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6
| 制度目标 | 让老师学生借书有规矩,不乱拿不乱丢,书能多用几年。 |
|---|
| 职责分工 | 图书馆管理员管发证、登记、收书;老师学生自己保管借书证;政教处处理偷书。 |
|---|
| 核心条款 | 借书要拿本人证,工具书不外借,老师最多借4本,学生2本,期刊借期短,超期要罚钱。 |
|---|
| 执行要求 | 借还书都得登记,逾期一天起罚,损坏书按价赔3到5倍,偷书直接报政教处,管理员每天查记录。 |
|---|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1、教职工借书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馆内查阅。
(4)每次限借书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2本,教师不得超过4本。
(5)每次借书期限为:新期刊限借一本,借期为2天,旧期刊限借三本,借期为5天。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2、学生借书制度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3)借书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书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 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发布时间:2026-09-30
适用岗位:学工处人员、辅导员、班主任
| 制定目的 | 学生被退学或处分后容易心里不舒服,怕处理不公,影响学习和生活。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安徽长江职业学院的高职在校生。 |
|---|
| 职责分工 | 分管院领导牵头,学工处办事,老师代表、学生代表一起查事,办公室设在学工处。 |
|---|
| 管理要求 | 收到决定书5天内可写申诉,委员会15天内查完并回复,能听证就听证。 |
|---|
| 监督与检查 | 学工处盯着办,不按时交材料算自动放弃,复查结果要书面给学生,超期不申不再理,谁拖了谁说明原因。 |
|---|
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长江职业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____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以及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在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高职学生。
第二章 对学生的处理
第四条 学院对学生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应按照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违纪处理办法执行,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发布时间:2026-07-30
适用岗位:学工处人员、教务处人员、招生就业处人员
| 制定背景 | 机房设备老坏,学生乱动电源、乱删文件,老师管不过来,得立个规矩管住手和嘴。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机房上课的学生,含实训课、上机课。 |
|---|
| 职责分工 | 任课教师负责现场管,实训室管理员日常检查,系部抽查落实情况。 |
|---|
| 管理规定 | 不乱插拔电源,不改系统设置,不删文件,不敲打键盘鼠标,不带外来u盘软盘,不带零食饮料。 |
|---|
| 监督与罚则 | 老师课上盯着,下课查登记本;管理员每天巡检设备;发现违规当场提醒,三次记入平时分;损坏照价赔。 |
|---|
职业学院学生上课规范制度
一、学生在机房操作要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严禁擅自接或拨电源插头。设备若有故障,严禁擅自违规操作,应及时向任课教师报告,并做好登记。
二、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更改系统设置及删除文件。
三、不得损坏机房里的所有设备,不得敲打键盘,鼠标等电脑配件。
四、未经教师许可,学生不得把外来的软盘、光盘和优盘带入机房,一经发现没收处理。
五、学生不得将零食及饮料带入实训室。
六、离开实训室之前整理好设备、关闭电源、凳子复位,有序依次地离开实训室。
发布时间:2026-07-24
适用岗位:学工处人员、教务管理人员、系部负责人
| 制定目的 | 新校区刚启用,学生进出乱,怕出事丢东西,想让大家安安全全的。 |
|---|
| 适用范围 | 新校区全体学生,校门这地方,进出那会儿。 |
|---|
| 职责分工 | 学生自己管好自己别乱跑,辅导员批假看人,门卫查证登记把关。 |
|---|
| 管理要求 | 周一到周五不准出校门,双休日五点半前得回来,必须结伴,出门要报告登记。 |
|---|
| 监督与检查 | 门卫天天盯着,辅导员查宿舍,没登记硬闯就记过,不配合还可能处分,班干部也得帮忙盯人。 |
|---|
为保障新校区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创设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学生出入校门规定。
一、自觉遵守校门开放时间
(一)周一到周五禁止出校门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的,须写好请假条,经辅导员、系主任签字,做好安全措施,经门卫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二)双休日外出的:
1、必须于每天下午5∶30前回校。
2、必须结伴而行,不能单独外出。
3、出校门前必须报告辅导员或班长并且在辅导员或班长处登记。
4、双休日晚上每班以宿舍为单位进行检查,对不在宿舍住宿的同学进行登记。
二、随身携带出入证等有效证件,以方便门卫及保安人员检查。凡是双休日回校的同学,都必须出示出入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出入证),无有效证件的需有辅导员、老师的证明,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校。
请各位同学积极配合门卫和保安做好工作,服从他们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