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9
| 制定背景 | 学生劳动课常出安全问题,擦窗爬高、乱碰电器、工具乱用,老师管不过来,得立个规矩保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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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校学生,所有校内劳动课和老师安排的劳动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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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班主任和劳动课老师带头管,学生自己守规矩,值日老师巡查看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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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不湿手碰电、不爬窗台栏杆、不站桌上打扫、工具要检查再用、不干扰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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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老师课前讲清楚,劳动中随时盯,出事马上报;没做到先提醒,再犯扣劳动分,严重找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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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给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发布时间:2026-07-09
适用岗位:外聘教师、在职教师、在校学生
| 制定目的 | 怕起火伤人伤东西,让教学科研生活不乱套,大家心里有底不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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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院师生员工,管楼里装修、电器、明火、消防器材、人多地方进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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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分管领导拍板,保卫处天天盯着干活,各处负责人守好自己地盘,监督员查问题写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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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私改防火图纸,不准堵安全出口,不准乱堆可燃物,不准随便动明火,不准挪用消防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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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保卫处每年配新器材,检查时发现隐患发通知书,单位十天内整改完,没改就通报批评,年底还要考核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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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学院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学院消防部门应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接受省、市两级消防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三、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院保卫处具体负责管理、监督和实施。
四、学院全体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各项管理规定,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