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工人得职业病 想把危害降到最少 想让发病人数少一点 让管理慢慢变规范 | ||
|---|---|---|---|
| 适用范围 | 柞水县国宝公司所有管职业病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检查、收资料、存档案 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汇报结果、告诉本人 各部门要配合,不能推脱 | ||
| 管理规定 | 没体检或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在岗每两年普查一次、每年查一次 离岗前必须检查 必须按国家规定项目做检查 | ||
| 监督与罚则 | 综合办全程盯流程 查档案看有没有漏检 发现没执行就督促整改 检查结果要存档、要告知本人 不配合的部门要提醒再提醒 | ||
一、目的
为了认真搞好职业病防治控制工作,使公司职业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使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促进公司职业病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所有从事职业病管理的相关人员。
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四、制度内容
1、本制度所称的职业性健康检查是矿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时所进行的医学检查。
2、新进公司职工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并委托有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进行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
3、在岗前职工健康检查的资料和体检结果(诊断证明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