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31
| 设立背景 | 小区治安消防要有人盯,队伍得有人带,日常运转不能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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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职能 | 管好秩序队,盯牢治安消防,带队伍做服务,处理大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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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 查岗查记录,巡安全查消防,看交接查公物,写总结做计划,搞培训测礼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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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作关系 | 听秩序部经理安排,和礼宾员、维修工、保洁常碰面,跟客服、工程多协调,有问题随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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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园区队长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二、在秩序维护部经理直接领导下,具体落实小区的治安、消防工作。
三、认真抓好员工纪律和工作质量,努力加强队伍建设。
四、负责队伍便民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负责加强与各部门工作的协调,促进日常工作的完成。
六、负责责任区治安布岗,实施岗位日常监督检查。
七、完成当月部门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初稿。
八、按照部门制订的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培训。
九、每日检查各班公物交接,有无损坏或丢失。
十、督促有关部门对本部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及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十一、负责责任区安全巡查、消防检查。
十二、处理发生在小区内的一般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处理消防报警、火警及一般消防事故。
十四、每天审阅当值记录簿、监控记录簿。每周不少于3次测试礼宾员工作质量。
十五、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发布时间:2026-07-27
适用岗位:项目工长、现场作业人员、专职安全员
| 制定目的 | 工地太乱了,老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少受伤,别再糊弄安全这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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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工地的人,干啥活都得守规矩,特别是戴帽子、用机器、接电线这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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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查,安全员天天盯,班组长管自己人,电工专门弄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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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酒后上岗、带小孩进现场、乱动机器和电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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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每周项目部查一次,班组每天自己看,发现隐患马上记本子,三天内必须改完,没改就扣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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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管理细则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发布时间:2026-07-19
适用岗位:项目工长、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 制定背景 | 工地常有小磕碰、大意外,没人及时报、没人认真查,事故越积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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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部、班组和干活的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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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班组管小事故,项目部管中等事故,公司管最严重事故。安全员、经理、主管领导各盯一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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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不能拖;现场要保全;查清原因才复工;该写报告必须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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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发现不报扣钱,查不清重查;每月抽查记录;罚款从工资扣;处理结果贴公告栏;整改后要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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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即: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
1、班组负责轻微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2、项目部负责一般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3、公司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二、事故划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三、公司级重大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1、发生重大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重大事故发生后,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或配合相关方)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原因和应急响应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11
适用岗位:项目工长、技术负责人、质安员
| 制定目的 | 怕人从2米高地方掉下来摔伤摔死。楼上检查、修设备、爬架子都容易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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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公司里所有在2米以上干活的人,包括修机器、爬梯子、上平台的师傅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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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领导要管现场,班组长盯紧活儿,工人自己系好安全带、不走歪路、不碰坏护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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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必须戴安全帽和安全带,脚手架要牢,洞口盖好,大风大雨天不登高,疲劳了就歇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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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安环处不定期查,班长每天看,没系安全带就停工,再犯就扣钱或调岗,出事要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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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1.1.1.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____)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1.2. 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1.1.3. 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公司生产区域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均可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2. 危险源
1.3. 生产场所、范围、设备等部位的2米以上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