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干部不干活、乱办事、欺负病人、收厂商好处,医院管不住,得有个办法提醒他们改。 |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职能科室的干部们。 | ||
| 职责分工 | 院领导定方向,人事科和纪检组查问题、发通知、盯整改,分管领导看计划、做考察。 | ||
| 管理规定 | 不能推活、不能乱用人、不能瞒事、不能拖病人、不能收礼吃请、不能帮人走后门、不能瞎吵架。 | ||
| 监督与罚则 | 从考核、投诉、日常观察里找问题,查实就谈话或发书面通知,限期3-6个月改,不改就停奖金、降岗处理,改好了才恢复。 | ||
第一人民医院职能科干部诫勉制度
1、诫勉对象:职能科干部。
2、诫勉范围:
(1)拒绝、放弃或不严格履行规定职责的。
(2)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权限和时限履行职责的。
(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玩忽职守,工作能力明显不足,打不开局面的。
(4)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损害私人知情权的。
(5)作风推诿、拖延办事,故意刁难职工或病人的。
(6)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取、收受财物,接受厂商或当事人宴请,参加厂商或当事人提供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7)徇私舞弊,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8)闹不团结,搞无原则,缺乏协作诚意影响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