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干部乱用权力,收钱收礼,搞腐败,影响学校风气。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处级以上干部,管人管事管钱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校领导带头守规矩,中层干部管好自己和手下,普通干部照着做不越线。 | ||
| 管理要求 | 不插手招标采购,不收现金有价证券,不许家人借名捞好处,不公款吃喝旅游,不私设小金库。 | ||
| 监督与检查 | 纪委定期查,群众能举报,组织谈心提醒,出问题先批评教育,再给党纪政纪处分。 | ||
大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z省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
第二条、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条、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敢抓敢管。
第四条、不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建设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
第五条、不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