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老师职称老是分开评,中学小学标准不一样,大家觉得不公平。想统一标准,让评职称更合理些。 | ||
|---|---|---|---|
| 适用范围 |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研室、电教馆这些地方的老师。 | ||
| 职责分工 | 人社局和教育局一起管,学校负责组织申报,评委会负责评审打分。 | ||
| 管理规定 | 职称分五级,从三级到正高级;重师德、重教学实绩、重一线经验;农村老师有倾斜。 | ||
| 监督与罚则 | 先试点再推广,评审要公示,说课答辩加专家评议;评完结果公开,有问题能申诉。 | ||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____〕4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