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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纳税人识别号(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19

【导语】国税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税纳税人识别号,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16篇)

【第1篇】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营业执照

“纳税人识别号”俗称的“税号”,是纳税人(公司、组织、个人)唯一的纳税识别身份号码,自2023年10月1日起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决定,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即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原则上是无含义代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纳税人识别号有关编码规则的通知》(国税函〔2006〕820号)的规定:“纳税人识别号原则上是无含义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数据信息内外部交换共享的基础,应保持不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规则

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的规定,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成部分代表的意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机构编制、民政、工商三个登记管理部门分别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例如,机构编制部门可用1表示机关单位,2表示事业单位,3表示由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部门可用1表示社会团体,2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3表示基金会;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国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注册登记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需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常见的“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开头的“91”代表着什么呢?‍

2023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因此,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开头“91”的意思:9表示登记管理部门为“市场监督管理局”,1表示机构类别为“企业”。

更多详细,欢迎私信咨询。

【第2篇】国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下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于5月1日正式启用。目前正值5月申报期,企业申报纳税需使用新版增值税申报表,下面这张图将告诉你新版申报表有哪些变化,赶紧收藏吧↓

更多财税信息请关注公众号:hunt稅事(huntshui)

素材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接洽删除

【第3篇】国税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

提醒:无论是纳税人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需填写的內容都有明确规定,若没按要求填写则属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2023年发票备注栏填写指南

1纳税人自行开具

2税务机关代开

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以下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

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5、税务机关为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

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元”;

6、差额征税代开发票

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7、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

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依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提示:以上列举备注栏应填写的信息,也是取得发票的纳税人需要重点审核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这六种发票收到时

一定要检查备注栏

在什么情况下开具发票需要填写?如何填写?下面一起来看看发票备注栏的小奥秘吧~

1. 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3、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

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6.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

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小结: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也包括票面的备注栏,企业取得未按规定进行备注的发票属于不合规票据,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一图详解备注栏填写

文字太多看着累?记不住?

不要紧,我们做了一张思维导图,方便你直观了解。

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的风险

1.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土地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发票备注栏一定不能随意了。大家一定要注意!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将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

来源:xiaochenshuiwu、财务第一教室、税台、税务大讲堂、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经理人。

【第4篇】风险纳税人被国税锁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电子税务局待办事项中出现企业所得税涉票风险应对的待办事项。此类事项如何处理,很多财务人员都搞不清状况,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风险事项已推送到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端,作为企业肯定需要及时予以积极回应。根据风险提示信息进行自查,并及时反馈自查结果。有的企业纠结于自查结果如何反馈,害怕反馈的结果可能会对企业产生不好的影响,进而引起不必要的税收风险。恰恰相反,据实反馈自查结果,并积极整改反而会极大减少税收风险,减少后续被检查的概率。

一般来说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推送给企业自查的风险数据,风险等级一般比较低,企业认真自查并准确反馈结果即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自查确实没有问题的,可以据实反馈,切不要一刀切,认为推送了风险数据,企业就必须要自查出问题。

随着大数据的进一步推广应用,风险等级比较低的疑点可能会不断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形式推送纳税人自查,对风险等级比较高的疑点,税务机关会进行调查核实。

这实际上对我们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慢慢的大家会发现,以前这样报的税,现在不可以了。特别是对发票的监控,各类报表数据的比对,任何一处数据问题都可能被大数据监控到,进而引发税收检查。

有关此类风险应对的问题,欢迎大家关注,并进行交流。

【第5篇】纳税申报增值税国税

出现申报错误也是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一些事情,那么增值税申报错误后,还能不能更正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根据平常的工作做一个判断,企业如果申报增值税有误,需到税局更正申报,增值税申报错误可以更正申报。

增值税申报错误后怎么做申报更正?

申报错误后是可以更正的,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打开网上电子申报界面,

2、接着点击菜单

3、点击文件

4、点击更正申报填写

5、在“更正申报填写”页面选择需要更正的报表,点击更正

6、更正完成后,在发送界面出现备注为'更正申报'的报表,发送即可

7、在申报界面查看更正申报结果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的增值税已申报成功(报表已入国税征管系统),则要改报表的话,当月申报期内,你可以直接到国税大厅作废申报表,回来后再次申报

如果已过当月申报期的,则要手工填写一套正确的增值税申报表,去找专管员签定确认后,再到大厅修改报表即可

举个例子:

1、更正申报的申请条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向税务机关申请修改更正申报

2、办理机构: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

3、办理期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作废申报仅针对申报期限内已申报未缴款的情况

以上即是有关增值税申报错误的更正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6篇】济南国税局纳税服务平台

6月6日,济南市国税局与腾讯公司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微信缴税上线仪式,标志着我市“微信办税”业务跨上了新台阶,也是济南国税为助力我市打造“十最”营商环境出台的新举措。

目的是借助微信在税务机关与企业、公众间的“连接器”作用,发挥腾讯在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微信支付、微信小程序、企业微信等成熟的平台和渠道优势,探索更丰富便捷的惠民服务,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优良税收营商环境。

据腾讯公司区域财税总监郑伟介绍,此次战略合作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建设微信版公众服务体系。依托腾讯在移动应用生态系统的入口优势,构建面向税务机关、企业、自然人的微信版纳税服务新体系,在纳税人涉税咨询、发票业务、自然人代开、小规模企业缴税等领域,打造“微信税务局”的创新品牌。另一方面是建设移动版税收征管体系。依托腾讯公司的大数据挖掘、云计算能力等资源,在税收征管领域的综合治税、风险管控、智能选案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打造 “智慧税务信息化平台”。

这次签约仪式在槐荫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现场举行,同时济南国税与腾讯联手推出的“微信缴税”服务正式上线运行。据了解,济南国税“微信缴税”服务主要运用于代开发票预缴税款,纳税人可以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缴纳税款,就像在商店购物时扫码支付一样便捷。当天,全市第一笔“微信缴税”业务正式办理成功,首位利用微信成功缴税的秦女士说:“发票代开是我经常办的业务,每月都要办三到五次。以前代开发票缴税主要是通过pos机刷卡,缴税方式比较单一,办理时间也比较长。现在有了微信缴税功能,扫个二维码就能完成缴税,方便了很多。而且,微信缴税功能开通之后,发票代开业务从实名认证、申请提交到缴纳税款,现在都可以远程办理了,确实非常方便。”

据了解, “微信缴税”只是济南国税微信办税业务的新增功能之一。“微信预约排队”“微信导税服务”“微信叫号”等服务功能也已上线运行。山东舟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张先生说:“我很喜欢济南国税微信公众号里面的导税服务功能,去办税厅以前,我会先用微信看一下大厅排队情况,哪里人少就可以去哪个大厅;对于不熟悉地址的办税厅,使用办税导航,就可以直接给出驾车、乘车的导航提示;至于办理业务需要带哪些资料,看一下‘码上知道’就知道需要做哪些准备了。”

记者看到,推行“微信叫号”服务的办税服务厅里,纳税人手里已没有了往日的叫号单,也不见了嘈杂叫号声里的排队等待,取而代之的是安静有序环境中的“微信叫号”。槐荫国税办税服务厅主任左鹏飞说:“‘微信叫号’相当于把排队机搬到了微信上,用无声叫号代替了有声叫号,纳税人更方便,办税厅更安静。只有在小细节上精益求精,才能把‘十最’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济南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孙家平代表济南国税与腾讯公司签约,他表示:“济南国税与腾讯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将会有力推动互联网技术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济南国税将努力建设‘智慧税务’,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打造‘十最’营商环境贡献国税力量!”

【第7篇】山东国税网上纳税平台

一、我单位增值税申报完成后发现报表数据有误,更正申报操作时应注意些什么?

申报表更正操作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选择相应申报表类型及所属期起、止日期

(2) 请按先更正附表,再更正主表的填写顺序操作。

(3) 如期初数据或主表累计数据变动,请点击相应报表下方的“删除”按钮,重新获取数据并填写报表。

(4) 报表保存完毕,一定要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更正后的报表。

(5) 如有税款增加的情况,请及时通过“税费缴纳”模块缴纳税款。

(6) 更正后,可对更正后的申报表重新签章。

(7) 如需更正多个属期的申报表,请从最早的属期开始依次更正,直至当前属期。

二、我单位已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契税税源信息采集,为何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时,仍提示:“所选申报表当前属期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

自2023年9月1日申报期开始,契税税源采集后,增加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环节。在采集税源信息时,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弹出提示信息,请注意查看契税税源采集流程。

契税税源信息保存成功,系统显示为“已采集待复核”状态,等待税务机关复核税源信息,如下图所示:

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税源信息复核后,税源信息状态为“未申报”,此状态下可进行申报操作。

三、我单位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车船税,申报表上只能看到根据税目汇总的数据,看不到车架号、车辆牌照号码等信息,怎么才能看到具体的车辆信息?

您在打开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后,点报表右上方的“预览申报明细”按钮,即可弹出“预览税源(申报)明细”页面,可以看到详细的车辆信息,如下图所示:

汇总数据是按“预览税源(申报)明细”页面的车辆信息计算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30379421@qq.com

【第8篇】国税局纳税服务

本微讯 今年以来,兰州市税务局按照省税务局部署,以“甘‘速’快干、兰税‘捷’办、政策‘优’享”为发力点,深耕“陇税雷锋”机制,持续擦亮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直达、直通、直办的“兰税捷办”服务品牌,助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深耕“陇税雷锋”机制 “快”字服务不断档

面对今年多轮疫情冲击,兰州市税务局坚决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充分发挥“陇税雷锋”全员帮办群组作用,全天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在线咨询”“同屏辅导”和“会诊帮办”等多样“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兰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组建税源管理咨询服务团队,全力处理疫情期间各项线上咨询,依托“陇税雷锋”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政策咨询、软件应用讲解、电子税务局网上操作指引等服务。城关区税务局选优配强业务骨干驻守办税服务厅,值守接听对外公开电话,及时受理办税业务,第一时间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解惑,提升电子税务局后台受理审核速度。红古区税务局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大力倡导“错峰办”“预约办”等方式,及时有效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疑难问题。永登县税务局制定《纳税服务疫情应急预案》,克服疫情带来的诸多影响,及时处理纳税人诉求。榆中县税务局开辟“特事特办”绿色通道,提供发票“闪送”服务。皋兰县税务局成立服务专员小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为无法通过线上办理业务的纳税人开展线下“点对点”安全派送服务。

“疫情期间,得益于税务部门全力支持,让我们第一时间拿到了百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解决了公司的大难题,摆脱了财务停滞局面,感谢你们的精细、高效、安全的服务!” 国有重点企业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的财务主管王篷向永登县税务局发来感谢短信息。

城关区税务局干部居家通过“陇税雷锋”帮办群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擦亮“兰税捷办”品牌 “捷”字服务再提升

“现在大部分涉税事项都可以网上办理,涉税问题也可以随时随地线上咨询,不仅减少了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接触的风险,还让我们足不出户尽享政策红利,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兰州安恒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安树科在体验了西固区税务局干部视频连线辅导后,感慨地说道。

今年以来,兰州市税务局坚持“减流程、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综合施策,累计推出59类619条创新服务举措,450余项普惠性税收优惠一站送达,521项税费业务全程“网上办”,网办率达到93%。发票领用实现“跨区通办”。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1.5个工作日,位居全省前列。兰州市营商环境纳税指标考核位次不断提升,在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纳税指标取得94.52分的优异成绩。

榆中县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发票“闪送”服务

落实“退免减缓”优惠政策 “优”字服务更精准

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出台以来,兰州市税务局健全“党委统一指挥、各部门分片包干、退税减税办靠前统筹、各工作组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联合财政、人民银行建立三部门会商机制,通过税收大数据平台筛选分析,快速精准识别符合退税条件企业,对退税企业全环节跟踪辅导、全流程实时对接,确保退税资金在最短时间内从“纸上”落到企业“账上”。

“今年9月,我公司在申报增值税时因会计疏忽忘记将一笔视同销售的赠品做相应处理,是税务局的同志在为我们办理留抵退税时帮我们排除了这项风险,不但细致地为我们梳理了进项税额中的风险点,同时也对我们的申报和勾选抵扣做了相应辅导。”兰州绿地陆港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巍说到。

为持续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兰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针对辖区内企业特点精准推送、悉心辅导、对点答疑,主动“问诊把脉”,通过“精准宣传+聚焦辅导”,让纳税人尽享政策红利。西固区税务局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强对纳税人的动态管理,精细梳理纳税人的进项抵扣情况及购销匹配情况,逐日维护“一册三表”,在做到逐户辅导、应退尽退的同时,及时掌握纳税人退税意愿及办理退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及堵点,第一时间为纳税人排忧解难,赢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西固区税务干部主动上门为纳税人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兰州市税务局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决落实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主动提升站位,更好地聚焦税收主责主业,落细税费优惠、创优纳税服务,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兰州税务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

【第9篇】国税纳税申报简单流程

导读: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每个月都需要处理的内容,也是每个报税人员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一般纳税人企业经常需要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到底需要几个步骤呢?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答:1、下载金税系统。

首先,要在网上下载最新版的金税系统,每个地区的国税网不一样。

2、进项发票认证

一般纳税人是每个月都有进行申请,每个月底要对该月需认证的进项发票进项认证,认证通过后才能在当月进行抵扣。

3、月初抄税

每个月初,一般是5号以前进行抄税操作,进入金税系统,选择当期的资料,然后点击确定,系统会自动抄税,并提示抄税处理成功、

4、月中前报税

每月15号以前,要进行报税的处理,把金税盘插入电脑,会自动跳出报税登陆界面,输入密码登陆,然后点击纳税申报,选择税种,一般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然后再选择年度月份,点击进入,填制报税的表格,填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

5、申报期限

一般纳税人每月报一次增值税,每季度报一次所得税,每年的5月31日以前对上年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并申报。

6、税款缴纳:

如果已经和银行签订了三方付款协议,申报成功以后,就可以直接点击缴款按钮进行网上缴纳税款了,如果没有和银行签订三方付款协议,需要去国税的税务大厅去缴纳税款。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水利基金税率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注意事项】

1.10万元(30万元)含免税销售额;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3.纳税人不再分别核算销售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再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4.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补充:建筑业纳税人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标准。

7.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8.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9.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0.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1.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2.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14.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5.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6.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应分以下情况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

17.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附加”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减征50%的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享受该政策。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注意事项】

1.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2.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3.自然人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优惠政策。

【例】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额减计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鉴于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经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在判断劳务派遣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3.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5.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5.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企业均可享受。

6.“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两者之间区别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叫法,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23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经过几次政策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有数据显示,今年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以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占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比重约为95%,也就是说,95%的企业都是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型微利企业”。

7.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8.应纳税额计算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分段计算。具体是: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5万元(100×5%),100万元至28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18万元[(280-100)×10%],加在一起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3万元,而不是用280万元直接乘以10%来计算。所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时,仅缴纳23万元税款,而不是28万元。

9.预缴企业所得税

从2023年度开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与此前需要结合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相比,方法更简单、确定性更强。具体而言,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只要企业在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均可以预先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准确计算相关指标并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停止享受优惠,正常进行汇算清缴即可。

之前季度多预缴的税款应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不足抵减的在汇算清缴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10.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已完成相关升级工作,实现系统的“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自动校验”功能,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自动勾选“是否小微企业标识”,自动计算优惠税款,自动填写相应表单,提交申报表时自动校验勾稽关系。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2.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注意事项】

1.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税〔2019〕13号文件的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2.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3.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5.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

(四)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享受主体】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设备、器具的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享受条件】

1.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2.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办理流程】

1.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2.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享受政策的相关手续,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3)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注意事项】

1.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税前扣除的时点应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处理原则保持一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仅仅是固定资产税前扣除的一种特殊方式,因此,其税前扣除的时点应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处理原则保持一致。

比如,某企业于2023年12月购进了一项单位价值为300万元的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则该设备可在2023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3.形成税会差异

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在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

4.企业可自主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但未选择的不得变更。

企业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单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5.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

【政策内容】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享受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优惠政策。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注意事项】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3.《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4.《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六)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

【享受主体】

小型、微型企业

【优惠内容】

2023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各行业小型、微型企业应符合以下标准: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政策依据】

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七)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政策

【享受主体】

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

1.2023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原先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23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

1.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义务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2.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小微企业,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且享受期限仅限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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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国税纳税申报

现在不光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你伸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你都需要按规定缴纳税费,大家对个人缴纳税费都还是挺了解的,那么大家知道企业如何申报纳税吗?知道企业交税的流程吗?如果的不知道的话,就众致君一起来看看吧!

一、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每种税收都有各自的纳税人。纳税人究竟是谁,一般随课税对象的确定而确定。例如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所得,其纳税人是有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同一种税,纳税人可以是企业、单位和个人,如增值税,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纳税人是企业;个人销售的产品,纳税人就是个人。同一种税在不同历史时期,纳税人也可能发生变化,如农业税,农业合作化前是个体农民,农业合作化后是农业生产合作杜和后来的生产大队,后来主要是农村乡村基本核算单位及承包人,全国取消了农业税。只有国家公职人员才在国税里面领取工资,所以国家公职人员又称为人民服务的公仆。

二、企业如何申报纳税

(一)开通方法登陆国家税务局网站,通过“网上办税”栏目进入,点击“注册”将出现一份申请表格,填写完成表格中的相关栏目,然后点击“提交”。

提交成功后,打印该申请表并盖上公章,携带该申请表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纳税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在网站“下载中心”——“表证单书”栏目可以下载)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通权限。

(二)使用方法

权限开通后,纳税人同样通过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网上办税”栏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是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是纳税人注册时自行设定的密码)。

点击“申报征收”——>点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下面的“进入申报”按钮——>输入申报所属时期,点击“进入申报”——>在申报表界面中输入申报数据——>点击“计算”——>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成功,用户即完成了本次申报的全部操作。接下来,纳税人可以点击“打印申报表”(也可以后再打印),也可以点击“现在去缴税”完成税款的缴纳,具体步骤如下:

进入“网上缴税”页面后,显示企业当前待处理税款列表,在“待处理税款”一列可以查看到某个税种的欠税数额明细。纳税人选择本次希望清缴的一行,点击“清缴税款”按钮,系统将自动扣缴税款。

三、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以上就是本期关于企业如何纳税申报的全部内容了,喜欢的朋友可以给众致君点点赞哦。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国税

近期,我们发现有些纳税人开错发票,本文就教您如何快速开具增值税免税发票。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在该政策适用范围内?

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适用免税政策。

主要适用5%征收率的增值税的项目有:

1.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

2.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选择差额计税;

3.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并选择差额计税;

4.转让2023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并选择差额计税。

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全部适用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销售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转让2023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三项选择全额计税的,适用3%征收率,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也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3年4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在开票软件内怎么开票才能享受政策?

答: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应选择“免税”,如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何实现快速开具免税发票?

答:开票软件需升级至20220331版本,开票时税率栏将默认为“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默认为3%征收率;如开具3%、1%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选择免税,需要勾选放弃免税原因。

开票软件升级办法:

税务ukey:

1.开票软件内点击“在线升级”按钮,在线下载安装。

2.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进入“相关下载”栏目,搜索税务ukey下载开票软件安装包后进行安装。

金税盘:

保持网络畅通,用户登录开票软件时,软件会检测新版本并自动下载,下载成功后,自动完成升级。升级后,系统会自动执行数据迁移,出现新版开票软件登录界面。开票系统左上角出现“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20220331)”字样,表明开票系统已经升级成功!需要手动升级的纳税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进入“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金税盘版开票软件安装包并安装。

税控盘:

1.开票软件内点击“在线升级”按钮,在线下载安装。

2.需要手动升级的纳税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进入“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税控盘版开票软件安装包并安装。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第13篇】国税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申报流程是什么?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流程是什么?网上纳税申报流程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是什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流程是什么?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流程是什么?

今天小编送给大家一套纳税申报的资料帮你解决这些问题!

文末有免费领取方式!

一、纳税申报流程:

1、一般纳税人国税纳税流程:

2、增值税申报:

3、填写申报表

4、企业所得税预缴:

5、计算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详细流程:

三、 网上纳税申报

第一部分:

1、进入百度搜索'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2、 点击第一个'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官网'

3、 点击进入'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官网'在页面中间部分右侧,点击进入'网上税务局登录入口'

4、 点击页面中间'下载专区'并进入。

5、点击页面左侧'办税软件',并下载安装3、4项

第二部分

四、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五、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六、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

......

篇幅有限,想要完整版资料的小伙伴,看下方免费领取方式

【第14篇】2023国税纳税申报时间表

2023年全国高新企业申报时间表!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你属于哪个省区呢?看看下面有没有你的地区吧!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开始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单:

吉林省,天津市,安徽省,上海市,重庆市,云南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黑龙江省,北京市,山西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

准确的2023年全国高企申报时间已经为你准备好了,那么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企申报即将开始,你准备好了吗?

那么2023年申报高企,需要做哪些准备?还是分批进行申报;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现在让我们智客小编详细的整理一下: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的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以上内容皆由智客知识产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高新认证申报时间表的内容介绍,2023年高新申报时间也是差不多的,具体各省市的时间,请咨询我们的在线顾问进行了解。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国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无论是我们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需要按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并且还需要按时提交申请.当然了,即便是零申报也是需要填写申报的.那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怎么填写?接下来,小哥就教大家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怎么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税款所属期填写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第1栏填写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第2栏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3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4栏填写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第5栏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6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7栏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第8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第9栏填写免税销售额.

第10栏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第11栏填写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第12栏填写其他免税销售额.

第13栏填写出口免税销售额.

第14栏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第15栏填写本期应纳税额.

第16栏填写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第17栏填写本期免税额.

第18栏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额.

第19栏填写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第21栏填写本期预缴税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征收率减按1%,如何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怎么填写?'这一问题的全部回答.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请表时,需要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表.这个表重要填写的内容涉及到21栏,小哥不再重复表述了,大家对照上述说明进行填写.

【第16篇】2023年国税纳税申报期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因此这也就成为我们财务人员都很关注的一件事情,所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纳税申报工作,今天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我们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须了解的五大常识。

1、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认证?

自2023年3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填写哪些申报表?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应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3、2023年一般纳税人还可以转登记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一般纳税人购买不动产,该怎么抵扣?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也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所以月销售额在10万元及以下(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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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纳税人识别号(16篇)

企业营业执照“纳税人识别号”俗称的“税号”,是纳税人(公司、组织、个人)唯一的纳税识别身份号码,自2016年10月1日起企业纳税人识别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依据《关于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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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国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