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值长,运行值班员,热控专工 | 使用场景 | 机组运行维护,热控系统调试,辅机检修作业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安全自动装置和保护联锁,不让机组设备出事,保证运行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值长管日常批准;部长、副总工审重要投退;副厂长批最紧要的;运行部归口解释。 | ||
| 核心条款 | 正常时全得投上;退出要填单子;不同级别按权限批;电网相关的还得报调度。 | ||
| 执行要求 | 填申请单,写清原因时间措施;审批完交值长;操作要两人一起干;值长记进本子;夜间急事先口头请示再补手续。 | ||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停管理,确保机组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停做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国电能源锡林热电厂生产各岗位的工作人员。
3.定义
3.1.本标准所称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发电机自动并列(准同期)、励磁自动控制、自动重合闸、厂用电切换等自动调节装置和自动操作装置。
3.2.本标准所称保护(联锁)是指继电保护、热控主要pid调节回路参数、保护(联锁)以及主要辅机的保护(联锁)等。
4.管理内容
4.1.任何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在正常运行时应按设计要求全部投入,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退出。
4.2.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入、退出的审批权限
4.2.1.不影响机组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的非主要辅机的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装置的投退可直接向当班值长申请,由值长批准执行。
4.2.2.热控联锁装置的投退由当班值长批准执行。
4.2.3.主要辅机的安全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保护的投退以及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定值的修改必须经部门部长(副)审核,副总工程师批准,交当班值长许可执行;
4.2.4.涉及机组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保护的投退以及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定值的修改应逐级向上申请,必须得到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的批准。
4.2.5.涉及电网安全的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停,经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领导批准,由值长向上级调度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后执行。
4.2.6.夜间或事故紧急情况下,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退申请可由值长按照审批权限逐级请示,得到有关领导口头同意后,由值长批准并做好记录,事后必须按要求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4.3.下列情况应填写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
4.3.1.安全自动装置故障,需退出运行方可进行处理的。
4.3.2.保护(联锁)异常,需将装置退出进行处理。
4.3.3.自动装置、pid调节回路参数、保护(联锁)修改定值的工作。
4.3.4.由于布置安全措施,需要将保护(联锁)退出运行时。
4.4.按电网调度指令投退的自动、保护装置无需填写申请单,但必须按要求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记录本中详细记录。
4.5.自动装置工作不正常时,运行人员可立即将自动切除,手动进行必要的调整,并通知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应尽快组织检查原因并进行处理,恢复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
4.6.保护解除可能会引起设备损坏或跳闸的,必须按《工作票制度》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申请单不能代替工作票。
4.7.所有的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入、停止,修改定值,申请单位负责人都必须向运行部值长说明原因,并说明此装置、定值的作用及对哪些设备运行有影响等。
4.8.运行岗位值班负责人,应全面分析装置投入(退出)后对设备、系统运行的影响,作好事故预想,主要辅机及以上设备的保护(连锁)投退、定值修改等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副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和运行部共同讨论制定,经批准后方可按措施进行相关操作。
4.9.流程
4.9.1.提出申请
4.9.1.1.根据生产需要,由申请单位填写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申请单一式两份。
4.9.1.2.各种自动装置计划维修、试验需停运时,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应于前一天提出申请,批准后交由值长安排执行。
4.9.1.3.申请单位应详细填写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中以下各项内容:
4.9.1.3.1.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名称;
4.9.1.3.2.用途;
4.9.1.3.3.申请退出(投入)运行的原因(若为定值修改,则还应注明定值的原始值和修改值);
4.9.1.3.4.申请退出(投入)运行时间;
4.9.1.3.5.退出期间的主要安全措施;
4.9.1.3.6.申请人签名;
4.9.2.申请单的审批
4.9.2.1.申请单位专业主管审核,运行部专业主管会签,申请部门部长(副)复审,副总工程师批准;
4.9.2.2.根据所投退的自动装置、保护装置的重要程度,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签署批准意见。
4.9.2.3.申请部门完成审批手续后,与相关措施一起交由值长许可执行。
4.9.3.申请单的执行
4.9.3.1.批准后的申请单,一份交值长收执,另一份由监护人收执。
4.9.3.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检修人员或运行人员按申请单内容执行操作。
4.9.4.装置退出操作
4.9.4.1.由执行人与监护人按申请单内容核实安全措施无误后,汇报值长。值长下令开始执行,由执行人进行操作。
4.9.4.2.操作结束后,在申请单上记录操作时间,执行人与监护人分别签名。汇报值长。
4.9.4.3.值长将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退时间、原因等详细记录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记录本及工作日志内。
4.9.5.装置投入操作
4.9.5.1.申请单位负责人全面检查装置具备投入条件后,汇报值长。
4.9.5.2.装置定值修改后,修改人应在申请单内详细注明修改后的装置定值,以及是否具备投入条件,并签名。
4.9.5.3.经核实无误后,值长下令开始执行,由执行人进行操作。
4.9.5.4.操作结束后,在申请单上记录操作时间,执行人与监护人分别签名。并汇报值长。
4.9.5.5.值长将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退时间、原因、修改后的定值等详细记录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记录本及工作日志内。
4.9.6.全部执行完毕的申请单,两份均保留在值长处。由值长负责定期归档保存。
4.9.7.任何保护(连锁)的投退以及定值修改,必须及时做好执行情况记录、更新定值清单并保留原始定值记录。
附录:
附件一 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
附件二 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记录
附加说明:
本标准提出部门:运行部
本标准归口部门:运行部
本标准起草人: 高贯卿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管理制度: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
| 适配人群 | 继电保护专工,变电运行人员,调度所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光伏电站运行,变电站检修,调度方式调整 |
|---|---|---|---|
| 制度目标 | 让压板名字统一,方便运行时看懂,减少操作出错,管好压板投退,保障设备安全。 | ||
| 职责分工 | 调度所管压板运行方式;基建或检修单位管名称对不对;变电运行工区管投退结果准不准。 | ||
| 核心条款 | 压板必须按方式单操作;每月15日前查一遍;每年3月紧固一次;标签要编号 名称,不超过10个字。 | ||
| 执行要求 | 运行人员照方式单投退,记录到巡视卡;每月查、每年紧固、每年12月公司抽查;出问题要考核,记录要交接清楚。 | ||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压板在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名称规范等方面的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2.引用标准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3.总则
3.1、为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压板管理工作,规范压板名称,方便运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3.2、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的日常管理工作。
3.3、继电保护专业、变电运行专业人员应熟悉本规定。
运行规定
4.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压板(以下简称“压板”)运行方式由调度所具体管理。
4.2、调度所对压板运行方式安排的正确性负责,基建或检修单位对压板名称所对应功能的正确性负责,变电运行工区对压板投、退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4.3、变电运行人员在投、退保护功能压板时,须保证压板的实际投、退情况与压板方式单一致。
4.4、运行人员要根据压板方式单负责保护装置压板的投停操作,并于每月15日之前对压板方式按照方式单和投停记录巡视检查一遍,将巡视情况记录到当天的运行巡视卡中,巡视人员对压板投停的正确性及可靠性负责,并纳入相关的考核。运行人员每年3月份检查紧固压板一次。
检修规定
5.1、基建或检修单位对新安装或改造保护装置进行整组传动试验时,需对压板方式单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所专业技术人员。
5.2、基建或检修单位必须保证监控系统压板变位报文与实际压板名称一致。
管理流程
6.1、光伏电站负责对各变电站的压板名称进行统计,调度处负责对压板功能进行解释,并负责编制压板方式单。
6.2、对于原理图上未出现的压板,由基建或检修单位按照装置实际情况交待压板名称和编号,由运行人员上报调度处。
6.3、新保护装置的投运要随定值单下达压板方式单,施工单位负责领取。施工结束或工作票办理终结之前,由施工单位交运行单位存档。
6.4 、调度所下发压板方式单时,要按照“压板标签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压板名称进行规范。检修或基建单位负责按照压板方式单统一规范压板名称,运行人员按照方式单进行压板投停,并与调度核对压板方式。
6.5 、变运工区根据压板方式单制定各站的压板图,压板图按照正常方式下的压板投停状况进行绘制,对特殊情况下及其它操作情况下的压板投停方式进行文字标注,压板图一式两份,变电站、操作队各存一份。
6.6 、公司每年12月份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变电站压板检查,对照压板方式单抽查压板投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公司进行考核。
压板标签规范标准
7.1、新上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范书中要明确要求制造厂家将压板标签框安装到压板下方。
7.2、压板名称实行双重化编号,压板标签第一行为压板编号,第二行为压板名称,压板名称不宜超过10个字。检修和基建单位负责按照压板方式单的要求制作压板标签,若压板规范名称超过10个字,可适当简化。(见附录1)
7.3、1个定检周期之内不会用到的压板(新型插拔式压板除外)由变运工区取下连片并进行妥善保管,临时停运的压板应解开拧紧,调度下令临时投停的压板要进行记录,按值交接。
8其他
8.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2、本规定解释权归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管理制度: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
| 适配人群 | 值长,专业专工,运行值班员 | 使用场景 | 机组运行维护,辅机检修作业,电网调度协同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安全自动装置和保护联锁的开关,不让设备乱跳闸,保证机组稳稳跑。 | ||
| 职责分工 | 值长管日常批准;部长副总工程师审重要操作;副厂长批最要紧的;调度指令按电网来。 | ||
| 核心条款 | 自动装置保护必须全投;退出要填单子;定值改了得写清楚;不能拿申请单当工作票用。 | ||
| 执行要求 | 填单子要写明为啥退、啥时候退、怎么保安全;审批完交值长;操作时两人一起干;退完投完都得记本子上;夜里急事先口头请示,事后补单子。 | ||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停管理,确保机组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停做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国电能源锡林热电厂生产各岗位的工作人员。
3.定义
3.1.本标准所称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发电机自动并列(准同期)、励磁自动控制、自动重合闸、厂用电切换等自动调节装置和自动操作装置。
3.2.本标准所称保护(联锁)是指继电保护、热控主要pid调节回路参数、保护(联锁)以及主要辅机的保护(联锁)等。
4.管理内容
4.1.任何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在正常运行时应按设计要求全部投入,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退出。
4.2.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入、退出的审批权限
4.2.1.不影响机组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的非主要辅机的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装置的投退可直接向当班值长申请,由值长批准执行。
4.2.2.热控联锁装置的投退由当班值长批准执行。
4.2.3.主要辅机的安全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保护的投退以及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定值的修改必须经部门部长(副)审核,副总工程师批准,交当班值长许可执行;
4.2.4.涉及机组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保护的投退以及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定值的修改应逐级向上申请,必须得到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的批准。
4.2.5.涉及电网安全的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停,经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领导批准,由值长向上级调度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后执行。
4.2.6.夜间或事故紧急情况下,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退申请可由值长按照审批权限逐级请示,得到有关领导口头同意后,由值长批准并做好记录,事后必须按要求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4.3.下列情况应填写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
4.3.1.安全自动装置故障,需退出运行方可进行处理的。
4.3.2.保护(联锁)异常,需将装置退出进行处理。
4.3.3.自动装置、pid调节回路参数、保护(联锁)修改定值的工作。
4.3.4.由于布置安全措施,需要将保护(联锁)退出运行时。
4.4.按电网调度指令投退的自动、保护装置无需填写申请单,但必须按要求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记录本中详细记录。
4.5.自动装置工作不正常时,运行人员可立即将自动切除,手动进行必要的调整,并通知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应尽快组织检查原因并进行处理,恢复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
4.6.保护解除可能会引起设备损坏或跳闸的,必须按《工作票制度》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申请单不能代替工作票。
4.7.所有的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入、停止,修改定值,申请单位负责人都必须向运行部值长说明原因,并说明此装置、定值的作用及对哪些设备运行有影响等。
4.8.运行岗位值班负责人,应全面分析装置投入(退出)后对设备、系统运行的影响,作好事故预想,主要辅机及以上设备的保护(连锁)投退、定值修改等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副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和运行部共同讨论制定,经批准后方可按措施进行相关操作。
4.9.流程
4.9.1.提出申请
4.9.1.1.根据生产需要,由申请单位填写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申请单一式两份。
4.9.1.2.各种自动装置计划维修、试验需停运时,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应于前一天提出申请,批准后交由值长安排执行。
4.9.1.3.申请单位应详细填写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中以下各项内容:
4.9.1.3.1.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名称;
4.9.1.3.2.用途;
4.9.1.3.3.申请退出(投入)运行的原因(若为定值修改,则还应注明定值的原始值和修改值);
4.9.1.3.4.申请退出(投入)运行时间;
4.9.1.3.5.退出期间的主要安全措施;
4.9.1.3.6.申请人签名;
4.9.2.申请单的审批
4.9.2.1.申请单位专业主管审核,运行部专业主管会签,申请部门部长(副)复审,副总工程师批准;
4.9.2.2.根据所投退的自动装置、保护装置的重要程度,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签署批准意见。
4.9.2.3.申请部门完成审批手续后,与相关措施一起交由值长许可执行。
4.9.3.申请单的执行
4.9.3.1.批准后的申请单,一份交值长收执,另一份由监护人收执。
4.9.3.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检修人员或运行人员按申请单内容执行操作。
4.9.4.装置退出操作
4.9.4.1.由执行人与监护人按申请单内容核实安全措施无误后,汇报值长。值长下令开始执行,由执行人进行操作。
4.9.4.2.操作结束后,在申请单上记录操作时间,执行人与监护人分别签名。汇报值长。
4.9.4.3.值长将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退时间、原因等详细记录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记录本及工作日志内。
4.9.5.装置投入操作
4.9.5.1.申请单位负责人全面检查装置具备投入条件后,汇报值长。
4.9.5.2.装置定值修改后,修改人应在申请单内详细注明修改后的装置定值,以及是否具备投入条件,并签名。
4.9.5.3.经核实无误后,值长下令开始执行,由执行人进行操作。
4.9.5.4.操作结束后,在申请单上记录操作时间,执行人与监护人分别签名。并汇报值长。
4.9.5.5.值长将自动装置、保护(联锁)的投退时间、原因、修改后的定值等详细记录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记录本及工作日志内。
4.9.6.全部执行完毕的申请单,两份均保留在值长处。由值长负责定期归档保存。
4.9.7.任何保护(连锁)的投退以及定值修改,必须及时做好执行情况记录、更新定值清单并保留原始定值记录。
附录:
附件一 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
附件二 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记录
附加说明:
本标准提出部门:运行部
本标准归口部门:运行部
本标准起草人: 高贯卿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
| 适配人群 | 农产品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 | 使用场景 | 生产基地管理,入市销售准入,产地污染防控 |
|---|---|---|---|
| 制度目标 | 让农产品更安全,大家吃得放心,少出问题,少被投诉。 | ||
| 职责分工 | 企业要配专人管质量,合作社要组织培训,大户要带头执行,大家一起自查自纠。 | ||
| 核心条款 | 不能在污染地种菜养鱼,化肥农药要用得当,必须记生产日记,包装要有标识。 | ||
| 执行要求 | 自己做检测或找人检测,不合格的不准卖,入市要带证明,监管部门来查要配合,每月至少查一次场地。 | ||
1、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当具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设施条件,落实质量安全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律管理;公开承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4、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当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和农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巡查监督。
5、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落实包装标识、追溯管理和召回处置等规定。
6、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不得收购、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7、食用农产品入市须同时具备包装标识或产地证明、检测合格证明;认证农产品入市销售时使用认证标识的,须按规定附具质量认证证书;依法需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