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大家得职业病,想让职工身体好点,少生病,干活更有力气,帮矿里把任务干完。 |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接触粉尘、放射线、毒物的人,新招的、要离岗的、应急检查的都要管。 | ||
| 职责分工 | 安监科牵头安排,各单位组织人去体检,卫生所管档案,矿领导抽查落实情况。 | ||
| 禁止行为 | 没体检的新工人不能上岗,有职业禁忌的不能干相关活,不许让孕妇和未成年人碰有害东西。 | ||
| 检查与监督 | 按计划时间去指定医院查,安监科每月查一次记录,没按时去的扣当月绩效,年底评优罚懒。 | ||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结合我矿生产和人员的实际,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促进全年生产和各项经营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查体范围
1、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包括粉尘、放射性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进行计划安排全面体检。
2、对新招上岗前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
3、对离岗人员应进行离岗体检。
4、其它的应急检查。
5、对以上人员的查体工作要按规定在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分类、分人员、分项检查。
二、体检管理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和《职业健康监护表》。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