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情况报告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情况报告,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情况报告
一、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举措和市人大《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推动首府营商环境大幅改善。****年,我市在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中综合得分为**分,排名第二,比自治区平均分**分高出**分。评估中,有**项指标属于自治区优秀指标;开办企业、纳税、办理破产、获得信贷、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包容普惠创新*项指标荣获自治区金牌指标。****年,我市继续围绕问题,破阻补弱,对标先进,追赶超越,推动首府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一)树立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 坚持高位推动统筹调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今年以来**书记先后三次进行批示和会议安排,**市长召开常务会研究了相关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破解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堵点,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根据工作实际,今年上半年及时调整和优化了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充实了工作专班人员力量。各成员单位也明确了专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同时,实行常态化调度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日召开营商环境调度会,听取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实行台账管理动态销号。一是对****年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中反馈我市的**项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限定*月和**月两期完成整改销号,目前已完成**项。二是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项落实举措,制定印发了《**市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细化为***项举措,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进行月调度和季度报送。目前,已通过自治区销号任务**项,预计*月底再上报销号任务**项,完成销号任务**%,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坚持服务转变作风。一是切实增强做好营商环境服务主动性。上半年,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主动对接企业**次,*次实地走访调研,协调解决企业反馈问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困。二是聚焦项目开复工,加快项目手续办理。积极解决中梗阻和卡点问题,先后梳理出市本级及各旗县区、开发区、**新区存在各类堵点难点重点项目***个,累计组织召开全市****年重点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推进会*次,为***个项目解决了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率达**%。三是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不定期抽查和督查,对工作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时跟进督导,对**县等旗县区政务大厅明查暗访*次,有力推动和改进了工作作风。 (二)立足服务提能,建设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网办”“一次办”“掌上办”“帮您办”业务深入推进,服务便利度持续改善。“一网通办”方面,事项已提升至***项,全程网办事项***项,掌上办事项***项,完成年度任务**%。 “一次办”方面,在全面落实自治区***项“一件事、一次办”基础上,新增了**个事关群众办事的高频事项,其中包括: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动“交房即交证”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延伸至房企签约中心;完善“出生一件事”、“入学一件事”、“就业一件事”、“退休一件事”、“身后一件事”等成熟套餐;完善“承诺制提前开工”“拿地即开工”“区域评估”“标准地”等改革事项;推动“同城通办”“四城通办”“跨省通办”等多层级区域互联互通。“掌上办”方面,聚焦政务服务、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领域,打造城市大脑*版和手机端“爱**”app,拓展“指尖办”事项范围达到***项。“帮您办”方面,扩大“帮您办”工作队伍,强化“帮您办”工作队伍的激励引导,定期公布并表彰服务企业优秀个人和团队。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服务质效显著提升。向新签约、新落地企业派驻“企业帮扶管家”,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目前,证照分离新设立企业数量*****户,惠及企业*****户,告知承诺****件,直接取消审批****件,审批改为备案*****件,优化准入服务*****件;进一步梳理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部门管理措施,精简不必要的环节,压减办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程建设项目全周期线上办理率达到**%。社会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不超过**个工作日。区域评估评价事项汇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个项目使用区域评估成果,为企业节约成本**万元;制定《**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导则》,推动**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运行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一网选中介”;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成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回访督查组,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完善“*****”接诉即办平台建设,设立企业热线专席,畅通企业问题反映渠道。 (三)强化资源配置和政策落实,着力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做好市场“准入”“准出”“准赢”工作。在“准入”方面,破除隐形准入壁垒,取消差别待遇和歧视性条款。推行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网办、营业执照自助打印,电子营业执照同步申领的“零见面办照”。截至目前,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设立登记注册*****户。完善“一表填报”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开办事项一网申请、一次填报,多项联办、*日办结服务。在“准出”方面,企业注销“一件事”实现企业清税证明实时传送企业登记业务审批平台,申请注销“清税证明”免提交,使企业“进的来、出的去”。在“准赢”方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累计“不见面”开标项目***个;完成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亿元,占实际采购金额的**%。 加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延长****年**市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续缴期。积极做好留抵退税,*月份增值税留底退税时间压缩至**天,最优实现当天到账。各办税厅建立“一站式”税费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一厅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结、邮寄送达,所有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月份网报申办率达到**%;启用“税企远程可视化交互平台”,实现远程帮办和远程风险核查。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持续开展履约践诺行动。推动土左旗、经开区等地区及时兑付招商引资奖励资金。二是深入推进全市政务诚信建设。制定《**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务便民热线关于政务失信举报实施方案》,设立“政务失信举报专席”,受理“政务失信”问题。三是扩大信用应用场景。推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过程中查询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扩大信用结果应用。四是修复重塑信用。通过“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为市场主体累计提供信用修复服务***次,完成信用修复***条。 提升市场监管质效。一是落实常态化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大数据等新型监管模式,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努力做到“无事不扰”。今年,全市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任务***批次,其中跨部门抽查计划**个批次。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嵌入行政事项业务办理系统和执法监管系统,构建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了沙盒监管对象库,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 (四)坚持宽严相济,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坚持包容审慎依法行政,精准掌握执法力度和温度。为市场主体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市检察院设立了知识产权检查办公室,市中院正在筹建知识产权保护法庭,市市场监管局正在申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建立办理破产联动机制。印发《破产审判实务流程指引》,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队伍建设,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加快简易破产案件办理进度;持续推进“呼法破产云平台”信息系统的常规使用,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制定《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强化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印发《**市关于推进“柔性执法”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业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五)坚持双向发力,营造更高水平的开放环境 加快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指导和林新区跨境电商综试区不断完善“两平台六体系”建设,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加速集聚。目前,综试区累计引入跨境电商企业***家;综保区*-*月份完成进出口额**亿元,增长*%;今年以来,“**号”中欧班列实现了常态化稳定运行,累积发行*列(每月*列),运送货物***标箱、货值达***万美元,有力保障了我市外贸供应链的持续稳定。 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结合“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业务改革方案,大力向企业推广汇总征税、电子支付、自报自缴等便企利民措施。*海关*月新增进口汇总征税报关单*票,货值***万元;机场海关清退保证金***笔,共计***万元。引导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单一窗口线上办理业务,指导企业申领原产地证书,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前四个月*海关签发rcep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份,货值**万美元。提高跨境贸易海关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多证合一”途径备案比例,目前,*海关通过“多证合一”途径办理报关单位备案***家,占报关单位备案比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观念还存在一定差距 个别部门“靠前服务意识”不强,还处在“企业群众需要、我们尽力提供”的阶段,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不强。一些领导干部创新思维不够开阔,习惯于上级部署,跟跑、照搬、借鉴较多,缺乏原创性、引领性改革举措。 (二)办事服务体验还不够好 部门间信息壁垒依然存在,数据共享应用还不充分,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间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尚未完全消除。部分工作人员业务不精、能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本领恐慌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要件多,仍然存在审批时间长、中介费用高、需要提交多套材料等情况。旗县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占比不高,流程繁琐程序不优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实现“群众少跑路、数据来跑腿”的目标任重道远。
【第2篇】优化税收放管服改革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最好的“梧桐树”、最大的“吸铁石”。
4月3日,海口以市场机制改革、对外开放提升等2个方面的创新亮点入选央视“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城市”。数据还显示,2023年海口新增经营主体超78万户、增长169.7%,占全省81%。
两则消息正好印证,营商环境好了,带来的是更充足的投资经营活力,更蓬勃的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海口高标准、严要求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助企纾困,努力让经营主体活力迸发,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营商环境好了,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产业发展蒸蒸日上。海口日报记者 康登淋 摄
成色足
企业获得感增强
减少制度交易成本,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一道必答题,同时也让经营主体“获得感”成色更足。
“现场一次就给我们办好了,全程用时仅需5分钟。”近日,拿到批复文件的海南和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坚介绍,海口市推出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告知承诺+秒批”服务,让审批时限从原来的4个工作日缩短到几分钟,大大提高了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服务质量和效率。
在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工作人员帮助企业负责人完成网上注册。海口日报融媒体记者 苏弼坤 摄
“过高的门槛和程序、过多的管制和收费等制度性交易成本,必然会影响经营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为抓手,着力推进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目前,全市2811项政务服务事项已推行“信用等级审批制”服务模式,实现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覆盖。
行政审批效率的提升让企业信心倍增。另一方面,企业的获得感还来源于在海口创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
“我们公司经常在海口投标,过去每次投标都需要提交项目总额2%的保证金,退付时间较长,现在每次仅需花费200元购买电子保函,即可替代原有的保证金实现投标,减轻了公司流动资金占用的负担。”海口“区块链+电子保函”应用系统的推出,让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经营人刘小玉连连称赞。
该系统以移动app的便捷化方式实现线上申请、核验、支付、提交、解密、承兑等让企业“一次都不用跑”。截至今年3月31日,共开具1392单电子保函,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约3.3129亿元。
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优服务一直是海口在营商环境工作上发力的方向。据悉,自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起至今年3月31日,海口已为13609家次投标企业节省约2721.8万元。
有温度
持续赋能企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硬环境”看政策,“软环境”看服务。
日前,省营商环境建设厅问题核查工作小组进驻海口时,我市相关部门列出了一张清单:由省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转至海口的核查办件一一罗列。经梳理发现,问题涉及财政欠款、市场准入及公平竞争、用地难等方面。问题到底“堵”在哪儿?问题核查工作小组与我市相关部门花了3天时间,对所有未办结问题逐一“解剖”、挨个“会诊”——
海口一公司名下的一块项目用地,与某单位一块已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证存在用地界线重叠问题。因后者配合度不高、手续复杂等原因,导致相关变更登记手续迟迟未能完成。
“我们将在处理土地重叠问题的同时,尽快为该公司办理不动产关联及登记业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提出“1个月内办结此案”,并计划在6个月内抓紧完成全市已征收集体土地的注销和核发土地所有权证工作的目标。
在海口国家高新区,“企业秘书”制度的出台,高效助力各类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使企业权益更有保障。
在海甸岛的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内,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海口日报融媒体记者 康登淋 摄
“每当我们遇到材料短缺、货物运输受阻等问题时,都有园区‘企业秘书’帮助解决。”近日,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的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货物完成“二线出区”,为企业有效节省成本支出,该公司总经理贺勇慎万分感慨,除了政策利好,海口优良的营商环境让企业更加坚定信心,踏实发展产业,公司今年计划追加投资2000万元,新建1条生产线。
“‘企业秘书’是配备给企业、项目的‘保姆’、顾问、办事员、联络员,让企业在消除发展痛点难点堵点时不再‘多头跑、跑多趟’。”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柯法业介绍,通过全面推行“企业秘书”制度,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
破堵点
企业权益有保障
海口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旨在打造“强磁场”,用有温度的服务招引更多企业入驻。
在海口市民游客中心国际人才服务中心窗口,不少外籍人才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及居留许可。 杨忠凯 摄
“我们是一家总部经济企业,因公司业务涉及多个监管环节,经常与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打交道。”海南国健高科技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伍苏国在一次次接触中发现,近年来海口各职能部门的服务态度渐渐由被动变为主动,“店小二”精神正迅速发扬。
“过去我们想申请什么政策扶持和补贴,得自己上门去问;如今是政策送上门,补贴帮代办。”伍苏国说,这让他真切地感受到“店小二”的“无事不扰”和“无处不在”。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企业实实在在的感受,是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最好的褒奖。
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的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厅里,企业负责人何先生将身份证放置在企业机读档案查询打印一体机的感应区域内,按照提示简单操作不到几分钟,就打印好了所需的企业档案。
市政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蔡秋菊告诉记者,这里共有23台自助设备,24小时开放为企业群众服务,不受时间限制,若遇到不会操作,则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指导办理。
在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智慧政务服务大厅内,市民自助办理业务。海口日报融媒体记者 康登淋 摄
五年来,海口通过简化办理流程、实施告知承诺、加强事后监管等多种举措,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即报、即批”。目前全市上线运行“秒批快办”事项287项,实现62类高频电子证照“免证办”;“零跑动”可办率明显提升,截至去年底,全市“零跑动”事项全程网办率达89.1%,79个部门1759个事项实现掌上可办。
站在黄金机遇期和重要窗口期,海口正敞开怀抱,以一流的营商环境,热情欢迎全世界投资者和人才参与自由贸易港建设,奋力谱写改革创新发展海口新“答卷”。
数据见证这五年
新增经营主体
2023年,海口全年新增经营主体6.18万户、注册资金3848亿元,分别增长20%、63.4%。
2023年,海口新增经营主体超78万户,占全省81%。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2023年,我市实现与福建、广西等5个省份及广州、佛山、湛江、肇庆、郑州、哈尔滨等30个城市的“跨省通办”,在异地可办我市政务服务事项415项,在我市可跨省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46项。
电子证照共享
2023年,海口在全省首推“无实体证照”改革,强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实现44类高频电子证照线上数据自动获取,线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证照共享覆盖办件数量累计达60万件以上。
便民服务网点
截至2023年底,海口“政务便民服务站”累计布设站点达到186个;邮政政务服务帮代办网点共64个,可帮代办事项共34个。
五年•关键词
关键词
减税降费
减税降费作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先手棋”,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五年来,海口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放”出活力和动力。
2023年,海口减收8.54万家单位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费21257.45万元。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累计受理1893家单位缓缴申请,缓缴费用12703.68万元。推动税收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全市合计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达108.01亿元,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关键词
“零跑动”改革
五年来,海口加快数据共享互助脚步,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为抓手,着力推进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
截至2023年,海口“零跑动”事项全程网办率达89.1%,所有事项平均承诺办结时限较平均法定办结时限压缩了76.73%。实施智能审批事项11个,全流程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办件量超过35万件,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
关键词
“企业秘书”
2023年,海口国家高新区为企业量身定制了“企业秘书”,明确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供全生命周期专业服务,园区管委会实现从“管理者”到“服务员”的转变。
实施过程中,为避免企业办事过程中遇到部门间推诿扯皮、办事拖沓、办不成事等问题,管委会建立了问题处理“三直”机制,企业诉求直达“企业秘书”、“企业秘书”直通业务部门转办企业诉求、“企业秘书”直线联系管委会班子成员。2023年,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05家,占全市、全省比重分别达到22%、15%。
来源 | 海口日报融媒体
【第3篇】多途径宣传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近年来,清水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积极提升办税缴费服务体验,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大早,清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办税窗口就排满了人,税务工作人员正耐心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纳税咨询,解读相关政策。同时,利用自助办税和网上办理等多种方式,极大缩短了办理时间,为纳税人缴费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容缺受理就是当纳税人、缴费人来大厅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但是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我们可以在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的保证承诺之后,先行为其办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可以后续再补齐。”清水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张皓芝介绍说道。
今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清水县税务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了税收政策宣传,将便民春风吹到每一个纳税人心间,将减税降费落实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企业,打好服务企业“组合拳”,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我们通过上门为辖区内“专精特新”企业送上一对一精准辅导,加深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掌握。主动对接市、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新增充国路自助办税服务区1处,增购自助办税设备3台。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采用“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方式办理税费业务。坚持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精简办税资料,加快推进办税缴费质效,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清水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工作人员伏蓉说道。
下一步,清水县税务局将继续推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多措提升办税服务质量,让政策红利惠及千家万户,为企业发展解捆松绑,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第4篇】税收优化营商环境
郭瑞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为人民群众更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这十年,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始终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扛在肩上,始终把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和期盼放在心里,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纳税人缴费人所盼、税务人所向”等理念,着力推进税费服务创新,着力营造更加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
这十年,税务部门围绕构建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推便民之举,施利民之策,逐步打造具有税务特色的便利化服务品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这十年,税务部门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联合银保监会在全国开展“税银互动”活动,联合工信部门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帮助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缓解融资难题,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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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间,一步一个脚印,税务部门走出了一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便民之路。
这是一条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创新路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指出,税务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国家治理。
这十年,税务部门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纳税人缴费人所盼、税务人所向”等理念,着力推进税费服务创新,营造更加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图为税务干部在企业开展“春雨润苗,政策暖心”宣传服务。张峰 摄
2023年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构建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就是其中之一。此后的近十年间,税务总局不断完善这一体系,累计出台优化税费服务、改善税收营商环境的各类文件上百份。特别是2023年,经国务院同意,税务总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对新时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强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各级税务部门狠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推动我国税收营商环境发生明显变化。
——更精准的宣传辅导持续升级,实现税费政策速递。
十年间,税费政策宣传辅导不断加力创新,宣传辅导的形式持续升级。
从传统的线下辅导,到智能化的线上辅导,税企互动的渠道更广泛了,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智能机器人、常态化线上直播平台等日渐普及;税费政策推送更精准了,以今年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宣传为例,通过大数据分类,税务部门可精准实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政策推送和宣传辅导。
——更优化的纳税申报方式持续改进,申报程序持续精简。
纳税申报,作为纳税人日常涉税事项的重要内容,十年来,一直在向着更简便转变。
“多税合一”。2023年6月1日起,财产和行为税10个税种合并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减少2/3,数据项减少1/3。2023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原有表单由30张整合为8张。
“一键申报”。税务部门开通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与多种企业财务软件对接接口,支持纳税人自行将本单位财务报表转化为符合税务机关格式要求的财务报表,并随财务数据、开票数据等自动导入税务申报系统,实现即时申报、一键申报,进一步压缩报税时间。
“更正申报”。税务部门通过完善网上自主更正申报功能,支持全国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对各税种申报数据进行网上更正申报。部分城市还实现了税种申报期后更正申报。
——更多元的网上办税缴费渠道得以推广,办税缴费效率不断提高。
十年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成为纳税人缴费人的首选。
依托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社保客户端、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系统,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可以“一次都不用跑”。
此外,伴随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端以及网络端的智能咨询服务不断升级、税务“云化”战略的持续推进,税务部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通税务宣传、咨询、辅导、办理、分析全链条流程,不断提高网上办税缴费服务效率。
——更便利的电子发票改革推行,发票使用成本逐步降低。
2023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23年9月1日起,开展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2023年12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开展电子发票全面数字化的试点工作,实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的核定、授信、开具、交付、抵扣、入账等服务。
与此同时,发票在线办理功能持续升级,申领、变更、代开等多种业务都实现网上办理,大大节省纳税人的时间成本、管理成本。
——更精准的分级分类管理实施,该放的放下去,该管的管起来。
十年间,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不断强化纳税信用的结果运用和风险管理,构建“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实现分级分类管理和服务,为守信者提供高效便利的税费服务,对失信者和违法者予以惩戒。
在深圳,前海税务部门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以及审批业务办理方式进行了分级分类管理,信用等级最高的一类企业可获取“超级白名单”权限,相关申请实现7×24小时自动审批,区块链发票限量限额放宽,实现全程网上办,同时可享受快速办税通道、“税银互动”、远程专场培训等全链条、全周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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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用清晰的数据记录了这些年中国税收营商环境发生的改变。报告显示,我国纳税指标排名不断提升。
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了创业活力。从2023年起截至2023年底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达9315万户,年均增加逾千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数由2023年底的544万户增长至2023年底的1238万户。
拥有几千个跨国公司会员的税务高管协会(tax executive institute)首席税务法律顾问派屈克·伊凡仕表示:“我们协会的会员大多对中国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赞赏有加,税收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正让中国在全球范围内更富投资魅力。”
这是一条便民办税“春风”持续吹拂的高速路
自2023年起,“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成为“税收热词”,便利服务受到纳税人缴费人欢迎。
图为上海税务干部向税收营商环境评测师介绍“智慧办税服务厅”具体功能。
2023年,税务总局以“提速”为目标,分批推出7类28项便民措施,实现政策服务、登记办理、发票领用、多元办税、涉税审批和投诉处理“六个提速”。
2023年,以“规范”为主题,税务总局先后推出纳税服务、出口退(免)税、税收征管等规范和配套办法,为纳税人提供“一个标准”的办税服务。
2023年,税务总局将办税便利化确定为重要改革任务之一,96项具体改革措施中直接涉及便民办税的就有30多项。
2023年,坚持问题导向,税务总局针对办税等候时间长等问题,推出4项15条具体服务措施,化解“堵点”。
2023年,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税务总局从增强政策确定性、管理规范性、系统稳定性、办税便利性、环境友好性等方面着手,推出5类20项便民办税措施。
2023年,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突出服务减税降费落实,税务总局又出台4类13项52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
2023年,面对疫情冲击,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等重要要求,税务部门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集成推出24项措施。
2023年,围绕“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税务总局推出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扩大等10个方面100条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
2023年,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税务总局分批推出5类20项121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
连续九年,便民办税“春风”四季常吹、四季常新,折射出的是税务人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始终不变的初心和目标。
“税费服务没有休止符,更无终点站。”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强调,税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在制度设计层面更多从纳税人缴费人出发,在措施制定过程中持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参与度,在任务落地之时不断丰富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机关沟通交流的渠道,全力实现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优流程、简环节、减资料,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
十年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动办税缴费服务方方面面发生明显变化。
——从线下服务为主向线上和线下服务并重转变。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除法律规定要求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以外,纳税人缴费人的主要办税缴费事项已全部纳入“非接触式”办理;2023年11月全部转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社保费,2023年6月起基本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
——从共性服务为主向注重个性服务转变。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将税费优惠政策与纳税人缴费人数据进行关联,建立了全国统一的9类4层级4219个税费标签体系,点对点精准推送。今年以来,已精准推送33批次税费优惠政策,惠及纳税人缴费人4.56亿户次。
——从注重程序性服务向更加注重权益性服务转变。比如,近年来,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税务部门构建起“16+10”长三角一体化税收支持体系,推进区域内执法标准统一。2023年10月1日起,税务部门又在京津冀区域内施行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了7类53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3年9月1日起,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大连市开始实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一把尺”,进一步推动税务执法区域协同。
十年间,办税时间更短、环节更少、资料更简、方式更优。仅“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就通过一系列简政便民举措,实现了“四减”:减审批,由87项减少至1项;减事项,税费业务事项精减49%;减资料,报送资料压减50%;减证明,税务证明事项减少58%。
十年间,从“全市通办”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税的服务力度不断加大,自然人纳税人打印完税凭证等4类15个事项甚至已经实现“全国通办”。
在青岛,税务部门推出升级版“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曾经需要多次填表、多个流程、多次跑路的业务转化为电子税务局“一键申请”,而且增加了邮寄申领税务ukey业务。受益于此,新开办企业青岛美呀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刘女士一次不用跑,只在电脑上点点鼠标,就收到了税务ukey和发票。
在重庆,打开开票软件、发起网上申领、查询申领记录、发票网上分发……不到5分钟,中铁八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梁丹就成功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了交付,“省时省钱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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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满意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23年满意度综合得分为87.2分,较2023年提高7.48分。
这是一条各部门凝聚合力齐心服务的共治路
十年间,各方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为税费服务不断创新、水平持续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凝聚合力齐心服务,体现在“税银互动”活动中。
为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3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在2023年推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与原中国银监会联合,开始在全国推广“税银互动”守信激励措施,探索将纳税人无形的信用资产变成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形信用资金。
图为福建税务干部深入企业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并向企业介绍“银税互动”相关内容。
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的博涛源公司,因为有了“税银互动”激励举措,2023年凭借“信用资产”迅速贷到了30万元,解了燃眉之急,成为较早的受益者之一。
7年来,全国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协作,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升级合作平台、创新融资方式,金融机构累计运用纳税信用信息为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723.71万笔,贷款金额5.71万亿元。
——凝聚合力齐心服务,体现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中。
2023年4月以来,税务总局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携手开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以“春风化雨”滋润“小微之苗”。
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中,税务部门和工商联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紧密协作,更有针对性地提供税费服务。一是联合畅通沟通渠道。各地税务机关和工商联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双方互设联络员,共享工商联所属商会会员企业名单,及时交换信息,协调解决问题。二是联合加强社会协作。通过深化与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作,联合推出包含税费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等在内的“新办小微企业大礼包”130余万份。三是联合打造宣传阵地。联合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招收税收志愿者,更直接地面向小微企业宣传最新的退税减税降费政策。
除此之外,各地税务机关及工商联还联合为小微市场主体融入大企业供应链牵线搭桥,综合运用征纳沟通平台、工商联企业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向企业推送涉税风险点,提示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帮助小微市场主体做好风险事前防控。
——凝聚合力齐心服务,也体现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中。
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2023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先支持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渡难关、增后劲。为了让政策红利更快直达市场主体,税务部门联合工信部门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
在工信部门支持下,各级税务机关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精细辅导,推动政策精准落地。今年以来,已制作推出中小企业税费支持政策特色宣传产品近4100件,利用各种线上线下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专题辅导讲解3.1万余场次,惠及纳税人缴费人950万余户次。
“疫情多点散发对住宿餐饮业冲击很大,我们面临着经营成本上升和维持运转艰难的压力。”上海海鸥饭店财务人员任毅介绍,“税务部门和工信部门对我们开展了联合辅导,告诉我们可以申请留抵退税,还一对一辅导了退税办理流程。申请后,我们很快就收到了581万元退税款。”
此外,针对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各地税务部门主动与当地工信部门配合,建机制、定举措、畅渠道,发挥合力助企发展,着力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在辽宁,省税务局与省工信厅联合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与之逐户对接,提供“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的“管家服务”;在湖南,省税务局与省工信厅建立联动共享机制,联合开展中小企业减税退税缓税专项行动;在山东,省税务局与省工信厅协作,通过全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政策宣贯会讲解税费支持政策,累计观看超过40万人次。
——凝聚合力齐心服务,还体现在发挥好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用方面。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十年来,税务部门一直在探索,逐步形成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体系。据统计,纳入监管范围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截至2023年底有近9万户,开放透明、有序竞争的涉税专业服务市场正在形成。
在税务部门的严格监管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服务和助力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等重大税收改革中发挥了有效作用。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有关要求,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部署各地税务机关招募志愿者开展税收志愿活动,服务税收改革大局。
2023年,全国共招募志愿者近5万人,开展办税服务场所专家咨询和现场辅导、12366专家咨询,上门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办税帮扶服务、公益性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4万次,服务纳税人缴费人285万人次,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构建新时代税收共治新格局。
多方携手,协同共治,为十年来税费服务日新月异、取得可喜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持。
优化税费服务永远是“进行时”。新征程,再出发。税务人将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接续行进在优化税费服务的道路上,谱写初心不改、为民服务的新篇章。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8月12日a1、a2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杜伟 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5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督查方案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3年9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市场环境
第三章 政务环境
第四章 法治环境
第五章 监督保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应当按照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六条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探索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宜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并动态调整完善;对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可以在全省复制推广。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应当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
第七条 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责任。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氛围。
第二章 市场环境
第九条 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
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借贷、招标投标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推行证照联办,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实行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本省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涉及多个许可证整合为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加快行业准营进程。具体适用范围和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 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尊重企业家价值,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鼓励企业家创业创新、服务社会。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有利于创业创新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优化创业投资政策环境,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创业创新的资金,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完善孵化载体建设,强化服务支撑。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公示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任何单位实施行政管理或者提供公共服务不得向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收取任何费用。推广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和强制捐赠。
第十六条 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流程,降低市场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支持。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健全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整合融资需求、金融供给、征信服务、进出口、税收和社会保险等信息,提升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信贷便利化程度。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提高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和比重。
本省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第十八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与污水处理等公用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资费标准等信息,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降低报装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行政机关不得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二十条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指导和自律管理,反映企业和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服务,加强对行业运行态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预警,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涉及企业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评比、认定等规定,不得组织市场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和开展实施效果评价时,应当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和监督权。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款项,大型企业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市场主体有权依法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二十二条 海关、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和全程通关流程电子化,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优化通关流程,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口岸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清单以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注销“一网通办”。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和完善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启动、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涉税事项处理、破产企业重组等问题。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健全重整企业识别审查机制,对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困境企业进行破产重整,对没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建立执行与破产衔接机制,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降低破产成本,提高审判效率。
人民法院应当健全破产案件债权人权益保障机制,保障债权人会议对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处置的决策权,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健全完善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则,提高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质量和效率;破产管理人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六条 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大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力度,完善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接转等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章 政务环境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其依据、行使主体、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规程和办事指南,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容缺受理等信息,实行同一服务事项同一办理标准,线上线下办理同一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第二十九条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权力事项外,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权力事项,可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市场主体作出的承诺符合办理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直接办理并作出决定;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撤销办理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开告知承诺事项办理条件、标准、流程等。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构建跨部门横向联通、跨层级纵向联动的服务模式,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尽快办结政务服务事项。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前述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内进一步压减时间,并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集中办理、现场服务、限时服务,为市场主体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延伸服务。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建立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全省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政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利用互联网端、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智能化办事渠道,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中的互认共享和推广应用,能够通过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取、生成或者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
第三十三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办事窗口以及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依法公开涉及市场主体的规划、产业、税费、融资、奖励、补贴、创业、创新、人才、市场等政策。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涉企政策辅导机制,通过宣传、解读和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及时为市场主体提供涉企政策服务。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特许经营权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资源交易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并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共享,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三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统一组织编制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名称、适用范围、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并联审批,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依法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行区域化评估,对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评估结果由市场主体共享使用,提高项目落地效率。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有关部门在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时,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开展相关评估评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落实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保障市场主体依法享受减税、免税、出口退税等有关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税务机关应当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三十九条 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或者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章 法治环境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或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一致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
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同一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执法检查,应当合并进行。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进行检查的,由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组织实施联合检查。
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在市场监管领域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省统一监管工作平台,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抽查检查结果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有关部门应当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监控,依法实行重点监管。重点监管事项应当严格控制数量和范围。
第四十四条 本省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和省统一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市场主体采取限产、停产等应急管理措施的,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根据市场主体的具体生产经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严格依法公开公正高效做好审判、检察和执行工作,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应当对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侵害生产经营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置,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第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法审慎对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依法需要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需要对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的涉案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并有效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第四十九条 本省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渠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
第五章 监督保障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监督。
第五十一条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长效机制,强化经济运行、公共卫生、金融安全、社会就业等领域风险预警,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强宣传解读和督导落实,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第五十三条 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采取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加大税费支持力度、降低运营成本、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等措施,支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创新信用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和联系服务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并依法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畅通便民服务专线、政务服务平台、信访等渠道,对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受理、直接查办或者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并依法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涉及市场主体的报道,应当真实、客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不得利用新闻报道向市场主体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稳就业工作,完善多渠道就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作用,整合就业服务资源,建立完善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为市场主体用工提供便利。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制定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等措施,发布人才需求目录,推动国内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并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为吸引、留住、用好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规范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提升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鼓励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减轻中小企业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的费用等负担。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创新监管理念,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错误,但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责:
(一)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的;
(二)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三)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
(五)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第六十五条 公用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损害营商环境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外,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违法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或者实施细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山东司法
【第6篇】国地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汇报材料
会议现场
党组书记、院长张瀚冰就迎检工作作安排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迎接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确保凤凰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见效。2023年10月31日,凤凰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迎检工作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瀚冰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分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龙非副院长向与会人员汇报了凤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充分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重点指出了工作中需要改进的短板和问题。随后,龙非副院长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全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及破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就安排部署迎检工作,张瀚冰院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增强思想认识,坚持目标导向,聚焦聚点再提升。要努力实现营商环境“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考核指标的重大突破,增强做好“执转破”案件工作中主动性,充分认识“执转破”在化解“问题案件”、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执转破”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堵点求突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保立案、审判、执行及破产案件办理的各项考评工作细分到人,督导到人,狠抓落实,按考核要求严格落实工作任务;三是做好惠企政策落实攻坚,坚持过程导向,聚焦节点抓推进。要深入开展联企走访工作,通过座谈、回访等方式向各自负责的企业宣传法院相关工作,审管办跟进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深入做好跟踪督导问效;四是多维度提质增效,坚持结果导向,聚力聚焦加强补齐短板。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及优化营商工作的汇报工作,完善与税务、金融、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建章立制和协同机制建设工作,力促问题整改和工作优化,以更高标准推动考核管理规范化,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第7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讲话
各位企业家,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金虎辞旧岁,玉兔启新程。春节的庆祝团圆之声仿佛犹在耳畔,充满生机的阳春已经到来。在这里,我代表……向在座的各位企业家朋友们和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各界朋友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今年,市、区先后召开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暨创新发展推进会,对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释放出抓作风、抓环境、抓服务的强烈信号。今天我们相聚在此,就是要和大家一道,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推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服务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促进创新成果再上新台阶。
回顾2022,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多重超预期的困难挑战,……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广大企业锐意进取求突破、创新实干稳发展,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的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排名前列,入选……名单。
展望2023,我们将坚持创新引领不动摇,着力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坚持亲商安商不动摇,着力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我们将持续构建体系,激发创新活力。紧抓……城市建设机遇,服务……建设大局,推动产业创新提质增效。积极稳妥推进……建设,强化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导入更多研发机构、科研平台和产业化项目,支持更多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不断构建完善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体系。
我们将持续深耕产业,厚植创新沃土。深入实施科创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发布重大产业项目计划,制定深化创新驱动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千方百计稳住市场主体。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梯次成长、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持续聚力打造以新能源产业为地标,智能制造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为支撑的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集群。
我们将持续优化作风,服务创新主体。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以场景式应用推进……等改革。畅通重大项目用地供地审批“绿色通道”,完善项目服务专员和“精准代办”服务机制。加强政务服务合作,设立……线下专窗,推进跨区域……。强化……等品牌建设,用法治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
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我们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让企业家在……发展安心、投资放心、工作舒心。希望各位企业家坚定发展信心,在国家和区域战略中找准自身定位、抢抓发展机遇,继续扎根……,以更大的视野、更大的格局谋划推动自身发展;同时能携手……,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以商招商,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望虎岁已积十分劲,看兔年更上一层楼。最后,衷心祝愿各市场主体向“高”而攀 ,向“新”而行!祝愿各位企业家朋友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第8篇】税收业务优化建议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优化税收合理化是促进税收制度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本文将从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税收政策等多个方面提出优化税收合理化的建议,以期促进税收合理化建设。
一、税收立法
税收立法是税收合理化建设的基础,税收立法应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为税收征管和政策制定提供法律保障。具体而言,税收立法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
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应完善,建立健全各级税收法律法规档案,对于各类税收问题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以维护税收法律秩序。
提高税收法律法规透明度
税收法律法规透明度应提高,将税收法律法规公开,方便纳税人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和规定,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准确性。
建立健全税收监管机制
税收监管机制应建立健全,对于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保证税收公平和税收法律秩序。
二、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是税收合理化建设的重要环节,税收征管应采取科技化、信息化、规范化等手段,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准确性。具体而言,税收征管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
税收信息化建设应加强,推广电子税务局、电子发票等信息化手段,以提高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纳税人的服务体验。
建立健全税收征管规范
税收征管规范应建立健全,制定统一的征管规范和标准,保证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税收征管质量应提高,建立健全税收征管质量评估机制,对于税收征管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保证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是税收合理化建设的重要方面,税收政策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灵活、创新、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税收公平和税收优惠的有效结合。具体而言,税收政策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优化税收政策结构
税收政策结构应优化,对于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和清理,减少税种、降低税率、简化征收程序,使税收政策更加合理化和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
加大税收扶持力度
税收扶持力度应加大,鼓励和支持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的发展,采取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和个人税负,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实施税收调节措施
税收调节措施应实施,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税收征管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税收调节措施,调整税率和税基,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推进税收国际化
税收国际化应推进,加强与国际税收征管机构的合作和交流,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税收管理经验和技术,提高我国税收国际化水平。
四、结语
税收合理化建设是税收制度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税收政策等多个方面的优化和完善,可以促进税收合理化建设,实现税收公平、税收优惠、税收安全和税收便捷的有机结合,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睿当家险易梳针对如今企业面对税收时“商业模式不合理税负偏高”、“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冤枉税”、“金四大数据监管时代违规风险高”、“发票开具或接受不规范,承担违规风险”,以及税收干部工作时面对的“多维立体的征管信息”、“多样化的会计核算”、“海量数据”、“疑点成因不清晰”等问题,睿当家“险易梳”能够一键检测、快速出具报告、可视化呈现、风险提示、数据安全保护、权威设计.
【第9篇】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谭壮飞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措施”,涵盖减税降费直达快享、办税缴费智慧便捷、分类服务精细高效、综治税治协同有力等四方面共10项创新举措,加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干货满满。
在减税降费直达快享方面,推出“推进减税降费直达快享”措施,即积极开展“税直达”试点工作,探索实施“一键确认+批量审批+清单退税”一揽子退税解决方案,确保各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
在办税缴费智慧便捷方面,推出“推动智慧办税便捷高效、推动社保非税收入全程网办”两项举措。前者聚焦精细化、集成化,建设实体和网上办税于一体的新型“纳税人之家”,实现纳税人缴费人一键呼入,税费诉求一站处理。后者推广应用缴费凭证线上下载(打印)功能,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等非税收入项目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推进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在分类服务精细高效方面,推出“个性化服务特殊群体、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定制服务助力大型企业、纾困解难扶持中小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推进国际合作”五项举措。分别是:
推行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和帮办代办服务。
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优化完善新型税务执法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税费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机制,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全面推行“一企一策一团队”三位一体的税收专家顾问制度,积极引导大企业集团健全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大企业服务和管理水平。
深化“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着力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组建非居民和协定管理、境外和情报(翻译)、反避税三个专家团队,建立境外投资“普惠+定向”分类服务模式,助力淄博企业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在综治税治协同有力方面,推出“构建10分钟税费服务圈、协同共治拓展信用应用”两项举措。
搭建“综治+税治”双网格工作机制,推广1个全职能办税服务厅+n个自助办税服务厅+n个基层分局所+n个银行网点+n个乡镇网格的“1+4n”服务模式,构建10分钟税费服务圈,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
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加快形成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协同联动、共同治理的格局,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信用+风险”监管机制,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
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冉照坤表示,全市税务部门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通过十项创新举措加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帮助全市企业减负担、增动能,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贡献“税务力量”。
【第10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在推进“放管服”和办税便利化改革,做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工作的基础上,遂川县税务局按照省局、市局有关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要求,迅速行动,以纳税人是否满意为中心,凝共识、定目标、抓重点,谋篇布局强责任。
一是绷紧认识弦,形成凝聚力。省局、市局部署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后,该局提升站位、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不同层面的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遂川县税务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全员思想发动、任务部署、压力传导,实行责任包干,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企,在全局吹响了大服务、大走访的冲锋号、动员令,一场“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时代大考强势展开,在全局上下积聚起了上行下效、凝心聚力、奋力攻坚的正能量!
二是明确方向标,画好线路图。在明确为重点调查单位后,围绕“上下同心、责任共担、奖罚分明、争三保一”的总目标,对标税务总局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中政策落实、便捷服务、规范执法、信息化建设、廉洁自律五个方面16个一级指标、35个二级指标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制定任务书、画好线路图。及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遂川县税务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迎检预案》,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建立起局领导、分局长、管理员和机关人员三级包干负责制,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三是精准大调研,紧盯关键点。充分运用纳税人需求调查数据、大走访成果开展分析应对,对数据进行筛选比对,重点关注一般纳税人、近三年涉税受罚纳税人、涉税中介人员等三类关键少数,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工作短板和问题关键点,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集中点,由分管领导带队走访,加强沟通、解决问题、消除误会、杜绝隐患。(罗超群)
编辑:许佳慧
编审:陈文秀
监制:游静
【第11篇】市税务局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河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刘亚鑫 通讯员王维鹏)近日,辉县市税务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税收宣传,加大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宣传力度。
据了解,辉县市税务局为确保办税服务厅能够顺利代开征收率为1%的增值税发票,迅速部署开票软件和客户端控件升级准备工作,完成办税服务厅的升级。对于自开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局也持续加强宣传辅导,引导全市小规模纳税人在开票前完成金税盘和税控票软件升级工作,以便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新政。
同时,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即时享受优惠,辉县市税务局从优惠对象、减征幅度、销售额计算等多方面入手,通过税企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纳税人持续推送政策内容、开票软件升级具体操作方法等。对纳税人的个性化开票、申报需求,该局分别通过电话、微信做好“一对一”线上答疑工作,并远程协助纳税人顺利完成软件升级,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优质优质的营商环境添光彩。
编辑:马丙宇
【第12篇】企业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讨论
两会代表委员是党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巴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潘兵以推进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走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洪涛,围绕税费服务、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助力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问需、问策,征求意见建议,税企共话谋发展。
在交谈中,刘洪涛说:“你们来之前我专门做了功课,我了解到在2023年,税务局推出的‘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电话答’等服务渠道,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安全便捷地办理业务,是真正的帮纳税人排忧解难啊。”
近年来,巴州税务部门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体验感,从以往的面对面征缴税款,到“非接触式”服务,再到如今的“智慧办税”,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税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税收服务上的创新措施更多更实了,优惠政策和税收服务一直‘陪跑’‘护航’,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刘洪涛说道。据了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是新疆地区最大的石油石化企业之一,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与此同时,减税降费的资金支持也帮助企业增添了信心。
“企业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也离不开税务部门的帮助。企业发展能够惠及地方百姓,当地经济发展也有助于企业发展壮大。”刘洪涛表示,希望税务部门能够一如既往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帮助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和底气所在,是稳住经济大盘的关键支撑。新的一年,我们税务部门将持续聚焦企业需求,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下大力气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让更多的企业来新疆落户,让‘便民春风’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巴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潘兵表示。
信息来源:尉犁县税务局 周斯琴
【第13篇】县地方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思茅区税务局把党建引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助推营商环境建设有效落实。
思茅区税务局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深化简政放权、规范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服务“力度”,严格落实办税服务“五项制度”,坚持办税厅“晨例会、学习日、好差评、定期轮岗”等制度,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学习力;设置“服务站、大综窗、自助办税厅、周三夜市”等窗口,提升服务力。提升纳税服务“深度”,为大企业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提升纳税服务“温度”,积极推行“容缺办理、申报提醒、信用修复”等温情服务;开展“电话热线、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大走访活动,问需问计,解难纾困;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困难,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共开展“春风行动大走访”活动走访纳税人100余户,办理容缺承诺注销137户,纳税信用修复2806户次,向各商业银行传递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9394户次。
同时,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构建“三员”体系,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送达市场主体。做好企业发展的政策“信息员”,制定政策落实操作指南,编制税费优惠“二维码”,开展线上推送、精准辅导;当好政策“宣传员”,以“云见面”的方式,搭建线上“税企连心桥”,为市场主体解读税费优惠政策;做好意见收集“调研员”,建立多层次的立体沟通交流机制,全面了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痛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听取企业在发展中对税费政策环境、税收治理环境、纳税信用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创新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参考。
(来源:普洱日报 通讯员 冯婉娴 编辑:张毅)
【第14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调查表
张掖市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问卷
尊敬的市场主体、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三年行动,准确查找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问卷调查正在展开。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诚邀您积极参与并转发,携手共促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您需要扫描以下二维码开始进行问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采取不记名方式,调查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3月31日,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作答。您的参与是我们不断改进和提升的动力,衷心感谢您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第15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走访总结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4月10日下午,乡党委组织委员黄道武带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切实为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走访调研过程中,乡党委组织委员黄道武、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王进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了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发展规划等情况,并认真解答了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困惑;同时征求企业对城郊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企业负责人围绕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境展开了深入探讨,同时对城郊结合工作实际将服务触角多举并措延伸至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将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城郊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通过此次走访调研,进一步加深了对企业所处困境的了解和掌握,梳理总结了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城郊乡将立足政府职能,加强联动机制,把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到城郊经济全过程,更加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政府政策服务质效不断提高,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走前列、求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姚薇)
【第16篇】地税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本报讯 近期,在美丽的江南名城苏州常熟,江苏省地税局通过图说“一局一品话税收”的形式,用一组组精美生动的图片,讲述了全省地税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感人故事,成为美丽江南一道靓丽的风景,吸引了大批市民和纳税人观摩和点赞。
“江苏省地税局举办‘一局一品’图片展,既让我们看到了地税系统服务发展亮点纷呈,也让我们开阔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视野,明白了心系发展、心系民生,税收服务无止境的道理。”常熟地税局副局长韩音梅在观看图片展时,深有感触地说。
目前,江苏省13个设区市均已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长,由原先3个部门、25份资料、最少1个工作日,强力“瘦身”至现在1个窗口、9份材料、最快10分钟,并且正在全省推广实现房地产交易全流程网上办理,把“一小时内办结”变成“足不出户、实时办结”。
据悉,江苏省地税局作为全国首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综合试点单位,全面推进“税银合作”,共协助守信纳税人获得贷款467.3亿元,惠及9.7万户小微企业和2.2万名自然人,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打造的“一局一品”有效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孙 军 齐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