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老同志看病花太多钱 | ||
|---|---|---|---|
| 适用范围 | 离休干部看病买药报销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医务室管审核,单位管备案,老同志自己留好单据 | ||
| 管理要求 | 只能去定点医院,转诊要介绍信,急诊得盖章,外购药要外购章 | ||
| 监督与检查 | 单据不全不给报,超时了不给报,材料不对要扣钱,单位每月查一次,错了得重交 | ||
离休医药费报销规定大家了解过相关法律条文吗需要了解离休医药费报销规定的朋友们可以阅读以下材料哦!
离休医药费报销规定【1】
根据《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部的实际,特制订以下规定:
1、离退休干部只能在指定的合同医院和自选一家就近医院就医(必须是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的医院)搜索。
2、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必须有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开出的转诊介绍信,否则相关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因急症需抢救的病人,可以到就近的任何一家正规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病情稳定后,转入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继续治疗。
报销时需要附急诊诊断证明、收费明细单、收费收据需盖急诊章。
急诊时,汤药、中成药不列为报销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