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规章制度

适配人群在校本科生,在校研究生,宿舍管理员使用场景宿舍就寝管理,宿舍用电管控,宿舍安全巡查
制度目标管好宿舍秩序,让大家住得安全、安静、干净,不吵不闹不乱来。
职责分工宿管服务部负责日常检查和处理;辅导员配合协调;学生要自己守规矩。
核心条款不准留宿外人,不准晚归,按时关灯关电器,不乱贴乱画,不养宠物,不烧东西。
执行要求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并公示;两次断电加写检讨;三次通报批评扣综合分;管理人员随时巡查登记。

一、学生宿舍生活秩序细则

1、学生宿舍只供本校学生住宿,不准留宿外人;学生及来访者原则上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如确有需要,须说明事由,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学生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尊重,以礼相待,遵守纪律;不粗言恶语,不吵架斗殴,不酗酒闹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学校试行学生宿舍24小时供电,学生必须安全用电,并按规定: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晚上11时,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晚上12时30分统一关照明灯、并按时就寝;学生必须在关灯之前回宿舍,熄灯后回宿舍者视为晚归,晚归者一律进行登记,说明原因,无充分理由者按违纪论处。

4、关灯后禁止使用台灯和电脑,对于第一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进行口头警告,并张榜公布;对于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进行断电处理,宿舍有关同学必须写出书面检讨,作出改正错误保证方可继续通电,并取消其评选文明宿舍的资格;对于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对该宿舍的有关同学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年度综合测评中扣分。

5、学生应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不准在室内、走廊或其他公共场所生炉煮东西、烧杂物、放鞭炮、点蜡烛;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不准传播淫秽书画。违者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试行条例》和《治安管理条例》严肃处理。

6、休息时间在学生宿舍内或附近吹、拉、弹唱、喧哗打闹、玩电脑、打电话或早起、晚归等影响他人休息,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保持宿舍卫生及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倒剩饭、剩菜和污水;不准在宿舍饲养宠物;不得在走廊上乱扔或放置鞋、鞋架、水桶、热水瓶等其它杂物。

8、走廊、楼梯、过道不得停放单车,单车一律放在单车棚内,并自觉摆放整齐。

9、严禁在学生宿舍打麻将、赌博。违者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试行条例》严肃处理。

10、不准在学生宿舍张贴推销广告、从事经商活动。违者没收所售物品,并报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1、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劝阻,无理取闹,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同学,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宿舍房产管理细则

1、学生应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养成良好的公德意识。学生使用家具应交押金50元,毕业时经验收无缺损者,退回押金;有损缺则酌情扣除。有意损坏家具、门窗、玻璃、栏杆等,按2-10倍的价格处罚。

2、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更换床位。如确需更换床位,须征得辅导员和宿管服务部同意;不得转让床位和擅自留宿校外人员。如因转让床位、留宿校外人员或带校外人员进入宿舍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保持宿舍整洁、美观,不准在墙、门、窗、桌椅等公共设备上乱图、乱画、乱写、乱张贴。经教育不改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坏的,需赔偿材料维修费。

4、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动、私拆、改装风扇,严禁攀拉挂风扇的铁管;不得固定风扇的吹风方向;不得在风扇叶及周围挂蚊帐、晾衣服等。违者批评教育;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三、学生宿舍水电管理细则

1、学生宿舍每人每月免费用电量为:本(专)科生、双学位生和港澳生4度,硕士生7度,教委生8度,博士生9度;每人每月免费用水量为:有独立卫生间的5吨,公共卫生间的9吨(注:上述用水量、用电量寒暑假期不免,超出部分按规定水电价收费)。

2、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热杯、电饭煲、电茶壶、电烫斗、电热棒、电炉等高功率电器,违者没收,并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追究事故责任。

3、不得私自改装电路、私接电源。违者没收违章用品,赔偿相应损失,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查处;对屡教不改、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4、学生应节约用水,爱护消防安全设施;不得私自使用消防用水;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违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严禁用风扇电源拉接电脑、音响、台灯、插座等。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规章制度:某大学学校后勤会馆出入

适配人群会馆服务台员工,后勤安保人员,外籍专家助理使用场景留学生住宿管理,外籍专家接待,施工进场管控
制度目标管好会馆进出,防止乱进乱出,保护里面的人和东西安全。
职责分工总服务台负责登记核对,保安负责检查放行,部门经理审批特殊出入,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核心条款必须戴胸卡走正门,住宿人员凭房卡,访客要登记签字,施工物品要清单核对。
执行要求每次进出都要按规则办手续,登记要当场填,签字要本人签,核对必须看原件,服务台和保安轮流盯岗查漏。

大学学校后勤会馆出入管理制度

1、 会馆工作人员出入会馆应佩带胸卡,出入一律走正门(会馆西门), 特殊人员出入餐厅后门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 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外出,工作日内不能返回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在会馆住宿的留学生、外藉专家应持住宿房卡出入会馆。对其来访的朋友、家属等要主动在会馆总服务台办理登记手续, 来访结束后,相关人员需在会客单上签字确认后离开会馆。

4、留学生、外藉专家所聘请的辅导人员,要办理辅导证,凭辅导证出入会馆。

5、洽淡业务的客户出入会馆时, 填写"来访人员出入门证",经总台服务员签注入馆时间,接待完毕后,由接待人签字后,经总服务台核对,方可离开会馆。

6、施工人员进入会馆,对其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应由施工方填写"施工自备工具、物品进会馆清单",经保安或总服务台检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所有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会馆应凭"物品进会馆清单",经主办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由服务台或保安核对原存查的底联,并签注出馆时间后放行。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规章制度:大学学校资产

适配人群校产设备管理员,院系资产保管员,财务报账人员使用场景教学设备采购,科研仪器管理,校内资产调拨
制度目标管好学校的东西,别丢别坏,让房子设备都好好用,多干活少浪费。
职责分工校产处管总账和检查,财务处管钱数对不对,院系管自己地盘上的东西。
核心条款买新东西要先登记再报销,坏的旧的得鉴定后才能报废,调走借出都要签字批条。
执行要求新东西买了马上去校产处办手续,每年清点一遍,账本卡片实物必须一样,查出来不对要找原因改过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要健全计划、采购、验收、维修、保养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第二章 固定资产分类、范围和作价

第三条 按照教育部*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俱;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等十六类。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物资设备;

㈡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

㈢土地;

㈣家俱、图书资料;

㈤无偿调入或赠送给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㈥特殊需要且单价500元以上被服装具。

第五条 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列为固定资产:

㈠临时简易房屋、临时建筑物,如工棚、临时厕所、岗亭、简易人行道、刺丝围墙等;

㈡替换性资产。如轮胎、投影机灯泡等(该项中属于成套中原已配套的仍作为固定资产完整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计入成套设备价值之内,替换时可分别不同情况按维修或消耗对待)。

第六条 新添固定资产的安装费,应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基本建设投资或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新添固定资产运杂费,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其它则不计入。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增减固定资产原值:

㈠原有固定资产因改制而提高质量或扩大功能而增加附件,按实际开支增加其原值;

㈡成套设备因损坏或其它原因拆除其中一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㈢已列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改建或部分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第八条 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记帐手续,以保证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第三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职责及队伍

第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二级管理体制。

第十条 校产设备管理处为全校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帐、明细帐和财产卡片;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帐工作,受理固定资产的调剂、报损、报失、报废、改装、拆除等工作;检查、评估固定资产日常维护情况和使用效益;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帐、卡、物的核对并及时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分布、增减异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财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每月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提供上月固定资产入帐金额与财务处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对出现的差额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帐。

院、系(部)、机关处室负责本单位设备、家具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各单位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都要进行清查核对,确保帐帐、帐卡、帐物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产设备管理处反映,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逐步建立一支数量恰当、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的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 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技术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含兼职),对所管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应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督促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验收、管理、维修

第十四条 校内所属各单位所添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财产,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验收、登记、建帐手续,凭校产设备管理处出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单报帐联,到财务部门报帐,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责任。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也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入产手续,其验收单报帐联送交学校财务处,以增加学校固定资产。

㈠房屋、建筑物的验收,由基建部门填写验收移交单,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平面图、管道电气图等,会同校产设备管理处及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后,按标的加待摊费用填制房屋、建筑物估价入帐单入帐,待办理决算后,按决算数正式办理房屋建筑入产手续。

㈡仪器设备验收,由采购订货单位(人员)对照实物填写验收单,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比照教育部高教司 [*] 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如发现损坏或质量和数量有问题,应由采购订货部门与厂商联系解决,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发票等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㈢图书、家俱等由使用单位根据其特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第十五条 利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外服务及创收必须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事先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经营性固定资产必须提交报告,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对金额大且投入企业的资产,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并作为学校对校办产业的投资。

第十六条 大型专用设备在校内要实行资源共享。设备由主要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学校拨一定的运行费,教学使用不收费,科研使用适当收费,以弥补运行费用的不足。

第十七条 学校逐步增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修资金,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入专用基金帐,作为更新、改造、维修专用。

第五章 固定资产变动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应作报废处理;由于人为的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应作报损处理。申请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必须是:经技术鉴定确实无法修复使用的;使用已超过一定的年限的;修复费用超过重新购置费用 5 0%的;技术落后、效益差的;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由于使用人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人保管不善,致使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视情节对责任人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在校内调拨,须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保管人和负责人及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为做帐依据,固定资产调出学校须由使用单位提交报告征得校产设备管理处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金额大的报校长办公会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报校产设备管理处冲减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在校内借用,由保管、使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校外单位借用,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批准,超过1万元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5万元及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权在校产设备管理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规章制度(优选3篇)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规章制度适配人群在校本科生,在校研究生,宿舍管理员使用场景宿舍就寝管理,宿舍用电管控,宿舍安全巡查制度目标管好宿舍秩序,让大家住得安全、安静、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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