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适配人群宾馆负责人,修配厂主管,施工队长使用场景铁路宾馆,修配厂,施工队
制定目的以前出过小事故,大家安全意识松了。想让干活时人人绷紧弦,不慌不乱不出事。
适用范围怀铁金桥宾馆、恒利修配厂、恒利招待所。恒利施工队也照着做。管人、设备、车、火、偷、吃坏肚子这些事。
职责分工总经理和书记带头抓,副经理盯具体事。各厂长所长管自己地盘。职工守好自己岗位。领导组每月开会查问题。
禁止行为不准不戴安全帽进车间。不准酒后开车。不准私拉电线。不准锁死消防通道。不准用过期食材做饭。
检查与监督每月5号前各点自查填表,领导组10号抽查。没填或错填扣当月安全分。三次不合格要停岗学规矩。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太原铁路局及山西省三晋路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五个不动摇”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抓早防小、分工负责、逐级考核、责任追究的原则,贯彻落实“1233”安全工作法。

第三条 本办法实施范围包括怀铁金桥宾馆、恒利修配厂、恒利招待所。恒利施工队参照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的安全工作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交通安全、行业安全以及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五个不动摇”的指导思想。“五个不动摇”就是: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坚持强化设备基础不动摇,坚持从严务实抓管理不动摇,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干不动摇。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要全面贯彻落实“1233”安全工作法。“1233”安全工作法是一个完整的工作方法体系,“1”就是:树立一种精神(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不过夜”的精神)。“2”就是坚持“两主”原则(主要领导用主要精力抓安全)。第一个“3”就是狠抓“三基”建设(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第二个“3”就是围剿“三个主义”(坚决反对和大力克服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不敢碰硬的好人主义;不解决问题的形式主义)。

第三章 安全生产领导组

第七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受三晋公司安委会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 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

主 任:总经理 党支部书记

副主任:副总经理

组 员: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 安全生产领导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教育、检查、监督、指导、考核,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路局、三晋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工作安排。

2. 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长远规划,根据长远规划制订年度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3.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五个不动摇”的安全指导思想。贯彻落实“1233”安全工作法。

4.负责建立公司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组织,领导其开展工作。

5.定期召开领导组安全例会,听取各分支机构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总结、安排,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分析、预测和考核安全情况,制订预防措施并组织落实。

6.对公司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第十条 修配厂、怀铁金桥宾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受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领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由修配厂、怀铁金桥宾馆参照本章第九条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讨论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制

第十一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按照直线职能式的组织机构,纵向总经理、支部书记向三晋公司党政领导负责,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向总经理负责,一直延伸到每一个职工。横向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一直扩展到每一个岗位。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制就是建立“没有一项安全工作没有人负责,没有一个人不负安全责任”的机制。明确每个人在安全生产链上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和工作标准,用现代管理的方法解决各项安全工作“谁来负责、负什么责、负责到什么程度、不负责怎么办、负不了责怎么办”的问题。并切实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达到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的责任。其工作职责是:

1. 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适合企业实际的安全保证体系。

2. 负责组织安全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通过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让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解决安全工作中的思想问题,坚持安全工作的“五个不动摇”。

3. 贯彻落实路局“1233”安全工作法,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落到实处。

4. 分解落实三晋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实施措施,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5. 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定期向安委会或主管领导汇报公司安全工作,组织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

6. 组织制订和修订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7. 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安全例会,听取各分支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总结、安排,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分析、预测安全工作,制订预防措施并组织落实。

8. 定期检查并考核副职和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工作职责,兑现奖惩。

9. 负责包保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实行“三同”, 检查、监督、指导安全工作和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调查安全工作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并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和解决办法。

10.根据安全工作需要,负责解决安全资金、安全物资。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写字楼装饰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使用场景装饰施工,高空作业,动火作业
制定目的施工容易出事,怕工人受伤、起火、掉东西砸人,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出意外。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管现场用火、用电、高空作业、材料堆放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安全员天天盯着,班组长管自己人,工人自己也要签字保证守规矩。
禁止行为不准乱扔工具、不准抽烟、不准无证动火、不准私拉电线、不准在工程里住人、不准混放易燃材料。
检查与监督每天开工前喊话提醒,每周查一次现场,月底汇总问题;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扣钱;检查结果记本子上,留底备查。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

1.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责任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2.安全教育、训练。

3.全教育的内容碎实际需要而确定。

a.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

b.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c.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

d.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a.教育内容全面,突出重点,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b.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c.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d.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e.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三种。

四.安全管理要点:

1.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

a.火灾;

b.触电;

c.物体打击;

d.机械伤害;

e.高处坠落。

2.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防火间距: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见下表:

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

建筑物临时设施非易燃性库站易燃性库站固定明火处木料堆易燃杂料

建筑物

临时设施

非易燃性库站

易燃性库站

固定明火处515155 250

木料堆01510050

易燃杂料

现场消防管理:

a.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日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b.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c.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d.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e.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f.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g.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现场明火管理:

1.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使用无齿锯,需开具用火许可证;

2.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携带灭火器具;

3.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4.油漆施工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的措施:

1.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a.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b.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a.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

b.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需装不少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不足25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建设工程

适配人群主责单位,次责单位,总承包单位使用场景房屋改建,设备拆除,建筑装修
制定目的怕出事,保人命和财产安全,按国家法律来管施工安全,不让事故冒头。
适用范围集团里搞房屋改建、土木工程、管道安装、装修拆除这些活的单位和人。
职责分工主责单位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得派专人盯现场;次责单位要查资质、写书面材料;安监中心审核备案、检查指导。
禁止行为没资质的队伍不准进场,不交安全抵押金不能开工,审查不合格的合同不能签,隐患不改不能继续干。
检查与监督招标时安全部门必须参加审查,施工前要报备,每周开安全会,安监中心抽查,发黄单催改、红单停工,不改就通报、扣绩效、禁投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建设工程是指:房屋改建、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设施安装、拆除;建筑装修及房屋拆除工程等。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

2、安全管理属地化原则;

3、企业主体责任原则;

4、安全分级管理原则;

5、事故责任追究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建筑施工、在市内工程项目(产品)总承包和承租单位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五条 安全责任单位的认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主责单位:

1、企业自建并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

2、集团直接投资的建设项目,委托功能性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的,受托公司为主责单位;

3、承租单位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建、装修等建设的,业主单位为主责单位;

4、资产处置中涉及设备、构件等拆除工程,资产出让单位为主责单位;

5、由企业投资新建或改建的建设项目,委托集团所属公司具体实施和管理的,受托单位为主责单位;

6、其他情形者。

(二)有下列情形者,认定为次责单位:

1、资产处置中涉及设备、构件等拆除工程,负责资产处置招投标的单位为次责单位;

2、其他情形者。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一)主责单位有下列安全责任:

1、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须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对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负责;

2、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有关要求,并负责贯彻落实;

3、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必须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确定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时,必须对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5、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建设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到政府部门办理各项报批、审核等手续的,必须办理;

7、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安监中心审核备案。

8、必须派专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

9、必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

10、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落实检查和指导意见;

11、每星期召开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12、在施工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不报。

(二)次责单位有下列安全责任:

负责资产处置招投标的单位,在招标前对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有事前告知和审查的责任,如实将安全生产资质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资产出让单位,并对中标单位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有检查、督促和协调的责任。

第三章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第七条 对投标方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程序:

1、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后进行公开招标,建设主管部门须通知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部门负责人对投标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投标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予以认可,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与其签订施工协议,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金金额按集团《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交纳。

2、承租单位建筑施工,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施工申请,并同时提交建筑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业主书面同意,其请施工单位必须报业主进行安全生产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承租单位方可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和安全管理协议书,并向业主按集团《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交纳风险抵押金,方准施工。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查情况必须由业主报安监中心备案;

4、资产处置中涉及设备、构件等拆除工程,负责资产处置招投标的单位,在招标前对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进行事前告知审查,如实将安全生产资质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资产出让单位;在招投标中,资产出让单位对受让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安全资质条件的,须“一票否决”;

5、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将工程项目分包的,必须负责对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安全主责单位须对分包单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准施工。

第八条 安全生产资格审查内容(标前审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 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 安全诚信情况(近三年安全生产情况)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7、 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审查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主责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第九条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实地审查):

1、项目经理持证情况(原件);

2、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原件);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原件);

4、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劳动合同;

6、从业人员办理有关保险情况;

7、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劳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

9、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现场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11、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印件报送建设方、业主方安全部门备案;

1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3、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14、施工单位或承租方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情况。

审查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单位不许施工。

第十条 现场安全管理

1、 安全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派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自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复查。

2、对现场安全督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组织机构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落实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5)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作业指导书执行落实情况;

(6)危险性作业到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情况;

(7)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按国家标准制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8)临边、洞口的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方案按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和落实情况;

(10)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配置和使用情况;

(1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和施工机具检测情况;

(12)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

(1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4)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15)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物资等落实情况;

(16)施工单位各类安全记录情况。

第四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一条 若有关单位违反本《办法》,则可予以责令整改、通报、约见谈话、投标限制、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等。

1、未按规定程序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而擅自施工的,一经发现安监中心将开具黄色整改单,令其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开具红色整改单,并在集团内通报批评。

2、未对建设工程统一协调和管理、对施工单位未把好准入关,施工队无资质、违法转包、或挂靠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一经发现将开具红色整改单,责令停工整改;对主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并纳入主要负责人年中安全绩效考核。

3、对违反本《办法》,未尽监管责任,造成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对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的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集团总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对主责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经济处罚,对次责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则减半处罚。

4、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同样隐患被开具整改单二次以上的,该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评比该年度各类先进。

5、施工单位在集团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内的招投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安监中心将在每年12月底前公布事故单位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电气集团总公司安环委会批准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安全生产监测中心

****(集团)总公司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基本标准

施工单位按项目合同款向单位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本标准:

1、风险抵押金最低为2000元。

2、2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为项目款的1%。

3、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缴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4、1亿元以上的项目,缴纳50万元以上,最多不得超过100万元。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具体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但不得低于上述基本标准。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直流输电肇庆换流站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换流站建管部,电力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使用场景换流站建设,直流输电工程,电力基建现场
制定目的怕施工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都注意安全,别出事故,目标是零事故。
适用范围建管部、设计、监理、施工这几家,管换流站工地上的所有安全活儿。
职责分工建管部牵头写办法,监理盯着安全执行,施工队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配专职安全员天天盯。
禁止行为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没培训不能上岗,特种工没证不能干,危险地方不设警示牌不行。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交安全措施给监理批,每周开安全会通报问题,监理巡查发现问题就让停工整改,每季度大检查,查完要整改记录,不改就追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贵广直流输电工程肇庆换流站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依据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贵广直流输电工程肇庆换流站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了加强贵广直流输电工程肇庆换流站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依据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贵广直流输电工程肇庆换流站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凡参加贵广直流输电工程肇庆换流站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如有与国家现行的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现行的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工程安全方针与目标

第四条贵广直流输电工程肇庆换流站建设工程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贵广直流输电工程肇庆换流站建设工程安全目标是实现“零”事故。

第三章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第六条贵广直流输电工程肇庆换流站现场建设管理部会同各参建单位成立工程安全委员会。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但不承担国家规定的由各参建单位应负的工程。

第七条由现场建设管理部负责起草、制定《贵广直流输电工程肇庆换流站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作为肇庆换流站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指导性文件分发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

第八条项目监理部应把工程建设安全作为重要的监理内容,应按监理规范的要求,认真编制安全监理制度.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之前,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程安全管理机构,三级安全网健全,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各级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和岗前培训制度,编制日常的工程安全管理活动计划。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出《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第十二条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以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应提交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提交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经项目监理部审查批准后,才能开工。

第四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第十四条现场参建各方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施工现场每周的安全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将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现场参建各方通报。

第十五条项目监理部应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分发施工单位有利于双方开展工作,同时报现场建管部备查。

第十六条认真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的日常管理,监理工程师应按《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的要求,以巡查,抽查和检查的形式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行为等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直到不安全因素解除后,才能开工。

第十八条凡进入贵广直流输电工程肇庆换流站工程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由项目监理部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和岗前培训情况,不允许无证上岗或没有培训就上岗的行为出现。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在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坝、深坑、高压带电区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围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排水设施必须畅通,特别是高边坡外应有足够的截水沟和排水沟,保证雨水和山洪的顺利排泄。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应有专门的管理规定和储存场地、保管措施。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现场的各种电器设备必的绝缘和可靠的接地;用电线路应按规范要求搭设;现场用电应由电工统一配送,其它人员不得任意搭接;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办法。严禁施工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防火灾管理,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对油库、材料堆场等重点防火部位应悬挂明显的防火警示牌、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其它部位也应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注意季节性施工安全,并应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如夏季施工应注意防暑降温;汛期施工应有防汛措施。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日常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应制度化,应层层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认真作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日常的安全巡查制度,保证现场安全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排除。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第五章安全检查

第三十条每季度由项目监理部组织现场参建各方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先检查施工现场,再开安全情况分析、总结会议,最后形成会议纪要分发现场参建各方整改落实。

第三十一条南电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知要求的工程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监理部具体组织实施,并应

有会议纪要等有关检查情况记录。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除进行日常的安全巡查外,项目部一级每半个月或一个月应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并应针对工程施工的不同特点不同阶段,组织相应的专项安全检查,以上自查情况和检查记录应以书面的形式报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查.

第六章工程安全统计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情况的统计和汇报工作。施工单位每月施工月报应含有本月的现场

安全情况统计报表。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措施,一旦发生工程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财

产物资,并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有关方面调查取证。

第三十五条一般性工程安全事故,由工程安全委员会按照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时,由工程安全委员会按照工程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布置和现场文明施工应科学规划,统筹布置,争创文明样板工地。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的同时,应注意保护周围的生态环境。

第三十八条鼓励现场各参建单位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将按南方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实现了工程建设安全目标的现场参建各方进行奖励。

第四十条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将按南方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事故责任方的责任。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登杆作业员使用场景农网改造,杆塔作业,低压带电
制定目的农网改造要开工了,怕施工乱、出事故,想让大家干活时心里有数、手脚有规矩,安全顺当把工程干完。
适用范围局里各单位和所有参与农网新建改造的人,管现场施工、设备安装、线路架设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安监部牵头管全局安全,工程办盯质量跟人机安全,生产技术部抓计划和技术措施,农电中心管乡所,调度部保电网运行不乱套。
禁止行为不准不办票就开工,不准不交底就动手,不准不监护就上杆,不准不停电就碰线,不准不验电就挂地线,不准不挂接地线就作业。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要查现场、办票、交底、挂线,安监部每月查,工程办盯过程,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查三次不合格换人干,月底汇总通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即将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组织,规范农网工程安全管理,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强化农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结合我县农村电网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严格执行局工程管理各项规定,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无事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农网新建与改造工程建设的局属各单位,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章 参建单位安全职责

第四条 安全监察部安全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网、省、市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农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二)局安全监察部为农网工程安全管理牵头部门,负责工程全面安全管理,监督与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组织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安全问题。

(三)负责组织农网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参建单位开展农网工程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具体使用。

(四)对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特种机械的使用情况、生产现场消防工程和设备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加农网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既定方案的落实,在移交生产时,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移交生产。

(六)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网工程施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及时用

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生产单位反馈安全信息。

(七)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规定贯彻落实本局的保卫、消防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为农网工程建设施工创造安全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

第五条 工程管理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负责组织应用农网工程建设的“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和标准化工艺”(“三通一标”)。

(二)对主管工程的质量和人员、设备安全负责。

(三)参加对承包工程企业的资格审查,在承包合同中要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

(四)施工中发现设计与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不符时,应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工程验收前,应将有关图纸、资料完整的按规定移交生产单位,并对正确性负责。

(五)做到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的分段验收,投入运行后发生的设计、施工质量事故负责。

(六)参加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组织有关部门提出事故报告和防止类似事故的技术措施。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农网规划、组织评审110千伏、35千伏农网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农网工程项目,编制和下达项目计划。

(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规程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负责对基层单位工程计划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组织制订全局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资金优先安排使用。

(五)加强技术监督工作,对于因技术监督不善导致的设备损坏、绝缘油劣化、瓷绝缘污闪、保护失灵等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六)对于发生的技术性较强的事故,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要参加调查分析,查找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从技术装置和技术规定上制订反事故措施,并负责实施。

第七条 农电管理中心安全职责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口负责管理农网工程建设中各乡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宣传贯彻落实国网、省、市公司关于农网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各种指令性文件和会议精神,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供电所农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四)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加调查分析处理供电所的各种设备和人身事故,及时统计、汇总、上报各种农电安全报表。

(五)配合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农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组织农电及各供电所有关人员对《国家电网公司农村配网工程施工作业典型安全措施》开展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

第八条 调度运行部安全职责

(一)针对农网工程建设施工情况,合理进行电力调度,对直接调度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负有全面责任。

(二)掌握系统的运行状况,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操作五制”,对危及安全的问题及时、妥善地采取措施,力求将农网工程建设期间停电损失减到最小。

(三)对系统的运行和故障状况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汇报,并从本专业的角度提出反事故措施。

(四)加强对继电保护和自动化工作的管理,防止误计算、误整定、误调度的事故发生。

(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对待事故、障碍和违章作业行为,主持或参加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按时填报事故、障碍原始材料和报告,并对其及时性、正确性负责。

(六)做好农网建设施工期间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做好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认真学习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确保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

(七)负责监督管理各变电站站内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管理资料、运行记录、设备档案的收集保管以及各种工器具的保管使用。

第三章 典型安全措施

第九条 一般规定

(一)农村配网工程要按照“五制”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和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按规定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界面、奖惩规定等内容。

(二)对农配网工程实行工程监理时,必须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责任主体、管控环节、违规处理等内容,确保对安全、质量全过程监理。

(三)工程发包程序应符合要求,要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

质,严禁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承包或变相承包工程,特别是严防采取挂靠等方式参与工程承包。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将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督查的重点,重点检查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情况。坚决杜绝不办票、不交底、不监护、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等行为。要督促、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五)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施工“三措一案”,建

立作业现场分级勘察制度。“三措一案”必须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执行,现场勘察记录应随工作票一同存档。

(六)发包工程施工涉及运行设备时,工作票应实行“双签

发”。可根据作业现场需要,使用工作任务单等。建设单位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违章行为等,应立即制止并纠正, 必要时可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

(七)应认真落实“防触电、防高坠、防倒断杆”的安全防

护措施。要抓好“勘察、 工作许可、安全技术交底、监护、工作终结”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控,务必使作业人员做到“工作任务清楚、工作程序清楚、工作危险点清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清楚”。

第十条 保证安全组织措施要求

(一)现场勘查

1.工作要点:应明确工作内容、停电范围、保留带电部位、 停电设备范围等,应查看交叉跨越、同杆架设、邻近带电线路、 反送电等作业环境情况及作业条件等。勘察时应认真、 仔细。 要对照勘察记录,制定对应安全措施并落实到工作票中。

重点防范触电、高处坠落、误登带电杆塔等危险。下列情况,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到现场组织勘察:

(1)带电作业且配电系统非单一电源;

(2)保留带电部位、邻近带电线路或交叉跨越距离等情况

不清楚;

(3)现场施工环境、设备接线方式不清楚,设备识别标识

不清晰或缺失;

(4)有可能造成误登电杆、 误入带电间隔, 停电线路为同

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

(5)外单位队伍承包工程;

(6)存在反送电可能。

2.邻近带电线路、 交叉跨越线路以及同杆架设线路的勘察工作要求必须查明工作线路(设备) 和邻近带电线路(设备)、交叉跨越、同杆架设的线路的双重称号以及色别、相邻杆塔起止杆号等。

重点防范误碰带电设备、误登带电杆塔等行为。需配合停电时,必须停电作业,严禁强令冒险作业。

3.与配合停电设备运行单位的联系应事先书面申请,明确停送电联系人、联系方式、停电线路名称及操作程序等。

重点是要对配合停电线路进行验电、挂工作地线。

4.加强双电源管理,防止反送电应查明作业线路是否有双电源用户,是否存在反送电特别是低压反送电可能性。

重点是在作业地段所有可能来电方向线路的高低压侧挂接地线。同时要加强对试验电源的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5.检查杆根、基础、拉线牢固情况

(1)电杆埋深是否符合要求、回填土是否夯实;杆身是否存在超过规定的纵向、横向裂纹;检查电杆周围基础是否存在掏挖、 塌方、滑坡等情况。

(2)老旧拉线埋深是否符合要求;拉线是否严重锈蚀;对埋设于水田等易受腐蚀地段的拉棒应进行掏挖检查;拉线、拉棒等拉线组件的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3)农村低压线路中使用的老旧小方杆(手模杆)、木杆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杆根断裂等。

(二)工作票签发

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认真分析现场查勘记录,结合作业任务,确定工作区域、停电范围及制定对应的安全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充足的施工力量。

2.施工单位办理的工作票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必要时实行施工单位与运行单位“双签发”。

3.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可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安全措施。对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停电范围存在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核实,确有错误的,应立即停止工作,重新办理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

4.对不涉及运行设备的新建农配网工程,要制定相应补充规定,如采用执行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票等,对其安全管理要求与工作票等同。严禁农配网工程无票作业。

(三)工作许可

1.电话许可必须坚持复诵核对制度,并书面记录清楚。现场许可必须逐项交代、确认现场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双方签字确认,并详细记录许可时间。

2.工作许可人必须确保工作线路可能来电的各方面(含用户)都拉闸停电,验电挂好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命令。

(四)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1.工作许可后,正式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作任务;

(2)停电范围;

(3)作业现场保留的带电部位、线路;

(4)工作地线悬挂位置及数量、作业现场已布置的其它安全

措施;

(5)作业计划起止时间;

(6)工作人员分工及专责监护人安排情况;

(7)工作程序;

(8)工作地段邻近、平行、交叉跨越的高电压等级电力线路

运行状态及位置,使用个人保安线的要求;

(9)容易误登的电杆或误入的带电间隔情况以及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

(10)作业现场是否存在反送电可能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11)作业中应注意的技术要点;

(12)补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

交底完后,全体工作人员应签字确认。

(五)工作监护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不得擅离职守。

以下情况必须使用工作任务单并指派专责监护人:

(1)工作地点分散,工作负责人不能在作业现场同时监护多班组作业,工作安全风险较大。

(2)工作地点存在同杆架设线路、交叉跨越线路、邻近带电线路。

(3)工作地点附近有同类型设备,易造成误登杆塔、误入间隔。

(4)工作地点有需要配合停电的设备。

(5)工作地点存在需要单独增设的安全措施。

(6)有较多雇佣民工或临时工参加工作。

(7)工作地点跨越河流、沟渠、房屋、公路等。

(8)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认为有必要时。

(六)工作终结恢复送电制度

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确认设备上无遗留工具、材料等物品,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已离开工作现场,方可下令拆除接地线,办理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要求

(一)停电时必须断开所有可能送电至工作设备各侧的开关、 刀闸、熔断器,并加挂工作接地线。停电设备各端应有明显断开点,必要时派人看守。

(二)为防止低压反送电,应拉开配变高低压侧开关(熔断

器),并摘下熔管。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

(三)验电时应使用合格、相应电压等级的接触式验电器。

(四)对开关柜、环网柜验电时,应先认真查看设备一次系统接线图,验电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验电工作程序,防止发生触电或验电位置错误。

特别要注意对可能存在低压反送电和感应电压伤人等情况的设备验电,确认其无电压。

(五)装拆接地线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禁止反程序操作。 所有可能送电至工作设备的线路高低压各侧均应可靠接地,不能遗漏。

工作地线的装设位置应合理,应以确保作业现场安全、防止触电如反送电、突然来电等为核心。

(六)个人保安线应严格按规定使用,禁止用个人保安线代

替接地线使用。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个人保安线。

(七)装设遮拦(围栏) 应能够明确划分工作区域、带电区域和非工作区域,并悬挂标识牌。工作区域涉及到跨越公路、集镇等人口密集区等时,安全围栏应醒目、充足,必要时指派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工作现场。

(八)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作业现场的刀闸、开关等设备

处,应悬挂醒目的安全标示牌,必要时指派专人看守。在配电双电源用户接入点和有反送电可能的高低压电源侧,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等安全标示牌。

第十二条 线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作业前检查要点:

1.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遗漏、缺失、损坏及移动等情况。重点检查接地线布置、防反送电、防倒断杆、防高处坠落等安全措施。

2.作业区域电杆(设备)双重称号以及色标、起止杆号及相邻杆塔号是否与工作票所列内容一致。

3.电杆、配电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缺陷,如电杆纵(横)向裂纹超标、横担及金具腐(锈)蚀、拉线断股、拉线基础松动、电杆倾斜超标等。

4.杆根、基础、拉线是否牢固;是否需要增设临时拉绳等安全措施。

5.老旧线路设备存在的危险点、周围环境和电气连接状况等。

6.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

(二)立杆、 撤杆工作

主要危险点:1.高处坠落;2.触电;3.倒断杆;4.机具砸碰。

主要安全措施:

1.分工明确,信号统一、动作协调。要划定作业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控制好电杆重心和电杆起立角度。控制、牵引等拉绳的控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操作、指挥,必要时可采取增加临时拉绳等措施。

3.起吊作业的施工机械自身安全措施必须到位,防止因重心偏移、支撑不牢靠、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发生倾翻。起重吊钩必须有防脱扣闭锁。

4.邻近带电的高压设备立(撤)杆作业时,生产技术人员应在现场指导,必要时制定“三措” 一案,并采用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人体、施工机具、牵引绳、拉绳等无触及带电设备可能。导线、拉线、施工机具应可靠接地。

(三)杆塔上作业

主要危险点;1.高处坠落;2.触电;3.物体打击。

主要安全措施:

1.登杆前应仔细检查杆根、基础、拉线等,工作前应再次确

认作业范围无触电危险,如不能确定,则需重新验电。

2.登杆前应认真核对、确认杆塔双重称号。应正确使用

安全带(带后备保护绳),禁止杆上移位或上杆过程中不使

用安全带。严禁安全带低挂高用。

3.攀登老旧电杆前,应重点检查杆身是否牢固、埋深是否满足要求、电杆拉线是否牢靠。杆上作业前还应检查横担、金具等是否严重锈蚀。

4.新立杆塔在杆根基础未完全牢固前禁止攀登。

5.在经泥石流冲刷、内涝洪水浸泡、大风吹刮、强降雨冲刷后的线路上作业时,工作前应对线路、配电设施进行仔细检查, 必要时在采取增加临时拉绳(或支好架杆)、培土加固等措施后, 在专人监护下登杆作业,严禁不采取可靠措施盲目作业。

6.登杆前须认真检查登高器具(登高板、脚扣)是否牢固、可靠。严禁借助绳索、拉线上下杆塔。冰冻天气作业应增加相应防滑、防冻、保暖等措施。

7.在可能有感应电的杆塔上作业时,在人体接触导线前应挂接保安线,作业结束人体脱离导线后方可拆除。

8.杆上有人时禁止调整或拆除拉线。

9.禁止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式松线。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

件。杆上作业、移位时必须手扶牢固构件,禁止失去保护绳进行作业或换位。

(四)搭、拆头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误登电杆;4.高空坠物;5.导线脱落。

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处坠

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首先必须验电确认无电。为防止突然来电,在工作地点可能来电各侧均应装设工作地线。

3.禁止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增加工作内容或变更安全措施。

(五)调整弧垂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高空坠物;4.误

登电杆。

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处坠

物等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应做好防止导线抽跑、掉落的措施,涉及跨越河流、公路、 铁路、人口密集区的线路时,要做好对应安全措施,必要时专人看守。应提前联系主管部门,协调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3.调整弧垂工作应综合考虑风偏、强对流天气、季节(高温、严寒)、公路、铁路路(轨)面高度、房屋高度等因素。

(六)装、拆拉线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高空坠物;4.倒

断杆;5.误登电杆。

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空坠

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杆上有人时,禁止装拆拉线。

3.老旧线路拆除拉线时, 必要时增加临时拉线等安全措施,

防止倒断杆。

4.转角杆、耐张杆、终端杆及跨越高速公路、铁路、河流等线路电杆的拉线装拆工作,应增设临时拉绳,防止倒断杆。

(七)放(紧、撤)线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高空坠物;4.导线抽甩;5.倒断杆。

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杆塔、防高空坠

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放(紧、撤)线应专人指挥、统一信号、畅通信息、步调协调,并加强监护。

3.交叉跨越、邻近电力线路时,要提前勘察现场,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4.跨越河流、高速公路、铁路时,应提前联系相关主管部门, 协调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封航、封路、搭设跨越架、 专人在交通道口看守、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5.遇有障碍物挂住时,应先松动导线,沿线巡查,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重新开工,不能生拉硬拽。

6.人员应站在牵引绳、导线外侧,不能站在导地线线圈内或牵引绳、架空线等下方,防止跑线伤人。

7.放(紧、撤)线前应检查杆根、桩锚、拉线、基础。必要时应增加临时拉绳、桩锚,防止倒断杆。

8.禁止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松线。

9.放(紧、撤)线作业,在关键地点、部位应增设专责监护

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八)起重与运输工作

主要危险点:1.起重设备倾倒、损坏;2.电杆等超长设备挂碰;3.装卸过程砸碰;4.误碰带电线路。

主要安全措施:

1.起吊物品不得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载荷。吊件重量达到额定

载荷的95%时,要由起重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指挥。

2.起吊前,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吊绳、吊钩、支腿等,确认起重机械支平停稳。起吊时,应设专人指挥,明确分工,统一信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起吊。

3.吊件全部离地后应暂停起吊,同时检查吊车自身稳定、重物捆绑、钢丝绳受力等情况。上述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起吊。

4.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5.在起吊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不得跨越人员头顶, 吊臂旋转半径以内严禁站人。

6.起吊成堆物件时,应采取防止滚动或翻倒的措施。钢筋混凝土电杆应分层起吊,每次吊起前 剩余电杆应用木楔掩牢,防止散堆伤人。

7.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吊车在带电设备下方或附近吊装时,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在场指导。吊车操作人员应与起吊指挥人员保持持续通讯。吊车应接地,严禁起重臂跨越带电线路进行作业,起重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在最大偏斜时)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拉绳应使用绝缘绳。

(九)线路倒闸操作

主要危险点:1.误登杆塔;2.误操作;3.触电;4.高处坠落; 5.高空坠物;6.倒断杆。

主要安全措施:

1.作业前应认真核对线路双重称号、杆号、位置,查明交叉

跨越、邻近带电线路、同类性杆塔、易误登杆塔等设施情况。

2.登杆作业前,必须检查杆跟、基础、拉线、杆体等安全状况,登杆过程必须使用安全带。杆上作业应使用工具袋和传递绳,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攀登老旧电杆作业时,应采取增加临时拉绳等安全措施,防止倒断杆。

3.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对、复诵确认拟操作设备,防止误操作。 在专人监护下逐步逐项操作,严禁跳项或无票、无监护操作。

(十)安装、更换配变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物体打击;4.吊运过程砸碰。

主要安全措施:

1.拆除旧变压器时,应断开所有可能送电至原变压器各侧的

断路器(隔离开关),应有明显断开点,验明确无电压后可靠接地,并悬挂标识牌。

2.在作业区域外围设置遮拦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从此进出!”、“在此工作!”等标识牌。在人口密集区、交通道口作业,应增设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作业前,应检查变台杆基、杆跟、拉线是否良好,防止倒断杆。

3.吊运设备过程中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吊臂、吊绳、吊物等与周围带电线路安全距离不足。起吊时应轻起慢放、平稳移动, 防止剧烈摆动,必要时应增加临时拉绳。

4.使用链条葫芦吊运变压器前,应检查钢构件等承力部件是否可靠、牢固,变压器与台架固定是否牢固、水平。

5.台架上作业应使用安全带,传递工具、材料等物件应使用绳索,禁止上下抛掷。

6.安装调试完工后,应检查清理现场。严格遵守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恢复送电,严禁擅自盲目操作。

(十一)安装、更换配电柜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高空坠物;4.移动屏柜时挤碰。

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处坠

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拆除前,首先应断开连接至屏柜的所有电气接线,应有明显断开点,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可靠接地并悬挂标示牌。

3.屏柜金属外壳应接地良好。

4.搬运屏柜时应统一指挥、步调一致。起立、就位过程中,

应做好防止侧滑、挤压、砸碰等措施。

5.完工后应认真检查、清理作业现场,检查接线情况。接引、 恢复送电工作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严禁擅自盲目送电。

(十二)配电柜、台区低压出线检修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低压短路;3.高处坠落。

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空

坠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作业前应认真核对设备编号、名称、位置,防止误登带电杆塔。

3.正确使用个人工器具,并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如用绝缘胶带缠绕螺丝刀等工具金属裸露部位,防止低压短路。

4.开关、刀闸等操作把手应可靠闭锁,并悬挂“禁止合闸, (线路)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

(十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测试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相间短路、单相接地。

主要安全措施:

1.安装前,应先断开低压电源。安装、试验台区总保护工作,

应事先通知相关用户,防止反送电。

2.正确使用工器具,对相线、零线进行绝缘处理,防止相间短路,单相接地。作业时人员应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凳上。

3.接线前应认真核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接线方向、接线位置,防止误接线。

4.安装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试验、试跳等项目,填写安装记录,并告知用户相关使用常识。

(十四)低压带电作业

主要危险点:1.触电或电弧烧灼;2.相间短路、单相接地;3.误接线;4.高处坠落;5.马蜂蜇伤。

主要安全措施:

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对

其外裸导电部分进行绝缘处理,防止相间短路、接地。

2.作业人员应穿全棉工作服、绝缘鞋,并戴手套、安全帽、护目镜等,操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禁止在带电线路上直接使用锉刀、金属尺、金属毛刷等工具。

3.在高低压同杆架设线路的低压带电线路上作业,应做好防止误碰高压带电设备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工作活动范围与高压线路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无误触高压线路、开关、熔断器等设备的可能。

4.登杆前,应先分清相线、零线。断开导线应先断开相线, 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人体不准同时接触两根导线。

5.在杆上进行低压带电作业时,宜采用升降板登高,人体与电杆及金属构件接触部位宜用绝缘物进行包裹、隔离。

6.使用配电作业车(绝缘斗臂车)作业,应专人指挥,提前选好工作方位、移动(升降)路线,确保升降过程中人体、车臂等与高压带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十五)装表、接电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或电弧烧灼;2.高处坠落;3.误登杆塔; 4.误接线。

主要安全措施:

1.带电更换表计时,要采取与低压带电作业相同安全防护措

施。

2.电表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配合接线工作应停电进行。

3.登杆前应认真核对杆塔名称、杆号、位置,防止误登杆塔。

4.高处作业及杆上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安全带,防止高处坠落。

5.要做好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因低压线路裸露部分误碰、误触有线电视、光缆、电话线等线路而造成其线路带电误伤人。

6.在居民小区等多用户地点安装电表时,应提前查看低压线路接线及分布,分清电源点和相线、零线,防止因误接线造成短路、触电危险。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农网工程建设施工中各参建单位除学习和执行本办法外,还应严格执行《沈丘县电业局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沈丘县电业局负责解释。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大修外包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安监负责人,发包方代表,承包方负责人使用场景大修作业,外包施工,电力检修
制定目的大修外包容易出事,怕伤人、坏设备、影响机组运行,想让现场安安全全的。
适用范围所有干大修外包活的单位和人,管他们怎么签合同、查资质、做安全交底这些事。
职责分工总经理总负责;安监部门盯资质、查制度、管监督;现场安全负责人天天在现场看着。
禁止行为不能把活转包给别人乱干;不能用没证的人、没检的工具;不能不交底就开工;不能不设监护人就动火动电。
检查与监督签合同时必须写清安全责任人;资质材料要填表、审查、存档;安监部每月查一次,没做到扣保证金,三次不合格拉黑;9月底前全部补完资料。

1 总则

1.1为搞好大修外包工程的安全,切实保障大修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以及生产机组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原电力部有关规程,参照华能电力开发公司的一些做法,制定本办法。

1.2外包工程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以包代管”。

1.3公司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外包工程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1.4本办法适用于大修外包工程。

1.5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监部门。

安全管理

2.1大修外包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包方式,都要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公司现场安全负责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2健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前要填写申请登记表,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到大修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安全工器具清单、施工现场组织结构等。

2.3公司应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①承包单位管理部门颁发的“三证”: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②承包单位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施工安全的机具,以及经劳动部门和有关技术检验部门检查合格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③承包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符合外包工程的要求;特殊工种需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④承包单位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不得把接受的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如必须进行转包和分包,应经我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同意。⑤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我公司安全规程制度、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有负责施工安全的机构。⑥有施工简历,且有与所承包的工程类似的施工业绩,在业绩中要注明三年内发生本企业因工死亡及3人以上重伤的人身事故的有关情况。

2.4公司要建立外包工程队伍的资质档案,登录相关的资料、资审结论及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业绩,作为动态考核依据。

2.5公司应预留或预收外包工程安全施工保证金,并向承包方明示安全考核办法。

2.6公司安监机构应该监督外包工程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2.7发生不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安监部门和有关领导,并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

安全责任

3.1各单位应遵照《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的要求,承担发包方应负的安全责任,包括:作好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统隔离、安全措施、协调实施、安全监护、安全监督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本公司负责的其它安全工作等安全责任。

3.2发包方一般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①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②提供和解释有关电力安全管理规程和本单位文明施工规定,监督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经抽查考核,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现场。③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交底的书面记录应经承包方签字确认。④实施必要的系统隔离,保证其正确无误。⑤电力生产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⑥遇有不同单位空间交叉作业或工序间有交叉配合的情况,发包方应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分工落实。⑦电厂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规定,并经使用单位验收。⑧按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⑨落实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项目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使用场景分部分项工程,高空作业,临时设施搭建
制定目的工地老出事,大家安全意识差,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受伤,别出大乱子。
适用范围所有现场工人、班组长、施工员,管干活时的安全动作和防护措施。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员天天盯,施工员管自己班组,技术负责人查方案有没有漏洞。
禁止行为不戴安全帽上高处,酒后上岗,无证操作塔吊电工活,乱拉电线,防护没到位就硬干。
检查与监督安全员每天转,班组长每早讲,每月大检查,问题当天改,不改就停工罚款,整改完要签字确认,月底汇总通报。

(一)组织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要明确施工,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 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工程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要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 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 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 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要有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 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三)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治疗主要有:

(一) 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二)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三)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四) 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五) 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 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 奖罚资料;

8、 伤亡事故档案;

9、 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四)安全检查

1、 按《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2、 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 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 复查整改情况。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项目工程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班组长,安全员,作业班组,工程总监使用场景工程现场管理,施工作业考核,安全达标评定,文明施工检查,伤亡指标管控
制定目的施工太危险,怕工人出事受伤。想让每个人、每个环节、每个地方都注意安全。让大家干活时心里有数,别糊弄。
适用范围管所有工地和干活的班组。管施工中怎么防事故、保健康、守规矩。
职责分工公司经理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查班组。项目部天天盯,公司每季度查一次。查完要签字上报。
禁止行为不准超伤亡指标。不准安全检查不合格。不准文明施工不达标。不准瞒报漏报问题。
检查与监督公司每季查,项目每月查,班组每周查。查完打分定级,结果贴出来。没达标就整改,再不行就扣钱、换人、通报。整改期出事要追责。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票合肥市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衽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公布。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每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语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街道上罚。

3、每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稿之日起执行。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基因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基因工程研究人员,生物安全管理员,遗传工程操作员使用场景实验研究,中间试验,工业化生产
制定目的怕做基因工程出事,伤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想让大家安全搞研究,别乱来。
适用范围所有在中国做基因工程的人和单位,包括实验、中试、生产、释放和产品使用。
职责分工科委管总,安全委员会监督协调;各部门按分工管自己这块;单位负责人盯具体项目。
禁止行为没批就开工;用不合格设备或实验室;不按安全等级操作;乱扔乱运遗传工程体。
检查与监督单位先自评安全等级,填表申报,学术委员会审,上级批。不按要求做就警告、停项目、罚钱。每年查记录,十年存档备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强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和基因工程工作人员的健康,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因工程,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体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或者化学方法把异源dna直接导入有机体的技术。但不包括下列遗传操作:

(一)细胞融合技术,原生质体融合技术;

(二)传统杂交繁殖技术;

(三)诱变技术,体外受精技术,细胞培养或者胚胎培养技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基因工程工作,包括实验研究、中间试验、工业化生产 以及遗传工程体释放和遗传工程产品使用等。

从国外进口遗传工程体,在中国境内进行基因工程工作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工作,成立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基因工程安全监督和协调。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基因工程工作进行安全管理。

第五条 基因工程工作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等级控制、分类归口审批制度。

第二章 安全等级和安全性评价

第六条 按照潜在危险程度,将基因工程工作分为四个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ⅰ,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尚不存在危险;

安全等级ⅱ,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低度危险;

安全等级ⅲ,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中度危险;

安全等级ⅳ,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高度危险。

第七条 各类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等级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估潜在危险,确定安全等级,制定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

第九条 从事基因工程实验研究,应当对dna供体、载体、宿主及遗传工程体进行安全性评价。安全性评价重点是目的基因、载体、宿主和遗传工程体的致病性、致癌性、抗药性、转移性和生态环境效应,以及确定生物控制和物理控制等级。

第十条 从事基因工程中间试验或者工业化生产,应当根据所用遗传工程体的安全性评价,对培养、发酵、分离和纯化工艺过程的设备和设施的物理屏障进行安全性鉴定,确定中间试验或者工业化生产的安全等级。

第十一条 从事遗传工程体释放,应当对遗传工程体安全性、释放目的、释放地区的生态环境、释放方式、监测方法和控制措施进行评价,确定释放工作的安全等级。

第十二条 遗传工程产品的使用,应当经过生物学安全检验,进行安全性评价,确定遗传工程产品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三章 申报和审批

第十三条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依据遗传工程产品适用性质和安全等级,分类分级进行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四条 基因工程实验研究,属于安全等级ⅰ和ⅱ的工作,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属于安全等级ⅲ的工作,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查,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安全等级ⅳ的工作,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批准。

第十五条 基因工程中间试验,属于安全等级ⅰ的工作,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属于安全等级ⅱ的工作,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安全等级ⅲ的工作,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案;属于安全等级ⅳ的工作,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批准。

第十六条 基因工程工业化生产、遗传工程体释放和遗传工程产品使用,属于安全等级ⅰ至ⅱ的工作,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案;属于安全等级ⅳ的工作,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批准。

第十七条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申报手续:

(一)项目负责人对从事的基因工程工作进行安全性评价,并填报申请书;

(二)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三)上报申请书及提交有关技术资料。

第十八条 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基因工程工作,应当予以批准,并签发证明文件;

(一)不存在对申报的基因工程工作安全性评价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事实;

(二)保证所申报的基因工程工作按照安全等级的要求,采取与现有科学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判断不会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三)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备从事基因工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能承担本办法规定的义务;

(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章 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等级,确定安全控制方法,制定安全操作规则。

第二十条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等级,制定相应治理废弃物的安全措施。排放之前应当采取 措施使残留遗传工程体灭活,以防止扩散和污染环境。

第二十一条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制定预防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将其列入安全操作规则。

第二十二条 遗传工程体应当贮存在特定设备内。贮放场所的物理控制应当与安全等级相适应。

安全等级ⅳ的遗传工程体贮放场所,应当指定专人管理。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编制遗传工程体的贮存目录清单,以备核查。

第二十三条 转移或者运输的遗传工程体应当放置在与其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容器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运输或者邮寄生物材料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监督记录。安全监督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以备核查。

第二十五条 因基因工程工作发生损害公众健康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损害的扩大,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停止工作、停止资助经费、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

(一)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基因工程工作的;

(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仪器、试验室等设施的;

(三)违反基因工程工作安全操作规则的;

(四)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的。

第二十七条 审批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负有责任的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损害行为,并负责治理污

染、赔偿有关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严重污染环境的;

(二)损害或者影响公众健康的;

(三)严重破坏生态资源、影响生态平衡的。

第二十九条 审批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参与审查的专家负有为申报者保守技术秘密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用术语的含义是:

(一)dna,系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名词缩写,是贮存生物遗传信息的遗传物质。

(二)基因,系控制生物性状的遗传物质的功能和结构单位,是具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段。

(三)目的基因,系指以修饰宿主细胞遗传组成并表达其遗传效应为目的异源dna片段。

(四)载体,系指具有运载异源dna进入宿主细胞和自我复制能力的dna分子。

(五)宿主细胞,系指被导入重组dna分子的细胞。宿主细胞又称受体细胞。

(六)重组dna分子,系指由异源dna与载体dna组成的杂种dna分子。

(七)有机体,系指能够繁殖或者能够传递遗传物质的活细胞或者生物体。

(八)重组体,系指因自然因素或者用人工方法导入异源dna改造其遗传组成的机体。

(九)变异体,系指因自然或者人工因素导致其遗传物质变化的有机体。

(十)重组体dna技术,系指利用载体系统人工修饰有机体遗传组成的技术,即在体外通过酶的作用将异源dna与载体dna重组,并将该重组dna分子导入宿主细胞内,以扩增异源dna并实现其功能表达的技术。

(十一)遗传工程体,系指利用基因工程的遗传操作获得的有机体,包括遗传工程动物、遗传工程植物和遗传工程微生物。

下列变异体和重组体不属于本办法所称遗传工程体:用细胞融合或者原生质体融合技术获得的生物;传统杂交繁殖技术获得的动物和植物;物理化学因素诱变技术其遗传组成的生物;以及染色体结构畸变和数目畸变的生物。

(十二)遗传工程产品,系指含有遗传工程体、遗传工程体成份或者遗传工程体目的基因表达产物的产品。

(十三)基因工程实验研究,系指在控制系统内进行的实验室规模的基因工程研究工作。

(十四)基因工程中间试验,系指把基因工程实验研究成果和遗传工程体应用于工业化生产(生产定型和鉴定)之前,旨在验证、补充相关数据,确定、完善技术规范(产品标准和工艺规程)或者解决扩大生产关键技术,在控制系统内进行的试验或者试生产。

(十五)基因工程工业化生产,系指利用遗传工程体,在控制系统内进行医药、农药、兽药、饲料、肥料、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等商业化规模生产,亦包括利用遗传工程进行冶金、采油和处理废物的工艺过程。

(十六)遗传工程体释放,系指遗传工程体在开放系统内进行研究、生产和应用,包括将遗传工程体施用于田间、牧场、森林、矿床和水域等自然生态系统中。

(十七)遗传工程产品使用,系指遗传工程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或者供人们应用。

(十八)控制系统,系指通过物理控制和生物控制建立的操作体系。

物理控制,系指利用设备的严密封闭、设施的特殊设计和安全操作,使有潜在危险的dna供体、载体和宿主细 胞或者遗传工程体向环境扩散减少到最低限度。

生物控制,系指利用遗传修饰,使有潜在危险的载体和宿主细胞在控制系统外的存活、繁殖和转移能力降低到最低限度。

不具备上述控制条件的操作体系,称为开放系统。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写字楼装饰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装饰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焊工使用场景写字楼装修,高空作业,电气焊施工
制定目的工地老出事,火啊电啊掉东西啊,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受伤少损失。
适用范围所有进场干活的人,管装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事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管,安全员天天盯,工人自己签协议保证守规矩。
禁止行为不准乱扔东西、不准没证动火、不准在工地抽烟、不准私拉电线、不准用坏工具。
检查与监督每天开工前查一遍,安全员巡场记问题,当天没改完就停工,月底扣奖金,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写字楼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

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1.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责任领导组织。

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 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4. 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

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2. 安全教育、训练。

3. 全教育的内容碎实际需要而确定。

a.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

b.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c.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

d.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 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a.教育内容全面,突出重点,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b.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c.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d.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e.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三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

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三种。

四安全管理要点:1.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a.火灾;

b.触电;

c.物体打击;

d.机械伤害;

e.高处坠落。

2. 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防火间距: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见下表: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建筑物临时设施非易燃性库站易燃性库站固定明火处木料堆易燃杂料建筑物临时设施非易燃性库站易燃性库站固定明火处51515

5 250木料堆01510050易燃杂料现场消防管理:a.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日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

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b.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c.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用火证当日有效。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d.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e.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f.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g.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必要时,应设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现场明火管理:1.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使用无齿锯,需开具用火许可证;2.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携带灭火器具;3.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4.油漆施工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的措施:1.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a.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b.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a.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

b.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需装不少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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