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8
| 制定目的 | 怕出租屋着火没人管,出事救不及时。想让每栋出租屋都安安全全,检查有人跟,问题有人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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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佛山所有私人或单位出租的住人房、商用房。管消防检查、隐患整改、日常宣传这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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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消防队教方法、盯进度;派出所实地查、开整改单;镇街和村居站具体干、记档案、办培训;出租人承租人各自守好自己那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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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能租有火患的房子;不能随便改建筑结构;不能挪用消防器材;不能不配合检查;不能瞒报隐患不报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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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村居站每月查一次,派出所季度抽查,查出问题当场改或限期改。没改的通报批评,再犯就依法处理。年底汇总检查记录,交上级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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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佛府[____]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辖区范围内,除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
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的出租于他人居住或其他使用的房屋,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6-08-07
适用岗位:防火领导小组、项目部负责人、木工班组长
| 制定背景 | 项目管理松散,工资和干得好坏没关系。想让工资跟项目大小、管得好不好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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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只管施工项目的管理人员,比如项目经理部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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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标准,项目经理部发工资,公司审计部查账看有没有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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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工资分两块,一块是基本工薪,一块是效益工薪。必须按一个项目单独算账才能用这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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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发基本工薪,项目结束再算效益工薪。查账发现没单算项目账的,当月效益工薪扣一半。连续两次不合规,停发效益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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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施工工程项目工资制度
1 .总则
( l )为建立适合施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特点的工资制度,体现依据项目规模大小、管理优劣决定分配的原则,理顺分配关系,制订本制度;
( 2 )项目工薪制是以单位工程项目为对象,以质量优良、缩短工期为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依据工程全过程的最终管理成果确定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分配的工资制度;
( 3 )实行项目工薪制的项目管理人员范围,可结合企业管理体制、职工承受能力,分为两种形式:
l )项目全体管理人员;
2 )项目领导班子。
( 4 )实行项目工薪制的项目经理部应以一个工程项目为管理对象。同时管理两个以上,但能按工程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的,也可按工程项目实行项目工薪。
发布时间:2026-08-03
适用岗位:防火领导小组、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 制度目标 | 防止工地着火爆炸,保护工人安全,减少意外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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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管整体,安全员天天巡检,电工查线路,气焊工要持证,仓管员管危险品,食堂管理员盯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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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禁烟禁明火,易燃物分开堆,电线不让私拉,焊前清现场,宿舍不许用电炉,毒物贴标签专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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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每月检查灭火器,每周查宿舍电线,每日清焊区杂物,发现违规马上停,记录在册留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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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明文规定不允许动火处使用明火。
二、现场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堆放,并在醒目处悬挂警示牌,警示牌旁佩挂泡沫灭火器。
三、对进厂职工要作好防火、防爆教育,并让其熟悉一般火灾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禁违章操作。
四、现场所有用电设施要由在职电工负责并定期检查,对于老化的线缆要及时更换,严禁私接电缆或超负荷使用缆线。
五、电渣压力焊或电弧焊焊接时,施工区域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理干净(如麻袋、彩条布、木头等),且在不允许使用明火处使用,电弧焊应由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焊。
六、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加热用器具,严禁私接电线,宿舍内吸烟有专用烟灰缸或烟灰箱。严禁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等)。
发布时间:2026-07-24
适用岗位:防火领导小组、安全员、义务消防队
| 制度目标 | 管住工地着火风险,不让材料烧了,不让人受伤,保施工顺顺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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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经理是第一责任人;电工管线路;保卫组查用火;各班组签责任书;义务消防员按5%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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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工棚不能用易燃材料;易燃物要清走;用火要审批;电线不能乱拉;电炉要批;灭火器要放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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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每天开工前检查火源电线;每周查一次制度落实;保卫组随时巡;发现隐患马上改;月底汇总问题;整改不力就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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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如下:
第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 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第二条 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负责人系该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人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查人员,作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施工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项目部要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棚、生活区、防腐、防水作业、电气焊等各项防火工作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火和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