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工程车驾驶员,营运驾驶员,备案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工程运输,倒班作业,试用实习 |
|---|---|---|---|
| 制度目标 | 让司机招得靠谱点,别出事,管住人,管住车,安全第一。 | ||
| 职责分工 | 人事部初试面试,安全部搞技能考,医院体检,公司签协议发教育,财务收风险金。 | ||
| 核心条款 | 要有驾照和资格证,五年驾龄,没大事故,不酗酒不网瘾,体检合格才能上岗。 | ||
| 执行要求 | 先目测面试,再考理论和开车,接着体检,签协议,交0.5万风险金,上安全课,试用3到6个月,24小时倒班。 | ||
1、驾驶员应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驾驶相应的机动车五年以上者;三年内无重特大事故发生者;没有酒瘾、网瘾等有碍于车辆安全驾驶等不良行为者。
(3)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4)取得相应的车辆资格证件。
(5)符合(杭政办函〔____〕356号)《关于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须具备三个条件。
1、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资格证;
2、经工程运输营运驾驶员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
3、非本市公安交警部门颁发驾驶证、行驶证的人员和车辆,须在企业所在地公安交警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应聘人员应进入下列录用工作程序:
(1)初试由职能部门进行形象目测,综合性提问或面试。
(2)初试合格后,可进入常规理论和适应性操作的技能评定。
(3)技能评定合格后,可进入医院进行准入岗位前常规体检。
(4)体检合格后经公司审定同意录用后,签定相关管理协议,进行上岗前车辆安全教育。
(5)准入岗位后试用实习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顺延至6个月为限,同时签订责任书等。
(6)按公司的车辆安全风险规模、范围、应交纳一定的“车辆安全风险管理金”,金额0.5万元,每月按比例规定提取车辆安全风险。车辆安全风险管理金交纳不计息,聘用管理期满,经公司确认无责任事故全额退还,如有违约责任复核后退还。
(7)明确告知驾驶员按生产经营特性惯例,工作时间为24小时倒班制。
3、在试用实习期内,凡有下列不良行为的可以终止协议予以辞退:
(1)有章不循、不服从车辆安全和行政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
(2)发生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责任行车事故。
(3)违章、肇事、被处以扣证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4)提供伪造的证书、证明的。
(5)在试用实习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危险品车辆驾驶员聘用
| 适配人群 | 危货驾驶员,押运员,危化品车长 | 使用场景 | 危货运输,危险品押运,化学品行车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危险品司机上岗条件,防止没证乱开车,减少出事可能。 | ||
| 职责分工 | 运管部门审资质,公司安全部盯日常,司机自己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要持证、有经验、身体好、交押金,车要配齐灭火器gps等设备。 | ||
| 执行要求 | 证件随身带,路线听公安安排,定期体检保养,每月学安全知识,检查随时来。 | ||
一、危险品驾驶员须知:
1 、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符合交通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和《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 <>;;规则》 规定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规定审检合格,并发给相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 、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3 、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五万公里以上。
4 、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0 周岁以下,并一年检查一次身体(在县级以上的医院检查)。
5 、有一定机械常识及故障判断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备较强的临危处置能力。
6 、须一次交纳风险抵押金3000 元以上。
二、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规定,按时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驾驶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学习和考核。
三、随车携带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的有关证件,如道路运输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运输危险货物时,经过特殊地段,要按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行驶。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时必须索要运输货物的运单、数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运单。
五、随车携带的灭火器、gps 设备,防滑链、三角木、防静电地线必须齐全、有效,并按时检查。
六、全车所有各种警告标志(如反光带和防爆、防毒文字图案,驾驶室顶部放置的危险品标志灯),必须洁净明目、干净、平整牢固。
七、严格遵照车辆及其设施的“强行保养”制度,发现隐患或故障应及时排除或维修。
八、自觉保护gps 监控车载终端设备,严格执行gps 车载监控管理制度。
九、主动和自觉接受公安、交警、运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控和检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熟练掌握事故现场处理程序和规定要求,防止危险、化学品因事故酿成爆炸、泻漏、污染等重大恶性事件。
十一、招聘危货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再教育,并做好自检自纠工作,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化工有限公司
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专职驾驶员,车队负责人,车管人员 | 使用场景 | 公务出行,跨区差旅,紧急用车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单位车子,让用车更顺、更安全、更省钱,服务好大家工作。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基地主任管基地车,车队负责人具体派车,驾驶员负责开车和保养。 | ||
| 核心条款 | 用车要填申请单,出远门得领导批,不能公车私用,不能随便改路线,车必须停指定地方。 | ||
| 执行要求 | 派车要有单子,出车要检查车况,回单位要报到,油耗每季通报,费用报销要签字,车管员不定期查出车情况。 | ||
为了加强我局车辆管理,确保合理调度、高效运转、安全行驶、节约开支,更好地为全局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参照执行。
一、车辆管理对象
本制度所指车辆管理对象包括:局机关及各基地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范围
(一)单位所有公务性用车;
(二)上级或其它单位经领导同意的借用车。
三、车辆使用原则
(一)工作为主、急需优先和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合理使用、统一调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严守制度、确保安全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节约开支,严谨公车私用的原则。
四、车辆管理
(一)车辆使用
1.派遣程序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的统一调度使用,其中基地车辆由基地主任具体负责,接受局办公室指导。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度车辆。
(2)由办公室指定车队负责人具体负责车辆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务用车,应填写《工作用车申请单》,提交车队负责人。
(3)取水、财务取款、大件设备运输、检查、接待等日常公务用车,由车队负责人直接派遣车辆;各科室临时用车,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办公室同意后派遣车辆,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庆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遣车辆。
(4)局领导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由车队负责人根据领导指示派遣车辆,报办公室备案;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庆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核后方可派遣车辆。
(5)在主城6区范围以内,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遣车辆。办理紧急事务需派遣车辆的,必须经分管局长及分管办公室局长同意后方可派遣。
(6)出主城6区以外的车辆,车队负责人应根据办公室或局领导签批意见,出具派车单。
(7)车队负责人应掌握实时车辆在位情况,(www.)并统一做好车辆派遣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局机关应保证1辆车以上备用。
2.出车管理
(1)驾驶员必须服从车管人员的车辆调度安排,接到任务后应及时出车。出车时要带齐证件,并对车辆作相关检查,若发现车辆故障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及时检修,不带病出车。
(2)驾驶人员按派车单规定路线完成出车任务,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变线路的,必须报车辆管理人员同意,车辆派遣单是驾驶员每月计发出差补助的唯一依据。
(3)出车到达目的地后,原则上车辆应就地等候工作人员完成公务后一道返回机关,若遇车管人员安排其它紧急任务,车辆可返回,用车人另行乘车回单位。
(4)出车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及时主动与车管人员联系,以便车管人员掌握车辆及驾驶员在位情况。
(5)出车过程中,未经允许严禁公车私用或转交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和损失,由驾驶员本人及用车人负责,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6)车管人员应不定期抽查核实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若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出车者,应取消当月的所有出车补贴,并在会上通报批评。
3.车辆停放
(1)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下班时应停放车库,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外单位、个人家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车辆损坏及丢失等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2)遇节假日,除安排公务用车外,所有车辆钥匙应交由车管人员统一保管,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转交他人使用。
(二)车辆维护
1.保养、维护及年检
(1)车辆保养: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内外卫生清洁由本车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爱护和保养好自己所驾驶、保管的车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一有任务就能立即出车。
(2)车辆维护: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作相关维护和检查,若发现车辆有故障要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并及时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车辆证件的办理和保管:由车管人员指定相关驾驶员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及防汛车汛期免路桥费的手续,缴纳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等费用;以上证件由本车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转借他人。
2.维修
(1)驾驶员无法修理需送厂修理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车辆保修单,报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送指定厂家修理。
(2)车辆送厂修理过程中,该车驾驶员应每天到现场检查修理质量。接车时应严格检查修理项目,达到合格要求后才能接车;接车时车管人员应到现场验收并审核有关费用,签字登记后,财务才能予以报销。
(3)出长途车,途中需要修理时,所修项目应是影响安全行驶的部位,不得借故购买其它备用件,修理费需经乘车人签字,车管人员审核登记,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
(三)车辆油耗管理
每个季度由办公室对每辆车油耗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在驾驶员和局领导之间进行通报,对超标准的油耗费用,超过20%的按超过部分的80%承担。
(四)有关费用管理
1.出车补助
(1)实行每月定额公里补助;出差补助依据《派车单》记载的出车情况,按照局差旅费标准报销。
(2)专职驾驶员公里数补助按300元/月包干;驾驶员兼设备维修人员的公里数补助按150元/月包干。
2.其它费用
(1)洗车费实行包干制;报销过路费、停车费、汽油费时应写明行车路线、出车到达地,并由用车人签字证明,报办公室审核登记,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2)凡修理费(含换件)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价格商议;大修车辆,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应到修理厂参加价格商议,并报分管局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修理,否则其产生的维修费不予报销。
(3)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被交通管理部门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五、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牢固树立“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的宗旨。
2.服从车辆调度安排,保证行车安全,圆满完成出车任务。
3.爱护车辆,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各种车辆证、照的保管,保证行车安全。
4.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况,出车返回后,应停放在指定的车库,并适时清洁车辆。
5.遵守机关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6.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维护水文局形象。
7.完成车辆管理人员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车管人员职责
1.负责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交通法规、业务知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政治责任和业务技能。
2.加强车队安全、劳动和保密纪律教育,搞好驾驶员队伍的团结,提高服务质量,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学习,每月一次安全检查,经常抽查车辆运行和停放情况,所有学习检查情况应有书面记载。
3.认真做好单车成本核算,每季度公布一次驾驶员出车补贴,汽车维修、燃料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开支情况,协助办公室建立车辆单车管理档案。
4.严格按照本制度加强驾驶员及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后勤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三)劳动纪律
1.驾驶员应自觉遵守本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派遣,按时出车,文明服务,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1)为领导服务的驾驶员,在领导没有离开单位前,不能离开岗位;在领导不用车时,应接受其它出车任务。
(2)驾驶员因病因事必须提前向车管人员请假。
(3)汽车故障需修理,驾驶员应提前报告车管人员,不得在派车时才提出,如因此影响工作则按无故不出车处理。驾驶员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车管人员应在安全学习时向全体驾驶员通报。
(4)驾驶员保管的车辆不得交给其他人驾驶,一经发现此情况扣发当月安全奖、优质服务奖和当月的绩效奖金。情况严重的,由此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受到严肃处理并以经济处罚。
2.在休息时间,遇有紧急公务,车管人员必须及时调度车辆,驾驶员必须听从安排及时出车,对电话通知出车不允许不接电话和无故关机,驾驶必须时时保持通讯畅通。
3.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未经派车私自出车者,按对外行车的实际公里计费,在工资或补助中扣除;出私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车驾驶员全部负责承担。
六、奖惩
(一)奖励项目及标准
1.绩效奖:根据局机关和各基地出台的《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驾驶员的绩效奖金。
2.安全奖:40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车辆不碰、不擦、不挂,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元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驾驶情况给予审查。
3.优质服务奖:40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提供优质服务、服从统一安排、出车满勤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元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出车情况给予审查。
4.通讯费: 80元/月,每月兑现,发生不接听电话或关机的,由办公室对其情况给予处罚。
(二)处罚
1.驾驶员确保车辆安全,不得私自出车、私拉便客、车辆夜不入库、不在指定地方停放车或转交他人驾驶等现象,发现之一者,扣发当月优质服务奖40元,并每次罚款50元,同时收取用车人费用。
2.凡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扣发当年安全奖;由交管部门认定是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一律辞退。
3.驾驶员上班不在岗(除特殊情况外)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度、无正当理由不出车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作出停止驾驶,待岗学习,扣发公里补助或绩效奖金等处理。
4.对电话通知出车而不接电话或无故关机的,按不完成工作任务和无故不出车处理,若发现一次不接电话或关机扣除当月通讯费的50%,第二次不接扣除当月全部通讯费用”。
5.因工作需要可对驾驶员进行调整,若驾驶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正式工待岗学习改换其它工种,临时工自动辞职。
6.驾驶员若将车辆有关证件遗失,由驾驶员负责补办,所需费用自理。
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室车辆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市政府领导,办公室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 | 使用场景 | 防洪抢险,外事接待,现场会议 |
|---|---|---|---|
| 制度目标 | 管好车子和司机,不让乱用车、乱修车、乱加油,保证领导工作用车顺当,安全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车队队长管调度维修;老干科管老干部派车;驾驶员自己登记出车;分管领导批特殊用车和大额修理。 | ||
| 核心条款 | 用车要登记,修车要报批,油料按标准核,司机不准酒驾、私用、带病出车、乱改路线。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公示车辆安排,月底交出车表签字核销,半月学安全,事故当天报告,修车不报就不给报销,油料超支扣奖金。 | ||
市政府办公室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运行管理
1、车辆使用范围。
保障市政府领导和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办公室其它班子成员工作用车;科及科以下干部原则上不安排小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下属单位原则上只安排副县级干部工作用车并按成本收取费用。沙漠王子、子弹头车,原则上只用于市政府领导防洪抢险、指挥救灾、外事接待等活动。考斯特中巴车,原则上用于市政府领导外事接待、出外考察、现场会议及办公室组织的集体活动。
2、车辆安排。
市政府领导工作用车基本固定。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特殊情况,领导用车自行调剂。老干部用车实行派车制,派车按以下原则办理:确保区内医疗保健用车;适当安排市内用车(一般每月2次,结余次数可接转使用,并由老干科负责登记和在使用车辆栏内公布);从严控制市外用车(原则只安排经市中心医院同意转院至南昌医疗用车)。老干部用车由老干部科派车,市外用车应报分管领导同意。下属单位副县级干部用车由车队队长统筹安排。以上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即,领导通知用车后,由驾驶员自行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向队长报告。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表报用车领导审核签字,作为核销油料和差旅费的依据。所有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车队(或老干科)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设立车辆调度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3、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和事故记录簿。
车辆维修档案主要记载车辆维修情况,反映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事故记录簿主要记载车辆事故发生情况、原因及处理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4、严格组织纪律。
驾驶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十不准”守则:不准出私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带故障强行出车;不准违章驾驶、停车;不准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准无故拒绝出车和调度;不准车辆私自夜不归库;不准上班时间打牌和无故离岗;不准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准参与领导的政务和以领导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考勤奖、赔偿经济损失、下车待岗和行政处分等处罚(具体办法另行制发)。
二、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学习制度。
每半月集中学习一次,无故缺席作缺勤处理。
2、开展创优争先评比活动。
在车队开展“爱车、守纪、出勤、安全、节约”评比考核活动,一月一考核,记录在册作为年终综合考核依据,同时将各项考核指标张榜公布。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兑现奖惩(评比考核办法另发)。
3、建立事故分析会制度。
驾驶员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车队,并写出事故经过。车队应及时召开队务会进行研究分析,并视情节责成驾驶员在车队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和相应处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4、事故处罚。
车勤人员发生交通事故,视情予以处罚。负事故主要责任者:一般事故扣除当月考勤奖;等级事故扣除3个月考勤奖;重大事故扣除半年考勤奖,并下车待岗。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扣除全年考勤奖,下车待岗,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三、保养、修理和油料费用管理
1、日常保养。
坚持以防为主,坚决纠正只使用不保养和以修代替保养的做法。车辆的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其它保养由车队根据车辆行驶里程和技术状况合理安排。
2、车辆修理。
车辆维修实行事前报告制。由驾驶员向队长报告,经鉴定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指定厂家修理。其中,预计修理费用超过千元的,还须报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同意。长途车辆在外必须修理时,必须征得用车领导同意,并电话向车队队长报告。修理开支较大的还须报分管领导和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同意。未经请示报告擅自修理的,办公室财务不预核销费用。
3、油料核定。
车队根据用车领导审核的当月出车表核实行驶里程、油料和差旅费。城区内用车每车每天按20公里核销油费(老干部值班用车按30公里核销),用油超节支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各类车辆油料核定标准为:中巴车每百公里23公升,子弹头每百公里16公升,沙漠王子每百公里17公升,本田、蓝鸟、佳美每百公里13公升,桑塔纳每百公里11公升(新车)和12公升(旧车)。老干部车辆每百公里13公升。
老干部用车,由老干部科负责每月核实统计行车里程和油料,交由车队核销汽油发票。
市政府办公室到市人大、市政协工作的车辆、驾驶员照此制度执行。
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公司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运输企业安全员,车队管理员,驾驶员招聘岗 | 使用场景 | 驾驶员入职,违章处理,档案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司机懂规矩,少出事,安全开车上路。 | ||
| 职责分工 | 车队队长盯学习培训,人事查入职资格,安全员管档案和合同,老板最后签字。 | ||
| 核心条款 | 不给没证的人开车,签安全合同才上岗,违章要处理,档案得随时更新。 | ||
| 执行要求 | 每月学一次安全知识,新司机先审查再签合同,档案专人管每周清点,违章三天内报上去,队长每月检查落实情况。 | ||
为规范驾驶员队伍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特定制本制度。
一、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以建立科学的运输企业管理体系,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以不发生运输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努力抓好驾驶员队伍安全管理。
二、 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督促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纠正驾驶员违章操作,对违章肇事的驾驶员按规定处理。
三、 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凡新进驾驶员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驾驶员的驾驶证件,从业资格证,操作技能、职业道德、遵章守纪情况,不符合要求得不予录用。
四、 被录用的合格驾驶员必须与车主签订《安全行车合同》,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五、 建立健全驾驶员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身份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资格审查表、黑名单记录,培训考试成绩单,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由专人收集整理,档案随驾驶员转入或转出。
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 适配人群 | 驾校学员,教练员,教务人员 | 使用场景 | 报名入学,培训过程,结业考核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学员,不乱套,课堂安静点,开车安全点,学得扎实点,别出事。 | ||
| 职责分工 | 学校管登记发证,教练盯训练守规矩,学员自己填表守时守纪。 | ||
| 核心条款 | 不能酒后练车,不准私动教练车,不穿拖鞋高跟鞋,不许送礼宴请。 | ||
| 执行要求 | 报名交材料,拿证才开练,打卡预约,填记录,档案存四年,专人盯着查。 | ||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和遵守社会秩序、社会公德;
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
3、培训学员应如实申报有关个人资料,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学员登记表等相关登记工作;
4、学员应尊敬教练员,言行礼貌,服从管理,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互学;
5、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认真填写培训记录;学员培训结业后学校要建立学员档案,并保留4年;
6、未经教练员同意,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教练车辆;
7、驾驶时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严禁酒后驾车;
8、不许穿高跟鞋、拖鞋和裙子参加操作训练;
9、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准宴请教练员和学校其他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10、学员在教练场内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弃物;
11、学员要爱护教学设备、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否则照价赔偿;
1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扰乱教学秩序;
13、不骂人、不打架、不饮酒、不赌博;
14、珍惜时间,讲究效率,注重实际培训学习效果。
15、学校建立学员档案台帐(一人一档),台帐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增驾学员原驾驶证复印件、学员培训合同、结业考试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培训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四年,三年内备查。
汾运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年-03-1323:19
为加强学员管理,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安全,提高培训质量,对学员管理制定的制度如下:
一学员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近期一寸白底彩照(20张),医疗部门体检证明(一份)。填写文字和电子《学员登记表》,写清身份住址、电话、网址、邮编。学员对其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须知:学员报名时须知道应提交的手续、所学车型、培训费用、培训学时、培训内容、考试科目、结业时间、考试难度、应掌握知识,学员签字确认。
三培训协议:学员与学校双方同意,签定培训协议书,交费后生效,校方发给学员《学员证》,并建立学员学籍档案。
四学员培训:学员持〈学员证〉,教务处办理培训登记,发放学员培训ic卡,学员凭〈学员证〉、〈ic卡〉预约培训,学校按照〈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完成培训任务。要求理论学习一天不超过6小时,术科不超过4小时。
五学员档案:学员与学校签定培训协议,交费后,学校建立文字和电子档案,专人管理保存四年以上。
六学员纪录:1学员持〈学员证〉、〈ic卡〉培训,无证无卡不培训2学员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要求学员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3学员严禁酒后学车4学员严禁私自启动或开车5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戴墨镜练车6遵守安全训练规定,按规定上下车,严禁跳车或车未停稳而上下车7严禁车内打闹8爱护财物,电脑,模拟器,多媒体,电磁板等,如有损坏,要予以赔偿9预约培训,按约到校,撤约提前,若无签退不得离校。迟到半小时将按违约处理10学员ic卡不准丢失11训练、修车、加油要保证安全。注意防火12要求文明练车,夏季不准袒胸露背13保持宿舍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洁14尊敬师长,服从管理、团结同学,刻苦训练。
七学籍管理:1报名交费后,学籍建立2学员结业前随到随学,凭学员证和ic卡预约培训3学员因其它原因退学的,填写退学表,校长审批,按规定退还剩余学费,学籍自动迁走4因学员违反规定、情节恶劣、造成学校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勒令退学。学费不退,学籍注销。5学员因上学、参军、学籍保留、学费不退。放假或退役后仍可学习6学员因涉及判刑,学籍自动注销7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结束。但档案保存四年以上。
八学员结业:学员培训结业,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不合格者不准发给结业证。继续学习培训。
[管理制度]联运驾校学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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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马鞍山市联运驾校发布时间:____________年-2-2415:51:00阅读:1212次
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程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应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籍管理
1、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并签定培训协议,交纳培训费和考试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限为2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刑事责任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制。
2、档案内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协议书
甲方:淄博通和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欲承包甲方教练车培训学员,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甲方教练车一台,承包期限为一年。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人数收取乙方支付的预约服务费
2、甲方有责任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符合训练要求的教练车一台。
3、甲方负责乙方招收学员的预约、考试安排等工作。
4、甲方负责组织车辆的年审及投保(车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在本协议期内使用甲方的教练车
2、乙方应与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交纳租车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如乙方及时正确履行本协议,本协议到期后该保证金返还乙方。
3、乙方自行负责聘请培训教练员(教练员须持有教练证),并承担教练员的食宿、工资。4、
4、乙方负责提供场地、训练设施及广告宣传,若训练场地需要变更,应与甲方共同协商,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
5、乙方负责支付养路费及盗抢险(本条款乙方可自愿执行,如出现问题将参照本协议中“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中的第6、7条”)
6、乙方负责教练车的保养及维修工作,每三个月保养一次,甲方派专人办理此项工作(必须到公司指定的维修站进行保养及维修,不按期限保养者扣款500元/次,若连续两次不保养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收回车辆,若造成车辆损坏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承包期间教练车用油。教练车的看管、停放等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在教练期间发生车辆被盗、被毁、被损等情况,由乙方按照同等教练车负责赔偿。
7、乙方负责教练员和教练车的管理工作,并保证严格按照交警支队有关培训的相关规定安排训练,包括倒桩训练和场内道路训练。而且保证在甲方规定的训练场地内训练,不得安排车辆
出场训练,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需实际道路训练,由甲方办理通行证到制定训练路线进行实际道路训练。
8、乙方自行负责学员的招收、培训、管理和安全工作。
9、乙方保证每月单车招收驾驶学员不少于4人。低于4人时,甲方仍按4人收取预约服务费,若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招收学员数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收回车辆。学员收费标准为:每人1800元(含租车费,价格按实际情况可在协议期内进行调整),若乙方在协议期内完成48人以上收费按1600元/人收取,10元教材费自付。
10、乙方负责学员培训计划的安排和实际训练事宜的处理。学员培训期间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一切时间由乙方负责。
11、乙方负责考试表格的填写及各种手续的办理,按照预约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将合格的表格一并交给甲方后进行正式预约考试。
12、乙方负责学员考试的组织,服从甲方安排,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地点、科目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13、乙方学员在教考场考试期间,若发生车辆刮碰、损坏教考场设施、发生其它事故等情形,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开展驾驶培训业务。如有违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收回车辆。
2、本协议履行期间,对于弄虚作假,乱顶乱替,扰乱正常培训秩序者,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收回车辆。
3、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将车辆转包给第三者,一经调查属实,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收回车辆,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且享有继续追究的权利。4、
4、若因乙方原因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已预约的学员根据在训科目,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桩考700元,场地480元,路考200元。
5、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履行时,乙方应保证交付的甲方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完好。如有毁损,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支付赔偿金。
6、本协议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使用甲方的冠名权、资质复印件等,如有违反,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元。
五、争议解决
1、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有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管辖。
六、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经涂改视为无效。七、
特别声明
1、如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政策性收取标准发生变化,其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遇有关部门政策性调整学费,甲方服务费收取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
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单位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专职驾驶员,兼职驾驶员,调度员 | 使用场景 | 事故抢修,跨单位调度,年审逾期 |
|---|---|---|---|
| 制度目标 | 让车更好服务生产工作,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率,落实管理责任。 | ||
| 职责分工 | 局办公室统一管全局车辆和驾驶员;各站所股室管自己车和司机;调度员负责派车登记;驾驶员负责开车和日常保养。 | ||
| 核心条款 | 用车必须填申请单;定人定车;不准酒后开车;不准带病开车;不准私自出车;年审要按时办。 | ||
| 执行要求 | 调度员按单派车,提前一天申请;驾驶员每天填行车日记;车辆回场要检查;油料单车考核;每月汇总里程油耗;安全学习每周半天。 | ||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 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第五章
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 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
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
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
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
第七章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条:安全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15条:安全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具体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奖罚
第18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安全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给予大力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采取措施不力,则应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情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政府机关供电局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二oo四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单位车辆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调度员,驾驶员,站所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事故抢修,生产调度,跨单位用车 |
|---|---|---|---|
| 制度目标 | 让车和司机管得更清楚。落实谁用谁修谁负责。多用车少出事。服务一线生产。保供电和开车都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局办公室管全局车辆和司机。汽车班归办公室直管。各站所股室自己管自己的车和司机。 | ||
| 核心条款 | 车要定人定车。调车得经办公室或双方领导同意。出车必须有调度单。没单不算数。危险路驾驶员能拒开。 | ||
| 执行要求 | 用车提前一天填申请表。调度员按任务轻重派车。司机每天填行车日记。回场报告车况和油耗。每月算里程和油量。车不许随便在外过夜。 | ||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 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车队驾驶员车辆
| 适配人群 | 车队长,驾驶员,客户服务部 | 使用场景 | 交通事故处置,送货车辆监管,车队安全检查 |
|---|---|---|---|
| 制度目标 | 管好车和司机,不让出事,保证安全开车,别撞车别违章,油啊修车啊都算清楚。 | ||
| 职责分工 | 车队管派车登记、安全教育、年检年审;办公室管报批维修、油料核算、检查考核;司机自己管车况车容、守规矩停车。 | ||
| 核心条款 | 不能私自驾公车,不能酒驾开赌气车,出车前后要检查清洗,车坏了马上报,油料每月单车算账。 | ||
| 执行要求 | 每月搞安全教育,每月查车查司机,每次出车前检查,违章要登记上报,考核结果跟补贴挂钩,台账必须记全记准。 | ||
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检查制度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保险制度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
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7992469)。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二、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7992469、7983884),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处理。驾驶员、送货员必须保护好随车成品卷烟,如有伤者由送货员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驾驶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和随车卷烟,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职能科室(电话:7992469、7065790)。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如有重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货厢车门,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并报告局(公司)领导。
四、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
驾驶员、送货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将货款放置隐蔽处,同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全力保护好国家财产,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即时报领导,并急速赶赴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建设集团公司机动车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专职驾驶员,车队长,用车部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公务出车,车辆调度,违章处理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公司车子和开车的人 让车子不出事不乱用不浪费钱 大家都按规矩来开车用车 | ||
| 职责分工 | 车队长管调度和安全学习 驾驶员负责开车保养修车记录 办公室管派车单和费用报销 公司领导批大修和外借事 | ||
| 核心条款 | 人车固定不能随便换车 出车要派车单不能私用公车 停车要回公司停车场 违章罚款自己要掏一半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出车前检查车子状况 行车加油维修都要记台账 每月25号交台账给办公室 车队长查油卡和维修单子 违章事故当天就要报车队长 安全会每月开一次不能缺 | ||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各职能部(室)、分子公司: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切实做好车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合理使用公司资源,节约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结合本公司实际使用车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经营用车和分子公司经营用车,以及集团公司员工私车用于公司经营的。
一、驾驶员管理
1、机动车驾驶员是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车辆维修保养的基本知识,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驾驶员应每天准时上班,准备好车辆,随时待命,上班时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无出车任务或主管领导出差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作旷工处理。
3、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应相对固定,人车定位,避免随意更换、转借。严格遵守车队长的车辆调度,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出车。驾驶员不服从车队长调度或私自出车、借车的,一次罚100元,累计3次者辞退。私自出车、未经办公室同意对外出借车辆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肇事及交通违章罚款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驾驶员承担。
4、车辆日常保养责任由驾驶员承担。保养内容:清洁车辆(车内、车外、引擎),添加工作液(电解液、水和润滑油)、检查车况,发现故障需维修更换重要部件的,驾驶员必须提前告知车队长,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员进行维修或更换,预防车辆抛锚;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整洁;并做好车辆行车、加油和保养维修记录。
5、调整车辆驾驶员时,由成队长负责做好前后任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交接工作,确保车辆证件、行车记录、车辆状况及必备工具设备的完整可靠,如交接后隐瞒车辆重大隐患问题而造成损失,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每月召开一次由车队长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或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专(兼)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专(兼)职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二、车辆的管理、使用及调配
1、公司车辆资源应优先利用,部门用车应填写用(派)车申请单向车队长提出申请,派车单应说明用车事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和用车时间,由车队长统一调配,并在每月月底由车队统计部门用车次数及用车公里数。驾驶员凭派车单经车队长核对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销费用。
2、车队应建立车辆调配程序,驾驶员应做好用(派)车单的台账记录,内容为用车时间、用车部门、出车地点、行驶里程、用车人员签字、驾驶员签字等,以备核查。
3、车辆不得私自外借,确需借用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擅自外借,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4、严禁公车私用,擅自使用车辆,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5、公司车辆停放:公车用毕后统一停放在公司办公楼停车场。随车证件必须与车辆分离。如遇因公差至外地,当晚不能回归的车辆或因维修当晚无法回归的车辆,应将车辆停放于安全可靠的场地。凡未将车辆停放于安全可靠的场地并保管不力,或擅自将车辆停在单位外的,如遇车辆受损、备件遗失,由责任驾驶员负责赔偿损失。
6、因公司车辆紧张而必须用员工私车外出办事的,事先应向车队长说明情况,并持有车队长签名的派车单,产生的车辆费用由车队长核实并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7、公司员工的私车确实需要频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事务,其车辆费用报销由车队长根据各车的情况制定标准,报公司经理会议同意后按相应标准实行。
三、车辆违章及事故处理
1、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罚款的:因公外出:无特殊原因而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罚款的,驾驶员承担50%的罚款,公司承担50%的罚款;因特殊原因而造成超速等违章,经用车部门人员出具证明后交由车队长审核,由驾驶员承担20%的罚款,公司承担80%的罚款。未经许可私自外出违反交通法规进行处罚的,由驾驶员承担100 %的罚款。
2、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并报告车队长,并将相关责任认定资料复印件交车队长备案。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队长和驾驶员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3、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若事故责任因公司驾驶员造成的,公司将根据相关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的处罚单据,结合驾驶员书面情况汇报,公司车辆损失情况及维修费用、相关人员伤亡情况及医疗费用,以及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按以下规定酌情处理:
(1)无人员受伤:驾驶责任人应补足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差额;公司车辆损失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扣罚驾驶责任人100--200元/次;公司车辆损失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扣罚驾驶员责任人200--500元/次。
(2)有人员伤亡,保险公司理赔费用不足以赔偿事故相关费用的,视责任情况由驾驶责任人和公司补足保险理赔差额费用,并视责任情况扣罚驾驶责任人500-1500元/次。发生无责事故,有人员伤亡的,有公司承担理赔不足的费用。
(3)发生责任死亡事故被公安交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与驾驶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
4、严禁酒后驾车,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赔偿费用全额由驾驶责任人承担,并与驾驶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
四、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审验
1、公司的机动车车辆应在当地实行定点维修,对中高档车辆应送4s维修站维修。车队长应收集车辆维修的相关资料备公司核查。
2、车辆的维修流程:车辆驾驶员申请――车队长确认、主管领导签字――车辆入厂维修(驾驶员跟车监督维修)――维修费估价报车队长――完工检验――维修结算单签字确认――更换材料和结算单带回签字报销。
3、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差速器和空调系统等大修,无特殊情况应到公司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需说明原因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维修。
4、车辆的保养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和行驶里程进行定期保养,并做好车辆保养记录台账,严格杜绝脱保,如有发现扣除车队长和责任驾驶员各300元。如因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车辆非正常大修,扣除车队长和责任驾驶员各500元。车辆驾驶员应保持公司车辆良好的车容车貌,要求车辆表面漆面不脱落,灯光部件齐全。
5、车辆驾驶员行车前、行驶中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特别是出现发动机、底盘异响、无刹车、方向卡等严重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明确故障部位后,立即向车队长报告并尽快维修。
6、按时组织实施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车辆年度审验工作以及公
路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营运证审验工作。如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和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处理或造成事故的,或因以上原因造成保险理赔无法赔偿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进行一定的处罚。
7、公司机动车辆的保险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公司车队长统一购买。
五、车辆费用及油卡管理
1、车辆各项使用费用(过路费、维修费、保养费、年审费用、保险费)统一由车队长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车队长统计并建立车辆使用台账,每月25日统计当月后台账报办公室,并与财务部复核。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油卡管理,专卡专车使用。车辆驾驶员应在用(派)车单上注明加油的时间及数量,车队长定期检查。
3、车辆驾驶员应将加油后的凭据交由车队长统计,车队长视车辆的加油情况,及时合理充值油卡。
本制度自____年1月1日起执行,原*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