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食堂更安全,防止食物中毒,避免用电用气出事,保护师生健康。 | ||
|---|---|---|---|
| 职责分工 | 食堂主管负责培训宣传;班长是安全责任人;总务处审外来工证件;专人管物资和消防器材。 | ||
| 核心条款 | 不供变质有毒食品;不私拉电线;煤气罐不能倒置加热;油锅旁不能离人;传染病者不能上岗。 | ||
| 执行要求 | 全员必须培训食品卫生法;体检要定期做;外来工要担保备案;消防器材放明显处,人人会用;门窗随时锁好。 | ||
长江路第一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主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宣传国家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进行这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搞好学校食堂重要性的认识。
2、食堂班长是食堂的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思想教育,做到遵纪守法、优质服务、爱护师生,不准和师生发生吵架、斗殴打架事件。
3、食堂不得将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供应给师生食用,如发生食物中毒,责任人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食堂工作人员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规范用电、气、火设施,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5、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不准患传染病者在食堂工作。
6、加强对外来用工的管理,外来用工必须有人担保并将合法身份证明、证件交总务处审查,并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