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营改增的发票税率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营改增的发票税率,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营改增的发票税率
【案情简介】
电子工程第二建筑工程中标了某生物有限公司实验室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形式。合同专用条款12.2.5条约定,本合同价款不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调整。合同适用税率3.48%,为固定税率,国家税收变化价款不予调整。工程施工期间,正好遇到国家“营改增”。“营改增”之前适用的是营业税,加上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综合税率为3.48%,为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税率。“营改增”以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营改增”生物公司向第二建筑公司发送了确认函,内容为我司按照“营改增”后的计税方法执行,望贵司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免给我司造成损失。请贵司确认自己的计税方法和适用税率。第二建筑公司回函“我司可以按照营改增后的计税方法执行,作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可向贵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时,双方发生争议,第二建筑工程认为应当按营改增以后11%的税率调整合同价款。生物公司则认为,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国家政策变化,税率调整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律师分析】
1、发包人要求明确计税方法和税率的确认函属于合同变更
按照生物公司与第二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适用固定税率为3.48%,税率变化不调整合同价款。即税率变化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而并非发包人;税率降低,承包人获得利益;税率提高,承包人的利益受损。本案中,要确定工程结算价款的税率是否调整,首先要认定“营改增”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税率变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形。答案是否定的。“营改增”并非是简单的税率变化,“营改增”是将原来征收的营业税改征收增值税,是用一种税收取代了另一种税收。无论从税种,还是从征收方式、计税方法来看,增值税都不同于营业税,因此,“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率变化。比如将税率从11%降至10%,属于税率变化。而“营改增”则不属于本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税率变化的情形,因此,“营改增”应当调整工程结算价款。同时,根据《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生物公司向第二建筑公司发函确认征收方式和税率,第二建筑公司给予回函确认。此行为,视同双方对“营改增”后的适用税率作出了变更,变更为11%,并且达成了一致的合意。因此,从合同变更角度来讲,“营改增”应当调整工程结算价款。
2、“营改增”后是否必须适用11%税率,调整工程价款的税金?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营改增”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营改增”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本案中,生物公司与建筑第二公司的合同签订于“营改增”以前,属于建筑工程老项目,双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选择简易计税的按照销售额(即工程价款)乘以征收率3%计税,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除了增值税3%的征收率之外,再加上城建税、教育费附近、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综合税率与“营改增”之前的3.48%基本一致。若按照此开票结算,双方不用调整结算价款。但生物公司与建筑第二公司在确认函中,以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计税开票,形成了合意,由此引发了工程结算时要调整税款的问题。
【第2篇】劳务费营改增后的税率
答:按照税法规定,劳务报酬的基本税率是20%;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5万元的部分,按应缴税款加征五成(实际税率30%);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实际税率40%)。
营改增后个人保险代理人如何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对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相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个人代理(经纪)人及佣金的定义
个人保险代理人,指根据保险企业的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证券经纪人,指接受证券企业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企业以外的自然人。
佣金,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提示:合法取得佣金的个人代理(经纪)人,与接受其代理服务的单位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而非劳动雇佣合同,两者之间不构成任何雇佣劳动关系。个人代理(经纪)人不具有被代理企业任何类别的员工身份,其取得的报酬是向委托方提供独立的代理、经纪服务后取得的个人劳务报酬,而非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
2、营改增后增值税及附加的征缴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有偿提供服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除外)的个人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之一,应当缴纳增值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
因此,前述个人代理(经纪)人以任何支付方式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所有货币和非货币收入及其他经济利益),应按提供经纪代理服务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还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果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的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9万元)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鉴于个人代理人数量多、金额小、流动性强等因素,45号公告规定,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可按规定分别委托支付佣金的企业代征增值税和地方税费。
3、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别规定
45号公告规定,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企业,向个人代理(经纪)人支付佣金费用时,可代其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企业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代理(经纪)人相关信息的详细清单,并同时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提示:45号公告规定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佣金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出售、出租不动产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的又一个重大突破。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企业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不管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是多少,都不能免征增值税。如果要享受免税,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4、对两类特定业务规定扣除展业成本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从事代理业务和经纪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佣金的单位为法定扣缴义务人,在支付佣金时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从2006年6月开始,对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中的展业成本(暂定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规定,自2023年10月起,对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中的展业成本(暂定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5号公告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代理人取得的佣金,不执行扣除展业成本后计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以上详细介绍了营改增后保险代理人个税税率,也介绍了营改增后个人保险代理人如何纳税。作为一名保险代理人,最好是清楚保险代理人应该如何缴纳税款,保险代理人需要缴纳的最大的税款就是增值税。如果你阅读了本文内容,还是不太明白保险代理人如何缴税,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规定,自2023年10月起,对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中的展业成本(暂定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5号公告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代理人取得的佣金,不执行扣除展业成本后计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以上详细介绍了营改增后保险代理人个税税率,也介绍了营改增后个人保险代理人如何纳税。作为一名保险代理人,最好是清楚保险代理人应该如何缴纳税款,保险代理人需要缴纳的最大的税款就是增值税。如果你阅读了本文内容,还是不太明白保险代理人如何缴税,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第3篇】营改增后广告行业税率
广告行业营改增税率为多少呢,对于这样问题,本篇文章想回给您带来相关的依据说明这一问题。同时,还有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给您对比“营改增”前与“营改增”后的相关变化,详情内容尽在本文。
营改增后广告业税率为多少及相关政策说明
答:广告业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应去国税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开具增值税税票,税率6%,可以抵进项。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结合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
1、租赁户外墙面,进行广告投放,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10%的增值税发票;
2、通过公交车车身,进行流动广告投放,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16%的增值税发票;
3、投放电梯广告,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10%的增值税发票。
举个例子,企业如果不考虑所得税,增值税是不同与营业税的,没有附加税。如收到10000元广告费,则其销项=10000/1.06*0.06=566.04元。开票金额为10000,
如纯收入为10000,则支付的增值税销项税费=10000*0.06=600,开票金额10600,企业实收10600元。
【案例分析】
甲广告公司为试点内广告业一般纳税人,为另外乙有限责任公司在阳光电视台(属于试点范围外企业)发布产品广告,收取乙公司广告费103万元,支付给xx电视台广告发布费51.5万元。
(1)“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包括地方教育费附加)为(103-51.5)×5%×(1+7%+3%+2%)=2.884(万元)。“营改增”前,增值税实际税负率为2.8%.
(2)“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包括地方教育费附加)为(103-51.5)÷(1+6%)×6%×(1+7%+3%+2%)=3.2649(万元)。“营改增”后,增值税实际税负率为3.17%.
经过比较可以看到,“营改增”后,企业的实际税负相比“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的上升。此种情况与前文提到的第一种情况相似,纳税人应尽可能多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消税负增加的影响。
营改增后广告业税率是多少,现在您清楚了没有?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尽在会计学堂,欢迎您的持续关注。
【第4篇】建筑服务业营改增税率
导读: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税率为5%了吗?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后,提供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小规模的征收率为3%,详情请看下文,希望通过本文能对你有所帮助。
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税率为5%了吗?
营改增后不同行业不同税率: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6%;
小规模的征收率为3%,如果你原先就是没有营业税项目的,就不存在改仍适用小规模:应纳税额=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营改增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哪些?
这里是营改增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
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3、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
4、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5、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税率为5%了吗的有关问题,相信通过本文你一定有所了解了,营改增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哪些?若仍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与会计学堂网窗口老会计取得联系,感谢阅读。
【第5篇】营改增差额征税税率
自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以来,适用差额征税的情况显著增多,内容也更为复杂。为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差额征税相关政策,小编专门对此进行梳理、汇总,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营改增差额征税基本政策
营改增差额征税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
(一)纳税人发生营改增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其计税销售额应如何计算?
纳税人如发生上述需实行差额征税的增值税应税服务,应按以下方式计算应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二)选择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能够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26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按月3万元(按季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选择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含本数)的,应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差额前的销售额。
(四)选择营改增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可凭哪些有效凭证进行差额扣除?
差额扣除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所谓有效凭证指的是: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二.可以选择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
(一)全面营改增后,目前可以选择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新增项目如下:
1、金融商品转让;
2、经纪代理服务;
3、旅游服务;
4、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
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6、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
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的捐款;
9、劳务派遣服务;
10、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1、安全保护服务;
12、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13、融资租赁服务;
14、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15、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16、签证代理服务;
17、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为境外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项目。
(二)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常见的差额征税项目应如何计算销售额?
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3、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公告)的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三、差额征税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一)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项目混开。
(二)所有差额征税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全额开具。
(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及后续文件的相关规定,以下差额征税项目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金融商品转让;
2、经济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3、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4、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签证费、门票费等)。
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的捐款;
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7、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8、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
9、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为境外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项目,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
【第6篇】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税率多少
文|凯风
比房地产税更猛的大招要来了?
近日,“土地增值税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土地增值税,以转移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30%、40%、50%、60%的四级累进税率。
这意味着,只要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价格上涨,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而且这一税率是累进制的,上涨越多,缴纳的税就越多。
在楼市上行周期,土地增值和房价上涨都是常态。一旦全面开征,不说一剑封喉,影响之大也可想而知。
然而,这是误解。
其一,土地增值税并非新税,早已存在,且已实施了20多年。
土地增值税最早诞生于1993年,此前都是以条例形式存在。此番立法,只是从条例上升为法律,完成2023年“税收法定”的立法任务,而非增加新税种。
土地增值税,虽被称为“反暴利税”,但其在财政收入的整体占比只有3%左右,不及契税,更远远不及卖地收入。
更关键的一点是,土地增值税主要面向房地产企业开征,并最终反应在房价里。虽然羊毛出在羊身上,但这一制度已经执行了20多年之久,对楼市的影响早已消化。此番立法,不会带来太多额外影响。
这一次,最主要的变化是将“集体房地产”列入征税范围。这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节奏一致。如果未来集体土地获得与国有土地一样的入市权益,那么在土地增值税上自然也要一视同仁。
其二,一直以来,土地增值税不对个人住房征收,未来大概率也会沿袭这一惯例。
土地增值税,看起来威力巨大,但一直以来,个人住房都在免征之列。
可以说,个人住房交易免征土地增值税,不仅是惯例,而且拥有法律依据。这一惯例想必在未来会得到延续。
值得一提的是,二手房交易已有个人所得税。无论是土地增值,还是卖房所得,都相当于对投资房产赚的钱征税,这两者有一定重合之处。如果再行开征土地增值税,难免存在重复征税之嫌,这与立法大方向背道而驰。
要知道,二手房个税其实并不低。有地方按照总价2%征收,有地方按照差额20%征收,更多地方则是二选一。如果统一为差额20%,在楼市上行周期,个税的杀伤力,丝毫都不低于土地增值税。
更何况,从现实角度来看,任何税赋都是为增加税源和调节贫富差距而来,并非为限制行业发展。
在楼市上行时代,土地增值的不是一点半点。一旦向个人开征,那么二手房市场将会迅速冷却,这恐怕不是政策希望看到的。
其三, 记住,公寓是个例外。
土地增值税不会面向个人征收,但有一类房子例外:这类房子就是公寓。
众所周知,普通二手住房交易仅需交纳个税、契税、印花税等税,除非房子不满两年,才需要缴纳增值税。
这里的增值税,与我们正在讲的土地增值税,并非同一概念。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税种,二手房增值税的前身是营业税,营改增之后一律统一为增值税,增值税加上附加税,税率统一为5.6%。
但到了公寓这里,情况就完全不同。
公寓转让不仅要缴纳普通增值税,而且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更不用说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种。
换言之,住宅交易受到一定政策保护,而公寓则要接受全面征税的洗礼,这也是我们一直不推荐投资公寓的主要原因所在。(参阅《再说一次,这几类房子千万不要碰》)
其四,房地产税,远比土地增值税更重要。
土地增值税看起来威力巨大,而且留下了“征收对象为企业和个人”的口子。但无论是就其历史惯例还是现实影响力,未来大概率都不会面向个人住宅征收。
相比而言,房地产税的价值不容低估。房地产税的到来已是确定性事件,唯一的悬念就是落地时间。
房产税是典型的保有税,细水长流,只要握有房产,每年都必须按时缴纳房产税。这是更稳定的税源,不仅不受楼市周期影响,而且还能为地方政府开辟新的税源。
同时,土地增值税还是间接税,侧重于交易环节。而房产税则属于直接税,立足于保有环节,更符合税制改革的大方向。
当然,税收法定,房地产税同样不例外。这就决定了,房地产税不会搞突然袭击,这一制度必定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给予充分时间进行消化。
所以,不要过度解读土地增值税,也不要低估房地产税。
【第7篇】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率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近日终于公布了。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是中国老百姓极为敏感的行业,实施营改增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财税处理有何变化呢?下面将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会计处理的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假设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3%、2%。则企业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1.5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同样的条件,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10
不考虑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1.8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6.94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2.97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98
二、会计利润的变化
仍引用上述的例子,通过分录可以看出,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影响会计利润,因此缴纳增值税下,企业确认收入900.90万元,而缴纳营业税情况下,企业确认收入1000万元,销售收入下降9.91%。
假定不考虑营业成本,则缴纳营业税情况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1000-50-6=944(万元)
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900.90-11.89=889.01(万元)
由此可见,在不考虑营业成本的情况下,营改增后,企业的会计利润有所下降。而如果考虑营业成本这一因素,则在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变得尤为重要。如果在采购环节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相应的税金则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税金会进一步增加购入成本,从而进一步减少会计利润。而如果在采购环节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则企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则为不含税价款,而原缴纳营业税时,采购环节的购买价款中已经包含了施工方的营业税额,因此,营改增会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采购成本降低,相应的利润总额会有可能高于原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企业的可抵扣成本比例越高,毛利率的提高幅度也会越大。
三、税负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房企的3大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项目有几十种。营改增后,税种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税种不变,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11%,单从税率方面看,税率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税存在抵扣链条,只对增值额征税,而营业税是对全部营业额征税,所以从理论上讲,最终会降低整体税负。不过,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则可能会导致企业整体的税负增加。因此,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今后的土地出让金能否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是企业税负增减的重要因素。
四、发票管理的变化
原营业税税制下,营业税发票仅作为购入方相关资产或费用的确认依据,而不作为抵扣凭证。在增值税税制下,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尤为重要,由于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涉及到下游企业的抵扣,增值税形成整个行业完整的闭环链条,因此销项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作废,进项发票的取得、认证、抵扣等都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在营改增后,应更加重视发票的管理,同时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注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便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关乎国计民生,因此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做好万分准备,相信营改增定会给企业带来福音。
【第8篇】营改增后混合销售税率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 , 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上述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 、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 , 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
在实际工作中 , 应该如何确定什么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呢?
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标准有两点 , 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 ; 二是该项行为必须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 , 其“货物'是指增值税条例中规定的有形动产 , 包括电力 、 热力和气体; 服务是指属于菅改增范围的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 、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 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 我们在确定混合销售是否成立时 , 上述两点必须同时存在 , 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只涉及销售服务 , 不涉及货物 , 这种行为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 如裝修公司在一项装修工程中,为业主提供设计服务和装修服务;反之,如果涉及销售服务和涉及货物的行为,不是存在于一项销售行为之中,这种行为也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既然是一项销售行为,应当就全部销售额适用一个税率,那么应适用货物的税率还是服务的税率呢?这是由纳税人的主业决定,但是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特殊情形一、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特殊情形二、销售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 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 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 , 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 , 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 , 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2号)
【第9篇】软件服务营改增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三)项规定,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营改增之前软件服务征收营业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营改增之前征收营业税)。
基于以上要求,受托方给委托方提供软件开发,若知识产权即著作权(注: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知识产权还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约定归受托方或者约定不清楚视同归受托开发(主要考虑约定不清楚存在主管税局质疑少交税问题),即按照销售软件产品即货物销售税率13%。
原有知识产权即著作权约定归客户或双方共有的征收营业税,后来自12年以来国家陆续推出一系列营改增政策调整,13年起软件服务改征增值税。具体可见财税〔2013〕10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所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根据上述规定,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软件开发或定制服务,知识产权或著作权归属委托方或双方共有的情况下,适用现代服务-软件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综上,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软件开发服务,一定要关注著作权约定,避免税率错用。著作权约定归受托方的,属于软件产品销售,税率13%;而著作权约定归委托方或者双方共有的,属于软件服务,税率6%。
【第10篇】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税率
导读: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他们都是开具劳务费发票的,只不过在税率上体现得不一样。那么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所以我们现在就来说一说一般纳税人的相关问题。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
答:营改增后,所谓的“劳务”(传统劳务,不是营改增中劳务概念)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率如下:
1、劳务派遣服务(含安保服务)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差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5%;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2、建筑业劳务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1%;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主要看业务实质,提供的“劳务”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建筑服务内容,如纯修缮劳务、安装劳务。
3、其他以外的“劳务”(比如修理修配、咨询劳务等)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6%;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建筑劳务公司应该交哪些税?
计提税金时:借: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印花税
管理费用——水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印花税
——水利基金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具体的税率以及包括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的内容,今天会计学堂就讲到这个为止了,感谢大家的阅读!
【第11篇】营改增前预缴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导读:营业税改增值税,就是营改增主要改革内容。政府之所以实施营改增这个项目,很大的原因是因为营改增可以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那么营改增后房地产预缴增值税怎计算税率?
营改增后房地产预缴增值税怎计算税率?
答: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缴哪些税?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税种不变,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中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是房企的3大税种,房地产开发的收费项目有几十种。
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11%,单从税率方面看,税率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税存在抵扣链条,只对增值额征税,而营业税是对全部营业额征税,所以从理论上讲,最终会降低整体税负。
不过,如果房地产开发无法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的话,则可能会导致整体的税负增加。因此,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以及今后的土地出让金能否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是税负增减的重要因素。
【第12篇】营改增后建筑业老项目税率
导读:本文讲述的是关于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包括什么的有关问题,小编已为大家进行了总结,整理出了五个方面的影响来对大家进行讲解,更多内容详情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包括什么?
对建筑业的影响总结为了以下五点:
一、施工企业的实际税负很可能会增加
二、商品混凝土等材料增加税负
三、建筑劳务费增加税负
四、动产租赁业增加建筑业税负
五、发票的收集和认证工作难度大
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是多少?
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增值税按11%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老项目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13篇】营改增租赁所税票税率
租赁,是指通过签订资产出让合同的方式,使用资产的一方通过支付租金,向出让资产的一方取得资产使用权的一种交易行为。
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现代服务项目的增值税税率为6%,但租赁服务与其他现代服务的税率却不同。
租赁服务,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形式。
按照标的物不同,经营租赁又可以分为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如机器设备、车辆等属于有形动产;房屋、构筑物、土地属于不动产。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13%;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9%。
融资租赁按照标的物不同,也分为提供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和提供不动产融资租赁。企业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13%,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税率9%。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适用6%的税率。
以上讲的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上述租赁服务一般情况下适用3%的征收率。
【第14篇】营改增后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税率
个人和公司发生了业务,公司需要个人提供发票,个人去税局代开3%的普通发票(3月-5月降低税率为1%)那么这个个人需要缴纳的税金是多少?公司还需要代扣代缴这个个人的所得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的个人所得有9个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3年61号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理(试行)》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的不包括上面的 经营所得!
意思是如果不是属于经营所得的其他情况,都是需要企业帮助个人实行代扣代缴义务!由企业方直接代缴个人的所得税。比如平时的工资,都是由企业代扣代缴的,但是其实企业在给个人支付,劳务报酬,稿酬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的时候都应该形式代扣义务,需要给这个自然人完税。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在实际发生了业务的时候,我们怎么去定义是不是发生经营所得?企业到底给不给这个个人实行代扣义务呢????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广告,展览,介绍服务,经济服务,影视,录音,录像,演出,书画,审稿,翻译,咨询,会计,法律,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是所得:
1,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咨询,医疗及其他有偿服务产生的经营所得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营所得收益。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其实还是比较模糊的,个人的判断是很有局限性。那么我们就把这个事情交给税务机关来判定,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的时候会按照税目代扣个税,完税凭证上面也会提现!
比如上述的发票就是划入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由代开个人直接在税务大厅完税。企业拿到发票以后就可以直接入账,不需要在承担代扣义务。
经营所得税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业务,是可以按照两种形式,要么五级累进制,要么是税局直接给的一个固定税率计算,查账征收。
然而个人去税局代开,是有权利享受到核定征收的,(个人没有健全的财务部门,代开的发票不能反应企业的真实利润,故而核定征收)由主税务机关给予核定,核定的税率在0.5%-2%。我们可以看到上述的小编当地的税局代开的发票核定的就是0.5%个人经营所得税!!!!
企业拿到发票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如果个人去税局开出来的发票属于劳务报酬,那么会出现个人预扣税的情况(i56-b379-z735)
上述的发票其实税局预收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看到才缴纳了87.38元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收到这种发票的时候就应该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照劳务报酬的预扣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并申报!!后面税务又出台了政策,及个人在税局代开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等,经营所得除外的其他形式,税务不在扣缴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代扣代缴和全额申报。
【第15篇】营改增什么企业适合简易税率
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产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已成为社会主导行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本质上来自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等需求。具有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特点。现代服务业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其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
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新生产业,直播在过去的两年间赚足了眼球,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年轻人加入主播大军,以直播作为谋生的手段。根据有统计数据指数显示,斗鱼前30名头部主播的月总收入就高达几千万元。
有很多客户找到黔之尚,都是因为沉重的税务负担,个税这么高不管是个人还是用人单位,都倍感压力山大,但你们是否就想当然的认为是国家规定的税率,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那么如果按劳务报酬20%-40%的税率交纳个税,这些月入百万、千万的网红主播们会甘愿缴纳这么多钱吗?他们又是怎么做的呢?
目前黔之尚合作的几家园区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甜 132+7193+5807),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无需实体入驻,将企业注册地到有税收政策的低税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这里以把企业注册到我区工业园区为例,园区对注册企业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40%~50%扶持;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50%给予扶持;之尚过入驻园区,企业节税比例可达50%以上。个人独资企业(营改增)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个税税率为1.5%,总税负4.86%。
成立个人工作室!
其实个人工作室就是个人独资企业。
为什么要成立自己的独资企业呢?
我们之尚过一个例子来看:
某跟随老板创业10年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某,年薪360万元,换算成月薪30万如果按照工资所得计算个税,
那么应交个税:300000*45%-13505=12.15万元年应交个税:121495*12=145.79万元;145万什么概念?
咱小白领年薪多少相信不用小编多说,就这样交税了,换你你甘心吗?
那么,如果你改变和公司的合作方式不再是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关系,而是给李某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以公司的名义和原有的公司进行合作,签订相关的合同。这时核定个税税率为1.5%。
那么需要缴费:
增值税税金:360/(1+3%)*3%=10.49万元
应交地方附加税金:10.49*(7%+3%+2%)=1.26万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360/(1+3%)*1.5%=5.24万元
合计税金:
10.49+1.26+5.24=11.74万元
我们给你的不止这些
我们还会进行税收扶持:增值税返还地方留存基数的40%(留存基数50%)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50%*40%=2.4%
林林总总加起来还没之前的零头多!
你的税负直接由45%降为4.86%!!!那么现在的担忧是,这样做算不算偷税漏税?不会违法吧?
当然不会!我们一切都按法规来!业务真实,发票合法。
首先,只有您和公司发生存在真实的业务往来关系,签订符合规定的合同,有收入才会开票,发票是从税务局的系统开出的,真实合法。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依据《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财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用交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省了一道税税负较低;大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准确核算利润,税务局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节约了用人成本。
现在明白为何这么多明星都开独立工作室了吧!合理税务筹划不仅能有效促进业务发展,还能节省更多的税务,何乐而不为呢!
哪些企业适合办理个人独资企业?
现代服务业中的医疗科技企业,网络游戏科技公司,投资咨询,房地产行业,文化体育以及影视传媒等行业公司,高管收入,股权变更及股东分红等都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第16篇】营改增后税率增加了
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已快两年,对建筑企业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两年。对于“增值税”,建筑企业的感受就是:想说爱你不容易!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财务工作量大了三到四倍,导致财务成本显著增加;更重要的是,建筑企业的税负明显增加。为什么在设计之初就考虑减税的“增值税”,对建筑企业变成“增税”?小编分析了以下几点原因,供大家参考:
1建筑行业营改增
最新建筑业营改增税率表?随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四块最难啃的'骨头'也都正式进入营改增改革轨道!今年5月1日起,有一大波税收利好向大家袭来,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1%!但是实际真的是这样吗?
2建筑企业的税负为什么不降反增?
一、增值税打击了“逃税”
过去建筑企业买材料,采取的是买材料不开票的方法,去任何一家材料商,开票一个价,不开票一个价。在以前税制下,反正税就3个多点,所以买材料大都是不开票的,建筑企业节省了成本,材料商逃避了缴税。营改增后,这一招行不通了,建筑企业必须取得进项税,买材料必须开票,成本自然还是转嫁到建筑企业身上;
二、建筑企业取得进项税难度大
建筑材料品种多,最起码有几百种,而且来源特别广泛,使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难度加大。如石灰、砂、石子等材料,一般由个体户经营,这些供应商都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法取得进项税。还有一类如:商品混凝土,占工程造价大,但是只有3%进项税。像这些的税务成本只有建筑企业承担;
三、建筑企业无法隐瞒利润
过去建筑企业一般会做低利润,从而规避企业所得税。但是实行增值税后,所有发生的成本必须有成本票,而且税务要求“三流合一(货物流、资金流和票流)“,”买票“行为风险加大,甚至于有牢狱之灾。没有办法取得成本票,只能是利润,而利润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