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5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死人了没人管得快,救援乱糟糟。想让出事时有人马上动,东西有人备,路有人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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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苏州所有在建工地,施工单位、项目部、各区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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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各区县住建局牵头定预案,施工单位自己写预案,监督站去工地查落实,住建局盯着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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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施工单位必须有预案,项目部也要有针对危险工程的预案,出事必须马上报,不能拖不能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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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监督站定期抽查预案,检查时顺带看现场预案执行情况,重点查人、电话、设备、通道、演练。不写的罚,假演的改,漏报的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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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6-07-16
适用岗位:建设行政监管人员、业主、租户
| 制定目的 | 小区用电老出问题,怕短路起火伤人,想让大家用得安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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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住户和物业员工,管电源线、插座、开关、充电器这些用电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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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工程部电工是主力,各楼管家盯着提醒,保安巡逻时顺手看看有没有乱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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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私拉电线,不准插座放地上,不准插满还硬塞,不准裸线直接捅插座,不准充电过夜不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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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电工每月查一遍线路,管家每周巡楼记问题,发现就贴条提醒,三次不改停一户电,月底汇总报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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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安全用电管理规范
1.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任何部位不准私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需改变用电源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操作。
2.使用多项电源插座不准平放在桌面上或地面上,必须钉挂在墙壁上或放在计算机操作台二层,防止金属异物落入插孔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3.各类电源插座周边不准存放易燃、可燃物,使用各类电源插座时插孔出现被烧痕迹,应及时请电工维修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4.在多项电源插座上需插接的全部用电设备耗电量必须与电源插座额定电流相匹配,禁止超负荷使用。
5.使用多项电源插座时必须一次性插接在墙壁上 ,严禁将多项电源插座二次插接在上方多项电源插座上。
6.严禁将无插头裸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上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