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企业纳税申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纳税申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企业纳税申报
新办企业不会纳税申报?超详细的纳税申报教程在这里,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千万不要错过,对你一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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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报对象
二、 申报期限
三、 申报方式
四、 申报表填写
1. 申报表种类
2. 报表格式分析(小规模纳税人)
3. 报表填写说明(小规模纳税人)
4. 计税依据(小规模纳税人)
①
②
附表
注意: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申请退还预缴税款!
5. 报表格式分析(一般纳税人)
6. 报表填写顺序(一般纳税人)
7. 主表结构(一般纳税人)
附表一结构
附表二结构
8. 报表格式分析(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9. 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结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10. 报表格式分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11. 申报常见问题 50个问题及解决方法
①申报表提交后发现数据有误如何处理?
②税控设备损坏后,如何抄报税?
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回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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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企业纳税总额怎么算
工商年报中的“纳税总额”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等缴纳的部分)等等。注:纳税总额不包括企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金,例如:个人所得税、来料加工代受托单位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时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等。
【第3篇】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公司成立了多家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具体应该怎么做?今天就来一起学习一下。
01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02
什么是二级分支机构?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03
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如何备案?
总机构应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
分支机构应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总机构、上级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
特别注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在内容变化后30日内报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分支机构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04
跨省设立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要申报吗?
即使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就地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
05
不需要就地分摊缴纳的二级分支机构有哪些?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释:
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该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06
分摊比例如何规定?
跨省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 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例子:某a公司总部位于b省,下有三个分支机构b1、b2和b3,分别在b省、c省d市、c省d市e县,其余条件适用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b1公司营业收入500万元、职工薪酬250万元、资产总额200万元;b2公司营业收入300万元、职工薪酬200万元、资产总额250万元;b3公司营业收入200万元、职工薪酬50万元、资产总额150万元。若2023年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总、分公司均适用25%的税率,则总、分公司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各是多少?
2023年各分支机构三要素情况如下表所示:
计算:
第一步:a公司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
第二步:划分应纳税所得额:a公司分摊应纳税所得额=1000×50%=500万元;各分公司分摊应纳税所得额=1000×50%=500万元
第三步:计算各分公司应分摊比例,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权重分别为0.35、0.35、0.30。
b1公司分摊比例=(500/1000)*0.35+(250/500)*0.35+(200/600)*0.30=0.45;
b2公司分摊比例=(300/1000)*0.35+(200/500)*0.35+(250/600)*0.30=0.37;
b3公司分摊比例=(200/1000)*0.35+(50/500)*0.35+(150/600)*0.30=0.18
第四步:计算各公司应分摊应纳税所得额:b1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0*0.45=225(万元);b2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0*0.37=185(万元);b3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0*0.18=90(万元)。
注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省内跨市的总机构或某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该机构营业收入÷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机构职工薪酬÷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总额之和)×0.35+(该机构资产总额÷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100%
如果总机构按上述办法计算分摊的比例达不到25%的,按25%计算,剩余75%部分再在各分支机构之间分摊。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总额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75%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07
分摊比例可以调整吗?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一经确定后,除出现如下三种情况,当年不作调整:
●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该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08
使用什么申报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可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明的项目进行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附件的规定:“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发布,2023年第31号修改)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除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外,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也填报本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除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外,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也填报本表。”
分支机构仅填写a20000表,勾选表中“预缴方式”、“企业类型”后,填报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来源:安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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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企业纳税证明
不少企业因为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别是某些企业要参加政府的竞拍项目,需要开具纳税证明,但是不知道如何开具,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材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去咨询了一些专业的人事也听得一头雾水,不用急,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首先要说明下纳税证明有什么用: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国、企业参加某些政府部门的采购招标活动、企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的评比、总公司需要上市发行股票、纳税人申办蓝印户口以及办理出国定居等事项,有关部门要求纳税人提供其纳税情况的证明。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通过审核确认,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
一、开具企业纳税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1、地税局开具纳税证明准备材料如下:
(1)《xx地方税务局开具纳税证明申请核准表》(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国税局纳税证明开具准备材料如下: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填写《开具纳税人证明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纳税证明怎么开?
申请开具企业近年的完税证明,需查验:《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或部门介绍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对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如果没定时纳税,那么企业应该如何缴纳税款?
1、自报核缴。即纳税人把已经算出的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填发缴款书,交由纳税单位向银行纳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2、查定征收。即对生产不固定、账务不健全的纳税单位,由税务机关依据其生产设备、从业人员和正常条件下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其产值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或对其经营项目查定营业额和利润额),依率计征的一种征收方式。
3、定期定额征收。即对一些营业额和所得收入难以准确计算的个体工商户,经过自行申报,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营业税或增值税和所得税合并征收的一种方式。
4、代征。即税务机关委托某些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企业纳税证明的开具并不复杂,如果还有不理解之处,可以联系我。
【第5篇】2023山东纳税百强企业
山东,陆地大省、海洋大省、人口大省,高考地狱,研究生大省、公务员考录大省。这些标签其实说明山东本质上是一个比较传统的省份,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较深的一个地区。所以网络上有很多视频调侃山东,年薪百万,不如考上公务员。在这种思维下,山东的考生考公务员的实力是绝对的嗷嗷直上,扩展到各种考试,只要有山东考生,大家都默认是很厉害、很认真的存在。一个地区的文化会在各个地方影响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而山东这种比较传统、实在的文化也会影响到山东的企业文化。
山东省国资委直属37家企业,分别是
1.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商集团”)是1992年底由山东省商业厅整建制转体组建而成的国有企业,现高度聚焦零售产业和健康产业两大主业,教育作为支撑。集团拥有两家上市公司(“银座股份”“鲁商发展”)和4所高校、6个国家级研发平台、5个院士工作站、4个中国驰名商标,下属企业307家,从业人员20万人,在校师生6万名,资产总额1262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20亿元,缴税26亿元。国企述职问询连续两年获评“优秀”,被授予“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获评山东社会责任企业。2023年上榜中国企业500强,位列全省企业百强第32位。集团控股国欣文旅集团位列中国旅游集团20强,位列中国饭店集团20强。旗下银座集团位列全国零售百强20位,鲁商发展上榜“中国房地产综合开发专业领先品牌价值top10”,福瑞达入选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山东商院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双高计划”a类(全省唯一,全国前十)。
2.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钢集团)2008年3 月 17 日注册成立,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和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总部位于山东济南。
山钢集团注册资本 111.93 亿元,资产规模3736.85亿元,企业信用等级aaa。旗下包括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山钢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山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等子公司(单位),拥有上市公司4家、新三板上市公司1家。
3.山东黄金集团
山东黄金集团成立于1996年,黄金产量、资源储备、经济效益、技术实力、智能化水平及人才优势均居全国黄金行业前列,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工业大奖”“中华慈善奖”等多项荣誉。集团现为世界黄金协会正式会员,2023年,黄金产量位列全球黄金企业第10位,成为全球黄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标志性企业。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40.15亿元,黄金产量44.73吨,营业收入767.17亿元,资产总额1204.63亿元。
集团控股上市企业——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香港两地上市,成功入选上证50指数及明晟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三大国际指数样本股,曾获得“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中国上市公司百强奖”、上市公司“金质量”-公司治理奖、长青奖—可持续发展普惠奖等荣誉,现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单位、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单位。
4.华鲁集团
华鲁集团前身为华鲁有限公司,1985年诞生于香港,是山东省在海外设立的首家独资公司和山东省在香港地区经济贸易活动的窗口公司。2005年,改建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华鲁集团首批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公司聚焦高端化工、生物医药、生态环保三大主业,实际控制华鲁恒升、新华制药、鲁抗医药3家上市公司、4支股票以及省环科院、香港华鲁等5家非上市公司,权属企业55家,员工约1.8万人,总资产超450亿元,整体资产证券化率超90%,化工医药主业资产证券化率达99%,旗下拥有全球最大的dmf(二甲基甲酰胺)生产企业,全球重要的解热镇痛类药物和国内重要的抗感染、心脑血管类药物生产基地,布洛芬、阿司匹林、多巴等系列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
5.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信集团”)初创于1987年,是山东省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资产管理平台。2023年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后,鲁信集团承担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战略意图,引导带动全省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功能,以金融投资和资产管理为主,兼顾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运营,致力于打造项目融资和投资理财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鲁信集团业务领域涉及金融资产投资与管理、创业投资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文化旅游、印务投资、石油天然气等投资运营业务。目前拥有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信天一印务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鲁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权属机构。
6.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航集团公司”)是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家股东合资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是山东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于1994年3月经国家民航总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于1995年2月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成立,住所地为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746号,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亿元。
自1994年成立以来,根植齐鲁大地的山东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山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忘初心、厚道待客、蓄力腾飞!作为山东省第一家本土航空公司,山航用自身的跨越式发展,填补了山东民航运输与飞机维修产业的空白,搭建起了山东连接世界的“空中桥梁”,打造出山东民航发展史的一张亮丽名片。
山航保持了连续26年的安全飞行记录,先后四次获得民航总局安全最高荣誉奖“金雁杯”、“金鹰杯”,连续安全飞行400万小时,荣获中国民航“飞行安全四星奖”。至2023年12月26日,山航累计安全飞行434.84万小时,安全起落231.16万架次,运输旅客2.33亿人次,货邮203.12万吨;连续19年无责任原因发动机“空停”事件;机队结构持续优化,建立起波音737单一机队,飞机总数达到132架;在济南、青岛、烟台、厦门、重庆、北京、乌鲁木齐、贵阳等地设有分公司和飞行基地,形成了以山东、厦门、重庆为支点,“东西串联、南北贯通”的航线网络布局。目前经营国内、国际、地区航线共290多条,每周 4300多个航班飞往全国 80多个大中城市,并开通韩国、日本、泰国、印度、柬埔寨等周边国家及中国台湾、 中国香港等地区航线。
7.山东能源集团
山东能源集团是由原兖矿集团和原山东能源集团联合重组成立的山东省属大型能源集团,是以煤炭、煤电、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为主导产业的能源产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全国惟一一家拥有境内外四地上市平台的大型能源企业、我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能源企业,形成4家主板上市公司、1家科创板上市公司、4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新格局。拥有兖州煤业、新矿集团、枣矿集团、贵州矿业、新疆能化、陕西未来能源等30多个二级企业,产业主要分布在国内山东、内蒙、新疆、陕西、贵州、甘肃、海南、上海以及境外澳大利亚、加拿大、泰国、拉美地区。全部从业人员24万人。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752亿元、利润总额170亿元、年末资产总额6851亿元。位居2023年世界500强第70位。
8.山东高速集团
山东高速集团是山东省基础设施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注册资本459亿元,资产总额突破1万亿元。集团大力发展基础设施核心业务,致力于打造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商和行业龙头企业,为“交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目前,山东高速集团运营管理高速公路7745公里,其中省内6156公里,占全省的83%;拥有山东高速、山东路桥、山高金融、齐鲁高速、威海银行5家上市公司;获评国内aaa级和国际a级信用评级,连续15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
山东高速集团坚守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以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为主题,以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山东高速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打造“红色”“创新”“质量”“卓越”“活力”“文化”山高,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9.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全省机场资源、打造大型企业集团的决策部署,2023年2月27日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是省委、省政府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肩负整合全省机场资源、统筹全省机场规划发展和运营管理、统筹全省民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全省航空产业融合协调发展、促进全省民航高质量发展重任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目前,集团公司共辖济南、烟台、威海、临沂、日照、东营机场6个权属机场,委托管理济宁机场,提前介入菏泽机场建设管理。
10.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成立于2004年6月6日,履行对全省农商银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目前,全省共有110家农商银行,营业网点4947个,员工7万人,是全省营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最广、资金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截至2023年末,全省农商银行各项资产总额2.76万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2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47万亿元,存贷款总量连续多年稳居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全省每10位银行贷款客户,就有6位选择与农商银行携手合作;每4家小微企业,就有1家与农商银行并肩同行。2023年缴纳税金90.12亿元,社会贡献度全面提升。
11.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土地”),是省政府2023年批复成立的省管功能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经营,盘活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提升土地资产价值,进行投融资和资本运作,为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土地保障。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总额65.02亿元,同比增长29.55%;实现利润总额9.73亿元,同比增长87.12%;资产总额达到287.91亿元,同比增长56.88%。
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山东土地承担省级土地资源要素的市场化运作任务;参与省重大交通设施 沿线站场和重要区段土地综合开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服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第三方服务、填海造田等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要素等开展投融资和资本运作;开展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股权投资及管理。山东土地现有山东土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地城乡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地乡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土地自然资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土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家功能型子公司及13家区域性子公司,并设立山东土地自然资源产业发展研究院。
12.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授权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和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共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5亿元。2023年6月,改建成为山东省唯一一家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承担着贯彻实施山东省委、省政府战略意图、引导带动全省经济创新发展的功能。
山东国投公司是一家具有20余年投资运营经验的国有大型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投融资、资本运营与资产管理业务。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高素质的专业化团队和广泛的市场资源。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在项目开发、论证决策、资源整合、投后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凸显,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山东国投公司拥有全资、控股及合营二级企业20余家,管理投资领域涉及信息技术、银行、担保、保险、资产管理、金融控股、文化产业、远洋渔业、交通运输、贸易流通、医药等多个行业。截至2023年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突破154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超过84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7亿元。
13.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财金集团”)前身是成立于1992年的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2023年9月,省政府批复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转企改制方案,组建山东财金集团。2023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山东财金集团是由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授权直接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省属骨干金融企业、功能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打造成财政金融政策联动的投资运营公司。目前,山东财金集团拥有19家直属公司,参股山东航空、华鲁集团、济南机场等近40家企业,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省企业家协会等“五会”副会长单位。
14.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农担),是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银保监会等三部委《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要求,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正式成立,到位注册资本金40亿元,由省财政厅代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15.山东铁投集团
山东铁投集团是由山东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一类大型国有企业。2018 年 3 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合并重组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为省级铁路投融资平台;2018 年 8 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宣布山东铁投集团领导班子任命;2018 年 11 月 1 日山东铁投集团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 484.57 亿元,aaa 信用企业。
山东铁投集团功能定位为支持山东省综合交通特别是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融合、协作发展的投融资主体。承担山东省铁路建设的主体职责,统筹铁路项目融资和投资、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协调、铁路沿线及站场土地综合开发,参与建成铁路的运营管理;利用多种融资工具吸纳社会资本,实现多元化经营。目前,集团下辖 19 家控股企业、18 家参股企业,合并资产规模超 2000 亿元。
16.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交工)是1989年2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全资大型一类企业,注册资本1.85亿元。截至2023年末,山东交工拥有资产总额149.57亿元。2023年,集团销售各类客车13159辆,专用车1635辆,客车销售继续保持行业第二、新能源客车销售居行业第三位。
30年来,山东交工始终秉承“科技领先、绿色发展、追求卓越、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专业、专心、专注做好交通装备产业的规划、设计、制造和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截至目前,拥有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通新能源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中通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级权属企业20家。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新能源商用车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新能源客车安全与控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和4个省级技术中心。承担国家863课题、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3项。获得授权专利400余项,参与制定了数十项国家标准,并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30多项国内外大奖,并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中国两化融合50佳企业称号。
公司主业涉及(新能源)客车、专用车和钢结构建筑等领域,具有年产客车3万辆、专用车2万辆、钢结构2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有中通牌客车、中通牌专用车、中通牌钢结构等系列产品。产品销往全国各省市,出口中东、中亚、北非、南美和俄罗斯等90多个国家和地区。新能源客车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先后荣获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山东省质量管理奖、聊城市市长质量奖、山东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山东省品牌价值贡献奖、山东十大最具增长潜力品牌、中国客车行业最佳雇主、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品牌500强、首届省长工业杯设计大赛金奖、“中国绿色客车奖”、“全球节能产品奖”等多项荣誉。
17.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是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成立于2023年8月6日,总部位于山东青岛。拥有青岛港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渤海湾港口集团四大港口集团,青岛港、日照港、日照港裕廊三家上市公司,金控、港湾建设、产城融合、物流、航运、邮轮文旅、装备、贸易、科技、海外发展、职教等十一个板块集团。目前,形成了“以青岛港为龙头,日照港、烟台港为两翼,渤海湾港为延展,各板块集团为支撑,众多内陆港为依托”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共有19个主要港区、324个生产性泊位、310余条集装箱航线。
聚焦打造国际领先的智慧绿色港、物流枢纽港、产城融合港、金融贸易港、邮轮文旅港,紧扣港口主业高效发展、依托港口优势放大发展、跳出港口窠臼创新发展,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企业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明显提升。2023年,完成货物吞吐量14.2亿吨,同比增长7.5%;完成集装箱量3147万标箱,同比增长6.5%;资产总额超过2200亿元;涌现出“时代楷模”——“连钢创新团队”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立足新发展阶段,山东省港口集团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深化一体化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快建设“港通四海、陆联八方、口碑天下、辉映全球”的世界一流海洋港口。
18.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国际知名的汽车与装备制造集团,总部位于山东济南,拥有全球员工14万人,资产总额3673亿元,2023年汇总营业收入达到3980亿元。公司业务涵盖动力系统、商用车、工程机械、智能物流、农业装备、豪华游艇、金融与服务等七大板块。拥有潍柴动力、中国重汽、潍柴重机、山推股份、中通客车、亚星客车、德国凯傲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率达到95%。潍柴重型发动机、法士特重型变速器、山推推土机产销量全球第一,中国重汽、陕汽重卡、中通客车、亚星客车、汉德车桥、火炬火花塞以及意大利法拉帝豪华游艇、德国凯傲集团旗下林德叉车和美国德马泰克、德国林德液压、加拿大巴拉德燃料电池等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
公司始终以科技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旗下拥有内燃机可靠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多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商用汽车动力系统总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型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美国 epa 认证的发动机试验室以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在美国、德国、日本设立前沿技术创新中心,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潍柴动力“重型商用车动力总成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2023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19.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以高品质食盐的生产和销售作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始建于1949年1月,1999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山东省盐业总公司,2023年10月整体转制为山东省盐业集团,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从事本省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山东省盐务局是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副厅级建制,主管全省盐业工作,负责全省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与盐业集团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山东省集团有限公司(盐务局)总部内设职能机构14个,生产事业部包括山东菜央子盐场、山东寒亭第一盐场(受集团委托管理山东盐业科技发展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临沂千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烟台海晶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滨丰盐化有限公司。经营事业部单位包括青岛市盐务局(副厅级,地方管理为主);潍坊市盐务局(潍坊盐业公司)、烟台市盐务局(烟台盐业公司)、威海市盐务局(威海盐业公司)、东营市盐务局(东营盐业公司)、滨州市盐务局(滨州盐业公司)、日照市盐务局(日照盐业公司),泰安市盐务局(泰安盐业公司)、济南市盐务局(济南盐业公司)、济宁市盐务局(济宁盐业公司)、德州市盐务局(德州盐业公司)、菏泽市盐务局(菏泽盐业公司)、淄博市盐务局(淄博盐业有限公司)、临沂市盐务局(临沂盐业公司)、莱芜市盐务局(莱芜盐业公司)、枣庄市盐务局(枣庄盐业公司)、聊城市盐务局(聊城盐业公司)(省局垂直管理)。分支机构经贸公司、昌乐盐业转运处(副处级)。参股单位有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17.5%,并列第一大股东)。
20.鲁华能源集团
山东鲁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于1992年投资组建的国有大型一类企业,负责管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在山东省的非电产业。公司现有员工2000人。主要从事酒店宾馆用品、旅游文化用品、纺织品、金属材料、电器设备的销售;钢材、塑料、纸浆进出口贸易;人员培训;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根据国家主辅分离的政策要求,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于2004年9月28日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划归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2005年9月27日成立山东省华能集团公司。2007年2月6日经山东省国资委批准,改制成立国有资产独资企业—山东鲁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8家,控股和参股公司5家:山东鲁华国际酒店管理公司、山东寿光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华能实业公司、山东华能大厦有限公司、青岛华能大厦有限公司、威海金海湾国际饭店、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威海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宁生科有限公司,山东煤炭物资总公司、济南新融典当有限公司、济宁华能制药厂、山东华能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山西繁峙县华德矿业有限公司。
21.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
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的大型国有企业,总部设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东华园山东大厦。 公司创建于1988年,1992年成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大型一类企业。2004年由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2023年7月,划归山东省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5,588.23万元,权属企业共12家,其中二级公司8家,三级公司4家。公司本部拥有近10万平方米的物业,在东莞黄江拥有占地65亩地工业园。
22.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地处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发起设立,是山东省尤其是省属企业借鉴上海先进经验、促进两地合作交流的“窗口”企业,现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立足建设资本运营和新旧动能转换“两个中心”,着眼打造贸易平台、投资平台、跨境资金融通平台和内引外联业务平台,以创业投资及商务科技服务、酒店服务及贸易为主业,整合资源,实施创新发展。
在资本运作业务的布局上,集团公司成立东泰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挥集团公司中介作用,对接鲁沪两地资源,运作基金项目;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利用上海地缘优势和国资企业信誉优势,打造特色投融资平台。在投资管理方面,集团公司参与山东省国资委发起设立的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参与山东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设立东泰惠德资本管理公司,筹划设立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引入职业经理人进行管理,涉足医疗健康产业。集团公司的投资业务还涉及房地产开发、天然气管道建设、大众餐饮项目。
酒店产业方面,集团公司拥有位于陆家嘴中心区域的四星级商务酒店——上海齐鲁万怡大酒店,营业面积37000平米,委托美国万豪集团管理,主要经营指标在同类酒店中排名前列;参股深圳东华假日酒店,委托洲际集团管理。
在贸易业务方面,集团公司拥有上海广颖、齐鲁瀛莱和上海齐鲁(新加坡)公司三家境内外权属贸易公司,主要在上海自由贸易区内以及新加坡等境外市场从事塑料原料、液体化工等大宗商品离岸贸易业务。物业管理及商务咨询方面主要从事办公楼宇租赁、物业服务、广告宣传、商务策划等业务。
23.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暨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暨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是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由省政府批准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为主体组建的省属一级国有企业,于2023年6月28日正式揭牌成立,功能定位于搭建、运营全省统一的综合性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开展政府授权的资源要素托管运营和孵化盘活,服务于资源要素高效规范流转和优化配置,实现资源向资产、资产向要素的转化。
近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等相关服务”三大主业,建立了要素交易、信息科技、大众投行和社会服务四大业务板块,现下辖产权中心、国赢资本、成城投资、山东招标、乾云信息、国赢大数据、山东数据、阳光采购公司等31户出资企业以及覆盖全省的市县级分中心、办事处。
24.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由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定位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和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两大平台,新兴产业领域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投资运作主体,市场化程度较高、投融资和资本运作能力强、发展模式成熟、产业特色突出、竞争力显著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2023年9月,公司管理体制调整,成为山东省委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公司持有山东省国资委所属部分国有企业20%股权,全资或控股国泰租赁、山东盐业、鲁银投资、圣阳股份、国惠基金等13户直属企业,其中,鲁银投资、圣阳股份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涉及产业投资、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基金管理、盐业生产及销售等行业。
25.山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特检集团”)于2023年7月19日挂牌成立,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的省管一级公益类国有企业,是全省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的重要发展平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加快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要求,山东特检集团引入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投集团控股51%,省国资委、省国惠、省财欣等三方控股49%。山东特检集团成为国投集团二级子公司。注册资本40.8亿元。
山东特检集团主要承担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产品型式评价和型式试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特种行业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开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技术支撑;认证认可及技术审查等质量技术服务;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大数据平台研究开发与应用;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项目投融资等11项主要职责任务。
26.山东泰山地勘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泰山地勘集团有限公司是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要求,整合山东省煤田地质局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组建而成,于2023年5月22日在山东济南正式揭牌成立的省管一级企业,先期注册资本5亿元。
集团在济南、泰安、潍坊、济宁设置了八家权属二级企业,其余三级公司分布在青岛、泰安、枣庄等地,部分企业在新疆、贵州等省市及苏丹、阿曼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有分公司或项目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比约67%以上,是我省以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为主导的专业化平台。
集团主营业务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综合治理(煤田地质勘查、金属地质勘查、施工与矿业开发;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施工);岩土工程勘察与基础工程施工;城市道路桥梁、管道非开挖铺设施工;地质钻探设备、地源热泵等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及维修等领域);新能源开发利用(浅层地温能、地热能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及地源热泵空调设计、机电安装与工程施工);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文旅康养、酒店管理、教育培训)。集团目前持有各类资质证书60多项,其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勘查甲级资质七项(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质钻探,地质实验测试)及地质灾害治理勘查、施工甲级,区域地质调查、土地整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设计乙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土工试验甲级、地基与基础施工壹级,机电安装一级,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管道工程叁级和综合勘察乙级资质。集团权属企业拥有多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院士工作站,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0多项、发明专利百余项,参与起草地源热泵国家标准及多个行业标准,技术研发能力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27.山东山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山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科控股或集团),成立于2023年7月,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整合划转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所属30余户企业组建而成的省管一级国有全资企业,是省属企业中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集团公司。现有职工14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75人,占比21%,具备较好的人才梯队。山科控股主业为科技研发、推广和应用服务以及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创业投资,采用“科技+金融(基金)+产业”模式,着力打造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创业人才服务平台、科技特色基金投资平台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孵化基地。
集团成立以来,注重科技创新升级,建立山科数字经济研究院、山科生态环境研究院等4家新型研发机构,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助力形成一批重要专利成果,为企业创新、人才集聚提供重要支撑;注重业务优化整合,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智慧海洋等产业领域,做大做强权属企业,截至2023年底,拥有控参股企业110余家。其中,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9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家,省级“瞪羚企业”12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6家;注重搭建孵化平台,作为首批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受托管理机构,拥有山科智慧、山科创投、山科创新三家投资平台,发挥国有资本优势,为被投企业提供财政资金、知识产权、专家学者联络、科技人才引进等支持,助力企业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注重科技园区建设,拥有山科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好企业成长服务,通过不断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山科控股和特色园区“三位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28.山东鲁粮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鲁粮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8月整合省属粮食企业组建成立的省属国有重点粮食集团,承担全部省级储备粮油管理、政策性粮油综合交易及省内军供大米配送等政策性任务,为省管一级、“商业二类”企业。集团注册资本5亿元,总资产35.78亿元,一级企业18户,其中包括12个粮食储备库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点联系、省政府重点扶持的大型区域性粮食综合交易中心,鲁粮进出口公司、齐鲁粮油公司以及粮油工程设计院等,现有职工740余人。
集团聚焦储备粮管理主责主业,在全国首创提出“储备粮不得不选我”工作定位和“责任储粮、科技储粮、廉洁储粮”工作要求,形成了“理论作支撑、制度作保障、人才抓落实”工作格局,打造了储备粮管理“金字招牌”,“齐鲁粮仓”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集团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实施“三链协同”“五优联动”,通过重点发展粮油储备、现代农业、粮油工业、贸易流通四大业务板块,建设品牌运营、粮油交易、科技创新、资产金融运营等四大平台,发展齐河现代粮农产业园、黄河口大米产业园、日照临港粮油综合加工物流园、小清河现代粮食物流交易市场园区四大园区,致力于打造与山东地位相匹配、以储备粮管理为核心、全产业链发展的“国际知名、全国一流、山东龙头”现代粮农集团。
29.水发集团
水发集团前身是山东省水利厅下属平台公司,2023年由省政府批准组建,2023年划归省国资委统一监管,是山东省属一级国有独资企业,总部位于济南。集团拥有资产总额1600亿元、员工3万人,2023年营业收入452亿元。集团发展聚焦“生态、环保、民生”领域,业务涵盖水利开发、现代农业、环境保护、清洁能源四大板块,发展形成水务、农业、环保三大省级平台和清洁能源产业集群,旗下拥有水发燃气、水发兴业能源、兴业新材料3家主板上市公司,业务遍及全国和“一带一路”部分国家。
集团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上善若水、发展惠民”的理念,始终遵循“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宗旨,始终坚持把企业发展融入国家和地方战略之中,营收、利润、资产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99%、133%、61%,从白手起家发展成为拥有重要影响力带动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特色的国企改革发展之路。国内信用评级双aaa,国际信用评级baa1。集团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企业”“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社会责任企业”“中国乡村振兴责任企业”等称号,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振钦先后荣获“全省担当作为好干部”“全省改革尖兵”“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等称号,两次被山东省委记一等功。
30.山东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省管一级国有全资企业,是山东省唯一的国有种业企业集团,也是国家营养型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集团始终坚持以“振兴民族种业,保障粮食安全”为己任,依托山东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创新资源,聚焦“种业+”产业模式创新,实施“一个核心、两轮驱动、三大主业、四个平台、五类产业”发展思路,着力实现“为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的目标。目前,集团拥有权属企业40余家,发起成立了规模3.72亿元的山东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产业涉及现代智慧农业、现代种业、营养型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农机、农(副)产品加工与物联、辐照检测等领域,通过高端布局“育繁推服”一体化,打造“产学研用”新模式,推动和引领种业行业、现代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把山东种业集团建设成立足山东、辐射全国、布局世界的行业领军企业。
31.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以海洋产业为核心主业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成立于2023年9月,注册资本49.74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济南市,目前拥有8家一级权属企业和1支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
集团以践行海洋强国战略、服务海洋强省建设为己任,致力于打造山东省海洋产业核心投资运营平台、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海洋战略资源整合平台,现已布局现代远洋运输物流、海洋清洁能源、现代海洋渔业、内河港航投资运营、涉海金融服务等产业领域,发展成为一家具有重要行业地位和影响力的综合性海洋产业集团。
32.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是经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也是山东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0亿元,主体信用等级aaa。2023年3月,公司划归省国资委直接管理;2023年7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的重组整合方案,公司成为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
近年来,公司秉承“专业、便捷、诚信、共赢”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融资融物、方便快捷”的业务优势,努力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了以大型机械设备租赁、节能环保设备租赁、运载设备租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租赁为主体,以不动产租赁等为补充的业务体系。公司坚持战略引领,相继在天津、深圳、安徽、上海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实现国内业务全覆盖;开展投资定增并购、preipo等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施创新驱动,大力拓展“互联网+”业务,搭建“国泰e租赁”网上服务平台。大力开拓融资渠道,成功发行省内首单abs、融资租赁行业首单abn、省融资租赁行业内首单境外债、省内首单消费金融类资产转租赁abs等产品,与40多家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获得授信超300亿元。
2014-2023年,公司新增投放年均增长32%,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6%,实现利润年均增长28%。2023年,业务投放122亿元,同比增长30%;实现利润总额7.78亿元,同比增长17%。截至目前,累计向社会提供了900亿元的融资租赁服务,助力了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得到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公司先后被评为“中国融资租赁典范企业”“首批推荐的节能服务企业”“中国融资租赁年度创新企业”“中国融资租赁年度公司”“山东省重点服务业企业”“省级文明单位”。
3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是全国大型综合类上市券商,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设有44家分公司、285家证券营业部,员工8000多人,控股鲁证期货、中泰资本、中泰金融国际、中泰资管、中泰创投、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参股万家基金,形成了集证券、期货、基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证券控股集团。
中泰证券主要经营证券经纪、承销与保荐、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财务顾问、融资融券、基金与金融产品代销、基金托管、期货介绍等业务。截至目前,公司服务客户700多万,累计为700多家企业提供股债融资服务,管理客户资产和融资服务规模双双超过万亿元。
33.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政策性、非盈利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成立于2023年9月,由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济南、烟台、潍坊、淄博、济宁、东营、泰安、临沂、德州、枣庄、威海、聊城、滨州、日照、莱芜等15 市股东单位共同出资组建。
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筹建工作,由山东省金融办牵头,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国资控股公司派人参加,是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政策性、非盈利、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再担保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主要筹资方式有:一是以山东省国资控股公司持有的山东省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作价4.2亿元直接划拨入股;二是山东省国资控股公司以现金入股8000万元;三是山东省财政资金现金出资1亿元;四是除青岛外、菏泽外15市共现金出资4亿元。
山东省再担保集团公司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归山东省国资委管理,资产监管由山东省国资委负责,业务监管由金融办负责。
34.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保险”)是首家注册地在山东的全国性保险法人机构,是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直接管理的省管企业,股东为山东高速集团等10家省管国有企业及德国安顾集团旗下保险子公司安顾财险股份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7.03亿元,2023年1月18日挂牌开业。目前在山东、青岛、河北、江苏、内蒙古、浙江、宁波、北京、河南、陕西、山西、四川、天津设13家分公司。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5.齐鲁股权交易中心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简称“齐鲁股交中心”)是山东省政府批准,并经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验收通过的国内首批省级股权交易市场。中心成立于2023年12月,作为国内重要的股权交易市场,主要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股权(债权)登记转让和上市培育孵化等服务。作为省管金融机构,按照山东金融改革总体规划部署,齐鲁股交中心近期目标是建设好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中远期目标是建成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金融综合交易平台。齐鲁股交中心以股权、债券融资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为重点,为企业提供挂牌培育和投融资服务,服务区域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更多优质企业托管挂牌。
36.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安顾人寿”)是由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德国安顾集团股份公司(ergo group ag)(以下简称“安顾集团”)、德国安顾人寿保险股份公司(ergo lebensversicherung ag)(以下简称“安顾人寿”)共同出资组建的全国性寿险公司,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23年7月22日成立,并于9月5日正式开业运营,总部设在济南,注册资本金20亿元人民币。德华安顾人寿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山东的全国性寿险法人机构。
37.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健康)成立于2023年8月25日,是省委、省政府为大力发展“十强”产业、加快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民医养健康事业而组建的省属一级企业,是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重组整合平台和医养健康产业领军企业,被列入国家城企联动养老服务第一批企业目录。集团注册资本102.8亿元,资产总额近800亿元,职工2.6万人。
集团下设健康农业、健康服务、健康医疗、健康装备、健康置业、健康资本、健康物业、健康水业八大集团公司,拥有全级次公司(单位)238家,分布在山东多市和部分省(区市)。集团医养资源丰富,拥有各类医院及医疗机构60余家,专业医护技人员1.3万名,开放床位1.35万张,医疗器械感染控制系列产品种类和规模位居全球首位,具备发展医养健康产业的资源优势及多产业协同发展的基础。
以上资料全部来源于山东省国资委网站及各企业官网公开信息。
【第6篇】深圳企业纳税排名
深圳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也是中国企业的创新高地。作为中国百强区之首的深圳市南山区,更是强企云集、科创潮起的焦点所在。近日,南山区召开2023年度“经济突出贡献企业top峰会”并发布系列榜单。值得注意的是,在纳税百强榜及行业榜单中,新消费企业异军突起、表现亮眼。凭借金融科技创新所迸发的强大动力,新消费企业正悄然改变中国科创企业的势力格局。
乐信副总裁黄健斌(右起第六)领奖
此次受表彰的80家各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对南山全区的年度经济贡献率达48.8%;纳税百强企业年度税收贡献率达46.2%。今年的分行业榜单中,服务业十强榜变化较大,其中一半为新面孔,包括乐信、联兴财税(深圳)、法本信息、百度国际(深圳)和虾皮。特别是作为新消费企业的乐信和虾皮,首次上榜即进入“服务业增加值十强”榜,乐信旗下分期乐还连续第五年上榜南山区纳税百强企业(no.57),引起了广泛关注。
疫情以来,国家提出“双循环”发展战略,在消费复苏叠加政策利好作用下,新消费企业快速发展。以乐信为例,旗下拥有分期消费品牌分期乐、数字化全场景分期消费产品乐花卡、基于lbs的新消费人群生活与购物平台“买吖”等多个创新产品,2023年促成交易额2138亿元,同比增长超21%;用户数1.65亿,同比增长40%。另一家上榜企业虾皮,同样是近年来快速崛起的明星企业,其母公司shopee业务遍布全球,2023年gmv同比增长76.8%至625亿美元,在跨境电商等领域对新消费产业有巨大拉动。
企业快速发展的背后离不开对研发的重视。2023年乐信研发投入5.5亿元,开创了多个行业领先技术应用,其自研的鹰眼·米霍克风控引擎系统已部署超过6万条核心风控规则,可承担起每分钟50万+次决策任务,交易场景耗时低至1.2毫秒;“奇点”风险自动化归因系统大幅提高风险处理时效10倍以上。依托创新能力,乐信得以不断拓宽服务边界,如针对“新市民”推出专门的分期电商app,解决其日常消费和信贷服务痛点;针对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全年发放信用借款153亿元等,全方位助力疫情下消费复苏和实体经济发展。
数据显示,2023年,南山区gdp达7630.59亿元,增长9.1%;新增上市企业11家,总数达18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300家;综合实力连续四年位居中国百强区之首。此次受表彰上榜企业,均为各领域、各行业头部公司,其能够在名企云集的南山区脱颖而出实属不易,显示出强大的经营能力以及创新、持续发展的企业活力。
据悉,南山区“经济突出贡献企业top峰会”及其相关榜单已连续发布多年,评选以企业产值和纳税贡献等综合标准进行评定,是体现南山企业综合实力的最重磅、最权威的荣誉。
乐信及产品介绍
乐信(nasdaq:lx)成立于2023年8月,是中国领先的新消费数字科技服务商,以科技创新不断创造新消费方式,打造了以分期消费品牌“分期乐”、数字化全场景分期消费产品“乐花卡”、先享后付产品“买吖”为核心的新消费服务生态,打通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帮助亿万用户快乐消费,通过科技助力商家提升经营能力,推动中国经济健康蓬勃发展。截至2023年9月,乐信用户数达到1.54亿。
作为新消费数字科技服务商,乐信共享用户、场景、技术、运营能力,为商户提供促进交易转化、拉升交易频次、提升客单价、锁定长期交易、丰富会员体系、沉淀私域流量等价值,吸引着越来越多商家和金融合作伙伴加入,打造出一个稳固、开放、共赢的新消费生态,让新消费释放出最大增长潜力。2023年创办以来,乐信自身实现了指数级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0%,成为中国新消费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乐信还入选“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深圳创新企业70强”“南山区纳税百强”等榜单,并成功入选哈佛商学院案例,获得《亚洲银行家》《快公司fastcompany》等上百家媒体的众多荣誉及人民日报、央视、cnbc、彭博社等国内外主流媒体关注。
分期乐
分期乐是乐信旗下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品质分期购物商城,成立于2023年10月,是国内最早推出分期购物的电商平台之一,秉持“乐在有度、乐见更好”的品牌理念,成为1.6亿新消费用户分期购物的信赖之选。
乐花卡
乐花卡是乐信旗下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数字化全场景消费产品,帮助金融机构触达广阔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和海量新消费人群,满足用户随时随地便捷消费、灵活分期的需求。借助数字化技术,乐花卡为用户提供全场景分期消费服务,目前已累计为1000万商家促成实际消费交易。通过技术和消费方式创新,乐花卡为用户和商家创造价值,为新消费开启更广阔发展空间。
买吖
买吖是乐信集团推出的“先享后付”产品。买吖app为用户提供附近商场和零售品牌的优惠活动信息,“买吖圈”功能帮助用户轻松获取更可信的、更个性化的购物推荐,同时,用户可在买吖app中与门店导购沟通,在app内或线下门店购买心仪好物都仅需付1/4首付。
用户通过买吖app可先消费再付款,延期还款不用支付商品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从而大幅降低用户消费门槛,提升收入支配灵活性,商家也获得更高的销售转化率和客单价。
来源:知产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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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企业纳税实务第二版
前些天,北京税局发布了一项《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旨在帮助大家理解相关税政、减少纳税风险。
相关内容多达 55 页,主要涉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专项政策等方面的问题,简直干货满满。以下是目录及部分内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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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服务企业经营纳税人
安次区税务局紧盯重点事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纳税人,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持续服务好纳税人。
积极推出针对纳税人的特色服务,建立并持续完善“五个特色服务中心”:系统化建设权益保护中心,智能化建设远程帮办中心,规范化建设征管前移中心,场景化建设宣传辅导中心,专业化建设定制服务中心。
创建精细服务“安心办”服务品牌,全面推行“五心服务”新模式:提聚站位格局,纳税服务更诚心。强化问题整改,优质服务更用心。聚焦便利办税,精细服务更舒心。突出创新改革,升级服务更暖心。提效政策落实,快享服务更放心。
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智慧导税环岛开展全程“伴随式”服务;引入人脸识别分析系统,精准预判来厅办税人员所关联的纳税信息及已办、应办、待办事项,同时为纳税人量身定制税收“体检报告”;持续推进税费优惠政策宣讲、辅导,全面推广税收新政“码上学”、涉税诉求“码上说”、税费业务“码上办”。
(记者 吕新颖 编辑 王静)
【第9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问:我公司是一家非居民企业,请问非居民企业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填写和报送什么资料?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第一条规定,(一)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本办法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二)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参加当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1.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1年,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且已经结清税款;2.汇算清缴期内已办理注销;3.其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第二条规定,(一)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二)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3年版)》适用于非居民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其附表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本条规定报表自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起启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度或2023年度起汇总纳税的,本条规定报表自办理2023年度或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起启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的解读》第四条规定,《公告》对不同报表分别设置不同启用时间:扣缴表自2023年10月1日启用;预缴表及相关附表自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启用;年报表及相关附表自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启用。考虑到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纳税的特殊需要,《公告》明确,非居民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选择2023年度或2023年度汇总纳税的,可提前启用修订后的预缴表和年报表。
综上,你公司作为非居民企业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填写和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其中,年度纳税申报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3年版)》,附表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
【第10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3年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纳税申报,现将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执行,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第五条中“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和第六条第一项、附件6《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同时废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11篇】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
共享会计师每周一篇的纳税筹划系列专题时间又到了,今天给大家分享基于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方案4,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4. 利用连续生产不纳税的规定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思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4条的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这一规定就为纳税人在纳税环节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当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分别生产某项最终消费品的不同环节产品时,可以考虑组成一个企业,这样就可以运用这里所规定的连续生产不纳税的政策,减轻自己的消费税负担。
但是企业合并牵扯到方方面面的问题,稍不注意可能产生更大的成本负担,所以要慎行。而且企业使用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一般情况下可以扣除外购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因此,利用连续生产不纳税的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起到延缓纳税的作用。
可是,纳税人利用外购酒精生产白酒时,外购酒精已纳消费税不能扣除, 此时,纳税人外购酒精生产白酒的消费税负担就会高于自己直接生产白酒的消费税负担,此情形将酒精生产环节并入比较划算。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93年12月13 日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5号,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
纳税筹划图4-4
(未完待续)
本文由共享会计师收集整理,带你一起长知识!
【第12篇】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中最复杂的一个税种,他包含了企业的开发、建设、销售等主营业务,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增值额小,计税额就小,适用的税率低,土地增值税税负就轻,因此,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土地增值税的税率特点及有关优惠政策,控制增值额,从而适用低税率或享受免税待遇。
方式一:
应纳税额=增值额x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
适用税率分为四档,分别为30%、40%、50%、60%,相对应的速算扣除数系数为5%,15%,35%。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一般的预征率在2%-4%,每个地方不一样),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计算收入,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按税率计算税额。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二、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x适用的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计算方式更为简单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注意事项:
1 清算申报日前,按当地规定比例预缴土增税,这点很明确,这里有个风险点要提示一下,如果实务中有些房开企业按“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的计缴方式,一直到销售现房、交房开票时,还在按这种模式预缴土地增值税,一边增值税已按销项减进项在正常缴纳、一边还在还按以上文件的公式作预缴依据,就会多预缴土地增值税。
2、清算期间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清算申报日到清算审核结果出来,中间至少间隔几个月的时间:(1、继续按预征率预缴,等清算结果出来后,再按清算结果多退少补)(2、按清算申报时成本进行“模拟扣除”缴纳)
3、清算后销售尾盘申报缴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1、税金的扣除。)(2、是否支持二次清算。)(3、后续取得发票能否扣除的问题)(4、纳税时点问题。)
方式二:
政策: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如果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进行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享受免税优惠。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筹划的关键就是通过适当减少销售收入或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使普通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好处有两个:一是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二是降低了房价或提高了房屋质量、改善了房屋的配套设施等,这是一定的优势,但需要控制好增值率,不然会出现多缴税等情况。
例如:某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为1.5亿,普通住宅销售为1亿,豪华住宅销售为5000万,税法规定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1.1亿,其普通住宅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8000万,豪华住宅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3000万,那么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式: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以下方案:
一、普通住宅和豪华住宅不分开核算。
增值率=(15000-11000)÷11000×100%=36%
应纳税额=(15000-11000)×30%=1200万元。
二、普通住宅和豪华住宅分开核算,但没有控制好增值率,使其超过了20%,则:
普通住宅:增值率=(10000-8000)÷8000×100%=25%
应纳税额=(10000-8000)×30%=600万元
豪华住宅:增值率=(5000-3000)÷3000×100%=67%
应纳税额=(5000-3000)×40%-3000×5%=650万元
两者合计为1250万元,此时分开核算比不分开核算多支出税金50万元,这是因为普通住宅的增值率为25%,超过了20%,还得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如果能使普通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就可减轻税负。
房地产企业三大税种的计算和缴纳,因为都采用了预缴的方式,因此同一税种,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缴纳方式,同一阶段三大税种也各不相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条例虽然说:预征土地增值税的截止时点为项目竣工结算前,但实际操作中,土增税的预缴时点远比这个时点要晚,一直要晚到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为止,所以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可从清算申报日前、清算期间(申报日至清算结果出来)、清算后三个时间段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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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企业纳税类型
财税知识小课堂开课啦~
大家有没有觉得财税知识复杂又难理解呢 ?
今天给大家分享,每个人最好了解一下的财税小知识,争取帮助大家解决一个小疑惑占
1⃣️新办公司必须税务报到
新成立的公司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后,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新办公司按规定设置账簿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要从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设置账簿
3⃣️新办公司必须纳税申报
企业成立就需要报税,即便企业没有收入,也需要做零申报
4⃣️在规定时间报送工商年报
每年1月1号至6月30号报送工商年报。过期末申报公示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在规定的时间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需要在次年五个月内(次年1月-5月31日),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6⃣️公司涉及的税种一般有5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7⃣️买卖与虛开发票属于刑事犯罪,大家一定不要干
8⃣️常见发票分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回企业纳税类型,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区别是增值税的征收方式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采取,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
希望我的分享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14篇】a级纳税企业
如今,随着dl事件的持续发酵,现在,也让所谓“偷税漏税”问题再次成为焦点,据悉,现在已经深入到了明星带货行业,也将彻查这些明星的税务情况,看来,娱乐圈又要迎来一次大整顿了。
尽管承认有个别艺人存在侥幸心理,但还是有很多是依法纳税的好艺人,接下来就给大家盘点一下娱乐圈有哪些a级纳税人吧(a级也就是最高级,个人征信良好,没有任何偷漏税的情况出现)。
首先,就是李沁了,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提及,就不再赘述了,也是当时最早公布纳税信息的艺人,主要曾经是她与dl是同一个经纪人带,甚至还传过恋情绯闻,就是怕男方这边会教李沁耍一些小聪明,所以,事件发生后,也引发不小的争议,信息公开也是为了自证清白。
第二位就是时代少年团的公司时代峰峻了,由于粉丝群体众多,公司肯定也时刻不敢放松有任何的丑闻,而且,基本上旗下艺人都是从未成年时期就开始培养,必须要给他们树立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如果说公司真的有偷漏税的情况,恐怕粉丝们第一个就会把李飞送进去。
第三位是杨超越,之前,她直播的时候也被问及了纳税的问题,但本人并没有说明太多,可最起码对错的事情还是分得很清楚,同时,如今的杨超越已经以“特别人才”的身份在上海拿到了户口,虽然有争议,但既然能落户,肯定对她的信息进行了审核,所以,也是个依法纳税的好公民。
第四位是倪妮,所在工作室早在2023年就已经是a级了,而且,这些年也认真拍戏,基本上很少参加综艺节目,一直在钻研演技,由于在年前刚与dl合作拍摄完新剧《夜旅人》,因为男方的问题,这部戏也将雪藏,对倪妮来说也是惨不忍睹,当时,“心疼倪妮”也登上了热搜,都为她感到可惜。
第五位胡歌,作为国内资深男演员,关注度和话题量可谓是居高不下,为人也是相当的低调,除了拍戏以外,基本上看不到他参加任何的综艺或者商业活动,一直做依法纳税的好公民,也难怪能火这么多年。
第六位就是王鸥,模特出道的她后来转行当演员,虽然说并不是科班出身,但也看得出本人有一定的演技,基本上每年都会保证有好几部作品问世,前段时间,上海也公布了a级纳税人名单,当中赫然有王鸥所在的工作室。
第七位就是朱一龙,作为现在热度最高的当红小生之一,演技也越来越驾轻就熟,各种人物风格都能把控,保持着很高的粉丝群体,而且,作为一个年轻演员,很少在综艺节目当中露脸,跟其他同龄段艺人超高的曝光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而是参演的电视剧和电影一部接一部的播出,看来是拿作品说话。
以上七位就是评定为a级的纳税艺人,虽然说纳税本来就是最基本的义务,但这些信息并不是艺人方面主动公开,都是各家粉丝自己整理找出来的,主要是已经到2023年了,竟然还有艺人敢于铤而走险,所以,纳税问题对于艺人都比较敏感,直接晒出来也能避免一些尴尬的问题。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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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办理指引,快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的15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二、申请材料
三、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第1步
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第2步
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界面。
第3步
左侧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按期应申报】,右侧选择【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第4步
选择完申报入口后,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一般申报、一键零申报、简易申报中选择一个入口进行填报。
☑一键零申报:只需要填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便可成功申报。
☑简易申报:若纳税人已报送财务报表,系统将自动带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并根据纳税人填报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自动计算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及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小提醒☀
01、关于申报界面右上方的按钮功能:
☑“暂存”不进行申报数据的校验,数据校验有误的情况下仍可以保存;
☑“保存”则会进行申报数据的校验,数据校验有误的情况下不可以保存;
☑“重置”则是首次申报将所有表单数据重置为初始数据,更正申报将所有表单数据重置为上次申报数据。
02、关于网报系统的检验提示功能。
填报数据后,系统会实时自动校验,左侧表单将显示该表单的错误数量,对应栏次分别用橘色、黄色标底提示,申报界面的右上方显示数据校验提醒原因。
其中橘色标底提示为温馨提醒,若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则无需修改,可直接保存提交申报;黄色标底提示为申报逻辑校验有误,需核实填报数据是否有误并修改,直至校验通过才可保存提交申报。
03、申报完成后,如需查看自己的申报状态,可点击申报表右侧的刷新按钮进行查看。
如需查看自己的申报数据,可在首页我要查询的申报信息查询中进行查看,并可通过查看pdf模式进行下载打印。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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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第16篇】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
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公布)开始施行,其中涉及一系列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举措。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是实务中常见的创业主体形式。但从涉税管理的角度看,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涉税处理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纳税人应注意分清。
基本概念:属于两类不同的市场主体
从概念上看,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是两类不同的市场主体。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同时,民法典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其中,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相同点:都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
两者的相同点在于,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都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来说,张某登记设立甲个体工商户,提供建筑劳务,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注册成立乙个人独资企业,转让企业名下房屋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应按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同点:具体政策适用范围有差异
个人所得税方面,《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不难看出,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而个人独资企业则不能享受这一优惠。
增值税方面,两者纳税身份也不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也就是说,增值税相关税收政策中的“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举例来说,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结合“个人”的定义来看,个体工商户属于这一政策的适用主体,个人独资企业则不属于。换句话说,个人独资企业出租住房,应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实操提示:重点把握政策适用“主语”
在具体实务处理中,建议相关主体仔细阅读政策,重点把握政策的“主语”,找准政策适用的关键。
举例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7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可以按照相应比例,延缓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11月、12月,2023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3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适用阶段性缓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明确规定,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意味着,无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是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只有同时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时,才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来源:中国税务报,原标题: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涉税处理:充分了解相同点,重点把握不同点,时间:2023年11月04日,版次:07,作者:王宝云,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