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干部不干活、乱指挥、出事没人管,矿里老出问题,得有人盯紧点。 | ||
|---|---|---|---|
| 适用范围 | 全矿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包括副总和井领导。 | ||
| 职责分工 | 矿长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管自己线上的,政工部汇总情况,基层干部要守好自己摊子。 | ||
| 管理要求 | 每年打分排队,民主评议加领导打分,完不成任务直接排末位,出事马上处理。 | ||
| 监督与检查 | 政工部收材料,分管领导签字,职能部门平时记表现,没做到就诫勉、待岗或免职,查实造假要处分。 | ||
一、实施范围
全矿现职副科(区)级以上干部,(含副总)。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看: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行矿党政的决议、指令、制度等情况;个人的*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群众威信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协调各方面关系的水平。
“能”主要看:对企业改革及创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创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驾驭工作的能力,科学决策、综合协调、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选贤用能能力。
“勤”主要看:工作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工作质量、效率等。
“绩”主要看: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及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