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公司刚起步人多事杂,怕乱套才定规矩,让大家做事有章法,别糊里糊涂干。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编员工,包括职员技工管理工服务生普通工,管招人解雇请假加工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劳务主管单位牵头,业务主管执行考勤考核,警卫和工会一起盯着看。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有犯罪记录,不能带传染病上岗,不能旷工三天以上,不能偷公司东西。 | ||
| 检查与监督 | 新员工要填表交证明,主管每月报动态表,迟到早退三次算旷工半日,没做到就扣钱或解雇。 | ||
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