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老师之间听课少,课堂改进慢,教学质量提不上去。想让大家多看看别人怎么上课,互相学学。 | ||
|---|---|---|---|
| 适用范围 | 学院所有在编在岗任课教师,还有教学督导相关成员。 | ||
| 职责分工 | 科研督导处牵头管这事。各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专兼职督导员都要动手做。督导处还要检查登记和反馈。 | ||
| 管理规定 | 老师每学期至少听8节课,新老师要听12节。听课后必须填表,当天或两天内交上去。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统计听课情况,月底交表,20号前发邮件通报。听课不交表的,督导处会提醒。期中期末再发两次汇总结果。听课有工作量补贴。 | ||
为了加强学院教师同行互帮互学,促进课堂教学进步与改革发展,提高我院人才培养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教学督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五)、《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第四章督导第十三条和《贵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学院在编在岗所有任课教师,均要求参加课堂听课。
二、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开展专项听课检查活动。
三、专职教学督导成员和兼职教学督导成员全期开展听课检查活动。
四、各教学系(部)领导有计划定期组织教研室主任以及本系(部)教师开展听课评课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