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出口退税系统下载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退税系统下载,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出口退税系统下载
下载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安装时提示出错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下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正确安装方法。
我们根据企业类型下载完成最新版的申报系统后,准备开始安装。
【1】
一、安装环境要求
安装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前,先要检查您的电脑是否符合安装要求(如已安装过申报系统或申报系统升级可直接跳过此检测),具体如下:
1.安装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时,需在可连接网络的计算机上操作;
2. 一台计算机中,相同版本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只能安装一个;
3. 在安装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时,建议关闭安全卫士、杀毒软件、防火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软件;
4. 操作系统是否为windows xp sp3及以上版本;
5. 中央处理器:至少pentium 1 ghz以上,内存:1gb ram 以上,最小可用系统磁盘空间:x86 - 850 mb以上;x64 - 2 gb以上;
6. 必备组件,检查是否已安装framework4.0组件(可以登录出口退税咨询网进行下载)
【2】
二、系统安装
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为例,安装步骤如下:
1. 双击已下载的申报系统安装版安装文件;
2. 根据系统安装提示进行每一步操作;
【3】
3. 系统安装完成后双击桌面“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图标,启动申报系统;
4. 进入系统后默认登录默认用户名为小写sa ,密码为空,点击“确认”按钮。
【4】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安装时遇到的常见问题及应该如何解决。
1、问:打开申报系统提示“访问系统文件出错,如为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请尝试使用管理员身份运行!”
答:
(1)需要以管理员身份登录电脑;
(2)可以右击申报系统图标-属性-兼容性,将以管理员身份运行此程序勾选上。
【5】
2、问:打开申报系统提示“系统与数据库文件不匹配,请升级到最新系统或请联系客服人员!”
答:如果是win7系统出现这个问题,右击申报系统图标-属性-兼容性,取消勾选“兼容模式”。
3、问:错误代码0x80070002 (msi无法启动)?
答:
(1)打开“我的电脑”;
(2)右键单击驱动器(要安装framework的盘符),选择“属性”;
(3)选择“安全”选项卡,单击编辑按钮来更新权限;
(4)选择管理员组下或用户名称列表;
(5)选择完全控制、修改、读取;
(6)单击“确定”。
小伙伴在申报过程中还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哦!
【第2篇】出口退税软件下载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录入报关单信息,手工录入费时费力,本次介绍一下如何将报关单信息下载并导入退税申报软件。
一、报关单信息下载
(一)登录中国电子口岸业务系统(https://e.chinaport.gov.cn),打开“出口退税联网稽查”
(二)电脑上插入电子口岸卡,录入密码登录。如果是首次登录,需要下载安装控件。
(三)点击左侧“报关单查询下载”项,录入报关单号或出口日期等查询条件进行查询,下方列出的报关单详细信息可点击查看或打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载”,注意文件的保存路径。
二、报关单信息导入
(一)打开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依选择菜单“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读入”
(二)点击“数据读入”,找到下载的报关单信息文件并读入
(三)返回首页,依选择菜单“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修改与确认”,勾选需要的报关单,进行“数据检查”和“数据确认”,这样报关单数据就进入了出口明细表中。
【第3篇】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我们很多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或多或少都是会遇到出口退税的问题,有的小伙伴可能还不知道出口退税的条件有哪些,也不了解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是什么,如果你还不知道出口退税的条件有哪些,也不清楚出口退税怎么操作,本文就给大家来详细说说出口退税如何办理以及基本流程介绍。
出口退税的条件有哪些?出口退税如何办理以及基本流程!
大家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遇到出口退税这个词,可能有的小伙伴还不知道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也不了解出口退税的条件有哪些,还有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是什么,那么出口退税怎么操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出口退税如何办理以及基本流程吧。
一、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出口退税概念介绍!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最高可以退销售额的16%。
二、出口退税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出口退税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合理利用出口退税,可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毛利,还可促进财务规范。一般跨境电商的热销品的退税率都在11%-16%之间,利润可以提高2-16%的利润。
三、出口退税的条件有哪些?出口退税需要什么资质?
最首要的,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其次,企业具有进出口权限并已经做好退税备案;第三,供应商可以给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是什么?出口退税如何办理以及基本流程!
1、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2、办理进出口经营备案
3、 开立外币账户
4、出口退免税备案
5、报关物流(取得报关单及运输单据)
6、找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收取外汇
8、退税申报(首次申报退税要核验经营场地及财务核算情况)
9、税局审批通过(中途可能会对供应商进行函调)
10、等待税款到账
对于出口退税的条件有哪些、出口退税如何办理以及基本流程的问题我们就说到这里,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有国内出口运输需要的话,可以使用迪沅集运的中国出口全球的国际物流运输服务。
【第4篇】出口退税零申报步骤
现在已经可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操作了,有不少人在朋友圈或其他网络平台上看到他人晒的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截图,有的人退了几十元、几百元、几千甚至上万元的都有,也有的人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于是不少人也想看看自己的,能不能退钱,也薅一下国家的羊毛,可是当真的想要去申报的时候才发现,根本不知道怎么弄,便来问小星:个人所得税到该怎么操作?如果申报了,多久能到账呢?今天小星就来给大家演示操作一下,建议还没做的朋友,记得收藏。
第一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手机上没有国家个人所得税app的朋友,一定先要去手机的应用商店中去下载。
就是这个app
下载完成以后,点击打开,点击右下角的个人中心,进行注册/登录,之后就可以进行申报了。
第二步:预约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
为了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税务部门便推出了预约办税服务。
在年度汇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目前,个人所得税app显示,3月1-4日已约满,纳税人可预约3月5日至3月15日中的一天办理。
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随时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登录进去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预约专题,进行预约,下面是操作步骤:
预约完成后,就可以按照预约时间进行申报了。
第三步:个人所得税申报
在预约的时间内,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就可以看到如下步骤进行申报了:
1.点击开始申报:
2.选择申报年度—2023年度
3.点击“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
开始申报后,后面就会出现咱们2023年全年的工资,看完之后,确定点下一步,之后的选择的选择非常重要!
4.点击下一步,进入计税方式选择,选择“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税。
点击下一步,如果不确定的话,可以点这里再确定一下是不是: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税,之后,选择下一步。
5.确认退税/补税金额,并选择下一步。
6.点击“申请退税”
7.点击完成,就可以申报完成了,之后就等待国家放款了。
关于个人所得税,大家问得比较多的问题:
1.退的税什么时候到账?
一般来说,10天左右,但有的快,有的慢,有的甚至会1-2个月,反正能退的话,国家不会赖账的,早晚都会到账的,大家别着急,慢慢等。
2.一定要选择金计税方式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税吗?
这个要看情况,可以都选选看,退的钱哪个金额高,选择哪一个,补的钱哪个金额少选择哪个。
3.办理个税前,需要准备什么吗?
最好把这些东西提前填好,这么申报的时候会省事很多。
4.一定要预约办理吗?
不是。如果你还没有预约办理,那么想要在3月15日之前办理的话,可以预约一下时间申请办理,如果不着急,也不想预约申请的话,那么在3月15日之后随时办理,但千万别忘了,6月30日结束的,及早办理最好。
写在最后:
关于个税的操作就写到这里了,大家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来问小星哦。
【第5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资料装订
maoebao.com告诉你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
答:(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三、货物已报关出口,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7、运保费单据(复印件);
8、如果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需附送《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四、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答: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五、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答: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 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 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 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 代理销售明细帐;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何时可进行申报退税工作?
答: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七、外贸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张。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八、生产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必须填写《出口货物退税审批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或《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
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九、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是否即可办理申报退税?
答: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必须先查询相关电子信息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方可办理申报。出口企业每月(次)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资料之前,应先将该月(次)申报出口退税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委员会《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2000〕84号)规定:为了提高企业退税单证审核通过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决定从2000年10月1日后,对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简称专用税票)实施'先查询、后申报'的办法,即出口企业先进行电脑查询相关电子信息,然后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具体要求:
1、对2000年9月1日后开具的专用税票及分割单,以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信息齐全、单证齐全的,单独造册申报;
2、对连续两个月查无专用税票及分割单或报关单或核销单信息的,单独申报,由退税部门按月向有关部门反馈。
十、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如何申报退税?
答: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申报退税除需符合一般出口退税的条件外,还需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海关的证明章),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第6篇】出口消费税退税案例
编者按:出口退税政策作为我国鼓励外贸经济发展和出口创汇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但由于出口退税的利益巨大,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骗取,将会给国家税款造成极大的损失。因此,长期以来,税务、公安、检察、海关、外汇管理等多部门联合对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进行联合查办,以高压态势打击骗税犯罪。然而,也应注意到的是,由于商品出口的环节众多,从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报关出口到申请退税,涉及主体众多,如未能严格按照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认定犯罪,限制罪责范围,则可能导致该罪被不当扩张。本文通过对骗税犯罪的典型无罪案例和不起诉案例予以汇总观察,以期准确界分罪与非罪,就部分不构成骗税犯罪的抗辩要点予以解读。
一、骗取出口退税五类无罪案例汇总观察
(一)鄂随县检一部刑不诉[2021]z86号不起诉决定书: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不具有可责性
本案的基本案情是:2023年以来,随州某公司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并购买外汇回流制造创汇的假象。为降低出口成本,该公司又将出口至香港的茶叶等货物通过走私团伙回流至公司。戴某某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敖某某负责公司财务会计。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受聘从事财务工作,根据敖某某的安排,使用公司控制的人头账户向他人的人头账户转账。检察院认为,本案系单位犯罪,李某某非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且实施的行为(从事的工作)不具有刑罚可责性,李某某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二)(2016)粤01刑初472号刑事判决书(德览公司案):“四自三不见”允许他人挂靠出口属行政违法,但不能推断具有骗税的主观故意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其基本案情是:广州德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德览公司)为外贸企业,徐占伟是德览公司的实际负责人。2023年,徐占伟同意林某坤、张某萌挂靠德览公司从事服装出口业务,林某坤、张某萌自行组织货源、自行报关出口,德览公司申请退税后按比例扣除手续费。后查明,林某坤、张某萌并未实际出口,而是通过虚开发票、伪造合同等手段,虚报出口,将出口资料传递给德览公司申请出口退税。
法院认为,“四自三不见”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德览公司应当接受行政处罚。但行政违法违规不能推断德览公司主观上明知他人有骗取出口退税的故意。同时,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德览公司参与了骗税的环节或与相关人员有过共谋,且德览公司履行了一定的审核义务,因此,不能排除被告单位德览公司确系被挂靠人蒙蔽的合理怀疑,判决徐占伟和德览公司无罪。
(三)凌检公诉刑不诉[2021]z50号不起诉决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本案的基本案情是:公安移送审查起诉认为,2023年,徐某某在北京卖货,王某某(已起诉)联系徐某某为自己经营的公司找不需要退税的货物。徐某某通过潘某某(未到案)联系到某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虚假报关。报关前,王某某会向徐某某提供企业名、货物品名、单价、数量还有盖着企业公章的空白a4纸,报关完成后,徐某某将报关单寄送给王某某,由王某某申请退税。公安认定王某某开展了两次虚假报关行为,骗取出口退税312839.20元人民币,徐某某供述从中获利人民币4000元左右。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仍然认为公安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决定不起诉。
(四)(2021)湘0981刑初406、482号刑事判决书: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部分应予排除
本案的基本事实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注册、控制11家企业,取得虚开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1184张,票面总金额170,784,863元。公诉机关以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乘以10%的退税率计算出了理论上的退税金额,遂认定被告人利用虚开的发票骗取退税总金额为17,896,07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控制的企业同时具有真实的业务和虚假的业务,应当准确区分,剔除企业的真实、合法的业务。目前的在案证据境证明,被告人以虚假的出口单证申报的出口退税,共计1,358,387.14元。公诉人指控的其余出口货物均系虚假出口且成功申报退税的意见,不能达到证据充分的标准,不予认定,该部分不构成犯罪。
(五)铜检刑不诉〔2022〕71号不起诉决定书: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情节
本案的基本案情是:张某某控制的江西铜鼓某公司具有进出口资质。2023年3月,一南非客户因在国内采购的音箱生产厂家不具备货物出口资质,遂联系张某某,张某某联系某报关业务员,套用公司名义出口,并申请退税。2023年4月,张某某从深圳一自称邱姓报关员处以3000元左右的价格取得不具备进出口资质的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批鼠标的出口申报,伪造合同,申报出口并申请出口退税。共退税526284.19元,全部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2023年8月24日,张某某经铜鼓县公安局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检察院认为张某某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其不起诉。
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三大辩护要点分析
(一)客观方面抗辩:不具有骗税行为、证据不足或者未造成税款损失的后果
首先,骗取出口退税罪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一条、第二条等相关规定,准确认定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并予以证实。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只是存在行政违法违规,不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追究责任。
其次,根据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规定,《刑法》第204条强调“骗取出口退税款”,则本罪应当以造成国家出口退税款损失为结果要件。法释[2002]30号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没有实际取得出口退税款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实际上有失妥当。按照张明楷教授的观点,骗取出口退税罪是结果犯,也就是实际骗取了国家的出口退税款,“只有当行为人骗取了国家出口退税款时,才能认定为发生了构成要件结果,进而认定为犯罪既遂。”(参见《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罪名成立条件分析》)同样的,在骗取出口退税环节中以取得“好处费”为目的的行为人,也要以最终造成国家出口退税损失为构成要件,而不能以其取得的好处费为构成要件。
其三,“假自营真代理”、“四自三不见”等行政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直接推定、推导其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而要按照骗税犯罪的构成要件予以独立判断。
(二)主观方面:不具有骗税故意不构成犯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按照其规定,必须是故意犯罪。《刑法》第204条的规定为:“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则其中明确需要以欺骗手段为构成要件。理论上,也有观点认为骗取出口退税罪是诈骗罪的特别犯罪。按照法释[2002]30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也要求行为人主观具有主观故意。其中:
1、实施“假报出口”及“其他欺骗手段”的行为人,需要具有骗税的主观故意,此类情形一般而言,由于相关手段例如伪造合同、伪造虚假的报关单、虚开发票等行为,一般易于认定故意。
2、在挂靠、代理报关、“假自营真代理”退税的情况下,也需要认定出口企业对骗税行为明知。如果未能查明代理报关、被挂靠企业是否明知行为人具有骗税行为,即未能证明企业具有骗税的故意,则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三)“四自三不见”、“假自营真代理”不必然构成骗税罪
“四自三不见”,指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以“四自三不见”方式成交出口的产品不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2]156号)规定的,出口企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但是“不见出口货物”、“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情形。此种情形显属违规违法,不得退税。所谓“四自三不见”,本质上是挂靠或者代理出口,但是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并申请退税,退税后分享退税款。除了“四自三不见”外,一些其他违规行为也被认定为“假自营真代理”,不得申请退税。
但是,依据法释[2002]30号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只有出口企业在明知行为人是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情形下,才构成骗税罪,不能仅根据企业具有行政违法行为认定具备骗取出口退税的故意。
三、防范和应对骗取出口退税风险应关注的时间节点
(一)充分利用税务稽查阶段,在行政程序中化解争议
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属于行政犯,一般以税务机关首先立案稽查,并移送公安。如果属于税务首先立案稽查,公安并未介入的,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稽查的程序,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提出自身不够成骗税的理由和意见,或者通过自查补税等行为,争取税务机关做出行政定性,避免移送公安。
(二)公安侦查阶段积极提出辩护意见,避免被羁押
在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中,被调查乃至羁押的当事人,多为涉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人一旦被羁押,则企业缺乏领导,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法开展。因此,在公安立案侦查后,应当积极主张适用非羁押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例如取保候审等,一方面可以收拢资金退缴税款,另一方面可以考虑申请适用刑事合规。2023年9月5日,两高两部修订印发了新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取保候审规定》),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更有利于有利于申请适用取保候审。根据目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机关在羁押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及时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这个期限最长可达37日。因此,律师可以在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提出关于不构成骗税、实体企业运营良好等意见,争取取保候审,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三)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机关沟通,或可适用合规政策
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是检察机关主导的一项刑事政策,通过合规可以挽救实体企业,同时负责人和企业取得不起诉决定。随着最高检负责人明确表示法定刑三年以上案件可以适用合规,这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罪这类刑责较重的罪名释放了利好信号。但是,也应注意到的是,如果骗税税款金额在250万元以上,则实践中没有对负责人予以不起诉的,最多是通过分案处理,对企业开展合规,负责人取得缓刑的结果。因此,在检察院阶段,依然要从证据入手,提出证据不足的意见,将刑期降低,才有机会适用合规。
四、小结
骗取出口退税的刑事责任极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5条之规定,骗取国家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根据法释[2002]30号司法解释,骗取国家退税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巨大,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骗取国家退税款数额在250元以上的,构成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外贸企业、骗取出口退税企业的员工,如果因牵连陷入到骗取出口退税的风险之中,将面临极高的风险和刑事责任,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加强税务合规建设,保证企业的出口业务合规。如果风险爆发,则应当聘请专业人士,积极予以应对。
【第7篇】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
2023年7月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上线
新增出口退(免)税企业
分类管理有关功能
本期锡小税结合新系统实际操作
为大家带来
出口退(免)税企业
分类管理热点问答
一起来学习吧!
如何查询本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
可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扩展信息】查询本企业的分类管理类别。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查询结果中的分类管理代码a、b、c、d分别代表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不同的管理类别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影响一:
申报提交资料不同
满足条件的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可申请成为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通过无纸化方式方便快捷办理退税申报。
四类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必须提供纸质申报资料,还须按照规定提供收汇资料。
现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为例说明如何在线申请成为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
注意:新系统上线(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企业,均须自行通过上述步骤申请成为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否则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必须提供纸质申报资料。
影响二:
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时间不同
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别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在下列对应时间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一类企业:5个工作日;
二类企业:10个工作日;
三类企业:15个工作日;
四类企业:20个工作日。
除此以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可为一类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及时解决企业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
怎样申请评定为一类企业?
申请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仅生产企业填报)、《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定。
现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为例说明如何在线提出一类出口企业评定申请: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企业分类管理】
企业对于评定结果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出口企业因纳税信用级别、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等发生变化,或者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税务机关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定。
企业申请分类管理复评时应注意如下原则:根据出口企业上一年度的管理类别,按照四类、三类、二类、一类的顺序逐级晋级,原则上不得越级评定。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
现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为例说明如何在线提出分类管理复评申请: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企业分类管理】
主要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来自:无锡税务
【第8篇】外贸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出口企业退税账务处理该怎么走?出口退税实际上分为退还进口税和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是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措施。那么出口企业退税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接下来就跟着会计往小编具体来看看吧!
出口企业退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1、如果应纳税额为正数,也就是年抵后仍需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其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如果应纳税额是负数,也就是期末有留底数额。如果进项税额还未抵顶完,则不作会计分录。如果留抵税额比“免、抵、退”税额大,则可以全部进行退税,免抵税额是零。其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如果应纳税额是负数,也就是期末有留抵税额的情况,则进项税额未抵顶完,不作相应会计分录。如果留抵税额要比“免、抵、退”税额小,则可退税额就是留抵税额。而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不退税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4、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的管理办法为 “免、抵、退”税。这一办法涉及的处理公式如下所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出口退税条件有哪些?
出口退税应当满足的条件分别是:货物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9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该如何做?这个过程需要财务会计处理的事情很多,整个过程按照相关的流程来,会很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下面就跟财务人员汇总了一份2023年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全流程!含有出口退税申报流程及相关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
对此不熟练的,可以往下瞅瞅!
2023年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全流程
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基本政策
作为财务人员来说,处理一切财税工作,都要对其相关的政策和规定要掌握,这样才不会说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下面既是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基本政策,不清楚的可以看看。
1、相关政策
2、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条件
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
4、自营出口货物计算申报退税的规定
5、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流程
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申报流程详解
1、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主要流程环节
2、出口电子数据的传输流程
3、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表填写
3.1、生产企业出口的收入申报表填写
3.2、生产企业出口的退税申报表填写
3.3、生产企业出口的国际收支申报表填写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凭证管理的方法
财务人员需要知道的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上述就是今天整理的有关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办理全流程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处理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工作。
【第10篇】怎么查出口退税的税率
相关政策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
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
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
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
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答疑补充
q:退税率调整的过渡政策是什么?
a:在此次出口退税率下调中,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退税率调整前,出口企业已经按原16%(10%)税率购进的货物服务,我们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政策。
下面具体讲一下过渡政策。首先强调一下,过渡政策是针对此次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出口货物服务,对于此次不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货物服务,不涉及过渡政策问题。过渡政策区分不同的退税方式而不同:
39号公告第三条第二款在表述过渡期政策时,在“2023年6月30日前”之后有个“(含4月1日前)”。
例1:一家外贸企业4月1日前报关出口了一批适用税率16%、10%的货物,4月1日之后取得13%、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13%、9%的退税率办理退税,取得16%、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执行16%、10%的退税率。
例2:一家生产企业4月1日前报关出口了一批适用税率16%、10%的货物,应执行16%、10%的退税率。
【第11篇】出口到保税区可以退税吗
哪些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答:享受出口退税的货物分为一般退税货物、特准退税货物和免税不退税货物三类。
一般退税货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报关离境;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出口收汇并核销。
特准退税货物是指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但国家特准给予退(免)税,视情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离境不销售(不收汇核销)。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货物,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进行投资的货物,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的货物,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以及补偿贸易、易货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等。
二是报关不离境。包括运往港、澳、台地区的货物;运往出口加工区、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b型)、区港联动的物流园区等海关负责监管的特定区域的货物;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给出境人员的国产商品等。
三是不报关不离境。包括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国际招标中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购买的物品和劳务等。
免税不退税货物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出口的计算机软件,出口的含金(包括黄金和铂金)成份的产品,出口的避孕药品和用具及古旧图书,生产企业出口实行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国家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出口卷烟,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出口转内销指的是什么?
答:广义上的出口转内销是一种经营手法的转变,指的是经济危机背景下,原来外贸出口型企业受到国际市场消费的压缩,产品销售压力加大,企业为求生存,把销售途径从国外市场改为国内市场,通过转内销的方式来获得商品出售的新渠道,进而求得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成为企业在危机中寻求出路的一个途径。国内企业掉头转向做内销,不但可以消化库存,还可以通过促销等手段尽快实现资金回笼,加大企业的利润度和资金周转率,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通过这样一个转向的机会,还可以拓展产品在本国国内销售渠道,增加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增加市场机会。
“哪些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财务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大,作为财务人员,要与时俱进,会计学堂,有最新的财务资料,欢迎大家的光临。
【第12篇】出口退税产品有哪些
一、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
对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外,在货物报关离境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都属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这里的离境是指货物离开海关管辖境内,货物运往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等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也应视为离境。
未出口的货物、走私出口的货物以及不能提供出口证明的货物不能退税。
二、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特殊货物
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特殊货物一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没有直接出口,但最终为境外所消费的货物,如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耗用的货物;二是虽在境内消费,但出于公平或对等原则的考虑视同出口的货物。
如在国际招标中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由于境外中标产品进口时免征进口税收,为维护公平竞争,视同出口产品。
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特殊货物主要包括: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3.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4.出境口岸免税店经营国产物品;
5.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这一政策随着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而逐步取消);
6.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中国产物品;
7.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和蒸汽;
8.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9.利用中国zf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10.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zf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11.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货物;
12.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
13.国内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
14.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并销售给国外航空公司的航空食品; 15.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出口的货物;
16.进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国内货物;
17.进入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货物;
18.经保税区仓储的出口货物;
19.保税区(不包括保税物流园区)内企业在区内出口的货物;
20.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
21.出口企业出口的自用旧设备。
三、免税但不退税的出口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5.计算机软件;
6.含金产品;
7.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
8.国家规定的其它免税货物。
四、不予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1、原油以及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天然气;
2.柴油;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进料加工复出口除外);
4.援外出口货物(利用中国zf的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的货物除外);
5.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外的卷烟;
6.从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
7.非列名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8.国家规定的其他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
【第13篇】跨境电商怎么出口退税
首先,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跨境电商与传统出口企业的区别,简单来说:传统外贸的特点就是频次低,订单量大,资料齐全,目前可以便捷的办理退税。而快速发展的b2c跨境电商,在退税问题上一直得不到很好地解决,使得出口产品不能享受退税优惠。
b2c跨境电商使得贸易碎片化,很多使用亚马逊、速卖通、ebay、wish等的跨境b2c平台的卖家都是小邮包出口,具有批次多、频率高、货值低、品种杂,无报关单的特点,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办理退税非常麻烦。为了支持跨境电商卖家退税,国家出台了9610政策,针对的就是b2c跨境电商直邮发货方式的出口退税。
跨境电商哪些情况可以做出口退税?
国家对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目前跨境电商卖家适合的情形可包括:
1. 海外仓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2. fba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3. 国际快递发货。
出口退税基本流程:
1. 办理备案:数据对接海关,口岸的系统;
2.信息上传系统进行三单比对(订单、支付、物流),清单核放;
3.报关,跨境电商企业定期汇总清单生成报关单申报,海关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
4.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口岸系统申领的核销单到外管局办理结汇手续;
5.通过纳税申报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并带相关资料税务批复后,去税务办理退税申请手续,从而退税。
出口报关的核心:
(1)清单核放:即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将“三单信息”(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推送到单一窗口,海关对“清单”进行审核并办理货物放行手续,通关效率更快,通关成本更低。
(2)汇总申报:指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定期汇总清单形成报关单进行申报,海关为企业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解决企业出口退税难题。
q1
退税能退几个点?
产品的退税率由国家规定,将产品按照海关编码(hscode)进行合规的归类,退税率与之对应。卖家可在www.hsbianma.com查询参考,但最终的产品归类,以有关监管部门认定为准。
q2
退税什么时候给我?打到我的个人账户吗?
满足所需条件和单据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的结算,由平台提前垫付并向供应工厂结算相应的货款。对于能否打到个人账户,则不需要也是无法另行支付到个人账户的。
q3
我之前没做过传统外贸,怎样计算跨境退税
是否划算或者能降低成本?
需要咨询您的供应商工厂,确认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需要额外加钱?加几个点?之后查询并确定您主要产品的hs编码,根据上述hs编码,查询产品退税率。如果退税率比额外加点高,即具有初步的可行性,卖家可以进一步咨询。
q4
我的生意规模还比较小,可以做跨境退税吗?
从商业可行性角度,有几个因素是需要卖家考虑的:首先是获得增值税发票的成本;其次是小批量货物单独报关和退税可能会有额外的每票200-300的成本;再者跨境退税需要提现外币,提现外币金额有一定的门槛;正规报关的货物,也应在一定时间内收汇并结算,否则不但无法退税,还会产生额外的销项税。基于以上几点,建议卖家在业务和资金稳定流转后,再考虑退税,并且一定要考虑通过退税来降低成本。
q5
我一次性采购,分批出货能退税吗?
根据税务部门规定,目前一般不支持多张报关单对应一张发票。如果卖家需要将多次出口报关货物一次性开票,请开成多张发票,使得其中每一张的各项内容都可以和报关单相对应。为保证发票和报关单的一致性,一般建议出货后(取得海关审结报关单信息),再开相应发票。
【第14篇】外贸出口退税的详细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出口退税的详细操作流程,是每一个做外贸的人需要清楚了解的,毕竟这些都是关系到企业自身利益的事情,了解清楚对于开展外贸业务也是有这非常大的帮助的,下面就由小编来简单的介绍下其操作流程吧。
出口退税详细操作流程简化版:
1.进出口贸易企业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申请核销单;
2.进出口贸易企业需凭电子口岸ic卡库《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3.进出口贸易企业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选择出口外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记录纸质核销单;
4、进出口贸易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5、进出口贸易公司填写出口商品专用发票,该发票需向国家税务总局收取;
6、进出口贸易企业通过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资料并打印一式两份提交免税申报,分别报送外汇局和出口单位;
7、进出口贸易企业需要选择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进入出口托收的选项进行企业演示;
8、进出口贸易企业申请网上核销时,需打印出口单证批核信息登记表;
9、进出口贸易公司对工商银行出口收入进行核销时,需提供收回日期和核销金额;
10.进出口贸易公司到外汇局提领核销,需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加盖工商银行印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据批核销登记表、电子版 口ic卡;
11、进出口贸易企业通过网上申报进入国税系统录入报表和纳税申报;
12、进出口贸易公司将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系统中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
13、进出口贸易公司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申报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申报成功后,将保存在u盘中进行备份;
14、进出口贸易公司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详见出口退税材料封底),携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
15、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家税务局电话通知办理退税审批;
16、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家税务局电话通知,携带退税皮、公司公章、印章到国家税务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
17、进出口贸易公司已办理退税手续。 银行是否会在一周内将账户从国库转入公司账户,至此出口退税已完成。
【第15篇】2023年出口退税延期申报
今天我们为大家梳理一下关于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相关注意事项与政策要求。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口退税申报,但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便可在2023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提前办理延期申报。
符合以下八种情形的可以申请延期申报: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七条】。
例如:a企业2023年12月向国际某国的企业提供了一项技术服务,并获得《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在2023年4月份准备办理退税申报时发现《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丢失需要补办,但由于补办需要一定时间a企业无法于2023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完成退税申报,这种情形下,a企业便可向所属的税务机关递交《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其电子数据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办理延期申报。
【第16篇】出口退税需备查纸质资料
问:出口退税无纸化企业还需要打印装订纸质资料吗?
答:出口退税无纸化企业只是不需要去税务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并不等于不用打印装订。无纸化企业应将原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资料留存备查。
另外,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收集好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等,填写好《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问:2023年出口的货物还没有申报退税,还需要在2023年4月前申报吗?
答:外贸企业2023年出口的货物,只要收齐了出口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包括收汇材料),在2023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依然可以申报出口退(免)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问:去年出口的货物因疫情影响无法在今年4月前内收汇该怎么申报?
答:外贸企业2023年出口的货物,本来应该在2023年4月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果因疫情影响无法完成收汇,有两种申报方式:
一是可以等收汇完成后再申报出口退(免)税;
二是在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申报出口退(免)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不能收汇原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附件3中第(八)项原因代码08: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出口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最终收汇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收汇凭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