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大家听课不专心,老说话、乱走动,教室脏乱差,手机老响,考试总不及格。 | ||
|---|---|---|---|
| 适用范围 | 矿里所有参加学习培训的职工。 | ||
| 职责分工 | 培训科负责组织,各区队负责人盯现场,安监员随时查,考勤员记迟到早退。 | ||
| 管理规定 | 不准说话喧哗,不准乱丢东西,不准吸烟,手机要静音,笔记要写全,考试必须及格。 | ||
| 监督与罚则 | 现场有人盯着,当场开罚单,钱从工资扣;考勤和笔记每月核一次;表现好的发奖金,区队再加奖。 | ||
1、学习期间应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否则罚款20元。
2、有事要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员,罚50元,迟到,早退的罚30元。
3、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意乱丢杂物或随意吐痰,违者罚款20元。
4、不得在会议室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
5、在学习期间,手机必须达到振动或关机,凡手机铃响者,罚款20元。
6、对于矿全员培训考试、自培、矿培教育考试,凡考试不及格人员依照矿标准给予100元的处罚,进行停班学习,并进行补考。
7、每次学习培训对笔记不规范,不记录的给予50元处罚。
8、对参加培训积极,表现优异的职工,在评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对在参加各项技术比武,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的给予50---300元奖励。受到奖励的区将对等进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