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

适配人群现场施工人员,塔吊操作员,土方作业工使用场景施工现场,深基坑作业,高空作业
编制目的防止施工时出意外,保护大家不被砸伤、摔伤、电伤,管住乱来的人和事。
适用范围工地干活的人,开机器的、搬东西的、挖土的、高空作业的。
职责分工工人自己照着做,班组长盯着看,安全员到处查漏洞。
操作流程进工地戴好帽子,不坐吊篮,不碰电线,不高空扔东西,挖土要放坡,高空要有栏杆,上下不同时干,不带小孩进场,危险地不抽烟不生火。
执行标准帽子必须扣紧,吊篮空着也不能站,电线只让电工碰,扔东西算违规,坡度按标尺量,栏杆高度够一米二,交叉作业错开时间,小孩不能踏进大门,烟头火种全清走。

一、严禁穿木履、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四、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什物。

五、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撑的深基坑开挖掘土。

六、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于边墙,出砖线上面行走。

七、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严禁带小孩进行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场)作业。

九、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磨水石磨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十、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基坑围堰施工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打桩工,围堰工,潜水员使用场景围堰作业,洪水应急,渗漏处置
编制目的防止围堰垮塌出事,保护里面干活的人不被水淹,不让水土乱跑乱漏。
适用范围修围堰的工人、钢板桩设备、打桩和填土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现场工人动手干,班组长盯着看,安全员时不时来转转。
操作流程先定好吊点位置再起吊,打桩时头顶必须戴桩帽,填土要够宽够实。
执行标准吊点不能比桩顶往下三分之一还低,桩帽坏了马上换新的,填土宽度得抗住水压和冲刷,围堰缝不能漏水。

1、围堰结构应能承受水、土和外来的压力,并防水严密。

2、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暴涨或漏水渗入不能控制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

3、土围堰填筑宽度应满足水压力及流水冲刷要求。

钢板桩围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钢板桩起吊需要改变吊点位置时,其吊点位置不得低于桩顶下1/3的桩长。

2、钢板桩用锤击下沉时,桩顶应有桩帽;桩帽变形时,应及时更换。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冲击式钻机施工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机长,钻机操作工,起重工使用场景钻孔施工,地基处理,基岩钻进
编制目的让钻机安装拆卸、就位、升降、开机、钻进这些活儿不出岔子,保人和机器都平安。
适用范围开钻机的师傅、带班的机长、现场打杂配合的人。
职责分工机长在边上盯着指导,开钻机的人动手干,旁边得有人搭把手,安全员偶尔来转转。
操作流程先吊装再就位,接着升桅杆,然后检查机器,最后才敢开机钻孔。
执行标准吊车要20吨以上,钢丝绳得16毫米粗,试吊离地10到20厘米,垫木要实,桅杆得用叉杆顶牢,离合器间隙调到合适位置,刹车带松开时不能蹭轮子,钢丝绳断丝超10%就得换。

1钻机的安装与拆除

(1)钻机的安装与拆除均应在机长的指导下进行。

(2)吊装钻机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吊装钻机的吊车,应选用起吊能力20t以上的型号,严禁超负荷吊装。②套挂用的钢丝绳应完好,直径不小于16mm。③套吊栓挂应稳固,并经检查认为可靠后方能试吊。④吊装钻机应先行试吊,试吊高度一般为离地10~20cm,同时检查钻机套挂是否平稳,吊车的制动装置以及套挂的钢丝绳是否可靠,只有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正式起吊。下降应缓慢轻放就位。

2 钻机就位工作

(1)安装钻机的场地应平整、坚实。若在松软地层处安装钻机,应对地基进行处理,然后铺垫枕木,保证钻机在工作时的稳固性,以免钻机在钻进工作中发生局部下沉,影响钻孔精度或钻机倾倒。

(2)钻机就位后,应将钻机轮胎轴下垫好方木(纵两长横两短),使其钻机轮胎离地不受力,并使钻机机架水平。

3 钻机桅杆升降注意事项

(1)检查离合器、闸带是否灵活可靠。

(2)检查钢丝绳、蜗轮、销轴是否完好。

(3)警告钻机周围人员散开,严禁有人在桅杆周围停留、走动。

(4)桅杆升降时应控制好卷筒离合器,使桅杆缓慢起落。随着桅杆的升起或落放,应在桅杆顶端系好保险绳,两边配以同等人力拉住,以防桅杆倾倒。立好桅杆后,应及时将两根叉杆管叉开顶实固定,并将桅杆底部顶丝旋紧。

4 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4.1 检查叉杆顶脚垫木是否坚实可靠,垫木不能太小,地面必须要坚实。

4.2 检查钻具重量是否与钻机性能参数相符,所有钻具、抽筒均应焊有易拉、易挂、易捞装置。

4.3 检查并调整各操纵系统,使之灵活可靠,具体要求为:

(1)离合器间隙应调致适当位置,不能过紧或太松,紧圈上的三个扒抓应均匀压紧在压力盘上,使压力盘与摩擦带受力均匀。

(2)检查制动闸,调整摩擦带间隙(一般保持在1.5~2cm),是闸带在松开情况下不与制动轮轮缘接触。

4.4 按钻机保养要求对各润滑部位注油,并清除钻机上无关杂物。

4.5 钻机上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备、适用、可靠。

4.6安装电器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不得随意搭接电线电器,以免发生危险。

4.7按电器操作规程检查电气部分。三联按钮开关应安装在操作手把附近以方便操作。

4.8钻机的电缆应架空,以免妨碍工作及造成触电事故。

5 冲击钻进

5.1 开机前应拉开所有离合器,严禁带负荷启动。

5.2 开孔应采用手动间断冲击,直至钻具全部进入孔内且冲击平稳后,方可连续冲击。

5.3 钻进中应经常注意和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如发现轴瓦、钢丝绳、皮带等有损坏或机件松动、操作不灵等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5.4 下钻速度不能过快,应用闸把控制下落速度,以免翻转、卡钻。

5.5 每次去下钻具、抽筒应有三人操作,并检查钻具角、提梁、钢丝绳、绳卡、保护铁、抽筒活门、活环螺丝等处的完好程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钻具角磨损2cm,应补焊至原直径。

(2)钻具提梁直径磨损超过1/3者应补焊至原直径。

(3)主绳绳卡不得少于三个,付绳绳卡不得少于两个,绳卡螺丝应紧固。

(4)如保护铁磨损至钢丝绳与提梁直接接触,应更换保护铁。

(5)抽筒活门应灵活,活环螺丝应紧固。

(6)当钢丝绳断丝超过10%或一股的1/2以上者,应将破坏部分割去,否则禁止继续使用。破坏部分较多时,应更换新绳。

5.6 钻机突然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拉开离合器,如离合器操作失灵,应立即停机。

5.7 操作离合器手把时,用力应平稳,不得猛拉猛推,以免造成钻机震动过大或拉断钢丝绳。

5.8 为杜绝钻机倾翻事故,凡属下列情况时严禁开机:

(1)钻具距离钻机中心线2m以上时;

(2)钻具埋在相邻的槽孔内或深孔内提起有障碍时;

(3)钻机未叉好、顶紧叉杆管时;

(4)孔口有塌陷痕迹时。

5.9 遇到暴风、暴雨、和雷电时,禁止开机,并应切断电源。

5.10 基岩钻进时,开孔钻具和更换钻具均应采用同一规格,钻进一定深度后应起钻、下抽筒清理孔底钻渣,以免卡钻。

5.11 钻进中,突然发现有塌孔迹象或成槽以后突然大量漏浆,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12 钻机配用的钢丝绳应根据钻具重量进行选择:大绳直径28~36mm,小绳直径15~18mm,小于标准禁止使用。

5.13 改变电动机转向,应在电机停稳后方可进行反向启动。

5.14 钻机运行中,如遇钢丝绳缠绕,应立即停机拨开,钻机未停稳前严禁拨弄。

5.15 电动机停止运转前,禁止检查钻机和注油,严禁攀爬钻机或在桅杆上工作。

5.16 当钻具提升到孔口时,应立即打开钻头卷筒的离合器,同时将卷筒闸住。禁止将钻具提升在桅杆中部进行抽砂作业。

5.17 钻进中使用的各种钻具,用完后应及时放回适当位置,不能放在孔口边缘,以免掉入孔内。

5.18 上桅杆进行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启动开关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闲谈、说笑。

5.19 因突然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机,而短时间内不能送电、开机时,应采取措施将钻具提离孔底5m以上,以免钻具埋死,若采用人工转动,应先拉掉电源。

5.20 孔内发生卡钻、掉钻、埋钻等事故,应摸清情况,分析原因,方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不得盲目行事。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钻探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钻机机长,安装队长,钻探技工使用场景山坡施工,山谷作业,雨季钻探
编制目的让钻探机场地基修得稳,设备安得牢,人干活不摔不碰不触电,保护大家安全。
适用范围钻探现场所有工人、机长、安装队长,还有钻塔、钻机、绷绳这些设备。
职责分工机长或安装队长带头干,工人动手做,安全员盯着看,谁出错谁负责改。
操作流程先看地平不平、坡陡不陡,再量尺寸铺板子,接着装塔架、接电线、查防护,最后试运行。
执行标准地基要硬实不塌陷,坡度按表里数字卡死,钢丝绳卡子不能少于3个,安全带必须系牢,电压距离照表二量准。

第一章 钻探机场地基的修筑

第一条 机场地基应平整、坚固、稳定、适用。钻塔底座的填土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

第二条 在山坡修筑机场地基,岩石坚固平稳时,坡度应小于80°,地层松散不稳定时,坡度应小于45°。

钻机类型与地基面积表一

钻 机 类 型

地 基 面 积

总面积/㎡

长×宽/m

xy-1(xu-100)

60

10 ×6

xy-2(xu-300-2 )

99

11 ×9

xy-3(xu-600

143

13 ×11

ju-1000

xb-500

130

13 ×10

xy-4(xb-1000a)

154

14 ×11

xy-5(xu-1500)

180

15 ×12

第三条 机场周围应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河沟、地势低洼地带或雨季施工时,机场地基应修筑拦水坝或修建防洪设施。

第四条 机场地基应满足钻孔边缘距地下电缆线路水平距离大于5米,距地下通讯电缆、构筑物、管道等水平距离应大于2米。

第二章 钻探设备安装、拆卸、搬迁

第五条 钻塔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拆卸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架等进行严格检查。

2、安装、拆卸钻塔应在安装队长或机长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人员要合理安排,严格按钻探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

3、安装、拆卸钻塔时,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杆应有足够的强度。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

4、进入机场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塔上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禁止穿带钉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业。

5、安、拆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塔板台板长度、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6、夜间或5级以上大风、雷雨、雾、雪等天气禁止安装、拆卸钻塔作业。

第六条 钻架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放钻架,应在安装队长或机长统一指挥下,有秩序地进行。

2、竖立或放倒钻架前,应当埋牢地锚。

3、竖立或放下钻架时,作业人员应离开钻架起落范围,并应有专人控制绷绳。

4、钻架钢管材料应满足最大工作强度要求。

5、钻架腿之间应安装斜拉手,应在钻架腿连接处的外部套上钢管结箍加固。

6、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钻架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表二

电压/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第七条 钻机设备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各种机械安装应稳固、周正水平。

2、安装钻机时,井架天车轮前缘切点,钻机立轴中心与钻孔中心成一条直线,直线度范围±15毫米。

3、各种防护措施、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完好,外露的转动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或者防护栏杆。

4、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

第八条 设备搬运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动车搬运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人工装卸时,应有足够强度的跳板;用吊车或葫芦起吊时,钢丝绳、绳卡、挂勾及吊架腿应牢固。

2、多人抬动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

3、轻型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并采取防倾斜措施。

4、禁止在高压线下和坡度超过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地面整体迁移钻机。

5、使用起重机械起吊钻机设备时,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三章 升降钻具与钻进

第九条 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游动滑车、拧管机和拧卸工具等应灵活可靠。

第十条 使用钢丝绳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丝绳安全系数应大于7。

2、提引器处于孔口时,升降机卷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3圈。

3、钢丝绳固定连接应不少于3个;绳卡距绳头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4、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变形、磨损、断丝钢丝绳应按《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1986)的规定报废。

钢丝绳用卡子连接的要求参照表 表三

绳径/mm

8.8

11

13

17.5

19.5

24

28

32.5

绳卡个数

3

5

卡子间距

70

80

100

120

140

160

200

230

第十一条 升降机,应平稳操作,严禁升降过程中用手触摸钢丝绳。

第十二条 提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连锁装置;提落钻具或钻杆,提引器切口应朝下。

第十三条 钻具处于悬吊或倾斜状态时,禁止用手探摸悬吊钻具内的岩心或探视管内岩心。

第十四条 操作拧管机和插垫叉、扭叉,应由一个人操作;扭叉应有安全装置。

第十五条 发生跑钻时,禁止抱插垫叉或强行抓抱钻杆。

第十六条 开孔钻进时前,应对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措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 机械转动时,禁止进行机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维修;禁止跨越传动皮带、转动部位或从其上方传递物件;禁止戴手套挂皮带或打腊;禁止用铁器拨、卸、挂传动中皮带。

第十八条 钻进时,禁止用手扶持高压胶管或水龙头,修配高压胶管或水龙头时应停机。

第十九条 调整回转器、转盘时应停机检查,并将变速手把放在空档位置。

第二十条 转盘钻机钻进时,严禁转盘上站人。

第二十一条 扩孔、扫脱落岩心、扫孔或遇溶洞、松散复杂地层钻进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

第四章 孔内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孔内事故处理前,应全面检查钻塔(钻架)构件、天车、游动滑车、钢丝绳、绳卡、提引器、吊钩、地脚螺丝、仪器、仪表等。

第二十三条 孔内事故处理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并设专人指挥;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撤离。

第二十四条 禁止同时使用升降机、千斤顶或吊锤起拔孔内事故钻具。

第二十五条 禁止超设备限定负荷强行起拔孔内事故钻具。

第二十六条 打吊锤时,吊锤下部钻杆处应安装冲击把手或其他限位装置,禁止手扶、握钻杆或打箍;人力拉绳打吊锤时,应统一指挥。

第二十七条 使用千斤顶回杆时,禁止使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第二十八条 人工反钻具,扳杆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禁止使用链钳、管钳工具反事故钻具。

第二十九条 反转钻机反钻具应采取低速慢转。

第三十条 使用钢丝绳反管钻具连接物体应牢固可靠。

第三十一条 钻孔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下爆破筒前,应进行孔径、孔深、偏斜度探测。

2、向钻孔内送药包时,应慢速下放。

3、爆破前应确定爆破危险边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第五章 机场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二条 钻塔座式天车应设安全档板,吊式天车应安装保险绳。

第三十三条 钻机水龙头高压胶管,应设防缠绕、防坠安全装置和导向绳。

第三十四条 钻塔工作台,应安装可靠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应大于1.2米,木质踏板厚度应大于5毫米或采用防滑钢板。

第三十五条 塔梯应坚固、可靠;梯阶间距应小于400毫米,坡度小于75°。

第三十六条 机场地板铺设,应平整、紧密、牢固;本质板厚度,应大于40毫米或使用防滑钢板。

第三十七条 活动工作台安装、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台应安装制动、防坠、防窜、行程限制、安全挂钩、手动定位等安全装置。

2、工作台底盘、立柱、栏杆应成整体。

3、工作台应配置直径30毫米以上棕绳手拉绳。

4、工作台提引绳、重锤导向绳应采用直径9毫米以上钢丝绳。

5、工作台平�重锤应安装在钻塔外,与地面之间距离应大于2.5米。

6、活动工作台每次准乘1人。

7、乘工作台高空作业时,应先闭锁手动制动装置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十八条 钻塔绷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塔绷绳应采用直径12.5毫米以上的钢丝绳。

2、18米以下钻塔应设4根绷绳;18米以上钻塔应分两层,每层设4根绷绳。

3、绷绳安全应牢固、对称;绷绳与水平面夹角应小于45°。

4、地锚深度应大于1米。

第三十九条 雷雨季节、落雷区钻塔应安装避雷针或采取其他防雷措施。安装避雷针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避雷针与钻塔应使用高压瓷瓶间隔。

2、接闪器应高塔顶1.5米以上。

3、引下线与钻塔绷绳间距应大于1米。

4、接地极与电机接地、孔口管及绷绳地锚间距离应大于3米,接地电阻应小于15ω。

第六章 机场安全用电

第四十条 钻探施工用电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1993)。

第四十一条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第四十二条 每台钻机应独立设置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

第四十三条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晒措施。

第四十四条 机场电器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第四十五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遵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1983)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机场照明应使用防水灯具;照明灯泡,应距离塔布表面300毫米以上。

第四十七条 在修理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或设专人监护。

第七章 机场防风、防火、防寒

第四十八条5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钻探作业,并应做好以下工作:

1、卸下塔衣、场房帐篷。

2、孔杆下入孔内,并卡上冲击把手。

3、检查钻塔绷绳及地锚牢固程度。

4、切断电源,关闭并盖好机电设备。

5、封盖好孔口。

第四十九条 大风后重新开始钻探作业前,应检查钻塔、绷绳、机电设备、供电线路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钻探作业。

第五十条 钻探机台应成立防火组织,作业人员应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第五十一条 机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合理摆放,专人管理,禁止明火直接加热机油及烘烤柴油机油底壳。

第五十二条 寒冷季节施工,作业场所应有防寒措施和取暖设施。机场内取暖,火炉距油料等易燃物品存放点应大于10米,距机场塔布应大于1.5米。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钻机操作工,灌浆技工,化灌试验员使用场景钻孔灌浆,化学灌浆,防渗墙施工
编制目的让干活的人不乱来,别出事,保护大家安全,也护住机器别坏掉。
适用范围钻机、灌浆机这些设备,还有打桩、振冲、化学灌浆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机长带头干,班长盯现场,工人动手做,安全员看着,大家一块配合。
操作流程先检查再开机,立架拆架听指挥,升降钻具三岗喊号,灌浆不能停,事故要摸清再动。
执行标准螺丝得拧紧,钻架要稳,水平尺量平,水压表在1/4到2/3之间,钢丝绳断丝超10%就换,防护罩必须盖好。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1.1条 凡从事基础处理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受过安全生产教育,熟悉本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第 1.0.2条 钻场、机房一律不准单人开机操作,每班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 第1.0.3条 对现场运行的施工机械临时进行修理时,必须与运转操作人员取得联系。 第1.0.4条 在得到台风或六级以上的大风报告后,必须迅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卸下钻架布并妥善放置,检查钻架,做好加固。 2.在不能进行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盖好设备,报表工具应装箱保管,严密封盖孔口。

3.熄灭一切火源,妥善处理。

第1.0.5条 受洪水威胁的施工场地,应加强警戒,并随时掌握水文及气象资料,做好应急措施。

第1.0.6条 经常检查及修补设备的防水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第1.0.7条 对特殊处理的工程施工,开工前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补充安全规定,否则禁止施工。

第二章 钻孔灌浆第一节 设备安装及拆除

第2.1.1条 钻机平台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满足最大负荷1.3~1.5倍的承载安全系数,钻架脚周边一般情况要保证有50~1oocm的安全距离,临空面必须设置安全栏杆。

第2.1.2条 基台设置机具及工作之用,其大小应依钻机设备而定,一般浅孔钻探的钻机,枕木不小于15cm×15cm×400cm,台板不小于5cm×25cm×400cm,其铺置的间距不能超过1.5m。

第2.1.3条 安装、拆卸钻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立、拆钻架工作必须在机长或指定的有关人员统一指挥下进行,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全神贯注。听从指挥信号动作,不得擅动。腿架起落范围内不得有人,严格按照起重架设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有秩序地进行。

2.必须严格遵守先立钻架后装机,先拆机后拆钻架,立架应从下而上,拆架从上而下的原则。

3.立、放架的准备工作就绪后,指挥人员必须检查确认各岗位人员就位、责任明确、设施完善牢固后,才能发出讯号按计划顺序进行。

第二节 钻 进

第2.2.1条 开机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工作,确认完善后,方能开钻: 1.各部位螺丝、水接头丝扣紧固、机身平稳、水平移动刹车装置楔合。

2.将各操纵手把放在不同位置,油压调到最大限度检查油路系统是否正常,并按规定对各部位加注润滑油脂。

3.各操作手把、离合、刹车、安全阀灵活可靠。

4.传动机构正常,转向正确,防护设施齐备牢固。

5.动力系统正常,线路绝缘良好。

6.清除机身,机旁异物,运转无阻。

7.卡盘在松开状态,机上钻杆能滑动自然,有异常,必须进行修整。

8.钻机安装好后,滑车、立轴、钻孔三者的中心应在同一条直线上,钻杆应卡在卡盘的中心位置。

第2.2.2条 未达冲洗液前,应保持钻具离孔底50cm以上,待确认冲洗液已送到孔底后,方能开钻。

第2.2.3条 水接头要系好保护绳,开车时要互相关照,防止过大摆动缠绕,以防发生危险事故。

第2.2.4条 开孔、扩孔、扫孔、扫脱落岩心,或钻进不正常时,必须由班长或熟练的技工操作。手把式钻机要设专人掌握小卡。

第2.2.5条 操纵手把式钻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转进行中,给进把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同时操作人员身体要避开和防止钻具突然落下伤人。

2.松紧卡盘顶丝、接合簧、立轮箱时,必须脱开离合器使工作轮停止转动后进行,紧项丝必须对称均匀顶紧,开车前必须互相呼应一致。

3.使用升降机刹车时,严禁使用手把结合脚刹。

第 2.2.6条 见钻杆直径单边磨损达 2mm或均匀磨损达 3mm、每米弯曲超过 3mm、岩心管磨损超过壁厚1/3、每米弯曲超过2mm,以及各种钻具有微小裂隙、丝扣严重磨损、旷动或明显变形时,均不得下入孔内。

1.新旧程度和材质不同的钻杆,要分孔、分组使用,避免或减少钻具折断事故。

2.扫孔或钻进中遇阻力过大时,不得强行开车。

第三节 升降钻具(灌具)

第2.3.1条 严格执行岗位分工,各负其责,操作、孔口、扶摆管三岗听从孔口口号,动作一致,紧密配合。 第2.3.2条 认真检查塔架腿脚、回转、给进机构安全稳固。确认卷扬提引系统符合起重工作规定,方可开始升降工作。 第2.3.3条 升降钻具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升降钻具进行中,不得兼负现职以外的其他工作。 2.提升最大高度,提引器距天车不得小于1m,遇特殊情况超出规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3.操作升降机,不得猛刹猛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用手或脚直接触动钢丝绳,如缠绕不规则时,可用木棒拨动。

4.孔口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摘挂提引器时要注意回绳碰打,提引器未升过横轴箱(手把式钻机)以前,必须扶导正直提升,防止碰撞翻机。

5.使用普通提引器,倒放或拉起钻具时,开口必须朝下,钻具下面不得站人。

6起放粗径钻具,手指不得伸入管内去提拉,不得用手去试探岩心,或用眼去看管内岩心,应用一根有足够拉力的麻绳将钻具拉开。

7.跑钻时,禁止抢插垫叉,抽插垫叉必须提持手把,无手把的垫叉禁止使用。

8.升降钻具时,若中途发生钻具脱落,不准用手去抓。

9.钻具取出孔口后,要盖好孔口盖,以防工具或其它物件掉入孔内。

第2.3.4条 使用拧管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座必须用螺栓牢固、周正,安在地梁上,找正转盘与井口,天车三点的同心。

2.拧管时禁止丝扣未对正前开机强扭,拧管机未停止转动前,不准提升钻具。

3.上下垫又要插牢,上垫叉要有安全构,手未离开垫又前,不得开机。

4.松脱过紧的钻杆时,经冲击3~5次仍拧卸不脱,不得强行拧卸,而应用管子钳人工拧卸,并找出原因排除故障。

第四节 水泥灌浆

第2.4. 1条 灌浆工作,每段确保连续灌注,不得中途停顿,因此灌浆前除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的检查,还必须进行10~20min该灌注段最大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对高压调节间应设置防护设施。 第2.4. 2条 必须积极做好防尘设施和正确穿带防尘保护用品。 第 2.4. 3条 压力表的使用范围在最大刻度的 1/4~2/3之间,并应经常核对,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不准使用。

第2.4.4条 搅浆时,必须先加水,等正常开动后再加水泥。中途处理故障,传动皮带必须卸下。

第 2.4. 5条 灌浆中需有专人全神贯注的看压力表,防止压力突升或突降。

第2.4. 6条 灌浆栓塞下孔,遇有阻滞现象,必须起出后进行扫孔,不得强下。

第2.4. 7条 在运转中,安全阀必须确保额定负荷动作,经校正后,不得随意转动。安全压力应以指针最大摆动值为准。

第2.4.8条 调节高压阀门和检查各缸阀盖阀门时,必须减压进行,并须带眼镜。

第2.4. 9条 对曲轴箱和缸体进行检修时,不得一手伸进试探,一手搬工作轮同时进行,更不准两人同时进行此动作。

第五节 孔内事故处理

第2.5.1 事故发生后,必须把发生事故时的孔深和钻具的位置,钻具的规格、种类、数量弄清楚,以及所用的打捞工具与处理情况详细填入当班报表。

第2.5.2条 事故发生后,班长应判明情况积极处理,性质复杂的事故由机长主持处理,短期不能排除的重大事故,应组织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第2.5.3条 处理卡、埋钻(塞)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现钻具(塞)刚刚被卡时应立即活动钻具(提塞),严禁无故停泵。

2.钻具(塞)在提起中途被卡时,应用管子铅搬扭,或设法将钻具(塞)放下一段,同时开泵送水冲洗,上下活动慢速提升,严禁猛提硬拉,严禁用升降机与给进把同时起拔事故钻具。

3.在需要油压系统和升降机同时顶拔事故钻具时,事先应对整个系统的有关机件进行可靠的全面检查,操作中先用油缸上顶至最高额定负荷,再用升降机继续提拉,卸载时应先松升降机。后回油,不得用升降机承受全部荷载。

4.在孔壁不稳定的情况下,应先护孔,然后再处理。

5.处理卡钻事故用的护孔钻具,必须带有内导向。导向器要接牢固。

第2.5.4 处理钻具打断与脱落(塞)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钻杆如是多头脱断,应先探明情况,先捞话头,后捞死头。

2.采用掏心方法处理岩。动管事故时,一般应使用比事故钻具小一至二级的钻具。

3.钻进中发生钻具断、脱事故,用丝锥对上后,要立即提钻进行检查。

第2.5.5条 使用打吊锤处理事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专人统一指挥,先检查钻架,天车的绷绳是否安全牢固。

2.吊锤处于悬挂状况打吊锤时,锤下不得有人。

3不得在钻机立轴上打吊锤,必要时。必须对立轴作好防护措施。

第2.5.6条 使用千斤顶处理事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时,千斤顶必须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安放平稳,并将卡瓦及千斤顶绑在机架上,以免顶断钻具时卡瓦飞出伤人。

2.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3.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

4.装紧卡瓦,不得用铁锤直接打击,必须用铁锤承垫,同时卡瓦塞要缠绑牢固,在受力的情况下,禁止面对顶部进行检查。

5.拨动螺杆,用力要一致,手握拨棒末端,做好防滑措施。

6.使用管锥或链钳扳事故钻具时,禁止在错把回转范围内站人,也不准用两把钳子进行前后反转。掌握限制钳者,必须站在安全位置。

第三章 化 学 灌 浆

第一节 备 料 要 求

第3.1.1条 操作人员务必掌握化灌材料的基本性能,熟悉灌浆工艺。在化学灌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易腐蚀的化学材料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化学材料毒性对人体的影响。

第3. 1. 2条 化学材料的搬运应派专人负责,运输时必须将材料严格封存包装,妥善搬运存放,严禁碰撞冲击,避免曝晒,以免发生燃烧和爆炸,防止破箱遇水受潮,一般应对运输工具进行严格检查安全运输。

第3.1.3条 材料存放应视其各自性能要求分别堆放专人保管。放置在低温、干燥、避光、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的专用库房内。贴明标签,对易燃、易爆的过氧化苯、醚、过硫酸铵等氧化剂应与其它化工材料隔离存放。

第二节 化学灌浆材料配制

第3.2.1条 各种化学灌浆,事先均须在通风、干燥,水电方便与化学材料存放库房隔开的有足够消防器材的试验室进行配制试验,以了解材料的性能,确定正确的配方。

第3.2.2条 试验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如工作服,防毒面具,眼镜等),方能进行试验,试验室内严禁吸烟,一般不得使用明火。试验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清水洗手洗脸。如洗不干净,应用医用酒精擦洗,严禁用丙酮擦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试验室内。

第3.2.3条 试验时,各种玻璃仪器要小心轻放,用清水洗净擦干(或用丙酮试剂清洗)才能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按各有关程序进行安装,经反复检查并试运转后,才能正式运转,进行试验。

第3.2.4条 使用各种化学药品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风向的上方,防止口鼻直接吸入。不准将药物或盛过药物的器皿乱扔乱甩。废液及报废器皿应倒入废液缸(桶)中,统一倒入远 离饮用水源的土坑中加以深埋。

第三节 灌浆施工

第3.3.1 现场施工(包括建筑物廊道)要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充足的水源。严禁易 燃物与浆液接触,严禁用明火加温浆液,应用水浴加温,并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3.3.2条 灌浆用各种设备,必须密闭性能好。并尽量采用自动化操作。

第3.3.3条 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防毒面具、安全帽、眼镜、乳胶头套、鞋 盖,方能进行工作。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时严禁饮食、吸烟。工作前后都应用肥皂、清水 洗手洗脸.避免毒素侵入体内。

第3.3.4条 施工用浆液要严格按试验配方,并在密封的条件下定量配制,妥善存放,严防倾倒使浆液进水和混入杂物,以免造成污染和浪费。

第3.3.5条 对于基础处理化学灌浆,应根据地下水的活动情况,选择相应的配方,确定固化时间,以防止未固化的浆液被水带走,污染下游水质。

第3.3.6条 灌浆前必须先行试压,以便检查各种设备仪表及其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止浆塞隔离效果是否良好;管路是否通畅;有无渗漏现象等,只有在整个灌浆系统畅通无漏的情况下,才能开始化学灌浆。

第3.3. 7条 灌浆时严禁浆管对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严密注视开关、管接头、油泵的密封住情况,注意进浆数量与压力值的变化,以防突然事故发生;注意观测灌浆孔口附近有无返浆、跑浆、串漏等异常现象,否则,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第3.3.8条 灌浆结束后,止浆塞应保持封闭不动,或用乳胶管封口,以免浆液流失和挥发,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用过的灌浆设备和器皿要用清水或丙酮及时清洗,灌浆管路拆卸时,应同时检查其腐蚀堵塞情况并予处理。

第3.3.9条 清理灌浆时落弃的浆液,要使用专用小提桶盛装,妥善处理。严禁废液流入水源,污染水质。

第四节 事故处理

第 3.4. 1条 运输中若出现盛器破损,应立即更换包装、封好,液体药品用塑料盛器为宜,粉状药物和易溶药品应分开包装。 第 3.4. 2条 当出现溶液药品粘度增大,应首先使用,不宜再继续存放。

第3.4. 3条 当玻璃仪器破损、致人体受伤,应立即进行消毒包扎。

第3.4. 4条 当试验设备仪器发生故障(如搅拌器运转不正常,搅拌棒断裂、系统漏气等),应立即停止运转,关掉电源,进行修复处理。

第3.4. 5条 当发生材料燃烧或爆炸时,应立即拉掉电源,熄灭掉火源,抢救受伤人员,搬走余下药品。

第3. 4. 6条 酸、碱粘落在皮肤和衣服上时,应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再用氨水洗,洗净后皮肤上抹上油脂膏。

第3.4. 7条 洞内(室内)灌浆,当吸入药品(或蒸气)。咽喉发痒、头昏,应立即出洞(室),呼吸新鲜空气,用盐水嗽口,严重中毒者,要及时送医院抢救。

第四章 混凝土防渗墙( ykc造孔)

第一节 冲击钻机安装及拆除

第4. 1.1条 钻机的安装与拆除均应在机长的指导下进行。

第4.1.2条 安装钻机的专用底车架,在拖运时轮子应向上,卸架翻转应做到轻放。

第4. 1.3条 人工安装钻机,可采用人力拉牵、倒链绞磨、手摇绞车等,具体要求如下:

1.先将已安装好的底车架的轮子用三角木前后垫紧,并在其两侧铺设略高于底车架面和具有足够宽度的车道板,车道板应平坦牢固,坡度应小于12.5%。

2.在钻机前梁中心,用直径25mm的优质麻绳绑车,作前进方向拉牵;另在桅杆中点加绑保险绳,分两侧同时着力,稳住钻机,以防钻机向任何一侧倾倒。

3.拉运必须统一号令、专人指挥、精力集中、缓慢、准确地拉动钻机,严禁猛拉猛拖。随钻机移动,须有专人负责移动车轮的三角木塞垫工作。

第4. 1.4条 当钻机拉运至底车架位置后,应用相同规格的千斤顶将钻机两边底梁顶住,再缓慢下降千斤顶,使钻机平稳就位。千斤顶与钻机底梁之间必须加垫木板,以防受力打滑,千斤顶一次下降高度不应大于5cm。

第4. 1.5条 机械吊装钻机,要求是:

1.吊装钻机的吊车,一般应选用起用能力10t以上的型号,严禁超负荷吊装。

2.套控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直径不小于16mm。

3.套吊栓挂必须稳固,并经检查认为可靠后方能试吊。

4.吊装钻机必须先行试吊,试吊高度一般为离地1o~20cm,同时检查钻机套挂是否平稳,吊车的制动装置以及套挂的钢丝绳是否可靠,只有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正式起吊。下降必须缓慢,装入底车架必须轻放就位。

第 4. 1.6条 钻机就位后,应用水平尺找平后才能安装。

第4. 1.7条 钻机桅杆升降注意事项:

1.检查离合器,闸带是否灵活可靠。

2.检查钢丝绳、蜗轮、销蚀是否完好。

3.警告周围人员离开钻机,严禁有人在桅杆下面停留和走动。

4.随着桅杆的升起或落放,应用桅杆两边的绷绳,或在桅杆中点绑一保险绳,两边配以同等人力拉住,以防桅杆倾斜。立好桅杆后,要挂好绷绳。

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第 4. 2.1条 检查地锚,埋深不能少于 1.2m,引出的绳头应用钢丝绳,不宜用脆性 材料。 第4. 2.2条 稳好钻机,塞垫好三角木,收紧绷绳,紧固所有联接螺丝。检查钻具重量是否与钻机性能相符,要求所有钻头和抽筒均应焊有易拉、易挂、易捞装置。 第4. 2.3条 检查并调整各操纵系统,使之灵活可靠,具体要求: 1.离合器应调到适当位置,不能过紧或太松,紧圈上的三个扒爪要均匀压紧,在压力盘上,使压力盘与摩擦带受力均匀。

2.检查制动闸,调整摩擦带间隙(一般保持1.5~2mm),使闸带在松开情况下不与制动轮轮缘接触。

第4.2.4条 按钻机润滑制度检查各润滑部位的加油情况。

第4. 2.5条 钻机上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备、适用、可靠。

第 4. 2.6条 检查冲击臂缓冲弹簧,其压紧程度要求两边应一致,否则应进行调整。

第4.2.7条 按电气操作规程检查电气部分。三相按扭开关必须安装在操纵手把附近便于操作。

第三节 冲击钻进

第4. 3.1条 开机前应拉开所有离合器,严禁带负荷启动。

第4. 3.2条 开孔必须采用间断冲击,直至钻具全部进入孔内时视冲击平稳后,方可连续冲击。

第4.3.3条 钻进中应经常注意和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如发现轴瓦、钢丝绳、皮带等有损坏或机件操作不灵等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第4. 3. 4条 下钻速度不能过快,应用闲把控制下落速度,以免翻转、卡钻。

第4.3. 5条 每次取下钻具,抽筒必须有三人操作,并检查钻角、提梁、钢丝绳、绳卡、保护铁、抽简活门、活环螺丝等处的完好程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钻角磨损2cm,应补焊至原来直径。

2.钻具提梁直径磨损超过1/3者应补焊至原来直径。

3.主绳绳卡不得少于三个,付绳绳卡不得少于两个,提渣斗绳卡不少于三个,绳卡螺丝必须紧固。

4.如保护铁磨损至钢丝绳与提梁直接接触。应更换保护铁。

5.抽筒活门必须灵活,活环螺丝必须紧固。

6.当钢丝绳断丝超过1o%或一股的1/2以上者,应将破坏部分割去,否则禁止继续使用。破坏部分较多时,应更换新的。

第4. 3.6条 钻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拉开离合器,如离合器操作失灵,应立即停机。

第4.3.7 操作离合器手把时,用力必须平稳,不得猛拉猛推,以免造成钻机振动过大或拉断钢丝绳。

第4.3.8条 为杜绝翻车事故的发生,凡属下列情况时严禁开车:

1.钻头距离钻机中心线2m以上时。

2.钻头埋紧在相邻的槽孔内或在深孔内提起有障碍时。

3.钻机未挂好,收紧绑绳时。

4.孔口有塌陷痕迹时。

第4. 3.9条 在暴风、雷电时,禁止开车,并切断电源。

第4.3.10条 基岩钻进的开孔钻头和更换的钻头均应采用同一规格,不同地层钻进,一定深度须起钻放下抽筒清理孔底钻渣,以免卡钻。

第4.3.11条 钻进中突然发现有塌孔迹象或成槽以后突然大量漏浆都应立即采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第4.3.12条 新形式的钻具,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研究拟订出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技术措施,并经领导批准后才能采用。

第4.3.13条 钻机配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大绳直径22~25mm,小绳直径15~16mm,少于此规定者,禁止使用。

第4.3.14条 改变电动机转向,必须在电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第4.3.15条 运行中,如遇钢丝绳缠绞,应立即停机拨开,在钻机未停稳前,严禁拨弄。

第4.3.16条 钻机移动前必须将车架轮的三角木取掉,松开绷绳,摘掉挂钩,钻头、抽简应提出孔口,经检查确认无障碍时,方可移车。

第4.3.17条 电动机停止运行前,禁止检查钻机和加注黄油,严禁在桅杆上工作。

第4.3.18条 工作必须时(如钻具升降……等),除钻头部位槽板面外,其余槽板盖严禁敞开,防止人或物掉入槽内。

第4.3.19条 当钻具提升到槽口时,应立即打开大链离合器,同时将卷筒闸住,钻头应放置在钻头承放板上,放时要慢速、轻松,以免承放板断裂伤人。

第4. 3.20条 钻进中使用的各种钻具,用完后应及时放回适当位置,不能放在槽孔边缘,以免掉入槽孔内。

第4. 3.21条 上桅杆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带;动力闸刀,必须设专人看管。严禁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闲谈、说笑。

第4.3.22条 钻机后面的电线,必须架空,以免妨碍工作及造成可能的触电事故。

第4.3.23条 钻机桅杆必须装置避雷针。

第4. 3.24条 突然停止或其它原因停机,短时间内不能送电,开机,必须采取措施将钻具提离孔底5m以上,以免钻具埋死,若采用人工转动时,应先拉掉电源。

第4.3.25条 孔内发生卡锐掉钻、埋钻等事故,必须摸清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后,方能进行处理。不得盲目行事。

第四节 制浆及输送

第4.4. 1条 泥浆搅拌机开机前,必须按电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电气部分,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紧固所有联接螺丝,加注润滑油。

第4.4.2条 泥浆搅拌前,应先往桶内加水至规定数量,然后才开动搅拌机,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徐徐按配制量加入粘土。

第4. 4. 3条 搅拌机进料口及皮带,齿轮传动部分必须有安全设施及防护罩。否则,严禁开机运行。

第4.4.4条 搅拌机内泥渣.每台应清除一次,当人进入搅拌槽内之前,必须切断电源,闸刀开关箱应加锁,并挂上“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示牌,严防误伤人,搅拌槽内照明灯电压以12v为宜。

第4.4.5 条 采用自流式输送泥浆,其管路架设必须牢固可靠。满足管路纵坡大于5%的要求,严禁出现反坡,以避免泥浆沉淀,淤积增管,造成事故。

第4. 4. 6条 使用泥浆泵输送泥浆时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启动前应检查并拧紧所有应当紧固的另件。检查连杆衬瓦同,十字头销间,曲柄轴轴径间等各部间隙是否符合要求,齿轮箱内及各磨擦部分润滑油是否足量和清洁。

2.检查压力表是否指示正确和安全阀是否开启灵活,必要时,应测试压力在大于 3okpa时,安全阀能否起作用。

3.检查泥浆泵皮带位置是否正确,皮带松紧程度是否适当,皮带防护罩是否完好。

4.盖好泵盖,注意严密。

5.进出浆皮管接头应绑扎牢固。

6.开机前用手拉动皮带轮,使活塞转动1~2行程检查是否灵活。

7.启动时应警告周围人员离开机械及其转动部分。

8.按电气操作规程启动,待转速正常后再拉上离合器(2o0/3o)或把皮带拨至工作轮(100/30)。使泵打浆至槽。

9.启动后,要倾听机械各部声响,察看排浆情况,认为正常后,才能把排浆三通阀转至工作位置,并将压力调整至施工规定的数值范围以内,严禁超过规定压力运转。

10.严禁在运转中修理机器及调整零件,水泵须按额定转数运行,且泵内不能有撞击声。

11.应经常保持管路畅通,不可将皮管随便扭结,当管路堵塞时,应先把三通阀门关闭,然后用小锤平打皮管再进泥浆,不可用手弯折皮管。

第五节 导管安装及拆卸

第4. 5.1条 导管安装与拆卸必须遵守:

1.安装前认真检查导管是否完好、牢固。吊装的绳索挂钩必须牢固、可靠。

2.导管安装必须垂直干槽孔中心线上,不得与糟壁相接触。

3.起用导管时,要注意天轮出槽,要有专人拉绳,孔口工作人员不得站在危险位置,钻机操作要慢、稳,下放导管时,人的头、身必须离开导管,且不能靠得太近,以防导管晃动伤人。 4.导管拆卸后,要立即用水冲洗清洁,并按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以便随时查对孔内导管的长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五章 打 桩

第5.0. 1条 作业前必须检查机电设备,机械的运转,制动滑车,吊索拉绳,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有效。

第5.0.2条 打桩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构造、性能、保养、安全操作知识,方能独立操作。

第5.0. 3条 打桩时要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并规定出安全作业禁区。

第5.0.4条 禁止任何人在起吊的机锤或重物下穿行和站立。 第5.0. 5条 桩帽与钳垫必须与桩型、桩架、桩锤相适应。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5.0. 6条 往卷扬机滚筒上缠钢丝绳时,排列要整齐,不能用手引导扶绕。

第5.0. 7条 打混凝土桩,钢板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得在桩下通过。

2.桩身应绑扎牢固,系好稳绳,起吊时速度应均匀,保持桩身平稳。

3.钢丝绳应捆扎在规定的吊点上,在棱角处势以麻袋和草袋。

4.用桩前应将桩锤提起并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5.不得偏吊和远距离起吊极身。

6.改桩时应用撬杠或其它工具进行校正,校正歪桩时不宜用力过猛,注意桩锤起落。

第5. 0. 8条 打桩停歇时间较长,必须将锤放下垫牢,若时间较短,可用销子固定在机架上。

第 5.0.9条 移动桩架时应缓慢进行统一指挥,移位后立即紧固缆绳,并将桩架四角固定,防止走动。

第5.0. 10条 打桩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严禁在悬吊状态下进行检查维修桩绳。

第六章 振冲加固

第6.0.1条 施工人员必须了解本机构造和机械性能,熟知本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6.0. 2条 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及施工说明书进行。

第6.0. 3条 组装振冲器:

1.组装振冲器须专人负责指挥,振冲器各连接螺丝要拧紧不得松动。

2.射水管插入胶管的接头不得小于10cm,必须卡牢不得漏水,并应达到与胶管同等的承拉力。

3.在组装好的振冲器顶端,应绑一根长1.2m,直径10cm的圆木,把电缆和水管绑在圆木上,以防电缆和水管与吊管顶口摩擦漏电漏水而发生事故。

4.起吊振冲器时,各振动节点处要设保护设施,以防节点折弯损坏。 第6.0.4条 供水系统安装:

1.水压、流量必须满足振冲加固的要求。

2.管路接头要牢固,配水管所用铁管直径必须大于射水管直径。

第6.0. 5条 电源:

1.电工必须遵守电气操作规程。

2.供电必须满足振冲器启动和运转所需最大负荷。

3.振冲器潜水电机尾线与橡皮电缆接头处必须用防水胶带包扎,包扎好后用胶管加以保护,以防止漏电。

第6.0.6条 场内交通道路要平坦无障碍,以便用车进出。

第6.0. 7条 开机前的检查:

1.孔口排水沟要保证返水流畅,不得随地漫流。

2.各绳索连接处要牢固,各部件连接螺丝要紧固,振冲器外部螺丝要加有弹簧垫圈。

3.配电箱及电器操作箱的各仪表要灵敏、可靠。

4.所用工具要齐备。吊车就位地点要坚实牢靠。

第 6.0. 8条 吊车运行期间行人不得在桅杆下通过、停留以防撞伤人。在有高压线路或带电体附近运行时,应按本规程第二篇有关要求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第6.0.9条 造孔:

1.电动机启动前,应有专人将振冲器防扭绳索拉紧并固定。

2.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操作。

3.造孔过程中不得停水停电,水压要保持稳定。

4.造孔过程中如发生停水停电,应立即停止贯入,并尽快将振冲器提出孔口,待恢复正常时再贯人。

5.振冲器进行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密切注视电器操作箱仪表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贯入。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贯入时如听到振冲器在孔底有冲击声,同时水压、电流不稳,说明孔底可能有障碍物,应立即将振冲器提出孔口,并报告技术负责人研究处理。

7.若地质原因发生孔内大量漏水而水面不能自行返出孔口时,应采用付水管补水,使水面与孔口齐平,以防塌孔。

第6.0.10条 填料加密:

1.造孔已达到设计孔深后将振冲器拉离孔底2o~3ocm并适当降低水压力,听从指挥开始下料。

2.填料应从振冲器护筒周围徐徐入孔,不得从孔口一侧下料,以免造成桩歪斜或下料通道阻塞。

3.填料开始后不得中断直至全孔填满,但填料不宜高出孔口,以免影响孔口排水。

4.填料达予定方量和时间时,要注意观察电器仪表指数,待加密程度达到设计要求时要及时提升振冲器,其提升高度视振冲器性能而定。一般以30~50cm为宜,不要提升过高。

5.填料加密过程中如发现下料通道填塞,可将振冲器提至孔口一米左右,再慢慢下降到需加密深度,如此往复数次直至下料正常。

第6.0.11条按振冲器保养规定,做好检查保养工作。

第6.0.12条 施工中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振冲器严禁倒放启动。

2.振冲器在无冷却水情况下,运转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

3.振冲加密过程中电机提出孔口外后,应使电机冷却至孔内水温。

4。在造孔或加密过程中,振冲器导管上部拉绳必须拉紧,防止振冲器转动。

5.振冲器工作时工作人员应密切观察返水情况,发现返水中有兰色油花,黑油块或黑油条,可能是振冲器内部发生故障,应立即提出振冲器进行检修。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雷电、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电气架空线路施工

适配人群登杆作业人员,立撤杆指挥员,张力放线技工使用场景登杆作业,立杆施工,放线作业
编制目的为了让大家上杆塔干活时别出事,保护手脚不受伤,防止杆塔倒了砸人,避免工具掉下来砸到下面的人。
适用范围干线路施工的电工、登杆作业人员、现场指挥员和安全监护人。
职责分工登杆的人自己动手,旁边有安全员盯着,班长或技术员负责指挥和检查,新员工得有人带着干。
操作流程先看杆子牢不牢,再查工具安不安全,系好安全带才往上爬,干活时手要抓牢,工具装袋不乱扔,完工后清点东西别落下。
执行标准脚扣要试踩两下,安全带必须挂主杆,横担要敲一敲听声音,梯子得绑死再上人,绳子打结要双死扣,3米以上后备绳配缓冲器。

4.5.1杆塔上作业

○1攀登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禁止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登杆。

○2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禁止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攀登有覆冰、积雪的杆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3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

○4作业人员攀登杆塔、杆塔上转位及杆塔上作业时,手扶的构件应牢固,不准失去安全保护,并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

○5在杆塔上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当后保护绳超过3m时,应使用缓冲器。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后备保护绳不准对接使用。

○6杆塔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禁止上下抛掷。

○7在杆塔上作业,工作点下方应按坠落半径设围栏或其它保护措施。

○8杆塔上下无法避免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做好防落物伤人的措施,作业时要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9在杆塔上水平使用梯子时,应使用特制的专用梯子。工作前应将梯子两端与固定物可靠连接,一般应由一人在梯子上工作。

○10在相分裂导线上工作时,安全带、绳应挂在同一根子导线上,后备保护绳应挂在整组相导线上。

○11杆塔作业完毕后,施工人员应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不得将施工机具或随身工具遗留在现场、杆塔或构件上。

4.5.2杆塔施工

○1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要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立、撤杆时,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并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2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禁止过载使用。

○3立、撤杆塔过程中基坑内禁止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处于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以外。

○4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倾斜、滚动的措施,如采用拉绳和叉杆控制等。

○5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8m以下的拔稍杆,不准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

○6利用已有杆塔立、撤杆,应先检查杆塔根部及拉线和杆塔的强度,必要时增设临时拉线或其他补强措施。

○7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套应挂在电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吊重和吊车位置应选择适当,吊钩口应封好。并应有防止吊车下沉、倾斜的措施。起、落时应注意周围环境。撤杆时,应先检查有无卡盘或障碍物并试拔。

○8使用抱杆立、撤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下部应固定牢固,抱杆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临时拉线应均匀调节并由有经验的人员控制。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准左右倾斜。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牢固的物体上。

○9整体立、撤杆塔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各受力、连接部位全部合格方可起吊。立、撤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禁止有人。杆顶起立离地约0.8m时,应对杆塔进行一次冲击试验,对各受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杆塔起立7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线;起立至80°时,停止牵引,用临时拉线调整杆塔。

○10牵引时,不准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准超过两根,临时拉线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

○11杆塔分段吊装时,上下段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进行吊装工作。分段分片吊装时,应将各主要受力材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杆塔分解组立时,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前,不准在吊件上作业。提升抱杆时应逐节提升,禁止提升过高。单面吊装时,抱杆倾斜不宜超过15°;双面吊装时,抱杆两侧的荷重、提升速度及摇臂的变幅角度应基本一致。

○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立撤杆工作,杆塔、拉线与临时拉线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表11-4所列安全距离,且有防止立、撤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接近带电导线的措施。

○14已经立起的杆塔,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及叉杆。回填土块直径应不大于30mm,回填应按规定分层夯实。基础未完全夯实牢固和拉线杆塔在拉线未制作完成前,禁止攀登

○15杆塔施工中不宜用临时拉线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采取加固措施。

○16检修杆塔不准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作好补强措施。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或迈步、转向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17杆塔上有人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

4.5.3放线、紧线与撤线。

○1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工作前应检查放线、紧线与撤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封航、封路、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导线与牵引绳的连接应可靠,线盘架应稳固可靠、转动灵活、制动可靠。放线、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处有无卡住现象。如遇导、地线有卡、挂住现象,应松线后处理。处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卡线处外侧,采用工具、大绳等撬、拉导线。禁止用手直接拉、推导线。

○4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时,人员不准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和展放的导、地线圈内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5紧线、撤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及杆塔。必要时,应加固桩锚或加设临时拉绳。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6禁止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7放线、撤线工作中使用的跨越架,应使用坚固无伤相对较直的木杆、竹竿、金属管等,且应具有能够承受跨越物重量的能力,否则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搭设跨越架应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8跨越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宽度应超出所施放或拆除线路的两边各1.5m,架顶两侧应装设外伸羊角。跨越架与被跨电力线路应不小于表5-2的安全距离,否则应停电搭设。

○9各类交通道口的跨越架的拉线和路面上部封顶部分,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10跨越架应经验收合格,每次使用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架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借用已有线路做软跨放线时,使用的绳索必须符合承重安全系数要求。跨越带电线路时应使用绝缘绳索。

○12在交通道口使用软跨时,施工地段两侧应设立交通警示标志牌,控制绳索人员应注意交通安全。

○13张力放线。

a在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采取张力放线时,牵引机、张力机本体、牵引绳、导地线滑车、被跨越电力线路两侧的放线滑车应接地。邻近75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放线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特制的金属网上,金属网必须接地。

b雷雨天不准进行放线作业。

c在张力放线的全过程中,人员不准在牵引绳、导引绳、导线下方通过或逗留。

d放线作业前检查导线与牵引绳连接应可靠牢固。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堤防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堤防施工员,强夯作业员,吹填操作工使用场景度汛施工,深基坑支护,防汛抢险
编制目的写这个规程是为让堤防施工和防汛抢险时少出事,保护干活的人不受伤,围堰和堤坝别塌了。
适用范围堤防施工队、防汛抢险队员、开挖基坑和吹填土的工人。
职责分工一线工人自己动手干,班组长在现场盯着,安全员不定期来查,技术员教怎么操作。
操作流程先检查设备和防护用品,再按顺序清理地基、堆土或抛石,最后做反滤或加固,每步都不能跳。
执行标准手套要戴好,围堰离喷口留够距离,吹填厚度控制在0.5~1.5米,强夯时人退到安全线外,砂垫层铺50~200厘米厚,反滤围井得填实。

(一)基本安全规定

(1)堤防工程度汛、导流施工,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编制方案报合同指定单位审批,并由建设单位报防汛主管部门批准。

(2)堤防施工操作人员应戴保护手套和其他必要的劳保用品。

(3)度汛时如遇超标准洪水,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施工船舶上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水上作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5)土料开采应保证坑壁稳定,立面开挖时,严禁掏底施工。

(二)堤基处理安全技术要求

堤防地基开挖较深时,应制订防止边坡坍塌和滑坡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深基坑支护应进行专项设计,作业前应检查安全支撑和挡护设施是否良好,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当地下水位较高或在黏性土、湿陷性黄土上进行强夯作业时,应在表面铺设一层厚约50~200cm的砂、砂砾或碎石垫层,以保证强夯作业安全。

强夯夯击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施工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夯击时所有人员应退到安全线以外。应对强夯周围建筑物进行监测,以指导调整强夯参数。地基处理采用砂井排水固结法施工时,为加快堤基的排水固结,应在堤基上分级进行加载,加载时应加强现场监测,防止出现滑动破坏等失稳事故的发生。

软弱地基处理采用抛石挤淤法施工时,应经常对机械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三)堤身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筑堤工作开始前,必须按设计要求对堤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物,保证堤基的稳定、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地基清理时,对于堤基内的井窖、墓穴、树坑、坑塘及动物巢穴应提高警惕,防止人员坠落伤亡,做好个人防护及设施防护等安全措施。

1.吹填筑堤施工

(1)新堤吹填应确保围堰安全,一次吹填厚度根据不同土质控制在0.5~1.5m,并采用间隙吹填方式,间隙时间根据土质排水性能和固结情况确定。

(2)吹填时管线应顺堤布置,需要时可敷设吹填支管;对有防渗要求的围堰,应在堰体内侧铺设防渗土工膜,并在围堰外围开挖截渗沟,以防渗水外溢危及周围农田与房屋。

(3)排泥管口或喷口位置离围堰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以免危及围堰安全。

2.抛石筑堤施工

(1)在深水域施工抛石棱体,应通过岸边架设的定位仪指挥船舶抛石。

(2)陆域软基段或浅水域抛石,可采用自卸汽车以端进法向前延伸立抛,重载与空载汽车应按照各自预定路线慢速行驶,不应超载与抢道。

(3)深水域抛石宜用驳船水上定位分层平抛,抛石区域高程应按规定检查,以防驳船移位时出险。

3.砌石筑堤施工

(1)干砌石护坡工程应从坡脚自下而上施工,应采用竖砌法(石块的长边与水平面或斜面呈垂直方向)砌筑,缝口要砌紧使空隙达到最小。

(2)空隙应用小石填塞紧密,防止砌体受到水流冲刷或外力撞击时滑脱沉陷,以保持砌体的坚固性。

(四)防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人工抛石作业时应按照计划制定的程序进行,严禁随意抛掷,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2)抛石所使用的设备应安全可靠、性能良好,严禁使用没有安全保险装置的机具进行作业。抛石护脚时应注意石块体重心位置,严禁起吊有破裂、脱落、危险的石块体。

(3)起重设备回转时,严禁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和抛石工作范围内进行其他作业和人员停留。

(4)抛石护脚施工时除操作人员外,严禁有人停留。

(五)堤防加固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砌石护坡加固,应在汛期前完成;当加固规模、范围较大时,可拆一段砌一段,但分段宜大于50m;垫层的接头处应确保施工质量,新、老砌体应结合牢固,连接平顺。确需汛期施工时,分段长度可根据水情预报情况及施工能力而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护坡石沿坡面运输时,使用的绳索、刹车等设施应满足负荷要求,牢固可靠,在吊运时不应超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垂直运送料具时应有联系信号,专人指挥。

(3)堤防灌浆机械设备作业前应检查是否良好,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是否齐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标准,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4)当堤防加固采用混凝土防渗墙、高压喷射、土工膜截渗或砂石导渗等施工技术时,均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六)堤防工程防汛抢险安全技术要求

防汛抢险在其特定的紧急情况下,要求施工时间紧、任务重,现场作业环境复杂,所以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

防汛抢险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按防汛预案进行施工。防汛抢险施工前,应对所用设备设施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保证满足基本的安全功能。

堤防防汛抢险施工必须做好抢护工作,堤防防汛抢险施工的抢护原则为:前堵后导、强身固脚、减载平压、缓流消浪。施工中应遵守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不应违反程序作业。

1.堤身漏洞险情的抢护工作:

(1)堤身漏洞险情的抢护以“前截后导,临重于背”为原则。在抢护时,应在临水侧截断漏水来源,在背水侧漏洞出水口处采用反滤围井的方法,防止险情扩大。

(2)堤身漏洞险情在临水侧抢护以人力施工为主时,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确认安全可靠,且有专人指挥和专人监护后,方可施工。

(3)堤身漏洞险情在临水侧抢护以机械设备为主时,机械设备应停站或行驶在安全或经加固可以确认较为安全的堤身上,防止因漏洞险情导致设备下陷、倾斜或失稳等其他安全事故。

2.堤防决口抢险工作

(1)当堤防决口时,除有关部门快速通知附近居民安全转移外,抢险施工人员应配备足够的安全救生设备。

(2)堤防决口施工应在水面以上进行,并逐步创造静水闭气条件,确保人身安全。

(3)当在决口抢筑裹头时,应从水浅流缓、土质较好的地带采取打桩、抛填大体积物料等安全裹护措施,防止裹头处突然坍塌将人员与设备冲走。

(4)决口较大采用沉船截流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沉船底部不平整发生移动而给作业人员造成安全隐患。

3.堤防工程其余险情的抢险工作

(1)管涌险情的抢护宜在背水面,采取反滤导渗,控制涌水,留有渗水出路。以人力施工为主进行抢护时,应注意检查附近堤段水浸后变形情况,如有坍塌危险应及时加固或采取其他安全有效的方法。

(2)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有可能超过堤坝顶时,应迅速进行加高抢护,同时作好人员撤离安排,及时将人员、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

(3)为削减波浪的冲击力,应在靠近堤坡的水面设置芦柴、柳枝、湖草和木料等材料的捆扎体,并设法锚定,防止被风浪水流冲走。

(4)当发生崩岸险情时,应抛投物料,如石块、石笼、混凝土多面体、土袋和柳石枕等,以稳定基础、防止崩岸进一步发展;应密切关注险情发展的动向,时刻检查附近堤身的变形情况,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并向附近居民示警。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

适配人群安全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使用场景危险性较大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基坑支护施工
编制目的让监理单位干活有规矩,安全监理不乱来,大家干得明白,查起来也清楚。
适用范围上海地区所有在建工地的监理工作。
职责分工总监理工程师带头干,安全监理员天天跑现场,专业工程师盯专项,监理员配合查问题。
操作流程先编方案和细则,再查资质和方案,接着巡检现场和设备,发现问题就发通知或停工,最后写总结归档。
执行标准用d-c1、d-c2这些表来记录,查资料要核原件,看现场要每天去,危险工程每天至少查一次,整改要见回复单才算完。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 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 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 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 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 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

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 - 控措施和安全验算结果的施工文件.

2.0.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经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单位在施 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2.0.9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用于 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专项费用.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有特殊 要求的,应在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

3.0.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监理不得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3.0.3 施工单位应及时主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所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接受 项目监理机构的检查和整改指令.

3.0.4 建设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所需要的与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及时解决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建设单位协调和处理的事宜.

3.0.5 有关部门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同时,必须督促和指导工程 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现任,检查安全监理人员的义务执行和权利保障情况,起到督 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

3.0.6 工程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可采用本规程附录 b 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评分表对项目监理 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4 安全监理责任及工作保障体系

4.1 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

4.1.1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其应符合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1.2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 - 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1.3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1.4 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 责.

4.1.5 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 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4.1.6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落实情况:

1,审查核验制度;

2,检查验收制度;

3,督促整改制度;

4,工地例会制度;

5,报告制度;

6,教育培训制度;

7,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8,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4.2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4.2.1 项目监理机构应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4.2.2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 术文件,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

4.2.3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确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3,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4,主持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主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

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9,组织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

10,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1,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12,负责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13, 可将部分安全监理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但本条中的第 1~5 款,及 7 款, 11 款不得委托.

4.2.4 安全监理人员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2,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 作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参与审查施 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和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查的大型起重 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5,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6,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7,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8,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 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9,填写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10,管理安全监理资料,台帐;

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

4.2.5 专业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负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 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5,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

4.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

2,做好检查记录.

5 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5.1 安全监理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5.1.1 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5.1.2 对中型及以上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各项危险性较大工 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单独编制相对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1.3 项目监理机构应调查了解和熟悉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5.1.4 项目监理机构宜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有关事 宜告知建设单位.

5.2 安全监理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

5.2.1 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其合法有效性;应对项目经理,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数量审 查其应符合相关规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进行审查其合法有效性.

5.2.2 应检查施工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 况,并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2.3 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 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5.2.4 应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

5.2.5 应对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验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进行审查,并应 核查施工单位对大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 收手续.

5.2.6 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进行审查,并定期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危 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和作业情况. 5.2.7 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并应对照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检查其使用情况.

5.2.8 应审查并核准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的考核评分.

5.2.9 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采 - 用监理手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2.10 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应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应参加建 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3 安全监理总结阶段的主要工作

5.3.1 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5.3.2 工程监理单位应将安全监理工作中的有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6 安全监理策划

6.1.1 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监理合同,设计 文件,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 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6.1.2 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监理方案是监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监理规划同步编制完成,必要时可 以单独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分阶段施工或施工方案发生较大变化时,安全监理方案应及时 调整;

2,安全监理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工程师参与,并经工 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6.1.3 安全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3,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4,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5,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6,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 7,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一览表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 8,初步认定的需办理验收手续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一览表; 9,其他与新工艺,新技术有关的安全监理措施.

6.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

6.2.1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做到详细,具体,且有 可操作性.

6.2.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2)已批准的安全监理方案; 3)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

6.2.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相应工程概况; 2,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3,安全监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 4,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 5,检查记录表. 6.2.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人应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并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 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7 安全监理实施

7.1 安全监理基本工作方法和手段

7.1.1 审查核验 1,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报送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并填写相关报审 核验表.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文件和资料及时审查核 验.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7.1.2 巡视检查 1,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 2)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 3)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 - 4)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 2 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 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d-c2 表) ; 3,对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 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 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d-c1 表) ; 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应保留相应记录.

7.1.3 告知 1,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d-b1 表)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义务,责任以及相关事宜; 2,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d-b1 表)形式告知施工总包单位在安全监理工 作要求,对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 7.1.4 通知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d-b2 表) ,指令限期整改;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d-a11 表) , 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7.1.5 停工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 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d-b3 表) ,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2,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d-a12 表) ,项目监 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7.1.6 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安全监理人员 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 2)安全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的研究; 3)下一步安全监理工作打算. 3,项目监理机构宜通过各种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研究贯彻落实 的方法; 4,必要时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5,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各方代表会签.

7.1.7 报告 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 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对施工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 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 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形式向本单位,建设 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针对某项具体的安全生产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以专题报告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 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7.1.8 监理日记 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2,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2)当日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3)当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7.1.9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月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d-b4 表) ; 2,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月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及分析(必要时附影像资料) ; 2)当月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效果; 3)当月签发的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 4)下月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7.2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7.2.1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总包单位资格报审表(d-a1 表)或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d-a2 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中的承包类别和承包工程范围应同承包的工程内容,工程规模, 工程数量和合同额相适应;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关主管部门动态管理中应合法有效. 7.2.2 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督促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登记表(d-a10 表) ,并将以 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报送监理机构备案: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操作规程;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6)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项目监理机构在必要时可抽查施工单位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 检查记录(d-c1 表) .

7.2.3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总包单位资格报审表(d-a1 表)或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d-a2 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资格: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的岗位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 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姓名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变更应 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

7.2.4 施工现场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的,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保体系认证并填写安保 体系认证备案登记表(d-a10 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7.2.5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d-a3 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 下三个方面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 1,应对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审查; 2,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3,作业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和人证相符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d-c1 表) .

7.2.6 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提交与建设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并 填写安全生产协议书备案登记表(d-a10 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7.3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7.3.1 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附录 c 确认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并填报危险性较大 工程确认报审表(d-a5 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7.3.2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d-a4 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 以下方法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1, 程序性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分包单位编制的, 应经施工总包单位审批; 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的必须有专家组最终确认的论证审查报告, 专家组的成员组成和人数应符合本市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 施工单位应按原程序重新办理报审手续; 2,符合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包括安全技术措 施,监控措施,安全验算结果等内容; 3,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 详细具体,明确操作要求.

7.4 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7.4.1 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确认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并填报大型 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d-a6 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7.4.2 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核查以下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塔式起重机; 2,施工升降机; 3,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4,吊篮; 5,自升式模板架体. 7

.4.3 装拆,加节,升降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大型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检查记 录(d-c3 表)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会同施工单位对设备基础和对建筑物的机械附着部 位共同检查验收.

7.4.4 装拆,加节,升降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 现场管理,警戒线设置,专人监护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进行巡视检查.

7.4.5 应督促施工单位填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核查表(d-a7 表) ,项目监理 机构应核查以下验收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设备监管卡和上海市建设机械编号牌; 3,检验检测机构签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机械安装验收合格证》和建筑机械 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4,建筑机械安装检测报告中不合格项的整改合格资料; 5,施工现场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警示牌及机械性能牌.

7.5 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7.5.1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d-a8 表) . 7.5.2 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以下两个方面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 用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d-c1 表) : 1,施工现场易发生伤亡事故处或危险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 志牌; 2,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防火,急救器材,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高处交叉作业防护 应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相一致,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7.5.3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帐册,保留支 付费用原始凭证.

7.5.4 根据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d-a9 表) ,经检 查已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由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已发生的费用.

7.5.5 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检查施工总包单位向施工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d-c1 表) .

7.6 核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7.6.1 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每周进行自检,每月网上填报月度自查评分.督促施工总包单位 网上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月度评价, 督促施工总包单位上网填报危险性较大工程上报记录.

7.6.2 项目监理机构应动态考核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实施情况,每月的考核 情况应填写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检查记录(d-c4 表) ,并以此为依 据,对施工总包单位的每次自查评分和施工总包单位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月度评价进行审查 并核准,由安全监理人员汇总后网上填报月度核准结果.

7.6.3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总包单位网上填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上报记录进行初审,并 在网上填报监理初审记录.

7.6.4 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核准施工总包单位对施工分包单位的考核评定.

8 8.1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安全监理资料台帐

8.1.1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台帐.

8.1.2 法规,标准,文件类可分为: 1,法律,法规;2,部门规章和文件;3,标准,规范;4,企业文件.

8.1.3 监理资料类(一)可包括: 1,委托监理合同; 2,安全监理方案;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不包括危险性较大工程) ; 4,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安全监理人员证书; 6,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记录; 7,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往来文件.

8.1.4 监理资料类(二)可包括: 1,告知; 2,指令及回复; 3,会议纪要; 4,书面报告; 5,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6,监理日记; - 7,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8.1.5 报审,核验,备案资料类可包括: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报审表及附件; 3,施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4,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及附件;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6,危险性较大工程报审清单; 7,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报审清单; 8,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签证; 9,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核准记录; 10,安全事故处理记录,资料. 8.1.6 危险性较大工程资料类(按每一项危险性较大工程单独编制分册)可包括: 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危险性较大工程) ; 2,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3,施工单位报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资料; 4,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5,危险性较大工程告知,指令及回复,复查记录.

8.2 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8.2.1 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8.2.2 安全监理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分类有序,真实完整,妥善保管.

8.2.3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提供安全监理资 料. 8.3 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8.3.1 工程竣工后,工程监理单位应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 归档.

8.3.2 安全监理资料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应按委托监理合同或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渠道施工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渠道施工员,边坡支护工,喷射操作手使用场景渠道施工,边坡支护,软土基坑
编制目的让渠道施工不塌方、不伤人、不出事,保护工人安全,防止边坡滑倒。
适用范围挖土机司机、边坡作业人员、喷混凝土操作手、碾压设备操作员。
职责分工一线工人动手干,班组长盯着看,安全员来回查,技术员教方法。
操作流程先做马道再挖坡,自上而下分层挖,先送风送水再送料,喷完先停料再停水风。
执行标准预留30cm人工清底,喷头离面50~60cm,坡脚留1m安全距离,渠顶堆料不超1.5m高,碾压超宽30~50cm。

² 渠道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

渠道施工一般伴有土方开挖和回填,同时存在挖土机等诸多机械设备,并伴有高处作业,所以施工工序较为复杂,需要加强安全监管力度。

(1)多级边坡之间应设置马道,以利于边坡稳定、施工安全。

(2)渠道施工中如遇到不稳定边坡,视地形和地质条件采取适当支护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

(3)深度较浅的渠道最好一次开挖成型,如采用反铲开挖,应在底部预留不小于30cm的保护层,采用人工清理。

(4)深度较大的渠道一次开挖不能到位时,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如施工期较长,遇膨胀土或易风化的岩层,或土质较差的渠道边坡,应采取护面或支挡措施。

(5)不同的边坡监测仪器,除满足埋设规定之外,应将裸露地表的电缆加以防护,终端设观测房集中于保护箱,加以标示并上锁锁闭保护。

(6)对软土堤基的渠堤填筑前,应按设计对基础进行加固处理,并对加固后的堤基土体力学指标进行检测,在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填筑。

² 渠道边坡开挖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应按先坡面后坡脚,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施工,不应倒坡开挖。做好截、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对边坡的影响。对永久工程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削坡坡比,制定边坡防护方案。对削坡范围内和周围有影响区域内的建筑物及障碍物等应有妥善的处置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² 边坡喷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当坡面需要挂钢筋网喷混凝土支护时,在挂网之前,应清除边坡松动岩块、浮渣、岩粉以及其他疏松状堆积物,用水或风将受喷面冲洗(吹)干净。

喷射操作手,应佩戴好防护用具,作业前检查供风、供水、输料管及阀门的完好性,对存在的缺陷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作业中,喷射操作手应精力集中,喷嘴严禁朝向作业人员。

喷射作业应按下列顺序操作:对喷射机先送风、送水,待风压、水压稳定后再送混合料。结束时与上述相反,即先停供料,再停风和水,最后关闭电源。喷射口应垂直于受喷面、喷射头距喷射面距离50~60cm为宜。喷混凝土应采用水泥裹砂“潮喷法”,以减少粉尘污染与喷射回弹量,不宜使用干喷法。

² 特殊条件下开挖的安全技术要求

在地下水较为丰富的地质条件下进行渠道开挖,应在渠道外围设置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并采取有效的降水措施,如深井降水或轻型井点降水,将基坑水位降低至底板以下再进行开挖。在软土基坑进行开挖宜采用钢走道箱铺路,利于开挖及运输设备行走。

冻土开挖时,如采用重锤击碎冻土的施工方案,应防止重锤在坑边滑脱,击锤点距坑边应保持1m以上的距离。

用爆破法开挖冻土时,应采用硝铵炸药,冬季施工严禁使用任何甘油类炸药。

碾压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为保证渠堤填筑断面的压实度,采用超宽30~50cm的方法。大型碾压设备在碾压作业时,通过试验在满足渠堤压实度的前提下,确定碾压设备距离填筑断面边缘的宽度,保证碾压设备的安全。

² 渠道衬砌安全技术要求

渠道衬砌应按设计进行,混凝土预制块、干砌石和浆砌石自下而上分层进行施工,渠顶堆载预制块或石块高度宜控制在1.5m以内,且距坡面边缘1.0m,防止石料滚落伤人,对软土堤顶应减少堆载。混凝土衬砌宜采用滑模或多功能渠道衬砌机进行施工。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公路施工安全措施技术

适配人群施工负责人,安全检查员,测量人员使用场景施工准备,下挖作业,高压线测量
编制目的让施工前准备更安全,防住地形、天气、设备这些容易出事的地方。
适用范围所有开工的施工单位和现场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施工单位自己执行,安全员盯着看,领导要管着落实。
操作流程查设计文件、学安全规程、配消防设备、看天气预报、戴好防护用品、检查工具状态、避开地下危险物。
执行标准防护用品必须穿齐才许上岗;消防器材要会用;设备得定期检查,坏的不能用;下挖前必须确认底下没电缆管道;安全设施要和工程一起建好验收。

2一般规定

2·o.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o.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

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2.o.3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2.o.4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麓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2.o.5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2.0.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o.7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2·0.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2·o·9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 (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旄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2.o.10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3施工准备

3.1施工现场

3.1.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1.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出合理的

平面布置图。

3.1.3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3.1.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3.1.5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3.1.6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需的安全净距,散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自15m。

l3.1.7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甩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3.1.8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3·l·9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3.2施工测量

3.2.1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需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

3.2.2测量钉桩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得随意抛掷。

3.2.3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

3.2.4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在桥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桥墩及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

3.2.5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3.2.6水文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在陡峻的河岸进行观测时,应有简易便道和防护措施。

在通航河流上,测量船应有信号设备。在江中抛锚时应按港航监督部门的规定设置信号并有专人负责嘹望。

夜间进行水文测量时,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2.7冰上测量时应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冰封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遇有封冰不稳定的河段及春季冰融期间,不得在冰上进行测量。

3.3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

3·3.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手推车道路的宽度不小于1.5 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

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3.3.2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志。

3.3.3场内行驶斗车、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铁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档。

3.3.4生产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3.3.5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3.3.6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3.3.7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lokv以下不得小于o.7m,20~35kv不得小于。l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

3.3.8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3.3.9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12,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3.10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3.3.11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

3.3.12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3.3.13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l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不得小于50cm。

3.3.14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i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3.3.15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3.3.16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

3.3.16.1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3.3.16.2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3.3.16.3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3.3.17能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3.18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3.3.19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3.3.20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3.4砂、石采集及堆放

3.4.1人工沿河采集砂石料,宜在河滩采集或在浅水处打涝,采集时应注意水情变化。

使用机械在深水处采挖砂石,集料船、采挖船应锚固牢靠,但不得阻碍通航。长期定点采挖时应取得港航监督部门的同意,并设置警示标志。

3.4.2石料开采应由上而下逐层采取,并根据石崖高低,修成阶梯。如有松动石块应先予清除,上下层不得重叠作业。

3.4.3有关石料开采的凿眼、爆破和搬运应符合本规程4.3节有关规定。3.5施工机械

3.5.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

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

作。

3.5.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

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工作前应检查:‘

(1)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2)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3)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4)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5)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工作中应观察:

(1)指示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机构有无异常;

(2)工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

(i)31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2)参照例行保养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3)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4)填写好机械操作履历表。

3.5.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3.5.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闸。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3.5.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应严禁烟火。

3.5.6柴、汽油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c之间,i温度在40~c以下时不得带负荷工作。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优选10篇)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适配人群现场施工人员,塔吊操作员,土方作业工使用场景施工现场,深基坑作业,高空作业编制目的防止施工时出意外,保护大家不被砸伤、摔伤、电伤,管住乱来的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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