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建账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建账,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建账
哈喽,大家好,我是会计晓晴。建账其实很有讲究,今天我来给大家总结建账的要领,演示如何快速建好账!
我用过5、6款知名的财务软件,柠檬云是我用过建账最“舒服”的一款。下面将以柠檬云财务软件为例来演示。
为了测试建账时间,我特意把计时器也放在界面旁边进行录屏,先点计时器,再开始操作,建账完成再停止计时。所以,实际用时肯定是比测试时间要短的。
结果速度令人震惊!8秒!建账只要8秒!看下面动图
为什么柠檬云建账这么快?让我来告诉你这里面的奥秘!
在柠檬云创建账套的必填项里,软件已经贴心地预设好最多会计会选的选项。像我这样只填个企业名称就完事的会计,不在少数。
而且除了会计准则建账后不能修改,其他都可以后续再改。
下面我简要说明一下这些建账选项:
账套启用时间:是默认当前月,一般不需要修改。但是,如果你想要把以前的凭证录入软件里,那才需要去手动修改。
增值税种类:就是我们熟知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数量更多。
怎么知道自己公司是什么纳税人呢?
教大家一个方法,打开增值税申报系统,附表很多的就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填的表很少,只有主表+附列资料两张。
固定资产模块
◆ 如果你公司资产较少,你完全可以不启用。以后想用也可以在设置-账套设置-账套右上角的编辑 去启用它。
◆ 如果你公司资产较多,建议你启用固定资产模块。
启用固定资产模块有以下好处:
✔ 能够有效监控资产的增减、变更和处置等情况;
✔ 无需再手工做固定资产凭证,在固定资产列表录入固定资产数据后,系统可自动生成固定资产凭证;
✔ 能够自动计算折旧并且生成折旧凭证,防止多提、漏提折旧的情况发生;
✔ 对资产进行变更或处置操作,系统可根据资产信息自动生成相关凭证,无需手工录入。
出纳模块
出纳模块可供出纳岗位记流水账,并与总账核对数据,确保会计、出纳账准确性。
开启出纳模块的好处:
录入流水账后,可自动生成会计账凭证,减轻财务重复工作。
如果之前建账没启用的,可以在设置-账套设置-账套右上角的编辑 去启用它。
会计准则:
由于在税局备案的会计准则具有唯一性、长期性,并且影响账套里的科目设置,所以建账后不能再修改。
有很多会计不知道自己公司在税局备案的是什么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今天我教你一招!以深圳市为例,其他地方的小伙伴可参照操作,都大同小异。
登录所在地的税务局网站→点『我要办税』→登录企业账号密码→点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点登记类-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建账后,所有科目柠檬云都已经给你预设好了,基本上能满足你80%的需要,以后可以根据自己需要新增科目即可。
建账后,还要设置期初数据!本期期初=上期期末,所以小伙伴们可以从上期的科目余额表里的期末余额取数咯!
今天的建账分享就到这了,下次想看什么实用小技能记得留言告诉我哦
【第2篇】小规模纳税税率
一文了解2023年小规模,简易计税以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小规模:1%.3%
简易计税:1.5%.2%.3%.5%
一般纳税人:6%.9%.10%13%
小规模
1%
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 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 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 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 的除外。
简易计税
按照 5% 征收率减按 1.5% 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 1.5% 计算应纳税额。
按照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
以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选择 3% 征收率:
分为销售货物类和销售服务类,分别为 11 项、18 项。
销售货物类
销售服务类
可选择 5% 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缴税标准
更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公众号《税虾虾》
现在大多数企业都在为自身的税负问题而烦恼,企业所要缴纳的税收是相当高的,还要面对企业在一些业务上没有相关的成本票,企业利润虚高等问题,需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更为严重。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可以在园区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
可能有许多的人都觉得个体工商户不太好,规模比较小等等,实际上并不是,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企业,小规模纳税企业就是一年销售利润不超过500万,就属于小规模纳税企业。500也不低了,况且个体工商户还能享受许多税收优惠政策,能解决企业所得税,企业成本缺失,高管工资分红税等问题。
我们都知道,企业在缴纳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之后,还需要缴纳分红个税,分红税的税率为20%,税率也是相当的高的。但是个体工商户就不需要缴纳分红个税,在今年年销售利润不超过500万的,开普票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只需要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税率为5%—35%。35%的税率也是相当高的。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园区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税率为0.75%。综合税率为1.75%。在企业缴纳完个税之后,账户里的钱就可以由自己自由支配了。不需要再缴纳其他任何税收了。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吗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我们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总是出台利好便民政策,你还有不知道的么,那就每天学习一点点,今天让我们来整理下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哪些利好政策,以及自开专票的便民措施的发展。
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及减税降费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免征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享受方式
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就可以享受优惠啦。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或者电子税务局两种方式办理。
4、申报表填报
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企业享受本优惠的,填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和其他个人享受本优惠的,填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注意: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允许改变。
二、发票管理
1、发票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其一,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取得的专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其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2、政策享受
小规模纳税人已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票的,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销售额不能免征增值税。如果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5万元,但就部分销售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票的,未开具专票的销售额仍然可以享受免征政策。开具专票的不享受免征,若需要享受免征,需要按规定将专票作废或开具红字专票才可以。
3、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的实行历程
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展历程是从2023年几个行业的试点开始,逐步到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3号公告后,不再限制行业,并且遵循自愿选择的原则。
试点历程
2023年以前大家称呼可以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八大行业,现在自2023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可以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三、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申请
1、流程梳理
①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选择“事项办理”-→点击“发票功能”-→选择“发票票种核定申请”-→申请增值税专票,填写资料,提交系统核定
②待审核通过后,请返回“涉税事项办理”,依旧选择“发票”,再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在如实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申请表后,等待最终审核结果即可。
2、自开专票纳税申报表填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搓绳不能松劲,前进不能停顿,瞄准还不是射中,起跑还不算到达。创业就是把面前行走的机会抓住。每天都在前进,加油,老板们,加油打工人。
【第5篇】小规模定额纳税申报
说到个体工商户,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街边的小饭馆、水果店、蛋糕店等等,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大多都属于个体工商户。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过,由此就认为个体工商户就不用交税,那就大错特错了。
01
个体工商户平时要交纳哪些税费?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不需要交税并不等于不需要申报。
2.税金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
3.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02
个体工商户税费的征收方式
1.定期定额征收
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
2.核定征收率征收
即直接根据纳税人的收入额,乘以核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具体征收率随地区和行业不同而不同。
针对个体工商户,小编建议您进入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个税核定情况。
1、若实际销售额低于应纳税经营额时,以应纳经营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2、若实际销售额高于应纳税经营额,以实际销售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3.查账征收
即自行申报缴纳额,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再进行多退少补。主要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应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比如:购进原材料的材料款,采购商品的进货款等。
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比如: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水电费、店铺的租金、购买打包盒或袋的费用,印刷宣传单的费用,交通费,招待供应商餐费、烟、酒等(成本费用的扣除也是累计数)。
注意: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个体、农村合作社、农场都属于免税行业,都可以提供发票,无论是个体还是企业,不要为一时的节约成本、或怕麻烦而到无法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或不索取发票,从而放任白条收入入账,导致最后付出更高代价,开具发票是义务,索取发票是权益。
03
个体工商户申报流程
1、以山东省为例,打开浏览器(ie,360,搜狗均可)搜索“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有官网字样标注的点击进入。
2、进入官方页面后,点击“我要办税”。
(如果您是新办企业申报用户,要先完成企业信息注册)
3、点击“纳税申报注册”。
按下图显示的提示填写单位信息完成注册即可登入使用啦!
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界面通过密码模式输入企业信息密码进行登录。
进入“我要查询”界面,点击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查询,先查好自己的定额信息。
点击“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查询”进入界面,其他不要选,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以下图为例输入好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已查询出本单位所有定期定额信息,注意找到在有效期内的增值税月核定金额信息以备后面填写申报表。(下图所示可以看到实例单位定额核定是月定额5000,按季申报时销售收入就是15000未达起征点收入)
点击左边菜单首栏返回上级字样返回前一页开始进行本期申报,注意看下方我的待办提示,根据下方事项名称选择未申报事项点击办理进行申报。
点击后界面如下。
申报数据填写应遵循据实收入填报原则,在开具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领取定额发票时候应分情况填写至相应栏次,分情况进行填写。
①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预缴3%税额后,应将发票金额栏金额(注意是金额不是价税合计的票面总额)填至金额栏第1行和第2行,数字一致。
填好第1行第2行后,在第21行会显示出代开时预缴的税款数,核对第20行和21行应纳税款和预缴税款数是否一致,一致则无需再补缴税款,22行本期应补(退)税款为0即可,填写完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再确认申报。
②代开了普通发票或只领了定额发票,就将代开的发票价税合计总额(票面总价÷1.03=应填金额)或领取的定额发票总额填写至11栏未达起征点栏次,以截图单位为例,月核定额5000所以季度定额为15000(5000*3个月),将15000填至11栏即可保存申报。
填写完毕后把页面拉到下方点击保存申报,若报表有问题计算数字不对等也可以点删除把所有数据全清空重新填写。
4、在报表保存成功后点击左边菜单第四项确认申报,确认申报后申报成功即可。
5、报完增值税之后再报定期定额,点击左边菜单返回上级字眼返回到电子税务局进入的首页,在上端搜索栏内输入关键字“定期定额”进行搜索。
搜索后页面如下,点击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后的办理按钮进入申报。
进入后页面如下,点击左侧菜单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字样。
6、点击后页面如图,将纳税期限点击按月申报后的下拉箭头改成按季申报,再点击页面右上角下一步继续申报。
7、点击下一步后页面如下,将本期收入数(增值税表上的数字)填入表内应税项第一行,系统会自动计算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将本期缴纳增值税税额数填至2、3、4、5行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如果只有定额没有其他收入就以系统带出数字为申报。
注意: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城建税及附加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印花税均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同时2023年时还有一项优惠政策就是收入按月申报核算不超10万或者按季申报核算不超30万的纳税人在申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时可享受免征税政策,在申报时选择相应的减免性质即可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应税项填写完毕之后将下拉条向右拉,继续向后填写。
下面举例选一些减免性质,以没开票只领定额发票的收入为例可以这么选择。
如果有代开专用发票并同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等税金后可以如下方填写,填写完保存申报即可。
如果个体纳税人自开了专票那么本期已交税款就不会有数字,和只有定额的收入是一个申报模式,自行填报即可。保存申报确认后关闭页面即可。关闭后会跳转主页面,主页面如下。
8、看我的待办中的项目,状态都为申报成功,这样申报就完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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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小规模企业纳税标准
一、征收率为3%
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中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中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问题:小规模征收率为5%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吗?
回复:是不可以。只有征收率为3%的且开免税普通发票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
从2023年4月1日起,开免税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也没有金额的限制了哟。
从2023年4月1日起征收率为3%的专票也只能开3%的,而不能选择开1%的专票。专票是不可以享受免税的,按实际开票税额全额纳税。
二、征收率为5%
(一)不动产
1、非自建的不动产
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第5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自建的不动产
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第6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
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第8点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4、出租不动产
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第(九) 第4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总结:不动产无论销售还是出租都是征收率都是5%计征增值税,其中只有第一条销售非自建不动产适用差额征收。
(二)劳务派遣服务
财税〔2016〕47号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三)安全保护服务
财税〔2016〕68号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四)人力资源外包
财税〔2016〕47号 三 其他政策中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照收取的价款,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作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一般差额征收是按5%的征收计征增值税,此条是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哟。
政策文件网址: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5/n812171/n812680/c1190937/content.html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
优惠一:在2023年3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继续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优惠二、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等情形适用征收率是5%,不能免征增值税;免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开具专用发票是需要交税的。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优惠三,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优惠四,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在2023年度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均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2023年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均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优惠五,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
优惠六,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是在职员工人数30人以下的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98号)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不开票收入怎么做账
这个是我代账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上个月开的发票,因为考虑到客户隐私,我把单位名称都遮住了
大家可以看到,开票金额,税率,服务名称等关键信息,下面我们来录凭证
好了,一张凭证做完了,不要问我为什么开票时间是6月8号,做账时间是6月底,因为小姐姐忙不过来,这就是代账会计和企业会计的区别。
随缘更新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详见↓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八、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十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1);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2)。
十二、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纳税人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八条及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一条及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至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二、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答:此前,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答: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的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即: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了免税发票,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六、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七、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
答: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规定,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8万元,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二是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因此,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本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一、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十二、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和此前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相比,相关征管规定有无变化?
答:没有变化。本公告明确,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后,在1号公告出台前部分纳税人已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能够退还相应的税款么?
答: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第10篇】小规模收入多少成为一般纳税人
有个律师事务所的朋友8月份打电话问我:截止到8月他公司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只有435万,没超过了500万元,现在税务局要他转成一般纳税人,是不是税务局搞错了。
在与他会计沟时了解到:他们所2023年刚成立时,开了80万左右现金收据给别人,当时未申报纳税,税务局今年查到了并要他们在6月补交了税款。我一听,问题就出在这里,那80万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加上435万,是512.67万元,已经超过500万元。
会计说那80万是2023年的收入啊,6月补报时也是填写的2023年的所属期,不应算在这连续12个月当中啊。我告诉他:“税法规定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应包括税务局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且计入到查补税款申报的当月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说白了,他这笔补交税款的销售额要加到今年6月份。
小规模纳税人朋友:不要忽视这一点,不然稀里糊涂地转成了一般纳税人还不知道为哪般。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
二者定义: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以及应纳税额比较少,税务申报存在一定问题。
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重点注意: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前者要同时达到销售额符合标准和会计核算健全这两个条件,税务对一般纳税人的管控较为严格,后者无需受此限制,毕竟小规模纳税人整体财务制度不健全。
两者主要区别:
1.在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上面:修理、工业、修配这三个行业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下,商业年收入在80万元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又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且有坐班,而且具备一定会计资格的财务人员,属于一般纳税人。
2.二者增值税计算方法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或13%,其中需要减去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
3.二者所用的发票种类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到税务机关按其适用的征收率(3%)换开;一般纳税人却可以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二者最重要的区别之一。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优缺点比较:
1、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专用增值税发票,这样就能吸引更多有要求使用专用发票的客户,成交机会远远大于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就是增值额*税率,如果遇到利润比较低的商品,应交增值税就会大大减少,远远低于小规模纳税人。
3、一般纳税人从最初开始门槛就比小规模纳税人高,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实力,至少在营业收入上面要高达几百万。等到企业壮大到一定程度之后,有利于成为上市公司以及大型企业,也会提升企业的名气,资源更加丰富,比小规模纳税人更有优势。
一般纳税人报税与小规模报税的区别:
1.销售收入有区别: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满足一定的硬性标准。
2.权限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却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可以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4.适用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17%或13%的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只适用3%的税率,简易征收。
5.税负率不同:一般纳税人中工业企业的税负率一般超过5%,商贸企业大多低于3%,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率就是征收率。
6.一般纳税人不仅有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同时也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7.帐务处理的规范上不同:一般纳税人大部分企业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可以独立申报纳税,税务局对于一般纳税人的监管比较严格。小规模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大多不能独立申报纳税,账务处理没有一般纳税人管控严格。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汇算清缴
导读
超完整的3月清卡流程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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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申报还剩下13天
本月份纳税申报日期截止到15号
3月份纳税申报日期截止到15号,3月1日-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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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清卡流程不一样
3月份,增值税实行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用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不申报,征期内也要在月初登陆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自动完成抄税清卡的工作。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不及时抄税清卡,过了申报期,开票软件会被锁,影响发票的开票。
一般纳税人申报的时候,还是先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完成抄税的工作,然后再进行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成功后,再次登录开票软件,就会自动完成清卡的工作。
1、小规模纳税人清卡流程: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
点击登录,增值税发票软件提示自动登录
登录成功后,增值税开票软件提示上报汇总已成功,点击确认
增值税发票软件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的操作,点击确认后
进入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界面,点击状态查询
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那里,锁死日期显示:2023年4月19号,报税资料显示无,这就说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完成发票软件清卡的工作了。
2、一般纳税人清卡流程:登陆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
点击登录后,增值税发票软件自动登录
登录成功后,会显示上报汇总已成功,点击确认后,一般纳税人会提示下面的内容:已完成抄税的工作,请点击上报汇总并点击远程清卡操作,这就是说纳税人以完成抄税的工作,还没进行纳税申报
点击增值税发票界面的状态查询,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那里
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锁死日期会显示:2023年3月16号,报税资料显示有,关闭开票软件的时候,会提示系统检测到金税盘中有报税资料,请您及时进行报税。
一般纳税人抄税成功后,退出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然后完成网上纳税申报的工作,再次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会自动完成清卡的工作。
友情提示:2023年企业工商年报已经开始,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须报送2023年度年报。企业年报时间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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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纳税申报常识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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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没有应纳税款还需要按期纳税申报吗?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2、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哪些个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非居民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本办法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4、个人所得税零申报等于没有纳税申报吗?
纳税人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5、企业虚假纳税申报是什么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正式下发,第一条即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如果当期发生不动产销售,在计算时候要扣除不动产销售额,也即是扣除当期不动产销售额后季度不超过45万的部分销售免征增值税。
有些企业主看到这个信息,以为季开票收入不超过45万一分钱税都不交,这样理解的人不在少数,实际上是非常错误的认知。公告中明确说是免增值税,也即是应税收入对应的增值税是免除的,那么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都是免交的。这两重税的税负为0, 但还有企业所得税需要交,即政府要参与企业的经营成果利润总额(标准叫法是应纳税所得额,有时候利润总额不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分配,标准税率为25%。如果企业季度收入40万,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那么企业将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25%=2.5万。因为有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最新政策不超过100万应纳税所得额的小微企业实际是减按12.5%做为计税基数,同时乘以小微企业20%的税率,最终结果是2.5%,即10万的应纳税所得额只交2500元税。如果没有政策要交25000的税,优惠了90%,可见国家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让小微企业在经营成果的分配上更有获得感,活下来,并且扩大生产活得更好。
综上,一般企业经营过程中要交三重税,第一重是增值税,第二重是三项附加税,第三重是企业所得税。如果股东要分配利润,企业还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季度不超过45万免税并不是不交税,实际上只是免除头两重税,如果有所得还要交企业所得税,分配股息红利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原标题:税务课堂 |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的金额限制等问题
税务课堂-联兴财税分号,周四准时上线,敬请期待
问答1
问题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开10万发票,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税务解答:
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每月开10万发票只是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其中一环(收入),除了收入外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如费用、调整税项等。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问答2
问题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有金额限制吗?单张票能开10万吗?
税务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有金额限制,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具体要看地区,每个地区税务环境不一样,最高开票限额也不一样。
适用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五条,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以下地区最高开票限额供参考:
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张限额为100万。
2、《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有关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9号)第一条第(六)项,小规模纳税人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
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9号)第三条第(六)项,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为十万元。根据业务需要,也可适当提高代开限额,但最高不得超过百万元。
【第15篇】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剔除转让商铺收入后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问: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6日转让一间商铺,剔除转让商铺的销售额后,预计1月份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在办理1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填报界面,准确录入“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本期销售额。若扣除后的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将扣除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16篇】小规模纳税申报表模板
小规模纳税人,面对申报中的难题,经常会感到有点“闹心”!今天本文精心收集了三个申报“小礼包”送给您!看完以后,您就知道怎么做了,快快收藏起来吧!
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不同销售额下如何填报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一)本季度未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
未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也需要零申报,别忘咯!
(二)本季度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
情况一:全部为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1】
某小规模纳税人,1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万元,2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8万元,3月食品应税销售额1.7万元,本季度食品应税销售额8.5万元,全部为自行开具发票。
情况二:部分是自行开票,部分是代开发票
【案例2】
某小规模纳税人,1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万元,2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8万元,3月食品应税销售额1.7万元。本季度食品应税销售额8.5万元,其中5万元为自行开具发票,3.5万元为国税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情况三:全部是代开发票
【案例3】
某小规模纳税人,1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万元,2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8万元,3月食品应税销售额1.7万元。本季度食品应税销售额8.5万元,全部为国税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三)本季度增值税销售额超过9万元
情况一:全部为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4】
某小规模纳税人,1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万元,2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8万元,3月食品应税销售额2.7万元。本季度食品应税销售额9.5万元,全部为自行开具普通发票。
情况二:部分是自行开票,部分是代开发票
【案例5】
某小规模纳税人,1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万元,2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8万元,3月食品应税销售额2.7万元。本季度食品应税销售额9.5万元,其中5万元为自行开具发票,4.5万元为国税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情况三:全部是代开发票
【案例6】
某小规模纳税人,1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万元,2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8万元,3月食品应税销售额2.7万元。本季度食品应税销售额9.5万元,全部为国税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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