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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律师(16篇)

发布时间:2023-10-22 20:38:05 查看人数:60

【导语】深圳税务律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深圳税务律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深圳税务律师(16篇)

【第1篇】深圳税务律师

经常有深圳准备打官司的朋友找我推荐律师,想要厉害的,靠谱的。今天我就为大家盘点深圳前十强的律师事务所,大家可以参考:点击链接:

[佳答案] 深圳的律师事务所-华商-地处深圳福田港中旅大厦5层.首席资深大律师张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您聘请律师的比较好选择

建所多年的华商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其专注的。华商对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也十分重视,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华商的律所总部坐落于中关村商圈的中心位置,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快捷的交通,优雅安静的办公环境。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富于挑战的律师事务所。

1: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历经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成为国内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华商总部设在深圳,拥有各类专业人员1128人,其中合伙人律师163人,执业律师755人。华商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包括传统的制造型企业,也包括国内外知名的银行、金融保险企业、投资基金、通讯、信息技术、房地产等各类型机构或企业;同时也为政府、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第21a-3层、22a、23a、24a、25a层

2.深圳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以“勤勉、尽责、高效”为服务宗旨。天钰衡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一直致力于在客户群中建立起良好、先进的法律监控、风险预警、危机处理机制。在代理签约中,天钰衡律师既注重对拟签约方提供的资质文件的审查;更注重对突发事件的法律风险进行预测,提出法律意见,天钰衡律师对客户的重大交易进行全程跟踪,事前的充分准备,在即使发生诉讼的情况下,委托人也能赢得主动,控制全局

3.深圳市中洋律师事务所

中洋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多名经验丰富、志同道合、富于进取的资深律师合伙创建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 中洋律师事务所始终信守“长远发展,规模运作,勇于开拓,精益求精”的执业目标,经多年实践,现已形成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及颇具现代特色的律师体系。 中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均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深圳大学及武汉大学等名牌法律院校,具有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88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办理涉外经济贸易及民事、刑事法律事务的律师工作机构。2000年10月,天平律师事务所改变所有制,转由深圳市司法局管辖。 天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均具有法律专业学历,并有多位律师在国外律师机构经过培训,且大部分律师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承办各项法律事务,特别是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的丰富知识和经验,部分律师还担任着有关行业协会和著名企业的法律顾问。

5.深圳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是经深圳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专业化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的主营业务是金融、公司证券和房地产业务,担任了多家银行、信托公司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十余年来先后代理的案件和参与的项目涉及金额上百亿元。本所充分发挥了集体的专业化和团队化优势,全体从业律师以精深的业务知识、专业的办案水平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得到了业界同仁和广大客户的普遍认同和赞许。

6、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快速、稳健的发展壮大,中伦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310多名合伙人以及超过2100名专业人士,办公室分布在国内外18个城市,业务范围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伦业务领域涵盖众多方面,其中房地产业务是中伦的基石业务,在该领域具有顶尖的专业实力和团队储备,多位行业领军人物也始终活跃在业务最前沿,深得客户的器重和信赖。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中心a栋8-10层

7、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广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自成立以来,广和致力于为各领域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历经二十年的稳健发展,广和已成为华南地区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目前在全球设有11个分所及多个海外联络机构,以其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国内外享有良好的名声和美誉。广和业务领域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金融证券、并购与重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国际投资、海事海商、互联网金融、环保和新能源、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婚姻家庭与家族信托等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8f、10f

8、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汉坤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长于投融资领域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国内、国际间复杂的商业交易和争议的解决。在具体业务领域里,汉坤尤其以私募股权、兼并和收购、境内外证券发行与上市、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竞争法、银行金融、飞机融资、外商直接投资、公司合规、私人财富管理、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板块的法律服务著称。汉坤目前有近300名专业人员,分布于中国几个主要商业中心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和香港。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20层

9、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事务所于1992年成立于北京,是中国成立早、规模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大成深圳办公室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拥有员工总数逾400人,其中执业律师220人。大成深圳办公室的主要专业领域包括公司综合类业务、公司收购、兼并与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银行与金融、境外投资、税务、国际贸易、海商海事、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矿业、能源与自然资源、诉讼仲裁、刑事辩护和劳动法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0、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1999年成立于上海,是一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成立于2005年,现有执业律师超过200名。锦天城深圳主要从事的业务领域包括公司商事、收购兼并、私募基金/风险投资、证券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跨境投融资、诉讼及争议解决、资产债务重组与破产清算、房地产、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家族财富管理、合规及税务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23层01-10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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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深圳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84号

深圳市维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398400038t):

对你(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兴旺路88号五楼)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公司在税务征管系统状态为“非正常”,检查人员多次拨打你公司在征管系统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均未能取得联系,故对你公司邮寄《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但因无法送达而被退回,检查人员于2023年12月30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上公告了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30日后,上述文书视为送达。你公司未与检查人员取得联系或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你公司取得广州汇佳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6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11358330-11358350,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08468662-08468700,发票金额合计5,861,301.75元,税额合计996,421.25元)、取得广州益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61130,发票号码为:47562699-47562711,发票代码为:4400171130,发票号码为:16643717-16643739,发票金额合计3,275,811.98元,税额合计556,888.02元)、取得广州浩全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2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20636808-20636819,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48844390-48844403,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20552599-20552600,发票金额合计2,746,802.38元,税额合计466,956.42元)、取得广州益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2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08469784-08469809,发票金额合计2,168,739.45元,税额合计368,685.65元)为虚开发票。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08月、2023年0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3年02月、2023年03月所属期认证抵扣税款。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违法后果如下:

1、增值税及其附加方面

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2023年08月、2023年0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3年02月、2023年03月增值税2,388,951.34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67,226.59元、教育费附加71,668.54元、地方教育附加47,779.02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核定征收你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八条的规定,你公司为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业,对你公司按8%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你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已在案件编号为“444030720210000091”的深圳市维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_发票违法一案中做核定征收处理,故本案不再重复处理。你公司2023年度申报营业收入28,058,620.7元,经核定,你公司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244,689.66元,经计算,你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61,172.42元,已纳企业所得税1,604.63元,少缴企业所得税559,567.79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八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拟对你公司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1869447.42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二月八日

【第3篇】深圳税务登记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如何申报?

非居民扣缴申报业务可以

全流程网上办理吗?

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了解一下

非居民源泉扣缴的相关政策规定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想网上办理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申报

请按下方的步骤操作哦

第一步:

功能入口:【办税桌面】-【套餐业务】-【国际税收套餐】;可以输入功能名进行搜索进入

第二步:

组织临时登记: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组织临时登记】(注:组织临时登记也可以在直接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办理)

第三步:

填写《组织临时登记申请表》

第四步:

扣缴税款登记: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扣缴税款登记】

第五步:

填写《扣缴税款登记报告表》

第六步:

确认提交

第七步:

提交审核。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可以查看申请信息。点击【撤销申请】可以撤回申请

第八步:

税(费)种认定:首次办理非居民企业境内扣缴申报的,需办理【税(费)种认定】。通过“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远程办】-【其它】-【税费种认定】

第九步:

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非居民企业境内税收综合扣缴申报】

第十步:

若主表12行填写了减免金额,则需要补充填写《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减免信息表》

第十一步:

填写完成,请将报告表下方单选项“是否提交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勾选“是”

第十二步:

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查看明细信息,也可作废申报

【第4篇】深圳税务电话

不久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各部门

搬迁到了新址

↓↓↓

前海税务局搬新址啦,别跑错了!

11月1日起

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

也将撤销转移到新址

快来看看最新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

关于撤销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关于办公场所搬迁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关于双厅运行的通告》,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将于近日撤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351号荔源商务大厦b栋3层),届时该办税服务厅将停止对外办理涉税服务。

二、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撤销前受理的所有涉税服务事项全部移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卓越·前海壹号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听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t1六楼)。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755-86729900。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

来源:深圳前海税务

【第5篇】深圳税务微博

3 月 13 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暂停部分办税缴费服务的通告》。《通告》显示,2022 年 3 月 14 日起,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 24 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开放,'远程办'暂停受(办)理税费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据介绍,目前,电子税务局、@深税平台继续提供网上办税缴费服务,需要税务人员后台处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将延后办理。

在出口退(免)税业务方面, 3 月 14 日前,已受理未办结的出口退(免)税业务,暂停办理;3 月 14 日至 20 日,暂停受理出口企业各项出口退(免)税业务;3 月 20 日后,出口退(免)税业务受(办)理情况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此外,增值税发票领用业务(含发票邮寄)、代开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含代开发票邮寄)均暂停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正常代开。深圳办税场所及相关服务恢复时间将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公众号及时发布。市民在办税之前,可以拨打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确认。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6篇】深圳税务服务号

在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传统的窗口办事都逐步移到互联网上了,审批速度提高很多,且节省了许多的时间成本,下面帮财务小白们整理一下新公司如何办理税务登记:(以深圳地区为例)

新公司拿到营业执照后,首先法人先进行实名认证,这一步需法人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点击“实名办税”进行注册,根据步骤操作,一般都是用手机号注册,请务必记住设置的登陆密码,实名完之后,进行第二步,法人登陆深圳电子税务局,用自然人登陆,用第一步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陆进去,点击“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确认绑定”,操作完成后代表法人已绑定企业,第三步,用企业税号以及初始电子税务局密码重新登陆电子税务局(一般企业设立时会同步开通了电子税务局,如果没有开通可移步税局前台开通,如果一开通但忘记密码,可点击登陆界面下方的忘记密码,重新设置密码),登陆进去后会弹出“新办纳税人套餐”(如果未弹出,也可点击左边的“套餐业务”-“新办纳税人套餐”-根据提示,启用税种,启用时间是根据季度来选择的,然后下一步,根据指引,勾选三方协议(已开户的公司可以一起办理),票种核定,开票ukey申领,发票申领,在下一步会根据你勾选的信息一步一步填,票种核定这一步,在这个套餐中目前只有电子专票选项,没有纸质选项,票种核定还需要增加一个购票人(首次可直接增加法人即可),如果需要其它类型的发票,在这个套餐办完后,可单独在“发票使用”里面去做新的票种核定。最后,上面做完后就相当于已办理完税务登记了,后面可去税局拿开票ukey,申领发票,下载开票系统

下次再单独分享有关票种调整,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相关的内容,喜欢的朋友可以先关注一下哦,会时常与大家分享财税知识

【第7篇】深圳税务代理

“统一、集中的征管服务模式,将推动中介服务走向专业化和规范化。”8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涉税中介服务专厅正式启用,在感受了“五个率先”服务后,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长彭松林点赞宝安税务部门这项创新惠企举措。

宝安区税务局涉税中介服务专厅启用仪式。

参观自助办税区。

深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吴晓丹,航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斌,宝安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栋和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熊艳出席启动仪式。在致辞中,吴晓丹指出,携手涉税中介推动管理服务的“一体化”,有利于拓展税收共治格局,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氛围。刘斌说,在“双区”建设的背景下,宝安区着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高地,发挥好涉税中介乘数效应,将有力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升级。李栋表示,涉税中介的专业化征管服务,就是着眼于整合涉税服务优质资源,为涉税中介提供更加专业便利的优质服务,该局将充分利用数字化转型契机,做好做实“五个率先”,营造“利企、利税、利市场”的三赢局面,为宝安“三城”贡献力量。

问办一体的咨询导税台。

为什么要开设宝安区涉税中介服务专厅?专厅有何特色,能提供哪些服务?在现场,4家行业协会及10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涉税中介”)代表进行了实地体验。据统计,作为经济强区,宝安区现有实名登记的涉税机构近2000户,实名登记从业人员9000多名,数量均占全市四分之一,位居全市第一。尤其是,宝安辖区2023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英文简称tsc)达到400分以上的涉税中介有131户,这一数据在2023年是6户,而2023年则是0户,体现了宝安涉税中介机构发展“质”“量”齐飞。

辅导纳税人进行“非接触式办税”。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税务局“夯基础、优服务、控风险”工作部署,为宝安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宝安区税务局精心建设启用涉税中介服务专厅,在全市实现了“五个率先”:即率先打造“管服一体”新模式、率先试点“专属预约”新通道、率先试行“最优体验”新动线、率先运用“洞察系统”新手段、率先推广“税务体验”新指标。其中,“管服一体”新模式是成立涉税中介专业化管理税务所(第三税务所),配备涉税中介服务厅;“专属预约”新通道是在纳税人预约界面增加涉税中介专属通道,对涉税中介提供“一号多预约、一号多办事”的便捷服务;“最优体验”新动线是聚焦引导纳税人最优办税习惯,前置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区布局,从物理空间布局引导纳税人“不进厅、网上办”;“洞察系统”新手段是依托“洞察系统”对入厅办税人员进行身份识别扫描,穿透分析其关联企业清单、任职(关联)信息、遵从值评分等基本情况,按照遵从值高低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和管理;“税务体验”新指标是构建涉税中介机构“一户式图谱”,推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培育选树涉税中介行业高质量高遵从标杆。

专厅的综合服务窗口。

专厅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涉税服务。

问办一体的咨询导税台、即来即办的自助办税区、具有宝安特色的涉税中介预约系统......走进位于航城街道深业u中心c栋的宝安区税务局涉税中介服务专厅,记者看到,各类智慧化办税设备为涉税中介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不仅如此,第三税务所作为涉税中介集中监管所,还将持续地提供日常征收管理与涉税服务。比如,今年以来,已针对性开展了15场涉税中介从业人员培训辅导会,4场优质涉税中介的问需问计交流座谈会,以及建立了6个涉税中介交流微信群,日均答疑近100户次,月均发布涉税提醒约40条。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火星 宋璐

通讯员 林秋敏 宁钿 曾军 黄宇飞 金普

编辑 陈栋

【第8篇】深圳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158号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03***25x):

对你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取得由东莞市凯心电子有限公司开具的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0163130,发票号码:00150016、00087204-00087211,金额合计772341.01元,税额合计131297.99元),于2023年1月(所属期)认证抵扣。

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违法后果如下:

1.增值税及附征方面

你公司上述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

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2023年1月增值税131297.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190.86元、教育费附加3938.94元、地方教育附加2625.96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及《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我局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按收入额定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你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8%。

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75199543.85元,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680元。经计算,你公司少申报缴纳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1501310.88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少缴上述增值税131297.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190.86元、企业所得税1501310.88元的行为,拟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即985079.84元。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公司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六月九日

【第9篇】深圳税务纳税服务

近日,深圳税务部门面向80户千户集团企业推出“集团式”纳税信用提示服务,为大企业筑牢信用“守护线”。

据了解,深圳税务部门在事前培训、事中预警、事后辅导的全流程纳税信用服务的基础上,全面归集并向千户集团总部推送集团在深所有成员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和具体扣分指标,使总部能够清晰掌握全集团信用情况并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整体税收遵从水平。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胡艳君介绍,税务部门发来的纳税信用提示函,让总部对全集团的信用情况一目了然,既能及时提醒成员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复评等事项,又能有效总结和推广高信用等级成员企业的信用管理经验,为加强集团内部纳税信用管理提供有力抓手。

除了“集团式”纳税信用提示服务外,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助力大企业优化纳税信用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推出了“预警式告知”“信用修复大狮”和纳税信用业务培训等服务,并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持续提升,a级企业数量连续两年增幅超20%。

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林旭伟表示,“集团式”纳税信用服务是该局聚焦精细服务,有效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纳税人服务诉求的重要举措。接下来,该局将继续结合数字化转型趋势,精准发力,创新大企业个性化税费服务举措,推出大企业税务管理服务书、“总对总”高层对话等具有大企业特色的“集团式”服务,为深圳大企业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税收支持。

【第10篇】深圳电子税务

10月1日起,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上线“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次数和时间。

据介绍, “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支持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1个税种。

综合申报功能按照“税源信息采集后一表合成”的思路,通过一个模块可实现11个税种的申报端口接入,能减少操作步骤,优化申报流程,减少申报时间。与此同时,综合申报功能全面整合汇总原有申报表数据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数据填报的负担。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11篇】深圳税务网站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2021 年 8 月征期已经到来,按月按季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截止日期为 8 月 16 日。深圳市税务局提醒,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应尽量选择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深圳税务服务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深税'移动办税平台等'非接触式'办税途径。

据介绍,纳税人若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可拨打深圳税务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通过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若办理发票业务、个税业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业务、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养老缴费业务等,可登录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查看相关指引。

目前,自然人预约系统已经上线,可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自然人综合、发票代开、双代业务、房产交易涉税事项四大类业务的预约服务,纳税人可通过网上进行预约。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12篇】国家税务深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二稽罚告〔2022〕282 号

深圳市***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4217l)

我局拟对你(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你公司与高安市***汽运有限公司等 13 家公司存在资金回流,业务交易不真实。你公司接受并抵扣高安市***汽运有限公司等 13家公司开具的 727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该行为造成 2020 年合计少缴增值税 3364862.83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35540.40元、教育费附加100945.88 元、地方教育附加 67297.26 元:合计少缴 2021 年增值税 2907346.49 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03514.25 元、教育费附加 87220.39 元、地方教育附加 58146.93 元。

你公司将一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在 2023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 37387368.67 元;在 2021 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 32303850.76 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按规定不予税前扣除。经计算,你公司 2020 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9482585.84元;2021 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 7988742.30 元。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法律依据

1.增值税及附加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拟对你公司少缴的 2020 年和 2021 年增值税 3364862.83 元和2907346.49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235540.40 元和 203514.25 元,处少缴税款 1倍的罚款 6711263.97 元。

2.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税前多列成本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拟对你公司少缴的 2020 年度企业所得税 9482585.84 元,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7988742.30 元,处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合计 17471328.14 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拟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 500000.00 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78 号)第十三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违反不同行政处罚规定且均应处以罚款的,应当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的规定,本案对你公司的偷税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以罚款 24182592.11 元,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再进行处罚。

以上拟罚款合计 24,182,592.12 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罚款 2000 元(含 2000 元)以上,拟对你单位罚款 10000 元(含 10000 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9 月19日

【第13篇】深圳税务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公共场所管理要求,为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深圳市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2月8日起,办税缴费人员前往宝安(除石岩外)、龙岗、光明辖区办税服务厅,或者近14天内有外地旅居史行程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其他办税服务厅且近14天内未离深的,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登记,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大厅。健康码显示异常、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勿进入大厅。

二、倡导办税缴费人员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远程办”、“@深税”等“非接触式”途径进行网上办理或邮寄办理。确需到厅办理的,请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到厅配合做好人流管控,并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滞留时间。

三、进入大厅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切勿聚集;在排队取号、办税缴费时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在等候就坐时请保持隔位就坐。

因疫情防控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公众号及时发布。您也可以提前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确认。感谢理解与配合!

【第14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深圳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

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2023年第7号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23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2023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5563元,折算成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964元(四舍五入取整数)。现对我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466689元(含本数),超过的部分,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38892元(12964元×3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或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38892元(12964元×3倍),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标准调整自2023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6月15日

【第15篇】深圳税务咨询电话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根据深圳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公共场所管理要求,为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深圳市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措施有新调整。

2 月 7 日起,宝安区税务局石岩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开放,重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办税缴费人员前往宝安(除石岩外)、龙岗、光明辖区办税服务厅需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其他办税服务厅需持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登记,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大厅。健康码显示异常、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勿进入大厅。

深圳市税务局提醒,倡导办税缴费人员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远程办 '、'@深税 ' 等 ' 非接触式 ' 途径进行网上办理或邮寄办理。确需到厅办理的,请市民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到厅配合做好人流管控,并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滞留时间。

进入大厅时,请市民全程佩戴口罩,切勿聚集;在排队取号、办税缴费时严格保持 ' 一米线 ' 安全距离,在等候就坐时请保持隔位就坐。

深圳市税务局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微信订阅号及时发布。市民如有疑问,可提前拨打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确认。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16篇】深圳税务咨询

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11227-20211231)

发布时间:2022-01-06 09:55: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请问我市2023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统一调整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后15日内。

2、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取得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3、用人单位如何网上查询社保费批扣状态?

答: 目前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中的社保费批扣状态查询及作废功能查询对应属期的待批扣数据的批扣状态。如果某一属期用人单位不想批扣,想要自行缴费,可先作废该条批扣数据,再通过单位社保费缴费功能自行缴费。(注意:同一预申报序号的数据需要一起作废)

操作路径: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缴费-单位批扣状态查询及批扣作废

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深税-社保-业务办理-单位批扣状态查询及批扣作废。

4、企业向股东支付股息红利,请问这部分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开具有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需要作废,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上办理吗?需要什么资料?

答:代开发票作废需要到原代开税务机关办理,电子税务局无法受理该项业务。纳税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1、已开具发票各联次;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深圳税务律师(16篇)

经常有深圳准备打官司的朋友找我推荐律师,想要厉害的,靠谱的。今天我就为大家盘点深圳前十强的律师事务所,大家可以参考:点击链接:[佳答案]深圳的律师事务所-华商-地处深圳福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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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深圳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