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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出口免税申报表(16篇)

发布时间:2023-09-24 12:03:28 查看人数:95

【导语】2023出口免税申报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出口免税申报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2023出口免税申报表(16篇)

【第1篇】2023出口免税申报表

2023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平稳的换档期,在新常态形势下,外贸发展也面临着新的考验,出口竞争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多次下发相关文件,鼓励外贸出口、改善外贸体制、实施便民政策、取消非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出口退税流程、简化申报办理程序,为实现我国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的战略宏图目标,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回顾一年来,出口退(免)税政策调整的《琅琊榜》,主要归纳以下特点。

一、外贸出口,国家扶持退税助力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对扶持外贸出口做了若干扶持规定,充分发挥出口退税的职能作用。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税总函〔2015〕440号)明确四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要求各地国税机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审核、审批出口退(免)税,加强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网上办理,积极开展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推广上线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好出口退税政策及管理规定的落实。重点落实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和逾期未申报政策。三是持续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积极推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探索“互联网+出口退税”,持续做好出口退税业务提醒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严格审核,严密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在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同时,持续保持对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预警评估核查工作,规范和加强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应用管理,保证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数据完整、准确、规范。

二、规范退税,突出职能提高时效

(一)实施出口企业分类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实施分类差别化管理,按照优先退税、正常管理、侧重监管、重点防范的模式,划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进行等级管理。对一类企业采用优先退税模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不需提供原始凭证,只凭齐全的电子信息即可进行申报。对二类企业采用正常管理模式,应在按规定的申报期内提供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办理出口退(免)税。对三类企业采用侧重管理,比照二类出口企业要求办理退(免)税。对四类企业采用重点防范模式,即在二、三类企业所提供的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的基础上,还须报送收汇凭证等资料,如存在骗税疑点的,应排除相关疑点后,方可办理出口退(免)税。

同时,对不符合类别等级标准的出口企业采取能升能降、动态调整的变化新模式,如果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自发现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实施动态管理。

(二)全国范围推行出口退税规范

为正确执行出口税收政策,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明确各级国税机关工作权限、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退税规范梳理了散见于600多份文件中有关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规定,进一步优化办理退税业务流程,逐级下放审批权限,将管理难度小、便于征退税衔接的对生产企业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国税局审批,停止执行市、县局两级审批。考虑到外贸企业情况相对复杂,原则上其退税继续由市国税局审批,有条件的地方由市局下放到县(区)局审批。同时,简化审核程序,最大限度实施计算机自动比对信息,减少人工审核项目,将生产企业人工审核项目由14项减为3项,外贸企业由21项减为5项。为加快退税进度,对纳税人申报的符合规定的出口退(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如果属于等级评定的一类企业,将缩短至2个工作日以内。完善规范骗税疑点实地核查程序和出口退税预警评估机制,突破过去退税审核“就单审单”的局限,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和打击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有利于形成“内控外防”的防范出口骗税体系。

(三)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六类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其中第三条规定取消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等六项非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审批制度改为备案管理。

1、出口企业在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申报退(免)税。如果出口企业不向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及超过申报期备案的,不能办理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对不符合要求的,主管国税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待其补正后备案;已办理过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不用补办出口退(免)税备案。

2、《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内容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出口企业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备案内容的变更。

3、出口企业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注销认定后,不得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4、取消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认定按备案管理,如果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研发机构或中心采购购进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未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不得申报退税;如果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申报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再申报进项税额抵扣。

5、集团公司按收购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应向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备案。对集团公司总部提供上述备案资料齐全、《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场予以备案。

6、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客商(指外国企业和外国自然人)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代理报关备案。如果出口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出口的货物,按规定已备案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其仅就代理费收入进行增值税申报。如果属于国家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按有关规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征税政策。

(四)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

为进一步明确“销货退回的消费税退税审批”和“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补缴消费税审批”两项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消费税的管理问题,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销货退回消费税退税等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1号)规定,一是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以办理退税。在办理退税手续时,纳税人应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退税说明等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办理退税。二是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的当月按照现行税收规定申报补缴消费税。

(五)下放延期申报权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4号)规定,对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不可抗力因素等七类情形,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申报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举证材料,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原延期申请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的规定,停止执行,改由负责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核准审批。

三、政策调整,着眼服务贴近实用

(一)简化出口企业退税八项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规定,从八个方面调整出口退(免)税政策,简化企业办理手续。

1、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应当在海关办结核销手续的次年5月15日前,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如果是属于2023年及以前海关办理核销的,免税核销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未按规定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或者不符合办理免税核销规定的,委托方应按规定补缴增值税、消费税。

2、以进料加工双委托方式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在申报免抵退税前,应按代理进口、出口协议及进料加工贸易手册载明的计划进口总值和计划出口总值,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及其电子数据。

3、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在上一年度内,累计6个月以上未申报退税的,其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可不评定为三类。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退税开户银行账号”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不再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5、出口企业不再填报《出口企业预计出口情况报告表》。

6、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在申报铁路运输服务免抵退税时,属于客运的,应当提供《国际客运(含香港直通车)旅客、行李包裹运输清算函件明细表》;属于货运的,应当提供《中国铁路总公司国际货物运输明细表》,或者提供列明本企业清算后的国际联运运输收入的《清算资金通知清单》,并将原始凭证留存备查。属于客运的,应提供国际客运联运票据(入境除外)、铁路合作组织清算函件、香港直通车售出直通客票月报等。属于货运的,应提供运输收入会计报表、货运联运运单、“发站”或“到站(局)”名称包含“境”字的货票等。

7、代理出口货物的委托方不再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受托方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不再提供委托方主管国税机关签章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但国家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外。

8、生产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时,不再提供向报关海关查询情况的书面说明。

(二)取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6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但不包括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货物。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批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必须在企业的申报数据与对应的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

(三)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

《国务院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5〕1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包括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23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

(四)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的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名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税务总局汇总了有关地区上报符合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工具名单,对外公布。

(五)进入中哈霍尔果斯合作中心适用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7号)规定,在中心封关验收后,对由中方境内进入中心的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除外)建设物资和中心内设施自用设备,视同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六)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施行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9号)规定,经国家批准的专业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经营的单位,按照海关总署规定的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办理通关手续,并纳入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管理的货物(国家规定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除外)实行出口免税政策。同时,明确市场经营户应在货物报关出口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免税申报;委托出口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可以代为办理免税申报手续。未纳入《办法》规定的其他货物出口事项,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出口货物免税管理事项执行本办法规定,不实行免税资料备查管理和备案单证管理。

四、跨境服务,走出优惠涉税更广

(一)扩围航天发射等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天发射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境内单位提供航天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实行免退税办法。其提供的航天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应购进航天运输器及相关货物,以及接受发射运行保障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境内单位在轨交付的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实行免退税办法。其在轨交付的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购进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取得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二)扩围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并取消原来的免税规定。同时,为落实好该政策,明确与之配套的退(免)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8号)规定,新纳入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应税服务的范围,即: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印发)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及《公告》所附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对应的适用范围执行。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在申报退(免)税时,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并于收齐有关凭证后,可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退(免)税;逾期申报退(免)税的,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受理,按免税政策申报;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

(三)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范围

《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将我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由海南省扩围至全国地区。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来源:中国税务报客户端

作者:王文清 柳梅

【第2篇】出口货物是0税率还是免税

免税和零税率,单看字面意思结果是一样的,都是不用缴纳税款了,但从税法上看,真是一样的吗?那就误会大了!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免税≠税率0%。

增值税零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时,计算公式是: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而其中的适用税率只有四档(2023年4月1日起调整为):13%、9%、6%、0%。

如果企业发生了适用零税率的应税行为,按照上述公式,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就是0,应纳增值税税额=0-进项税额,这么一减就会减出一个负数,这个负数,就是这项产品在各个流转环节所缴纳的全部税款,也就是税局要退给你的税。

这就好比是在跟税局 “要钱”了,税局能一下就答应给你吗?所以说,这些应税行为可不是一般的应税行为,那都是税局“咬着牙”定下来的,用官方的话来说,只有当政府鼓励某项行为时,才使用零税率。比如说,国家鼓励出口,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就是零,这样出口的产品就完全不含增值税,从而以无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让产品更具有竞争力。

增值税免税

增值税免税,如果只从字面上看,似乎是不纳税,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免征增值税,是国家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既然国家给了“福利”,免了你纳税的义务,那你也要相应的放弃一部分权利,这部分权利就是销售免税货物抵扣相应进项税额的权利。根据规定,生产销售免税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免税开票时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进项税额是计进产品成本的。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就明白了,不能将零税率和免税混为一谈,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一句话总结:零税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形式上表现为退税),纳税人无税可纳;免税,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的同时,规定生产销售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小禾说:国家在针对企业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会计们一定要仔细研究政策,给企业记好账、报好税,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处理,代账会计们就可以直接用畅捷通易代账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处理”功能即可,系统会自动给出免交增值税模板和自动回冲附加税模板,方便小主们报税。

最后我们通过看两个增值税免税的小例子,看看账务处理怎么做。

案例1

增值税免税项目,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享受免税的产品或服务,开具发票时,税率栏次选择零。此类收入做会计分录时,无需计提增值税。譬如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目前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免收增值税,某企业实现收入5000元,会计处理时,直接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货币资金 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

不存在增值税以及营业外收入的概念。

案例2

增值税免征,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但因为销售额符合国家免征额度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此类收入免征增值税,属于政策优惠,但发票开具时,要注明税率。

譬如某小规模企业销售电脑配件,月收入10300元,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规定,月收入不足10万或按季申报不足30万,免征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

借:货币资金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

免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

贷:营业外收入——税金优惠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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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出口退免税认定零服务提供资料

1

办理退税时提示报关单无电子信息

一、检查出口明细申报表时报关单号有无填写错误。申报系统中要求录入的报关单号规则是21位,即:18位海关编号+0+商品项号,当报关单号填写错误的时候,就会出现无信息这个疑点。

二、判断是否为代理出口。报关单的境内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若为两个不同的公司,即说明这个业务为代理出口。若是属于代理出口,那么凭代理出口证明信息即可申报退税,无需报关单信息。(代理出口的企业,由生产销售单位申报出口退税,在录入出口明细时,只需录入代理证明号,出口报关单号栏次无需录入。注意!代理证明号录入格式为:代理证明编号+2位项号即可,无需加0哦!

三、检查信息接收情况。若以上情形都已排除,那么可能是没有电子信息,可以先去检查电子口岸数据实时查询状态,若状态显示未成功的可以重新发送。

四、补发报关单电子信息。若电子口岸查询报关单数据实时查询状态显示税务总局接收成功仍没有电子信息的,出口企业可以进入电子税务局操作,申请重新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

2

配置汇率以什么为准

可以在外汇管理局查询出口汇率,以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为准。查询网址:http://www.safe.gov.cn/

3

报关单如何采集

使用卡介质登录后,进行报关单下载(生产版:数据采集-报关单采集-信息下载;外贸版:外部数据管理-报关单管理-报关单下载),可直接获取报关单数据,无需导入或手工录入。

4

采集到的报关单为何会显示“未匹配”

未匹配代表未匹配出口进货明细(即报关单与发票还未进行数据匹配)。

5

发票导入失败该如何处理

请使用单一窗口样例模版进行导入,并确认所有字段均为文本格式, 确认发票代码(最大12位)发票号码(8位)长度是否正确, 确认发票号码和发票代码是文本格式,每个小格左上角应有个小绿标

6

如何撤回出口退税申报

在申报期间发现数据有误,在【其他】里可以进行撤回申报,点击企业撤回申报申请表填写信息后,在业务申报中点击生成申报数据;勾选数据进行远程申报,才是将撤回申请申报到税局。

【第4篇】出口免税需要哪些资料

上一个出口退税的内容整出来之后,很多小伙伴就私信咖喱哥,说想要进一步了解出口退税。这不,马上满足大家的需求,搞起。

什么叫出口退税?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叫出口退税!

有退还进口税和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两种。

出口退税由“杂”到“简”的演变

大家可以看一个数据,在今年上半年,我国出口退税近1.1万亿元,同比增长21.2%。与此同时,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9.8万亿元,同比增长9.4%。显然,出口退税“增幅”斐然,我国外贸发展呈积极态势。

“增涨”的出口退税,能让出口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为了方便企业出口退税,国家也是操碎了心,逐年来不断出台并改进退税相关支持政策。从流程到操作,从资料到服务,肉眼可见的改善增加了企业出口的信心和动力。

就2023年,税务总局已推出出口退税“三减”便利举措。取消或调整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开具等相关的多项纸质资料报送;出口退税货物无法收汇时不再要求申报,留存相关资料即可;《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6类出口退税证明的开具方式,由纸质证明改为电子证明,实现无纸化模式。

如何办理出口退税资格

1、领取“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

在取得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登记证明后,企业可以领取“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并在30天内办理。

2、受理登记资料的提交

按照规定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盖章,把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要求提交的文件报送税务机关。

3、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税务机关会按照规定审核资料,资料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需要的资质及对应办理部门

企业出口退税,公司需具办理:营业执照、进出口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海关备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进出口核销登记、出口退税登记。

no.1

通过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办理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平台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原账户登录,没有账户的拨打:010-67870108咨询,线上申请登记备案。)。

商务局:现场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正本,去商务局需提前预约。

no.2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首先进行注册,然后在中央标准应用---企业资质--企业海关通用纸质---企业备案--备案申请--自理(给当前登录企业办理业务)--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信息,报关人员信息(暂时没有的话可不填)--填完之后核对无误之后提交--一般第二个工作日去查就会审核通过--下载备案回执--回执包含了海关注册编码和检验检疫备案号相关信息(完成)。

通过单一窗口办理:https://gd.singlewindow.cn/

no.3

线下现场取证

外汇管理局:办理的是外汇管理登记以及进入外汇管理局的检测系统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税务局: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认定

海关:电子口岸登记办理,具体流程咨询12360海关热线

出口退税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1、报关单、出口销售发票、进货发票。

2、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3、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4、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5、产品征税证明。

6、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7、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众号:茄子关务丨全球 让全球清关更简单!

【第5篇】增值税出口退免税备案资料

问:近期,我公司开始从事防疫物资自营出口业务,想要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听说最近国家出台了新规定,对办理备案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了精简。请问,新规定出台后,我公司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应当向税务部门提供哪些资料?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公告施行之日起,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停止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仅需向税务部门报送《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其电子数据,不再另行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国家税务总局)

【第6篇】非自产产品出口免税吗

【导读】:纳税是每一纳税人的义务,企业也是需要纳税的,但是企业在进行一些出口业务的时候,是可以一些货物可以免税的。那么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免税不退税吗?这个问题很多朋友都在会计学堂提问过,小编就在下文告诉大家问题的答案吧!

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免税不退税吗?

无进出口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代理出口,可以退税。具体涉及到签订代理协议,进行税务出口退税资格认定,报关单单位名称可能也有特殊要求。具体流程你可以咨询下代理公司,同时咨询下主管税务局负责出口退税的部门,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1.非出口企业一般情况是指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商贸企业或个人,这种企业如果享受退税,骗税的风险很大,如果征税又会增加企业出口成本,所以适用免税政策。

2.这与我们国家的海关政策有关,非出口企业他没有生产出口的资格,而当前政策为使中国经济发展,所以委托出口也不收税,,非出口企业国家不包退税,税法上有细解。

出口企业哪些货物可以免征增值税?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以下货物免征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3)软件产品;(4)含黄金、铂金成分货物,钻石及其饰品;(5)国家“计划内”出口卷烟;(6)已使用过的设备;(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

【注意】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执行免税并退税,其他企业委托出口只免税不退税。

(8)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9)来料加工复出口等;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下列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个人加工修理修配;(3)特殊区域内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退(免)税凭证的免征增值税。

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有可以进行退税的,也可以免税的,其他的货物类型是什么。无进出口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是可以退税的,但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才能够处理。本篇文章对于“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免税不退税吗?”的内容介绍就到这里了,欢迎大家到会计学堂网上点击查询更多的会计资讯进行阅读。

【第7篇】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出口免税

总局从政策上明确无纸化申报的前提是,企业必须建立风险内控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制度。这不仅是税务部门强化业务真实性的重要抓手,也是企业化解退税风险的主要措施。忽视退税备案单证制度,必将给企业带来难以承受的后患和损失,那么岀口企业在落实备案单证制度时,出口免税货物该不该备案单证?

实操中,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企业应于业务发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办理免税申报。因为种种原因出口退税调整为出口免税的,应于确认调整的次月申报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需要企业自主备案,留存备查,备案资料如下: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购货发票(属于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

免税收入对应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4栏“免税项目用”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金税四期上线后,对岀口免税货物建议,岀口企业也要认真做好备案单证管理,以强化风险内控。

【第8篇】2023年度出口退免税申报

出口退免税首次申报企业实地核查时,税局会要求企业提供《通关无纸化出口放行通知书》,这个需要前往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获取

那么要如何获取到《通关无纸化出口放行通知书》呢?如果你还不会操作,那么敬请收藏学习下吧!

百度搜索并打开“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官网,单击“登录”。

电脑插入法人卡,单击“卡介质”,输入密码,单击“登录”单一窗口。

单击“全部应用”-“标准版应用”-“货物申报”-“货物申报”。

单击“两步申报”-“查询统计”-“报关数据查询”,输入报关单号,单击“查询”,勾选查找到的报关单记录,单击“打印通知书”。

勾选“通关无纸化放行通知书”,单击“确定”。

即可预览《通关无纸化出口放行通知书》,单击下载或打印即可。

知识扩展

登录单一窗口系统,单击“两步申报”-“查询统计”-“报关数据查询”,输入报关单号,单击“查询”,勾选查找到的报关单记录,单击“打印报关单”,可以前往获取《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如遇单一窗口系统不能登录的问题,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尝试登录单一窗口系统。

【第9篇】出口退免税收汇资料核实工作

企业在国内销售货物而收取外汇的,不得计入出口退税的出口收汇数额中。三)对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向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申报退税时,除提供上述列举的有关凭证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1)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提供的外销发票必须列明销售货物名称,数量、销售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船长签名方可有效。

(2)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的有关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等。

(3)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还应提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国外投资的文件(影印件);在国外办理的企业注册登记副本和有关合同副本。

(四)内资生产企业和新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的补充规定。

内资生产企业和新外商投资企业在申报办理出口退税除了提供前述有关单证外,还需填列提供以下报表: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明细及汇总;《出口企业外销货物进项税额申报表》(95年7月起用《出口企业内外销进项划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五、申报盘片中的数据要求:

(一)增值税进货凭证

1、一般出口业务的进货凭证

增值税进货凭证的录入单证为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税票),增值税发票作为辅助审核凭证随单据申报。

a、企业代码:企业海关代码,十位;

b、企业名称:输入企业代码后,系统自动显示;

c、关联号:暂不填;

d、部门代码:若企业分部核算,则输已在企业登记模块中登记的部门代码,若不分部核算,则输入空;

e、申报年月:即退税所属期的概念,四位,如:9710;

f、序号:不足4位,请前补零,如:0065即第65条。'企业码+部门码+申报年月+序号保持唯一';

g、进货凭证号:专用税票的11位编号+2位项号(01,02,03),类似报关单号的输入方法,增值税专用税票号码在税票的右上角。一张税票上若只有一行明细数据,则输入11位号码后,后补01;若有多行数字,则第一行后补01,第二行后补02,以此类推。

例如:(0961)1234567数字共11位

第1位:0表示专用税票,1表示分割单

第2-3位:印刷年份

第4位:印刷批次

第5-11位:流水号

第12-13位:项号

税票的第一行明细数据对应的进货凭证号应为:0961123456701

税票的第二行明细数据对应的进货凭证号应为:0961123456702

【第10篇】出口退免税变更申报表

近年来,全国出口退(免)税平均时间不断缩短,已经由2023年的13个工作日压缩至目前的7个工作日内。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更是将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和出口退(免)税管理系统进行了整合,在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中开发了出口退(免)税管理模块,再一次加快了出口退(免)税进度。

出口退(免)税的条件有哪些?企业又获得了哪些便利呢?

一、出口退(免)税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型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二、部分出口退(免)税申报事项取消

1. 纳税人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

① 施行前

应在次年4月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

② 施行后

取消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2. 纳税人因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相关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

① 施行前

应在次年4月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

② 施行后

取消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以上就是对出口退税的条件以及一些新规的介绍,点点关注,下一期我们讲解出口退税所需要的资料等。

鼎泰财务由资深的工商管理顾问和财务专家组成,以“让创业更简单,让财税更安全”为使命,希望创业路上我们伴您一起成长。

【第11篇】出口退税转为免税处理

a公司是一家出口退税企业,2023年5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了系统升级,a公司财务人员将出口退税系统重启后,发现无法在退税系统中查询到其在5月份申请的一笔退税申报记录,在咨询退税管理部门后了解到,需要先对该笔退税申报记录进行撤回才能够重新提交退税申请。接下来笔者就来教大家如何撤回退(免)税申报,流程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中的“出口退税管理”,进入新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如下图图1所示:

图1

二、进入“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后,选择“出口退(免)税申报”,点击“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如下图图2所示:

图2

三、在“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中填写需要撤回的申报记录数据即可,如下图图3所示:

图3

四、最后,我们将生成申报的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提交后台审批,如下图图4所示:

图4

撤销申报审批通过后,我们方可重新提交退税申请。

【第12篇】出口退税零税率免税

对于从事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退税是很常见的事情,出口退税不管是对企业的发展还是对于国家的税收都有很大的好处,对于企业而言在出口业务这方面一定要多留意其中的政策,那么大家知道出口退税应该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办理退税吗?

出口退税是什么?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特殊消费税。

出口退税相关法律依据

《批转财政部关于进出口征收的产品》.关于退税或增值税规定>的通知

出口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1.出口退税必须在增值税.商品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商品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货物,包括烟草和酒精,以及直接从农业生产者处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化妆品等11类消费品被列为消费税。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出口货物的退税(免税)只能征收增值税.已缴纳的消费税货物退还或免征的应纳税额。

未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不能退税,可以充分反映“未征不退”的规则。

2.离境出口的货物必须报关

出口是出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判断货物是否属于退税(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是区分货物是否报关。

除非另有规定,出口企业是外汇结算还是人民币结算,以及出口企业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否则不得视为出口货物退税。对于货物,在中国销售的外汇,如酒店.因不符合出口条件,酒店、外汇等收费货物不能退(免)税。

3.货物必须在财务上出口和销售

出口货物只能在金融出口销售后退还(免税)税。也就是说,出口退税(免税)税只适用于商业出口货物,而不适用于贸易出口货物。如果作为礼物捐赠,货物将在中国购买并带出国(除非另有说明).样品.展品.邮寄物品等,由于这些商品一般不在财务上销售,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收集和核销的货物

根据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退税(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由外汇管理部门核销

此外,生产企业(包括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以下条件。

5.申请退税(免税)的货物必须由生产企业生产或视为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税(免税)

【第13篇】出口退税逾期免税收入

在实务工作中,中小型企业都会涉及到出口退税这一块。但现在纳税申报都是智能化,有些数据直接就能生成,根本不需要你去计算。但问题就来了,如果你不知道原理,你是不是如鲠在喉,总觉得缺点什么。

首先出口退税,它是分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这两种所涉及到的退税的发生完全是不一样的。外贸企业是没有加工能力,类似于二道贩子。所以它的计算方法就很简单,出口实行的就是免税和退税,免的是出口环节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那么为出口所承担的进项税额怎么办呢,全部都退给你。当然这是在征税率和退税率一样的情况下,如果退税率小于征税率怎么办,那税率差的部分是要进成本的。所以这无疑是加重了企业的成本。

最麻烦的是生产型企业,使用免抵退政策。但它既有内销还有外销,税法规定只能退外销所承担的进项税,这时候就分不清哪些进项是为了外销而承担的。有人说,我能分得清,这就离谱,你购进一台设备的机器的进项,你能知道这个机器的进项哪些用于出口了?你分不清。这个时候就一刀切,直接用fob价乘以退税率。

重点来了,fob乘以的这个退税率就是税务局给我们退的金额吗?没有那么简单,你得算下,当期应纳税额,如果是正数,那就没有退税的事了,你直接去税务局交税就好了。当期应纳税额算出来是负数才涉及到退税,此时要比较两者的绝对值,哪个小就退哪个,如果fob价乘以退税率小,那就是退fob价乘以退税率的金额。

敲黑板,这还涉及到留抵的事。如果是fob价乘以退税率大呢,退的是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涉及到免抵的事。免抵就要交附加税了。留抵和免抵不会同时存在的哈。

如有进项有免税的项目,情况又不一样了。今天分享到这,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哦

【第14篇】出口退免税退包括哪些资料

注意了!

注意了!!!

外贸企业看过来!

2023年度出口退(免)税申报即将截止,小编为大家整理好了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一一对照,业务还没有申报的企业要抓紧了:

温 馨 提 醒 :

1.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勾选业务类型为“bsq保税区”的需在电子税务局正式申报前上传标注有出口日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2.在出口退(免)税年度申报截止日(次年4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日)以后申报以前年度出口退(免)税的,需在电子税务局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3.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第15篇】出口收入免税申报

出口货物如何办理免税核销申报?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出口货物上是可以申请免税办理的,在时间上次月起4个月内可以申请办理免税的.至于办理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免税所需的材料都会在下述文章中进行阐述,希望对你们学习出口货物免税知识有所启发的.

出口货物如何办理免税核销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应按月将收齐有关出口凭证的出口货物,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并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4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每月1日~15日),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出口退税业务的部门或岗位)按月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并同时报送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电子申报数据.

另外,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好资料.具体包括:1.出口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3.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出口货物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即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其复印件、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其复印件;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出口退税和免税的申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出口退税申报期限

1.出口货物劳务,在出口后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次月申报期内至次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各月申报期内申报退税(外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申报期外也可以办理.注意:这个外贸在申报期限外也可办理谨慎使用,别掉坑里).

2.向境外提供零税率服务,在财务做销售的次月申报期内至次年4月份申报期结束前各月申报期内申报退税.

二、出口免税申报期限

1.法定类免税业务如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1、2目所列举的业务,出口后次月申报期内申报免税.

2.未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单据、外汇、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局提供退税凭证等原本享受退税但不符合退税要求需要改为免税的业务,在次年5月份申报期内申报免税,或在该期限前已确定要免税的则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免税.

3.已经申报退税的业务,但主管税局在免税申报期限之后即次年5月申报期结束后审核发现按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若符合免税条件,企业可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退(免)税的次月申报免税.

4.符合国税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延期退税的,向主管税局申请延期后,若批复不予延期且已过免税期限(次年5月申报期)的,若符合其他免税条件的可在批复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免税.

出口货物如何办理免税核销申报?以上内容就是小哥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出口货物免税办理的相关资料介绍,相信大家都非常的清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出口货物上不需要办理退税的,只需要办理免税程序的,欢迎大家留言

【第16篇】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哪些资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工作部署,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支持政策和征管服务便利化举措,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鼓励外商来华投资,为外贸外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今天带你了解:简并优化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和办理流程有哪些服务举措↓

简并优化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和办理流程

【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

【服务措施】

1.纳税人办理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时,停止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副本、复印件。

2.纳税人办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免)税备案和申报时,停止报送融资租赁合同原件,改为报送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印章)。

3.纳税人办理来料加工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的免税核销手续时,停止报送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停止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原件。

5.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停止报送加工贸易手册原件、代理进口协议原件。

6.纳税人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时,停止报送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7.纳税人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停止报送《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

9.推行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

10.推广出口退(免)税证明电子化开具和使用。

11.推广出口退(免)税事项“非接触”办理。

12.纳税人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13.纳税人因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相关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14.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停止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15.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时,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仅需填报变更的内容。

16.生产企业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办理消费税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17.生产企业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企业获取的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数据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销后,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首次纳税申报时申报调整。

18.外贸企业以及横琴、平潭购买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入区货物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汇总申报表》。

19.纳税人办理已使用过且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设备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停止报送《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

20.纳税人办理购买水电气、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停止报送《购进水电气退税申报表》。

21.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其中,办理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

22.纳税人办理航天运输服务或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政策依据】

1.《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持续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

【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

【服务措施】

在2023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3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

【政策依据】

《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第二条第(八)项

2023出口免税申报表(16篇)

2015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平稳的换档期,在新常态形势下,外贸发展也面临着新的考验,出口竞争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多次下发相关文件,鼓励外贸出口、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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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出口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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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土产杂品、办公用品及耗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橡塑制品、钢材、木材、五金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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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此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烟草行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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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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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国际文化交流、旅游咨询、房地产开发、国际贸易(需审批的项目除外)。(以上项目涉及需前置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国 ...[更多]

  • 纺织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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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纺织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纺织面料,辅料,服饰,床上用品;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纺织进出口公司经营 ...[更多]

  • 饲料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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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饲料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宠物饲料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饲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