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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网上申报税务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16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3:43:19 查看人数:95

【导语】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网上申报税务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网上申报税务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网上申报税务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16篇)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网上申报税务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很多公司创业之初,由于营业额没多少不用开票什么之类的,加上创业资金不足,于是就想自己上网完成申报税务。那么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网上申报税务,小编整理了网上申报税务攻略给大家,这个攻略仅限于简单报税,不涉及开票,核算之类的。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申报路径

步骤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步骤2: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申报步骤

01 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模块后,显示温馨提示,点击“确定”,进入申报表填写页面。

02 申报表填报

进入申报表后,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扣缴税款所属期、填表日期。填写相应栏次销售额本期数。

03 选填附列资料

如有差额征收情况的,填写附列资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04 选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下拉菜单,并填写相应的减免税明细并保存。

05 填报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

第1栏“计税(费)依据”、 第4栏“本期应纳税(费)额”根据主表2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中数据自动生成。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第5栏“减免性质代码”,选择后自动生成第6栏“减免税(费)额”。

核实数据无误后,点击保存。

06 回到主表

主表25 26 27栏附加税额根据附表二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应补(退)税额自动带出。

所有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1、当主表2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数值发生变化,或减免税明细表中限额减免数值发生变化,务必在主表数据更新后重新进入《附加税费情况表》中进行确认后再进行申报。

2、享受重点群体人员、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点击“重点群体人员采集”或“企业退役士兵采集”按钮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步骤还是有点麻烦的,特别是计算部分,很多人看的一头雾水。如果你的公司有条件还是把申报税务外包一下,一个月的费用也不多。

【第2篇】小规模升级一般纳税人流程

新政原文

六、关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问题

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增值税减免政策。

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3年底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使符合转登记条件的纳税人尽快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相关优惠,公告明确,此条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4月23日

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政策做一个详细解读,并教您申请变更的“变身技巧”。

1

问:2023年之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6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公告明确,此条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2

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关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转登记是否有行业限制?纯营改增纳税人可以转登记吗?

答:转登记没有行业限制,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3

问: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含免税销售额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并未明确免税销售额是否属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办法》第二条所称“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从税法原理角度来理解,免税销售额本身属于应征增值税范畴,国家出于支持某些特定行业发展的目的,给予了免税待遇,理应计入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中。因此,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4

问:我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后,原来开具的发票错误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七条规定: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

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字发票;

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5

问: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我还能开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专用发票吗?

答:18号公告明确指出,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由于纳税人身份发生转换,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只能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鉴证咨询业、住宿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征收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18号公告同时规定,“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 这是国家为防止由于纳税人身份转换,造成下游无法取得足额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规定的。为落实上述政策目的,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因此,转登记纳税人虽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但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仍然可以开具原本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开具的13%、9%、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问:一般纳税人转变成小规模纳税人是“双向”的吗?我是不是可以随时变换?

答:曾在2023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在2023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2023年选择由“一转小”之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是说,一般转小规模的机会只有一次

7

问:那我一般纳税人期间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办?还有我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底税额怎么办呢?

答:18号公告规定,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方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的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不受影响,依然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确认或认证,抵减本期实现销售时产生的销项税额

8

问:我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纳税人,我不想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吗?

答:财税[2018]33号中所表述的,是“可转登记”而非“应转登记”

因此,对于原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不达500万元的,是否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由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选择

1.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模块

2.进入”资格信息报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模块

3.进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后,点击“填表”,进行相关表单的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4.进行相关表单的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5.保存后,点击“提交申请”

6.点击“查询受理结果”

7.出现提示,点击“关闭”按钮,显示已受理完毕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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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23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23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同时废止。

七、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反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7日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专票

在”以票控税“的大背景下,国家对于发票的管理只会越来越严格。不管什么类型的企业,都需要认真对待这件事。

当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要比增值税普通发票更加严格。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在开具发票时也要明白具体的规则才可以呀!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专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专票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金额,在不超过450000的情况下免征增值税。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票并没有这样的优惠政策。

即使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开票金额,没有超到起征点,只要开具了专票也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毕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接收方需要拿去抵扣。

其实小规模纳税人不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开票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之所以出现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不是说纳税人不需要缴纳税款,而是本来按照法律要求需要缴纳,但是国家出台了优惠政策,把应该缴纳的税款给免除了。对于这件事,企业还是要分辨清楚才行呀!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途径有哪些?

按照法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法有两种:即自行开具和税务部门代开。

1、自行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经过不断的改革之后,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自行开具了。既然所有企业都可以开具,自然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

这样的改革对于需要经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说,还真是一件好事。

毕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发票可以节省纳税人很多时间与精力。

2、代开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件事,其实一直存在。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短时间内这样的政策并不会改变。毕竟,并不是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都有专职的财务人员。

对于一些不经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代开发票也是一件可以解决燃眉之急的事。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选择自开专票以后,就不能再到税务部门代开专票了。

所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只要涉及专票的业务量不大,选择代开专票即可。一定要谨慎选择自己开专票!毕竟自己开专票也是需要人员成本的。

在电子发票时代,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谨慎开具普票!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虽然管理得不严,但是如果存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况,也是很危险的事!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电子化进程也在加速,在电子发票的时代,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风险也在增大。

在大数据时代,企业的所有行为都在监控之中。所以呀,对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开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也要谨慎,一定要杜绝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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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概述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划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规定:以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作为界定标准。

特殊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二、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区别

1.小规模纳税人

① 年不含税收入≦500万;

②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3%;

③ 税额=含税收入/(1+3%)×3%;

④ 发票领用:现在小规模可以自开专票,可以领购专票。

⑤ 采购入账:采购支付的货款,如对方开专票,也可以使用,也是全额进成本,但不是只能取得普票。

2.一般纳税人

① 年不含税收入>500万;

②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13%、9%、6%、0;

③ 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④ 发票领用:能领购普票/专票,不论开普票还是开专票,税率固定不变;

⑤ 采购入账:采购支付的货款,取得专票计算进项给予抵扣,取得普票全额进采购成本。

那么问题来了!企业是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好,还是一般纳税人好呢? 小编从税负和客户需求两个方面利用例题来为大家解析。

1.考虑税负

某企业2023年1月成立并开始经营,主要从事服装销售。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12个月里,该企业共计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

假设1:某企业在这一年内,共计销项税额13万元。并且自成立以来共取得进项税额7万元。

解析: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一年内共计申报缴纳增值税税额为6万元,增值税税负6%(注:某企业近期内并无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这种情况下,建议某企业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更为合适。

如果同样取得100万的不含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3万元,增值税的税负仅为3%。

所以,相比选择一般纳税人而言,减税3万元,增值税税负减少3%,降低了50%。

假设2:某企业在这一年内,共计销项税额13万元。且自成立以来共取得进项税额11万元。

解析: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一年内共计申报纳增值税税额2万元,增值税税负2%(注:某企业近期内并无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这种情况下,建议某企业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更为合适。

如果同样取得100万的不含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3万元,增值税的税负仅为3%。

所以,相比选择一般纳税人而言,减税1万元,增值税税负减少1%,降低了30%。

2.考虑客户对于企业的要求

如果和我们企业做生意的客户,一般都是大客户,对企业有要求,要求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才能合作做生意的话,那么建议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毕竟,比起税负,生意上的成交更为重要。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

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

【第7篇】林木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企业

田东县林木资源充足,大力培育以林木加工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致力打造田东县的本土林木品牌已成为田东县工业产业振兴的重要一环。今年,田东县投入粤桂协作资金500万余元建设田东县林木初加工生产基地已于7月28日正式投入运营生产。广西林旺木业有限公司为首家入驻田东县林木初加工生产基地的企业。

图为田东县林木初加工生产基地

田东县林木初加工生产基地主要集中整合田东县林木资源及传统林木初加工的中小型企业,用于生产单板、方条、木心等林木初加工产品,为田东县林木深加工园区提供充足的单板等初加工产品。改变我县林木加工企业规模小、产能低、布局散等问题,形成产业集群发展优势,避免林木原材料外流而导致工业产值和税源严重流失。田东县林木初加工生产基地采用与村集体签订原木供应合同,保障原木资源供给,同时按供给项目基地原木数量每方3元返还给各村集体的方式实现带农益农的收益分配机制。

图为田东县林木初加工生产基地运营生产现场

按照粤桂协作项目当年建成、当年收益的要求,今年田东县林木初加工生产基地预计可给供应原木的各村集体返还约22万元,项目返还收益可达到投入资金的4.3%,同时安排就业岗位100余人,实现粤桂协作项目当年建成、当年投产,当年见效!

据测算,田东县林木初加工生产基地每年预计年加工原木15万方,产出成品单板10.5万方,年产值可达1.5亿元,实现年税收约300万元,安排就业岗位约200人。明年,基地预计可给供应原木的各村集体返还收益约53万元,项目返还收益可达到投入资金的10.4%。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日期

随着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内地掀起了一波创业热潮,大量创业者注册新公司,为自己的理想而拼搏。而这些新成立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存活下来。对此,国家为这些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减轻这些企业的税务压力,使他们能更好的应对市场竞争。但由于这些企业缺乏专职财税人员,难以完整享受国家给出的优惠政策,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的报税期限常见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是与“一般纳税人”相对的概念。按照目前的标准,纳税人连续12个月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就不会被税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样,年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的纳税人,也可以主动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无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后,自动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依照现行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而这两种纳税期限,享受的免税政策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假设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5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果按月纳税,则只有1月的5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按季纳税,由于该季度销售额为28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28万元全部能享受免税。

而假设该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8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按月纳税,1月份的8万元销售额能够享受免税;如按季纳税,由于该季度销售额31万元已超过免税标准,31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选择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但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但实际经营期限不足1个季度,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而对于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就分为两种情况:

1、“月改季”情形。

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将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的,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的第1个月,则按季申报自本季度起生效;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第2个月或第3个月,则按季申报自下季初起生效,本季度继续实行按月申报。

2、“季改月”情形。

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将按季申报变更为按月申报的,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的第1个月,则按月申报自本月起生效;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第2个月或第3个月,则按月申报自下季初起生效,本季度继续实行按季申报。

由此可见,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大量细致且专业的条款,对于缺乏专职财税人员的新创企业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选择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财税服务公司为您代办相关业务。如果您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有任何问题,欢迎您与我们联系,通惠管理顾问必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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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合理节税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掌握合理避税的一些方法尤其重要。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无论收入高低,都要依法完成纳税申报的义务。企业在税收负担重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巧妙运用避税方法,就能达到降低税负的目标。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企业公司合理避税的六大方法。

企业公司合理避税的方法都有哪些?

方法一:价格转让法

价格转让法指的是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了能够取得更多利润及经济利益,以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活动。要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必须对价格进行合理筹划。

方法二:筹资法

筹资法是企业公司合理避税的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具体指企业通过商业信用、银行贷款等方法进行筹资,使得税负最轻。

方法三:成本调整法

成本调整法指的是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在可允许的范围内对成本进行调整。即,通过合理调整成本或者分配摊销成本的方式,减少利润,最后达到规避纳税义务的方法。

方法四:从销售下手

企业可以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尽量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因为货币的时间价值,往往延迟纳税可以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节税效果。

方法五:换成“洋”企业

换成“洋”企业这一避税方法,主要是从税收政策角度来考虑。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如果能够改变经营模式,比如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过渡,就能享受相应税收政策,最后达成企业合理避税的目的。

小规模纳税人合理避税方法技巧

避税和逃税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适用的法律不一样

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逃税仅使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2、两者的对象不同

避税主要是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而逃税所适用对象是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两者的行为方式有所区别

避税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者减轻纳税的目的得行为。但逃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逃避其纳税义务。

以上就是有关企业公司合理避税的六大方法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企业合理避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

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其实,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适用3%征收率。

应该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公告《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四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4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财税第47号公告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误区2

能否开具17%、16%的发票

好多会计存在一个误区:

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不能开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专用发票。

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18号公告明确规定,

“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

这是国家为防止由于纳税人身份转换,造成下游无法取得足额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规定的。为落实上述政策目的,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因此,转登记纳税人虽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但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仍然可以开具原本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开具的17%、16%等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七、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八、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九、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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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

从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降低了一个百分点,所有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分标准也统一了:

任何行业的任何企业,若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必须登记成一般纳税人;若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可自行选择成为一般人还是小规模。

可还存在一批在2023年5月1日以前,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却“被迫”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它们怎么办呢?税务局规定,这些企业可以在2023年5月1日-12月31日期间申请,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回小规模纳税人。

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次,对于在一把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限制。

再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老板注意了,如果咱们公司是7月份转登记的,这个月还得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发票,从8月份开始就能开具3%增值税发票啦!而且现在的税控设备也可以继续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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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表

初创公司在建立之初对于报税这边的流程是比较模糊的,由于资金受限,不会去请专业的会计,所以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都不清楚如何报税,报税的流程又是什么。今天悦报销小编就给大家来介绍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当前,我国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既可以选择按月度来进行,也可以选择按季度来进行,而且其税率通常为3%。不过,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初期业务规模较小,因此在一个纳税周期内可能未发生应税行为,这时候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进行零申报。不过,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零申报的时间不宜过长,若是其一直零申报,当地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调查,并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如若在评估后发现企业存在偷漏税行为,那么不仅需要企业补足税金,还会给予企业一系列处罚,并收取一定的滞纳金和罚款。因此,有关于零申报具体适用情况,还需要企业进行详细了解和把握。

当前,国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报税主要采取三种征收方式,分别为: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其中,所谓查账征收,主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账目表来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然后依照相关的税率来计算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等等因素,来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产量、销售额进行核定,并据以征收税款;而定期定额征收则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的办法,以此为依据进行征税的征收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前,有必要对上述文中内容进行具体了解,进而确保小规模纳税人报税工作地规范、有序进行!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

1、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3%。

2、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计算不是按营业收入的25%收,而是按利润(应税所得额)25%征收。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应税所得率各地各行业不同在5%至15之间。

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增值税小规模申报流程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都需要使用税控设备登录后系统自动抄报税,目前小规模纳税人也要申报比对,所以在季报月份请注意以下几点:

1、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必须先抄报税后,方可正常申报,未进行税控设备抄报税的纳税人无法网上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应准确填写申报,符合系统比对规则后方可正常申报。对申报比对不通过的,网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比对不符原因,并引导纳税人修改申报数据。纳税人需要按系统提示准确修改申报数据,符合系统比对后方可正常上传申报数据。

3、纳税人正常比对通过后,可正常清卡解锁。若纳税人申报时经反复核对仍无法正常申报,则可按照系统提示正常上报但暂不扣缴税款,携一证通、税控设备、增值税申报表、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申报事宜。

税务是个很关键的问题,应该有一个专门打理的人去操作,有几种方式:

一:找个正规代理维护。记账报税、年审、异常处理,一站式企全部搞定。

二:请个专职会计。

三:去考个会计证自己弄。

原文:www.yuebaoxiao.com/newsinfo/908769.html

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的介绍,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关注悦报销网站,了解更多纳税知识!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的免征增值税文件

一、适用对象

小规模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报要求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四)发票管理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多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四、相关文件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五、有关问题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此政策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此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的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我是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三)2023年4月,我以个人名义向某公司提供了咨询服务,取得收入1万元。我未办理过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请问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相关规定,您作为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023年4月因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1万元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普通发票。

(四)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公司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商贸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下同)60万元,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计算缴纳一季度的增值税款?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你公司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超过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60万元×1%=0.6万元。

(六)我公司为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取得的全部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不能就全部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2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5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二季度取得的建筑服务预收款,无需预缴增值税。

(八)我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北京的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在北京、河北两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年销售收入不会超过500万元,请问4月份开始我公司是否还需要在河北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你公司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缴增值税。

(九)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最近有一处厂房需要对外出售,该厂房的所在地与我公司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城市。请问,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售该厂房是否仍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销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厂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十)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住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你公司向非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按照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一)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请问,我公司在4月份收到的预收款,是否需要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十二)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小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为销售货物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预计2023年4月份取得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销售额,因下游企业抵扣的需求,要求我们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销售收入尚未开具发票。请问,我们可不可以部分放弃免税,仅就开具专用发票的30万元缴纳增值税?开具专用发票应适用何种征收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你公司选择放弃免税、对30万元部分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为:30万元×3%=0.9万元;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十三)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2023年4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30万元,按规定可以享受2023年新出台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客户要求我公司开具普通发票用于入账,请问我公司若要享受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普通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因此,你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销售货物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若你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应当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你公司升级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选择“免税”,不选择3%、1%、0等征收率。

(十四)我公司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有一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1日的收入,已经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但由于购买方名称填写错误被购买方拒收,请问是否可以重新开票?

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按照1%征收率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十五)我公司是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购入农产品的渠道中包括了一些当地的小型流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我公司需要计算抵扣购进的农产品,应取得何种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公司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十六)我公司是批发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应当如何开具机动车发票?

答:批发机动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车辆销售给下游经销商时,按照《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购买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销售方需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购买方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十七)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十八)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左右,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40万元左右,未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十九)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60万元,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在二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全部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

二者定义: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以及应纳税额比较少,税务申报存在一定问题。

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重点注意: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前者要同时达到销售额符合标准和会计核算健全这两个条件,税务对一般纳税人的管控较为严格,后者无需受此限制,毕竟小规模纳税人整体财务制度不健全。

两者主要区别:

1.在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上面:修理、工业、修配这三个行业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下,商业年收入在80万元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又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且有坐班,而且具备一定会计资格的财务人员,属于一般纳税人。

2.二者增值税计算方法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或13%,其中需要减去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

3.二者所用的发票种类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到税务机关按其适用的征收率(3%)换开;一般纳税人却可以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二者最重要的区别之一。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优缺点比较:

1、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专用增值税发票,这样就能吸引更多有要求使用专用发票的客户,成交机会远远大于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就是增值额*税率,如果遇到利润比较低的商品,应交增值税就会大大减少,远远低于小规模纳税人。

3、一般纳税人从最初开始门槛就比小规模纳税人高,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实力,至少在营业收入上面要高达几百万。等到企业壮大到一定程度之后,有利于成为上市公司以及大型企业,也会提升企业的名气,资源更加丰富,比小规模纳税人更有优势。

一般纳税人报税与小规模报税的区别:

1.销售收入有区别: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满足一定的硬性标准。

2.权限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却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可以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4.适用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17%或13%的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只适用3%的税率,简易征收。

5.税负率不同:一般纳税人中工业企业的税负率一般超过5%,商贸企业大多低于3%,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率就是征收率。

6.一般纳税人不仅有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同时也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7.帐务处理的规范上不同:一般纳税人大部分企业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可以独立申报纳税,税务局对于一般纳税人的监管比较严格。小规模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大多不能独立申报纳税,账务处理没有一般纳税人管控严格。

【第15篇】小规模强制转一般纳税人

前不久,税务局对一家公司进行了期限为长达10个月的税务稽查,而稽查的主因居然主要是因为几张作废发票!

税务局查出该企业出具的2张增值税发票是违规作废行为,进而对造成少缴税款行为定性为偷税,不仅要有补交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需缴纳高额处罚金和税款滞纳金~

其实大多数公司都可能会出现这种风险性:比如,一些企业一到月末查出进项发票不够用了,便开始大批量作废发票,打起“降低销项”的主意……

殊不知“金税四期+企业增值税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大数据技术联网”等早就已经掌握了企业大批量相关数据,只要敢违规作废,税务局就敢查!

发票作废

发票作废风险点,赶紧自查

违规作废发票风险性很大,不仅补缴税款、另收税款滞纳金、处罚金等外,比较严重的还可能会移交司法机关!

那有哪些作废发票很容易引发税务稽查?有哪些红杠不能碰?整理如下:

恶意的瞒报收入

纳税者利用将已开票作废,下月重开,将当月开票金额降入免征额以下,从而达到不上税的目的,比如:

1.免征额临界点,大批量作废发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小规模免征额调高到月15万或季度45万;

依据该政策,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随免征额临界点浮动,人为控制开票额作废发票

小编提醒:已有公司因在免征额临界点作废发票而引发税务稽查——

2.小规模认定标准附近,作废发票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是年销售500万元以下,只要销售额超过500万就会被税务局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而部分纳税者为了享受小规模各种优惠,便人为作废发票以控制销售额不超过500万~

小编提醒:随着全电发票的深度推进,税务局对现行发票的重视也会越来越强,税务严查时期,一定要以合法合规为准!

恶意串通作废税票

恶意串通,销货方违反规定作废,接票方虚列成本。

即销货方与接票方在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恶意串通,销货方违反规定作废开具的部分税票(未收回发票联),接票方虚列成本,从而达到偷税目的。

大额或大量作废税票

通常情况下,公司作废税票应属偶然事件,但假如突然之间在某个时段有大额或大量作废税票,很难不引起税局的关注和怀疑~

重开发票和作废税票一模一样

“金税四期”是以数治税的时代,大数据比对是税局常有手段!

对于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税额、价税合计、开票日期、销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购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受托方纳税人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委托方纳税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这些都是比对重点~

而同一笔业务税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作废税票和重开发票一模一样,不用想就知道有猫腻!

不是所有的税票,都能作废

下面这些情形不能作废税票,应按规定开具红字税票: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不可以作废重开。

3.成品油专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

开具成品油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什么情况下,税票可以作废

常见发票作废原因,比如: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

一般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货方开票当月;

2)销货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小编提醒:作废专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票(含未打印的专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10年。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票专票的全部联次,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票进行作废;

2、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票。

小编提醒:近期是税务机关严查时期,在官方披露的税案中,有很多因为某些不起眼的错误,而遭到立案查处公司!千万不要为了事情小,就任由忽视~

随着金税四期+大数据技术联网的深度推动,任何的存在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都可能会引起更进一步税务稽查,甚至可能对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上查三年、五年、十年之久(点这里回顾:近期多家企业被上查10年);

企业经营者和财会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财务方面的学习,形成风险意识,及早发现涉税风险并妥善处理!一定不要等到税局上门再追悔莫及~

【第16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网上报税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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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小规模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