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社区卫生中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管得细、盯得紧、流程清。从选药到入库,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既防漏洞又保质量。大家最怕的扯皮、推诿、说不清,在这儿基本没了。制度不光写在纸上,更落到日常动作里,让采购这事变得踏实、省心、有底。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放射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坚决按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规定进行采购。
2、药剂科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资质和信誉好的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依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许可证》,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消"、"械"等非药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每年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供货单位给予的药品让利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药品采购人员定期进行轮换。

管住药品怎么买,不让乱买乱用,保证药安全好用,大家用药放心。适用范围:全院所有科室和药剂科人员,重点是采购药品这事。
药剂科负责采购储存供应;采购员要持证上岗;药事委员会定供货商;主管院长批计划。
只从正规厂家买药;新药得委员会同意;进口药要有检验报告;不买三无药品。
采购前要写计划,层层审批;验收不合格就拒收;采购付款验收三分开;每年向委员会汇报采购情况;采购员定期轮岗。
本制度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药事委员会;修改需经委员会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