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消防控制室工作更规范,防止出错,保障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主管部门排班、监督;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守岗尽责;单位负责培训记录和设施维护。 | ||
| 核心条款 | 24小时值班,严禁吸烟明火,不准脱岗睡岗,禁止无关人进出,不准放杂物危险品。 | ||
| 执行要求 | 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饮酒娱乐不准干,有事要请假批假,外线电话和灭火器必须配齐,入口要有明显标志。 | ||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