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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有什么活动(16篇)

发布时间:2023-10-22 11:50:01 查看人数:77

【导语】关于税收有什么活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税收有什么活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关于税收有什么活动(16篇)

【第1篇】关于税收有什么活动

喜讯~

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来了!

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有什么精彩活动吧~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税总函〔2019〕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聚焦2023年税收工作主题,税务总局决定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2023年4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集中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税收宣传月主题内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多次就减税降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实施更大规模减税和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目标和任务作出部署。对此,税务总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已将实打实、硬碰硬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2023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和必须扛牢抓实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全国“两会”期间,王军局长在“部长通道”上作出“四实四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承诺,这既是向全社会释放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和决心毅力,更是对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的明确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好减税降费“四实四硬”的要求。在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要牢牢把握“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通过开展扎扎实实的工作和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宣传税务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决心、信心和有力举措,广泛宣传全社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共同努力,广泛宣传纳税人和缴费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积极推进各项税收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紧扣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在不同时间围绕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别是结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过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展示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尽心尽力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一)举办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4月1日,税务总局采取实地调研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在北京市举办“共话减税降费”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税务总局领导到企业实地调研增值税降率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情况,到办税服务厅实地调研小微企业首季纳税申报情况,了解企业对减税降费的直接感受,邀请媒体记者参加。在此基础上,税务总局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高等院校财税专家、主流媒体记者等参加,座谈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措施、成效及对策建议。当日,各地税务机关要参照税务总局的启动仪式,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座谈、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同频共振,顺利启动税收宣传月活动。

(二)开展媒体记者集中采访活动。在4月首季申报大征期,围绕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及成效、纳税人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减税降费的获得感,税务总局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分别赴东、中、西部地区的企业和办税服务厅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并协调各地主要媒体转发报道,掀起一轮宣传高潮。在5月征期,再组织一轮中央主要媒体记者开展实地采访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各地税务机关可参照上述做法,邀请地方主要媒体记者开展实地采访活动。

(三)召开税收新闻发布会。4月下旬,税务总局统筹小微企业减税、增值税降率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以及第1季度税收数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等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下旬,税务总局就增值税降率减税、社保费降率减费等有关数据及措施落实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在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舆论引导需要,适时开展专题税收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活动。各省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统一安排,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或单独开展税收新闻发布会,介绍减税降费工作推进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四)开展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回访活动。4月中旬,税务总局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全国“两会”涉税提案建议等,进一步指导各地税务机关走访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特别是企业界代表委员,问需求、优服务、谋支持、解难题,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统一要求积极落实有关工作。

(五)开展“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宣传。4月中下旬,税务总局举办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并通过会前预热、会中报道、会后投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展示中国税务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合作关系、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务实举措及成效。各地税务机关要配合税务总局开展好税收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宣传活动。

(六)开展个人所得税普法宣传。4月中下旬,各地税务机关要扎实开展普法“六进”等活动,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深入解读新个人所得税法,制作投放各种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品,让社会各界特别是自然人全面了解个人所得税第一步和第二步改革举措,宣传个人所得税改革成效,促进社会公众增强诚信纳税意识。

(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宣传。4月下旬,各地税务机关要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于优化服务、助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通过投放宣传产品、讲述典型事例深入解读“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六年来的成效,以及给纳税人、缴费人带来的获得感。

(八)开展“新税务 新形象 新作为”宣传。4月下旬至5月上旬,税务总局将组织开展以税务干部施星灿为原型的《武陵山上的星光》电影首映式及相关宣传活动。各地税务机关要开展“践行中国税务精神、唱响中国税务之歌”系列活动,为促进新税务“力合”“心合”、尽职尽责担当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氛围。

(九)开展28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回顾展。5月上旬,税务总局通过广泛征集整理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史料,利用故事报道、音视频、图片、书、画等多种形式,展示28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其品牌社会影响,进一步凝聚新时代新税务做好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力量,为高质量推动新时代税收发展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税收宣传月的品牌效应,并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并重,形成税收大宣传格局,为全年持续开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宣传奠定良好基础。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紧扣税收工作主题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对于推动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费负担、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省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工作是政治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要积极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宣传部门加强沟通汇报,集成社会宣传资源,统筹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合力,为落实减税降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创新方式,增强效果。要适应互联网、移动传播和融媒体发展新形势,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宣传质效。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新闻稿件,用通俗语言讲述减税降费的好政策,用真实事例讲述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的好故事,用客观数据讲述纳税人、缴费人对减税降费的获得感。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宣传产品,坚持视频、图文等同步发力,积极制作标语口号、政策图解、公益广告、主题mv、系列快闪、短视频、微动漫等一系列喜闻乐见、易于传播的融媒体精品力作。不断创新传播方式,坚持移动优先、全媒传播、立体覆盖,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声的宣传声势。大力拓展宣传渠道,报纸、电视、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共同上阵,广泛利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户外大屏、楼宇传媒、高铁动车、公交地铁、影视院线、广播电视等平台投放税收宣传品,形成全方位立体传播矩阵。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既研究改进税收宣传月活动方式,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宣传精品提高宣传效果,又创新完善税收宣传长效机制,从宣传平台整合创新、人员经费等方面加强保障,形成宣传部门统筹抓、其他部门协力推的税收宣传大格局。要坚持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并重,及时研判分析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改进舆论引导工作。

在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将及时推介各地经验做法。各省税务机关要积极向税务总局报送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并于5月25日前向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报送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3月1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小编将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以下内容,为小规模主体纳税人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

一、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1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四、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第3篇】税收宣传月启动恳谈会

3月31日下午,亳州市税务局举行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新闻媒体恳谈会,市场星报、安徽法制报、江淮时报、安徽商报、安徽科技报、亳州晚报、亳州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座谈互动。

会前,与会人员现场体验了亳芜产业园智慧办税服务厅,使媒体记者座谈更有“感”。会上,亳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子彬介绍了近年来亳州税务部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了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举措、税收宣传月期间13项税收普法宣传项目,以及最新税费政策,回应社会关切。随后,记者围绕关心的话题与税务干部进行互动交流,并就进一步加强税媒合作、拓展税费政策宣传面、服务现代化发展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最后,亳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将认真研究和吸收消化,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提升宣传能力,促进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刘伟 张亚坤 安徽科技报全媒体记者 李伟)

【第4篇】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额度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文件规定:“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纳税人按企业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定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计算公式为:企业减免税总额=∑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企业工作月份÷12×定额标准。

企业自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下列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1.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2.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见附件);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本通知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四、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收优惠政策在2023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三条第(一)项政策,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按现行政策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五、如果企业招用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第四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同时废止。”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附件规定:“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

1.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2.企业当年已享受增值税和附加税抵减税额优惠的证明资料。”

【第5篇】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

日常经济业务中,经济组织形式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还有一个被经常被大家忽略的:个人独资企业。

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是什么?有哪些特点?个人独资企业常见的经营项目有哪些?涉及哪些税种?有什么税收优惠?下面一一为大家介绍

01.个人独资企业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这里需要注意: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没有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资产出资的通常默认为以个人资产出资。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并非公司,在转让相关权力是按照财产转让缴纳个税而非按照股权转让缴纳个税,这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一定要区分。

0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1)股东身份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是不能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这个从“个人独资”四个字,字面上也能理解;

(2)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

(3)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组织,没有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以业主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当然如果是以家庭共有资产出资的就要以家庭共有资产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经营业务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03.个人独资企业常见的经营项目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无严格限制,但是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由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在实务中常见的经营项目主要为企业管理咨询、会议会展服务、建筑设计规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中介服务等,生产经营类和销售类的较少。

04.个人独资企业涉及的税种

我们这里主要列举通常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涉及的税种: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通过与公司制企业的对比,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制企业在税种上的主要差异在于:公司制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并无本质区别,根据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款。

01增值税

个人独资企业只要涉及到增值税应税业务就要缴纳增值税,不同行业,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满足了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升为一般纳税人后就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缴纳税款。符合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02消费税

个人独资企业发生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行为,按照消费税的规定缴纳消费税。

03附加税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主要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04印花税

发生了印花税税目列举的应税行为就按照不同税目的税率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

05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个税征收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①查账征收基本原理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减成本减费用得出利润,乘以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为: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

税率表具体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月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核定征收的基本原理:根据税务局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主要针对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是不能核定征收的。

05.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给大家介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01增值税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②疫情期间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从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最后一天)

02个人所得税

我们这里给大家介绍的个人独资企业个税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核定征收的。实务中多为特定地区的优惠政策,比如上海崇明区、陕西铜川、西安沣东等。当然想要核定征收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

核定征收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从

计算方法中我们可以看出核定征收的核心在于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根据财税〔2000〕9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如下表:

(2)由于不同地区个人独资企业个税核定的情况不同,没有办法一概而论。故选取了服务行业应税所得率按照10%及建筑行业应税所得率按照7%计算的个税税负率及综合税负率供大家参考。

06.个人独资企业的3大优势

一、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个人所得税。

二、总部经济园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所得税入驻税收优惠园区,核定所得税2%,增值税3%,附加税0.15%,综合税率2.6左右%。

三、个人独资在降低增值税、所得税的应用

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与主公司经营范围相匹配的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分流部分业务,让个人独资承担部分利润去交税。

1、降低员工个税:

让高收入员工成立工作室和公司签立合同,把工资以合作费形式公对公打款,工作室可以代开专票进一步为企业减少增值税负担,在税收洼地成立的工作室增值税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奖励。

2、降低股东分红税:

在税收优惠园区注册有限合伙企业,让有限合伙企业成为公司股东,20%分红税照常交,但是交完税后会有地方财政奖励税款地方留存部分30%-60%;

注册配套主公司经营范围相符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分流让个人独资承担主公司部分利润去交税,可以避免部分利润交股东分红税。

个人独资企业节税比较

比如某咨询公司一年收入有500万,假设没有任何成本和费用支出的情况下,选择最佳的方案?选择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的模式和常规的有限公司缴税情况的比较如下:

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500w*25%=125w

股东分红:(500w-125w)*20%=75w

合计:200w

个人独资企业:

增值税:500w/1.03*3%=14.56w

附加税:14.56*5%=0.73w

所得税:500w/1.03*10%*35%-6.55=10.44w

合计25.73w

综上所述,可知在总部经济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核定收税后,可极大的减少企业税收负担。

在实操中,“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比“一人公司”适用范围更广、流程更简单、园区政策相对稳定。

【第6篇】税收的无偿性是指

壹、话题来源

前段时间跟一个朋友讨论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问题,让我觉得意犹未尽,决定写下来,跟大家探讨。

话题背景是这样的:a企业送给b企业10斤高档茶叶,是否需要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才需要视同销售。反过来讲,如果不是无偿的,就不需要视同销售,当然,这里不讨论投资、作为红利分配等明确需要视同销售的情形。

围绕这个问题,我们的讨论始终聚焦在对“无偿”的判断上。朋友认为无利不起早,a企业送给b企业10斤茶叶肯定不是无偿的,可能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也可能是礼尚往来等,都是存在潜在利益交换的,非无偿行为,当然也不需要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

但,我认为如果抛开税务谈什么是无偿,就会背离了讨论这个问题的初衷,即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的问题。如果考虑潜在利益交换,是对政策的误解,是很难讨论出结果的。

贰、站在税收角度看什么是有偿?什么是无偿?

首先来看两个关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为什么要有视同销售政策呢?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无偿捐赠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或者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实质上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但由于实际执行中是“无偿”的,没有交易对价,也就没有“销售额”作为计税价格来计算交纳增值税。就会形成税收漏洞,导致税款大量流失。实施“视同销售”措施,就是要堵塞这个漏洞,强制对无对价交易行为按照公允价格计算交纳增值税。

因此,站在税收角度看,判断一个行为“无偿”和“有偿”的,就是要看有没有对价,有没有可征税的“销售额”,而不是探讨有没有潜在对价。

叁、特殊的无偿行为

特殊的无偿行为主要体现在表面上没有对价,但不需要视同销售。这类行为如“买一赠一”和积分兑换,其价值反应在总交易金额中,实质并不是无偿的,因而不需要视同销售;另一类特殊的无偿行为表现为用于公益事业和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公益性捐赠,形式上是无偿的,但不需要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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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德居正财税

【第7篇】税收优惠政策的特点

《税壹点》专注于税务筹划,您的贴身节税专家,合规合法节税!

我国这些年来经济飞速发展,经济体量越来越大,各个企业销售额和总体利润也是不断增加,整个经济环境是欣欣向荣的状态!但是随着各个行业的不断发展,新企业越来越多,也就导致了各个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卷,各个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成本投入越来越大,实际利润却越来越低,而且纳税额还居高不下。所以说,虽然整体经济较好,但是很多企业却是如履薄冰,因此解决税收问题也是很多企业都想做的事!但是很多企业却并未找到好的解决方案,今天小编就介绍一下地方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帮助企业合法合规的节省部分税收,减轻税收压力!

1. 企业可以在地方经济园区新注册有限公司,拆分部分主体业务,在园区正常申报纳税,可以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扶持奖励:

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可以获得地方留存70%~90%的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企业同样获得地方留存70%~90%的扶持奖励。

企业当月正常完成申报纳税,次月即可获得园区奖励!

2. 企业也可以在地方经济园区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分流公司部分利润,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个税仅0.5%~1%,综合税率2.5%左右,且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园区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均无需企业迁移,只需要企业注册在当地,分流部分业务和利润到园区,即可轻松解决企业的税收压力,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关注税壹点,了解更多详情!

【第8篇】助力企业发展税收

走进位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庆玮硕恒基电脑配件有限公司生产车间,3条企业自主研发的自动化生产线有条不紊地运行着。作为一家科技型制造企业,玮硕恒基公司今年以来投入大量资金研发智能化转轴和电动转轴的生产技术。

“我们享受了377万余元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缓解了资金压力,为公司新技术研发提供了支持。”玮硕恒基公司相关负责人罗凤表示。

税务工作人员为重庆玮硕恒基电脑配件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讲解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华社发(李林蔚 摄)

记者采访发现,今年下半年以来,重庆推出多项举措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在税收减免、金融支持等政策支持下,企业稳住了发展信心。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资金不足是开展持续创新面临的一大困难。“今年以来,公司持续投入研发,建设成本不断上涨,资金面临较大压力。”重庆鼎立元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启敏告诉记者,作为一家中药材研发和深加工企业,公司已投入40万元用于药材种苗组织培养实验室的建设。

今年以来,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分批推出,国家明确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9月,国家对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再次加码,明确在今年第四季度实施阶段性支持企业创新的三项减税政策。

刘启敏表示,公司近日申报预缴前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近50万元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接下来公司计划建立中药材深加工工厂,形成中药材产业链,带动更多群众就业。

重庆鼎立元药业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正在实验室做药物成分分析实验。(受访企业供图)

位于两江新区的重庆兰羚天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不久前,大量原材料采购让公司资金链面临困难。两江新区相关部门了解企业情况后,协调银行为企业量身定制“科技跨境贷”业务,企业成功获得142万美元的跨境融资。

“科技跨境贷”是两江新区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产品,目前已为多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近亿元低息贷款支持。

资金支持之外,助力技术落地也是新产业发展的关键一环。在各地助力扩链、建设场景应用等举措的帮扶下,重庆科技型企业努力推动新技术走向成熟。

在璧山区秀湖公园,一条“无人驾驶+无线充电”微循环巴士线路吸引了记者的注意。这条由重庆华创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投建的新技术示范线,将大功率无线充电技术场景化,推动无线充电技术应用。

“多亏当地帮助我们开展新场景落地示范,企业发展更有信心了。”华创公司总经理左志平说,企业依托璧山区无线充电技术拓展应用场景,推出智能小车无线充电装置等产品,近年来实现营收持续增长。

瞄准场景落地这一环节,璧山区聚焦产业升级、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构建多样化应用场景体系,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场景中验证、迭代和示范,助力科技型企业成长。据统计,璧山区已营造百余处新的数字经济应用场景。(记者李晓婷、黄兴)

【第9篇】税收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问题一:

企业补交之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还是“营业外支出”?

答复:

因补缴税款应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账务处理是:

借:营业外支出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问题二:

企业补交之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

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汇缴应做纳税调增。

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问题三:

企业补交之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能否超过本金?

答复:

对于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没有上限规定,故存在超过本金的情形。

税收滞纳金的加收,按照征管法执行,不适用行政强制法,不存在是否能超出税款本金的问题。如滞纳金加收数据超过本金,按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加收。

问题四:

企业补交之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如何计算滞纳金?

答复:

应纳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5‰

参考: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问题五:

企业补交之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欠税与滞纳金必须同时缴纳吗?

答复:

2023年3月1日起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对于纳税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偿还欠税,减少欠税加收滞纳金的基数。

参考:

《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欠税滞纳金加收问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第10篇】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对企业依法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收入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解除。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当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不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计入实收资本/股本。

对企业取得专项用途财政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非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应计征企业所得税

特殊情形:

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做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也不做收入处理。

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1,资金拨付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单独核算、县级政府)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成本费用不得扣除;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第11篇】贸易有限公司的税收

《wg税收优惠政策》专注于税务筹划,通过产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法合理的节约税收!

商贸行业就是简单的商品贸易,但其实在贸易行业,除了商品的贸易,也是包含的各种服务内容的,但也有单纯的贸易业务,但无论是哪一种,企业都需要缴纳13%的增值税和25%的企业所得税。

对于大型的贸易企业来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业务链过于广泛,管理起来也就更加复杂,再加上企业财务稍加放松,那企业的税负可以说是又多又重,还复杂。

贸易企业严重的税负就是13%的增值税税负,所以企业在缺进项票时,高额增值税税负该如何解决呢?又有哪些税收政策是贸易企业可以享受的?

1、提前对业务进行规划

企业想要最大限度的降低增值税税负,那最佳方案就是提前对该项业务进行规划,通过合理的业务分包享受地方的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税负,像西部地区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对入驻当地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政策扶持,具体为:

贸易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可获得70%-90%的奖励(以地方50%的留存)

贸易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扶持70%-90%的奖励(以地方40%的留存)

2、合理解决部分个人业务缺票问题

贸易企业采购时,不仅仅是从大型供应商处采购,也会从个人手里采购,而这部分也是没有票据的,所以合理运用政策,比如运用自然人代开政策,个人可以通过税务代开发票给到企业,缴纳的综合税率在3%左右,企业不需要二次汇算清缴。

具体操作如下:

1、双方真实的业务合同、个人有效的身份信息。

2、个人通过有扶持政策的园区代开发票给到企业,个税可核定为0.5%-1.5%。

3、税务开具发票时,同时出具完税凭证,企业无需二次汇算情况。

本文转自《wg税收优惠政策》公众号,更多税收政策可以移步《wg税收优惠政策》详细了解!

【第12篇】西部地区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梅梅谈税》专注于企业股权转让税务筹划!助力企业合理、合规、合法进行节税税收筹划!

贸易行业的税收压力相较于其他行业来讲是最大的。各种针对贸易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贸易行业来讲有减税降赋的作用。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来合规节税,不是让企业偷税,逃税。而是让贸易企业在合法的框架之内,合规节税。

贸易行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贸易企业除了享受国家性的普惠性政策以外,比如: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

还可以享受地方性的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小编平台对接的税收优惠园区,针对贸易企业有高额的税收奖励扶持

1、增值税产业扶持奖励:70%-90%

2、企业所得税产业扶持奖励:70%-90%

3、个人所得税产业扶持奖励:70%-90%

当月纳税,次月兑现,总部经济虚拟招商引资,不用实地入驻,全国各地有需求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

贸易企业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来合规节税,不仅有效而且完全合规合法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梅梅谈税》公众号,股权转让税务筹划请移步《梅梅谈税》!

【第13篇】财政税收经济师含金量

随着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近年来经济师一直都是大家所讨论的热门话题,尤其是在证书含金量方面,有不少人在质疑。那么经济师含金量到底高不高?下面由会计网来详解。

一、性价比

在金融行业里,同样都是职称资格类考试,有不少人都会拿精算师与经济师作比较,其实精算师与经济师证书含金量都不相伯仲,然而在备考时间方面,两门考试却存在较大差异。精算师考试难度要比经济师要高,因此在备考时间方面也需要花费比较多精力和时长。在所有职称考试里,经济师考试是最容易考的,一年内基本能够将证书拿下,所以经济师考试其性价比也是最高的。

二、相应政策补贴

虽说经济师在国内金融领域含金量较高的职称资格证书,不过目前持有经济师证书的人才数却非常少,近年来国家对经济师也越来越重视,为了加大对经济师人才培养,不少地区都纷纷出台了相应的落户政策,甚至有些地区对通过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补贴。

三、未来前景

目前,经济师在金融行业中正出现严重紧缺的问题,但随着经济师人才数的增多,未来经济师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为了提高经济师的素质和能力,企业未来都会以经济师资格证来作为衡量大家能力甚至工资指标一个重要参数,所以有证书和无证书待遇上肯定是有区别的。

四、考试难度

目前,经济师在金融业中依然是难度最低、最容易的职称考试,不过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多,未来不排除经济师考试难度会有所增加,所以越早报考对考生来说越有利。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会

【第14篇】全国税收调查工作

靖远县税务局按照市局部署,多措并举开展202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掌握新冠疫情企业的影响程度,依法组织税费收入等重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积极部署,明确分工。县局迅速组织各税源管理分局及相关股室参加视频培训会,并在视频会后对税收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确保责任到人。

二、积极宣传,争取支持。各税源管理分局通过qq群、微信群等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向纳税人宣传开展税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纳税人的重视程度和配合度,争取纳税人的支持和理解。

三、加强辅导,确保质量。针对税收调查工作的时间节点、数据质量、填报口径、软件安装等重要事项,各税源管理分局对企业会计及办税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规范了税收调查工作的各项标准,提高了纳税人填报数据的效率,确保了各项数据的准确度,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效,

四、加强沟通,上下协调。收入核算部门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切实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及时将市局下发的最新版本的任务发送给各税源管理分局,对各税源管理分局报送的各项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及时解决税收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确保税收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第15篇】企业税收风险的管控

如何快速发现企业面临的财税风险?

财税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如何快速发现企业面临的财税风险是企业管理者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财税风险检测是发现企业财税风险的重要手段,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财税风险,保障企业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制定财税风险检测计划

制定财税风险检测计划是财税风险检测的第一步。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财税风险检测计划,明确检测的范围、目标和方法。财税风险检测计划应该具体、可行,并且应该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的落实。

搜集相关信息

搜集相关信息是财税风险检测的重要环节。企业应该搜集与财税风险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企业财务和税务数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内部控制系统、财务和税务部门等途径,搜集相关信息,并对搜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

进行财税风险评估

财税风险评估是财税风险检测的核心环节。企业应该根据搜集到的相关信息,对企业面临的财税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财税风险评估应该包括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和市场风险等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开展风险评估调查等手段,进行财税风险评估。

制定应对措施

财税风险检测的最终目的是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企业应该根据财税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该具体、可行,并且应该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的落实。应对措施包括财务管理、税务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财税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不断改进和完善。

建立财税风险监测机制

建立财税风险监测机制是财税风险检测的关键环节。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财税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开展财税风险检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财税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财税风险监测团队、建立财税风险监测平台、制定风险监测计划等手段,建立完善的财税风险监测机制。

加强员工培训和意识

员工是企业财税风险检测的重要环节。企业应该加强员工培训和意识,培养员工的财税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使员工能够在工作中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和预测,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财税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员工培训机制、加强员工意识宣传等手段,提高员工的财税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

加强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财税风险检测的基础。企业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流程、制定有效的预算和成本控制方案、加强对企业税务合规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等,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的财税风险。

结论

财税风险检测是企业管理中重要的一环。企业应该制定财税风险检测计划,搜集相关信息,进行财税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建立财税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员工培训和意识,加强内部控制等方面,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的财税风险。同时,企业管理者需要不断改进财税风险检测的方法和手段,提高财税风险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财税风险的挑战中保持稳健和可持续的发展。

睿当家险易梳针对如今企业面对税收时“商业模式不合理税负偏高”“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冤枉税”、“金四大数据监管时代违规风险高”、“发票开具或接受不规范,承担违规风险”,以及税收干部工作时面对的“多维立体的征管信息”、“多样化的会计核算”、“海量数据”、“疑点成因不清晰”等问题,睿当家“险易梳”能够一键检测、快速出具报告、可视化呈现、风险提示、数据安全保护、权威设计.

【第16篇】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说到股权转让,有不少同学就会问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答案是肯定的,一定会涉及两大税收问题。

吴老板:悠悠,我们要添加一个新的股东(占股10%),该怎么操作呢?

财务悠悠:你怎么一天一个问题(一耳光打在老板脸上)

财务悠悠:来,上课!

现在公司有甲股东持股60%,乙股东持股40%,有新的股东增加进来要持股10%,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甲把股份转给了新的股东,那么新的股份就变成了50%、40%以及10%

乙把股份转让给了新的股东,那么最新的持股比例就变成了60%、30%以及10%

甲乙共转了10%的股份给新股东

总之,以上不管是哪种方式转让,都会涉及到两大税收的问题,首先是印花税,是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缴纳,再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是按照20%的比例缴纳。

举个例子,我们甲股东要转让10%的股份(价值100万)给新股东,那么100万就需按照万分之五来缴纳印花税,而税务局会分为两个维度来考虑你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的实收资本/公司的净资产)。

同学们,你们明白了吗?股权转让会涉及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两大税种!

关于税收有什么活动(16篇)

喜讯~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来了!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有什么精彩活动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税总函〔2019〕85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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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税收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