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社保税务征收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保税务征收,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社保税务征收
明年1月1日起。社保确实是由税务进行统一的征收。那么这样的话,对个人来说,实际上是有好处的。
因为现阶段下很多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按着,员工的工资基数去购买社保。实际上企业为了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都是按着最低缴费标准去给员工购买的社保。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无形中,实际上是损失了这个员工的根本利益!但是从明年开始,由地税代为征收这个社保,就不存在这样的现象了。按着最低缴费基数去缴纳这个社保的问题。
因为本身地税部门是统计每一个人的工资收入,他要征收这个个人所得税的,所以他也会严格按着本人的工资基数去征收,这个相应的社保,所以这样一来对个人还是比较有益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第2篇】社保改成税务
一、一卡通委托1.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首页',选择“社保业务”。
2.进入社保业务页面后,点击社保费缴纳----'一卡通委托与撤销'。
3.根据需办理委托的情况,选择'本人'或者'代他人',点击'查询'。
4.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我要委托'。(此处也可查看缴费用户号)
5.输入验证码,点击'我要委托'。
6.输入需要绑定的银联卡号,点击'下一步'。
7.输入相关信息,点击'确认',即绑定成功。
二、一卡通撤销
1.进入社保业务后,点击社保费缴纳--'一卡通委托与撤销'。
2.根据需办理撤销的情况,选择'本人'或者'代他人',点击'查询'。
3.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撤销委托'。
4.输入验证码,点击'解除绑定'。
5.输入绑定的银联卡号,点击'下一步'。
6.输入相关信息,点击'确认',即撤销委托成功。
温馨提示:
1.一卡通委托前期,参保人员必须属于独立个人或城乡居民参保。
2.允许本人或为他人办理签约与撤销(办理撤销时,只允许本人或代签约人进行撤销)。
【第3篇】社保与税务联网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布通告
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信息系统暂停办理社保业务期间
不增加参保单位负担
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停机切换期间
相关热点问题
一起来看
↓↓↓↓
1.为什么社保信息系统要停机切换?
根据国家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按照人社部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需停机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停机期间,要完成历史数据迁移、系统压力测试、业务系统验证、上线试运行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新系统开机后正常运行。
2.系统停机对参保单位和人员办理社保业务有什么影响?
系统停机期间暂停服务,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所有业务暂停办理。
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专区中的“社保办理当日结”、“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业务不受影响。
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不受停机影响,相关业务可以照常办理。
3.社保业务什么时间暂停、什么时间恢复办理?
2023年6月22日18:00至7月25日8:30,线上、线下同步暂停社保业务办理;2023年7月25日8:30启用全国统筹信息系统,线上、线下同步恢复社保业务办理。
线上服务渠道包括: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所涉及湖北的社会保险业务;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支付宝智慧人社、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楚税通app所涉及的社会保险业务;各地自建的网上经办服务大厅、移动端(包括手机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所涉及的社会保险业务等。
线下服务渠道包括: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社保办事大厅、办税服务厅(窗口),社银合作网点、税务协作征收银行网点、社区等布放的具有社保功能的自助机和pos机等。
4.暂停服务期间养老金能照常发放吗?
鉴于系统停机期间将暂停服务,已对2023年6月、7月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2023年6月份的养老金已于6月中旬发放到位,7月份的养老金将提前至6月底前发放。
5.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会受影响吗?
已对2023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在2023年7月31日前发放。
6.参保单位未完成2022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怎么办?
参保单位在暂停服务前未完成2022社保年度(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缴费工资申报的,可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进行补报。
7.因暂停服务无法办理2023年6月、7月社保费申报缴纳,怎么办?
暂停服务期间无法办理2023年6月、7月社保费申报缴纳的,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在2023年7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完成申报缴纳。
8.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完成2021社保年度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如未完成2021社保年度(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社保费缴纳的,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可在2023年7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完成2021社保年度缴费。2023年10月1日以后不能缴纳2021社保年度及之前年度的社保费。
9.在协作银行使用批扣方式按月缴纳社保费是省本级和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之一,停机对批扣缴费有没有影响?
有影响。对于省本级和武汉市实行批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系统已在停机前完成了2021社保年度(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最后一次批扣(省本级15日批扣、武汉市20日批扣)。
2023年7月受停机影响,将暂停省本级和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批扣业务;业务恢复办理后,2023年8月(省本级15日、武汉市20日)将分别执行2023年7月、8月两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批扣缴费,届时请缴费人在协议银行预存足额资金。
10.2021社保年度未批扣缴费的月份,开机后还可以批扣吗?
不批扣。请使用批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查询2021社保年度(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缴费情况。对2021社保年度未缴费的月份,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可在7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通过楚税通app、鄂汇办app等线上渠道,或前往协作银行等线下渠道办理完成缴费。
11.暂停服务期间参保单位能申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吗?该如何办理?
可以申报办理。暂停服务期间,符合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参保单位,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填报《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通过社企联络工作群、电子邮箱等“不见面”方式提交申请,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请;也可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线上补办申请缓缴6、7月份社会保险费的业务,不计征滞纳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12.暂停服务期间能打印参保证明吗?
6月23日9:00至7月19日18:00期间,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查询打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7月19日18:00至7月25日8:30期间,不能查询打印。
13.暂停服务期间能办理养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吗?
暂停服务期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接续、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接续、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和省内转移接续业务均暂停办理。待系统切换完成后,转移接续业务恢复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14.暂停服务期间能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吗?
暂停服务期间,不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业务,但不会因未办理资格认证而停发待遇。
15.暂停服务期间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领吗?
暂停服务期间,不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领业务,顺延至系统恢复服务后办理,相关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16.暂停服务期间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吗?
暂停服务期间,不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业务,顺延至系统恢复服务后办理,不影响遗属享受相关待遇。
17.暂停服务期间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吗?
暂停服务期间,可线下受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业务。暂无法申领的,可待系统恢复服务后补办。因停机切换导致延迟办理的,相关待遇不受影响。2023年7月即将距核发期满1年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申领期限按停机时间自动延续。
18.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23年7月份医保费缴纳受影响吗?
2023年7月份具有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人员的职工医保费缴纳不受停机影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为其正常缴纳职工医保相关费用,其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19.暂停服务期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能照常发放吗?
全省2023年6月份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已于6月中旬完成发放,7月份的待遇将提前至6月底前发放。
20.暂停服务期间工伤医疗业务如何办理?
已经实现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地区,暂停服务前及时到协议机构办理出院结算业务,未达到出院条件或因特殊原因的在院工伤病人,暂停服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参保单位或个人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到协议机构办理费用补录和结算,或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追溯报销。
尚未实现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地区,工伤就医由参保单位或个人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21.暂停服务期间公司新入职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暂停服务期间若有人员新增或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参保单位需及时线下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登记和备案。
22.暂停服务期间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如何办理?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未能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等业务的,在系统恢复服务后补办,可按规定补发相应待遇,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23.暂停服务期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受影响吗?
暂停服务期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可线下受理办理。
【第4篇】社保费划转税务
目前,企业社保参保、缴费全都在社保局或医保局办理。
国税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23年第10号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公告中,征收范围仍是五险(养老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申报方式仍不变,缴费额仍由社保(医保)机构核定。特别要注意的是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保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若不按期缴纳,会产生滞纳金。
由于相关部门需要对申报缴费系统升级,接下来的11月10日起系统才恢复办理,企业应尽快与主管税务局沟通,办理缴费变更。
社保征收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迈出实质性的一步。由于税务部门征收带有强制性,且不按期缴费会产生滞纳金,对于我们财务人来说,需要与人资一道处理好该项工作,及时申报缴纳,避免企业损失。雷打了这么久,终于来了!
【第5篇】社保由税务代收
社保缴费为什么是需要,税务部门来统一征收呢?这个问题在2023年的时候就已经提出,也就是说从2023年要全面执行税务来征收社保费用。打破了以往由社保部门,自行征收社保费用的这样的一个局面。这种情况下,对于我们个人会带来什么好处呢?对于企业单位又会有什么影响呢?
其实对于个人带来的好处就在于如果说企业在以各种理由拒绝交纳我们的社保待遇,那么就是行不通的,因为本身税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的征缴力度都是最强的,想要逃避税务部门的征收几乎是很难的事情。因为你毕竟每个月需要申报企业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各项的费用那么一目了然,税务部门就可以发现其中的端倪,所以说想要逃避税务部门征收社保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样一来的话对于我们员工来讲,是好消息,因为毕竟正常去参加社保,我们就可以依法,所获得自己应该享受到的福利待遇,那么将来也可以领取到养老金的待遇和办理退休医保的待遇,所以说对员工无疑是一则好消息。 但是对于企业单位来讲,可能他的用工成本就会无形增加,因为毕竟可能他以前没有给所有的员工缴纳社保,只是给部分员工缴纳社保,那么今后就需要全员来参加社保,所以说增加了用工成本的压力。
但毕竟缴纳社保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一个企业合法的经营,那么给员工交纳社保,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同时社保税改以后最显著的一个变化还要按照员工正常工资性的收入,来建立社保的缴费基数,你不能够再按照最低标准60%来给员工交纳社保,这样的话也是不符合社保税改的要求。
所以说社保通过税务部门征收以后,那么对于员工是一个好消息,当然对于企业单位并不见得是一个特别好的消息。但是想要完全的依法依规地来经营自己的企业单位,给员工交纳社保,这是无可厚非的一件事情,如果说你是一个非常合规企业,其实也不会存在问题,因为你之前可能都是给自己的员工全员全额地来缴纳社保,那么今后你依然会享受到这样的一个缴费标准,所以说不会有任何的变化。
出现变化的一些企业,就是那些没有完全合规的企业,比如说他在缴纳员工社保的过程中,给部分员工交纳部分员工不交纳,我又或者说在建立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的过程中,那么总是选择最低缴费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那么这样的话确实都会影响到他,因为税改以后将不能够采取原有的方式了,一定要给自己的全员缴纳社保,同时还应该提高相应的社保缴费基数,从而增加了自己的用工成本。
(此处已添加圈子卡片,请到联兴财税客户端查看)
感谢阅读,每天讲讲退休知识那点事,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
【第6篇】社保和税务部
今天咱们来说一说关于社保的新政策。大家都知道,2023年养老金调整涨幅已经确定了。而今年社保的变化,不只是养老金。还有一些其他的措施,对我们普通的参保人来说都是比较不错的。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4月25号,我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在这个通知当中明确规定将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政策。这个政策一出,立刻引起了大家的讨论。那么这条政策对于不同群体,有哪些影响呢?
对于在职员工,上班族来说:个人部分依旧要交。因为这个政策,仅仅适用于企业。而对于职工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是不适用缓缴政策的。不过,这个政策也不会影响职工的个人权益。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了,社保的减缓政策不会影响职工和失业人员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也不会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相关待遇。对于职工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也不会影响。
不过对于灵活就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是会有影响的, 而且是有利影响。对于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来说,2023年缴纳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而且不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如果有困难,直接在今年暂停缴纳即可。因为疫情的影响,很多人都受到影响,经济上都有压力。
尤其是对于这些工商个体户以及灵活就业者来说,受到的影响更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出台这种政策,对于这些受到影响的工商个体户以及灵活就业者来说,这的确是确确实实的利好消息。目前实施的优惠政策中,适用于的是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行业。对于小企业主来说,是非常利好的。对于经济复苏来说,也是非常不错的。
除此之外,还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也可以缓缴,提取额度也将会提高。疫情之下,很多人的房贷也会受到影响。不过,对于个人来说,缴纳公积金并没有变化,但是在偿还公积金贷款以及租房提取额度上,还是有利好的。如果是因为疫情影响,导致还款有问题的,可以不做逾期处理。而对于那些想要提取公积金的,可以提高提取额度,对于缴存人来说也能够将公积金提取出来,更好地满足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虽说今年的大环境不太好,但是国家在养老,医疗,社保上对于各类人群都有补贴。如果大家有需要,可以去申请。
【第7篇】社保有税务交
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直接导致员工不用再为企业缴纳社保,那么究竟影响有多大?从长远来看,国家会对企业在用工上作出相应的调整,比如提高企业员工在福利方面的保障待遇、降低员工个人承担比例等。对于企业来说,除了要交一部分社保以外,也会出现大量的费用支出。比如:员工薪资增长、报销发票等一系列问题。这些可能会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不断增加,进而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在国家大力倡导“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策导向下,灵活用工正成为企业用工的新选择。由于社保成本的上升,很多企业开始寻求新的解决办法,比如降低用工成本、甚至直接将社保费缴纳时间延长至一年,或者通过“自由职业者”来进行灵活用工形式。
在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人口红利消失以及疫情等多种因素叠加下的大环境下,灵活用工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从国家到地方政策都鼓励用灵活用工的方式,解决企业降本增效问题和拉动社会就业。
小翅科技立足于建立灵活用工一站式服务体系,搭建灵活用工人员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帮助企业更合规合理化帮助企业招到人、用好人、留住人。小翅科技灵活用工服务平台能帮助企业人才管理效率提高90%,降低用工风险,减少用工成本,减轻工时浪费。
小翅科技研发的结算平台,连接多个合作伙伴,为企业提供自动化、合规化、智能化的结算服务。解决灵活用工结算过程中纠纷多、成本高、风险大的问题。企业薪酬预付,税务委托代征。合规化、智能化,国资背景为企业解决资金流动风险顾虑,就业者权益更有保障。
【第8篇】社保归入税务
以往,大部分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都只需要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随着国家在社保管控方面出手,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且需按实际工资缴纳,同时将社保由费转为税,企业若是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便是偷税行为。
社保入税对企业有哪些影响呢?
1. 成本影响
在劳动力密集型行业里,人工成本要占到总成本的40%-50%,如果再将社保成本加进去的话,人力成本就可能会从40%增长到60%左右。社保入税以后对传统行业,如服务业、制造业,甚至是所有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形成一种巨大的成本压力。
2. 税务稽查风暴来袭
鉴于当前社保基金收支压力增大,部分省市的社保基金已经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亏空,所以中央在机构改革中将社保费的征收职能统一交予税务机关,实际上已表明了国家对社保费将采取空前严厉的征收政策。特别是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社保缴费数据与财务数据打通,实现了数据监管。
3. 企业管理风险与成本加大
劳资双方发生工资争议、社保缴费争议、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争议时,企业如不尽快妥善解决,将可能引发税务关注乃至稽查的风险。为降低企业合规风险,企业管理处理劳资矛盾更多采用柔性协商、补偿等方式,不可避免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
社保负担重,企业如何有效降低社保成本呢?
01措施一:员工年龄较大,可鼓励员工自愿提前退休
企业可以鼓励服务年限较长、年龄较大的员工,在本人自愿且符合国家“提前退休”政策的情况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企业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员工开始享受社保局发放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员工希望发挥余热的,在其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与公司签订《返聘协议》,由公司按“退休后返聘人员”进行回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此时返聘的员工与公司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退休后的返聘关系,企业无需为其缴纳基于“劳动关系”的社保。
02
措施二:临时性岗位,合理实行劳务外包
对于部分短期性、季节性、临时性的工作,可以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工,为企业提供服务。
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费,劳务派遣公司向劳务工支付工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务工的社保、税费由劳务公司负责,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企业的用人成本和税费负担。(注意:劳务派遣的比例有法律的明确限制,不应广泛使用或滥用,只建议在流动性比较高的短期性、季节性、临时性工作岗位上实行。)
03
措施三:校企合作,合理引入顶岗实习生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有时会面临“结构性缺员”的情况:员工人数很多,但在一些关键的技术岗、管理岗却比较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才。
直接对现有员工进行赔偿,需要漫长的培训周期;直接实行社会招聘的,招聘成本较高,且忠诚度难以保证,入职后可能流动性较大,过一段时间又要重新招聘。
此时,可以考虑与相关高校、专业类学校建立实习合作关系,鼓励具备专业知识的在校学校积极到企业参加顶岗实习。
一方面,学生可以学以致用,获得生活津贴,同时还可以了解社会需求、熟悉岗位技能;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降低部分岗位的用人成本,同时还可以从实习学生中提前培养更适合自身用工需求的未来员工。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的是实习津贴,无需缴纳社保和相关税费。
04
措施四:调整企业薪酬结构,提高企业职工非工资性待遇及福利
社保征收的基数是按工资总额来计算,所以可以从这个角度去入手。可以参考的条例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5
措施五:股权激励
对于上升期企业,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员工变成企业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发挥员工积极主动性和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还可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注意:股权激励需要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比较适合高收入的员工,不适用于低收入员工。低收入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可能会加重个税负担。
以上具体实施方案企业还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取得员工同意后方可执行。若老板懂得财税知识,方案落地实施将会更加简单!
总有很多老板会苦恼自己不会财税知识,也有许多老板不重视财务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还有老板想学财税知识,但怕自己学不会...财务工作是企业的核心,企业融资上市的前提条件便是财务报表规范,企业发展方向也要依据财务报表制定......老板学习财税知识已成必然趋势。
【第9篇】税务部门征收社保
近日随着社保制度的改革,社保费征收部门也有了新变化,即从从2023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将统一征收社保费,不再是社保局征收了;所以有网友提出一个疑问,税务征收社保费后,对灵活就业人员影响大吗?
社保费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这次改革主要针对的是有企业的人员,在公司上班的员工。因为这部分人在缴纳社保时,单位承担一部分,公司承担一部分。例如:养老保险,企业承担20%,而个人承担8%。而我们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需要自己承担2部分。
因此,这次改革主要是针对我们企业员工,保障他们能够按时足额参加社保。对于我们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影响不大。
社会保障
社保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主要是因为很多企业未按照规定标准给企业员工交社保,有的企业是按照最低标准给员工交社保,这样员工利益得不到保障。
相信大家都知道,养老金的领取原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有很多辛苦工作一辈子的员工,三四十年的工龄,而退休后才领取2000元的养老金,不足以保障老年生活。从此以后企业一定会按标准给员工缴纳社保,虽然我们到手的工资少了,但是我们要长久考虑,退休后养老金相对会多一些。
养老金
而我们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缴纳档位比较灵活,缴纳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由去选择。不过刚才也说过了,如果我们自己缴纳社保的话,自己承担的部分相对会多一些,如果要单位给缴纳社保的话,最好还是让单位帮我们分担一部分,这样也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
【第10篇】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自2023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或许很多人要问,对于打工的小伙伴这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关系?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比如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以前存在一些企业为了减少人力成本,不是按照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来缴纳社保,而是按照社保缴费下限来申报缴费基数,从而少缴社保。比如我们公司,基本大家都是按照3500元来交社保,不是按照大家实际工资缴纳,这在北京来说太低了,但是员工也没办法。
社保五险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漏缴、少缴等社保问题将不复存在,公司只能按照员工实际的平均工资来缴纳五险一金,新规也合理合法地保障了我们打工族的权益。让我们对未来的养老也更有信心,退休之后的生活会更有保障!
【第11篇】税务和社保合并
每月社保部门按参保单位增减变化情况,对当月参保单位社保费应收数据,进行核定并推送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按规定进行社保费征收。
这些地区已开始申报2023年的社保缴费基数
有很多小伙伴都有一个常识,就是社保缴费基数应该是以工资为基础,但大家却经常发现,自己的社保和工资不一致。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员工每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是由员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决定的。各地通用的做法是“以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截取上下限后确定”。其中,大部分地区的上下限是依据上年社平工资的60%~300%来确定。
由于每月工资变化太频繁,全国大部分地区采取的是滞后核定的做法,即每年定期按照上年月均工资申报核定,然后本年度缴费周期内不变更。(需要注意的是全国有差异性,也有少数地区允许月度变更)
基数核定有三个细节:
第一,上年月均工资计算时会遇到不足年情况,则按实际月数计算;
第二,今年新入职等无法统计上年工资的,按首月标准;
第三,年度缴费周期全国差异较大,以1月~12月、7月~次年6月、4月~次年3月三种情况最多。
最近有不少地区就开始了2023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申报,各位hr请关注。
河南省
一、申报人员范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
二、申报渠道(一)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1.网上申报渠道。参保单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办事通道”中“单位业务”下的“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功能,进行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数据在线录入、批量下载和导入、修改,确认无误后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提交,完成申报工作。2.经办大厅渠道。参保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导出本单位工资收入申报数据文件进行填报,填报完毕后通过原途径进行申报数据文件导入。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1.网上申报渠道。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河南社保app中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事项,填报月平均工资收入或选择档次。
广西
一、申报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社保中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二、填报口径
(一)企业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外人员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职工工资收入统计口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凡是国家统计局未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工资收入申报范围。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内职工按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7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53号)规定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统计。
即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绩效考评奖;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
(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并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由其管理单位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继续缴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5月20日止。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1.网上申报流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无需再提供基数申报表纸质材料,单位留存备查。
2.业务窗口申报流程(1)申报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详见附件)纸质版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2)业务窗口申报地点:自治区社保中心(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一楼受理大厅。
四、其他事项(一)为维护职工权益,基数申报表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名。请各参保单位按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瞒报、漏报的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不按规定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治区社保中心适时按参保人员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的数额;缴费单位补报缴费基数后,再按照规定结算。
(三)在自治区相关部门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后,从2023年1月起调整缴费基数差额,并对之前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在此期间已退休、停保、终止参保的人员不进行社会保险费多退少补。
4月起,上海五险一金合并申报
上海还有一个新政策,值得大家特别关注。
4月开始,上海就要实行五险一金合并申报了。上海是继北京之后,第二个开始五险一金合并申报的地区,上海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企业纳税缴费“一件事” 做好“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
1.优化企业缴费工资申报流程,实现合并申报、数据互认,每年 4-6 月企业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点击“税费综 合申报”栏目,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实现“五险一金”缴 费工资合并申报、数据互认。
2.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系统,最大化便利企业税费申报 企业进行“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系统可自动获取企业基本信息,智能预填申报表数据,逐步实现企业从“填表”到“补 表”、“补表”到“核表”的转变。
3. 各参保单位应在申报期限内按规定申报“五险一金” 缴费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险一金合并意味着数据匹配,有不合规参保行为( 比如不及时足额参保,不缴个税,不参保)的企业要注意了。
五险一金合并申报是大势所趋,目前北京、上海都已开始执行,那下一个地区是哪儿?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是否会率先实现五险一金合并申报?企业与其等待被动合规,不如积极自查,主动合规,自己掌握时间节奏。
这些地区调整了4月社保扣费时间
4月,多地都公布了社保扣费时间。其中有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严重,调整了社保扣费时间。这里仁本给大家罗列了几个地区的社保扣费通知。
上海
4月企业社保费批量扣款日:4月11日、12日、13日、14日、15日、16日、17日、18日、19日、20日、21日、22日。
4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批量扣款日:4月10日、20日。
4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批量扣款日:4月11日、21日。
*记得确保扣款期间,账户资金充足哦
北京
>> 企业缴费时间
1.缴费单位应于2023年4月11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2.银行发起批量扣款时间为4月11日凌晨。
注意事项:
1.为确保缴费单位批量扣款成功,建议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于4月9日前确保用于缴费(含补缴费额)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2.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在批量扣款日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完成缴费。
3.批量扣款结束后,您需通过“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自行确认扣款情况,核对批扣是否成功;
4.如由于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批量扣款不成功,您可在4月25日前登陆客户端,进入“社保费申报”-“特殊缴费申报”模块完成申报,在客户端“费款缴纳”-“缴费”模块完成缴费,可使用三方协议实时扣费,或自行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已开通此项业务的银行网点缴费。
一、补缴业务办理时间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平稳顺畅,每月补缴业务办理时间为1日至25日,其中社保(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时间为1日至25日的工作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为4日至25日。
二、补缴渠道
按照社保(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完成补缴业务办理后,企业需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缴费渠道有以下两种:1.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登录客户端,查看补缴数据,进行申报和缴费。2.社保中心税务窗口
三、注意事项1.参保企业完成补缴业务办理后,请务必及时查看补缴费款的限缴期限,并在限缴期限内完成缴费;否则,需重新办理补缴业务。
2.缴费期限查询途径:缴费单位可通过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社保费申报-特殊缴费申报模块查看,征集有效期即是限缴期限。如限缴日期超出征期截止日期,则以征期截止日期为准。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2023年4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银行批量扣款日为4月8日、18日。银行查缴日为4月11-15日、18-22日、24-25日15点前,缴费人可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市各网点办理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3年4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4月6至8日、11-14日、18-20日工作日15:00前,银行批量扣款日为4月15日。
黄色日期为银行app、银行柜台查缴及电子税务局缴费日(下午三点前),红色日期为银行批量扣款日。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
成都
青岛
青岛市税务部门于3月31日官宣,自4月起调整企业社保费批扣时间,统一扣款时间为每月27日。也就是说,每月15日后,社保部门将当月参保单位应收数据,核定推送至税务部门,每月27日税务部门统一扣款。
【第12篇】税务社保合并
因为疫情的关系,很多中小微企业,甚至有些大型的企业,都在艰难地维持着经营与生存。国家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以及促进老百姓的就业情况,多地已经明确了社保减免,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到2023年4月30日。
现在快近3月了,说明这次的减免就剩2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到期了,国家是会再次延长优惠政策还是直接停止,这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是对于企业来说,是要提前做好规划,以不变来应对这可能随时万变的政策。
继社保减免,北京市五险一金合并申报之后,上海在今年也像北京一样,选择了合并申报。
另外,为了使企业缴费工资申报流程简便,也在不断地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系统。其中主要是提高智能型功能,包括可以自动获取企业的信息填表等功能的实现。
相对应的,缴费基数会再次上涨,五险一金合并申报也会是大势所趋。
关于这些社保的变化,给企业会带来哪些影响呢?
1、企业的成本会增加
在2023年、2023年,全国普遍性开展社保阶段性减免,企业还有一定的扶持政策,那么在2022这些优惠是否会有延续,不可知。
如果不延续,企业就会面临多重压力,用人的成本会大大的增加,在这未战胜疫情之时,将是雪上加霜。
2、社保合规必要性增加
科技进步,大数据要实现和税务的监控、监管的深度融合,在2025年要进行全面的数据整合和共享,以此来看企业的数据是不是存在一定的风险。
有些企业申报的基数都是一样的话,就要小心了,因为不可能企业中所有员工的工资都是一样的,而且不帮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本身就是一个违法的行为。
现在社保费已经全面转由税务征收,社保的合规必要性就会在一个时机增加起来。
作为一名老板,要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用工的实际情况,应该做到提前规划用工社保合规管理,阶梯式消化合规产生的成本,推进参保覆盖!
更多的知识,请多关注老账人!
【第13篇】社保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
本报讯(记者 王瑞欣)12月1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了解到,自2023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将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推进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改革,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公告》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后的征管事项,推进信息共享,以便缴费人了解相关流程,便捷高效地办理缴费业务。
《公告》中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划转项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缴纳四项非税收入的缴费人按照属地原则确定主管税务机关,同时,四项非税收入中,既有按期缴纳的情形,也有按次缴纳的情形,申报缴纳方式也有区别,为此,《公告》按不同项目对缴费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为确保划转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省税务局组建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专班,积极同水利、财政、生态环境、人防等部门对接筹划,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推进划转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划转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第14篇】税务社保改革
明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可预见的各项政策将进入落地期,这一年将会发生很多大事情。同时对于社保退休人员和缴费人员来说,将会发生一些利好消息,其中主要涉及到4个细节新变化,看看你是否是社保变化的受益人呢?看懂的请转发给家人收藏。
社保
细节一:养老金发放方式发生新变化
即从有了社保卡以来,各地非强制性启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换句话说,就是根据退休人员意愿,自由选择养老金发放方式,也就是存折、老卡、社保卡都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现在不一样,10月份,人社部发布公告,2023年起,全面启用社保卡发放各类待遇人员养老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老人。这意味着没有社保卡的待遇人员,会停发养老金,办好社保卡变更手续后,重新恢复发放养老金。建议没有社保卡的待遇人员,行走方便的,带着身份证,到养老金代发银行办理社保卡领取手续;行走不便的,提前告知社保局,预约上门办理社保卡领取手续。
细节二:违规工龄退休实时排查
随着大数据利用,2023年起,人社部将加大违规工龄退休核查力度,主要涉及到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服刑违规退休等三个方面,一旦核查出疑似违规工龄退休,实时下发给各地社保局进行排查,确认工龄有问题的,取消违规工龄,并对养老金进行重算。比如说服刑期间不能参保社保也不能领取社保待遇,但是实际上,存在一边服刑一边交社保,退休时没有核定出服刑违规工龄,造成多领取养老金。建议违规退休人员不要有侥幸心理,工龄必须是真实性、原始性、可追溯性,来不得半点虚假,千万不要违规工龄退休。
社保缴费
细节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发生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人社部统一部署和要求,2023年起,实现“省对省”的社税数据交换方式,并建立社税共享平台,其中涉及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问题,也就是将原社保经办机构与银行签订灵活就业人员社银批扣协议统一调整为税银协议,同时税银协议银行支持前台、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等多种缴费方式。换句话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发生新变化,支持多渠道缴费方式。
细节四:全国社保系统联网
早期社保系统,分属不同险种、不同属地,数据不仅难于兼容而且难于共享,也就是说各地社保系统存在差异化数据,一说到社保全国联网,可以说声音大雨点小,现在不一样了,根据人社部要求,2023年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联网,实时对接全国统筹业务中台。目前,各地社保局对系统差异化数据,进行分类、逐项、逐人整改,比如说中断缴费人员多重账户处理。全国联网,这意味着社保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确定将是非常容易的事,真正让参保对象省心、省力。
社保卡
总之,2023年社保将会迎来更多利好变化,目的是让更多退休人员和缴费人员享受到政策发展红利。要想让更多人知道社保新变化,请转发给你的亲朋好友,谢谢点赞、收藏、转发。
【第15篇】税务局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
尊敬的缴费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拟于2023年5月20日18:00起对黑龙江省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停机维护,届时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龙江税务app、各代征银行、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缴纳社保费业务暂停办理,预计2023年5月23日6:00系统恢复使用。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3年5月19日(来源:黑龙江税务)
【第16篇】社保并税务缴纳
大家好,我是多多姐~
前几天,好几个地方的税务局都发布了一个公告。
要求从2023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
多姐挨个打开了各省份社保局进行统计,这些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山东、山西、湖南、吉林、广西、贵州、四川、新疆、西藏、深圳、青岛等。
其中天津实施时间要晚点,是从11月21日起。
这里,我们对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山东、湖南六地的有关政策进行了如下梳理:
(点击查看大图)
其实早在2023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都由税务部门征收。
但随后一连串地方追缴企业欠费的事件,让国家暂缓了这项政策的实施。
后来又受疫情影响拖了不少时间,到现在终于落地了。
那么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对于职工和企业来说会有啥影响呢?
如果你任职的公司比较大,有单独的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那么之前负责缴这个社保费的,是人力资源部的同事。
现在转为税务部门征收,那么以后管这块的,就是财务部的同事了。
以后财务部在报税的时候,就会一块把社保缴了。
对于非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的朋友,在工作上不会有什么影响。
具体缴多少还是人力资源部进行计算,只是缴费的时候让报税的同事一块缴了。
总而言之就是给财务找事做,强烈建议各大老板给财务加薪。[哈哈哈哈哈]
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是一定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但在实际情况中,不给员工缴社保,或者不足额给员工缴社保的情况比比皆是。
社保纳入税务部门管理范围后,这种情况应该会减少。
以前,社保数据存在社保部门里,个税数据存在税务部门里,数据不互通,不好查。
现在如果都归税务部门管,一看,好家伙,20个人的所得税,居然只有10个人缴社保。
再或者,你给员工a的工资报税,是按1万元报的,结果缴社保的时候,工资基数又是按最低算的。
这种情况之后一比对就能查出来的。
这下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要慌了!
今年3月,发改委特意发布了公告,明确表示,以后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单位负责人,将被列为失信人,被限制消费和出行。
看来是要动真格的了。
对我们打工人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到手的工资肯定要变少咯。
比如小诺,一个月8000元工资,但公司是按最低缴费基数2200元给缴的社保,那一个月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就262.09元。
而新规落实后,按照8000元缴费基数来缴的话,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每月是840元。
还没算公积金。
每月到手的工资少了近500元,谁都会心疼的。
但社保扣得多,对打工人来说,还是算好事的。
五险一金不是税,这玩意儿会陪伴我们一生,生病住院、结婚生娃、买房买车、退休养老,都和他有关,这钱还是足额缴纳才更好。
那么这项改革对于我们打工人来说是利好咯?
事实上也不一定。
对一些事业单位、国企、央企,或者其他大厂而言,对企业和个人而言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一般这种单位都是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而一些中小型企业,负担也增加了,因为社保不仅只有个人缴纳部分。
还是拿小诺举例,每个月小诺多了500元的社保支出,但公司的人力成本,在小诺身上就要多1000元。
公司有100个小诺就是10万元,一年就是120万元。
加之疫情影响,企业有可能裁员或者是降薪,这样的话最终受影响背锅的还是个人。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为了减轻用人负担,届时定会有一部分企业将选择灵活用工的模式——
比如工厂把招人的需求委托给中介,工人结工资从中介手上结。
又或者把雇佣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在合规的前提下直接为企业减负省钱。
多姐觉得,相信国家不会无缘无故出台这么一条法规的,今后肯定还有会配套的措施相继出台。
或者换个角度思考,如果一个企业内部大多数人的收入所得普遍都下降了,那么无论是管理层还是基层,肯定都会有怨言。
那么如果一个企业资金流充足,有发展壮大的雄心,那么为了稳定民心,也为了自身发展,企业也会采取主动涨薪的手段稳住工人。
但如果自家企业开始通过裁员降薪来节流,那么这项新的政策岂不是变成“甜蜜的负担”了~
最后,多姐还是劝大家不要过度解读。相信国家会采取很多措施,来确保平稳过渡,不需过分担心。
如果对★如何给自己配置保险★有任何疑问
或有其他保险相关问题咨询
来cue多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