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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等级有什么用(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6 12:55:07 查看人数:66

【导语】纳税信用等级有什么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纳税信用等级有什么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纳税信用等级有什么用(16篇)

【第1篇】纳税信用等级有什么用

纳税信用等级可以修复啦!但只有5种情况可以!信用等级太低可是会有大麻烦的!小慧今天会从信用等级划分、信用等级的作用以及信用等级修复三个方面为你解答,一起看一下吧!

很多人对纳税信用只有一个模糊的认识,而对于纳税信用评价的标准和用处并不太清楚,今天小慧就来跟大家详细说说信用等级的那些事儿。

纳税信用等级是什么?怎么划分?有什么用?

纳税信用等级是什么?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其目的在于更好地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具体内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速度。

等级怎么划分?

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都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价。

而税务部门每年会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

纳税信用等级有什么用?

小慧说

1. 纳税信用等级结果可自行查询,可登陆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纳税信用”模块,可以查询企业本年及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及具体扣分指标内容。

2. 自2023年11月1日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3. 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纳税信用等级的大用处发票领用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

1.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2.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3.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的纳税人,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

1.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2.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留抵退税

自2023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同时符合其他必备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税务机关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办理留抵退税;

2.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且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20号公告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同时符合其他必备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自2023年6月1日起,可以自2023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税务机关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办理留抵退税;

2.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且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20号公告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出口退税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其中一项重要的评定指标就是纳税信用等级。

一类出口企业

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需为a级或b级。

1.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优先办理出口退税;

2.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及时解决企业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

3.税务机关受理企业退税申报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退税申报业务,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4.外贸企业可直接凭发票认证信息办理退税。

二类出口企业

一类、三类、四类出口企业以外的出口企业,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二类。

1.若申报的电子数据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对于外贸企业可直接凭发票认证信息办理退税;

2.未发现审核疑点或者审核疑点已排除完毕的,在受理退税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手续。

三类出口企业

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

1.申报的电子数据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如果是外贸企业则必须凭发票稽核信息;

2.未发现审核疑点或者审核疑点已排除完毕,在受理退税申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手续。

四类出口企业

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

该类出口企业必须凭纸质凭证、资料申报且应与电子数据相互匹配且逻辑相符;申报的电子数据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该类企业不得无纸化退税申报。在受理退税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手续。

小慧说

企业纳税等级越高,可以享受到的政策福利越多。企业形象良好,诚信守法,信用等级高,就会更容易赢得同行认可和消费者信赖,也会有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可谓好处多多。

信用等级低了怎么办?可以修复吗?

很多企业由于没有认识到信用等级的重要性,导致了等级的下降,给自己带来了诸多不便,那么有没有办法修复呢?

有!但只有五种情况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中明确了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并新增了对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情形。

对于符合下列五种情形的企业,满足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保持6个月或12个月在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等条件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1.破产企业

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2.失信主体

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3.d级纳税人

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4.其他失信行为

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5.保留上年底等级的

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时间从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起开始计算,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后再次出现其他失信行为记录的,该时间需重新计算。符合《修复公告》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其纳税信用级别及失信行为的修复仍从其规定。

【第2篇】2023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政策文件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03年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提出新增m级,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同时废止)

m级: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一)新设立企业。(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激励措施: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评价指标

(一)税务登记情况

开业、扣缴税款、税务变更登记;登记证件使用;年检和换证;银行账号报告;纳税认定情况。

(二)纳税申报情况

按期纳税申报率、准确率;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准确率;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三)账簿、凭证管理情况

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税控装置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

(四)税款缴纳情况

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欠缴税款情况;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

(五)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

涉税违法犯罪记录;税务行政处罚记录;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摘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纳税信用信息采集

第三章 纳税信用评价

第十五条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外部参考信息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中记录,与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形成联动机制。

第十七条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

(二)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

(三)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四)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五)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六)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

第十八条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

(一)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

第四章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

第二十三条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七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按分级分类原则,依法有序开放:

(一)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二)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以及与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协议等规定,逐步开放b、c、d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五章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五)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第三十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激励措施。

第三十一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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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纳税信用等级m好吗

近期,各地区税务机关陆续公布了企业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某公司各项指标均好,但因该公司在历史经营中有较多的进项税留抵税额,因此一年内一直没有应纳增值税支出。

针对纳税评级指标中,有一项:“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扣11分,该企业向税务机关提问:

①请问我司这种情况,属于上述扣分项所指的“非正常原因零申报”吗?

②通过何种途径可以对评级进行调整申请?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

这个属于系统自动监控的,如果您单位情况属实,可以在电子税务局里提交复评表单(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也可以到主管税务局大厅办理。

(案例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1、纳税信用等级如何划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第十八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c、d、m五级: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m级纳税信用为未发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中所列失信行为的新设立企业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2、哪些事项会导致纳税信用等级扣分?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由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构成,评级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确定,可参见下图:

其中,评价年度内,纳税人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在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的记录。

详细的扣分指标和标准建议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附件。

结合上述案例,纳税人因进项留抵税额较多,导致一年内都未缴纳增值税,是否属于扣分项中的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5号)第五条规定,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非正常原因是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

小编认为,因正常业务开展累积大量进项留抵税额导致无需缴纳增值税的,属于正常原因,不应扣分,不过企业要留存好相关资料备查。

3、纳税信用等级如何复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规定,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

4、纳税信用等级如何修复?

与上述复评不同,纳税信用修复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了失信行为并且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后向税务机关申请恢复其纳税信用的情形。纳税信用复评适用于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认为部分纳税信用指标扣分或直接判级有误或属于非自身原因导致,而采取的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纳税信用修复的前提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如有异议,应先进行纳税信用复评后再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纳税信用修复的条件和标准如下: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分享,希望我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同时,在这里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

若大家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建议和见解,

还望分享评论,加关注 一起讨论,谢谢!

【第4篇】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

最近,小c发现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这可把他吓得够呛,难道是因为企业纳税申报逾期了?不对呀,明明每个月都按时申报的呀。那还有可能是什么原因呢?

是的,不仅个人有诚信系统,企业也有诚信等级评判的!这其中都什么样的学问呢?跟尚天泽财税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税务机关一般每年4月会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今年就要开展新一轮信用等级评价了,如何成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不过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4.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

纳税信用等级a级对企业意味着什么呢?有什么好处?什么样的纳税人才能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呢?

纳税信用a级好处多,先看看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哪些税务机关提供的激励措施吧!

广而告之享殊荣:税务机关会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发票使用更方便: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普票使用按需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绿色通道优先办: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联合激励便利多∶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这么多福利!那么什么样的纳税人才可以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呢?

纳税信用级别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来进行评价。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来进行,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为a级。

评价指标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涉税事宜。所以,纳税人需要依法诚信纳税才能得到较高分值来达到a级。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年度不能评为a级:

自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不足3年的;

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那我如何知道自己公司的信用等级呢?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查询”菜单栏下的“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模块即可哦,看看下面的图解你就会啦!

如果实在理解有点晕头转向,那么最后尚天泽财税小编,用几张图简单暴力给大家再次理清。

一、纳税信用评价方式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将一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从100分起评,调整为只要在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的,即可从100分起评,从而大幅增加100分起评的企业数量,提高了纳税人评为a级、b级的概率。该规则从开展2023年度评价起适用。

二、纳税信用评分依据

税务部门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

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m级∶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 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

三、纳税信用级别评价时间

1.税务机关每年4月会确定上一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2.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

【第5篇】如何查询纳税信用等级

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一份良好的税务信用评级成为纳税人参与市场竞争、保障企业安全前行的重要资产。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针对企业纳税信用评级制定了详细的评价办法(简称'40号公告),意在进一步完善税务遵从度的赏罚制度,以促进纳税人的自律性,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实现分层管理。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对外公示a级企业。纳税人如需查询自身的纳税信用评价,可在电子税务局中信用评价里查询

小编今天具体说说信用评价得分由来,并告知您如何查询。

纳税信用级别

m级纳税人(新增)

2023年4月1日起,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评价标准:

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一)新设立企业。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激励措施:

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注意勾选认证现在已经扩展到所有一般纳税人均适用,点击查看【操作流程】

a级纳税人

评价标准: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激励措施: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五)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b级纳税人

评价标准: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激励措施:

(一)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提供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二)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c级纳税人

评价标准: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管理措施: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

d级纳税人

评价标准: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惩戒措施: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关键指标

影响信用评定结果最关键的指标:

(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

(2)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按次计算,每次扣3分) ;

(3)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户(按税种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 ;

(4)被评价年度内增值税和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同时零申报、负申报的(扣11分,不能评a) ;

(5)有非正常户记录的纳税人或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直接判d级)。

查询方法

用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

进入纳税信用后,可以选择评价年度,查看到信用评价得分评价结果

您还可以点击开具后,可以下载打印【纳税信用级别证明】。

点击评价结果一行的明细,可以查看到详细扣分指标

如您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疑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结束语: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这一税收理念深入人心,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各项政策,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将对企业涉税甚至税收领域以外的其他日常运营事项产生重大且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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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关系着企业获得税收服务的多少。目前,我国企业纳税信用级别按优良程度分为了abmcd五级,良好的纳税信用,为企业在税收管理、出口退税、融资授信等诸多领域带来优先和便利。纳税信用级别越高,企业可享受的政策红利就越多,信用级别越低,受到的限制也越多。

信用评价的评分标准: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自开展2023年度评价起,在近三个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参与纳税信用评价的企业,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为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为b级,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为m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为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

那么哪些指标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呢?

纳税信用主要以六类信息为指标来计算得分并判定信用级别: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税务稽查信息。

下面介绍一个小案例:

纳税人在自助机不能领取发票,工作人员查询后解答:因为您这户企业上年度多次迟申报,造成扣分项太多,年度评价指标得分38分,判为d级。d级纳税人,每个月首次领取发票限定为25组,并且不能在自助设备上领取,每月第二次领取时,还需要根据已开具的25组发票金额进行预缴税款后再领取。

纳税人:哎呀,这么麻烦,以后一定要按时申报!那d级得延续多长时间?

答:自开展2023年度评价起,调整了税务机关对d级纳税人采取的信用管理措施。对于因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评价时,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如果其他方面扣分较少,就不再是d级了;对于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纳税人,维持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为了鼓励和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从2023年开始,税务部门推出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符合相应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近年来,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多领域扩展,优质的纳税信用日益成为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

【第7篇】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究竟什么是纳税信用等级?

评定等级又有什么用呢?

今天芒果君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让你一篇文章就搞懂

关于纳税信用等级那些事儿!

什么是纳税信用等级?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等级。

而如今随着纳税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纳税信用的“含金量”也是越来越高。

纳税信用成为了纳税人在市场竞争中重要的无形资产,税务部门也根据纳税人日常的纳税记录,从优良记录到不良记录,将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级,实施分类管理和动态服务。

不同信用等级待遇有什么不同?

a级待遇

政府背书:公示a级纳税人名单

发票领用:专票单次可领3个月用量,普票按需领用

涉税办理:绿色通道或专人服务

激励措施: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联合激励

b级待遇

日常管理:税务机关正常管理

政策辅导:税收政策等适时辅导

激励措施: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联合激励

m级待遇

专票认证: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政策辅导:税收政策等适时辅导

c级待遇

日常管理:税务机关从严管理

管理措施:视信用状态选择性地采取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d级待遇

黑名单:公示失信纳税人名单

发票领用:专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办理,普票严格限量供应

出口退税:严格审查

日常管理:重点监控对象、提高检查频次,限制或禁止一些行为

哪些行为会影响纳税信用评分?

● 没在规定时间内报税

● 发票保管不当导致发票损坏、遗失或者是损坏发票

● 少缴税款

● 因排污问题被环保部门处罚过

● 在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

根据未来的规划,税务部门还将与金融单位进行联合共建,将企业的纳税信用信息共享给金融部门,致力于将无形的“税收信用”转变为有形的“银行信贷”,用纳税信用这把“钥匙”解开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这把“锁”,从而实现税、银、企三方共赢。

企业的纳税信用将作为金融部门授信的重要依据,守信的企业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就可以获得低利息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对于企业来说,就是用纳税信用换来的“真金白银”!

【第8篇】纳税人信用等级为m级

国家对纳税人实行信用等级(a、b、m、c、d)管理,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8号公告对纳税人信用评级的规定执行以来效果很明显,为了更合理更客观评定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15号公告作出新的规定,将纳税人信用评级的规定归纳出以下重点:

1、什么时候评价?

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今年因疫情原因税务机关应按照本条前述规定在2023年11月30日前调整其2023年度纳税信用级别,2023年度以前的纳税信用级别不作追溯调整。

2、信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

①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②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③m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新设立企业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④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⑤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2023年15号公告明确:

自开展2023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自开展2023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税务机关对d级纳税人采取的信用管理措施(2023年起调整d级信用管理措施---次年重评但要加扣11分;如果直接评为d级的保留d级2年不变且第三年不得评价为a级)

对评级有异议在每年3月申请复核审核调整

3、直接判为d级的原因有哪些?

①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②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③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④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⑤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⑦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⑧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⑨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⑩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4、纳税信用等级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a级:放宽基本不用管

①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②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③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④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⑤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b级:正常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引导向a级进步

c级:从严管理+对纳税人事项选择性按d级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下文针对d级纳税人采取的管理措施。

d级:严厉管理

①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③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④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⑤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⑥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⑦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⑧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m级:税务机关实行两项激励措施:

①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②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导。

5、企业有哪些常见的纳税信用等级失分项呢?

1、对涉税申报的行为的常见扣分项目:

①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每税种每次扣5分;

②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每税种每次扣5分

③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每次扣3分

④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每次扣3分

⑤未按规定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资料的每次扣3分

⑥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扣11分;

2、对于税(费)款缴纳的扣分项目:

①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每次扣5分

②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每次扣11分

3、关于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的扣分项目;

①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使用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每次扣5分;

②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纸质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的违规跨境或跨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纸质空白发票每次扣3分

③擅自损毁发票的每次扣11分

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非善意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非法代开发票的;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直接判定为d级

4、关于登记与账簿信息的扣分项目;

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或变更税务登记的;未按规定开具或核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每次扣5分;

②应设置未设置或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纳税资料的;.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纳税资料的;账目混乱、残缺不全难以查账或原始凭证不合法、不真实的;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完善纳税信用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3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现就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本公告所称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纳税人设立,已在税务机关完成登记信息确认且核算方式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参评后,2023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级别不再评价,在机构存续期间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二、自开展2023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2023年起调整起评分规则)。

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

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

三、自开展2023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税务机关对d级纳税人采取的信用管理措施(2023年起调整d级信用管理措施---次年重评但要加扣11分;如果直接评为d级的保留d级2年不变且第三年不得评价为a级)。

对于因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税务机关应按照本条前述规定在2023年11月30日前调整其2023年度纳税信用级别,2023年度以前的纳税信用级别不作追溯调整。对于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纳税人,维持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四、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对评级有异议在每年3月申请复核审核调整)

五、本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发布)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七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2023年第85号,2023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6号,2023年第31号修改)所附《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9月13日

解析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完善纳税信用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3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发背景

2023年以来,根据《规划纲要》要求,税务总局相继印发了一系列纳税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涵盖信息采集、级别评价、动态调整、结果应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环节较为完备的纳税信用制度体系。税务部门每年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为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体系,优化服务举措,结合往年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和纳税人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调研论证,税务总局制定了《公告》,推出“两增加,两调整”的完善措施,即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调整纳税信用起评分的适用规则、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适当放宽有关标准。通过以上措施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促进税法遵从,优化营商环境。

二、关于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作为独立核算企业的一个部门,之前未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参与纳税信用评价。随着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部分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需要获得纳税信用评价级别的愿望较强。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公告》明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具体方式是,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6号)所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为保持纳税信用评价的连续性,保障社会相关主体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可靠性,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后,在其存续期间将与其他正常参评企业一样,适用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三、关于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起评分规则

原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定是:在一个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在一个评价年度内,纳税人没有税务机关组织的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等记录。为提高纳税人评为a级、b级的概率,《公告》将一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从100分起评,调整为只要在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的,即可从100分起评,从而大幅增加100分起评的企业数量。该规则将从开展2023年度评价起适用,以往年度已做出的评价结果不作追溯调整。

四、关于调整纳税信用d级评价保留规则

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其中,对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的措施中包括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不得评价为a级。为更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公告》适当放宽d级评价保留2年的信用管理措施:对于因年度指标得分不满40分被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对于直接判级的d级纳税人,维持d级评价保留两年、第三年不得评为a级。直接判级是指发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发布)第二十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被直接判为d级。

按照上述调整,第一年因指标得分较低被评为d级的企业,若次年遵从状况改善,纳税信用将不再被评为d级。以适当“扣分”代替“保留2年d级”,既贯彻了失信惩戒的原则,也更有助于激励纳税人积极主动改善自身信用状况。为支持企业及早改善纳税信用状况,对2023年度评价中已保留为d级的企业,各省税务机关应于2023年11月底前,主动调整其2023年度级别,之前年度已评出的级别不作追溯调整。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评价时直接适用该规则。

五、关于指标评价情况复核

为优化纳税服务举措,在提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复评的基础上,《公告》增加了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情况的复核机制,即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并按时发布评价结果和提供纳税人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条款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成为纳税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3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现就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下列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一)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三)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列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时限如下:

(一)新设立企业在2023年4月1日以前已办理涉税事宜的,税务机关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对其纳税信用进行评价;从2023年4月1日起,对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企业,税务机关应及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税务机关在每一评价年度结束后,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发布,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三、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一)新设立企业。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四、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

(一)[条款废止]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二)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五、企业(包括新设立企业)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对其纳税信用级别进行调整,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

六、除上述规定外,纳税信用管理的其他事项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2月1日

【第9篇】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查询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

一、纳税信用等级对企业的影响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纳税信用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守信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等领域也能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

在融资授信领域,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监会出台文件,通过'银税互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银行借助企业的纳税信息发放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企业可以“以税换贷”,极大的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

税收服务领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对a、b、c、d级评价结果的运用。具体情况如下:

二、纳税信用等级级别设置情况

纳税信用级别有a、b、m、c、d五级。

三、纳税信用等级补评,复评,复核,修复

1.纳税信用补评,纳税人因“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三种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2.纳税信用复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3.纳税信用复核,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

4.纳税信用修复,纳税人发生了失信行为并且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后向税务机关申请恢复其纳税信用的情形。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2)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3)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总结:未到期之前,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适用复核;到期还未产生结果,适用补评;出了结果后,对结果有异议,适用复评;对结果无异议,并且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适用修复。

四、纳税信用等级查询

纳税信用等级结果可自行查询,可登陆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纳税信用”模块,可以查询企业本年及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及具体扣分指标内容。

五、成功案例

案例1:因财务人员的疏忽,由于没有按规定期限缴纳2023年4月份的税款,公司在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定时直接被判为d级,不仅导致公司发票领取开具受到限制,公司银行贷款也亮起“红灯”,企业不再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正常业务受到很大影响。该公司迅速向税务机关申请修复纳税信用,该公司信用等级最终确定为b级。“这个修复对我们来说真是太宝贵了。”公司财务负责人深有感触,“纳税信用等级修复不但解决了我们的发票使用、业务开展和增值税留抵退税问题,关键是能够换来‘真金白银’了!”

案例2:“国内大型招标项目对于纳税信用等级十分看重,许多公司看到我们b级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后纷纷放弃了和我们的合作,公司也因此错失了好几个国内的投标项目。”原来,该公司曾向境外公司购买过咨询服务,但因财务人员的疏忽,未及时申报代扣代缴的税费,影响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该公司迅速向税务机关申请修复纳税信用,该公司信用等级最终确定为a级。修复好的纳税信用等级为企业打响了名声,入围了多个大型招标项目。

写在最后,企业一定要时刻关注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以下方面存在优势:

1、大型项目招投标;

2、增值税留抵退税;

3.发票领用,票种核定;

4.税银互动,以信换贷。

【第10篇】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纳税信用级别就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执行缴税责任状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时间内的纳税信用所鉴定的等级。其目地取决于能够更好地基本建设、健全社会发展信用体系的主要内容,加速社会发展信用体系的基本建设速率。下边由开业网带大伙儿来详尽的了解一下纳税信用级别鉴定的有关难题吧!

一、什么叫纳税信用评价?

纳税信用评价采用本年度评价指标值评分和立即判级方法。评价指标值包含税收內部信息内容和外界评价信息内容。纳税信用等级分成a、b、m、c、d五级。a级纳税信用为评价指标值评分90分之上;b级纳税信用为评价指标值评分60分之上90分下列;c级纳税信用为评价指标值评分30分之上60分下列;d级纳税信用为评价指标值评分30分下列和立即判级明确的。未产生《纳税信用评价方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黑名单个人行为的以下公司可用m级纳税信用:

1.新开设公司。

2.评价本年度内无生产运营经营收入且本年度评价指标值评分70分之上的公司。

二、纳税信用评价的周期时间是多久呢?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时间为一个缴税本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是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纳税人,不参与当期的评价:

1.涉嫌税款违反规定被依法查处并未审结的;

2.被财务审计、行政机关依规查出来税款违纪行为,税务机关已经依法办理,并未受理的;

3.已申请办理税收行政裁决、提到行政诉讼法并未审结的;

4.别的不可参与当期评价的情况。

三、以下情况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本年度不可以评选为a级:

1、具体生产制造经营期不满意3年的;

2、上一评价本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結果为d级的;

3、异常缘故一个评价本年度内所得税或增值税持续3个月或是总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请的;

4、不可以依照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设定账本,并依据合理合法、合理凭据计算,向税务机关给予精确税收材料的。

四、立即判断为d级纳税人的情况

在评价隶属期限内税务机关发觉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算为d级:

1、存有躲避交纳税款、躲避追讨欠税款、骗领进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增值税专票等个人行为,涉嫌犯罪的;

2、存有逃税个人行为,未涉嫌犯罪,但查补额度10多万元且占当初应纳税总额10%之上,已补缴税款、税款滞纳金、处罚的;

3、存有躲避追讨欠税款、骗领进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增值税专票等税收违纪行为,未涉嫌犯罪,已补缴税款、税款滞纳金、处罚的;

4、在要求期内未按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审等税收解决结果交纳或全额交纳税款、税款滞纳金和处罚的;

5、以暴力行为、威胁方式拒不缴纳税款或回绝、阻碍税务机关依规执行监管稽查个人行为的;

6、有违背增值发票管理规定的个人行为或违背发票信息要求,造成 别的企业或是本人未缴、少缴或是骗领税款的;

7、被发觉给予虚报申请材料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的;

8、骗领我国出入口退税款,终止其出入口退(免)税资质未期满的;

9、由“走逃户”立即责任人申请注册备案或承担运营的;

10由税务机关依规评定的别的失信黑名单情况。

【第11篇】纳税信用等级评分标准

纳税信用评级,指的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给纳税人评定a、b、c、d、m级,级别由高到低,享受到的额外福利越来越少,等级过低的,还会受到税务机关的特别监管。总而言之,每个想要长远发展的企业,都希望自己能在纳税信用评级中获得高等级的评定。那么,纳税信用评级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怎样才能获得高等级评定呢?

起评分不一样

“起评分”,就是一家企业的纳税信用评定的满分,有的企业起评分是100分,有的却只有90分,这是不是不公平呢?

其实,起评分和企业的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是否齐全有关。如果在近三年内,企业存在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情况,那就只能从90分起评了。

扣分的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扣3分:规定时限内,企业没有将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处理办法报送至当地的税务机关。

一次性扣5分:企业在开立了存款账户后的15天内,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或者变更)的账号。

一次性扣11分:企业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户报告税务机关、企业没有给应税收入做存款账户备案,以上两种情况,都属于“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户报告税务机关”,将一次性扣除11分。

最终评级和查询方式

企业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纳税信用最终为a级;高于70分低于90分的,b级;高于40分低于70分的,c级;40分以下,d级;新企业年度内无营收入的,考评分在70分以上即为m级。

纳税信用评级出来后,企业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查询,也可以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行查询: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纳税信用评价指标记录”-“查看明细”。

关于纳税信用评级,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在了解了纳税信用评级的产生机制后,希望大家下次都能拿到a级!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12篇】如何查企业纳税申报信用等级

企业日常经营中,涉及到办税事务时,无论是领用发票还是申请退税,都需要考虑到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那么,企业纳税信用是什么呢?又是如何评级的呢?下面和大家一起分享下!

评价办法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在一个纳税年度(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12月31日)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信用等级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目前纳税信用级别共有a、b、c、d、m五类,以下为各等级一览表:

每年1月启动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4月确定评价结果,并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查询服务。纳税人可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的详细信息。

查询方式

下面就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上查询信用等级为例: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一我要查询一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在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自己单位的纳税信用等级啦!

紧接着,我们来看下如何“纳税信用证明开具”。同样的,登录国家税务局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信用管理。

点击纳税人信用证明开具,进入后,选择年度,如选择2023年后,点击“申请出具”

可以申请出具本单位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证明。

该功能不仅可以出具信用证明,更重要的是可以查询到本单位的具体扣分事项哦。这样也方便企业在后续经营中进行改善和调整。

【第13篇】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讲,良好的信用也是一种宝贵的信誉财富。税务机关为了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和经营氛围,一直在不断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其中,纳税信用等级就是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企业而言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1、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指标

(一)税务登记情况

(二)纳税申报情况

(三)账簿、凭证管理情况

(四)税款缴纳情况

(五)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

2、纳税信用等级级别分类

纳税信用级别由a、b、m、c、d五级组成。

a级信用

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

b级信用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m级信用

新设立企业及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c级信用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信用

考评分在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遵守税务机关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履行纳税义务,重视纳税信用等级,爱护纳税信用。尤其对于企业而言,良好的信用是才是发展的基石!

【第14篇】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怎么查

纳税信用可以说是企业信用的门面,2023年信用评价结果已经发布,每年4月左右,企业就可以提前了解到自身的纳税信用预评分数,看看对应的扣分情况及时补救,提高纳税信用分数。

全国纳税信用评价

诚信意识、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3300多万户企业进行了评价。a级企业数量和占比明显上升,b级和m级企业数量增加,c级和d级企业占比下降。

指标分数

a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及以上的

b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及以上、不满90分的

m级为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

c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及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的或者直接判级确定

纳税信用预评

供企业自身参考,除了发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会即时评价当年度为d级并即时生效外,其他情况(即时预评分扣成d级)也不会即时发布或对纳税人产生实质的影响。

直接判d指标

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2.存在以上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款、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3.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5.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这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6.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7.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资格未到期的;

8.有非正常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9.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10. 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对于2023年发生的逾期申报缴税等四类失信情形,能够主动纠正且符合有关条件,仍可在2023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改善自身纳税信用状况。

信用修复:

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扣分明细如何查询

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信用评分,核实失信行为后越早纠正,挽回的分值越多,如果对预评的扣分有异议,可以向税务局提交异议复核申请。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点击当前信用评价指标采集情况查询,选择查询年度,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扣分明细了。

1---扣分项目如何处理

发现纳税信用预评扣分,先自行核实是否有发生失信行为,是否作出了纠正,越早纠正,可以挽回的分值越多。

2---扣分项存在异议

如果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可以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修复流程

1.由纳税人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2.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数据信息为准,截图说明情况后,由主管税务所所长签字盖章后,由管理员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里面的动态管理里面操作发起修复、复评或补评流程并上传附件,作为以后核查的依据。

3.需要更正系统数据记录,无法前台修改的,可以由税源管理部门报送运维修改。

4.对因系统操作或数据有误产生的问题,尤其是每年反复出现的扣分指标(如纳税评估缴款期限未设置、银行账号变更设置等如跨区税源登记、银行账号报备等)。在这里提醒大家重点关注,及时更新税务部门登记信息,规范日常经营行为,提升思想认识,避免被扣分,提高纳税信用评价级别。

【第15篇】纳税信用等级c级后果

在我国,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等都必须要按照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自觉履行纳税的义务,及时缴纳相应的税款。

为了促进和规范管理企业纳税,制定了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规定,将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m、c、d五个等级,最优等级为a级,最差等级为d级。

评定太差会有什么影响呢?之了君今天就来和大家聊一聊!

纳税信用等级太低的影响是非常之大的。我国纳税信用体系是在不断完善的过程,国家对于评定优级的企业在纳税政策上享有一定的福利

所以,企业为了争取这些福利,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越来越重视,这也是种刺激企业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自觉缴纳税款的方式,达到进一步培养企业形成良好纳税行为的目的。纳税信用评定等级越差。享受的福利越少。

并且信用评定等级越差,企业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受到税收法律的约束,影响企业的发展。那么具体会有哪些影响呢?

以d级纳税人为例,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这样会对企业的发展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说起企业声誉,很多小伙伴们都知道,企业的声誉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企业的声誉受损,极有可能对企业发展造成致命的打击。

而且,这种约束不是单一的,有关部门还会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建议在其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称号、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这样的一来,企业的发展就像被“圈”在一个圈子里一样,不能大展拳脚。税务机关还会严格限制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供应。

纳税信用等级两个纳税年度评定一次,换言之,d级评价会保留两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也不能评价为a级,企业一旦“不小心”违规掉入d级的“坑”,几年都难以出坑。

纳税信用等级扣分制度,也是有法律文件规定的。

会根据企业税务登记情况,税务申报情况,帐薄凭证管理情况,缴纳税款情况以及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五个方面进行扣分。

好啦,关于“纳税信用等级太低影响大吗?扣分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今天就先聊到这啦。

各位小伙伴们,如果您还有其他想知道的问题,都可以来之了课堂报名学习,之了君很期待看到你努力提升自己的样子!

【第16篇】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此消息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税务总局近日制定和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03年7月17日发布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同时废止。以下为大家梳理下新办法的相关要点。

纳税信用等级有什么用(16篇)

纳税信用等级可以修复啦!但只有5种情况可以!信用等级太低可是会有大麻烦的!小慧今天会从信用等级划分、信用等级的作用以及信用等级修复三个方面为你解答,一起看一下吧!很多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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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信用等级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