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来了!这份制度把安全和卫生揉在一起管,不光讲怎么防事故,也说清楚日常怎么保健康。条文不啰嗦,每一条都直奔主题,让执行的人心里有底、手上不慌。老员工看了点头,新同事也能快速上手,真正用得上的规矩。

第十一章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范 围
第229条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好用.
第230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第二节 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231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第232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第233条 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234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三节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235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236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
第237条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第四节 管理分工
第238条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第239条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
第240条 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
第241条 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
第242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二章 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施工组织
第243条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一)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进行动火,入罐,动土,断路(占道)等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证.
(二)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244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员工有权拒绝施工.
第245条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作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发包单位要有专人检查其安全工作.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第246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247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及设备,电器检修等,分别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厂有关安全规程执行.
第二节 施工现场管理
第248条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如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第249条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看守,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250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251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252条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253条 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
第254条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

管好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不让它们坏掉、丢掉、乱用,保证工人干活时能挡危险。适用范围:所有用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的岗位、设备、厂房、施工地方。
设备部管机械类安全装置,电气部管电气类,仪表部管报警联锁,防火部管灭火设备,安全部管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装置不准拆、挪、扔,检修拆了必须马上装回去;防护用品要选对、放好、定期校验、登记领用。
专人管、建档案、编进检修计划、定期检查校验、每次校完记下来或铅封;施工前必须交底安全措施,没交底不能开工,员工可以不干。
本制度从发布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企业安全部,修改要经主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