即视为评审不通过(实行一票否决);如符合前置条件,则按照评分要点进行评审;每项要点设置评分标准,评审人员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打分。

2.项目收益对债券本息覆盖情况、项目收入和成本的合理性、项目用地手续既是前置条件,又是评分要点。

3.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根据专家评审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各地区根据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从发行备选库中优选项目组织发行。

(二)前置条件

1.项目是否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政研君】了解更多专项债内部资料(财预〔2010〕412号)规定,“公益性项目” 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不符合本定义要求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项目自身无收益,或收入为土地出让收入50%以上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土地收入财政运营补贴超过50%以上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打捆项目中公益性项目投资额占比低于50%或发债需求超过公益性项目投资总额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

2.项目立项情况

无立项文件(含可研批复)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

3.资本金落实情况

未落实资本金或资本金来源不合规,落实合规资本金但资本金比例低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相关规定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不涉及资本金的项目不适用该标准)。

4.项目收益对债券本息覆盖情况

无成本收益测算或债券存续期内收益覆盖融资本息倍数低于1.2倍即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

5.项目收益

收入的合规、合理性:收入明显不合理合规的、收入明显不属于项目收入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项目收入的、收入测算明显高于参照标准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政研君】了解更多专项债内部资料, 涉及土地出让收入的项目,应按照《意见》中的比例对土地收入进行计提(一是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50%以上计提,若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8%的,则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8%计提;二是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10%以上计提)。若未进行计提,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

成本的合规、合理性:应列未列的成本支出、成本测算明显低于行业标准等不合理的情形,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

6.申报当年是否有发债需求

申报当年无发债计划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

7.项目前期准备

用地审批手续:未提供征地批文或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无需办理用地手续的项目需要提相应依据)。

环境评估手续:未取得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登记、备案等手续的,或未按【政研君】了解更多专项债内部资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的项目需要提供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相应依据)。

8.项目开工情况

项目预计开工时间在2023年3月底后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2023年1月评审要求)。

9.方案编制的完备性

方案内容存在投资概算、运营成本测算、还款保障措施、风险管理措施等重大缺失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

10.项目投向负面清单

列入专项债券负面清单除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房地产相关项目、产业项目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以主体项目建设内容为参考)。

11.事前绩效评估

是否上传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事前绩效评估表、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未上传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

(三)评分要点(总共100分,低于60分评审合格)

1.项目成熟度(10分):要求项目取得“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扣分项:未取得“四证”的扣10分,缺一项扣2.5分。加分项:取得项目预算评审报告或合规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能达到招投标条件的工程预算报告最高加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开工建设证明最高加5分。

2.符合规划(9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项目详细规划及相关行业专项规划情况。扣分项:未附相应规划和行业规划(城市总规、项目详规、行业规划),缺一项扣3分。

3.投入成本测算(16分):①投资建设概算情况(投资内容及金额),包括项目投资建设费用明细和分年投资进度。②运营成本测算情况,包括运营成本明细(含债券付息)。扣分项:项目投资建设费用无明细构成扣4分,无分年投资进度扣4分;运营成本无明细构成扣4分,运营成本未测算债券付息的扣4分。

4.融资规模(5分):分年发债规模不能超过项目建设进度,不能存在明显不合理。扣分项:分年发债规模超过项目建设进度或明显不合理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

5.收入测算(25分):①项目自身有收益(项目收入仅指以项目资产对应的经营性收入和资本收入,不能全部为土地出让收入)。②收入测算表(列明收入类型、收费标准、数量等)。搜【政研君】了解更多专项债内部资料③要件:收入测算论证依据、总收入明细、测算说明、测算过程。扣分项:无收入测算论证依据扣10分;收入测算仅列明项目总收入未分类扣4分;无测算说明扣4分;未列明测算过程扣4分;财政运营补贴作为还本付息来源的扣3分。

6.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10分):项目收益能保证债券资金按时还本付息。扣分项:无资金测算平衡表扣5分,平衡表仅列总金额而无明细项扣3分,无偿债计划扣2分。

7.债券期限结构(5分):债券期限与项目收入相匹配。扣分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收入不匹配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8.资金管理(5分):项目资金(含债券资金)流入流出管理方案合理、详细。扣分项:资金管理方案不合理或不详细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9.项目建设运营方案(5分):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完备、内容明确。扣分项:项目建设运营方案不完备或内容不明确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10.风险管理(10分):①债券还款保障措施明确、完备。②项目建设、运营与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扣分项:还款保障措施不明确或不完备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风险管理方案不明确或不具体,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

九、政策文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号)

2.《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6〕102号)

3.《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

4.《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97号)

5.《财政部 住建部关于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28号)

6.《财政部关于支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161号)

7.《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

8.《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四川银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债〔2019〕8号)9.《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行成都分行 四川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大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和用作项目资本金工作力度的通知》(川财债〔2020〕26号)10.《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11.《财政部关于建立违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处理处罚机制的通知》(财预〔2021〕175号)12.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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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税率是多少钱

作者:绿洲财务 张田田

一般计税方法涉及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抵扣,一般纳税人既有一般计税,又有简易计税。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简易征收的几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有: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

2、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有: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等。

计税方法简介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含上期留抵)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含上期留抵)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要细思量。应该说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目的在于节税。但不是任何情况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都可以少纳税,因此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要通盘考虑,不能一味选择,而且需要准确估算未来36个月内究竟有多少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税率只有百分之三或百分之五,看对方能否接受。因为财税〔2013〕106号第十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注:选择简易征收必须到税务局备案!

【第13篇】武汉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

现在市场上层出不穷的代账公司,大家都会挑花了眼,就不知道怎么对比哪家代账公司,不同的代账公司就会有不同的服务和收费标准,接下来就让兴悦达财税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代理记账的费用吧!

武汉代理记账是怎么收费的?武汉代理记账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代理记账怎么收费?

代理记账的收费其实是很难有个定价,由于自己公司的业务情况来进行做账的,是要根据公司是否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根据每月的开票量达到多少等等细节来决定的。

市场上基本情况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是300元/月左右,一般纳税人500-600元/月左右。在兴悦达财税代理小规模纳税人是一年2800元,平均下来每个月200元,一般纳税人一年4800元,平均每个月价格在400元。

二、怎么看收费标准

1.根据公司业务的不同:每个行业的不同每个公司的流水量就会不同,代账价格也会随之而增减。

2.根据周期的不同:代账较好的选择是一年一结的,如果是一月一结的话,可能导致会计工作的不连贯,安全性也不高。

3.根据地区的不同: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来说代理记账会高一些。

4.根据品牌的不同:根据代账公司的平台不同,会计、服务、售后等方面都会有不同,在当地比较有品牌的代账公司,在这些方面也是会比较优良的。

在对于刚创业的老板来说,想要聘用一位专职会计的成本是非常高的,选择一家靠谱的代理记账还是比较划算的。

以上就是兴悦达财税小编武汉代理记账是怎么收费的?武汉代理记账收费标准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第14篇】温州一般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1-08-26 16: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温税三稽罚告〔2021〕66号

苍南县***包装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3270******91):

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汪某进,地址:苍南县**镇**大道***工业园区*幢***号)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23年9月28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单位苍南县***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9日,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塑料包装制品、纸包装制品生产(不含印刷)、销售;纳税人类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查账征收。

你单位于2023年取得温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虚开的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所属期2023年1月认证抵扣增值税税款14529.92元。经查,你单位登记生产经营地址已由其他企业接手,你单位对公账户并无与温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经原会计所述并无物流信息和货物清单,且温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暴力虚开走逃(失联)企业,无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到目前为止,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汪某进未到我局接受调查。

以上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1.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温税二稽协[2019]8号)协查函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2.金三系统查询打印的《税务登记表》、纳税申报表及抵扣明细表;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查询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4.厂房现租户的情况说明及协议书等;5.杭州银行、平安银行苍南县支行出具的东晶公司银行账户交易明细;6.原会计王某思的询问笔录;7.现场勘察笔录及照片;8.电话记录单;9.温州某会计事务有限公司情况说明;10.原材料总账、明细账及记账凭证复印件。结合以上检查情况,根据优势证据,判定你单位上述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拟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14529.92元处以1倍的罚款,计14529.92元,对少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726.50元处以1倍的罚款,计726.50元,对少缴的企业所得税8547.01元处于1倍的罚款,计8547.01元,以上罚款合计23803.43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o二一年八月三日

【第15篇】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

众所周知,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随着经济的增长,相对来说,一般纳税人在税制上有更多的优势。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肯定都是需要将企业转换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的,那么对于不属于企业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来说,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吗?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案是可以的,不过个体工商户想要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要满足《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个体经营者如果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经申请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批准,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具体标准如下:

《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凡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个体经营者经批准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在180万元(不含180万元)以上的。

2、采取查账征收税款已有一定时期,能依期准确地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包括纳税申请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等等。

3、个体经营者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审批程序,纳税人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层报省局核准后,由各市、县、自治县税务局盖章认定。

、个体户申请一般纳税人流程

1、个体工商户如果要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在申报期结束的40日内向主管的税务部门报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登记申请一般纳税人的申请。

2、主管税务部门就会在当场核定个体工商户的申请资料,如果资料审核确认无误,符合要求,当场就会受理个体工商户的一般纳税人申请,然后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退回相关的资料原件。

3、然后受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以后,还是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的检查的,同时制作查验报告。

4、受理通过后,主管税务部门就会制作并邮寄《税务事项通知书》。

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都是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不过个体工商户也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否则也是不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如果各位朋友不懂如何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那么也可以联系财税哥为您服务。

【第16篇】一般纳税人之前的业务抵扣

导读: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怎么当月抵扣?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需要次月才能进行抵扣,具体是怎么进行抵扣的下面会计学堂小编将为大家简单介绍这个方面的处理方法,欢迎点击阅读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怎么当月抵扣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实行“先比对,后扣税”。“先比对,后扣税”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一般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帐务处理如下:

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1)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2)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那么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抵扣及帐务怎么处理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核算,下设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具体处理如下:

如果“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月末借方余额,说明本月进项大于销项,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金,这时不需要做帐务处理,留待下月继续抵扣。如果“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月末贷方余额,为当月应交纳增值税,帐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次月初10日内缴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怎么当月抵扣?其实际工作中与正常的一般纳税人做进项抵扣唯一的区别就是正常纳税人当月认证当月抵扣,辅导期的当月认证下月抵扣,同时在科目设置上多设置一个待抵扣进项税科目。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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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一般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