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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16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21:00:09 查看人数:63

【导语】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16篇)

【第1篇】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

一、注册及登录路径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登录方式:使用域名网址登录。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建议收藏使用)。

二、注册及登录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和ca登录。

▶实名登录适用于做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账号登录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可使用ca盘进行登录。

注意:以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的纳税人,可办理自然人业务及已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为方便纳税人,过渡时期纳税人可采用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不需实名办税的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进行实名注册,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办理业务。

(一)实名登录

▶已注册过原地税自然人网厅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1.用户注册

初次登录的纳税人,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如图1—图4。

2. 用户登录

(1)注册成功后纳税人可使用用户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登录。

(2)纳税人还可采用支付宝登录。采用支付宝登录的纳税人,点击页面下方支付宝登录,打开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输入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3.用户身份选择与切换

(1)【企业办税】模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企业办税模块中可自动带出企业信息。选择一家企业点击【企业进入】,可办理该企业相关业务。如图5。

(2)【个人办税】模块,可带出自然人信息,点击【个人进入】,可办理自然人业务。

(3)选择【企业办税】进入后,点击右上角可实现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互相切换。

4.用户授权及授权审核方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其他办税人员需通过授权方可取得企业【办税员】权限

(1)企业办税人员申请授权路径:

①点击办税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②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如图6

③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确认即可。

(2)企业授权确认:

办税人员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核】,审核时可修改办税人员权限内容,点击同意授权即绑定成功,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7

(3)企业主动增加办税人员: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新增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如图8

②办税人员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办税】—【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即成为企业的办税员,【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9

5. 办税授权的权限内容:

(1)申报缴款:可办理申报、缴款、优惠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办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其他业务:非申报缴款、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二)账号登录

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采用原登录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如图10。

(三)ca登录

纳税人可安装控件后点击【开始认证】进行ca登录。如图11

三、新版主界面介绍

登录后页面分为页头和内容区两部分。

页头是搜索和退出等功能。

查询出的搜索结果,将鼠标移动上去,可以显示出对应功能的完整功能名称。

点击进入后,可在上方查看完整功能路径。

内容区分为左列的功能区、上方的办税区和下方的消息区。

上方的办税区进行涉税业务的办理,查询区进行涉税业务的查询等等。点击相应进入模块。

下方的消息区为三个模块,“我的待办”、“服务提醒”、“通知公告”。“我的待办”涵盖了纳税人征期内未申报等待办事项,“服务提醒”涵盖了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涉税实现处理进度等,“通知公告”涵盖了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纳税人发布的公告通知内容等。

左侧的功能区分为“常用功能”、“套餐业务”、“特色业务”。常用功能模块,纳税人通过“设置”按钮,可以编辑增加自己的常用功能,以便后期使用。“套餐业务”、“特色业务”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的一些主要的固有或特有功能。

四、新增及优化的主要功能介绍

(一)用户中心

纳税人通过点击“用户中心”实现对自身基本信息、平台信息的管理和查看。目前包括纳税人信息、电子资料、用户管理等大类。

4.1注册及登录路径

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使用软件环境建议为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浏览器版本为ie8.0及以上。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使用域名网址登录。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建议收藏使用)。

4.2注册

4.2.1功能概述

未开通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通过该功能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已注册过原地税自然人网厅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4.2.2操作步骤

打开ie浏览器-录入网址-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首页-打开登录页,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如图1—图4。

4.2.3注意事项

4.3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和ca登录。为方便纳税人,在过渡时期纳税人可采用账号登录和ca登录等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不需实名办税的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进行实名注册,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办理业务。

▶实名登录适用于做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账号登录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可使用ca盘进行登录。

4.3.1实名登录

4.3.1.1功能概述

已实名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使用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并正确填写手机验证码后登录电子税务局

4.3.1.2操作步骤

▶选择实名登录时,需要先填写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可以是注册时纳税人自己填写的用户名,也可以是注册时的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并点击【登录】进行登录。

▶纳税人还可采用支付宝登录。采用支付宝登录的纳税人,点击页面下方支付宝登录,打开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输入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4.3.1.3注意事项

以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的纳税人,可办理自然人业务及已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

4.3.1.4用户身份管理

4.3.1.4.1用户身份选择

登录成功后,纳税人要选择登录的身份,目前登录的身份分为企业身份和个人身份。

(1)【企业办税】即纳税人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等身份登录。登录框中会展示登录人名下(即登录人在该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所有企业,登录人需选择其中的一个进行登录来为该企业办税。

(2)【个人办税】可带出自然人信息,点击【个人进入】,可办理自然人业务。

4.3.1.4.2用户身份切换

切换身份信息为自然人、企业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办税身份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可实现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互相切换。

4.3.1.4.3用户授权

办税人员需通过授权方可获取企业【办税员】权限,企业授权绑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由办税人员发起申请绑定;第二种由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代表企业主动绑定办税人员。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4.3.1.4.3.1企业办税人员申请授权

1.发起申请:

(1)点击办税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2)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如图6

(3)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确认即可。

2.企业授权确认:

办税人员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核】,审核时可修改办税人员权限内容,点击同意授权即绑定成功,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7

4.3.1.4.3.2企业主动增加办税人员

1.新增办税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新增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如图8

2.办税人员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办税】—【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即成为企业的办税员,【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9

注:办税授权的权限内容:

(1)申报缴款:可办理申报、缴款、优惠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办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其他业务:非申报缴款、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4.3.2账号登录

4.3.2.1功能概述

原国税联合网厅的注册用户,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账号登录,输入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3注意事项

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后发现绑定的企业比联合网厅少,是由于这部分企业注册原联合网厅时输入的手机号或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则,是无效的,因此这部分企业纳税人只能通过实名注册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ca登录

4.3.3.1功能概述

持有ca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可使用ca盘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ca登录,插入ca证书-读取数据-输入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3注意事项

需先下载ca控件和驱动并安装后,方可使用ca盘登录。

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推行无纸化办税,纳税人提交电子资料时需加盖通过ca数字证书绑定的本企业电子印章,以保证所提交的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未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税务局则不予受理该项电子资料。

4.3.4用户管理

纳税人可查看和维护用户基本信息

4.3.4.1修改个人信息

4.3.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个人信息修改”模块修改注册的手机号。

4.3.4.1.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用户可以在手机号码这一栏进行注册手机号修改。修改信息时,需要进行短信验证。纳税人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将向纳税人填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纳税人填写完短信验证码后,点击【保存】,提交并验证通过,则手机号码修改完成。

4.3.4.1.3注意事项

4.3.4.2我的企业

4.3.4.2.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我的企业”模块查看自己名下的企业,申请企业授权绑定或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我的企业】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我的企业】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与自己相关的企业,以及自己在企业中所担任的角色,角色包括“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者点击“申请授权”申请企业授权绑定;也可点击“解除授权”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3注意事项

4.3.4.3用户授权管理

4.3.4.3.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用户可在“用户授权管理”模块管理办税人员,查看与本企业绑定的所有办税人员,新增办税人员或变更、解除办税人员的办税授权。

4.3.4.3.2操作步骤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用户授权管理】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本企业下所有的办税人员;点击“新增授权”新增办税人员;也可点击“更改授权”调整办税人员的办税权限,或者点击“解除授权”办税人员与本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3.3注意事项

4.3.4.4修改密码

4.3.4.4.1重置密码

4.3.4.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账户安全”里修改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

4.3.4.4.1.2功能概述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修改密码】输入旧密码确认身份,输入两次新密码确认输入密码的正确性。请牢记新密码。

4.3.4.4.1.3注意事项

4.3.4.4.2找回密码

4.3.4.4.2.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忘记密码,可登录前修改密码。

4.3.4.4.2.2操作步骤

点击登录页面【忘记密码】,通过验证实名身份进行密码重置

4.3.4.4.2.3注意事项

4.3.4.5注销用户

4.3.4.5.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可以在“账户安全”里注销已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

4.3.4.5.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注销】,确认注销协议,通过手机验证码确认身份,注销电子税务局注册用户。注销后将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涉税业务。

4.3.4.5.3注意事项

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暂不限制注册次数。

4.3.5纳税人信息

4.3.5.1纳税基本信息查询

4.3.5.1.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当前登录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等基本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注册经营信息、企业经营信息、税务信息、业主信息、投资方信息、总分机构信息等。

4.3.5.1.2操作步骤

4.3.5.1.2.1基础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基础信息】,进入界面。

4.3.5.1.2.2注册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注册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3企业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企业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4税务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税务信息】,进入界面。

4.3.5.1.2.5业主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业主信息】,进入界面。

4.3.5.1.2.6投资方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投资方信息】,进入界面。

4.3.5.1.2.7总分机构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总分机构信息】,进入界面。

4.3.5.1.3注意事项

4.3.5.2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包括税种、税目、申报期限、纳税期限、征收率、税率和单位税额、征收代理方式、缴款期限、认定有效期等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 ,进入界面。

4.3.5.2.3注意事项

4.3.5.3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4.3.5.3.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已核定的发票种类、最高开票限额、持票最高数量、每月最高购票数量和每次最高购票数量以及购票人信息等发票核定信息。

4.3.5.3.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进入界面。

4.3.5.3.3注意事项

4.3.5.4资格信息查询

4.3.5.4.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询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等纳税人的资格信息。

4.3.5.4.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4.3注意事项

4.3.5.5核定征收信息查询

4.3.5.5.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询企业所得税核定信息和其他税种核定信息。

4.3.5.5.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核定征收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5.3注意事项

4.3.6我的待办

已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人税种登记(认定)流程,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需要申报的税种信息。

查看主界面中间下部分的【我的待办】,点击“办理”,页面跳转到对应的申报表中。

(二)我要办税

纳税人通过登陆“我要办税”发起业务办理申请,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核定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事项、风险管理等各类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例如:

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功能界面】

②直接在搜索功能里面搜索关键字“增值税”,在【搜索结果】下方选择对应的【增值税一般申报】

搜索界面:

发票使用操作说明--发票票种核定

【模块说明】

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

【功能界面】

②直接在搜索功能里面搜索关键字“发票”,在【搜索结果】下方选择对应的【发票票种核定】

搜索界面:

(三)查询中心(我要查询)

查询中心目前涵盖了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优惠信息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证明信息查询、涉税中介机构信息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违法违章信息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应申报清册查询、邮寄信息统计查询、物流信息查询、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失信行为查询等功能。

搜索界面:

(四)互动中心

互动中心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实现互联互通、在线交互。目前主要提供我的消息、预约办税、在线交互、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权益保护等功能。

(五)公众服务

公众服务主要是一些无需登录即可查看的功能。目前包括通知公告、咨询辅导、公众查询等大类。

(六)个性化办税

个性化办税主要为纳税提供个性化功能。目前包括套餐及组合业务、特色业务、定制业务等大类。

如果各位在操作使用上还有什么问题可咨询0471-8942366,电子税务局将不断增加和优化功能模块,我们也会持续为您更新操作指引。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内蒙古税务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5号

【第2篇】5s电子税务服务厅下载

金万达咨询致力通过共享为城市建设领域提供专业化、定制化、一站式服务,秉承着安全、效率的理念服务企业

佛山市住建局下发通知,开展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

1、核查时间

8月26日至9月6日,企业自查自纠;

9月9日~30日,到各相关企业核查。

2、企业有多项资质的,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技工人员的考核,主要以企业资质中最高值进行考核。

3、核查内容

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人员、注册执业人员、技工人员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

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企业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市场行为等其他方面的情况。

文件原文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对照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后的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范围

本次核查的对象为我局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以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受检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核查时间

核查分两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2023年8月26日至9月6日;

(二)第二阶段为主管部门核查阶段,时间:2023年9月9日~30日,到各相关企业核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区局通知辖区被抽查企业自查自纠,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备查。

三、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

(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人员、注册执业人员、技工人员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

(三)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四)企业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五)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市场行为等其他方面的情况。

四、被核查的企业应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现场核查原件);

(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资格或职称证、学历或学位证(现场核查原件);

(三)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注册到企业网上查询截图(现场抽查原件);

(四)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职称证(现场抽查原件);

(五)技术工人身份证、资格证及网上查询截图(现场抽查原件);

(六)核查当月或者上一个月,公司所有员工的社保清单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或5s电子税务厅的查询截图等证明)(社保局打印,并加盖社保局公章的原件);

(七)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司财务部门印章);

(八)设备、办公场所等证明材料;

(九)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材料;

(十)市场行为等其他方面的材料。

五、核查的有关要求

(一)企业有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技工人员的考核,主要以企业资质中最高值进行考核;

(二)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现场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企业及我局各留存一份;

(三)被核查企业应按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以予说明。被核查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并在我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进行动态扣分;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按期整改,进一步提升企业整体水平;

(四)对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不再受理其资质升级、增项、变更等业务的申请,对已受理的企业立即暂停后续审批;在下发《整改通知书》期满后,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情况记录表

3.整改通知书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附件3: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整改通知书

编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我局于2023年 月 日对你单位资质许可后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你单位已取得的由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存在以下问题需整改:

请你单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至2023年 月 日。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于 2023年 月 日前报我局。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不达标,我局将依法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小达

【来源】网络

(免责声明:感谢作者辛苦原创!部分文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进行删除。本站所载文章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立场。)

【第3篇】税号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每个月不知道怎么报税?看老税务师的“从零开始”系列就够了!

对企业来说,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都免不了要登录电子税务局报税。在实务中,很多企业的办税人员由于并没有从事过相关的业务,自己在网上申报时往往手足无措,不知从何下手。“从零”系列从最基础的操作讲起,保证一看就会,一看就懂,申报纳税不用再往大厅跑,再也不用花钱请代办了

第一期我们就讲一讲在网上申报的第一步,如何登录电子税务局。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进入电子税务局的首页。可以在本省税务局的官网上找到入口进入,也可以在百度搜索进入。这里我们以北京电子税务局为例。

这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的首页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以北京的电子税务局为例,常用的一共有三种登录方式,我们逐一进行讲解。

第一种是ca证书登录,这是大多数企业登录的方式。使用ca证书登录很简单,把ca证书插入电脑的usb借口,输入密码即可登录。

第二种是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也是现在企业比较常见的登录方式。在登录页面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用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屏幕出现的二维码,根据提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输入后即可登录。

第三种是账号密码登录。输入自己的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以及验证码后就可以登录了。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的常用登录方式就是这三种,其他省市的电子税务局也有别的登录方式,按照页面上的提示操作就可以登录了。ca证书登录是各个省市最常用的登录方式,大家一定要保管好手中的ca证书。

这一期的教学就到这里了。下一期我们来讲一讲如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第4篇】杭州电子税务

近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发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新增专业的公告。

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新增专业为:085601材料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085802能源动力、025300税务、055200新闻与传播、035102法律硕士(法学)、125500图书情报。

此外,0802z1海洋与船港机械装备技术(机械工程学院)*、085500机械(理学院)、085400电子信息(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等专业暂停招生

*海洋与船港机械装备技术将纳入所属一级学科080200机械工程作为一个研究方向。

此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公布了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2022学校共有57个学科专业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一志愿报考人数近12000人,较2023年增幅达43.5%,调剂报考人数1800多人,总体报录比为5.2:1。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专业的报录比超过10:1。

近三分之一的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为自划线,其中4个工科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超过303分,比国家a类复试线(273分)高出30分及以上。

2023年报考生源中,来自双一流高校的考生有602人,最终录取215人,这批考生的毕业院校包括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

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和拟调剂情况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和拟调剂情况汇总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录比

【第5篇】广东电子税务

现在无论是小微企业还是个体户普遍都是实行电子票,以往的纸质发票都要逐渐淘汰了。

因为电子发票开具简单最重要的是交付便捷,通过手机或邮箱开具好马上就能传递给对方了。如果是较远的客户这样的操作无疑是可以帮企业节省成本的。

那么电子支票该如何申领呢?其实也非常的方便。

现在就手把手教你怎么申领?

首先,营业执照办好,去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后。都会有一个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

以广东电子税务局为例:

登录之后,我们进入“我要办税”-“事项办理”

之后,点击“发票”界面选择“票种定”

点击'办理“ 首次领取的选择”增加“里选择”增值税电子发票“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填写份数。还要根据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填写相关资料。

完成后选择提交就行了,现在一般提交后一到两个工作日没有什么问题都会批下来,注意在事项管理查询一下就行了。

最后,电子发票批下来后,将电子文书打印出来,带上金税盘到税务局进行首次发行回来之后就可以开票啦。

值得一提的就是,以后发票用完后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领就行了,不需要跑往税务局。现在真的很便捷。

【第6篇】电子税务局上申报表打印异常

1.如何修改总机构里分支机构的名称?

答: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模块办理。在该模块中,总机构可以修改分支机构信息,包括识别号、名称、注册地址,核实无误后保存提交。

2.如何打印房产税申报表?

答: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合并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并进入界面,选择相应的“税款所属期”或“申报日期”点击【查询】,查询出相应的申报信息,选择需要打印的申报表点击【打印】按钮下载pdf文件至本地,再自行打印。

3.如何进入进项税票认证界面?

您好,您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认证,平台进入方法有两种:

方法一:您好,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建议您在身份验证时直接使用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身份验证进入就可以直接跳转到这个平台;如果您的身份不是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您可以先用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验证进入后可以给其他人员做一下授权(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授权成功后再按照这个菜单点击进入也可以直接跳转到勾选平台;(此种登录方法不用连接税控设备也可以进入);

方法二:如果您不方便用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进入,也不方便操作授权,您也可以直接从网页进入勾选平台:网址:https://fpdk.beijing.chinatax.gov.cn/(建议使用ie、谷歌、火狐浏览器进入,登录前关闭杀毒软件、安全卫士、防火墙;且此方法不用进行身份验证,但是必须要连接开票用的税控设备)。

【第7篇】电子税务局怎样修改登录密码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1.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概述问题解答

1.1.我是一名纳税人,在使用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系统时,有点不太习惯,为什么要上线新版登录系统?

答: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系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工作部署进行的,采用了登录穿透到人,必须输入用户名密码、密码加短信或密码加扫脸双因子验证等安全手段以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数据安全,防范用户信息被盗用、冒用的风险。

1.2.新版登录系统上线后,旧版登录系统还能用吗?

答: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在启用新版登录方式初期,将采用双轨运行模式,旧版登录将保留一段过渡时间(过渡期的具体时间之后会提前通知),以方便纳税人的正常使用。

2.用户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2.1.自然人用户如何完成电子税务局注册?

答:自然人点击自然人业务下方的【用户注册】,通过身份信息校验、基本信息填写和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可完成注册。注册后的自然人可通过自然人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

2.2.登录电子税务局时提示“该用户未注册”,这是什么原因?如何操作?

答:本次升级后,所有新增用户(无论是企业的办税人员或纯自然人办税)都需要先前往新版登录自然人业务左下方的【用户注册】模块,完成自然人用户注册。

2.3.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用户注册为什么一定要刷脸?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是否还需要提高实名认证等级?

答:用户注册过程中需一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将作为完成用户注册的前提,新增用户在完成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册后,其实名等级为四级。存量用户若未完成扫脸认证的,其实名等级为三级,可进入【账户中心】—【个人实名等级】中使用“河南税务”app进行扫脸认证,从而提升实名等级至四级;或者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关键业务时,系统会提示纳税人进行扫脸认证,从而提升实名等级至四级。

2.4.我是一名外籍人士,现在想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但是注册时选择外国护照却走不下去这个注册流程,该怎么办?

答:对于使用外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b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c类)这4种证件的,请先前往办税服务场所采集实名信息,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用户注册。

对于使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这7种证件的,可以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或“河南税务”app注册用户。

2.5.登录界面的用户名是什么?之前我没有用户名的要怎么添加和修改?

答:用户名是个人用户账号的一种,可以用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注册时可以进行设置,若已经注册过的自然人可以通过【账户中心】的【个人信息管理模块】进行添加和修改。用户名一年可修改一次。

2.6.我在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的环节,密码输错次数过多,现在账号被锁定了,请问怎么办?

答:一天内同一认证方式连续失败5次的,账号自动锁定。账号被锁后,用户可以直接使用页面右下方的“忘记密码”模块修改密码后重新登录,或等待次日零时系统自动解锁。

3.网页端常见问题解答

3.1.办完税后可以直接通过关闭浏览器退出电子税务局吗?

答:不可以。若办完税后,必须要点击电子税务局的“退出”按钮,若只关闭浏览器,电子税务局仍为登录状态,此时容易产生办税风险。

3.2.注册后,通过旧版登录“自然人业务”入口登录时,提示“身份证号码不存在”,登录不了,此时该如何处理?

答:可通过新版登录“自然人业务”入口进行登录。

3.3.新版登录“企业业务”入口下的“找回密码”是找回企业密码吗?

答:不是,在新版登录界面找回的是“个人用户密码”,使用新版登录以后,将不再使用“企业密码”。在旧版登录“企业业务”入口下,可找回企业密码。

3.4.使用新版登录时提示未带出手机号码,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但实际我一直使用该手机号,出现此情况,是什么原因?

答:是有人使用了该手机号,并接收到了验证码,若您继续使用该手机号,可点击登录界面的“找回手机号码”功能,找回该手机号;或通过“账户中心”中【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模块,修改或添加手机号,系统将会把其他使用该手机号的人员手机号码置空。

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号,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

3.5.使用新版登录时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此时该如何登录电子税务局?

答:1.可使用刷脸验证登录,在第一因子登录时输入税号、证件号码、个人密码等,在第二因子登录选择“税务app扫码”、“个人所得税app扫码”进行人脸验证通过后,可登录电子税务局。

2.可使用扫码登录,河南税务app或者个人所得税app已登录的情况下,可通过上述app“扫一扫”功能扫描登录页面二维码实现登录。

3.可选择使用“旧版登录”。

3.6.输入“个人用户密码”错误,修改之后,点击登录,提示验证码已失效,但验证码倒计时还剩60秒以上,此时该如何处理?

答:先复制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其他业务或模块入口之后,再重新点回使用界面,重新录入正确信息,并获取验证码即可。

3.7.大厅添加完办税人员后,在“账户中心”中撤销该办税人员,此时弹框提示“该纳税人不可以撤回,请到大厅办理”是怎么回事?

答:若想使用“撤回”办税人员功能,仅限于在“账户中心”中添加的办税人员,在大厅添加的办税人员,不可以在“账户中心”中撤回。

3.8.点击“历史管理信息”中的“清除记录”会撤销原操作吗?

答:不会。历史管理信息过多时,可以清除记录。清除记录并不会撤销原操作。

3.9.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模块变更法人手机号码,变更成功后“账户中心”中默认手机号码并未同步更改过来,该如何处理?

答:若需变更默认手机号码可通过以下两个渠道:

1. 线上渠道: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修改】模块修改;

2. 线下渠道: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实名办税模块变更手机号码。

3.10.我是一家建筑安装企业,我现在从企业特定主体登录入口怎么没法登录了?跨区经营纳税人如何登录?

答:电子税务局新、旧版登录均有特定主体登录入口。存量报验户仍可通过旧版特定主体中报验户入口登录,新报验户和存量报验户均可通过新版特定主体登录入口登录,登录后通过列表选择对应的税务机关确认即可。

跨区域报验户和跨区域财产税源登记纳税人企业身份下的三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可从“企业业务”账号密码登录,登录进电子税务局后可在在【账户中心-身份切换】展示全量项目并进行项目的切换。

同时,企业身份下的三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中的经办人、联系人可从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企业业务”下的“特定主体”入口直接登录,登录时,编号支持模糊查询,建议纳税人输入编号后4位即可点击查询功能,如编号一栏出现必填的提示,说明没有五员人企关联关系。登录进电子税务局后,鼠标移至右上角“项目切换主管税务机关”,点击即可切换具有关联关系的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身份。

3.11电子税务局取消实名信息采集功能后,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局进行实名采集或提升实名等级?

答:新办纳税人可通过用户注册完成实名采集,注册完成后可直接登录电局。存量纳税人可通过四种方式进行提升实名等级,1、通过“河南税务app”采用刷脸登录方式,登录成功后自动提升实名等级;2、通过app或pc端办理风险实名业务,刷脸通过后,自动提升实名等级;3、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局,通过“账户中心”-“个人实名等级”功能进行实名等级提升。4、通过线下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实名信息采集功能,完成实名等级提升。

3.12我是一家外省建筑安装企业,要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税呢?

答:首先企业身份下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中的经办人、联系人以自然人登录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综合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外省)”功能报验后,可从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企业业务”下的“特定主体”入口直接登录,登录时,编号支持模糊查询,建议纳税人输入编号后4位即可点击查询功能,如编号一栏出现必填的提示,说明没有五员人企关联关系。登录进电子税务局后,鼠标移至右上角“项目切换主管税务机关”,点击即可切换具有关联关系的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身份。

4.app端常见问题解答

4.1.“河南税务”app可以找回密码吗?

答:打开“河南税务”app,在“个人业务”下,可以点击“忘记密码”找回密码,也可以点击“用户注册”,注册电子税务局个人账号。

4.2.使用“河南税务”app怎么提高实名等级?

答:点击“河南税务”app右上角的“+”,进行扫码登录或扫脸验证,可以直接将实名等级提升至4级。

4.3.短信验证时,手机号为空,该如何登录电子税务局?

答:可以使用“河南税务”app进行“扫码验证”,登录后需及时在web端添加手机号。

4.4.app端是否可以使用非默认手机号登录电子税务局?

答:账户中心中所拥有的手机号(含默认手机号和非默认手机号),都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

4.5.使用app扫脸一直扫脸不成功,怎么回事?

答:使用app扫脸,需要在光线好的环境下,并且不能出现多张人脸。扫脸完成后,登录成功可能有延时。

【第8篇】税务电子签章

全国两会:电子发票的议题已经持续了多年,从每次的议题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于电子发票本身的重视,以及对于推广电子发票的决心!

电子发票时代下,真正的一站式发票管理小程序!

目前两会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中,其实早在2023年,全国人大代表就已经提出了电子发票的相关议题,甚至于在15年、19年进行了三议电子发票。我们也可以看到目前的结果,电子发票全面推行,逐渐覆盖了各行各业,到今年,已经有许多地方开起了电子专票

无论是从国家层面,或者是从企业出发,我们都很清晰的可以看到,电子发票已经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比例和位置,现在还有哪家企业敢说自己没有收到过电子发票呢?

回到我们今天的话题,电子发票那么多,作为财务人员的我们怎么能够对电子发票了解甚浅呢?不信?就标题的问题,你真的知道么?

什么是电子签章?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会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签章采用图像处理技术和电子签名技术将传统签章电子化,实现电子文件加盖签章的操作。纳税人获得发票后,使用阅读器打开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可以读取并验证电子签章是否有效。

电子签章必定有,但是右下的电子印章并不一定有!

自2023年1月8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电子发票没有印章,一般是开票软件没有设置完成导致的,如果是pdf格式打开,可以在打印选择界面选择“注释和表单文档和图章”打印出来才会有印章。”

如何判断电子发票是否有效,是否被修改过呢?

电子发票和正常开具的发票一样是可以进行真伪查验的,需要进入到国税或当地查询网址,按照要求输入发票号、发票代码、发票验证码、开票时间、发票金额这几个字段后,进行查询。查询后再自行对比发票信息是否和查验信息有所不同。

有没有简单的方法呢?

用微信小程序《电子台账助手》,可以直接导入电子发票,自动读取到所有的发票信息,一键点击即可查验真伪,自动比对所有字段,自动提示发票情况。节约的是时间,提高的是效率,拥有的是自己的时间。

时代在进步,未来在加速到来,但任何工作的核心本质是没有发生变化的,用心、细致、认真,永远都是财务会计工作最重要的。

【第9篇】电子税务局密码登录怎么限制

这个月开始,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需要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

很多会计朋友,都来咨询小编,微信已经实名了,但还是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

而其中苏州的企业呢,是通过苏州税务公众号实名的,就有会计朋友来问还需要在江苏税务公众号上实名吗?答案是不需要的。

那么问题来了,我在苏州税务——我的信息——我的企业里面有显示企业信息,用户名密码实名登录的时候也是可以登录的,但是电子税务局直接扫码登录的时候没有该家单位选择登录?这是什么问题呢?

第一,确认就职单位是否超过10家

目前扫码登录后,选择以企业纳税人身份登录界面仅显示10家企业,如果超过10家企业,可通过输入名称的关键词进行模糊搜索。注意输入完关键字后需要点击完成或者确认等按键完成输入。

第二,手动绑定企业

由于扫码登录和用户名登录后选择人员扫码调用的接口是不一样的,直接扫码登录调用的是江苏税务的小程序,出现上面的问题,可手动绑定企业解决。

1、首先关注江苏税务公众号,然后点击微服务——我的信息——切换纳税人——去绑定我的企业。

2、跳出企业信息后,在前面的方框打钩,点击保存就绑定成功啦!是不是很简单呢~

也有会计大大问,我刚变更的主办税人,在江苏税务里面实名成功了,企业信息也跳出来了,但是在苏州税务里面怎么没有跳出企业信息呢?本月操作的企业较多,同步约半小时,建议等等操作就可以啦!

【第10篇】浙江电子税务

1.通过浙里办代开发票进入的路径:

2.通过浙江税务代开发票进入的路径:

3.通过微信公众号代开发票进入的路径:

4.通过微信小程序代开发票进入的路径:

5.通过支付宝代开发票进入的路径:

以上五种方式,若第一次登录都需要先注册,操作路径如下:选择“是” 填写手机号 填写“验证码” 并设置密码

代开具体流程如下(适用以上五种掌上办方式):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第六步 第七步 第八步

第九步 第十步 第十一步

第十二步 第十三步 第十四步

第十五步 第十六步 第十七步

注意:电子普通发票一经开具网上不得作废、冲红以及退税。请仔细核实信息。

【第11篇】福建电子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市,下同)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8日起,福建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全电发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纳税人提供了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

四、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福建省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福建省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七、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八、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九、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公告自2023年7月18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3年7月8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此,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的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系统运行平稳。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自2023年7月18日起,福建省(不含厦门市,下同)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试点地区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二、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场景,在全电发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福建省纳税人在取得全电发票时,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可向开票人提出特定业务需求,开票人将按规定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利福建省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三、使用全电发票具备哪些优点?

(一)用票更便捷

发票数据应用更丰富。便于税务机关进行发票数据的规范化管理,为向纳税人提供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发票使用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发票破除特定版式要求,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发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二)入账归档一体化

税务机关将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四、福建省纳税人如何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含哪些类型的发票?

福建省纳税人可以接收试点地区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福建省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上述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五、福建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有何区别?

福建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与现行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比,区别在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后,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密码区将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以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福建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如何操作?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例1:2023年7月,i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为j公司(福建省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i公司在2023年7月20日已为j公司开具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7月23日因客观原因服务终止,此前j公司未对该发票进行确认用途及发票入账,i公司需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i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无需j公司确认,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i公司依据核实无误的确认单信息,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受票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例2:2023年7月,n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销售一批玩具给p公司(福建省纳税人),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p公司已确认用途。2023年8月,发现开票有误。

情形一:n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p公司财务人员在72小时内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n公司财务人员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情形二:p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n公司财务人员在72小时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三)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

七、福建省纳税人取得哪些类型的发票可进行用途确认?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确认?

福建省纳税人继续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功能,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八、福建省纳税人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进行全电发票信息的查验?

福建省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全电发票的信息进行查验。

九、福建省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原文见→

来源:福建税务

【第12篇】电子税务局税票怎么查询

作为一家外贸企业的会计,是离不开跟“汇率”和“退税率”打交道的,外贸企业收的大多是外币,在开出口发票的时候,每月要设置一个固定的汇率,一旦设置好就不可以轻易更改,这个汇率也是作为每月申报退税的汇率。

汇率是随时变动的,不同时间段去查询汇率都可能会有所不同的,企业就可以由一位财务人员查询后公布出来,大家都统一用一个。

也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上查询,每月就只有一个汇率,这样就不用纠结什么时间段去查合适或者是担心查询出来的汇率跟其他人查出来的不一样。

登录电子税务局——特色服务——出口退税管理场景化办税——综合查询——公众查询——汇率查询

这样就可以查询到不同币种在每月的汇率了。

出口退税率也是一样的操作方式。

登录电子税务局——特色服务——出口退税管理场景化办税——综合查询——公众查询——出口退税率查询

【第13篇】地税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

河南日报 高秀良 王先亮 通讯员 谢德金 杨茜茜

3月7日起,河南地税电子税务局正式上线运行,纳税人在网上即可完成税务登记、申报纳税、信息查询、减免税备案、报告备案、消息推送与提醒等12类涉税事项的在线办理,办税不再受时间空间限制,不必填写各类纸质表单,建立了“不见面”的办税新模式,为我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再送春风。

据了解,新上线的河南地税电子税务局,重点突出用户体验,拓展“互联网+税务”业务事项办理内容,配套应用了电子档案和电子印章技术,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申报纳税平台,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此外,还实现了国地税ca证书互认、网上减免优惠备案、报告备案、待办提醒同步享受。此外,对符合备案类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进行申请、资料扫描、优惠信息提交,无需到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办理和提交纸质资料。主管地税机关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发出事项办理通知书,加盖电子印章,纳税人收到即可按规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地税机关进行事后核实和监管,真正实现了纳税申报无纸化、涉税申请无纸化、备查审核无纸化、结果反馈无纸化。

“新版电子税务局功能更强大、操作更便捷、纳税人体验更友好。”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税务局解决了原网报系统的问题和不足,实现申报、备案等业务网上受理,让纳税人办税更省时省力,不仅践行了‘最多跑一次’服务精神,而且朝着‘一次也不跑’的更高目标迈进。”

与此同时,河南地税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app也正式上线。在设计理念上,河南地税移动办税app从“我”的角度出发,系统依据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自动识别用户身份,以“我”为中心,实现了个人办税和企业办税的完美结合。在功能上,也实现服务对象全覆盖。值得一提的是,移动办税app为纳税人提供管家式的服务,对纳税人的需求进行全面的整理,从未申报提醒到申报,从缴税(费)到支付的各个环节,全部给予人性化的提醒和引导,使纳税人真正享受到了“如影随形”的服务体验。

从“办税大厅办”到“随时随地办”,近年来,河南地税自觉对标“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从纳税人需求出发,依托信息化和互联网,全面拓宽多元办税渠道,让“网路”逐渐成为纳税人办税的“主路”。目前,河南地税正逐步形成“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24小时办税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互补互促,使纳税人随时随地畅享办税的便捷。

~ end ~

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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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中国税务报电子版

“长亏不倒”背后的“门道”

2023年09月20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6 作者:黄燕娜 本报记者 曾霄

账目资料“遗失”,企业人员拒不配合调查。面对手中残缺不全的纸质物流面单和电子订货信息,检查人员该从何处入手打开案件调查突破口?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追踪举报线索,查处了一起饮品企业隐匿收入偷逃税款案件。经核实,涉案企业在长期“零申报”的同时,利用个人账户收取经营收入逾5000万元未依法申报。第一稽查局依法将企业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并对其进行了处罚。目前,案件的税款追缴和执行工作正在进行中。

举报信言之凿凿,零申报疑点重重

2023年4月,第一稽查局接到一个涉税违法举报线索,线索称:厦门l饮品公司(以下简称“l饮品公司”)以地区招商加盟的方式从事某品牌饮品的销售推广业务,但没有依法纳税申报,隐瞒了大量销售收入,存在偷逃税款违法行为。举报信中还提供了一些l饮品公司的登记资料,部分发货单及加盟店信息等。

检查人员分析举报信息后认为,该线索指向明确,可信度较高,于是决定对该企业进行初步核查。他们了解到,l饮品公司成立于2023年,主要从事饮料、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23年10月后,企业变更行业和经营业务,由食品批发零售业变更为从事其他综合管理服务业务。检查人员发现,l饮品公司自2023年成立至检查人员调查时,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均为零申报,企业的所得税申报表上也仅列支部分费用,其余项目包括收入金额均为零,申报信息显示其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结合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情况和企业的申报信息,检查人员综合分析认为,l饮品公司存在加盟推广和销售业务,并且“长亏不倒”,很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行为。为避免税款流失,加快调查进程,第一稽查局迅速组织人员成立专案组,对l饮品公司立案检查。

现场突击无斩获,物流追查现影踪

根据l饮品公司的经营特点和情况,专案组决定对其办公地实施突击检查,以寻找违法线索和证据。

l饮品公司的办公地在一栋居民楼内,不到40平方米,屋内设施简陋,只有几个办公桌、两台电脑和两个文件柜。检查人员依法对办公室进行仔细检查,但并未发现企业纸质账簿资料,现场只找到部分费用单据、纸质物流面单和自制发货单据。

在企业办公电脑中,检查人员未发现该公司的电子账套,只在电脑中的一个订货系统中发现部分电子发货信息。为防止遗漏重要信息数据和线索,专案组使用取证魔方软件对企业电脑内硬盘数据资料进行取证,并依法调取电脑硬盘。

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企业负责人王某表示,因为生意不好做,企业自成立以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因此一直以来都是零申报。由于经营状况不好,财务资料也不多,并且前段时间企业搬家时还不慎遗失了账目资料。当检查人员要求王某整理提供企业以往销售信息时,王某以自己年纪大、记不清为由,拒绝提供任何资料。

在此情况下,专案组决定改变调查方向,开展企业经营链核查,从物流和客户入手核实企业真实业务情况。

专案组仔细分析现场核查调取的企业大量零散的纸质物流面单资料,通过整合和筛分后,发现l饮品公司开展饮品销售业务时,主要的物流运输方为厦门t货代公司和厦门h货代服务站。

专案组随即对两家货代公司进行调查。两家公司均承认,曾在2023年1月—2023年9月期间与l饮品公司发生过货物运输业务,将l饮品公司大量货物发往福建的莆田、龙岩、泉州和宁德4个地市。两家公司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相关的电子版发货记录和运费收取数据等证据资料。调查结果显示,自2023年起,厦门t货代公司和厦门h货代服务站共计为l饮品公司运发货物10.1万件,l饮品公司共向两家物流企业支付运费逾80万元。

“数字稽核”解谜题,隐匿收入出水面

物流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该企业确实发出过大量货品。但在无账可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企业的真实销售额呢?专案组重新梳理案情,决定依托信息技术,深挖突击检查时调取的企业电子数据,打开案件突破口。

针对现场核查时调取的电子订货数据残缺不全的情况,检查人员使用数据恢复软件,对企业硬盘进行数据深度恢复。随后,利用数据分析软件,对恢复的数据信息进行了归类、筛分和整合,最终成功复原了企业订货系统中已被删除的历史订货数据。

分析这些数据信息后,检查人员发现,虽然l饮品公司在福建省内有多个代理商,但与l饮品公司业务联系最频繁的只有福建莆田的齐某、福建龙岩的陈某和福建宁德的邱某3人。结合举报线索,专案组判断,这3名人员应是l饮品公司的主要区域销售代理商。

为加快取证进度,尽快查明l饮品公司真实销售收入,专案组兵分三路,分别前往莆田、龙岩和宁德调查取证。在当地税务机关的协助下,面对检查人员出示的证据,齐某、陈某和邱某如实提供了他们与l饮品公司的交易情况。

原来,l饮品公司主要从事专有商标配方饮品的加盟推广销售。企业分别与齐某、陈某和邱某签订了区域业务加盟推广合作协议。l饮品公司无偿提供品牌商标给3人使用,并负责新饮品配方的开发工作,要求齐某等人销售的饮品的原料均通过订购系统从l饮品公司采购。为鼓励齐某等三人拓展业务,王某与3人约定,根据他们发展加盟商的情况,按照原料采购额一定比例向3人支付提成。

调查过程中,齐某等3人向检查人员提供了与l饮品公司签署的加盟协议、3人发展的所有加盟商名单,以及检查期内所有订单统计数据等证据资料。

经统计,3人在检查期内共发展56名下线加盟商,共计向l饮品公司采购5125.85万元金额的原材料。专案组将3人提供的订单统计数据和订货核对单,与l饮品公司电脑中恢复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两者数据完全一致。

为进一步夯实证据链,专案组调取了l饮品公司和涉案相关人员王某、齐某、陈某等人的银行交易明细实施调查,发现l饮品公司对公账户基本没有收支记录,而王某在银行开设的3个个人账户在2023年—2023年期间的流水信息却多达近1.7万条。这些账户信息,不仅金额大,而且往来对象众多,十分繁杂。

为了尽快理清王某资金流信息,锁定证据,检查人员将王某、齐某等人的银行流水数据导入资金梳理软件,进行定向分析和核查,最终确定,王某2023年—2023年检查期内,共从齐某、陈某、邱某和其余56个二线加盟商处获得经营收入5995.17万元。 审视核查结果,检查人员有些疑惑:这个数据为什么与专案组外调获得的l饮品公司销售数据不一致呢?

专案组在分析王某资金走向情况时,还发现,王某收取加盟商的资金,在不同时间呈现两种走向:2023年1月—2023年9月,王某只单向收到加盟商支付的货款。而在2023年10月之后,王某收到加盟商汇款后,会转账给齐某,并会于每月底收到齐某转来的一笔标注为“业务费”的款项。

这又是怎么回事?

专案组约谈了l饮品公司负责人王某,面对各项证据,王某最终承认了l饮品公司发展齐某、陈某和邱某等地区加盟商,并大量对外销售饮品原料货物的事实。王某称,后来由于身体等原因,他于2023年10月将l饮品公司所有原料产品销售业务“打包”转让给了齐某,由其负责原料采购和加盟销售业务,l饮品公司只负责协助齐某收取加盟商货款和管理、维护原料订单系统,齐某每月按照订单金额的一定比例向l饮品公司支付系统维护和管理费。这也是王某账户资金流后期发生变化和检查人员调查的企业销售收入数据有偏差的原因。

至此,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经查,l饮品公司检查期内对外销售饮品原料后,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共计4976.55万元;改变经营模式后,共收取业务收入25.32万元,未依法申报纳税。针对l饮品公司的违法事实,税务机关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因l饮品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账证资料不健全,无法确定经营成本,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经营实际,依法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对其作出补缴税款208.5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偷逃税款1倍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数字稽核突破信息迷障

2023年09月20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副局长 黄小红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饮食行业企业逃避纳税的典型案件。涉案饮品企业用个人账户收取货款,通过虚假申报方式隐瞒真实销售收入逃避纳税,其违法手段在行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本案的成功查办,为税务机关查处类似违法行为提供了启示和可资借鉴的经验。

税务机关在查处这类涉税违法案件时,应依托智慧税务建设成果,运用信息化战法,充分利用数字稽查工具开展案件核查工作,以达到挖掘线索,锁定证据,尽快打开案件调查突破口的目的。本案调查过程中,在企业人员拒不配合调查、企业无账可查的情况下,检查人员利用数据恢复软件,对涉案企业电脑中残缺的订货信息进行了“复原”。通过分析这些信息,检查人员明确了下一步的重点调查目标——涉案企业主要加盟商,由此打开了企业真实销售情况核查的突破口。面对涉案人员多个个人账户中巨量的交易信息,检查人员使用资金数据分析软件,精准筛查、条分缕析,有效提高了核查效率,并最终锁定了涉案企业人员利用个人账户收取隐匿销售收入的铁证。

在办案过程中,检查人员应结合涉案企业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开展链条式核查,多点突破,充分搜证。本案中,检查人员结合现场突击中发现的残缺的发货、订货数据,循着业务流对涉案企业进行链条式核查,通过核查企业货运合作单位、外调地区销售加盟商,对企业货物流、资金流和关键人员等实施全面调查,最终查清了企业虚假纳税申报行为背后的逃税违法事实,使案件真相大白。

【第15篇】电子税务局怎样修改密码

电子税务局备案的财务制度涉及报送的报表类型,如何查询与修改电子税务局备案的财务制度呢?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工具/原料

电子税务局

企业会计制度

步骤一: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

1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陆】。

2.点击【我的信息】下的【纳税人信息】。

3.点击【登记信息】下的【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4.显示备案的会计信息和有效日期。

步骤二:备案财务会计制度修改或新增

1点击【我要办税】项下的【综合信息报告】。

3.需要增加财务制度就点击【增加】按钮;如果需要修改财务制度就点击【修改】按钮。

注意事项

报表申报时选择的财务制度必须与备案财务制度一致。

【第16篇】电子税务局怎么缴纳税款

税务征期即“纳税申报日期”。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每月初进行抄报税,申报上一月度开发票信息及增值税申报情况,并缴纳税款。 征期一般是每月1-15日,遇到连续超过3天的节假日会按放假的天数顺延。征期最后一天是礼拜六或者礼拜天的也会顺延1天。”

在申报各项税费之后,要在征期内及时缴纳税款,否则要缴纳税款滞纳金。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税款如何缴纳吧

1.登录电子税务局;可以看到申报之后各项税费显示已申报成功未缴款。

2.点击我要办税-税款申报及缴纳

3.左侧导航栏底部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税

4.选中需要缴税的税种,点击缴款,可选择三方协议缴款、银行缴款或是直接缴款。

5.缴纳完成之后返回主页可以看到已申报成功已扣款。也可以在证明开具里开具完税证明。

这样一来,此税务征期的工作才算完成。

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16篇)

一、注册及登录路径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使用域名网址登录。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建议收藏使用)。二、注册及登录方式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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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电子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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