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税务网上办税大厅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上海税务网上办税大厅,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上海税务网上办税大厅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叶城路925号)将整体搬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税务所新地址
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一楼中厅北侧)
二、新第一税务所启用时间
2023年7月25日
三、对外服务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夏令时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四、按照“非预约、不上门”原则,如您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应提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等预约通道提前预约,实现分时分批、错峰预约办理。
详情参见:办税服务厅“全预约制”操作指南
因服务场所搬迁,原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叶城路925号)自2023年7月25日起停止对外服务。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2023年7月21日
交通指南1.公共交通:可乘坐嘉定1路、嘉定6路、嘉定14路等至嘉戬公路迎园路站下车,步行约50米到达。2.自驾:行政服务中心嘉新公路东侧有一个公共停车场。
为缓解道路及停车压力,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来源:上海嘉定
【第2篇】上海市国家税务总局
稽查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2023年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下列单位(个人)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01月25日
【第3篇】上海税务咨询
面对严峻疫情防控形势,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聚焦“抗击疫情有力量 便民办税“不打烊”,坚决铸牢防疫堤坝,着力营造安全高效办税缴费环境,用智慧智能架起为民服务桥梁,用精细服务增添便捷办税温度。
以最大力度支持“小店经济”
疫情下,宝山区税务局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坚持“网上办税”和“特事特办”两手抓,完善“非接触式”服务举措,依托“宝山税务·宝工园共建共治点”,创新推出云端网络培训课。课程以纳税人需求为根本导向,持续更新针对性的教学内容,集成设置温馨提示、课程公告、课件下载、在线回看等模块,将培训模式由现场式改为网络式,学习时间由特定式改为即时式,分行业、分税种、分类别精细辅导。近期,有800余名纳税人在线收看了该课程,足不出户学习税收政策和办税知识。
宝山区某饭店的法人李先生说:“非常感谢税务老师,在疫情特殊时期帮助我们快速享受到11万元的税收减免,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据悉,宝山区税务局围绕小店经济,进一步加强税企沟通,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员少、办税能力弱的特点,创新推出“税惠清单”服务,着力实现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双提升,倾力打造智慧税务服务新名片。截至3月17日,已通过税企沟通平台微信推送2924户,税企沟通热线宣传63户,确保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到户、精细辅导到位,以最大力度支持‘小店经济’,为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冲击、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远程帮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汇编一本通整合了各项优惠政策,目录清晰,方便查询。电子书的形式让我们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和查询,非常实用。”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石先生说。
石先生口中的“汇编一本通”是宝山区税务局近日针对“双创”“科创”企业制作的税收政策辅导材料《双创-科创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一本通》。“汇编一本通”分为3个篇章、82项政策,涵盖了企业从初创到成熟的生命周期涉及的税收政策,旨在帮助创业、创新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更好了解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宝山区税务局在夯实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完善税收服务,帮助企业用活、用足税费优惠政策,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疫情下我去不了单位,但现在公司申报数据有误、没有办法进行更正,怎么办?”接到纳税人来电,宝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小高帮帮团”成员第一时间就通过“远程帮办”平台帮助企业分析业务需求,仅用20分钟就成功帮助该纳税人完成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672.31元。
据了解,宝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小高帮帮团”聚焦精细服务,特别开通“防疫专线”,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远程精准服务,提供集“来电问办、网上帮办、投诉转办”于一体的“客服式”服务,引导纳税人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保障纳税缴费服务“不断档”。
近期,宝山区税务局积极升级服务理念,探索创新“非接触式”办税模式,成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云端政策宣讲团队,打造9类业务“税费掌中宝”,梳理总结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行办税缴费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将常见网上办税流程指引等经常遇到的共性问题浓缩其中,让纳税人办税无忧。
税务青年进驻封控社区服务
某天凌晨4点半,在封闭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宝山税务青年陈祎伟收到了紧急通知后,立刻收拾行李,跟随队伍闭环转移到下一个社区进行支援。这是他参与防疫志愿服务的第七天,也是他连续转场服务的第三个社区。
“我已到位,目前在32幢排摸情况。”进驻新社区后,他快速进入“大白”角色,挨个门栋消杀、逐户上门排摸情况、维持核酸检测秩序。穿着严密防护服完成一天任务的他,衣服早已被汗水湿透,但他还是精神饱满,“小区封闭的前几日最为关键,需要马上排摸清人口户数进行核酸检测,作为税务青年,我们义不容辞。”
宝山区税务局税务党员陈荣和妻子当前也并肩坚守在抗疫一线,家中2个孩子只能请老人托管。他说:“疫情当前,没有大家何来小家?作为党员,我随时待命,到组织最需要的地方去,也希望孩子能从我们的行动中学会担当和奉献。”
来源:上海宝山
【第4篇】上海税务公务员待遇
薪税师在上海的收入水平怎么样?薪资会增长吗?人生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不断向上攀登的过程,因此很多小伙伴都会利用自己闲下来的一切时间来考证。一方面可以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能帮助自己在职场上取得更快速的发展,比如升职加薪。今天,温温学姐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最近很多人都在考的薪税师证书,看看它的薪资待遇情况怎么样!
1、薪税师在上海的收入水平怎么样?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国外薪税师和国内薪税师两方面来看。
(1)在国外
虽然薪税师在中国是一个刚刚兴起的新生职业,但是在国外许多国家却有着悠久的历史。比如说,在日本,类似薪税师的职业名称叫做“税理士”,意思是专门代理或帮助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税务专家,日本税理士的年薪达1000万日元(人民币约63万)。再比如说,英国的“税务主管”,年薪8.4万英镑(人民币约76万);德国的“财务总监”年薪8.4万欧元(人民币约65万),他们与“薪税师”对社会的主要价值贡献都相似。
(2)在国内
薪税师证书分为三级,也就是薪税师一级、薪税师二级以及薪税师三级。其中薪税师二级和薪税师三级集聚了9成的人,高级薪税师不过5%。从目前的市场需求来看,薪税师二级的起薪在万元左右,预计年薪预计在二三十万左右,但即使是这样,年薪二三十万,在月薪5000元人口只占总人口5%的中国,也已经非常好了。至于刚刚提到的一级薪税师的证书,目前持证人数较少,持有薪税师一级的也就是传说中的顶尖薪税专业人才,预计持证者年薪在一百万元以上,最高甚至可以达到五百万元之多。
2、薪资会增长吗?
根据统计,目前薪税师的持证者收入增加情况如下:
工资增加10%以下的薪税师持证者,大约占18%左右;
工资增加10%~20%的薪税师持证者,大约占30%左右;
工资增加20%~30%的薪税师持证者,大约占35%左右;
工资增加30%~40%的薪税师持证者,大约占9%左右;
工资增加40%以上的薪税师持证者,大约占8%左右;
根据上述统计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考完薪税师的小伙伴,在薪资待遇方面都有了相当不错的增长。事实证明,市场对于薪税师的缺口是巨大的,现在考取薪税师,考到就是赚到!
来源:高顿教育
【第5篇】上海税务网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沪税函〔2022〕22号
全文有效
2022.3.1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规定,现将本市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凝心聚力,科学部署统筹安排
(一)思想重视,周密组织有序推进
各区(分)局要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聚焦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内容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修订版报表对内、对外的培训辅导;依照市局相关部署,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相关基础信息的维护,及时告知纳税人汇算清缴各类相关事项;同时,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护工作,优化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服务,确保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机制保障,组建团队细化分工
为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各区(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重视企业所得税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传承,并成立汇算清缴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应包含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征收管理、数据风险等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各司其责、统筹部署汇算清缴工作。市局将建立汇算清缴信息定期报送制度,编制《2023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情况交流》以交流汇算清缴各阶段工作信息。各区(分)局应于2023年3月15日之前上报汇算清缴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市局工作交流互动平台专责人员名单,并及时总结工作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经验,上报市局。
二、多措并举,巩固推进稳步落实
(三)强化培训,稳扎稳固业务根基
各区(分)局应全面准确掌握企业所得税法规,特别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在汇算清缴开始之前和汇算清缴期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对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部门等人员培训,重点把握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内容、填报要求、政策口径、逻辑关系、管理变化等内容,保证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落实到位。
(四)创新思路,优化辅导力克难点
各区(分)局应因地制宜进一步深化拓展线上培训辅导的范围和渠道;同时,创新优化培训辅导及办税服务方式,广泛宣传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报送资料、纳税申报系统操作、申报表的变化及其他应注意事项;引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电子申报方式进行汇算清缴申报,使纳税人尽早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明晰汇算清缴权利和义务、熟悉汇算清缴操作流程。此外,针对纳税人在汇算清缴申报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运用市局征管问题沟通和处置机制,“早报、细究、集思、妥处”,通过多种渠道及时给予准确解答,促进规范管理,并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三、精准定位,细致服务量质并举
(五)聚焦重点,切实推进优惠落地
各区(分)局应切实关注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尤其要在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和制造业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等优惠政策上狠下功夫。各区(分)局要加强优惠政策宣传培训力度,丰富培训手段,分类分级、有针对性地辅导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应当在汇算清缴申报期内,利用信息手段加强对企业年度平均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指标的比对分析,避免出现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应享未享、不应享享受的情况。
(六)规范管理,持续助力申报质效
各区(分)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调整征收方式,于次季度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同时,市局将继续结合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汇算清缴申报体检报告。各区(分)局应充分运用指标提示,结合减税降费统计核算工作,做好重点风险源排摸,辅导前置,提升申报质量,从而进一步加强申报数据管理。认真做好纳税人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数据、填报项目、附报资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的审核,发现纳税人填报项目不完整的、填报错误或者有疑点的,应及时告知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运用信息系统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后更正申报管理,“精准放开更正权限、建立数据管理闭环”。使得电子申报功能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实现“服务内容有差异、数据质量能保证、涉税风险可控制”地向不同需求的纳税人开放汇缴期后网络渠道更正申报权限,达到实现精准开放、风险可控总目标。
四、部门协同,加强联动提质增效
(七)内部协同,优化机制明确职责
各区(分)局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算清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由市局统一协调、反馈和答复,确保汇算清缴工作有序开展。其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问题由市局企业所得税处联系解决,电子申报问题由市局信息中心联系解决,金税三期系统问题由市局金税三期运维项目组联系总局项目组解决。
(八)外部联动,主动对接畅通渠道
汇算清缴期间,各区(分)局要继续对接科委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运用现有良好的沟通机制、管理信息和服务功能,尤其是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软件集成电路、资源综合利用等优惠政策落实上,畅通渠道,实现多部门联动服务协同共治的机制,提升汇算清缴的工作质效。
五、强化排摸,确保尽报智能退税
(九)明确对象,严格排摸及时跟进
各区(分)局应及时梳理2023年度应参加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范围,确保本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率实现100%。对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汇算清缴的盲区或漏报。
(十)充分探索,改革推动智能退税
对于本市跨地区经营的总机构及其所属本市分支机构、外省市在沪分支机构应按照57号公告的有关规定计算并结清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本市税收营商环境,市局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全市层面汇算清缴智能退税。各区(分)局应积极推广,做好宣传辅导以及指标设置工作,整体提升本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质效。
六、总结亮点,数据挖潜助力后续
(十一)回顾梳理,及时分析总结报告
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区(分)局应认真开展汇算清缴年度总结,撰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工作总结报告,并在6月20日前上报市局。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
1.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主要做法,汇算清缴户数、企业所得税数据总体情况;
2.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的分布情况,主要从企业的经济类型、国民经济行业的角度分析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分布情况,着重分析本地区的重点税源;
3.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及原因,主要从企业经营情况、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享受企业优惠政策等原因分析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以及趋势分析;
4.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主要是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各类政策、各项征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分析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5.提炼一到两个工作亮点。
(十二)深入分析,精确助力后续管理
各区(分)局应组织人员做好汇算清缴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工作。在数据汇总过程中,对数据反映出的纳税人相关信息不全或错误的情况,做好纳税人信息的完善工作,力争汇算清缴数据的准确性;要结合本地区行业特点、税源结构,逐步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政策效应评价机制,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应用;通过数据分析,进一步反映企业所得税管理不足之处,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共同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在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后,结合税收征管数据、历年汇算清缴数据、财务会计数据、第三方涉税信息等,依托信息化手段和专家团队管理,重点对实际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存在跨年度涉税事项的企业进行相关数据分析,对于重大事项、高风险事项和重点行业建立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制度,着力构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1日
附件1
关于2023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为帮助纳税人了解2023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申报时间、申报方式、报送资料以及报表变化等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汇算清缴范围
2023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三、汇算清缴申报方式
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式包括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其中,网上申报是指纳税人通过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etax@sh3)进行申报;上门申报是指由于实际情况,纳税人不能正常进行网上申报时可直接携带汇算清缴相关材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etax@sh3)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网址:shanghai.chinatax.gov.cn)的“税收宣传/税收专题/征管服务类/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或者“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栏目内下载。
为方便纳税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不松懈,推荐通过网上申报渠道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四、汇算清缴申报资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查账征收企业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修订版本)并在封面上盖章、签字、装订成册;核定征收企业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修订版本)加盖纳税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修订版本)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
若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纳税人使用ca认证且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汇算清缴申报的,上述第(一)、(二)项资料的纸质材料无需报送,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三)项目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凭证(复印件)。若纳税人为本市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建筑企业总机构,且由其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在项目所在地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同时应报送该项目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凭证(复印件),预缴申报阶段已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阶段无需重复报送。
(四)《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若纳税人为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盖章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
(五)《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若纳税人发生的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等资料(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六)《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若纳税人发生的资产(股权)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报送《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等资料(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七)《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若纳税人发生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且选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一条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的,应在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递延确认期间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优惠政策事项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事项的企业,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电子资料。
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事项的企业,可选择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的2018优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在填报汇算清缴申报表基础信息表时勾选“2015版”。企业也可选择使用国家税务总局“2015版”、“2021版”简化版。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上述表式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的“税收宣传/税收专题/税收优惠类/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专栏”或者“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
汇算清缴期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还将继续联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运用上海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加计扣除服务平台,对存在争议的研发项目,企业可以提请税务部门帮助转请科技部门判断。
(二)资产损失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汇算清缴申报体检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帮助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降低涉税风险,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将在2023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就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继续实施汇算清缴申报体检报告服务。该项服务是在网上申报系统前一天先申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完成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后,在申报表发送页面增加扫描功能,并将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反馈给纳税人。
(四)更正申报
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
汇算清缴期后,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需要补缴税款的,应自汇算清缴期后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创新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后更正申报”服务功能,针对纳税人不同的更正申报需求,精准开放汇算清缴期后电子申报更正渠道,做到报前有辅导,报后有确认,提高纳税人申报数据质量,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
(五)申请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退税,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将新增两项精细化服务举措:一是在申报渠道,对需要退税的纳税人自动发送提示,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立即办理”发起退税流程,实现“报退合一”、“一键”启动、智能审核。二是在汇算清缴申报期间或期后,针对符合条件的未申请办理退税纳税人,统一纳入本地智能退税模式,简化审核流程、缩减办理时间,进一步确保纳税人多缴税款应退尽退、早退快退。
(六)涉税事项咨询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纳税人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遇到问题的,建议通过线上途径获得有关汇算清缴相关信息及帮助。推荐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的“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上海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企业所得税2023年度汇算清缴一本通》进行查询,也可以选择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咨询。
附件2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要修订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一是将“203-2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调整为“203-2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填报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免税政策的相关信息。
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调整《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代码表》。
三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8号),新增“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用于填报企业适用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类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为便利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政策计算,将该事项由《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并增加第38行“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用于计算享受优惠政策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三)《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新增“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部分,供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企业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相关优惠政策。
(四)《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在第28行“(三)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增加“(加计扣除比例____%)”,供纳税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8号),一是调整“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公式;二是依照辅助账设立的不同样式,调整表内行次计算规则。
(六)《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5号)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3年版)》规定,调整“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线宽小于65纳米(含)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明细优惠事项,供纳税人精准填报适用的优惠项目。
(七)《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一是将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事项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填报。
二是明确第29行“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填报口径。
(八)《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一是精简《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方式代码表》,并调整了相关行次的填报说明。二是进一步细化了优惠政策的具体指标,增加填报的精准度。
(九)《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
将第19-26列“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调整为“其中: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填报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所得免税政策有关情况。
(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
为便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更精准享受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政策,增加第18行“总机构应享受民族地方优惠金额”、第19行“总机构全年累计已享受民族地方优惠金额”、第20行“总机构因民族地方优惠调整分配金额”、第21行“八、总机构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行次。
【第6篇】上海税务三分局地址
[以2023年上海市税务局进面公示为例][其他省市、部门在之后更新]
注:在国考中有三套卷子,分别为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本篇中所涉及到的岗位为行政执法类职位和部分市(地)级综合管理类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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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情况:
本次上海市税务局招录人数共607人(其中综合管理类有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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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国家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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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主要内容:
以本次上海市局的执法类岗位为主题,展示岗位的进面分数分布。
在之后文章展示其他省份税务局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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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解释:
每张图有两部分,分别是对同一个分数情况的两种展示(直方图和散点图)
直方图纵坐标为人数,横坐标为分数区间。
散点图纵坐标为分数区间,横坐标为人数。
本篇的图片部分主要有以下内容:
图1-1.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行政执法类](直方图)
图1-2.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行政执法类](散点图)
图2-1.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综合管理类](直方图)
图2-2.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综合管理类](散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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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部分岗位招录不止一人,但只公布了进面分数,在本次统计中,对于招录不止一人的岗位,以招录人数来确定点数的个数,如招录两人,则该岗位在散点图中则有两个点,因此会出现连续几个点分数相同的现象。
上海市局行政执法类:
平均分:120.57
主要分布于110-130分,
最高分137.3分,为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十)岗位
最低分95.6分,为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七)岗位
全省130分以上的进面岗位有113个,100分以下的进面岗位有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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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图1-2
上海市局综合管理类:
平均分:121.99
主要分布于115-135分,
最高分136.3分,为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四)岗位
最低分105.8分,为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一)岗位
全省130分以上的进面岗位有8个,100分以下的进面岗位有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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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图2-2
注:大家如果有想了解的考情(比如其他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会根据大家的留言情况进行之后的更新。
如果认为我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或者不妥的地方,也欢迎指出。
【第7篇】上海市税务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21.12.1
为进一步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制定的《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日
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第三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条 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为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办案单位是指各稽查局和第三税务分局。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市局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局审理委员会),市局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
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分管法规、稽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法规处、货物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社保非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国际税务处、督察内审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市税务稽查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局审理委员会委员。
市局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法规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二)制定市局审理委员会的具体议事规则;
(三)审查办案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
(四)指导监督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第八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局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一)受理、审核提请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材料;
(二)向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分送书面审理所需的案件材料;
(三)汇总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书面审理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四)负责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相关事务,草拟会议纪要;
(五)草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
(六)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统计、报告和归档等日常事务;
(七)承办市局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参加案件审理,提出审理意见。
办案单位负责提交重大税务案件证据材料、拟作税务处理处罚意见、举行听证。
办案单位为独立执法主体,对其提交的案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以及拟作出的税务处理处罚意见负责。
第十条 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参与人员的回避,由其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决定;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决定。
第三章 审理范围
第十一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包括:
(一)拟处罚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
(三)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
(四)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五)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需要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属于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
(一)公安机关已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的;
(二)公安机关尚未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但被查对象为走逃(失联)企业,并且涉嫌犯罪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后,应当将拟处理意见报国家税务总局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5日后可以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各稽查局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将稽查案件审理情况备案表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提请和受理
第十四条 对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重大税务案件,办案单位应当在内部集体审理程序终结后5日内,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
各稽查局需提交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应当经市税务稽查局重点案件集体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通过。
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办案单位组织听证。
第十五条 办案单位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应当提交以下案件材料: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
(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
(三)办案单位内部执法文书(稽查报告等);
(四)主管税务机关对案件处理的反馈意见(各稽查局提供);
(五)听证材料;
(六)相关证据材料。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应当写明拟处理意见,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应当标明证据指向。证据材料应当制作证据目录。办案单位应当完整移交证据目录所列全部证据材料,不能当场移交的应当注明存放地点。
第十六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办案单位提请审理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上注明接收部门和收到日期,并由接收人签名。
对于证据目录中列举的不能当场移交的证据材料,必要时,接收人在签收前可以到证据存放地点现场查验。
第十七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办案单位提请审理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
(一)提请审理的案件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提交了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的,建议受理;
(二)提请审理的案件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但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建议补正材料;
(三)提请审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第五章 审理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理决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理决定的,经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
补充调查、请示上级机关或征求有权机关意见、拟处理意见报国家税务总局审理委员会备案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十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应当重点审查:
(一)案件事实是否清楚;
(二)证据是否充分、确凿;
(三)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五)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六)拟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第二十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案件涉及本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重点审核,提出明确的审理意见。所出具的审理意见应当详细阐述理由、列明法律依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审理意见进行审核,对案件整体处理意见是否同意表明态度并签字。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到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查阅案卷材料,向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采取书面审理与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案件一般先经书面审理程序审理,对书面审理存在争议的案件以及特殊案件采取会议审理程序审理。
第二节 书面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批准受理重大税务案件之日起5日内,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及必要的案件材料分送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书面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在收到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审理意见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及时汇总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书面审理意见,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经书面审理一致同意办案单位所提处理意见的,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作《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审阅后,报送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
(二)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在书面审理意见中列明需要补充调查的问题并说明理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召集提请补充调查的成员单位和办案单位进行协调,确需补充调查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将案件材料退回办案单位补充调查;
(三)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程序违法的,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后将案件退回办案单位重新处理;
(四)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确凿,但适用法律依据有误,或案件定性有误,或处理意见有误的,应提出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案件定性及拟处理意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将相关意见书面反馈给办案单位,办案单位调整后再次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五条 办案单位补充调查不应超过30日,有特殊情况的,经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办案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充调查,或者补充调查后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终止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六条 办案单位补充调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不需要修改原案件定性及处理意见的,应将补充调查情况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继续进行书面审理。
(二)需要修改原案件定性或处理意见的,修改后仍符合本办法所称重大税务案件的,重新提交材料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不再符合本办法所称重大税务案件的,报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终止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七条 审理过程中,办案单位发现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书面告知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以终止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需要处理的相关事项超出本机关权限的,按规定程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征求有权机关意见。
第三节 会议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经沟通或专题会议讨论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报告,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
第三十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审理,将会议审理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并分送案件材料。
成员单位应当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单位到会方可开会。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成员单位应当出席会议。
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案件调查人员、案件审理人员、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办人员应当列席会议。必要时,市局审理委员会可要求被调查对象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参加会议。
第三十一条 会议审理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会议议程一般包括:
(一)办案单位汇报案情及拟处理意见;
(二)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初审意见;
(三)各成员单位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三十二条 经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依据明确的,依法确定审理意见。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作《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审阅后,报送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
(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由办案单位对案件重新调查;
(三)案件执法程序违法的,由办案单位对案件重新处理;
(四)如因适用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需要处理的事项超出本机关法定权限的,按规定请示上级机关或征求有权机关意见。
第三十三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审理情况制作审理纪要,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签发。会议参加人员有保留意见或者特殊声明的,应当在审理纪要中载明。
第六章 执行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终结后,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办案单位。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终结后,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办案单位。
办案单位应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加盖办案单位印章后送达执行。
文书送达后5日内,办案单位应将相关文书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五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对审理工作相关材料进行整理,一案一卷,保存归档。
第三十六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应当于每年1月31日之前,将本市上年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统计表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各区税务局应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辖区内重大税务案件,其中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具体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本办法有关“5日”的规定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休假日。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9号发布,2023年第4号修改)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同时废止。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1 17:21 来源 : 上海税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显示更多属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新浪微博
一、主要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进一步提高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我局对《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出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调整制定目的
为了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等要求在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落到实处,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将制定目的进行了调整。
(二)修改保密规定
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相衔接,落实《意见》关于保护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有关要求,在《办法》第四条规定“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为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三)调整重案审理范围
为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办法》第十一条增加不属于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规定。
(四)将本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纳入《办法》
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2023年第10号)中关于本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规定纳入《办法》。在第十一条规定市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在第三十七条规定各区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五)修改组织听证有关表述
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听证”的规定相衔接,在《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办案单位组织听证。”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的权利。
(六)明确审理期限的执行口径
在《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办法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本办法有关‘5日’的规定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休假日。”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8篇】上海税务注销
2023年真说白了是税收大改的一年,从今年初到半年度,陆续改革了专项附加扣减、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社保缴纳占比等,随后在2023年,税务注销又要改革了。
有一些老总就头痛了,老是改革,学习培训的速率还跟不上改革的速率。开张网我友情提示,本次改革是提升税务注销,使其步骤更便捷、更简约。老总们无需太担忧。
自打从2023年9月至今,国家税务总就已推行了简单上海市注销公司。质检总局明确提出,纳税人若合乎简易注销的标准且以前未办理过税收事宜,就可以立即向工商局申请办理办理销户。但不如人意,一些老总或许也了解,即使合乎这类状况,有一些纳税人依然会去税务机关办理清税。
为了更好地处理纳税人这种需求,本次销户改革应势而生。悟空财税权威专家做出表述:本次改革非常大水平扩张了简易注销的范畴。
针对上述所说情况及一些资料完整且沒有欠税款、处罚等的,纳税人去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出示清税公文。
针对材料尽管不全,但沒有欠税款、处罚等的,能够采用“承诺制”容缺办理。例如,纳税人在办理的情况下必须给予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告等材料,但纳税人由于一些缘故没法立即给予但却急缺清税公文。
税务机关在这类状况下能够先出示清税公文,但纳税人应服务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足所缺材料。若在期内内无法补足,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会被税务机关列入个人信用d级管理方法。
针对处在异常情况的纳税人,必须先消除异常情况,补上纳税申报,才可以办理税务注销。
针对这些处在异常情况却沒有开展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能够根据大批量零申报来办理,这也是此次增加的一项要求。只需经纳税人确定,此项税收合乎零申报,就可以大批量零申报解决。
针对一切正常倒闭的纳税人,在拥有人民检察院出示的结束破产程序裁定书的状况下,税务机关及时出示清税公文。
之上为普遍的几类上海市税务注销的状况,此次的确是秉着简单化步骤、为纳税人给予大量便捷的前提条件下开展的改革。诸位老总们应把握住此次机遇,有必须的尽早办理。
尽管国家税务总公布了这般益民的出台政策,简单化了各种有效证件、材料的申报规定,但作为纳税人,或是要按要求做事。终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的纳税等级或是至关重要的。
【第9篇】上海税务网上
申请上海落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多,如果人才服务中心发现材料缺失;要么会驳回落户申请,要么会要求申请人尽快补齐材料。不管是哪种都会耽误上海居转户的办理!今天总结上海居转户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汇总;往下看看吧!
居转户基本申办条件
1、持有上海居住证累计满7年;
2、缴纳上海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政策、无不良记录。
点击查询你的条件能否落户上海(落户自测工具):
上海居转户材料:申请人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
这张表格可以在网上申报然后线上打印,拿到打印件后需要本人签字,并且单位加盖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为确保户口迁出、迁进地址的正确性,建议户口簿更新为近两年内签发的,或申请人提供无户籍地址变更的承诺书
3、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和身份证一样,要保证居住证在有效期之内,如果在审核过程中上海居住证即将到期,一定要及时的续签
4、劳动(聘用)合同
派遣用工另需提供派遣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派遣协议》、《岗位协议书》【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5、居住证期间,累计满7年的社保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请在上海社会保险网上注册开通后打印社保单,加盖单位公章。
6、2006年至申请前所有的税单原件
税单可在上海税务网上注册后按年度(如2023年1月-12月、2023年1月-12月)和全市范围内打印,一年一张,并将个人登录名和密码写在最后一张税单右上角,便于查看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至审批这段时间内是否继续缴纳。个税需要和社保基数合理匹配。
如果个税的缴纳出现异常的,需要提供说明的材料。
上海居转户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复印件)
未婚:无需提供材料
已婚:结婚证书
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的调解书
再婚: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的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
上海居转户材料:本市落户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房:申请人或配偶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2、直系亲属产权房:直系亲属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直系亲属的同意落户证明【需注明与申请落户人的关系】。3、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户籍证明)。4、如均无上述落户情况的,可按公安相关规定先申请挂靠社区公共户。
上海居转户材料:补充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2、企业非法人单位(即分公司)的,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等税单(无需系统上传,现场提交)。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上海居转户材料:配偶材料
配偶不随迁: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
配偶随迁: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配偶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配偶承诺与授权(与落户申请人共同签署)。
上海居转户材料:子女材料
子女不随迁:提供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
子女随迁:提供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满16周岁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提供学籍证明、在读证明。
上海居转户材料:职称、职业资格
(1)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单位出具的岗位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岗位的说明书
①通过评审、考试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聘任证书;(中央各部(副部)授权下属企业设立的评审机构须提供国家人保部或部(副部)级单位授权成立该评审机构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②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③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海居转户材料:临港、张江科学城
以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条件申报的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
张江科学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表。
附表格:
【第10篇】上海税务网厅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最大力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青浦区办税服务厅实施“全预约”办税缴费新模式。
如您确需来厅办理相关业务,请务必提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微服务等渠道进行预约。
预约渠道
(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二)“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
来自:青浦税务
【第11篇】上海税务一户式查询
请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排查:
(1)请先核实税控设备是否已进行抄报操作,建议先去您的开票软件进行抄报;
(2)请排查是否已操作发票验旧,如有验旧过请核实您验旧填写的日期为发票开具日期,建议您直接填写202101可以直接把今年1月至今的发票全部进行验旧;
(3)如未验旧请您登陆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交)旧】进行验旧;
(4)可领用发票数量=核定发票量-结存-已领用,企业信用等级为a、b的企业可以预支1-2个月的发票,已预支的月份不能再预支:
①核定发票量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票种核定查询】
②发票结存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结存查询】(“发票号码止—发票号码起+1”即为发票结存的数量)
③已领用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领购信息查询】(领购日期请选择3个月以上)
(5)验旧完成后请您隔24小时后再进入电子税务局查看发票结存,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验旧查询】;
(6)如以上排查后问题仍无法解决,建议您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导办”功能进一步咨询。
【第12篇】上海税务工资
喜欢看我文章的朋友们,麻烦关注下,谢谢大家的支持!
2023年1-10月10省市个税收入情况
广东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121.4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7.39亿元,同比增长12.6%。
上海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99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5.5亿元,同比增长11.5%。
北京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63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8.38亿元,同比增长12.6%。
湖北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49.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5.13亿元,同比增长11.2%。
天津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42.5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0.59亿元,同比下降11.2%。
江西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2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35亿元,同比增长36.9%。
重庆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67.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22亿元,同比增长4.5%。
云南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25.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76亿元,同比增长9.4%。
贵州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97.4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77亿元,同比增长6.3%。
甘肃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65.6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2亿元,同比增长3.5%。
数据显示,2023年1-10月广东个税收入为2121.44亿元,排第一;其次是上海1992.5亿元、北京1635.5亿元、湖北249.5亿元、天津242.5亿元、江西223.9亿元、167.72亿元、125.25亿元、贵州97.43亿元、甘肃65.67亿元。
增量情况,广东237.39亿元,排第一;其次是上海205.5亿元、北京98.38亿元、江西60.35亿元、湖北25.13亿元、云南10.76亿元、重庆7.22亿元、贵州5.77亿元、甘肃2.22亿元;而天津则比去年同期减少30.59亿元。
增长情况,江西36.9%,排第一;其次是广东12.6%、上海11.5%、湖北11.2%、云南9.4%、北京6.4%、贵州6.3%、重庆4.5%、甘肃3.5%;而天津则比去年同期下降11.2%。
上海与广东的差距扩大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992.5亿元,而广东2121.44亿元,两者差距进一步扩大,主要原因是今年上海四、月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过,上海依旧稳居全国第二,表现优秀,进一步扩大对北京、浙江、江苏优势,无愧为我国一线城市,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上海是我国高端收入人群最多的地区之一,与广东并列全国第一(占全国18.1%,来源2023年税务年鉴),个税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比江苏加浙江加安徽还要多。
湖北稳中向好
2023年1-10月湖北个税收入为249.5亿元,超过天津242.5亿元,同比增长11.2%,较上个月涨幅回升0.7个百分点;说明湖北经济稳中向好,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目前湖北个税在全国排第十,仅次于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四川、福建、陕西,还是不错的,但仍需继续努力,争取早日赶上福建、陕西。
湖北未来在产业转移、转型、升级及经济发展目标上是非常明确及清晰的,拥有政策、人口、资源、地理位置、区域、人才等优势,发展潜力大,前途无可限量,未来必将成为佼佼者。
注:
1-重庆为预计值。
2-日期:2023年1-10月。
3-数据仅供参考
【第13篇】上海税务系统
图说: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 来源/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硕)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办指导下,联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上海市开展集中收网打击行动,成功侦破本市首例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打掉犯罪团伙2个,捣毁开票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经初步统计,虚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5.87亿元,下游共有40余户企业涉嫌骗取留抵退税款1500万余元。目前,税务部门正全力追回留抵退税款。
今年4月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狠打骗退”的工作要求,克服疫情影响,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作为常态化打击骗税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市公安经侦部门联合办公,持续密切监控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套取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外虚开发票并骗取留抵退税行为。
其间,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联合市公安经侦部门,精准锁定虚开团伙关联企业叠加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收取开票费的形式,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大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受票企业骗取留抵退税。
经过对该案的深入分析发现,涉案企业分工明确、层级清晰。主犯均具有财税专业背景,曾出版过涉税筹划书籍,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过深入研究,属于高学历专业犯罪。由其操控的虚开团伙通过设立跨区域、多层级的开票企业,企图以纷繁复杂的业务流、发票流躲避税务部门的执法监管。
得益于金税三期系统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和上海税务“智能稽查”系统的上线运行,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结合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开票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指标设定和数据分析,通过多维度的数据筛查,彻底厘清了虚开企业架构和开票层级。同时,循线深挖,对下游受票企业的留抵退税情况进行了全量扫描。通过证据固定,最终联合市公安经侦部门实现了对上游虚开企业和下游受票企业全链条打击。
【第14篇】上海税务律师
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共同构建温馨和谐的幸福家园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庆前夕,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在宝龙广场开展“先锋上海·四季行动”—— “同心庆国庆,喜迎二十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来自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宝山区税务三所、上海沪港律师事务所、北京银行宝山支行等30余家区域化党建成员单位提供了健康义诊、法律咨询、敬老服务、金融知识宣传、社保咨询、公积金政策咨询等志愿服务,让居民群众在凉凉秋意中感受党的温暖。
虽然天公不作美,大雨瓢泼冷风瑟瑟,但是志愿者们都热情不减,早早地来到了活动地点,将桌椅一字间隔排开,摆好小国旗,营造浓浓的国庆节日氛围。
医疗咨询摊位前,医生们关切地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并就常见疾病的预防、诊治等问题进行了普及和解答,提醒居民国庆期间注意规律饮食。来自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医生们还精心准备好了各种功效的中药茶饮,细心地将熬煮好的茶饮送到现场每个人的手中。
防诈宣传摊位前,志愿者向市民重点讲解了常见电信诈骗的作案方式以及防范措施。“现在诈骗手段都升级了,防不胜防,今天听到了防诈的普及,很有收获。”张阿姨的脸上洋溢着欢乐的微笑。
下一步,友谊路街道将继续聚集区域化党建合力,不断推动双方资源共享、信息共通、工作共推,深入社区、融入社区、奉献社区,擦亮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品牌,合力画好社会治理的“同心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上海宝山
【第15篇】上海税务机关地区编号
需要找工作的小伙伴
赶紧看过来!
一周招聘又来啦~
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呢?
no.1
上海复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raise3d上海复志系“杨浦青企协会员”,成立于2023年6月,是一家年轻而有活力的公司。以上海为全球总部,南通和苏州为制造基地,中美欧三地协同研发创新。经过7年的发展,raise3d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备受好评,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根据调研机构 context 最新的专业级3d打印机的销量报告,raise3d销量全球第三,亚太地区第一。
招聘岗位
1.机器视觉算法工程师/主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3d打印流程中机器视觉算法的设计和开发;
2、开发目标检测、工业视觉、缺陷检测、三维扫描等相关的机器视觉算法;
3、参与整个3d打印产品的用户需求分析、方案设计、软件开发、联调&测试等工作,保证整个产品的顺利发布。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30000-50000元/月
2.运动控制算法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3d打印机运动控制系统规划,运动控制算法的设计、优化、仿真以及实现;
2、负责3d打印机嵌入式软件的开发及调试;
3、负责3d打印运动控制方面的前沿技术、难点技术的跟进、分析与研究;
4、负责3d打印运动控制算法的测试对比、性能评估等工作。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30000-50000元/月
3.c++开发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3d切片软件功能和业务开发等工作;
2、参与产品需求和技术架构讨论;
3、其他研发工具和3d打印相关功能的开发和优化;
4、编写软件开发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文档。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5000-25000元/月
4.产品认证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产品认证前期与认证公司调研认证项目信息并汇报确认;
2、组织和协调内/外部沟通,并负责整体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3、组织和协调内部资源,提交认证所需的资料;
4、组织和协调内部资源,针对产品认证过程中ng项的整改以及相关文件资料修改,并协调认证机构资源。
任职要求:
1、互联网、网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9000-16000元/月
5.产品应用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配合销售行为,负责设备售前的技术支持;
2、参与市场、销售活动,负责销售活动中的技术支持;
3、负责设备安装后,对所有问题的收集、查验、分析及解决;
4、对客户及内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支持和服务;
5、使用正逆向软件对三维模型进行创建、修复、优化等工作;
6、负责实施《打印任务单》内安排的打印任务。
任职要求:
1、互联网、网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7000-13000元/月
6.电气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设备的plc程序编写和维护、软件调试等相关工作;
2、绘制电气原理图、布局图、接线图等电气图纸,编制io表、bom等;
3、负责项目设备的持续优化和升级改造需求;
4、搭建新产品原型机,并持续对原型机进行升级和改造;
5、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文件的制定与更新;
6、支持工艺、工厂以及售后反馈的电气相关问题。
任职要求:
1、电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2000-20000元/月
7.硬件/高级硬件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方案平台的需求功能确认与预研;
2、负责产品总体方案设计,器件选型及验证工作;
3、负责3d打印机的电路设计工作以及产品设计的跟进和调测;
4、负责硬件的问题分析解决和相关文档编写整理;
5、气候,力学,emc等环境测试和定位分析;
6、产品导入及量产后的维护工作。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2000-20000元/月
8.硬件系统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承担3d打印机的硬件需求分析及产品规划工作;
2、主导3d打印机硬件系统方案设计,对3d打印机的竞争力端到端负责;
3、3d打印机详细设计把关与整机bom会签;
4、需求变更控制。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10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30000-60000元/月
9.机械工程师(4人)
岗位职责:
1、负责产品开发,包括机械结构方案分析、整体结构设计、相关传动及其它功能部件设计选型;
2、负责机械相关设计图纸等文档的校对、审核,质量、成本、工艺的控制;
3、负责生产和检验工装的设计;
4、参与供应商选择,负责样品试制与验证;
5、协同项目组及其它职能部门完成项目机械及周边需求。
任职要求:
1、机械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10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5000-30000元/月
10.项目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量产产品的工程变更项目管理,整体协调零件样品打样、验证、变更管理全过程,并跟进导入时间,建立工程变更履历;
2、协调研发团队处理工厂异常状况,组织评估异常问题,建立后续相关的变更管理任务;
3、在研发团队的支持下,负责量产产品的销售技术支持工作;
4、结合数据分析,跟进客户及各部门提交的针对量产产品的反馈,分析并持续改善项目;
5、量产产品的新配件、适配耗材开发项目管理:建立配套的测试、量产通知、上市计划,协助并完成量产产品的年度计划;
6、领导指定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经营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2周岁--28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8000-10000元/月
11.医疗产品经理(1人)
岗位职责:
1、负担公司产品的市场调研、市场分析,把握客户及市场需求;
2、对骨科、康复科领域,数字化、辅助治疗有较强兴趣;了解数字化医疗及3d打印医疗器械市场发展趋势,对竞争品牌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营销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3、负责维护与骨科专家,骨科行业关键人物的良好学术沟通及合作关系,阶段性组织区域性专家活动,专科化活动;
4、负责销售工具的制作、管理与更新,产品培训和临床支持资料的撰写;
5、新技术、新模式、新概念探索及产品创新,组织讨论、策划和确定新产品的上市计划;
6、直接向上级汇报工作,做好产品战略性决策。
任职要求:
1、经营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20000-25000元/月
12.质量体系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2、负责新产品质量策划,包括原材料、过程质量、成品;
3、负责建立新产品的评价能力;
4、负责配合研发部门进行工艺验证和确认;
5、负责新产品验证和确认并实施;
6、负责供应商管理;
7、负责医疗器械法规、标准的收集;
8、负责配合产品注册工作。
任职要求:
1、质量、安全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8000-12000元/月
13.渠道销售经理(1人)
岗位职责:
1、利用网络、电话等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及推广;
2、负责公司网上贸易平台的操作管理和产品信息的发布;
3、完成代理商、大代理商的拓展、沟通、签约等工作;
4、支持和维护渠道关系等;
5、借助平台,整合资源辅助客户升级达标;
6、市场秩序的维护与协同;
7、账务及返利与客户的清算核对;
8、售后问题的对接与处理闭环。
任职要求:
销售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4周岁--28周岁。
薪资福利:
5000-8000元/月
14.应收会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集团子公司第三方应收账款核算;
2、配合集团往来主管完成集团间往来对账;
3、按时出具ar账龄分析表并主动管理ar账龄;
4、持续完善应收账款核算流程,提高核算效率;
5、主管安排的其他相关任务。
任职要求:
财务、审计、税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0周岁。
薪资福利:
10000-12000元/月
15.应收会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各项生产物料采购,领用,退库,盘点等事项的日常事项与沟通;
2、负责更新与维护bom表;
3、负责各分子公司成本流程管理与更新;
4、负责各分子公司成本毛利分析,出具相关报告;
5、负责各分子公司履约成本核算与流程管理;
6、负责各分子公司单体库龄表及出具全球出货情况周报;
7、配合成本主管,完成集团间转移定价政策安排;
8、配合成本主管,完成集团穿透成本收入毛利分析;
9、配合成本主管,完成集团穿透库龄表。
任职要求:
1、财务、审计、税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8000-10000元/月
公司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00号b5座4f
简历投递邮箱:
2639863561@qq.com
(求职者投递简历至邮箱,标题需备注应聘企业和职位名称)
no.2
上海润泽机电设备成套工程
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上海润泽机电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系杨浦青企协会员,是一家集产品销售、产品维护、工程设备安装、商务信息咨询于一体的公司。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主要经营项目包括:水泵及成套机电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机电设备及环保设备安装等等。
公司所处行业为机电设备行业,细分行业属于水及污水的流体输送、智能控制及处理,公司主要从事研发、销售给水和水处理设备,主要产品为水泵及智能控制,紫外,臭氧,反硝化虑池,污水处理,用于楼宇建筑的消防、生活、空调、排污等水系统,用于市政排水、水厂水处理、工业厂况等。公司业务主要以直销及渠道销售为主,代理的xylem等品牌为同行业领先技术,产品类型多,适用范围广泛。
招聘岗位
1.销售助理(1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74545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负责销售部门内务及各类内外部会议的会议纪要及相关传达;
3、协助销售人员完成投标项目,询价,报价,制作标书等;
4、负责进销数据的录入及各类报表的汇总与分析;
5、跟踪销售订单的进度及回款情况;
6、负责客户的售后记录,并按时整理提交,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7、协助销售人员的日常销售事务及协助完成对新老客户的开发和维护;
8、做好销售部门同其他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薪资福利:
6000元/月
2.技术支持(1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74551
岗位职责:
1、提供项目前期所需的技术支持及投标技术支持(投标方案及技术可行性论证、完成技术协议书或技术标的编制、协助完成成本的初步核算);
2、完成设计图纸等的校对、工艺或标准化等的审核工作;
3、项目过程中有效解答客户的技术问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能够准确预判并有效避免技术合同中的不利因素,确保技术合同约定能够有效落地实施;
4、能够有效组织项目技术协调会议,做好与工艺设计师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推进项目执行;
5、负责工程项目输出资料的编制、更改、整理更新、归档。
薪资福利:
9000元/月
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53号中铝大厦南楼709室
投递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
职位编号:
销售助理:
20221000374545
技术支持:
20221000374551
(求职者可以通过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查询相应的职位编号应聘)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817822233
no.3
上海优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优杰国际系“杨浦青企协会员”,成立于2023年5月份,是经上海外经贸委批准的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下属公司上海优鹏进出口有限公司,香港优杰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上海,服务全球,从事海运、空运、陆路以及保税仓等国际物流供应链业务的专业服务商。化工危险品物流,进口食品物流,化妆品物流,机械设备与零配件物流是专业特长。
招聘岗位
1.国际物流业务客户服务
(2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0100374636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国际物流进出口项目业务的客户服务;
2、负责公司以及相关岗位业务的单证对接与业务安排。
任职要求:
1、2年行业经验,熟悉国际物流进出口业务单整的各个流程;
2、有行业经验者优先;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国际航运物流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3、熟练系统数字化的操作以及各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4、富有团队精神,大局观强,善于学习,能跟同事保持积极良好的沟通及协作;
5、能够优化流程,适当承受工作压力,考虑问题周到、全面,严谨细心;独立性强,做事踏实认真,责任心强,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工作。
薪资福利:
7000元/月+绩效奖金
公司地址:
杨浦区齐齐哈尔路920号7号楼211室
投递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
职位编号:
国际物流业务客户服务:
20220100374636
(求职者可以通过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查询相应的职位编号应聘)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086-13918469229
邮箱:2881295350@qq.com
no.4
上海建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建朗科技系“杨浦青企协会员”,成立于2023年,是一家互联网高新技术企业,坐落于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上海创智天地,是中国独具特色的it解决方案服务商,为工会管理软件领域先进企业。公司擅长利用“移动互联”、 “大数据”、“人工智能”、“5g+vr”、“区块链”等新技术,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提供各类 “数字政府”、 “数字政务”、“数字孪生城市”等城市数字化转型及党群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
招聘岗位
1.java开发工程师(3人)
岗位职责:
1、负责系统框架的搭建,系统优化,架构调整;
2、对现有架构进行渐进优化和升级演进以应对未来高并发和用户量增长,提前风险预估和应对;
3、整体质量保证和优化,核心代码的开发;
4、产品上线后,配合运维团队保障平台的稳定,解决紧急技术问题;
5、协助并完成其他各类技术开发任务。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精通主流的java开发框架如spring、 springmvc、mybatis、springboot、springcloud等;
3、有高并发大用户请求应对和调优的实际经验,了解直播平台后端技术架构、熟悉实时音视频技术等;
4、掌握数据库相关知识,熟悉mysql、mongodb数据库,能熟练运用sql以及调优经验;
5、对于线上优化和架构调整有实际成功案例;
6、熟练使用redis 缓存,消息队列,熟悉搜索引擎solr或elasticsearch;
7、具有技术文档编写的能力;
8、熟悉linux、tomcat、apache、nginx等开源的服务器和web服务中间件;
9、基本功扎实,逻辑思维严谨,善于独立思考,乐于分享,良好的协作意识及团队精神。
薪资福利:
面议
2.web前端开发工程师(2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71294
岗位职责:
1、熟练使用并深刻理解html(html5)、css(css3)、原生js等前端技术;
2、使用 javascript 框架将设计稿和原型转化为高质量的前端页面,例如 react 和 vue.js 等;
3、编写可重复使用、可测试的代码模块;
4、能够独立与服务端对接 api 与部分部署功能;
5、优化代码,实现不同客户端(例如网页端浏览器、微信端)页面上的兼容;
6、排除运行问题,并为后端和运维团队的可扩展性和性能相关工作提供支持;
7、参与应用程序全生命周期,包括软件架构和 api 设计;持续优化用户体验和系统响应速度。
任职要求:
1、具有 3 年以上微信公众号开发经验,熟悉使用微信jssdk;
2、具有 3 年以上小程序开发经验,能够使用原生小程序进行开发;
3、具有3年以上javascript 和 javascript 框架使用经验,例如 react 和 vue.js 等;
4、具有 vue router、vuex 相关工作经验;具有 vuecli 相关工作经验;
5、具有现代身份验证机制相关工作经验,例如json web token;
6、具有 git 和 github 使用经验;
7、熟悉 echarts 基础图表,能够根据设计图及后端接口实现图表展现;
8、熟悉一些常用 api 接口规范;
9、具有现代前端开发工具使用经验,例如babel、npm、webpack和node等;
10、能够理解业务需求并将其转化为技术需求;
11、喜欢钻研新技术,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薪资福利:
面议
公司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杨浦科创9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917235177
邮箱:509081086@qq .com
(求职者投递简历至邮箱,标题需备注应聘企业和职位名称)
no.5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硕信息”)自成立至今一直专业从事信用风险管理领域的业务咨询、it系统实施和内容服务,作为国内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领域的主要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多年来一直在该领域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已成立20余年,并于2023年在主板上市,现有员工3500余人,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重庆、深圳、苏州、厦门均设有子/分公司。
招聘岗位
1.java开发工程师(5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金融领域应用系统后台开发;
2、根据开发进度和任务分配,完成相应模块软件的设计、开发、编程业务;
3、进行程序单元、功能测试。
任职要求:
1、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2年以上java开发经验,具有扎实的java基础;
3、熟悉并掌握sping boot、springmvc或struts2,mybatis或hibernate等框架;
4、熟悉常用linux命令,熟悉服务器应用部署;
5、有金融银行it互联网开发经验优先。
薪资福利:
14000-18000元/月
2.需求分析师(4人)
岗位职责:
1、为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客户提供业务需求梳理、需求管理体系建设、业务及it需求分析等咨询服务;
2、为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的综合解决方案的实施,提供业务咨询、规则解析和需求分析,进行方案设计、文档编写;
3、推进客户需求服务相关项目,进行细粒度的业务分析梳理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交付文档;
4、参与金融风险的综合服务方案研发、架构流程、方法规则等的设计,进行内部知识体系的提炼和完善工作。
任职要求: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统计、会计或计算机相关专业;
2、1年以上金融行业相关工作经验,具备金融业务领域知识;以需求分析师、开发或测试角色参与过1个以上金融类it项目实施,具备银行存款、贷款、支付等银行关键业务领域的需求分析、系统开发、测试分析管理的扎实工作经验;
3、了解银行业务全貌,具备若干业务领域的需求分析经验,保持对银行业务发展的高度关注,能够进行业务素材的整理研究和提炼总结;
4、了解软件工程,熟悉需求工程领域知,具备需求分析、需求管理和需求文档编写的能力。
薪资福利:
14000-18000元/月
3.etl开发工程师(4人)
岗位职责:
1、参与银行的风险数据集市、数据仓库需求分析、开发、测试;
2、参与其他数据分析类项目相关应用系统需求分析、开发、测试;
3、在风险数据集市平台上参与报表的设计、开发与测试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学历,计算机、软件工程、统计学等相关专业,学信网可查;
2、2年开发经验,有数据集市etl开发经验,熟悉db2或者hadoop开发,有金融行业经验优先;
3、熟悉etl流程和工具,对etl开发实施有清晰的认识;
4、有强烈的责任心、抗压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薪资福利:
13000-16000元/月
简历投递邮箱:
gjtang@amarsoft.com
no.6
上海播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派遣单位)
企业简介
公司成立运作以来,已与杨浦科创中心、城市概念园、城市工业园区等几十家企事业单位洽谈合作签约仪式。公司依托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服务平台,为科创中心下设科技园区的注册企业,提供专业优质服务。协助企业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管理,为企业快速发展人才储备、提供青年就业见习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员工福利、政策法规咨询等全方位、多视角的专业服务。
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人单位)
微谱,大型研究型检测机构。始于2008年,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广州、深圳等16个城市设立有分子公司,拥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8万平方米以上实验室及办公场地。微谱服务行业包含新材料及化学品、电子电器、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中药、生态环境、食品及农产品、化妆品及消毒产品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分析测试、检测验证、质量鉴定、计量校准、产品注册备案、体系及产品认证、药物研发、临床前与临床研究等技术服务。
招聘岗位
1.客户服务技术(见习)(5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68057
岗位职责:
1、接听客户来电或者聊天软件,获取客户线索,及时分配给销售人员,并做好记录;
2、对客户信息及时进行回访,确认需求;
3、对满意度互访异常的订单情况,以邮件形式向客服主管、销售、技术进行反馈;
4、对接听电话或者聊天软件中出现的故障及时进行报修,并跟踪维护情况。
任职要求:
1、年龄要求:16周岁--35周岁的本市户籍未就业人员,检测专业的优先;
2、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3、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见习补贴: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每月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每名见习学员每自然月见习出勤不少于12个工作日。
2.工程师(见习)(20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67780
岗位职责:
1、化工实验;
2、仪器管理;
3、样品管理和分类登记等;
4、其他相关实验室助理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要求:16周岁--35周岁的本市户籍未就业人员;
2、专业要求:食品检测、材料分析、化工类专业优先;
3、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4、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见习补贴: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每月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每名见习学员每自然月见习出勤不少于12个工作日。
公司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伟路191号
投递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
职位编号:
客户服务技术(见习):
20221000368057
工程师(见习):
20221000367780
(求职者可以通过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查询相应的职位编号应聘)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55666871
no.7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举报中心
企业简介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各类市场监管职责内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咨询解答工作,作为市场监督管理的窗口单位,中心始终坚持提高热线效能,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招聘岗位
1.12315话务员(70人)
岗位职责:
1、依法登记受理市民对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 等领域的投诉和举报;
2、提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3、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和咨询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4、其他有关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任职要求: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无犯罪及不良记录;
2、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分析能力,反应敏捷,善于沟通,较为熟练的打字速度;
3、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能用沪语流利对话;
4、家中具备电脑及网络等基本居家办公设施;
5、年龄:40岁及以下;
6、学历:高中及以上 ;
7、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薪资福利:
4700-7500元/月
联系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应聘
邮箱地址:xmx@zxhr.sh.cn
编辑:奚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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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上海税务软件
互软umis智能协同管理平台近期推出了全新发票管理功能,运用icr智能识别和发票信息鉴真识别,为用户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发票管理工具。
对企业用户来说,在费用报销过程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发票,往往占用了大量的输入、整理、核对的时间,而互软umis智能协同管理平台新推出的发票管理功能模块,通过识别、鉴真、去重等步骤,实现发票的数字化管理,不仅解决了发票管理的诸多难点,也为费用报销工作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工具!
一、发票全票种icr智能识别
互软umis的icr智能识别能轻松识别机打发票、电子发票、火车票、出租车票、定额发票、通行费等各类发票(票据)的照片或者扫描件,精准识别出发票类型、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金额、税率、税额、买方卖方名称、税号等多种信息。
二、发票真伪快速鉴真
互软umis的通过快速采集发票代号、发票号码、发票校验码,并对接税务部门的发票鉴真数据接口,在用户通过pc端或移动端进行发票上传的同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的鉴真识别。
三、发票使用情况去重
互软umis在发票使用过程中进行数据比对,判断该张发票是否已经存在、已经被使用,并提示使用者,避免发票被重复报销,并有效减少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四、发票归档
互软umis对所有上传至系统的发票进行归档,用户能自行配置归档规则,以适应用户各自不同的内控规则制度。
互软umis的发票管理模块与费用报销模块无缝对接,一次识别,全过程应用。同时,结合umis平台的流程在线审核、审批,整个报销流程迅速、高效完成,大大提升用户整个费用报销流程的效率。
什么是icr智能识别?
icr(intelligent character recognition)智能字符识别是在ocr(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光学字符识别)的基础上,植入了计算机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技术。icr智能字符识别采用了语义推理和语义分析,对于ocr未识别的字符,可根据该字符上下文语句信息并结合eai的语义网络的知识库,进行未识别部分的字符信息补全。在语义推理的过程中,只有当未识别字符上下文片段中的变量节点与语义知识库中语句匹配完全成功时,才将匹配结果输出,解决了ocr技术的缺陷。互软umis智能协同管理平台的发票管理功能采用上海互联网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自行研发的多特征融合的图像超分辨率重建算法优化文字识别技术,形成了独有的icr智能识别功能,实现各类票据全部结构化字段的精准识别,支持模糊、高光、印刷错乱、不清晰等多种场景,让报销更简单、更高效!
关于互软umis:
互软umis智能协同管理平台,是一款标准化的智能协同管理软件产品,秉承以人为中心、以流程为主线、以知识为基础的设计理念,为企业、政府、医疗和教育机构等各类组织创建高效沟通、紧密协作的数字化经营管理利器,其在打破信息孤岛、整合管理信息、协同管理流程、创新管理模式等方面都能为客户带来实质性的提高与全新的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