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病人住院一周还查不出病,大家心里没底。怕耽误治疗,想早点弄清病情,定好方案。 | ||
|---|---|---|---|
| 适用范围 | 临床各科病区的医生们,还有住院超七天还没确诊的病人。 | ||
| 职责分工 | 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讨论。经管医生介绍病情、回答问题。全科医生都要参加发言。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提前准备材料。主持人要总结意见。记录本和病历都得写清楚讨论内容。 | ||
| 监督与罚则 | 医教科管全院性讨论审批。科室自己组织日常讨论。记录本检查时会翻看。漏记或乱记会被提醒补正。 | ||
第五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为了对疑难、危重病人尽早确诊,并提出合理的治疗措施,临床各科(病区)要经常召集本科医务人员进行病例讨论;
二、凡入院后一周仍未明确诊断的病人,应视为疑难病例进行讨论;
三、每次讨论必须事先做好准备,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主持,科内医生参加,经管医生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史、辅助检查、诊断及医疗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应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诊断和治疗方案。主持人就讨论结果作出总结性意见;
四、每次病例讨论应由记录者将讨论情况及小结记入“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经治医生应将讨论内容简明扼要地记入病历中;
五、需全院性讨论的病例,应事先报医教科批准,由医教科安排时间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科室应认真做好讨论前的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