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9
| 编制目的 | 让测尘工知道怎么测粉尘浓度,别测错,别伤着自己,也别让数据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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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矿上专门干测粉尘活的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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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测尘工自己动手干,班长盯着看,安全员偶尔来查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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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流程 | 先检查仪器、称滤膜,再现场采样,带回称重算数,最后填表画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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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 | 滤膜要平不能折,称重要用天平,干燥得放够时间,流量调到15~30升每分钟,采样口必须迎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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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矿的测尘工。
2、测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测定粉尘浓度
2)、提出控制粉尘的意见。
3)、负责仪器的送检、标校,以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的送检工作。
二、上岗条件
1、测尘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测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坑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测尘仪器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防尘的规定。
4)、掌握本矿的粉尘源以及防治重点。
5)、了解有关尘肺病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1、注意观察采样地点坡帮、运输等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2、总粉尘:地面及露天煤矿作业场所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3、呼吸性粉尘,每6个月测定1次。
4、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测定1次。
发布时间:2026-08-05
适用岗位:测尘员、检修工、焊工
| 编制目的 | 防止井下电气出事,保大家不被电着,不让设备乱跳闸,避免瓦斯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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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煤矿电工、变电所值班员、采掘队电气工、检修人员、井下操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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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电工自己动手干,班组长在旁边看着,安监员不定期来查,队长负责盯全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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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流程 | 先断电再验电,确认没电才放电,挂好停电牌,修完检查接线,最后专人送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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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 | 用匹配电压的验电笔测,瓦斯低于1.0%才能干,绝缘手套和靴子必须戴好,放电用接地棒,挂牌要字迹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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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电 气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百四十条 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程执行。
第四百四十一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发布时间:2026-07-28
适用岗位:测尘员、通防科工程师、技术科工程师
| 制定背景 | 井下风量不稳容易出事,怕风不够用,怕工人缺氧,怕瓦斯积聚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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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测风员、通风队、采掘工作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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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测风员天天跑现场测,通风队长盯着干,技术矿长看结果签字,安监员抽查牌板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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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每月三次大测风,每周测局扇和工作面,新变化马上测,风量不够不能生产,改系统后立刻重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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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测完写牌板、填报表、交领导;查不到记录扣分,风量不足还开工要停工整改,月底汇总通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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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测风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指令、政策等。
第二条 坚持每月5日、15日、25日三次全面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站内的测风牌上,并将每次的测风结果及时填报矿技术矿长程及有关领导。
第三条 坚持每周一次的局扇风量、工作面风量的测定,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领导,做到安全生产。
第四条 根据需要,随时进行采掘工作面的测风,进行风量调配,满足工作面要求。
第五条 测风员要经常检查井下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第六条 遇到新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测风调配风量,满足生产需要。
第七条 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发布时间:2026-07-06
适用岗位:测尘员、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
| 制度目标 | 防止巷道贯通时出事故,保证风流稳定,不让瓦斯积聚,保护工人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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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通风科编措施、调风;地测科提前通知;安监站监督;队长现场指挥;瓦检员查瓦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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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相距20米停一端,放炮前双方查瓦斯,只准一头通,小孔先通再砌风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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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贯通前发通知书,到距离就停掘,设栅栏警标,保持通风,贯通后马上调风测风,全程有人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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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技术矿长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技术矿长批准,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 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组织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