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普通税务发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普通税务发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普通税务发票
最近考会计初级,果然应该多读书呀!很多你认为应该如此的事并不都是对的,比如下面这个题:
下列进项税额中,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1、取得网约车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09万元;
2、取得住宿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6万元;
3、原材料的进项税额39万元;
4、检测仪器的进项税额26万元;
答案:1、3、4可以抵扣。
一开始我以为1和2都不能抵扣,因为都是普通发票,然后看答案是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我都惊呆了,然后就去查了一下相关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第2篇】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问:代开普通发票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第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规定:“现将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在同一窗口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发票。
本公告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
【第3篇】发票的邮寄费用由税务局承担
经常出差的朋友,时常会遇到出发及到达机场,都无法打印行程单的情况,请航空公司邮寄,则让乘客负担邮费。
消法的相关规定如下,其中并未涉及邮费由哪方负担,但个人之见,应由航空公司负担,航空公司在乘客付款时,就应出具行程单,若无法当面出具,理应由其承担邮费邮寄给乘客。各位怎么看?法律工作者的见解呢?
我与航空公司交涉,请其承担邮寄费用,对方称我们是按照消法规定出具行程单呀,并不是不出具呀,但费用得由乘客自行承担。可能会有一些朋友遇到过同样情况。
第二十二条【出具发票、凭证和单据的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4篇】全国税务发票查询
全电发票的特点:无需领用发票,无需邮寄,无单张金额限制,无行数限制,无需盖章,
全电发票开票流程
一、蓝字发票开具
1. 打开广东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2. 登陆-密码登陆(税号-用户名-密码)(用法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身份税务账号,如不记得账号密码,可以用法人微信扫码登陆。)
3. 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4. 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选发票票种(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
5. 选择购买方信息(可以旧系统导入,也可以直接输 xx市xx 联想出来结果)
6. 录入开票信息(项目名称可以使用旧系统导入)
7. 录完信息 直接点发票开具。
8. 开完界面,下载发票文件pdf或ofd格式保存存档(自己打印一份做账),也可以直接发客户邮箱,可以发二维码给客户自己下载。
9.预录客户资料及开票项目(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
二、红字发票开具
1. 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
2. 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选择开票日期起,查询出来最近开票-选择要红冲的发票-提交
3. 返回第1步,红字发票开具,查询-开具
全量发票查询
1. 登陆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2. 点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
3. 全量-查询类型(开具发票查销项,取得发票查进项)-选择开票日期起止-查询
导出原开票系统数据
二,航信白盘
1,系统设置-客户编码-导出-选择导出路径-确定
2,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导出-选择导出路径-确定
一,百望黑盘
1,系统设置-客户编码-导出-保存类型xml-保存
2,系统设置-增值税类商品编码-导出-保存类型xml-保存
三,税务ukey
1,系统设置-客户编码-导出-保存类型xml-保存
2,系统设置-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导出-保存类型xml-保存
导入数据
一.航信白盘
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
1.项目信息维护(商品编码)-税控批量导入-选择导出文件-导入
2.客户信息维护(客户编码)-税控批量导入-选择导出文件-导入
二.百望黑盘/税务ukey
1.项目信息维护(商品编码)-税控批量导入-选择导出文件-导入
2.客户信息维护(客户编码)-税控批量导入-选择导出文件-导入
3.导入后会显示失败,点查看失败原因,下载文件,打开文件,都删除简码,然后重新导入,选择批量导入,不要选税控导入,导入完成ok
【第5篇】税务部门发票管理风险
只要不开具发票,就不需要申报收入?
这是错误的!!
取得未开票收入也需要如实申报,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根据征收率的不同填写申报表相应栏次如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5%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举个例子,某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未开具发票,则在申报时应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申报。
只要取得进项发票都可以抵扣?
这是错误的!!
取得的进项发票要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例如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内容大家可以看看这份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免征增值税项目不需要开具发票?
这是错误的!!
纳税人适用免税增值税,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还是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票面金额税额正确就是符合规定的发票?
这是错误的!!
开具发票应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不仅要注意票面金额税额,还需要保证其他信息填写正确。特别要注意购买方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备注栏、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是否正确。
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税前列支?
这是错误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如果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若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并不是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税前列支,应该区分各种情形。
提醒:不开具发票也不申报收入,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面临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还会影响企业的信用评定,税务风险巨大,而且要注意,适用免税增值税虽然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还是应该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如有侵权,请原作者与小编联系。
【第6篇】劳务派遣向税务局申领免费发票
警醒!劳务派遣公司虚开建筑劳务发票,财务负责人、企业法人分别获刑6年、4年!
劳务公司被查!财务获刑6年
虚开发票正严厉打击
业务量短期暴增,税负偏低……f公司的异常信息引起了检查人员注意。
思维导图学习劳务派遣公司虚开建筑劳务发票案例:
通过上面的案例,小编给大家提个醒:
目前劳务派遣行业成为虚开发票的重点行业,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自查到位,远离风险!
什么是劳务公司?
劳务派遣服务接受方应注意的问题?
一、劳务派遣定义
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种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二、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与接受方应分别注意哪些问题?
一)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应注意的问题
(一)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增值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二)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由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第一条规定:
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别提醒: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十二条规定,财税〔2007〕92号自2023年5月1日起废止,现行标准可按照财税〔2016〕5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劳务派遣服务接受方应注意的问题
(一)小型微利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应计入本企业从业人数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二)接受劳务派遣用工所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情形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情形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情形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三)符合规定情形支付的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因此,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可以作为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加计扣除。
临时工需不需要缴纳社保?
劳务派遣用工需不需要?
今天说这个问题呢也是很多人都在咨询,社保划为税务征收,很多人未临时工和劳务用工犯了难,今天就分情况跟大家讨论讨论
1、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
1.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
2.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举例来说:
公司的保洁、保安人员,虽然这个岗位人员变动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时就固定存在这个岗位,并且员工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并且有一定连续性,应该按照工资薪金处理,并且需要给这些员工缴纳社保,当然如果这些员工已经其他单位交过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复交纳。
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
2、与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
1.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2.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3.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
比如:
企业办公室等房屋装修,请来的粉刷工,油漆工,搬运货物临时找来的搬运工,企业一般是不会固定设置这些岗位,员工提供的也不是连续性的服务,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
3、被劳务派遣员工
被劳务派遣的员工的社保应该由谁缴纳关键要看当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如果合同中约定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劳务费,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员工工资,并且缴纳社保的,那么该情形下用工单位与被劳务派遣的员工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也不需要承担社保,并且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可以一旁协助。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事项。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政策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7篇】税务机打发票软件
fwsk(kp)_ v2.0.48_zs_20220429
综合说明
一.补丁下发说明
版本号
v2.0.48
补丁编号
fwsk(kp)_ v2.0.48_zs_20220429
系统
名称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48
下发日期
2022-03-31
升级
范围
全国范围
下发
原因
新增需求
(一)变更的功能需求:
根据总局相关需求,调整开票软件,涉及修改如下:
1. 优化小规模免税政策(补充)业务需求。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开票界面税率栏默认为 3%征收率,如选择的商品税率为 1%征收率,载入开票界面后,系统自动将 1%征收率转换为 3%征收率,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为其它税率。当打印开具 3%、1%、0.5%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系统会弹出开具理由,选择开具理由方可将发票开具成功。
2. 实现小规模机动车企业开具免税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需 求。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机动车归类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改后版本为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48。
(二)包含但不启用的功能需求:无。
软件优化
无
缺陷和问题修改
无
下发
文件
提交用户
01补丁综合说明书
有
02应用安装
有
二.升级操作说明
1、升级指导概述
为了保证生产环境的稳定和安全,建议在升级之前做好开票数据备份工作。
2、升级步骤
【第一步】将金税盘通过usb数据线连接到计算机的usb接口,系统会自动找到新硬件,并自动完成金税盘驱动程序安装,无需手工安装。金税盘驱动安装完成后会在计算机的设备管理器中出现“aisino jsp shuikong usb device”的标识,如图2-1所示:
图2-1 设备管理器中金税盘设备
【第二步】双击安装文件夹中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48_zs_20220429)exe”安装程序图标,如图2-2所示。
图2-2 安装程序
【第三步】进入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快速安装界面,如图2-3所示。
图2-3 快速安装界面
【第四步】安装完开票软件后,会在桌面上出现“开票软件v3.0”快捷图标,如图2-4所示。
图2-4 桌面快捷方式
【第五步】双击桌面上的“开票软件v3.0”快捷图标,或单击“开始/程序/开票软件/开票软件v3.0”菜单,便启动系统进入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界面,即开票软件界面,如图2-5所示(图中显示开票软件版本号,此图为示意图,实际软件版本号以所安装软件为准)。
图2-1 用户登录对话框
【第六步】在开票软件用户登录界面上,选择用户名、密码(默认为123456)和证书口令(默认为88888888),点击“登录”按钮便可登录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第七步】对于配有报税盘的企业,需要将报税盘通过usb数据线直接插在计算机的usb接口即可,无需安装驱动程序。报税盘安装成功后,可在计算机设备管理器中查看设备状态,如图2-7所示。
图2-5 设备管理器中报税盘标识
注册报税盘:在开票系统中初次使用报税盘时,必须先注册报税盘。利用开票系统中汇总处理模块模块“金税设备管理”菜单下的“报税盘注册”功能对报税盘进行注册,只有注册成功的报税盘才可在开票系统中正常使用。
% 注意:
对于仅使用金税盘的用户,金税盘可以实现购退票、开票和抄报税等所有功能。对于使用金税盘和报税盘的用户,其报税盘主要作用是购退票、抄报税和到税务机关修改购票员信息。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网络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11号
【第8篇】税务发票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
若本期企业管理规范给您和您的工作带来便利,请烦关注、点赞、收藏并转发,以给我一点鼓励和支持。关注以后可以浏览、复制往期规章制度,还可以在第一时间收到发布的最新的企业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加强对发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下同)对发票进行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 费用发票管理
第三条 费用发票指因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而提取的发票。
第四条 费用发票管理要求
(一)凡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
(二)对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
(三)收到真实、合法、合理的发票,但发票金额小于报支金额的,按发票实际金额报支。
(四)收到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必须拒绝报支。
(五)财务将费用凭证和原始发票作为入账的依据和附件,与记账凭证装订成册,按规定年限保管。
第五条 发票禁止条例
(一)对无法提供合法 正确的原始发票的费用,不得报销。
(二)对无法取得发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经理证明,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报支。
(三)对无原始凭证的付款凭证(修正分录除外),不得进行账务处理,即不得虚列支出。
第六条 处罚条例
(一)费用申报人提供虚假发票 且造成公司损失的,除全额补偿公司损失外,另处损失金额30%且不低于元的罚款。
(二)发票管理岗位人员不严格保管原始发票,使费用申报人无法进行报销的,由出纳承担该笔费用。
第三章 进货发票管理
第七条 进货发票是指购进商品用于销售而获取的发票(一律为增值税发票),包括进货退货获取的红字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公司进货必须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获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是普通发票;
(二)所在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的,员工出差住宿费应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八条 进货发票管理要求
(一)收到进货发票。 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公司内部业务员与台账或结算员间转让进货发票,也必须严格进行签收,以明确责任。
(二)代为收取的进 货发票。应及时转交相应的财务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
(三)辨别发票真伪、 签收手续。
1、收到进货发票,必须进行审核发票的真伪,检查开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记账联与抵扣联的一致性 。
2、对有疑问的发票应询问财务人员辨别,对收到的假发票、开具错误、开具不规范和与进货不符的发票应退回,退回发票也必须做好签收手续。
(四)进货发票的盖章。进货发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进货、付款名称一致。
(五)收到发票必须严格保管,在未确认入账前,保证发票记账联和抵扣联的完整性。
(六)进货发票的作废。进货发票是商品所有权转让的证明,是付款的重要依据,进货发票必须及时处理,自开票日起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自动作废。
(七)发票的入账。财务入账后,增值税发票的记账联必须作为相应的记账凭证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按规定年限保管。
(八)增值税发票月末进项抵扣。
1、增值税发票入账后,抵扣联抽下另外整理安全存放。
2、每月月末结账后,税务会计岗位人员必须核对账务科目“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本月发生额与抵扣联总额是否一致,如有差异,必须找出原因,防止发生抵扣联遗失现象。
(九)发票的存档。 抵扣联录入后应按税务规定装订成册,并编号存档。抵扣联较少时,与当月记账凭证之后。
第九条 增值税发票遗失处理
(一)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二)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第十条 禁止条例
(一)不得根据开具错误、不规范、与进货不符的发票进行入账处理。
(二)不得收取三不符发票(进货、结算、付款供应商名称不一)。
(三)未收到发票不得进行结算账务处理。
(四)发票未进行结算账务处理前,不得将发票记账联与抵扣联拆分,防止出现遗失造成不一致现象。
(五)不得将发票随意摆放,抵扣联录入后不得随意散放。
第十一条 奖惩条例
(一)每年对台账或结算员的发票管理入账工作进行检查。 若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从不发生违规操作的,该项绩效考核为优。
(二)发生进货发票(包括抵扣联)遗失,若为财务责任人绩效考核不得为优;若是其他责任人的,则给予50元的处罚款。
(三)增值税发票随意摆放,每发现一次,发现三次以上予保管人员以除名处分。
(四)账务科目发生额与抵扣汇总表统计金额不一致的,查清原因,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为中。
(五)增值税发票移交不进行签收手续的,每发现一次对移交人扣款5000元。
第四章 销售发票管理
第十二条 销售发票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向客户开具的发票,包括增值税发票(下称增票)和普通发票(下称小票)。向供应商进行退货时,应开具退货证明,由供应商开具红字发票。
第十三条 增值税发票管理
(一)购买。增票只能由发票管理员购买,发票管理员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购买,其他任何人员无权购买。
(二)普通发票领用。
1、普通发票的领用人:必须限于指定的少数人,且领用人限财务主管、主管会计和其他指定开票员(财务人员),收银、出纳和其他非财务人员一律不得领用。
2、普通发票领用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印发)上办理签收手续。
3、电子发票不需建立领用登记台账。
(三)领用人必须建立“增票领用归还登记簿”。
第十四条 增值税发票开具。
(一)增票只能由领用人开具,其他人员不得开具,出纳在获得准许时临时代为开具。
(二)将开具增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交客户或供应商时,必须由收取人在记账联上签收。
(三)增票的开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虚开,不得开具与实际货物不一致的增票,必须填写完整,注明开具人姓名。
第十五条 增值税发票保管。
(一)完全未使用的增票:由发票管理员保管,且必须锁入保险箱(柜、抽屉,下同)内。
(二)领用后的增票:由领用人负责保管,营业终了后必须锁入保险箱内:增票使用完毕,按序排列,填写封面。
(三)使用完毕的增票。
1、必须归还发票管理员,发票管理员进行审核增票的连续性、开具的规范性。
2、在原领用人的“增票领用归还登记簿上”办理签收手续。
3、在登记薄上勾销登记,有序存放。
(四)电子增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84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增值税发票的红冲与作废处理
(一)因增票开具错误且财务尚未入账的。
1、可直接将增票作度,每一联次均需加盖“作废”章或手写“作废”。
2、作废发票必须保证联次完整性、致性,并按序粘贴,不得简单用别针别在一起。
(二)对因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且财务已入账的。
1、必须填写相应的红字增票。
2、将原发票联、抵扣联附于红字增票后。
3、红字增票上备注原发票的开具日期和号码,只需撕下记账联即可。
(三)不管是否财务已入账,凡红冲或作废增票,必须收到原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缺一不可,否则红字发票的开具必须获得对方税务同意的“退税证明'。
第十七条 增值税发票换票管理
(一)换票:指客户需要增值税发票,但因条件限制无法当即开出,或事后客户要求换票的,先给客户小票,等增票开具后再换回小票的行为。
(二)对顾客要求开具增票的保管期:自收到日起,保管期最多为2个星期,2星期内顾客未换取的,将增票还与开票人,不得积压。
(三)小票的换票期限:小票的换票期限为1个月,超过1个月的不得更换。
(四)对换回的小票。
1、应进行红冲,并将原小票粘贴于红冲发票后。
2、红冲发票记账联与增票记账联捏对,随对账单上交财务。
3、不得将原小票与增票直接捏对。
(五)分公司收到待换增票。
1、分公司收到待换增票时,需进行登记。
2、交付客户时,由其在登记簿上签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签发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山东税务发票查询系统
文章来源:二哥税税念
后台有读者发来这样一张发票,这张发票他见的比较少,有几个疑问急需解决。
1、这张发票是否是有效的票种?
2、这张发票是否是最新的票样?
3、这张发票如何看报销金额?
4、这张发票怎么查验真伪?
二哥就此几个问题一一说一下,一方面解决关于这张发票的问题,另一方面提供一个发票辨别的思路。
1
是否是有效的票种?
其实就是结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公告了解现阶段我国存在的有效票种,以此来进一步判断收到的发票是否是有效的种类。
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所以,客运发票在营改增后一直是有效的票种存在的,当然各省还有各省的具体情况,有些省份有单独的这个票种。
而有些省份是以其他票种作为载体,并没有单独给这个票种,比如四川省,直接以通用机打发票来承担客运运输的开票票种。
判断是否是有效票种的思路其实就是,首先大概知道目前我国有效的票种,其次对于个别普通发票是否在当地有效差异化的判断(根据各省规定)。
我国目前有效的票种如下: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对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基本各省都是在使用的,这个基本没差异,当然也不是绝对的,比如电子专票目前就暂时还在浙江、河北部分省市试点。
对于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各省市就有些许差异了,比如通用手工发票就非常典型,个别地方已经废止使用。
这个就需要大家主动去判断了,下面这些地方是取消了的。
至于在二哥前面分类中列举的以外的发票票种,你如果收到了就要留个心眼了,至少要认真核实一下。
比如这种发票种类,2023年还有人开具,这很明显就不行。
对于这种差异,一方面我们平时要多注意学习新政策,新规定,另一方面,如果确实不知道,那么解决的最有效途径就是拨打发票抬头省份的12366热线直接进行询问,看看这种发票在当地省份是否是有效票种。
比如这两张发票,其实都是非增值税新系统开具的,但是上面种类二哥并列上,其实也是有效的。
这张是深圳市推出的区块链发票,是取代纸质发票的新票种。
这种是浙江在纸质普通发票基础上推出的通用电子发票。这两种其实都是发票电子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的发票,如果比照之前的种类去查询就可能查询不到,但是不代表这就不是有效的。
2
这张发票是否是最新的票样?
发票是有效的票种,那么是不是最新的版本呢?其实这几年发票票面样式变化对发票使用有大影响的就是发票监制章的变化。
我们现在收到一张发票,先看看发票监制章,发票监制章是最新版的,那这张发票基本就是最新版本的,那如何辨别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最新的呢?
其实很简单,就是看监制章上有没有含有国家税务总局的总字。
如果是地方税务局肯定pass,营改增之前的版本了。
如果是国家税务局肯定也pass,国地税合并之前的版本了。
只有包括了总这个字,不管这个总在中间,还是围绕在下面,这都是最新的。
那么,很显然,文章开头读者发的这种发票包括这个总字,是最新的发票监制章。
3
这张发票如何看报销金额?
发票如何看报销金额,发票本身票面上是多少金额就是多少,你消费多少别人就给你开具多少,机打的直接打印好,定额的给你撕扯多少定额的就行了。
但是像文章开头这张发票,包括其他省份的一些定额发票,上面有很多金额,我们到底应该看那个金额呢?
(注:这张发票版本过时,这里只参考其样式)
其实这也非常简单,这种发票的目的是方便印制,不用不同定额分别制版,统一用一个版本印制,实际消费多少按实际消费撕扯多少就行了。
从中间直接裁开,旅客报销看左边,存根留车站看右边,那都是10。当然,更多时候报销人员拿回来的都是没有撕扯的,那具体是多少只有报销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销单,那肯定不能超过定格的数。
4
这张发票怎么查验真伪?
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全国通查,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目前,只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才能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废止)(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而其他的非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比如文章开头的发票种类,只有乖乖去自己所在省份的电子税务局查询。
比如深圳那张区块链发票,就去深圳电子税务局查询。
比如文章开头的山东省的发票,本身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那么只有去山东省税务局查询。
如果有些票种网上无法查询,那要么拨打当地12366查询,要么直接携带发票到当地税局查,当然,现在基本登录发票票头所在地税务局网站,都是能查询到流向的。
往期内容:
【第10篇】税收优惠与税务发票
我们个人怎么办理税务登记呢,在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办理,也可以去税务大厅进行办理。税法上的个人是指什么?它包括两个,一个是个体工商户,另一个就是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指的是有身份证的自然人。
我们个人做生意,为什么及时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因为如果不办理的话,那这增值税针对个人的起征点是月收入5000到2万,或按次数,每次收入300到500之间,你可能就要缴纳增值税了。每个省在这个范围内确定具体的起征点数额。
假如进行了税务登记,那么这个时候你要么是小规模纳税人,要么是一般纳税人,就能享受优惠政策。现在这个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样的优惠政策?月收入15万以内,或一个季度是45万以内,是免增值税的,也就是说起征点变成了每月15万,而不是个人的2万了。增值税率不管是3%还是5%,都是免的。什么时候3%,什么时候5%,其实只有转让不动产的时候是5%,或者是这个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时是5%;其他情况,都是3%。如果说季度收入大于45万,那现在咱们国家规定增值税率3%的给你免,5%的不免。
那么一般纳税人,他没有什么优惠政策,但是进项税额,可以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也相当于能够减轻我们的税收负担,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开具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能够进行抵扣的,只能计入成本的。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咱们国家现在其实有一个比较简单的区分,就是年收入500万以内的,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说超过了500万,那就是一般纳税人。那是不是所有超过500万都是一般纳税人,不一定,如果说其他个人,就说我们自然人的话,即使年收入超过了500万,也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有些同志说我虽然不够500万,但我就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行不行,也可以,虽然不够500万,但是你这个税务资料比较齐全,你能够每个月提供完备的财务报表及各类凭证,那你也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综上所述,我们要想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首先要去办理税务登记,然后办理税用登记时我们是认定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要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第11篇】手机也能开票了,而且是极速,一起来学习一下税务总局发票助手
发票助手软件分为pc版和手机版,pc版用于生成二维码,手机版具备二维码生成和识读功能。
纳税人可以登录新疆国税纳税服务网站、新疆国税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安装发票助手软件,也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获取和安装。
(一)发票助手1.0(pc版)使用方法
1、将下载好的发票助手(1.0)软件压缩包解压缩到本地硬盘,打开发票助手1.0(pc版)文件夹,双击发票助手1.0(pc版)应用程序图标。
2、输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生成二维码”,即可生成含有发票抬头信息的二维码。纳税人可将二维码通过图片、打印等方式保存或携带使用。
请注意: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信息。如果您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必须填写。
(二)发票助手1.0(android版)使用方法
1、将下载好的发票助手(1.0)软件压缩包解压缩到本地硬盘,将发票助手1.0(android版).apk文件拷贝到您的手机上,安装apk文件。
2、安装好的发票助手软件会显示在您的手机应用程序列表中。
3、点击发票助手1.0应用程序图标,进入发票助手软件界面。
4、选择生成企业二维码,点击添加抬头;,进入发票抬头信息录入界面。
5、录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及开户行账号信息,点击确认;,即可生成开票二维码。
录入发票抬头信息时,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信息。如果您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必须填写。
点击二维码区域,可将二维码放大,便于销售方扫描
6、发票抬头信息添加完成后,纳税人需要展示开票二维码时,只需要点击生成企业二维码,点击已添加的企业名称,即可显示之前生成的二维码。
(三)销售方使用发票助手扫描购买方二维码
1、销售方已配备扫描枪。销售方在开具发票的电脑上安装发票助手1.0(pc版)后,打开发票助手和税控开票软件,进入发票开具界面,使用扫描枪扫描购买方出示的二维码,购买方发票抬头信息就会被识别并显示在发票相应栏次。
2、销售方未配备扫描枪。销售方在开具发票的电脑上安装发票助手1.0(pc版)后,还需要在开票人员手机上安装发票助手1.0(android版),并通过usb数据线将手机连接至电脑。打开发票助手和税控开票软件,进入发票开具界面,使用发票助手1.0(android版)中的“扫码开票”功能扫描购买方出示的二维码,购买方发票抬头信息就会被识别并显示在发票相应栏次。
部分税控开票软件需安装插件后才能正常使用,请销售方联系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获取帮助。
- 1 -
【第12篇】税务机关停供发票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关于停供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5.19
为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趋势,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决定2023年7月1日起全面停供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发票票种包括: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版)、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210mm*139.7mm、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190mm*101.6mm。(以下简称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
二、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市税务系统不再向纳税人发放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纳税人结余的上述空白发票,
可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到期未使用的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不得再行开具,否则视同违规开具发票处理,同时对未使用的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三、原使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免费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经营规模较小、发票用量较少、暂时不具备使用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严格控制少量发放通用定额发票。
特此通告。
【第13篇】税务总局发票查询
嗨,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介绍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这个功能在人人查的企业信息查询的发票查验功能。
这个发票查验功能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非常非常常见的,尤其我们单位的财务收到底下业务人员拿回来的报销票据,或者是尤其一些大额的,一定要通过这个功能去查验一下发票的真假和一个准确性的问题。那么这个功能对于咱们风险的规避就非常非常好了,只需要在这里输入发票相应的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及含不含税的金额,包括一些校验码,就可以查询一下相应的这个发票的真伪。
那么这里我们支持专票,包括电子发票,包括机动车的销售发票,二手车的销售发票等增值发票的验真验证真伪。
来看一下样品数据、查询结果、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的金额匹配是否一致,如果说一致的话,那就证明这个发票是真的,如果不一致的话,那就证明这个发票是假的,或者是存在相应的一些疑问。那么这样的话就有效地帮我们规避了一些相应的财务风险,希望这个功能能帮助到大家,那么人人查当中还有很多功能能帮助到大家去验证真伪,使用人人查请关注我的主页或全网搜索人人查进行使用,拜拜。
【第14篇】发票红字税务政策
开具红字发票,我们俗称“红冲”,意思是用红字发票进行冲账。一些老会计都会说“发票有误,当月作废,过月红冲”,大家都知道开具红字发票是什么了,但是到底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呢?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又是怎样的一个流程呢?初入财务岗位还没有开具过红字发票的小会计小出纳们快来看看吧。
一、红字发票什么情况下开具
首先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的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所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以上可以归结为三种情况: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二、红字发票申请开具流程
由购方企业申请:
1.一般来说如果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或者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几种情况无法抵扣时由购买方申请,流程为:购买方提交申请单—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购买方将信息表交予销售方—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由销方企业申请
2.如果销售方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对方开具了拒收证明,那么销方需在发票有效期180天内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另如果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销方须在开票的次月向税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流程为:销售方提交信息表—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虽然开具红字发票看起来过程很多很麻烦,但是相信各位小伙伴一定会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胜任自己的财务工作的。
【第15篇】甘肃税务发票查询
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辅导纳税人、缴费人在自助终端机上申领发票。
本网讯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创新纳税服务举措,大力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优化完善发票领用方式和途径。从过去在大厅叫号排队领取,到“预约办、快速取”,再到“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通过“不见面”服务全力满足纳税人发票领用需求。
自助办税 发票领用“不打烊”
“从过去的‘票据手工开、税款上门收、发票人工审’,到办税服务厅‘一窗办理、一次办理、同城通办’,再到现在的‘不见面、网上办’,发票申领的方式越来越方便!”白银高新区税务局职工吴文毅道出了近年来发票领用的变化。
“因为公司一大早就要用发票。凌晨2时,我到24小时自助办税厅进行办理,很快就领取了发票。”武威雪域安能物流有限公司会计龚泽金是自助办税服务厅的“常客”。他高兴地说,“以前需要排队领发票,现如今,不用填表、不用排队,在自助终端机上几分钟就能办好,并且随时都能办,税务部门的服务真是贴心又给力。”
如今,甘肃税务系统大力推广的自助办税服务厅,集自助办税、网上办税、移动办税于一体,设置24小时自助办税区,打破了办税的时间、空间限制,方便纳税人随时、就近自助办税。据了解,每逢征期,税务部门还会增派专人,在自助办税厅终端机前进行现场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申领发票。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不仅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多样化的办税渠道,而且有效缓解了办税服务窗口人员的工作压力,通过“互联网+税务”,助力税务“放管服”改革。
智慧税务 足不出户“线上办”
近年来,发票的变迁也折射出智慧税务建设发展的变化。
2023年6月,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甘肃税务系统在电子税务局部署上线发票网上申领模块,并打通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纳税人通过该模块在线验旧并提交发票申领信息,即可享受“线上申领、线下配送”的便捷服务,实现纳税人7×24小时随时申领发票。
2023年1月,甘肃税务手机app上线发票领用功能,优化完善纳税人网上申领发票平台和渠道,实现了线上发票的核定、申领、验旧,结合发票邮寄业务,切实做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申请核定、变更发票信息。
“以前领购发票要排好长时间的队,现在通过自助机领票,只需要携带身份证,也不用排队,随到随领,特别方便。不方便去大厅的时候,还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提交邮寄发票申请。发票第二天就能免费送到,真是比以前快了不少。”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惠松机械服务部会计陈欣说。
税务专邮 跋山涉水“便捷办”
说起领购发票,甘肃酒钢天成彩铝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史军艳深有感触:“近年来,税务部门推出的‘税务专邮’服务,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对我们这些远离市中心的企业来说方便多了,当天申请发票次日就能邮寄送达,而且还可以预约领购发票。我再也不用去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了,节约了大量时间。”
2023年6月,与电子税务局上线发票申领相配套的线下发票速递业务全面开展,省税务局、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联合推出发票快递业务。纳税人可进行线上申请,税务邮政同步处理,在各地分中心统一配送,实现发票同城申领当天送达,省内异地申领次日送到的快捷服务。
2023年,兰州市税务局与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部门协作,推出票种核定、信用等级、缴款信息查询、发票申领等业务“跨区通办”,打破发票领用地域界限。今年以来,已有10835户次纳税人跨区办理发票申领40万份。
疫情防控期间,甘肃税务部门多次发布办税提示和发票申领等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按照“不见面、网上办”原则,大力倡导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税费业务。甘肃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线上途径成为办税首选。如需申领发票,可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电子发票或选择邮寄发票服务,实现了发票领用“零跑腿”。从网上申领到邮寄配送,全程“无接触式”服务,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的健康和安全。
以前“面对面”,现在“不见面”。从之前的大厅人工领票、电话短信提前预约领票,到智慧办税大厅普及以来的智能自助领票,再到电子税务局和电子专票上线以来的网络申领发票,纳税人不但不用再“排长龙”,还能享受自动审批、自动验旧、网上申领、线下邮寄的“云”服务。发票申领方式的改变,极大地提升了领票效率,纳税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第16篇】税务发票代码
1如何用微信扫二维码快速开发票
如何用微信扫二维码快速开发票?以下就是如何用微信扫二维码快速开发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1 打开微信,选择最下面一行的'发现'。
2 点击 '小程序',进入小程序界面。
3 点击'搜索小程序',输入'发票小助手'。
4 选择'发票小助手',点击进入。
5 进入'添加发票抬头'界面,发票可以选择个人或者单位,这里选择'单位',然后依次你所在单位的各种信息。比如我是广州单位的,填写该公司相关信息。
6 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到微信-'我'。
7 跳转到'查看发票抬头'界面,这样可以点击右上角将该发票抬头信息,分享给同事了。
8 点击微信主界面,最右下角的 '我'。
9 出现界面后,点击第一行的微信号等内容。
10 点击'我的发票抬头'。
11 可以查看到我的发票抬头信息,点击刚保存单位名称后面的感叹号标志。
12 这就是保存的发票抬头信息了,向别人开票的时候出示该二维码就可以了。
2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开发票要怎么打印
1、首先,打开你的电脑,找到传送给你的电子发票,如果是电子邮箱要下载后才能打印(如下图),接收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给你的电子发票。
2、下载电子邮箱中的要打印的电子发票,且电脑装有支持pdf文件读取。
3、如果不做任何修饰的话,用a4纸打印出来会很大,可以自己进行图片修整。
4、最简单的是用word的文档,插入图片,对图片进行大小调整。
5、然后运用word软件直接把调整好的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二维条码/二维码(2-dimensional bar code)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在代码编制上巧妙地利用构成计算机内部逻辑基础的“0”、“1”比特流的概念,使用若干个与二进制相对应的几何形体来表示文字数值信息,通过图象输入设备或光电扫描设备自动识读以实现信息自动处理:它具有条码技术的一些共性:每种码制有其特定的字符集;每个字符占有一定的宽度;具有一定的校验功能等。
同时还具有对不同行的信息自动识别功能、及处理图形旋转变化点。
3怎么在微信设置二维码版单位开票资料
有两种设置方式,一种是直接设置,一种是通过发票助手设置。
第一种方式:直接设置
(1)打开微信,点击【我】
(2)点击上方个人信息,打开
(3)在最下方有【我的发票抬头】,打开后就可以看到已经设置的开票信息。
(4)点击右上角+可以增加设置,保存即可。
第二种方式:通过发票助手设置
(1)点击【发现】,打开【小程序】(可在微信中直接搜索“小程序”)
(2)点击打开【微信发票助手】可以直接录入发票信息,直接点击保存即可。
行走的二维码开票信息就完成了。
4怎样使用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使用方法如下:
扫码枪扫码:在电脑上安装扫描枪驱动后,打开开票软件进入发票填开页面,将扫描枪对准购方纳税人提供的企业信息二维码进行扫描,扫描成功后购方抬头信息自动显示到开票软件中。
手机端扫码:在手机中安装发票助手1.0(android版)软件,使用数据线连接手机与已安装开票软件的电脑,将手机调至开发模式,并打开“usb调试”功能(该功能不同手机中位置存在不同)。
下载方法如下:登录海南国税官方网站,从通知公告处打开“关于纳税人应用二维码便捷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末端处有发票助手1.0下载安装包,下载到本地电脑,之后生成二维码即可。
为方便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准确性,税务总局组织研发了发票助手软件,供纳税人免费选用。
发票助手软件由纳税人自行使用,通过该软件,购买方可以将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等开票需要的信息生成二维码,以方便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识读购买方的二维码快速带出发票抬头信息,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减少购买方开票等候时间。
温馨提示:发票助手1.0 pc版软件只可以用于购方纳税人生成企业信息二维码,安卓版手机软可用于购方纳税人生成企业信息二维码、销方纳税人扫描二维码将购方企业信息读入开票软件。
以上是二维码怎么开票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