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学生乱来影响学校秩序,也保护学生自己不被带偏。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 | ||
| 职责分工 | 老师要管学生,学院要查情况,学生得守规矩不惹事。 | ||
| 管理要求 | 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偷东西,不准作弊,不准私藏危险品,不准破坏宿舍秩序。 | ||
| 监督与检查 | 学院10天内查清事实报材料,处分决定要公示,学生能申诉,不按流程办要重来,处分记入档案。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的利益和学校的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纪律处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 坚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与以人为本、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相统一;(二)坚持纪律处分的等级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三)坚持处分与教育相结合。
第三条学生纪律处分应当公平、公开、公正,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第四条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生或者其代理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后,学生或者其代理人有申诉的权利。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专科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