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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出口退税(16篇)

发布时间:2023-10-05 11:27:12 查看人数:22

【导语】2023年最新出口退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年最新出口退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2023年最新出口退税(16篇)

【第1篇】2023年最新出口退税

最近接了好几个关于双抬头报关的咨询,客户均是外贸企业,有的由于报关单填写错误,而在申请退税时受到阻碍,有的被税局初步认定为“代理”而不予退税。今天索性在这里做一个分析和总结,聊聊双抬头报关以及申请出口退税的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双抬头?

所谓“双抬头”报关,指的是出口企业在填写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时,在“境内收发货人”一栏填写了一个单位,而在“生产销售单位”一栏中填写了另一个的单位。根据《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号),“境内收发货人”栏目应当填报在海关备案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名称及编码,“生产销售单位”应当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

因此,若是自营出口,则出口企业本身既是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单位,又是在境内销售的单位,故在“境内收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栏目均应当填写企业自身。若是委托代理出口,由于境内收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不同,因此就会出现“双抬头”的情形。

二、委托代理出口是否能退税?

自营出口自然不用说,只要没有特殊情况,基本都能够满足申请出口退税的条件。那么委托代理出口是否能够进行退税呢?

委托代理出口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根据商贸函〔2017〕759号文,综服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若生产企业委托综服企业出口货物,可以由综服企业代生产企业集中申报出口退税,其中生产企业为退税主体、承担主体责任,综服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另一类是委托有进出口权的外贸企业(非综服企业)出口。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依法办理了相关登记、提供相关资料后,还是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的。但需要注意,委托方需要取得受托方从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简而言之,如果是委托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境内收发货人”栏目应当填写的是代理方或者受托方,“生产销售单位”栏目应当填写的是委托方,委托方均为退税主体。不同的是委托综服企业出口货物,可以由综服企业代为申报出口退税,而委托非综服企业出口货物,是由委托方自行申报出口退税的

三、谨防“假自营、真代理”

上述提到的委托非综服企业出口,在现实中往往存在很多的问题和风险,若通过这种方式出口货物,要谨防被认定为 “假自营、真代理”。《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中就明确规定了,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应当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1)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5)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6)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四、双抬头报关,可否以“境内收发货人”为主体退税?

说回到本文最开头提到的问题,有的来咨询我们的客户,本身是外贸出口企业,填写报关单的时候也在“境内收发货人”一栏填写的是该企业自身名称,但却错误的将“生产销售单位”填写成了上游供应商。通过上面的讲解,无论是自营出口(单抬头)还是委托代理出口(双抬头),退税的主体其实都应当是“生产销售单位”,尤其是对于双抬头报关出口,一般都不会是由“境内收发货人”以自己的名义为自己申报出口退税(非医用口罩除外)。

其实这反映出来的不仅仅是手写错误,而是企业整体的合规出现了漏洞,对于整个出口链条各个环节的相关要求不重视、不了解。由于形式要件的问题,而使实质上本来完全合规的业务在申请退税时遇到重重阻碍,结果在海关和税局之间来回奔波、协调,甚至招致税局的现场调查,其实是非常遗憾并且耗时耗力的事情。

进出口企业往往比其他企业受到更多方面的监管,我们还是建议每一家进出口企业能够在事前做好应有的合规和培训,事先做好全面的了解和防范,总比事后弥补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小的多。

【声明】以上内容具有较强时效性,且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

【第2篇】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搜航网获悉,3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提高了近1500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给正在复工复产的外贸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公告,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本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实施。

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具体来说15号公告一是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其中:出口退税率由10%提高至13%的有979项,由6%提高至13%的有103项,由免税和征税调整至13%的各1项

二是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由6%提高至9%。

实施时间

15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及其以后的上述1464种出口货物适用新的出口退税率。今明两天出口的货物比两天后出口的同产品编码的货物普遍要少退3个税点,如有可能,可做好税收筹划,尽可能享受退税政策红利。

注意事项

原来已经放弃出口退税,选择免税或征税的出口货物,由于这次新政策提高了其出口退税率,觉得重新选择恢复出口退税比免税或征税划算,则可以重新选择恢复出口退税,不受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不得重新选择恢复出口退税的政策限制。

附:具体商品清单

自疫情发生以来,相关部门密集发布了多项稳外贸措施,还有大量新的政策利好在路上。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在2023年全国进出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商务部进一步完善外贸外资协调机制,陆续出台多项举措,会同相关地方和部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加快复工复产。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力争早日实现由“企业复工复产”到“全产业链复工达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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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一、出口企业货物出口到底什么时候进行增值税申报呢?

相信一定有企业对货物出口后,何时进行增值税申报有疑问,这还真是值得说一说~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生产企业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二、出口企业货物出口增值税申报到底怎么填呢?

(一)我们先来仔细看看填报说明吧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报

第16栏“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17栏“三、免抵退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适用免抵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报

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反映按照免抵退办法的规定,由于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存在税率差,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主表填报

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注意:本月的主表第15栏的“免抵退应退税额”是上月的审核系统核准通过的退税额。举个例子:2023年5月核准通过所属期202104的退税额100万,则在2023年6月申报所属期202105的增值税申报表时,15栏会自动跳出100万。

(二)我们举个例子

厦门某企业为生产型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2023年5月出口货物fob价为100万美元,退税率为13%,当月内销不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征税率13%,当期进项税额610万元,发票通过认证。出口业务当期收齐单证,5月美元换人民币记账汇率6.50,上期无留抵,2023年6月申报增值税和免抵退税。

五步法:

(1)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税率-退税率)*fob*汇率=0

(2)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销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上期留底税额

=2600000+0+0-6100000-0=-3500000

即:本期期末留抵=3500000

(3)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fob*汇率*退税率=1000000*6.50*13%=845000

(4)确定当期应退税额

比较(2)和(3)即本期期末留底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相比较,孰小按孰退

本期期末留底>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845000

(5)确定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845000-845000=0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报

《增 值 税 及 附 加 税 费 申 报 表》主表填报

【第4篇】出口货物退税流程

随着网络的发达,大小企业都有机会把货物卖出口,加上国家的鼓励出口退(免)税政策,降低了出口货物的价格,同时也提高了国货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那么问题来了:您公司是可以享受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中的哪一种呢?

1. 免税: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的情况,适用只免不退。

2. 免退税:适用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外贸型企业,既有销项,又有进项,销项免,进项退,又免又退。

3. 免抵退:适用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外销项免,进项抵扣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未抵完的进项给予退税。

另外举一些例子:如出口货样广告品,如果收汇了,可以确认收入申请退税,也可以直接免税处理;如非报关快件,不论是否收汇都视同内销征税;最常见的一般贸易出口,小规模企业只能享受免税,无需备案,直接在季报增值税时候填写出口免税销售额。

所以想要退税还是得成为一般纳税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备案成为外贸企业或者是生产企业。今天,我们来重点介绍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流程,有知识点有案例有实操还有疑难解答!

一:出口退税基础政策知识及实务

1. 出口退税业务流程:

2.出口退税基础知识:

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视同出口货物,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退税率有调整的,除另有规定外,其执行时间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3.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

【举个例子】:

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23年7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50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3%,退税率9%,假设不考虑其他问题

【账务处理】(计算我取了整数) :

① 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

借:原材料等科目 1153846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00000

贷:银行存款 13038461

② 产品外销产生纳税义务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

③ 内销产品产生纳税义务时:

借:银行存款 339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0000

b.【退税相关处理】:

④ 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3%-9%)=96(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9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60000

⑤ 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3%-150-5+96=-20(万元)

⑥ 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9%=216(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16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16-20=196(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960000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 2160000

⑦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应收补贴款 200000

二:出口退税需要准备的事项。

1.退税前准备资料

(1)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备案(商务部)

(2)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

(3)开通电子口岸,领法人卡、操作员卡 (电子口岸)

(4)登记名录,开通外汇收支申报、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外管局)

(5)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当地所属税局)

(6)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

2.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安装要求:一台电脑安装一套报税系统,电脑硬件配置不宜老旧

3.出口退税软件及退税文库的下载: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当地电子税务局官网都可以下载。

4.最新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及事项:做到及时升级更新。

三:出口退税实操及需注意事项。

1.出口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a.出口的发票应该开具怎样的发票?

2023年12月1日起,通用机打发票(出口专用)停止使用。

出口企业在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后,一律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出口发票,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代替原有的出口发票,今后原出口发票不再使用,如有未缴销的尽快缴销。

b. 出口的发票开具时,税率和金额如何确定?

①税率为0(选择免税);

②需以本位币(人民币)开具;

③汇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处理。

c.购方企业的信息为外文,应如何处理?

购方企业可以使用外文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银行账号等可不填写,在地址电话处可填写外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出口销售到国内特殊监管区域,如有购方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银行账号则需填写。

d. 票面金额能都以cif价开具?

如果票面开具的是cif价,则在备注栏注明fob价。

合同号、贸易方式、结算方式、外币金额、汇率等可在备注中填写。

e.发票开票限额不够怎么办?

发票开票限额不够,申请提高开票限额。提高限额后仍旧不能满足的,可以每条报关单项目对应开一张发票。

①如果出口报关单金额大于开票限额,将总金额拆分,并开具多张连续号码的出口发票。

②在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中申报时,金额填写多张发票的汇总金额,发票号码填写第一张发票的发票号码+最后一张发票的截止号码。

2.出口退税需要注意的时间点:

a.退(免)税申报期限。公司在2023年的出口业务,未在2023年4月申报期限结束以前办理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可以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申报办理。

简言之,退(免)税申报和代理证明开具,只要凭证信息齐全就可以办理,不再因逾期改为免税或征税。

b.收汇期限。由于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0号公告和2023年16号公告收汇有关规定仍然有效,因此2023年的出口业务,仍需在2023年4月申报期结束以前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避免出现逾期后冲减、符合条件又重新申报退(免)税的复杂处理。

c.无相关电子信息备案和退(免)税延期申报。由于相关规定调整,无相关信息备案和退(免)税延期申报在实际上已失去原有的重要意义,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办理。

d.来料加工免税核销。来料加工业务的免税核销期限在5月15日之前,但取消了逾期申报由免税改为征税的规定。简言之,来料加工免税核销无论在5月15日前后,均可享受免税。

e.其他事项。《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开具(每年3月15日前)、进料加工年度核销(每年4月20日前)、单证备案期限(申报后15日内)、免税申报期限(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但逾期不再改为征税)。

四: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1. 根据报关单信息采集出口明细;

注:

a. 如上表编号为1234567栏次需要录入数据;

b. 出口报关单号录入规则:18位海关编号+0+两位项号。

2. 数据一致性检查、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注:

a. 确认数据时一定看好条数,汇总表根据确认的明细数据自动生成不是录入的明细;

b. 确认后明细数据会从二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转到三确认免退税明细数据里;

c. 如果发现数据需要修改,必须进行撤销确认明细数据,让数据回到二退税明细数据采集里修改。

3.汇总表数据录入;

注:上述三个重要数据是简化以前纳税表录入内容,具体填写规则如下:

a.如果是连续月份申报退税,例如201803所属期出口退税已申报完,本次申报201804出口退税所属期则:

纳税表出口销售额累加:为201804当月出口销售额

纳税表不得抵扣税额累加:为201804当月不得抵扣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为201804申报当月期末留抵税额

b.如果是不连续月份申报退税,例如201801所属期出口退税已申报完,本次申报201804出口退税所属期则:

纳税表出口销售额累加:为201802当月出口销售额+201803当月出口销售额+201804当月出口销售额

纳税表不得抵扣税额累加:为201802当月不得抵扣税额+201803当月不得抵扣税额+201804当月不得抵扣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为201804申报当月期末留抵税额

4. 申报资料录入:点击“增加”然后保存即可;

5. 数据一致性检查、生成汇总免抵退申报数据:需要记得保存路径;

6.数据在线申报(国家税务官网有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入口):上传生成的汇总数据压缩包;数据自检没有疑点点击确认申报;

7.反馈读入,退税进度已发放后,生产企业需要将正式申报反馈更新到系统中,反馈下载可以按年也可以按月下载。

以上实操总结:

a. 只有在采集的位置才可以:录入,修改;

b. 单机版汇总表是根据确认的明细数据生成的,跟采集的明细数据没关系;

c. 单机版汇总相关表单要手动增加录入:汇总表和汇总资料情况表,自动生成两个汇总附表;

d. 无纸化企业生成申报数据时要插入无纸化设备、安装设备驱动、配置正确的无纸化密码,在线版企业还得安装客户端工具、加签方式选择工具加签;

e. 生成申报数据包后,要进行自检;

f. 没有疑点或者没有不可跳过疑点后务必进行“确认申报”;

g.建议先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退税预审,然后再到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最后再回到本平台进行免抵退税的正式申报。

最后发福利,我们列举一些大家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

一、 问:免税申报应如果操作?

答:第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5号要求,“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以及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订成册。“因此,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不再需要进行免税的录入申报。

第二,一般纳税人免税申报涉及的报表有《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

具体填报规则如下:

1.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8栏:填写本期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第18栏:填写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及劳务,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及劳务。

第19栏:填写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适用零税率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第14栏:填写免征增值税项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第8栏:填写本期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第9栏:填写本期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第10栏:填写本期免征增值税的劳务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劳务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劳务的销售额。

二、 问:进入申报系统时提示“系统出现异常,如影响正常操作或操作受限,请与客服人员联系”,怎么办呢?

答:有以下两种情况会引发此类报错。

情况一:申报系统没有安装在默认的c盘路径下。申报系统安装时更改了申报系统安装路径,有可能会导致此类报错。

解决办法:虽然提示系统异常,倒数10秒后仍可进去系统,建议做好数据备份,卸载系统,重新安装在默认c盘的路径下。如果无法进入系统,可以寻找申报系统的初始备份。操作方法为:右击申报系统的快捷方式,选择“打开文件位置”可进入到安装路径下,在安装路径中找到jsdotnet文件,此文件为申报系统的默认备份,重新安装系统后将备份导入即可还原数据。

情况二:杀毒软件不兼容。部分杀毒软件会阻拦申报系统运行环境导致软件运行时报错。

解决办法:建议先查看杀毒软件“隔离区”是否有被查杀的运行组件,如存在被查杀的组件,先将申报系统组件恢复,再将申报系统在杀毒软件中设置为白名单,重新运行系统即可。

三、 问:怎么变更公司的类型,把生产企业改为外贸企业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要求,《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备案内容的变更。

生产企业变更为外贸企业,涉及到企业类型和退税计算方法的变更。企业应将票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

注意!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填报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申报表》“免、抵、退应退税额”栏中。批准变更前已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作为申报免退税的原始凭证。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应提前准备好《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其他相关办理资料,通过出口退(免)税申报软件采集备案变更信息生成退(免)税备案变更的电子申报数据。

具体操作:登录申报系统后,选择备案向导-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点击“增加”,其中“变更事项”选择要变更的内容,点击保存。

然后在备案变更向导的第二步打印申报表,第三步生产电子申报数据。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和电子申报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四、 问: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为非fob时,退税申报怎么换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可以填报的形式为“fob”、“c&f”和“cif”。其他的国际贸易术语比如exw 、fca和dap等,根据是否包含“运费”和/或“保费”,分别归并到“fob”、“c&f”和“cif”,也就是成交方式、运费和保费这三栏是互相联系的。

贸易术语的换算方式如下:

c&f=fob+运费

cif=fob+运费+保费

运费在报关单的体现为三种模式:

502/3/1(币种、运费率、运费按运费率计算)

502/30/2(币种/单价/运费按吨数计算)

502/3000/3(币种/总价/运费按总价计算)

保费在报关单的体现为两种模式:

502/0.3/1(币种/保费率/保费按保费率计算)

502/3000/3(币种/总保费/保费按总价计算)

下面来举个例子:

计算如下:

1. 运费+保费=3000+2000=5000

2. 计算分摊百分比:(30000+20000+50000-5000)/(30000+20000+50000)=0.95

3. 项号1fob价格=30000*0.95=28500

项号2fob价格=20000*0.95=19000

项号3fob价格=50000*0.95=47500

注:计算fob时需考虑运保费不同币值的关单,运保费应换算为与成交币值相同再计算。

五、 问:货物发生退运了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生产型企业发生退运时,如果此笔货物退运之前已申报完出口退税,需要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将其做负数冲减掉,申报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输入申报的所属期。

第二步,点击左侧向导,选择单证申报向导—单证明细数据采集,选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

第三步,进去数据录入界面。点击“增加”按钮,开始录入报关单数据。退运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注意退货计税金额是折算的人民币金额。如果这笔货物已经申报过出口退税了,则还需要进行明细数据的冲减,对应的需要录入“已冲减免抵退”和“冲减所属期”,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录入完成后,保存。最后别忘了点击“设置标志”。

第四步,回到向导模块,点击“打印单证申请表”,选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进行申请表的打印。

第五步,在单证向导中点击“生产单证申报数据”,然后选中“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点击确定,进行数据申报。

最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税务局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即可。

六、 问:发现进料核销数据有误怎么办?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6号第九条,第四款“生产企业发现核销数据有误的,应在发现次月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核销手续。”因此,企业可以在发现申报有误及时跟所在地税务机关联系,重新办理核销手续。下面给大家总结下核销流程及常见问题。

第一, 生产企业申请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

第二, 将获取的反馈数据与进料加工手册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口和出口情况进项核对。核对无误后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销。

第三,如果发现实际业务与反馈数据不一致的,应填写《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并连同电子数据和证明材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其中不一致的情形包括a存在确实的现象,调整时需要采集缺失的进出口报关单数据;b存在多余的现象,调整时进行红冲;c数据错误的现象,调整时负数红冲数据,再按正确的进出口报关单数据进行采集调整。

第四,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销后,生产企业应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已核销手册(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第五, 企业应在核销确认的次月,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纳税申报时申报调整。

第六, 应在确认核销后的首席免抵退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调整免抵退税额申报调整当月免抵退税额。

注意!如果获取了最终审核通过的进料反馈数据,单机版用户在将反馈数据读入申报系统后,需要在税务机关反馈信息中进行处理。然后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进料向导—进料加工反馈查询—免抵退核销申报查询中查看一下已审核通过的核销申报数据,核对一下数据是否正确。

好了!关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的流程就介绍到这里,准备工作以及实际操作其实并不难,都有章可循;我们最重要是理解生产免抵退税其实是退采购原料的进项税额,在同时有内销有外销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进项,实现退税金额的最优!

【第5篇】进料加工出口退税政策

全球疫情反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再起,优化出口退税政策和服务是助企纾困、稳住外贸基本盘的重要抓手。最近,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为外贸企业撑腰打气解难题。

针对出口退税环节中的“堵点”和难点,出口退税新政策如何“对症下药”?外贸企业将迎来哪些重大利好?今天的《税务一点通》节目,邀请湖北省税务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副局长刘新法走进湖北之声,为您拉直“小问号”。

出口坏账是外贸企业的噩梦。在全球疫情反复的背景下,眼下出口企业普遍面临实际的收汇风险。我们知道,收汇是获取退税的重要凭证,一般来说,收不到外汇就办不了出口退税,企业资金链就会受影响。万一碰到出口坏账怎么办?“信用保险理赔视同收汇”新政,帮你走出坏账梦魇,重获生机!

“我们强化了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退税政策的衔接,从6月21号起,企业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视同收汇,可以办理出口退税。那么在过去,即使企业取得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如果不收汇,也办理不了出口退税。”

接下来要@进料加工企业:困扰你们很久的历史挂账,这回国家出手帮你来平账!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有哪些新变化?听听“税小二”怎么说——

“对进料加工企业,过去出口产品征税率和退税率不一致,征税率和退税率统一后,之前一部分企业的进项税额一直无法得到抵扣,处于挂账的状态。这一次我们完善了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从5月1号开始允许企业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将挂账金额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问题。”

资金“活水”回流越快,外贸企业的回旋余地就越大,“逆风翻盘”的信心会更足。出口退税是扶持出口的经济杠杆,为了让这根杠杆发挥更大的撬动作用,“税小二”这次还推出了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这贴药方的功效有多神?它能帮你快速“回血”、恢复元气,用得上的,赶紧安排起来吧!

“6月21号开始,纳税人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涉嫌骗税等等疑点或者已经排除涉嫌骗税疑点的,将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先办理退(免)税,后续再进行实地核查,这样企业可以更快拿到退税款。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在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超过限额后,超过限额的部分需要等税务部门实地核查通过之后再办理退(免)税。外贸企业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超过100万元、生产企业超过200万元、代办退税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超过100万元,就需要先核查再退税。”

今天的《税务一点通》就到这里,感谢您的关注。

(湖北之声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第6篇】贸易公司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我国为鼓励企业走出去,在国际上与其他企业更好地竞争,在企业出口环节,退还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使得企业轻装上阵,更有比拼优势。大家都知道,企业出口货物后,满足国家出口退税条件可以申请出口退税。为了防止出现骗税的情况,税务机关会对出口企业进行税务函调。

什么是退税函调?

为了加强对出口退税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骗取出口退税活动的特点,制定了《出口货物退税函调管理办法》,由出口退税部门向出口企业的供货商所属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其是否有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

通俗来讲,函调主要是指申报退税所在地的税务局向出口企业的供货商所属税务机关发函,来征询所有物流,资金流,还有纳税情况等等的真实性;而接收函件的税务机关也会根据实际核查,进行回复,协助发函方审核,函调的实质是国家防范骗税的一种手段。

什么情况会被函调?

在正常情况下,一个出口企业每年会被函调一次。当然,如果税局认为风险较高的企业,也有可能会多次函调。出口退税函调属于比较正常的现象,只要你的外贸交易真实合法,资料完整,函调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只是退税时间相对会延长一些。

出口退税过程中,哪些情形需要进行函调?

1、从同一供货企业购进商品的出口业务,连续6个月累计申报退税额超过50万元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出口企业为一般风险出口企业。

(2)供货企业一般风险级别为二级以上。

(3)出口商品一般风险级别为三级以上。

2、从新增供货企业购进一般风险商品,自首次申报之日起连续6个月内,累计申报退税额超过50万元的。

3、出口一般风险商品,本月申报的退税额超过50万元且环比增幅超过100%的。

4、跨商品大类出口一般风险商品,连续6个月累计申报退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出口企业,从同一供货企业购进一般风险商品累计退税额超过10万元的。

5、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代办退税的,委托其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出口商品跨大类的。

6、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视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供货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也是发函调查的对象。

退税函调具体流程

退税企业在办理退税过程中,税局审核系统提示存在特定的疑点时,税局会让该企业填写自查表并提交相应凭证资料,并对该资料进行审核、约谈企业或实地核查来确认该出口业务是否真实,对不能排除疑点的,税局通过函调系统把需调查的信息发给该企业供应商所在地税局并让其协助调查,供应商税局收到调查函后找供应商落实并复函。

以一家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为例,外贸企业税务机关发现该外贸企业满足发函标准的情况,会对供货企业发起函调,供货方当地税务机关接收到函件,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开始准备资料,将资料提供给当地税务机关,供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审核资料后,向外贸企业税务机关回函,最后外贸企业税务机关确认回函结果。

退税函调的处理

出口企业在收到退税函调时,先填写好出口退税函调信息表,再按照以下步骤来填写出口退税函调(具体的流程按照实际情况来操作):

弄清楚货物出口的准确日期,如果货物滞销了,也要如实报告,保存好具体的货入场地证明单和进仓单等票据;

办理好合同和货物出库手续;

让被委托的外加工企业备好合同以及出库单证和入库单证,配合函调工作。

直到税务函调完成且复函结果不存在问题,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业务才能办理完成。因此,平时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正确的账务处理会直接影响出口企业的退税进度。对于出口企业来说,花费的时间与精力要比其他企业要多些,在做账过程中,也要尽量符合企业的真实状况。

【第7篇】外贸出口退税的详细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出口退税的详细操作流程,是每一个做外贸的人需要清楚了解的,毕竟这些都是关系到企业自身利益的事情,了解清楚对于开展外贸业务也是有这非常大的帮助的,下面就由小编来简单的介绍下其操作流程吧。

出口退税详细操作流程简化版:

1.进出口贸易企业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申请核销单;

2.进出口贸易企业需凭电子口岸ic卡库《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3.进出口贸易企业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选择出口外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记录纸质核销单;

4、进出口贸易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5、进出口贸易公司填写出口商品专用发票,该发票需向国家税务总局收取;

6、进出口贸易企业通过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资料并打印一式两份提交免税申报,分别报送外汇局和出口单位;

7、进出口贸易企业需要选择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进入出口托收的选项进行企业演示;

8、进出口贸易企业申请网上核销时,需打印出口单证批核信息登记表;

9、进出口贸易公司对工商银行出口收入进行核销时,需提供收回日期和核销金额;

10.进出口贸易公司到外汇局提领核销,需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加盖工商银行印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据批核销登记表、电子版 口ic卡;

11、进出口贸易企业通过网上申报进入国税系统录入报表和纳税申报;

12、进出口贸易公司将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系统中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

13、进出口贸易公司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申报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申报成功后,将保存在u盘中进行备份;

14、进出口贸易公司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详见出口退税材料封底),携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

15、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家税务局电话通知办理退税审批;

16、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家税务局电话通知,携带退税皮、公司公章、印章到国家税务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

17、进出口贸易公司已办理退税手续。 银行是否会在一周内将账户从国库转入公司账户,至此出口退税已完成。

【第8篇】为什么要出口退税

前言

犹记得17年考税法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出口退税和税收抵免,有种空中楼阁的感觉,每个汉字都认识,就是连起来不知道啥意思,5年过去了,一直都没咋碰上出口退税的业务。

其实在建立普遍留抵退税制度的国家,基本是没有单独的出口退税,对出口企业采取的是出口免税,其进项税额统一通过留抵退税制度来解决。

我国这两年逐步建立起了留抵退税制度,但是目前还是和出口退税是分开的。现在咱们国家都留抵退税了,我感觉以后,也许哈,出口退税都会成为历史。

谁可以出口退税

投资、消费、出口是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而出口又是马车中重要的一驾。简单说,就是我们要扩大出口,挣国外的钱,促进经济“双循环”。

所以,为了鼓励出口,降低出口企业的整体税负,国家就让出口的商品以不含税进入国际市场,销项是0了,进项呢? 进项是之前企业垫付的资金,这部分其实实质上就是会形成留抵了。

我国2023年之前一直实行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制度,但是对于出口业务,则是采取退税方式全额抵扣出口商已经垫付的进项税。说白了就是把留抵的部分退给企业。让出口这项业务真正全流程无增值税。

小谈提示: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零税率不同于免税,免税往往指某一环节免税;而零税率是指整体税负为零,意味着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这就是所谓的“出口退税”。

言归正传,到底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呢?目前总结来说就是两种,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外贸企业以及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当然不同类型的企业,享受的福利自然也是不一样的。

外贸企业实行的是免退政策,销项免,进项退。

生产企业实行的是免抵退政策,销项免,对应进项先抵减内销,还有剩余再退税。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

由于外贸企业相对简单,只有销项免税和进项退税,本文不再赘述。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生产企业的免抵退。我也是给大家说说大概其的思路和步骤,让我们认识出口退税,而不是对它感到陌生。

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如果退税率和征税率税率是一致的,那就只有免抵退,但是现实情况就是,会存在退税率小于征税率的情况,那这涉及到四个步骤“免剔抵退”。

免——即出口货物不计销项税。

剔——就是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过程,把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而需要剔除的增值税转入外销的成本。(征退税率差)

抵——用出口应退税额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让企业用内销少缴税的方式得到出口退税的实惠。

退——自然就是出现进项留抵是进行退税

接下来咱们逐一说明,并简单写出相关的账务处理。

1.免税

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由于免税,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不予免税的货物,应按规定税率计征销项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外汇账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剔税

就是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过程,把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而需要剔除的增值税转入外销的成本。有朋友会在这里产生疑问,为啥这里需要进项转出呢,这是由于退税率低于征税率,我们国家认为那个征退税率差也是需要缴纳销项税的,但是销项环节已经免税了,所以就只能进项税额转出了。

计算不予退还进项税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净出口额×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这就是“剔”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举个栗子: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 13%,退税率为 6%。2023年8月出口货物取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该企业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多少?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fob价×(征税率 -退税率) =200×( 13%-6%) =14(万元)

3.抵税——抵税体现在应纳税额的计算中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内销应纳税额-外销应退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注: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内销应纳税额;

外销的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应退税额

第一种情形: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不退税,因为无期末留抵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第二种情形: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

4.退税

含义: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有期末留抵税额时,才会出现退税。

步骤:

(1)计算免抵退税额;

(2)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3)退税的账务处理。

(1)计算免抵退税额

①免抵退税额=净出口额×出口货物退税率

②免抵退税额是退税的 最高限额,而不是真正退还给企业的税款

③在账务处理中的作用

按免抵退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①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进行比较,哪个小按哪个退。

②退税的前提:当期期末有留抵税额。

(3)退税的账务处理。

读到这里的朋友有没有稍微懂那么点,如果不懂,在给大家举个简单的例子。

小谈罐头厂为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 13%,退税税率为 10%,2023年 1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6万元。上月末留抵税款 4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100万元,收款 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0

注:期末留抵税额=4+26-6(剔除的征退税差)-13(抵内销)=11

免抵退税额=净出口额×出口货物退税率=20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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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出口退税产品是哪些资料

今天来聊聊出口退税的好处?上一期我已经说过,出口退税,并不会让你多赚钱,现在很多提供服务的公司,都在说不做退税就亏了,这其实是无稽之谈。什么?你没有看过上个视频?你点个关注,就可以看到了。那既然我们做出口退税没有额外的利润,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做出口退税呢?

简单的说三点。第三点最最重要,最最有用,千万别没有看完就划走啊。

首先,做国际贸易,只有做出口退税,才是最正规的操作。你的美金怎么进来?怎么换成人民币?怎么支付工厂货款?如果你说你做的都是私账,你们我告诉你,你这个生意肯定不正规。你只有通过退税操作,你的美金才可以安全,科学,正规的在公账结汇,你才可以通过公账支付,给到供应商货款,这样的闭环才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第二,这就要涉及到最近的冻卡事件,为什么这么多卡会被动?这都是私账收款的问题,你出口了货物,鬼佬汇款给你人民币,他一定是通过地下钱庄汇款过来的,地下钱庄汇款的钱有没有问题,现在谁也不能说,你只有做到公账往来了,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保证你不会冻卡。

第三个好处,你做了出口退税,你才在海关系统上有了数据,你帮国家一年创收了多少外汇,这个是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数据,最简单的好处就是广交会的摊位。我们深圳这边你在海关有400万美金一年的创汇,才可以开始排队分广交会摊位。广交会摊位,是所有开发客户中,最好的一种方式。不说最好,说最有效率的一种方式吧。

【第10篇】9610出口退税

国家不间断更新政策扶持,全球各大平台大力招商,一波又一波的福利到来,跨境出口电商似乎迎来了全盛时期。但随着参与者的持续增加,以及蓝海市场的不断挖掘,各大跨境企业的利润都呈现出了下滑的趋势。如何增加营收,成为了热门话题。

其实,跨境电商的增利机会,往往就在身边。来自某跨境电商上市公司的财报一组数据显示,其2023年就获得国家1084万元的出口退税,占其营收的7.9%。庞大的数额,巨大的占比,出口退税带来的收入成为了企业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

今天,咱们就来说说出口退税这事儿。

什么是出口退税?有什么好处?

出口退税又可以理解为出口免税,是国家针对跨境企业出口业务而推出的一个福利政策,可以让跨境企业在出口和采购环节节省开支。这里退税指的是国家免除跨境企业在出口环节的增值税,以及跨境企业在采购时付给供应商的增值税。

为什么要办理出口退税?因为可以让企业获得收益。跨境企业的退税率一般为10%~13%,退税的比率不低。而且,国家的出口退税,效率高、时间短,企业可以迅速拿到钱。值得一提的是,出口退税要准备各种单证和凭据,这对企业的合规化转型有帮助。

简言之,出口退税是一种属于跨境企业的合法“回血”方式。

出口退税的两种不同形式

第一种:一般出口贸易退税

一般贸易出口,这种退税方式针对的是大批量出口的贸易,如海外仓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fba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1、一般贸易退税的流程

l 要求货物供应商在出口的一个月内,开发票

l 企业拿到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相关核对,核查,进入税务系统进行认证

l 认证通过一段时间后,海关发出出口信息和发票信息

l 卖家进入退税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录入发票、关单信息。

l 进行预申报。预申报信息传到税务系统,进行预审。

l 最后,正式申报,单据、证明收录备案,等待退税款的拨发。

2、一般贸易要注意的事项

l 向供货企业索要增值税发票,要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的30天内完成。

l 退税申报手续,需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的90天内办理。

l 收汇申报业务,需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的180天内办理。如果被某些因素耽误,切记切记要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延期备案。

l 时间点一定要牢牢把握,如果逾期,可能会出现函调,导致退税时间延长,甚至影响退税的成功与否。

第二种:9610出口贸易退税

9610报关出口针对的是小体量,也就是俗称的集货模式,比如国际快递发货。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由跨境企业将数据推送给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实现退税。

1、9610出口的流程

l 与海关,口岸的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备案

l 企业正常走货,将订单、物流信息上传至系统

l 报关,而后去外管局办理结汇手续

l 最后整理所有材料,去国税申请退税

2、9610出口要注意的事项

l 要通过9610的方式来退税,要走快递,专线的渠道。如果走的是邮政代理,一般是没法退税的。

l 跨境卖家要在21天内,整理前20天出口的商品清单,把清单出具给海关。让海关出具相关证明,去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要规避的“坑”

许多财务合规的企业,在出口退税的过程中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退税失败。这多半是因为对退税的流程和规定不够熟悉,在企业日常运营和执行退税的过程中踩了坑。

1、发票不规范

如果恶意虚开发票,取得失控发票或异常凭证不规范,可能会被停止退税权,面临巨额的罚款。发生两次违规行为的严重违法企业,还会被禁止适用免税政策。

2、筛选供应商不谨慎

出口货物的过程中,难免受到税务机关的函调。这时候,如果税务机关评判认为货物的供应商“产能不足”,无法生产出该批次的出口货物,那么无论是跨境企业还是货物供应方,都可能被怀疑是“虚开”,被要求缴纳增值税,甚至视同内销。

3、筛选供应商不谨慎

出口单证不齐全,会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更严重者还会被罚款。所以,出口退税的过程,相关单证的存档和备案一定要重视。

在国家对跨境出口的大力支持下,出口退税已经成为了跨境企业减少开支,增加获利的一个常规渠道。

而在财税这方面,易仓科技的erp系统同样与时俱进,可按照企业需求,定制api接口服务,让erp对接其他财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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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业务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总货劳函〔2022〕8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的要求,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到期将视外贸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间要求。

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是指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和二类的出口企业。

正常出口退(免)税,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现行规定且不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出口退(免)税业务。

二、做好宣传解读和纳税人辅导工作

(一)加强一线人员培训。各地税务机关要切实做好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关于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要求的相关培训,重点针对本通知加快办理退税进度要求、前期《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以下称《十部门通知》)内容、报送资料、业务口径等进行强化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通过本省电子税务局就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相关举措,针对一类、二类出口企业等适用主体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并主动通过本地征纳沟通平台等多种渠道方式,区分企业不同类型人员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信息推送。

(三)做好纳税人宣传辅导。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措施内容制作宣传产品,通过税务网站、征纳沟通平台、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广泛而又务实的宣传。要进一步压实主管税务机关的网格化服务责任,针对适用主体分类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项辅导,既要宣讲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重要意义,讲清本通知内容,又要辅导好操作流程,帮助纳税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还要提示提醒纳税人严格加强风险内控,避免出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出口退税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退税办理进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税务机关在《十部门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思想认识,结合接受中央巡视自查整改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确保本地区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快退税款。省级税务局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全力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密切跟踪各地办理进度,及时指导督促基层税务局落实落细。要强化出口退税、规划核算、征管科技、信息中心、数据风险等部门间协同配合,及时传递信息,确保按时办理退税。各级税务机关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确保快退税款。

(三)加强风险防控,加大打骗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统筹做好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与防范打击出口骗税工作,树牢底线思维,既对标时间要求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也杜绝片面追求进度而放松出口骗税风险防控。要加强出口退税风险分析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虚打骗工作机制作用,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力度,紧盯出口骗税新情况、新动态,始终保持对“三假”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严查狠打的高压态势,更好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四)强化内部监督,严查问题风险。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的同时,要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将“严查内错”贯穿政策落实全过程、各环节,严查税务人员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从严从快严查彻办。

(五)主动接受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各级税务机关在全力推进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直联工作机制、“税费服务产品体验”、政务网站、局长信箱等方式,真诚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听取多方意见,并做好各方意见建议的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纳税人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回应,不断完善和改进服务举措。

(六)持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持续跟踪纳税人受益情况以及政策执行效果,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广泛宣传《十部门通知》和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对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方面发挥的积极效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税务机关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成效,落实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6月14日

【第12篇】出口退税退税率查询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必知

常见的征税方法

(1)从价税:按商品的价格计征关税,税率-般以百分率来表示, 即商品价格的某-特定百分比率。但在确定商品的完税价格问题上,各国海关做法不一。有的按发票价格,有的按商品离岸价,有的按到岸价,有的按独立的买卖双方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成交的价格,即所谓“正常价格”,有的按“海关估定价格”来计算。较常见的是到岸价作为海关的完税价。从价税的保护作用随物价的波动而波动。物价上涨时,其保护作用增大:物价下跌时,其保护作用减少。世界上较多的国家采用从价税。

(2)从量税: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长度、面积、体积、容量和规格等计征关税。按商品重量计征关税最为常见。物价上涨时,从量税税额不能随之增加,其保护作用小;物价下跌时,税额不受影响,其保护作用大。瑞士是唯一全部采用从量税的发达国家。

(3)混合税:亦称复合税,即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征税方法。有的以从价为主,加征从量税;有的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美国较多地采用混合税。

(4)选择税:对一种商品既规定从价税率,又规定从量税率,择其高者征税。有时,为了鼓励进口某种商品,也有择其低者征税的。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问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外贸企业退税办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免、抵、退”各有含义,①“免'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②“抵”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③“退”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 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 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遇还或免征其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注: -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中一 个 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除外)。

出口退税登记

1、出口企业应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海关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于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生产企业填写一式三份,退税机关、基层退税部门、企业各份),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

出口企业办理注销出口退税税务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外商投资企业应报送政府部门的批复和董事会决议;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注销登记的证件或吊销执照决定书;

3)原退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原件);

4)结清税款、罚款、滞纳金的缴款书复印件;

5)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2、未办理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律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对逾期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企业除令其限期纠正外,处以罚款。

3、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实行年审和定期换证制度,时间由市局统-制定。

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井退税:

1、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注: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

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管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三)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四)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 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般贸易、进料加工、、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般贸易计算方式致;来料加工免税。

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1)“30天'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该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2) “90天”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3)“180天”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4)“3个月”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出口退税计算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1、计税依据

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如出口货物-次购进一 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如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查询。

(=)计算方法

般来说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总和。但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

1、-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x适用退税率

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x退税率+工缴费金额x 14%

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应退税额=计税依据x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x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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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出口退税如何申报?出口退税,就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先填表一,填在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填在17栏,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然后填表二,填第2栏认证的发票和税额,再填14栏,免税货物的税额,即可;

如果是外贸企业实行退税的,在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把收入填在免税收入内的免税销售一栏内,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不填,在子表里填出口货物的进项税,等货物出口后一部分退税,一部分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何申请出口退税资格认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打印的纸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采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实行出口免税政策,除来料加工贸易之外的方式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后实行出口免税政策。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可以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也可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目前生产企业使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3.0_sp1版本,外贸企业使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5.0_sp1版本。

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的操作步骤: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认定向导→一资格认定明细采集→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二生成资格认定申报→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三打印资格认定报表→打印资格认定相关报表。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怎么免申报?

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系统按有出口业务申报时步骤一样操作,先读入上月税务部门反馈信息,再进入当月申报系统,按向导提示步骤一步步录入,生成明细申报,因系统自认上月反馈信息,这个月虽然无业务,零申报也要按照系统要求一步步完成,上月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等数据一并要转到下月的,否则上月信息过不来,系统不能跳月使用。你如果不申报税务部门也是不允许的,本月无法完成申报,反馈,下月也无法使用。零申报空表也是要打印的,各项手续、各部门的签字也是不能少的,资料一并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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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出口退税需要的资料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最高可以退销售额的16%。

一、出口退税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合理利用出口退税,可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毛利,还可促进财务规范。一般跨境电商的热销品的退税率都在11%-16%之间,利润可以提高2-16%的利润。

二、出口退税需要什么资质

最首要的,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其次,企业具有进出口权限并已经做好退税备案;第三,供应商可以给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出口退税的流程

1.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2. 办理进出口经营备案;

3. 开立外币账户;

4. 出口退免税备案;

5. 报关物流(取得报关单及运输单据);

6. 找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 收取外汇;

8. 退税申报(首次申报退税要核验经营场地及财务核算情况);

9. 税局审批通过(中途可能会对供应商进行函调);

10. 等待税款到账;

【第15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外购产品

生产企业的“七步退税法”

进料加工业务(国内采购免税料件)

第1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第2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第3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第4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5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第6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7步:确定免抵税额

【解释】界定两个概念: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外商提供原料、辅料等材料,你按他们的要求做,做完后产品给人家,你收加工费这种类型的活。来料加工的材料是免税的,出口也是免税的,所以不涉及出口退税问题。

进料加工,“进口”材料后,按自己的要求生产加工,然后复出口。这种贸易类型的活既涉及进口料件,也涉及国内采购料件,所以相对复杂。但是,这种贸易类型的进口的料件在缴纳保证金后一般是先免增值税进口的。由于是免税进口,企业购进时没有负担进项税,你把这部分材料加工成产品复出口的时候,免税材料的进项税就不能再退税。(免税来,转一圈,免税走,不涉及征税,也不涉及退税)

一般贸易

进料加工(或国内免税料件)

第1步:剔税抵减额

第1步:剔税

第2步:剔税

第2步:抵税

第3步:抵税

第4步: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3步:算尺度

第5步:算尺度

第4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6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5步:确定免抵税额

第7步:确定免抵税额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23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及解析】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100×(17%-13%)=100×(17%-13%)=4(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00×13%=100×13%=13(万元)

(4)应退税额=13(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

(6)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19-13)万元。

【剔税计算的两种方法】

①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公式: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②采用“购进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案例】以某生产型出口企业为例,2023年1月在海关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备案进口材料1000万元,出口额2000万元。2023年1月料件报关进口,1月实现出口500万元,取得国内进项税额100万元;2月实现出口1500万元(均在当月收齐所有单证),没有国内进项税额。1、2月份内销销售收入均为0,征税率17%,退税率13%。

购进法下免、抵、退税计算:

1月份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000)×(17%-13%)=-20(0,故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0,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可以留待下期继续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纳税额=0-(100-0)=-100(万元);免抵退税额为0;应退税款为0;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

2月份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17%-13%)-20=40(万元);应纳税额=0-(100-40)=-60(万元);免抵退税额=(1500-500)×13%=130(万元);应退税款为60万元;免抵税额为70万元。

实耗法下免、抵、退税计算:

1月份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500×1000÷2000=25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500-250)×(17%-13%)=10(万元);应纳税=0-(100-10)=-90(万元);免抵退税额=(500-250)×13%=32.5(万元);应退税款=32.5(万元);免抵税额=0;期末留抵税=90-32.5=57.5(万元)。

2月份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1500×1000÷2000=75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750)×(17%-13%)=30(万元);应纳税额=0-(57.5-30)=-27.5(万元);免抵退税额=(1500-750)×13%=97.5(万元);应退税款=27.5(万元);免抵税额=97.5-27.5=70(万元)。

【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7月1日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中,采用“实耗法”计算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即按计划分配率和出口货物计算,购进法已经过时,学员了解一下即可。

【例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

2023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食堂;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货物的运输费用开具专票,税额1.96万元。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批,支付国外买价2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国内采购免税材料120万元,所有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对外赠送,货物已移送。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23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23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11月份

①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合计=144.5+25.5×80%+5.1+1.96=144.5+20.4+5.1+1.96=171.96(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③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④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⑤应退税额=75(万元)

⑥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2)12月份

①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200+50)×(1+20%)=300(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00+120)×(17%-15%)=8.4(万元)

③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5%)-8.4=3.6(万元)

④应纳税额=[140.4÷(1+17%)+140.4÷(1+17%)÷600×200]×17%+3.6-35.96=[120+40]×17%+3.6-35.96=-5.16(万元)

⑤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20×15%=63(万元)

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600×15%-63=27(万元)

⑦应退税额=5.1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7-5.16=21.84(万元)。

“免抵退税”小结

步骤

涉及项目

计算过程

剔税

免抵退税不得免

税和抵扣税额

a=离岸价×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免税料件价×(征税率-退税率)

抵税

当期应纳税额

b=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当期进项税-a)-上期留抵税额

限额

免抵退税额

c=离岸价×外汇牌价×退税率-免税料件价×退税率

比较

应退税额

比较b和c中较小的,作为应退税额

挤出

确定免抵税额

若应退税额为b,免抵税额为c-b

若应退税额为c,免抵税额为0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16篇】2023年还能出口退税吗

关于出口退税方面的业务,小队员们貌似一直不怎么“感冒”,但是小队长还是要提醒大家,2023年4月18日之前不能收汇的出口企业,小心不能享受退税!

小队员收到国税局发来的一条信息,在微信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意思呢?那就来说一说吧!

看点一:出口退(免)税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口的货物,应于2023年4月18日前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看点二:规定时间内未收汇的出口企业,不能享受退税(特殊情况除外)

出口企业最迟应在2023年4月18日前收汇才能享受退税政策,否则,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同时,出口货物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做转出处理。

看点三:特殊情况下,提供相关材料,可视同收汇享受退税政策

有以上原因的,除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另外,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收汇资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应的规定处罚外,相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

(一)不能收汇的原因或证明材料为虚假的;

(二)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2023年最新出口退税(16篇)

最近接了好几个关于双抬头报关的咨询,客户均是外贸企业,有的由于报关单填写错误,而在申请退税时受到阻碍,有的被税局初步认定为“代理”而不予退税。今天索性在这里做一个分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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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出口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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