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基层车间负责人,设备维修人员,工艺监护人使用场景装置检修,罐区施工,管廊维修
制定目的怕进生产区干活出事,想让施工维修更安全点,减少事故风险。
适用范围管所有进生产区干普通活的人,比如修设备、刷漆、搭架子、清场地这些。
职责分工设备部管非保洁类作业,行政部管保洁类,安环部总管安全,车间办证盯现场,施工方自己守规矩。
禁止行为节日期间少干活,夜里不干非必要活,没办许可证不能开工,监护人不在场不能动手。
检查与监督先办许可证才准干,车间和施工方一起填单签字,每天班长记人数,没按流程就停工整改,检查发现不合规就通报扣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是指在运行生产装置、储存罐区、系统管廊、公用工程、装卸台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区域进行的除特殊作业以外的施工、维修作业,主要包括以下6类作业:

(一) 建筑施工、设备管线测厚、搭拆脚手架、场地清理、设备清洗、绿化保洁等作业;

(二)设备、管线的外防腐、保温等作业;

(三)拆装人孔、盲板、阀门、垫片、螺栓、换热器等设备维修作业;

(四) 在线注胶、打卡等堵漏作业;

(五) 仪表仪器等维修作业;

(六) 机泵类维修作业。

特殊作业,是指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放射作业、爆破作业、联锁保护作业等需要进行特殊作业许可的具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第三条 公司进入生产区域的特殊作业和一般作业,遵循以下原则:

(一) 节日期间,除装置检修和生产急需的项目,不得安排任何作业和新产品开发,严格控制产品牌号的切换和生产负荷的调整。

节日期间必须进行的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进行升级管理,实行提前报告备案制度。

(二) 非生产必需的施工、维修作业,禁止安排在夜间进行。夜间必须进行的施工、维修作业,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满足夜间作业的安全条件;

(三) 生产区域进行第二条第(五)、(六)项一般作业时,基层车间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护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全程监控、监护。进行第二条第(一)至第(四)项一般作业和特殊作业时,基层车间领导、项目负责人、监护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全程监控、监护。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不含绿化保洁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第五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绿化保洁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第六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综合安全监管。

第七条 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一般作业现场进行专业检查,督促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严格执行设备维修制度、规程;

(二) 督促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落实质量保证和施工安全措施。

第八条 直属单位安全环保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一般作业现场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监督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作业制度;

(二) 监督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落实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第九条 基层车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作业交底,按作业内容办理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安排好监护人员,制定和落实基层车间负责的安全措施;

(二) 检查施工、维修单位安全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纠正施工人员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作业行为。

第十条 一般作业所在生产区域的基层车间领导、项目负责人和监护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监督检查安全制度和设备维修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 检查落实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三) 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及不安全行为;

(四) 纠正作业人员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行为;

(五) 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 施工、维修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严格执行公司及直属单位hse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与该施工作业有关的技术规范,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应申请办理许可证,制定和落实施工、维修单位负责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按安全、质量要求施工作业;

(三) 每次施工作业前,施工、维修单位应通知基层车间项目负责人,并在操作室登记人数和安全监护人员到位后方可作业;

(四) 施工机具应保持完整有效的安全状态,符合该生产区域部位的防爆等级要求;

(五) 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和作业变更时,及时与基层车间联系,遇到泄漏、着火等异常紧急情况,立即撤离和报告。

第三章 一般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第十二条 凡需在生产区域从事一般作业时,应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进行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放射作业、爆破作业、联锁保护作业等特殊作业,应当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并遵守相关规定。

持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放射作业、爆破作业、联锁保护作业等特殊施工作业许可证作业时,无需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十三条 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应根据作业对象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注意核对票证中的适用范围。

第十四条 在涉及硫化氢、氯气、氨气、丙烯腈等部位,进行拆装阀门、垫片、盲板、清扫阻火器及抢修堵漏等作业时,同时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禁令和防止中毒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拆装盲板前,对需要拆装的盲板应做好明显的标记。作业许可证中应注明盲板位号、材质、尺寸或附上盲板清单。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涉及到装置在用的设备、管线,存在物料泄漏、机械伤害等危险时,由基层车间和施工、维修单位同时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

第十七条 注胶、打卡等堵漏作业;拆装人孔、盲板、阀门、垫片、螺栓、拆装换热器等作业;设备、管线外部防腐、保温作业;建筑施工、设备管线测厚、搭拆脚手架、场地清理、设备清洗、绿化保洁等作业,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一) 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区域所属基层车间提出作业申请,基层车间设备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或补充工作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并在审批栏确认签名;

(二) 拆装人孔、盲板、阀门、垫片、螺栓、换热器以及注胶、打卡等堵漏作业,应同时由工艺人员确认工艺条件,并根据生产实际确定和补充工作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并在审批栏确认签名;

(三) 作业许可证由基层车间设备人员负责填写,并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

(四) 根据“谁确认 谁签字”的原则,对各项防范措施进行现场确认签字,最后由车间领导审批。

(五) 当工艺人员、设备人员、车间领导无法及时赶到现场时,由车间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审批。

第十八条 仪表维修、机泵类设备等维修作业,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一) 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区域所属基层车间的当班班长提出作业申请,基层车间当班班长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和补充工作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并在审批栏确认签名。

(二) 作业许可证由基层车间当班班长负责填写,并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

(三) 根据“谁确认 谁签字”的原则,对各项防范措施进行现场确认签字,机泵维修、经当班班长确认签字后,由基层车间设备人员(车间值班人员)签字审批。仪表维修由基层车间当班班长签字审批。

第十九条 一般作业项目完成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由基层车间管理人员和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别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

第四章 一般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第二十条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是进入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区域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冒签,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二十一条 一般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7天。

第二十二条 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4份,第一联由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由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或监护人留存,第三联由基层车间安全监护人持有,第四联由施工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留存,并由当班班长在作业人员姓名一栏,记录每日实际作业人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对直属单位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管理工作的的检查考核,执行公司、直属单位及基层单位任务、责任、实践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 对承包商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检查考核执行公司承包商hse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齐鲁分〔____〕148号)同时废止。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安全

适配人群基层车间人员,设备维修单位,施工承包商使用场景装置检修,罐区维修,管廊施工
制定目的怕进生产区干活出事,想让施工维修更安全点,减少事故风险。
适用范围管所有进生产区干普通活的人,比如搭架子、刷漆、修泵、保洁这些。
职责分工设备部管维修类,行政部管保洁,安环部总盯着,车间办证盯现场,施工方自己守规矩。
禁止行为节日期间少干活,夜里不干非必要活,没证不能开工,监护人不在场不能动手。
检查与监督先办许可证才能干,车间领导签字才放行,安环和设备部不定期查,没证或乱干就停工整改,月底汇总问题通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是指在运行生产装置、储存罐区、系统管廊、公用工程、装卸台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区域进行的除特殊作业以外的施工、维修作业,主要包括以下6类作业:

(一) 建筑施工、设备管线测厚、搭拆脚手架、场地清理、设备清洗、绿化保洁等作业;

(二)设备、管线的外防腐、保温等作业;

(三)拆装人孔、盲板、阀门、垫片、螺栓、换热器等设备维修作业;

(四) 在线注胶、打卡等堵漏作业;

(五) 仪表仪器等维修作业;

(六) 机泵类维修作业。

特殊作业,是指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放射作业、爆破作业、联锁保护作业等需要进行特殊作业许可的具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第三条 公司进入生产区域的特殊作业和一般作业,遵循以下原则:

(一) 节日期间,除装置检修和生产急需的项目,不得安排任何作业和新产品开发,严格控制产品牌号的切换和生产负荷的调整。

节日期间必须进行的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进行升级管理,实行提前报告备案制度。

(二) 非生产必需的施工、维修作业,禁止安排在夜间进行。夜间必须进行的施工、维修作业,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满足夜间作业的安全条件;

(三) 生产区域进行第二条第(五)、(六)项一般作业时,基层车间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护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全程监控、监护。进行第二条第(一)至第(四)项一般作业和特殊作业时,基层车间领导、项目负责人、监护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全程监控、监护。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不含绿化保洁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第五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绿化保洁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第六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综合安全监管。

第七条 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一般作业现场进行专业检查,督促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严格执行设备维修制度、规程;

(二) 督促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落实质量保证和施工安全措施。

第八条 直属单位安全环保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一般作业现场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监督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作业制度;

(二) 监督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落实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第九条 基层车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作业交底,按作业内容办理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安排好监护人员,制定和落实基层车间负责的安全措施;

(二) 检查施工、维修单位安全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纠正施工人员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作业行为。

第十条 一般作业所在生产区域的基层车间领导、项目负责人和监护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监督检查安全制度和设备维修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 检查落实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三) 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及不安全行为;

(四) 纠正作业人员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行为;

(五) 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 施工、维修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严格执行公司及直属单位hse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与该施工作业有关的技术规范,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应申请办理许可证,制定和落实施工、维修单位负责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按安全、质量要求施工作业;

(三) 每次施工作业前,施工、维修单位应通知基层车间项目负责人,并在操作室登记人数和安全监护人员到位后方可作业;

(四) 施工机具应保持完整有效的安全状态,符合该生产区域部位的防爆等级要求;

(五) 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和作业变更时,及时与基层车间联系,遇到泄漏、着火等异常紧急情况,立即撤离和报告。

第三章 一般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第十二条 凡需在生产区域从事一般作业时,应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进行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放射作业、爆破作业、联锁保护作业等特殊作业,应当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并遵守相关规定。

持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放射作业、爆破作业、联锁保护作业等特殊施工作业许可证作业时,无需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十三条 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应根据作业对象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注意核对票证中的适用范围。

第十四条 在涉及硫化氢、氯气、氨气、丙烯腈等部位,进行拆装阀门、垫片、盲板、清扫阻火器及抢修堵漏等作业时,同时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禁令和防止中毒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拆装盲板前,对需要拆装的盲板应做好明显的标记。作业许可证中应注明盲板位号、材质、尺寸或附上盲板清单。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涉及到装置在用的设备、管线,存在物料泄漏、机械伤害等危险时,由基层车间和施工、维修单位同时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

第十七条 注胶、打卡等堵漏作业;拆装人孔、盲板、阀门、垫片、螺栓、拆装换热器等作业;设备、管线外部防腐、保温作业;建筑施工、设备管线测厚、搭拆脚手架、场地清理、设备清洗、绿化保洁等作业,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一) 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区域所属基层车间提出作业申请,基层车间设备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或补充工作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并在审批栏确认签名;

(二) 拆装人孔、盲板、阀门、垫片、螺栓、换热器以及注胶、打卡等堵漏作业,应同时由工艺人员确认工艺条件,并根据生产实际确定和补充工作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并在审批栏确认签名;

(三) 作业许可证由基层车间设备人员负责填写,并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

(四) 根据“谁确认 谁签字”的原则,对各项防范措施进行现场确认签字,最后由车间领导审批。

(五) 当工艺人员、设备人员、车间领导无法及时赶到现场时,由车间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审批。

第十八条 仪表维修、机泵类设备等维修作业,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一) 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区域所属基层车间的当班班长提出作业申请,基层车间当班班长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和补充工作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并在审批栏确认签名。

(二) 作业许可证由基层车间当班班长负责填写,并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

(三) 根据“谁确认 谁签字”的原则,对各项防范措施进行现场确认签字,机泵维修、经当班班长确认签字后,由基层车间设备人员(车间值班人员)签字审批。仪表维修由基层车间当班班长签字审批。

第十九条 一般作业项目完成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由基层车间管理人员和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别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

第四章 一般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第二十条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是进入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区域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冒签,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二十一条 一般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7天。

第二十二条 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4份,第一联由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由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或监护人留存,第三联由基层车间安全监护人持有,第四联由施工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留存,并由当班班长在作业人员姓名一栏,记录每日实际作业人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对直属单位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管理工作的的检查考核,执行公司、直属单位及基层单位任务、责任、实践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 对承包商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检查考核执行公司承包商hse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齐鲁分〔____〕148号)同时废止。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区人员着装安全

适配人群一线操作工,现场巡检员,特殊工种使用场景生产作业,装置巡检,酸碱操作
制定目的怕大家穿错衣服出事,想让干活更安全,保护每个人不被烫伤砸伤。
适用范围所有进生产区的员工,管穿什么衣服、帽子、鞋子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安全部牵头定规矩,班组长盯着大家穿对,安全员每天查,没穿好就记下来。
禁止行为不准穿短袖、凉鞋、高跟鞋、拖鞋;不准卷袖子;不准不系安全帽带;不准戴手套进转动机器旁。
检查与监督每天上班前班组长看一遍,安全员随机抽查,发现一次扣50元,当月工资里扣掉,月底汇总通报。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区人员着装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作业行为,确保公司生产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云南曲靖麒麟焦化有限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区的着装规范管理。

二、着装规定

1、云南曲靖麒麟焦化有限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区必须穿工作服;

2、进入装置、现场着装必须穿工作服(长袖)、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在操作室、休息室、办公室、值班室内可不戴安全帽。巡检(包括在机泵房内巡检)和室内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系紧帽带,长袖工作服不得卷袖;

3、员工进入作业现场工作服穿着必须做到“三紧”,即袖口紧、领口紧、下摆紧;

4、进入现场必须穿合格的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网眼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

5、员工进入现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穿一般工作服、耐酸碱工作服或者防静电工作服;

6、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正确着装。酸碱作业必须带面罩;

7、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不许戴手套、系领带和围巾;

8、陪同外来人员检查、视察、参观人员可穿礼服或其他服装,但必须是长袖衣和长裤,并配戴安全帽。外单位人员不穿长袖衣和长裤、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带其进入各装置和现场;

9、员工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卫生;

三、考核规定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按50元/次进行考核。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安全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人员,部门主管,陪同人员使用场景参观检查,技术服务,实习培训
制定目的怕外面的人来厂里出事,保护他们安全,也别影响咱们生产。让来的人知道危险在哪,怎么躲开。
适用范围管所有来厂里参观实习检查的外人,不包括施工队。管进生产区这事。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部教领导带的人,总调度管夜里来的。各部门主管办单子、做教育、盯现场。陪同的人全程带着管着。
禁止行为不准带烟火易燃品,不准用手机拍照,不准乱碰设备,不准穿错衣服,不准开车进去,小孩不能进,没人陪不能自己逛。
检查与监督先填联系单,再听安全课,签告知卡。凭单子和教育卡进门。陪同人一直跟着。没做到就追责。安全员每月查记录,漏了要补课重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为保证来访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生产(作业)区的安全,对来访人员职责、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上所作的规定。

本标准所规定的生产(作业)区是指除办公楼、综合楼之外的厂区内所有区域。

2. 定义:来访人员是指进入生产(作业)区进行参观、实习、检查、技术服务等现场活动的非本公司人员,不包括施工单位人员。

3. 管理职责

3.1. 由集团公司领导及其所带的来访人员、政府部门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临时性参观检查的,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口头安全教育或视情况进行其他教育,再根据情况由相关部门派人员陪同;夜间来人,则由总调度室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陪同。

3.2. 其他来访人员如需进入生产(作业)区,则由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办理“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联系单”。

3.3. 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审批办理相关准入手续,并负责对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4. 按照“谁陪同,谁负责”的原则,陪同部门负责对来访人员的组织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教育

4.1.1. 所有来访人员在办理完“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联系单”后,由所进入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 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进入生产(作业)区所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及应遵守的安全规定;本公司或部门生产的主要特点;防火、防爆、防毒和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知识;来访人员行走路线及紧急疏散路线。

4.1.3. 根据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可采用播放录像片或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教育等形式进行。

4.1.4. 经过安全教育后,来访人员须填写《**公司公司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安全教育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和《来访人员教育卡》,来访人员应在《告知卡》上签名,教育者在《来访人员教育卡》上填写教育日期,并签名。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告知卡》时间为半年。

4.2. 现场管理

4.2.1. 来访人员凭“联系单”和“教育卡”进入生产(作业)区。

4.2.2. 所有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必须由所在部门工作人员陪同。

4.2.3. 部门陪同人员负责介绍现场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对来访人员的现场安全实施监护。

4.2.4. 来访人员进入现场时,应做到“七不准”。违反规定将追究陪同人员和来访人员责任。

4.2.4.1. 不准携带香烟、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作业)区。

4.2.4.2. 进入生产(作业)区内不准使用手机。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非防爆性电器。

4.2.4.3. 不准擅自动用生产(作业)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工具等。

4.2.4.4. 进入生产(作业)区,不准违规着装。

4.2.4.5. 自备交通工具不准进入生产(作业)区内。

4.2.4.6. 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生产(作业)区内。

4.2.4.7. 不准在没有部门工作人员陪同的情况下参观现场。

4.2.4.8. 当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陪同人员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及疏散措施,积极保护来访人员安全。

4.2.4.9. 《教育卡》由来访人员保存,如来访人员在3个月内再次到访本公司,出示《教育卡》后,可不再进行安全教育,超过3个月再次到访本厂,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优选4篇)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适配人群基层车间负责人,设备维修人员,工艺监护人使用场景装置检修,罐区施工,管廊维修制定目的怕进生产区干活出事,想让施工维修更安全点,减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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