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出口退税怎么办理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退税怎么办理,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出口退税怎么办理
一、出口退税是什么?
事实上,严格来说,进口也是出口。出口退税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退还进口税,也就是说,出口产品的企业使用进口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和生产产品出口,退还他们已经支付的进口税;第一,退还已经支付的国内税,也就是说,当企业申报海关出口商品时,他们将退还他们已经支付的国内税。出口退税申请有利于提高国内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被世界各国采用。在国内生产和流通链中,出口商品按照增值税规定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出口商品的投入税、征税、企业退税、减税等原因,商品的投入税往往不等于实际税收负担,如果按照出口退税规定,出口商品退税的比例会有越来越多的问题。
说到出口退税,很多人会感到困惑,因为每种商品的退税率不同,他们不知道商品可以退还多少税。事实上,这并不难。有一个计算出口退税金额的标准公式。退税金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除了进出口退税,还有一种叫做进出口免税。进出口免税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或购买商品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国家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目前的出口免税可分为一般出口免税。有三种情况:加工贸易免税和间接出口免税。当然,进出口免税也是进出口退税的一种。
二、办理出口退税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出口退税的条件:
1.货物必须应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货物必须是报关和离境;
3.货物必须在财务上进行销售;
4.货物必须收汇;
5.必须是自产或视同自产产品。
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其申报出口退税的条件不同于生产企业,只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货物必须应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货物必须是报关和离境;
3.货物必须在财务上进行销售;
4.货物必须收回。
三.办理出口退税流程是什么?
1.领取相关证件送检和登记表;
2.申报和受理退税登记;
3.填写出口退税登记证;
4.变更或注销出口退税登记。
以上就是进出口退税办理的流程,前海天盈财税希望这将有助于您了解出口退税办理。
出口退税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第2篇】一般贸易出口退税
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
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出口退税政策适用于哪些跨境电商企业?
包括建立自己的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使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包括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
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税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的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退出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外),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政策。1. 属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2. 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并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3. 在退税申报期内收汇出口货物;
4. 如果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一个外贸企业,购买进出口货物获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支付书(分类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支付书,上述凭证匹配出口货物报关表(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1. 纳税人一般资格登记。2. 办理进出口业务备案。3. 开立外币账户。4. 免税出口备案。5. 报关物流(取得报关单和运输单据)6. 找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 外汇收取。8. 退税申报(首次退税申报业务场所和财务核算)9. 税务局批准通过(可以通过函转给供应商)10. 等待税款到账。
退税需要多长时间?
新企业第一次退税时间相对较长,退税大约需要3-6个月。但后期将是3个月左右。
可以委托出口退税代理吗?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代国内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不区分企业规模),也不能代国内流通企业办理出口退税。
【第3篇】外贸出口退税系统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出口退税必须满足的条件:
1、生产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能开具17%的增值税票。
2、货物必须一般贸易报关出口。
3、货款必须以外币从境外汇入大陆。
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的流程:
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1,核销单
2,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
3,银行结汇水单
4,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
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1,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已核销过)
2,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进项发票(已认证)
4,出口发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
以上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装订
另外所需三表一盘:
1,出口退税汇总表(一份)
2,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三份)
3,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三份)
4,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
参考: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出口退税金额,根据以fob价格为基础的,国内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消费税发票来计算。如果发票价格已经包含运费或保费的(c&f或cif条款),必须首先减去运费或保费,再计算退税金额。
退税额的计算方法: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率参见出口退税率列表
举例说明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以fob价格为基础出口货物增值税发票金额10万人民币,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退税额。
退税额=100,000/(1+17%)×15%=12820.5
如果是以美元报价销售的,请参照实时汇率换算后计算,汇率参见中国银行外汇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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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企业怎么出口退税
都说出口退税又难又复杂,但其实出口退税只包含三个环节:免、抵、退;详细了解这三个环节操作步骤,出口退税操作并不难!
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整理好的关于这三个环节的申报流程,每个环节流程都非常详细,新手看完也可以直接上手操作,一起来看一下吧~
企业出口退税系统申报业务讲解
目录
系统升级调整变化
出口退(免)税业务介绍
(一)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介绍
(二)出口退税管理
1、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
1.1出口退税管理
在“我要办税”下“出口退税管理”功能模块内,可以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出口退税自检服务等四类业务功能。
在“我要办税”下“出口退税管理”功能模块内,可以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业务功能。
在“我要办税”下“出口退税管理”功能模块内,可以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业务功能。
1.2备案业务数据采集
......
1.3备案申报流程
1.4备案业务数据申报
1.5备案业务数据打印
1.6备案业务数据查询
2、出口退(免)税申报
3、出口企业分类管理
4、出口退税自检服务
......
好了,篇幅有限,剩余内容就不再一一展示了。
【第5篇】出口退税系统密码
我们一起走进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一般流程。
1
外贸企业
申报退税一般流程
2
外贸企业
退税申报系统操作
1
在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www.taxrefund.com.cn/下载最新版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tips:
安装后,首次进入系统需要进行企业信息的配置,请注意填写时不要出错,否则只能卸载重装。
用户名为sa,密码为空,点击确认,进入申报系统,并输入申报所属期。
2
进入申报系统进行数据采集
外贸企业的数据主要包括报关单和发票。
【报关单数据录入】:通过退税向导→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入到出口货物明细的录入界面,点击增加按钮。
【进货发票数据录入】通过退税向导→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3
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在退税向导的第三步“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中先进行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检查同一关联号下,同一商品,出口数量与进货数量是否相等;再进行换汇成本检查。
4
确认免退税明细数据
检查无误后,进行明细数据的确认。在退税向导第四步“确认免退税明细数据”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tips:
如果确认明细数据后需要进行修改,要在退税申报向导第四步确认免退税明细数据 撤销本次申报数据中进行明细数据的撤销,再回到退税向导第二步明细数据采集中进行修改。
5
免退税申报
通过退税申报向导→免退税申报→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点击增加按钮,敲回车键,自动带出退税汇总表数据,点击保存,进行数据存储。
通过退税申报向导→免退税申报→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进行免退税数据的申报,会弹出“生成申报数据”的路径,点击确定生成申报数据。
6
打印报表
数据生成成功后,进行报表的打印(也可以在做完数据自检确认申报后打印报表)。
7
数据自检
上传数据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数据自检,自检无疑点后确认申报,到税务机关审核。
8
税务机关审核
首次申报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会进行实地核查。首次申报审核通过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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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出口退税管理税收政策
1. 消费税
1.1.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及管理
1.1.1.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退免税政策
1.1.1.1. 出口免税并退税
1.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2. 主要涉及外贸企业收购已税消费品出口;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已税消费品(如委托加工收回的、外购的)等。
3. 退税计算公式: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1.1.1.2.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自产货物,免征消费税;
(2)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但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1.1.1.3.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1.1.1.4. 【归纳】消费税与增值税出口退税规则差异
1. 退税比率
增值税出口退税:使用征税率、退税率、征收率计算退税
消费税出口退税:使用征税率计算退税
2.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
增值税出口退税:采用免抵退税政策运用免抵退税的公式和规定的退税比率计算退税
消费税出口退税:采用免税但不退税政策不计算退税
3. 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外贸企业接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
增值税出口退税:采用免退税政策用退税计税依据和规定的退税比率计算退税
消费税出口退税:采用免税并退税政策用退税计税依据和规定的征税率计算退税
1.1.2. 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免)税
1.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
2.使用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国产或进口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另有规定除外。
3. 根据规定,消费税退税政策如下:
(1)仅以自营或委托方式进口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进口油品的消费税审核退税工作由进口地海关负责。
(2)仅以国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国产油品的消费税审核退税工作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
(3)既以国产又以进口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国产油品的消费税审核退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进口油品的消费税退税由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转进口地海关复审并办理退税。
消费税—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及管理
【第7篇】出口退税代理费用
exw,即工厂交货,是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一、问:exw能否出口退税?
答:根据exw的贸易术语定义和特性,笔者从资格条件、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四个角度来判断能否进行退税。
资格条件——货物具有退税率:首先出口商品是具有退税率的商品;企业具有退税资格:申报退税的企业应具有退税的资格。
信息流——报关单信息流:报关单的成交方式为exw,且发货人为出口退税企业;备案单证流:备妥相关备案单证,以运输单据为例,最好能够提供正本提单的影印件,以方便出口退税管理机关审核。
物流——货物实际离境(具备运输单据):货物实际已经离开关境,这可以通过报关单和备案单证中提及的运输单据佐证;进入特殊区域(不具备运输单据,通过报关单证体现):货物进入特殊监管区域或能够退税的特殊监管场所,通过报关单、备案清单等申报单据佐证。
资金流——收汇:出口退税的企业申报并且收汇;确认销售:出口退税的货物确认销售。
二、问:exw成交方式办理出口退税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exw下出口退税额的计算:
1、计算方法以及exw与fob转化
根据出口退税额的计算规定,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fob与exw的换算公式为:fob=exw+国内段的运费+国内段的保费(如果需要)+清关费用。
根据贸易术语的定义,exw和fob之间的差异主要在于国内段的运保费和出口清关手续——fob卖方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装上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因此,如果报关单成交方式是exw,那么,计算fob为基础的出口退税额时,要考虑国内段的运费、保费和出口报关费用,尽管这些费用不是由卖方承担的。
由于exw的特殊性,可从以下两种计算方法中选择:
一种是前述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这种计算方法的好处是稳定;缺点则是将中国出口货主不承担的国内段运费和保费纳入到出口退税额,但实际上国内段运费和保费并不是中国出口企业的收入,这等于扩大了出口退税的计算,容易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另一种是不以fob作为出口退税额的基础,而是以exw作为出口退税额的基础,更好地符合国际贸易实际,更准确地提供出口退税额的计算基础。这样计算的好处是不会造成国家利益受损;但其缺点是增加了管理成本和负担,即新增出口退税额计算基准。
2、报关单上的运费、保费、杂费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报关单也会显示运费和保费信息,但其体现的是国际段的运费和保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规定,出口报关单的运费是指出口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费用,出口报关单的保费是指出口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保险费用——与exw术语的应退税计算无关。
对于exw术语,国内段运费和保费信息应体现在报关单“杂费”一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对“杂费”一栏是这样界定的:“填报成交价格以外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注明杂费标记(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免税品经营单位经营出口退税国产商品的,免予填报。”
(二)exw下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备案单证
由于出口的运输和通关手续是由买家办理的,那么运输单据也由买方取得,作为出口退税申请的卖方,在取得运输单据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同时,按照贸易术语的定义,清关手续也是由买方安排的。下面将就出口清关申报、出口运输单证等角度进行解析。
1、谁来办理出口清关申报?
按照exw贸易术语,买方应该安排出口清单,但为了方便出口退税考虑,买卖双方通常提前约定由卖方协助报关,并以卖方的名义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即卖方作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发货人。
2、中国发货人为何难以取得正本提单?
因为进口商(买方)租船订舱,提单单证发货人(shipper)通常是国外买方或者买方指定的第三人,承运人听从提单单证发货人的指令,同时也将提单递交给提单单证发货人,即国外的买方,所以中国的出口商在exw术语下较难获得正本提单。
3、如何看待fcr单证?
货运代理收据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本身并不是运输单据,仅是收货证明;货运代理在签发fcr时,其身份是代理,不是承运人。因此,fcr单证本身是货物收据而非运输单据的性质,以及fcr签发人是代理而非承运人的身份,决定了其不能代替提(运)单成为备案单证。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退税管理机构可要求出口商提供进仓证明、集装箱装箱单(clp- container load plan)、fcr货代收据等一系列物流补充单据,形成较为完整的出口信息链,以弥补没有正本提单影印件的挑战。
4、怎样应对提单问题?
一是厘清有没有提单。在exw贸易术语下,经常有出口货主反映没有提单,但事实情况是,买方安排订舱(租船),并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因此在exw出口中,买方是单证托运人,在货物装上船后,承运人签发提单,并通过代理交给货主(买方);有些货运代理还会签发fcr(货运代理收据)给卖方。可见,在exw术语中,提单是存在的。
二是厘清中国货主能否获得提单。在实务中,的确存在中国货主难以获得正本提单的情况。但是,备案单证中的提单并不是正本提单,而是指正本提单的影印件。对于影印件,中国货主应通过与国外买方协商以及与货运代理沟通积极获取。
三是作为出口方的中国货主,需要明晰的是,我国法律对于国内托运人(货物的卖方)是有保护的——货运代理企业不得以其与货物卖方不存在合同关系为由,损害货物卖方作为托运人合法的提单权利。
三、exw术语下对出口卖方的建议
一是买卖双方约定卖方协助报关;二是以卖方的名义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以卖方作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发货人;三是约定买方向卖方提供正本运输单据的影印件,以方便后者出口退税。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 作者:胡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第8篇】2023年出口退税期限
导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以多久为期限?这个在出口货物退免税里面税局是有相关内容的,以前是180天以内,后面调整为210天以内,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面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对这个内容有兴趣的请点击下文看会计学堂小编整理的内容!
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以多久为期限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关于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向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的期限由180天内调整为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210天内。
二、对于各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山东等五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发[2006]188号)第四条中规定“核销日期”超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180天(远期结汇除外)调整为210天。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第六条中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调整为210天内。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四条中规定,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起180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调整为210天内。
五、现行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可通过修改系统设置参数的方式调整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对审时限,请各地按本通知要求自行调整。
出口收汇核销单如何补办?
一、业务概述
出口企业已办理收汇核销手续,因故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据此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68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原件和复印件)
3.出口发票复印件
4.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应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出的丢失的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
5.载有《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出口企业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对于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经税务机关核准同意延期申报的在核准的延期申报期限内申请补办;
远期收汇的,出口企业需在超过预计收汇日期的3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
(3)审核《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补正或重新填报。
(5)纸质资料符合要求的,将《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准确录入(或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
2.核准
审核通过的,打印《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退1份给申请人。
3.资料归档。
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以多久为期限上文介绍了是210天以内为准的,至于说出口收汇核销单如何补办?上文也介绍了这个步骤
【第9篇】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业务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总货劳函〔2022〕8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的要求,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到期将视外贸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间要求。
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是指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和二类的出口企业。
正常出口退(免)税,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现行规定且不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出口退(免)税业务。
二、做好宣传解读和纳税人辅导工作
(一)加强一线人员培训。各地税务机关要切实做好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关于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要求的相关培训,重点针对本通知加快办理退税进度要求、前期《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以下称《十部门通知》)内容、报送资料、业务口径等进行强化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通过本省电子税务局就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相关举措,针对一类、二类出口企业等适用主体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并主动通过本地征纳沟通平台等多种渠道方式,区分企业不同类型人员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信息推送。
(三)做好纳税人宣传辅导。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措施内容制作宣传产品,通过税务网站、征纳沟通平台、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广泛而又务实的宣传。要进一步压实主管税务机关的网格化服务责任,针对适用主体分类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项辅导,既要宣讲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重要意义,讲清本通知内容,又要辅导好操作流程,帮助纳税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还要提示提醒纳税人严格加强风险内控,避免出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出口退税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退税办理进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税务机关在《十部门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思想认识,结合接受中央巡视自查整改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确保本地区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快退税款。省级税务局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全力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密切跟踪各地办理进度,及时指导督促基层税务局落实落细。要强化出口退税、规划核算、征管科技、信息中心、数据风险等部门间协同配合,及时传递信息,确保按时办理退税。各级税务机关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确保快退税款。
(三)加强风险防控,加大打骗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统筹做好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与防范打击出口骗税工作,树牢底线思维,既对标时间要求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也杜绝片面追求进度而放松出口骗税风险防控。要加强出口退税风险分析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虚打骗工作机制作用,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力度,紧盯出口骗税新情况、新动态,始终保持对“三假”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严查狠打的高压态势,更好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四)强化内部监督,严查问题风险。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的同时,要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将“严查内错”贯穿政策落实全过程、各环节,严查税务人员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从严从快严查彻办。
(五)主动接受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各级税务机关在全力推进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直联工作机制、“税费服务产品体验”、政务网站、局长信箱等方式,真诚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听取多方意见,并做好各方意见建议的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纳税人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回应,不断完善和改进服务举措。
(六)持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持续跟踪纳税人受益情况以及政策执行效果,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广泛宣传《十部门通知》和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对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方面发挥的积极效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税务机关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成效,落实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6月14日
【第10篇】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
天山网讯(记者 米日古力·纳斯尔报道)目前,我区使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的企业达到出口企业总数的94%,其中,乌鲁木齐市使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的企业已实现100%全覆盖,减轻了出口企业申报负担,提升了出口退税申报效率。
今年以来,自治区税务局不断优化办税流程,通过对出口退税系统进行整合升级,优化完善出口企业端系统功能及新疆电子税务局等便利化办税渠道,进一步便利出口企业办理申报,持续压减出口退税办理时限,更高效率支持外贸出口。
自治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赵莉介绍,自治区税务局通过大力优化推广新疆电子税务局、出口业务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信息系统,积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为企业高效申报退税创造了便利条件,进一步提升了退税申报效率。
赵莉介绍,出口企业通过以上信息系统申报出口退税时,系统会自动调用本企业出口报关单信息、购进的出口货物发票信息等,基本实现退税申报填表自动化,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大幅提升;出口企业通过以上信息系统录入并提交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后,可通过系统实时查询已提交申报业务批次的审批流程和进度便于企业掌握退税审批情况,从而加大外部监督办理力度,实现了申报办理环节的透明化;出口企业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后,即完成了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近日,乌鲁木齐市一家国际贸易公司的办税人员阿迪力江·阿不都卡地尔的手机上收到一条28万余元出口退税到账短信提示。“现如今出口退税全程电子化,一趟税务局都不用跑,不见面就能办理。”阿迪力江说,他从提交退税申请到接到税务局完成出口退税数据审核不到3个工作日,全过程线上办理、足不出户,专用账户可以收到退税税款,手机上还有到账提醒,“真是方便又快捷。”今年以来,阿迪力江通过“网上办”累计帮助公司办理出口退税合计超过100万元,为公司后续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有效缓解了公司现金周转压力。
为加快经济发展,乌鲁木齐市政府前不久出台了《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加快推进出口退税就是其中之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毛立夫表示,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对外贸企业施行分类限时办结管理,不断规范优化出口退税受理、审核、复审、核准、发放、开票六个环节的流程,采取专人受理出口退税“随到随审”模式,最大限度地压缩出口退税时间,最大力度地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第11篇】申请出口退税的条件
一、出口退税是什么?
企业想要申报出口退税首先就要了解到出口退税是什么?
出口货物退税及出口退税,其基本的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 免税、退稅、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撞吉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名税、 退税、补税和冥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二、退税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从公司的资质来说,需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货物及进出口权。
外币账户还需要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专用增值税发票13个点的可以退13,那有朋友说我是收到3个点了,那可不可以退税呢,可以是可以,但是只能退3个点。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你需要有实际的经营场所,因为现在退税呀,首次税务局,一定会安排两名专管员下场地,就是到你的企业去核查你企业的资料是否完整,还要查你的业务的真实性。
你把这些资料都准备好了,企业就可以正常的出口退税了。
关注我,分享你一听就懂的财税知识
【第12篇】出口退税的退税率
你知道退税率又提升了吗?
你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退税率文库升级了吗?
你是否前期放弃了出口退(免)税权,现在又想恢复了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为大家讲解退税率提升及恢复出口退(免)税权政策。
详细解读
(一)提高除“两高一资”外的出口产品退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1.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2.该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二)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恢复出口退(免)税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第六条:
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在2023年3月1日前发生变化的,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恢复退(免)税,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2023年4月1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三)纳税人想要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该如何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第六条:
符合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在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之日起(自2023年4月1日起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的任意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同时一并提交《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声明》。
名词解释:两高一资
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促进国内产业升级。”自此开始,“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被称为“两高一资”,具有这3种特点的行业被称为“两高一资”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具有这3种特点的产品被称为“两高一资”产品。
文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及公众号
【第13篇】出口退税收汇申报金融机构代码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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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出口企业的各项支付或者收入的费用,和一般的纳税企业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会计学堂就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出口退税的企业每个月需要申报哪些表格?”
出口退税的企业每个月需要申报哪些表格?
答:1、报关单向海关购买取得,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为一式六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证明联(出口结汇用)、证明联(出口退税用)。报关并经海关签证后退回出口企业两联—出口结汇联(白色)和退税证明联(黄色)。
报关单须在90天内申报出口退税,否则会计账务上按出口转内销处理。
2、核销单向外汇管理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核销单为一张三联式,核销单左第一联存根外汇管理局存,中第二联核销后企业留存,右第三联核销后撕下来做出口退税联报税务局使用。
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如何将已认证发票信息导入到出口退税系统中?
1.打开“中天易税网上认证企业端软件”,点击左栏的“数据查询”,设置
需要导出的认证时间区间,检索记录,之后选择“认证通过”,操作处就有了“数据导出”,选择保存地址后保存(应该是.xml文件)
2.进入退税申报系统,首先进入系统维护—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检查自己的税号是否准确,不对的修改正确。
3.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文件类型改成xml文件,之后选择刚才保存的文件,打开导入。
4.导入的发票不需要进行认证发票信息处理。
希望上文“出口退税的企业每个月需要申报哪些表格?”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阅读!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答的话,不妨在线向我们咨询!
【第14篇】最新出口退税税率
出口退税注意事项:
1.企业要想出口后能尽早拿到出口退税, 不仅要早申报,还应早开发票、早认证。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 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必须先查询相关电子信息和进行增值税专用 发票认证后,方可办理申报,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2.不要忽略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提 交。企业在货物 报关出口 后,须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 退税”子系统提交报关单电子数据,否则就会导致企业申报退税时信 息不齐、不一致而迟延退税。
3.深入、透彻、及时了解和掌握出口退 税政策。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中规定:因改制、改组以及合并、分立等原因新设立并重新办理 出口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如原出口企业符合相关要求,经省级税务 机关批准,在申报退税时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按有关规定可采 取事后审核。也就是说,因改制、改组以及合并、分立等原因新设立 并重新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此文件精神,完 全可比照原企业退税待遇退税。
4.在电子申报软件中,将进货明细及 申报退税明细逐条录入。录入时须注意:需要办税票函调的应集中在 一块申报,不能与正常的申报混在一起,影响退税;申报前应与退税 处核对是否有海关信息,无信息者不报,且录入应规范,以免撤单反 复而延误时间;远期收汇应单独申报;报关单上的品名与增值税票的 品名、商品数量、计量单位应严格一致,若有出入按微机中揭示的计 量单位录入。企业办税人员根据关单经常上退税处核对海关信息,避 免申报后因信息原因撤单,耽误时间,实际业务避免上述情况出现不 一致的做法是先报关,后开发票。
5.为了有效掌握退税单证的回收情 况,防止单证丢失,做好退税前期的单据准备工作,主管会计对主要 退税单据、退税额、发票号逐笔追单(特别是即将到达清算期限的单 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理顺与海关、银行、外汇局和税务等有 关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经常汇报在退税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听取 退税反馈信息,从而使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政策上的指导和具体操作 上的帮助。
7.出口企业若是委托外地报关行或航运公司代理报关和运 输,一般不要拖欠运、保费,以免核销单、关单被扣压,影响核销和 退税。
8.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取得退税原始单证时要认真、细致、逐一审核检查。
出口退税时,需要注意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常见问题
哪些企业可以出口退税?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外贸企业免退税计算
一、 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实行出口退(免)税电子化管理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具体有两种方法。
(一) 单票对应法
所谓单票对应法,是指在出口和进货的关联号内进货数据和出口数据配齐申报,对进货数据实行加权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占用的数量,计算出每笔出口的实际退税额。它是出口退税二期网络版审核系统中设置的一种退税基本方法。在一次申报的同关联号的同一商品代码下应保持进货数量和出口数量完全一致,进货。出口均不结余。对每一笔进货分批出口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分批申报单。其基本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或=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现行的出口与与进货的对应方式主要有以下4种,一是出口一票进货一票,二是出口多票进货一票,三是出口一票进货多票,四是出口多票进口多票。
(二)加权平均法
采用加权平均法是指出口企业进货按企业代码+部门代码+商品代码汇总,加权平均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 加权平均单价和平均退税率;出口申报按同样的关键字计算本次实际进货占用,既用上述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退税数量乘以平均退税率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应退税额。审核数据按月(按期)保存,进货结余自动保留(注:二期网络版保留进货结余而忽略出口结余;一期网络版自动保留进货及出口结余),可供下期退税时继续使用。
1、进货凭证审核后:
进货本次可用金额=上期结余金额+本期发生金额+释放出口金额
(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金额)
进货本次可用数量=上期结余数量+本期发生数量+释放出口数量
(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数量)
进货本次可退税额=上期结余可退税额+本期发生可退税额+释放出口退税额
(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的可退税额)
平均单价=进货本次可用金额/进货本次可用数量
平均退税率=进货本次可退税额/进货本次可用金额
2、出口申报基本审核后:
出口进货金额=出口数量*平均单价
应退税额=出口进货金额*平均退税率
3、出口申报综合审核后,根据增值税进货凭证累计(剩余)可用数量及出口数量对比确认实际退税数量,计算实退税额。
出口进货金额=实退数量*平均单价
应退税额=出口进货金额*平均退税率
二、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复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出口企业将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的申报表报送主管征税税务机关, 征税税务机关据此可按规定税率计算销售料件的税款,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交税款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时,在其应退税额中抵扣。调低退税率后,由于征。退税有差异,现行政策规定实际应抵扣税额占按复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扣除。从而保证进料加工业务在国内加工生产环节能按照增值税的原理计征经加工增值部分的增值税款。同时也保证出口企业将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按一般贸易的原则作自营销售后,其进口料件已减免税部分不再计算退税。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额-
进口料件海关实征增值税税款
三、 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1、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方法,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普通发票,其销售税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单独计价,但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也是价外计征的,这样,必须将合并定价的销售额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然后据以计算出口货物退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6%或5%
2、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或5%
四、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依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五、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出口,除退还其已纳的增值税外,还应退还其已纳的消费税。消费税的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品的征税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分别为:
(1)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消费税税额
(2)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退税申报资料要求
一、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和税收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三、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四、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
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七、同上七;
八、预审疑点反馈表;
九、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税收专用缴款书和完税分割单
(一)是否加盖缴款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是否有缴款单位征税部门的征税专用章,是否有银行(国库)签章;
(二)法定税率和征收率填开是否正确;
(三)缴款书上注明的发票号是否与所对应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号码相符;
(四)产品的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是否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符;
(五)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中的纳税人识别号和海关代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是否一致;
(六)一张(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在销售发票号码栏,最多只能填五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
(七)按照电子化管理要求专用缴款书最多只能填开三栏;
(八)凡缴款书上所列项目有错误的,不得在原缴款书上更改,应由开具缴款书所在的税务机关出具更正证明;
(九)分割单中的金额填开是否正确;
(十)其他总局、省局规定的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一)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电脑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防伪税控的认证(无密码区除外);
(三)销货单位名称是否与缴款书中的供货单位一致;
(四)从骗税多发地区(广东汕尾市:陆丰、陆河、海丰;广东汕头市:潮阳、澄海、南澳;广东揭阳市:揭东、揭西、普宁;广东潮州市:潮安、饶平)厂家购进货物,是否单独申报函调;
(五)2003年7月1日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手写版,除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外,一律不予认可;
(六)其他总局、省局规定的要求。
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一)是否有出口企业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发票上开具的货物是否与报关单一致;
(三)其他应按外贸财务规定执行的内容。
重点审核内容
(一)是否加盖财务章或出口企业单位公章;
(二)申报销售明细账上注明的外币金额是否与出口发票和报关单的外币金额一致;
(三)其他应按外贸财务规定及税法规定执行的内容。
报关单
(一)报关单中注明的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是否与缴款书中的供货单位一致;
(二)是否加盖海关验讫章;
(三)报关单中注明的货物名称和数量是否与缴款书或分割单及专用发票三者是否一致;
(四)其他应符合出口货物报关管理要求的内容。
同上七
(一)关联号填报是否正确;
(二)数据填报是否按要求准确填报,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致;
(三)“汇总申报表”印鉴、签字是否齐全;
(四)“汇总表、明细表”中数据是否与申报软盘电子数据一致;
(五)其他应符合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要求的内容。
出口退税税率
一、将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
二、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第15篇】2023出口退税新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信用好的一类、二类企业加快办理出口退(免)税,平均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
这份通知,直接把现行的出口退税办理平均时间从6个工作日以内大幅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出口退税再次“提速”,为促进我国外贸保稳提质注入强劲信心和动力。
经过数次大提速,中国铁路驶入高铁时代。十年出口退税大提速,为中国连续五年保持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的地位,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出口退税提速这十年
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我国也不例外。
近十年来,我国外贸快速发展,一枝独秀,货物贸易进出口额从2023年的24.4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9.1万亿元,为实现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而这与我国税务部门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速度、让外贸企业迅速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是分不开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外贸跑出稳健速度的同时,出口退税额也在一路上扬。从2023年1.04万亿元到2023年1.67万亿元,“真金白银”的退税红利有效为外贸企业发展降成本、赢先机。
“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十年前,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至少在半个月以上,有时可能要1个月。这几年越来越快,我们等待的时间越来越短了。”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朱晓怀回忆起近年来公司办理出口退税所花的时间时这样表述。
2023年,世界经济增长低迷,我国外贸面临不利形势。税务总局当年出台并将于2023年2月1日实施的《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提出的目标是,实现纳税人申报出口退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
2023年,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大环境下,当时全球外贸被称为遭遇最困难的一年。为应对国际形势对外贸的影响,税务总局在实施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管理,要求对一、二、三、四类出口企业,税务部门分别在5、10、15、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这在当时让外贸企业感叹“快得明显”。
2023年以来,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外贸企业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从挑战看应战,“提速”成为税务部门支持外贸平稳发展的关键词。
2023年2月,税务总局宣布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在2023年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提速20%,确保平均办理时间在8个工作日以内,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
2023年2月,税务总局宣布正常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提速至7个工作日以内,截至2023年底,平均办理时间已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
一年一变化,十年大不同。出口退税办理不断提速,有力助推我国外贸逆风发展:
——2023年,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1.05万亿元,当年我国货物进出口额达到25.83万亿元,一举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
——2023年,全球外贸遭遇空前困难,税务部门仍然办理出口退税1.22万亿元,我国货物进出口总值达到24.33万亿元,为当年经济实现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3年的世纪疫情,给外贸带来巨大压力,税务部门全年办理出口退税1.45万亿元,我国货物进出口额达到32.2万亿元,成为当年全球唯一实现贸易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2023年,全国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达到1.67万亿元,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达到39.1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2023年上半年,出口退税近1.1万亿元,同比增长21.2%。与此同时,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9.8万亿元,同比增长9.4%,传递出我国经济持续恢复的积极信号。
观数据变动之“形”,察经济发展积蓄之“势”。一组组实实在在的数据展示出,出口退税“提”的速,“减”的时,正在聚集为外贸“进”的势。
出口退税大提速的背后
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有进出口实际业绩的企业达56.7万家,是2023年的1.7倍。十年来,外贸企业越来越多,出口退税业务量逐年攀升,缘何办理速度不慢反快?
这是因为,税务部门在出口退税办理流程上“减环节”,在办理手续上“减材料”,在办理系统上“无纸化”,在办理渠道上“非接触”,确保出口退税业务办理“跑”得稳、“跑”得好、“跑”得快。
——从规范到简捷,申报材料越来越少。
“越来越简单、快捷,这是我办理出口退税最大的感受。”说起十年来办理出口退税的变化,广东惠州迪芬尼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刘晓彤这样说。
2023年是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中具有突破性的一年。这一年,《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正式实施,将散见于665份文件中的各种出口退税规定,按优化了的业务流程进行归类和创新完善,做到了统一规范、便于操作。同时,下放审批权限,开通快速办理通道,并通过实施出口退(免)税分级管理,让税法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先退后审”,退税资金与之前相比提前半个月左右到账,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出口退税从没这么快过。”这是在当时的新闻报道中,纳税人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如今,对于“快”字,纳税人又有了新的感触。
2023年,税务总局推出出口退税“三减”便利举措。减资料,取消或调整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开具等事项需要报送的多项纸质资料;减事项,出口退税货物无法收汇时不再要求事前申报,改为企业自行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核查;减纸质证明,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6类出口退税证明的开具方式,由纸质证明改为电子证明,企业办理后续涉税事项时,无需另行报送纸质证明,改由税务部门查验电子证明信息。
——从无纸化到“免填报”,系统越来越优。
信息化手段是支撑出口退税办理提速的一大利器。十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持续优化升级出口退税办理系统,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逐渐实现无纸化,甚至免填报表,让办理时间更短、速度更快。
多年从事出口退税工作的江西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一级主任科员马宁感慨道:“从当年以纸质单证为主,到如今的全程网上办,出口退税的信息化水平已今非昔比。”
“就从审核出口退税申请来说,由原来的大量翻阅退税凭证到实现电子化,再到现在的无纸化,不仅大大提高了办理进度,还让我们把节省的精力更多投入到出口退税风险防控工作中。”马宁说。
2023年,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实现退税速度的大幅提升。
2023年,依托税务总局推行的新系统,出口退税再提速。税务部门将金税三期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整合,并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开发了出口退税管理模块。优化整合后的新系统让纳税人实现“三增加”和“三减少”:“三增加”即申报渠道增加为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三个,“免填报”数据项目比例提升至70%,服务事项和退税提醒内容分别增加5项和6项;“三减少”即减少了1/3的退税申报表单,减少了1/5的填报数据项,减少了退税申报事项。
在今年连续第9年开展的“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税务部门联合海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数据共享,扩大了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
——从“线下办”到“非接触”,办理越来越便利。
2023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非必要接触,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出口企业的所有退税申报事项均可在网上办理。“足不出户、网报网退”让税企双方明显感受到“办得快”。
云端“容缺办理”是税务部门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的举措之一。今年4月,税务总局等10部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推出“非接触式”和“容缺办理”等出口退税服务举措,为出口企业减负担、增便利。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表示,升级出口退税服务是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重要抓手。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实行出口退税“非接触式”办理,正在帮助出口企业减轻负担,加速复工复产,提升国际竞争力。
出口退税大提速意味着什么
出口退税办理提速,对外贸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特别是本次有针对性地将一类、二类企业的出口退税时间阶段性地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将给企业带来怎样的利好?
现金流是企业的命脉,更快拿到退税款,意味着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回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得先机。
近日,见证了1800万元出口退税款两天到账的速度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赖正芳说:“审批办结时限大大缩短,可以让企业资金更快回笼。手中有钱,心中不慌啊!”
出口退税迅速到账,让越来越多的企业感受到前行的路上“轻了包袱”,复工复产的进程“加了燃料”,研发创新投入“添了底气”。
上海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大量出口订单推迟,生产销售周期进一步延长,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我们出口信用较好,税务部门迅速为我们办理了1.14亿元出口退税申请,为我们快速复工稳产提供强大资金保障,使我们得以按期向客户交付订单船舶。”
“时间压缩,资金更快到账。”江苏徐州工程机械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郑友刚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企业已获得了7.3亿元出口退税款,企业用节省下来的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在关键节点实现了逆势突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9%。
加工贸易是支撑广东外贸稳定运行的重要力量,但因其有着生产原料和制成品“两头在外”的特点,企业受疫情冲击更加直接。光宝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是坐落在广州市黄埔区的一家加工贸易企业,该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人高斌峰说:“出口退税提速,让我们快速收到退回资金,保证了研发项目的持续进行和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为我们保持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地位提供了支持。”
樊勇认为,用税收政策落实稳外贸发展,用出口退税速度保市场主体,能有力保障出口企业盘活资金、稳产稳销、逆风拓市。十年来,我国税务部门不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限,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了我国外贸企业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千帆一道带风轻,奋楫逐浪天地宽。在海陆运输的大通道上,铁龙驰骋、港口兴旺、巨轮破浪,一个个集装箱映照出对外贸易的繁荣景象,释放出“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永远不会关上”的积极信号。前进路上,税务部门也将同外贸市场主体一道,用越来越优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为外贸吹来“温暖的春风”,助力我国外贸实现更高质量、更有韧性的发展!
【第16篇】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
外贸型企业注意啦!退税系统升级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申报出口退税? 还不清楚呢?赶快来看看具体的申报方式吧!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1、使用在线申报系统的企业
可选择以下4种方式申报:
1)登录电子税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免抵退税申报,选择“在线申报”
2)登录电子税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单一窗口(测试)
3)登录单一窗口网站,用帐号密码进入
4)登录一网通办网站进入
(在线版系统)
2、使用离线申报系统的企业:
安装离线版申报系统,数据录入生成数据后,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申报:
1)登录电子税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税自检服务
2)登录电子税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选择“离线申报”
先发送自检,自检通过后再确认申报。
来源: 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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