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3
| 编制目的 | 防止井下维修出事故,保护人不被烧伤砸伤,不让设备乱修乱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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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井下维修工、天井作业人员、电焊火焊操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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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维修工自己动手干,电工管电器,起重工管吊装,班组长盯着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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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流程 | 先断电挂牌,再查顶板浮石,系安全带,工具装袋,废油棉纱进铁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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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 | 照明用36伏灯,手锤把加楔,刮刀有柄,千斤顶配枕木,气压充气用专用工具,检修完清点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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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井下维修硐室应悬挂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各种工具及备品备件应摆放整齐,禁用电热炉或大灯泡防潮、烘干、取暖,使用过的废油、棉纱、废纸和油毡等易燃物应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运到地面处理。
二、需到现场检修时,应检查顶部浮石,支护情况和电力分布情况,安设好照明,清理场地,撤离无关人员。过于窄小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不得作为检修场地,检修场地严禁烟火。
三、需上天井工作时,应检查梯子、平台牢固情况和通风情况,并清理浮石。在溜井口、井筒内或其它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将零星工具装在工具袋中或用安全绳系牢栓在身上。
四、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可靠绝缘,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手锤把必须加楔牢固,刮刀、锉刀必须有柄。
发布时间:2026-06-28
适用岗位:绞车维修工、运输副总、机电技术员
| 制定目的 | 小绞车老出事,怕提升运输不安全,影响煤炭生产,所以得管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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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矿井里所有小绞车,还有司机、挂钩工、轨道、钢丝绳这些活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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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机电队专人管技术检查考核;各工区副区长分管;维修工天天查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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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绞车坏了不能开;钢丝绳断丝多不能用;信号不清不能动;斜巷里不准蹬钩、不准行人;超挂车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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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每周至少查一次绞车,钢丝绳等每星期查两次;机电队记台账;没检查罚100元;没记录罚50元;整改不及时每天再罚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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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矿井小绞车管理,确保提升运输安全,促进煤炭生产,现制订"小绞车管理办法"。望所属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机构
第1条 矿 机电队是矿井提升运输系统职能的管理单位。配备专人负责矿井小绞车提升运输的技术管理工作,并承担日常小绞车检查、考核、统计、调配工作。
第2条 各采掘及辅助工区要有一名副区(队)长分管本单位提升运输工作。
第3条 各采掘及辅助工区必须有小绞车、钢丝绳、地滚、轨道及安全设施的检查维修专业人员,负责日常检查修理工作。
(二)一般规程
第4条 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四有、三好、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