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这是一份专为生产安全量身定制的管理制度,把事故预防、应急响应和责任落实全串起来了。不讲空话,每条都直奔主题,让日常操作有据可依、出了状况知道怎么快速应对。读起来顺,用起来稳,大家心里都有底。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定”,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公司领导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一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均由安全部门责成专职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写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处理。
二、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丧失劳动能力连续休工三个工作日以上)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由所在单位填写事故登记表,做到上报及时准确。
三、因工伤长期不能工作的按劳保条理执行。
四、工伤休息要有医生的医疗诊断书或建议书。
五、对工伤事故和工程设备事故如有隐瞒不报或故意延迟报告的,除补报以外应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防止事故瞒报漏报,让事故处理有章可循,现场不被破坏,责任能查清。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安全部门、安全员、公司领导、安全领导小组。
公司领导组织调查处理;安全员查原因、定措施、写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做决定。
24小时内上报事故;保护现场;填登记表;要有医生证明;不准瞒报迟报。
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动;安全员三天内完成调查;报告交小组;每月检查执行情况;部门负责人盯落实。
本制度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修改需经安全领导小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