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以前档案乱放乱丢,老找不着人材料。现在要管好每份档案,让查人、用人有依据,别再糊里糊涂干活。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职、离职、去世职工的档案。包括履历、奖惩、合同、培训这些纸片儿。 | ||
| 职责分工 | 劳动或人事部门管着。专人收材料、整理、保管、转交。领导盯着别出错,档案室最后收走。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私藏别人档案,不准用圆珠笔铅笔写,不准涂改抽换材料,不准自己查自己或家里人档案。 | ||
| 检查与监督 | 人事每月清点材料,发现漏的马上补。档案室半年抽查一次,缺东西扣当月绩效。没按时转档案的,主管要被谈话。 | ||
企业(公司)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