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8
| 制度目标 | 让学生自己管好自己的东西,别丢别坏别被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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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学生自己保管物资。老师提醒监督。班主任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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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不放现金太多。贵重物品不放教室过夜。不戴金银首饰、手机、寻呼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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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从今天起马上照做。每天放学前清空课桌。值日生最后走要检查。老师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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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学生的重要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个人注意保管,严禁放在教室里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发布时间:2026-07-11
适用岗位:寄宿生、宿舍长、生活老师
| 制定背景 | 学生作息乱,宿舍吵闹多,晚自习纪律差,卫生没人管,安全有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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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住校的小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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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生活老师管日常,班主任管请假和思想,值日老师查纪律,学生自己也要守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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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按时起床睡觉,不串宿舍,不带违禁品,不吵不闹,不乱动别人东西,不浪费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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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检查签到,值日老师巡逻,违反就批评教育,严重就通知家长,屡教不改要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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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室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不得使用台灯、手机。
二、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三、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串楼层、串宿舍。
四、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家长亲自找班主任或生活教师请假并签名。星期天返校的学生,须在冬季16:30-17:50、夏季17:30-18:50之间赶到,星期天不返回的学生,需要与班主任请假。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五、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
发布时间:2026-07-01
适用岗位:寄宿生、寝室长、学生干部
| 制定目的 | 宿舍老跳闸,电线乱拉怕着火,想让大家用电小心点,别烧了屋子伤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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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住校学生,管宿舍里怎么插电、用啥电器、电费咋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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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宿管阿姨收电费查插座,辅导员盯违纪,学生处最后定处分谁干啥写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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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私拉电线,不准用热得快电炉子,不准床上放插线板,不准买三无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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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抄电表算钱,楼里天天转着看插座,发现就收东西写检查,再犯就通报批评或处分,月底前交清电费,不交停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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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用电实行“指标管理、定量供应、超量收费、”的管理办法。每间宿舍每月免费用电l8度,按月结算。超过部份电费,由本宿舍成员平均负担(或由学生自己协商分摊;按月交纳至本楼值班室.剩余用电自动归零不向下月转移)。
第二条认真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禁止违规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设施;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或发生火灾等事故。
第三条严禁在宿舍内、外私自接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